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08 中信特钢 更新日期:2026-01-3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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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 │中信特钢(00070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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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 │中信特钢(00070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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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6:47 │中信特钢(000708):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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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7:01 │中信特钢(000708):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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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45 │中信特钢(000708):关于子公司内部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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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45 │中信特钢(000708):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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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44 │中信特钢(00070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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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44 │中信特钢(00070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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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44 │中信特钢(000708):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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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42 │中信特钢(000708):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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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中信特钢(00070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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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 月 19日(星期一)下午 14:45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1 月 19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19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19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长山大道 1号中信特钢科技大楼三楼会议中心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钱刚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97 名,代表股份 4,312,203,0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3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 4人,代表股东 7 名,代表股份 4,018,366,8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9.616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0 名,代表股份 293,836,2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21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4 名,代表股份 80,110,3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名,代表股份 1,525,5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9 名,代表股份 78,584,8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70%。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
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序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号 同意(股) 占比 反对(股) 占比 弃权(股) 占比
1 关于2026年日常关 79,939,368 99.7866% 150,100 0.1874% 20,859 0.0260%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79,939,368 99.7866% 150,100 0.1874% 20,859 0.0260%
2 关于修订《募集资 4,265,412,341 98.9149% 36,746,927 0.8522% 10,043,759 0.2329%
金使用管理制度》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的议案 33,319,641 41.5922% 36,746,927 45.8704% 10,043,759 12.5374%
3 关于修订《董事、 4,311,900,268 99.9930% 279,100 0.0065% 23,659 0.0005%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管理办法》的议案 79,807,568 99.6221% 279,100 0.3484% 23,659 0.0295%
注:上述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1为关联
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股东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3
2,092,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3.85%,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海欣、丁江岚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关于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0f5d35ad-0920-48f7-a78b-8c3469525a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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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中信特钢(00070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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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特钢(00070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ee827934-1749-4671-859e-05f0debe40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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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6:47│中信特钢(000708):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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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项目”)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及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担任公司本项目的联席保荐机构。该项目的法定持续
督导期为2022 年 4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信证券、五矿证券对此项目未尽事项继
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近日,公司收到五矿证券发来的《关于更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五矿证券委派的本项目保
荐代表人乔端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本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五矿证券现委派
王雅婷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本项目的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五矿证券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胡洁女士和王雅婷女士。持续督导期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对乔端先生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工作所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2cebcbe4-4b19-4de5-b9b4-3de1484659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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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7:01│中信特钢(000708):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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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特钢(000708):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6/a98b64b0-95c5-415b-b792-ab7e7bd51e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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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45│中信特钢(000708):关于子公司内部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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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江阴兴澄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澄合金”)拟对
公司的子公司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澄特钢”)提供 12 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兴澄特钢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 12 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由兴澄合金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合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兴澄合金于 12 月 30日在江阴与中信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兴澄特钢在中信银行申请授信事项已经经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关于与中信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次担保已经由兴澄合金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
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4 年 11 月 23 日
注册地址 江苏省江阴经济开发区滨江东路 297 号
法定代表人 白云
注册资本 1,236,579.744845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黑色金属铸造;钢
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
金属结构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
租赁维修业务;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
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业务培训(不含教
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通用设备
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 公司全资子公司
系或其他业务联系
2.财务情况
兴澄特钢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5 年 9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878,703.10 4,287,339.64
负债总额 1,721,733.92 2,150,166.51
银行贷款总额 660,074.15 811,464.88
流动负债总额 1,221,313.52 1,565,637.82
净资产 2,156,969.18 2,137,173.13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976,982.15 4,140,138.87
利润总额 317,802.39 414,984.92
净利润 275,922.33 376,280.69
截至公告披露日,兴澄特钢目前不存在资产质押、抵押事项,对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263,250 万元人民币,涉及法
律诉讼未结案共计 8,321 万元,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兴澄特钢因业务需要,在中信银行申请 12 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贷款、开立承兑汇票、国际信用证、保函等相关
业务,由兴澄合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合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方董事会意见及股东决定意见
公司孙公司兴澄合金董事会认为,兴澄特钢在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兴澄特钢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兴澄特钢业务发展和资金需
求,同意兴澄合金为兴澄特钢在中信银行申请 12 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兴澄特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和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担保符合有关制度和《公司章程》规定。兴澄合金股东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因兴澄特
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故此笔担保未设置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724,900 万元人民币,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 17.7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2,000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 0.2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假设此次《最高额保证合同》全额提款,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51,038.6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11.02%。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
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 兴澄合金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决定;
2.《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6fe08041-e622-4493-ab58-e6ea8ab4c5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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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45│中信特钢(000708):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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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特钢(000708):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d62ad1ca-4995-4133-ae73-6d8eeb7df3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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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44│中信特钢(00070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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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保障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切实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在公司领
取薪酬的独立董事除外。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五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七条 公司业绩如果发生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
业绩联动要求。第八条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
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第九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及津贴的标准及发放
第十条 公司董事的津贴及薪酬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
取董事津贴。
(二)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为 15 万元/年(税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独立
董事除外。
第十一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津贴、社会保险
及福利和其他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的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根据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厘定年度的基本报酬。基本薪酬
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评价标准、程序、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
及相关重要管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与健康、守法合规、绿色减排发展、社会责任等)相挂钩,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当年考核结果,按年度发放。
(三)中长期激励:中长期激励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与公司
中长期经营业绩相挂钩、与中长期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四)社会保险以及公司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法定保险,公司可根
据需要制定其它公司福利办法,津贴根据公司的制度按时发放。
(五)在公司产品研发、市场开发、资本运作、管理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且董事或高管在其中发挥
主要作用及做出贡献的,经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会批准,董事或高管的绩效薪酬考核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第十二条 公司开展年度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
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人力资源部及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根据本办法适时调整公司薪酬体系。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经营状况;
(五)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的调整。
第十七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
第五章 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的止付追索程序。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80d086c3-7a49-44f9-bd1b-42f432ac66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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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44│中信特钢(00070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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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 月 19 日 14:45(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
6 年 1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1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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