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08 中信特钢 更新日期:2025-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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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7:49 │中信特钢(00070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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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7:49 │中信特钢(00070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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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7:26 │中信特钢(000708):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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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06 │中信特钢(000708):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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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05 │中信特钢(000708):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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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05 │中信特钢(000708):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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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04 │中信特钢(00070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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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04 │中信特钢(000708):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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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04 │中信特钢(000708):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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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04 │中信特钢(000708):股东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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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7:49│中信特钢(00070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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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15日(星期二)下午 14:45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15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7 月 15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15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长山大道 1 号中信特钢科技大楼三楼会议中心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钱刚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66名,代表股份 4,307,074,85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3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 5人,代表股东 8 名,代表股份 4,017,736,70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9.60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8 名,代表股份 289,338,14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2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3 名,代表股份 74,982,15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名,代表股份 895,41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57 名,代表股份 74,086,73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7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
过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同意(股) 占比 反对(股) 占比 弃权(股) 占比
1 关于修订《公司章 4,286,094,921 99.5129% 20,895,429 0.4851% 84,500 0.0020%
程》的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54,002,221 72.0201% 20,895,429 27.8672% 84,500 0.1127%
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 4,279,723,220 99.3650% 27,324,130 0.6344% 27,500 0.0006%
事规则》的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7,630,520 63.5225% 27,324,130 36.4408% 27,500 0.0367%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 4,279,683,120 99.3640% 27,376,830 0.6356% 14,900 0.0003%
事规则》的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7,590,420 63.4690% 27,376,830 36.5111% 14,900 0.0199%
4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4,306,707,916 99.9915% 339,234 0.0079% 27,700 0.000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74,615,216 99.5106% 339,234 0.4524% 27,700 0.0369%
5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 4,306,356,880 99.9833% 693,170 0.0161% 24,800 0.0006%
的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74,264,180 99.0425% 693,170 0.9244% 24,800 0.0331%
注:上述议案 1、2、3 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长虹、赵鑫雨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fcd99c0d-d0e4-4b27-99a9-781436062a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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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7:49│中信特钢(00070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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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
师对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
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的合法有效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
的合法有效性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依据对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的了解及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提供的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全部的、真实的
有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和验证,现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5年 6月 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 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 2025年 6月 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上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现场会议登记方法、网络投票流程及其他事
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7月 15日(星期二)14:45在江
苏省江阴市长山大道 1号中信特钢大楼三楼会议中心举行,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钱刚先生主持。网络投票平台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5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和 13:00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7月 15
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出席会议股东的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包括视频通讯参会)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计 5人
,代表 8名股东,代表股份 4,017,736,7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9.603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统计确认,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58人,代表股份 289,338,1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7
327%。鉴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因此本所律师无法对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
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除公司股东外,其他出席会议(包括视频通讯参会)的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采取现场(包括视频通讯方式)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
会议通知中的议案逐项进行表决。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将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产生最终投票的表决结
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相关规定,公司就
中小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告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显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告中列明的全部议案: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5.00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 1、2、3 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
,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 2025年 6月 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上刊登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该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5ba612ff-7e4b-4580-bed7-84c2b5222b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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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7:26│中信特钢(000708):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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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特钢(000708):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07fe9cfb-0756-4dd0-b808-402b1ed4d1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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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06│中信特钢(000708):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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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1 日以书面、传真、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5 年 6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钱刚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到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中信泰富特钢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公司将不设立监事会或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
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有关的制度条款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泰富特钢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郏静洪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本次董事会将审议《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取消公司监事会,郏静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
增补郏静洪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郏静洪先生将担任第十届董
事会战略、风险及 ESG 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增补非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8,000 万元(含本
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和五矿证券就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65bb6b8d-739b-4563-9a3a-424af82cf6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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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05│中信特钢(000708):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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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特钢”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中信特钢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4082 号文《关于核准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于2022年2月向社会公众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0,000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 5,0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0,00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80,000,000.00
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
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209 号验资报告。
根据《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 截至 2024年
号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12月 31日
累计使用金额
1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 60,000.00 60,000.00 49,659.43
级改造项目(二期)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 截至 2024年
号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12月 31日
累计使用金额
2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新增80MW 亚 21,000.00 14,479.41 14,479.41
临界燃气轮发电机组项目
3 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焦化环 140,000.00 120,111.94 120,111.94
保升级综合改造项目
4 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续建煤气 18,000.00 8,570.36 8,570.36
综合利用热电建设项目
5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 18,000.00 13,240.57 13,240.57
综合治理项目
6 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80MW超 19,000.00 19,036.68 19,036.68
高温亚临界煤气、蒸汽综合利用发电
项目
7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 14,000.00 2,369.13 2,369.13
深度治理项目
8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 60,000.00 114,462.80 17,803.66
级改造(三期)项目
9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0.00 148,000.00 148,000.00
合计 500,000.00 500,270.89 393,271.18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1,129,882,605.41 元。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为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
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88,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应超过投资额度。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拟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相关存款产品,在中信银行开展存款业务的事项已
经经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及经过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与中信银行开展存
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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