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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08(中信特钢)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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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708 中信特钢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10 00:00 │中信特钢(000708):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 ├─────────┼──────────────────────────────────────────────┤ │2025-09-30 00:00 │中信特钢(000708):关于调整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 │2025-09-30 00:00 │中信特钢(000708):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9-01 19:39 │中信特钢(00070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9-01 19:39 │中信特钢(00070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8-20 00:00 │中信特钢(000708):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2025-08-20 00:00 │中信特钢(00070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0 00:00 │中信特钢(000708):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0 00:00 │中信特钢(000708):关于增加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 │2025-08-20 00:00 │中信特钢(000708):关于继续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 └─────────┴──────────────────────────────────────────────┘ ─────────┬──────────────────────────────────────────────── 2025-10-10 00:00│中信特钢(000708):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0708 股票简称:中信特钢 债券代码:127056 债券简称:中特转债 转股价格:22.43元/股 (注:公司将于2025年10月15日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中特转 债的转股价格将于2025年10月15日起由22.43元/股调整为22.23元/股。) 转股起始时间:2022年9月5日 转股截止时间:2028年2月24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中信 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特钢”、“公司”)现将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 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 82号)核准,中信特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期限6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5,00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 费(含增值税)、评级费、律师费、审计费和验资费等本次发行相关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净额为4,978, 723,584.91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22)第0209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2〕328号文同意,公司5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4月15日 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特转债”,债券代码“127056”。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3月3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9月5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 2月24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中特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5.00元/股。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5.00元/股调整为24.2 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4月18日起生效。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4.20元/股调整为2 3.5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4月20日起生效。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3.50元/股调整 为22.9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5月10日起生效。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2.94元/股 调整为22.4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5月9日起生效。因公司即将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将 由22.43元/股调整为22.2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10月15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中特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5年第三季度中特转债因转股减少7,000元(70张),转股数量为309股。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剩余可转债余额为4,999,639,200元(49,996,392张)。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2025 年 6月 30 日) (+,-) (2025 年 9 月 30日)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0 0.0000% 0 0 0.0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047,157,520 100% 309 5,047,157,829 100% 三、总股本 5,047,157,520 100% 309 5,047,157,829 100%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中特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 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中特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d62b5383-061b-4ade-9468-7c74c8f52e67.PDF ─────────┬──────────────────────────────────────────────── 2025-09-30 00:00│中信特钢(000708):关于调整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0708 股票简称:中信特钢 债券代码:127056 债券简称:中特转债 中特转债调整前的转股价格:人民币22.43元/股 中特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人民币22.23元/股 中特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5年10月15日 本次调整中特转债价格不涉及暂停转股事项。 一、中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特钢”、“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公开发行了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中特转债,债券代码:127056),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0亿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 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则初始转股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其中派送 现金股利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为:P1=P0-D。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2025年9月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10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15日;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分配的 资金来源为公司前期经营积累及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 结合上述规定,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前中特转债转股价格为22.43元/股,调整后中特转债转股价格为22 .23元/股,即P1=P0-D=22.43-0.2=22.23元/股,本次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不涉及暂停转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10月15 日起生效。 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efaaaf99-8fc2-4148-a6b3-05f99f619f01.PDF ─────────┬──────────────────────────────────────────────── 2025-09-30 00:00│中信特钢(000708):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5 年 9 月 1日召开的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 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 自 2025 年 6月 30 日至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 309 股,导致公司股本总额由 5,047,157,520 股变更 为 5,047,157,829 股。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以 2025 年 9 月 25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合计拟 派发现金红利 1,009,431,565.8 元(含税),占公司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6.07%。法定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计提将在年度进行统筹、统一计提,本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 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0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0 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10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94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2 08*****527 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3 08*****322 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9 月 26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1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实施本次权益分派事项,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上的《关于调整“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山大道 1 号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杜鹤 咨询电话:0510-80675678 传真电话:0510-86196690 八、备查文件 1.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c8afce2b-83b5-43f2-852c-2fbc877b0ee3.PDF ─────────┬──────────────────────────────────────────────── 2025-09-01 19:39│中信特钢(00070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日(星期一)下午 14:45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1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长山大道 1号中信特钢科技大楼三楼会议中心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钱刚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6 名,代表股份 4,331,977,1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3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 4人,代表股东 9 名,代表股份 4,017,830,4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9.60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7 名,代表股份 314,146,7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24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03 名,代表股份 99,884,4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7 名,代表股份 989,1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6 名,代表股份 98,895,3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94%。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 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序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号 同意(股) 占比 反对(股) 占比 弃权(股) 占比 1 关于与中信财务有 81,135,591 81.2294% 18,492,590 18.5140% 256,300 0.2566% 限公司签订《金融 服务协议》暨关联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交易的议案 81,135,591 81.2294% 18,492,590 18.5140% 256,300 0.2566% 2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99,519,521 99.6346% 114,600 0.1147% 250,360 0.2506% 向股东借款暨关联 序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号 同意(股) 占比 反对(股) 占比 弃权(股) 占比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99,519,521 99.6346% 114,600 0.1147% 250,360 0.2506% 3 2025 年半年度利润 4,311,804,077 99.5343% 59,900 0.0014% 20,113,204 0.4643% 分配预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79,711,377 79.8036% 59,900 0.0600% 20,113,204 20.1365% 注:上述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1、2为 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股东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232,092,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3.85%,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长虹、赵鑫雨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关于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20dd48f6-3d55-4229-abd2-04960944cafb.PDF ─────────┬──────────────────────────────────────────────── 2025-09-01 19:39│中信特钢(00070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 师对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信 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的合法有效性、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的合 法有效性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依据对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的了解及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提供的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全部的、真实的 有关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和验证,现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5年 8月 1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召开 2025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公司于 2025年 8月 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前述议 案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公司已定于 2025年 9月 1日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公司控股股东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截 至《关于增加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日持有公司 75.05%股份)于 2025年 8月19日以书 面形式提议将前述议案以临时议案方式补充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于 2025年 8月 16日、2025年 8月 20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 点、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现场会议登记方法、网络投票流程及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 9月 1日(星期一)14:45在江苏省江 阴市长山大道 1号中信特钢大楼三楼会议中心举行,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钱刚先生主持。网络投票平台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 日 9:15至 9:25,9:30至 11:30和 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日 9:15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出席会议股东的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包括视频通讯参会)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计 4 人 ,代表 9 名股东,代表股份 4,017,830,4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9.605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统计确认,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97人,代表股份 314,146,778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 6.2242%。鉴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因此本所律师 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 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除公司股东外,其他出席会议(包括视频通讯参会)的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采取现场(包括视频通讯方式)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 议通知中的议案逐项进行表决。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将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产生最终投票的表决结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相关规定,公司就中 小投资者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告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显示,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告中列明的全部议案: 100 总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及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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