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09 河钢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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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7:26 │河钢股份(000709):中信建投关于河钢股份董事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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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7:26 │河钢股份(000709):中信证券关于河钢股份董事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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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7:26 │河钢股份(00070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钢股份董事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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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7:26 │河钢股份(000709):光大证券关于河钢股份董事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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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7:54 │河钢股份(00070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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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7:54 │河钢股份(00070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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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17:16 │河钢股份(000709):中信证券关于河钢股份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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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17:16 │河钢股份(000709):光大证券关于河钢股份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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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17:16 │河钢股份(00070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钢股份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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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17:16 │河钢股份(000709):中信建投关于河钢股份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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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7:26│河钢股份(000709):中信建投关于河钢股份董事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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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24HBIS01 债券代码:148581.SZ
债券受托管理人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
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
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第六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5年11月11日披露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以及2025年11月26日披露的《河钢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2025年11月,发行人召开六届五次董事会,提名韩健、王保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会选举。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选举韩健、王保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二、 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上述董事变动属于发行人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
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存续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1/9bde1e52-9a2b-4bc6-9155-c10ab87b66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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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7:26│河钢股份(000709):中信证券关于河钢股份董事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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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
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作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根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关第六届五次董事
会决议公告》《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5年11月11日披露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以及2025年11月26日披露的《河钢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发行人董事变动
2025年11月,发行人召开六届五次董事会,提名韩健、王保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会选举。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选举韩健、王保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二、 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上述董事变动属于发行人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证券作为“25河钢KY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
,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
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1/b53d8387-4608-489e-80ca-3fd05797be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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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7:26│河钢股份(00070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钢股份董事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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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公司”)对外披露的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和“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
”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河钢股份有
限公司第六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5年11月11日披露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以及2025年11月26日披露的《河钢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发行人董事变动
2025年11月,发行人召开六届五次董事会,提名韩健、王保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会选举。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选举韩健、王保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二、 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上述董事变动属于发行人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
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三、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1/b7286fbe-509e-4f9b-9884-996809fd6f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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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7:26│河钢股份(000709):光大证券关于河钢股份董事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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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
份有限 行人” 关说明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光大证券编制本
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
。
一、发行人概况
(一)公司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号
三)公 建军
(四)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文多
(五)联系电话:0311-66770709
(六)联系传真:0311-66778711
二、受托债券基本情况
一)“2
(1)债券简称:23HBIS02
(2)债券代码:148477.SZ
(3)债券期限:3年
(4)债券利率:3.50%
)债券 亿元
(6)债券余额:10.00亿元
(7)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 1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债券发行首日:2023年 10月 12日
(9)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23年 10月 20日
0)债 所
(二)“24河钢 Y1”、“24河钢 Y2”债券概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品种一 品种二
债券简称 24河钢 Y1 24河钢 Y2
债券代码 148794.SZ 148795.SZ
债券期限 3+N年 5+N年
债券利率 2.46% 2.61%
债券发行规模 人民币 7.00亿元 人民币 8.00亿元
债券还本付息方式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募集资金用途 偿还到期债务
债券起息日 2024年 06月 27日
(三)“25河钢 Y1”债券概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 25河钢 Y1
债券代码 524154.SZ
债券期限 3+N年
债券利率 2.70%
债券发行规模 人民币 10.00亿元
债券还本付息方式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募集资金用途 偿还到期债务
债券起息日 2025年 03月 12日
四)“ 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 25河钢 Y2
债券代码 524208.SZ
债券期限 3+N年
债券利率 2.48%
债券发行规模 人民币 15.00亿元
债券还本付息方式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募集资金用途 偿还到期债务
债券起息日 2025年 04月 11日
三、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5年11月11日披露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以及2025年11月26日披露的《河钢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公告》 大事项
(一)发行人董事变动
2025年11月,发行人召开六届五次董事会,提名韩健、王保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会选举。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选举韩健、王保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影响
上述董事变动属于发行人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光大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
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光大证券后续将密切关
注发行人关于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
响的事 司债 为准
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1/3d42b4b0-f8cf-4894-a9e0-1fc0a8f9a4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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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7:54│河钢股份(00070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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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1月 26日 14:30
(2) 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5年 11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至 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5年 11月 26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邓建军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9 人,代表股份 6,746,296,0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2628%,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4,268,333,4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9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8人,代表股份 2,477,
962,6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71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5 人,代表股份 51,059,0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39%。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 0人,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5 人,代表股份 51,059,0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39%。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0 非独立董事选举
总表决情况:
1.01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韩健 同意股份 6,741,755,447 股,当选;
1.02.候选人:非独立董事王保卫 同意股份 6,741,633,977 股,当选。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非独立董事韩健 同意股份 46,582,100 股;
1.02.候选人:非独立董事王保卫 同意股份 46,460,630 股。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熊孟飞、项颂雨律师对于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
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7fb31119-a612-43aa-8fca-a5f9acdfd7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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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7:54│河钢股份(00070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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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股份”或“公司”)的聘请,指派本所
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以及《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核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1.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
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文件一同披露。
4.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25年11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上公告了《河
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6)(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
已列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地点、网络投票事宜、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26日下午2:30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三)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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