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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09(河钢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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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709 河钢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8 17:55│河钢股份(000709):河钢股份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付息公告 ─────────┴──────────────────────────────────────────────── 特别提示: 债券简称:20HBIS01 债券代码:149099.SZ 付息日:2024 年 4 月 22日 计息期间:2023 年 4月 20日至 2024 年 4月 19日 债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19日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4 年 4 月 22日支 付 2023年 4 月 20 日至 2024 年 4月 19日期间的利息,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0HBIS01 3、债券代码:149099.SZ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5亿元 5、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6、存续期限:5年 7、票面利率:3.38% 8、计息方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 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止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 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 金。 10、起息日:2020年 4月 20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4月 2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5年 4月 2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 AAA 15、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监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华支行 1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8、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3.38%,每 10张(面值人民币 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3.80元(含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 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7.04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3.80元。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4年 4月 19日 2、除息交易日:2024年 4月 22日 3、债券付息日:2024年 4月 22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4年 4月 20日 5、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38%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4年 4月 19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派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 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兑 付)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 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 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 退出登记手续。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境外机构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21年 11月 22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 34号),自 2021年 11月 7日起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 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 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兰玉 咨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号 邮政编码:050023 咨询联系人:梁柯英 咨询电话:0311-66770709 传真电话:0311-66778711 2、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号丰铭国际大厦 A座 6层 邮政编码:100032 咨询联系人:何泽宇 咨询电话:010-56839300 传真电话:010-5761590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2b25ab11-cd5e-4acb-a3e2-d39bfc18eb35.PDF ─────────┬──────────────────────────────────────────────── 2024-04-18 00:00│河钢股份(000709):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 河钢股份(000709):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87462481-8cb0-4e07-8f5c-ed4cbad0f9bc.PDF ─────────┬──────────────────────────────────────────────── 2024-03-21 00:00│河钢股份(000709):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河钢股份(000709):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1/f58635ba-b72b-4334-841b-6b8b1ef1b58f.PDF ─────────┬──────────────────────────────────────────────── 2024-03-21 00:00│河钢股份(000709):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20 日 14:30 (2) 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年 3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至 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王兰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2 人,代表股份 6,799,372,6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5.77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 0 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2人,代表股份 6,799,372,6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5.776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203,165,91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9654%。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0 选举王书桓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94,568,4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93%;反对 4,277,1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629%;弃权52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361,7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353%;反对 4,277,17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1053%;弃权 52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594%。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书桓即日起当选为公司第五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张玉柱不再担任公司第五董事会独立董事。此次独立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熊孟飞、高鹤怡律师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 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 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0/0d834570-4fa3-4eef-9e63-bbf26d2f94a9.PDF ─────────┬──────────────────────────────────────────────── 2024-03-05 00:00│河钢股份(000709):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9日以电子邮件和 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 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7)。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同日刊 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0)。 三、备查文件 1. 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4/11a6531c-590a-46a7-a6d2-3ed2cef46645.PDF ─────────┬──────────────────────────────────────────────── 2024-03-05 00:00│河钢股份(00070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 河钢股份(00070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5/a89d9d8d-e643-4534-85e6-419dcef02394.PDF ─────────┬──────────────────────────────────────────────── 2024-03-05 00:00│河钢股份(000709):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张玉柱自 2018 年 2月 28 日起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张玉柱任期已届满,将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相关职务。鉴于张玉柱离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 前,张玉柱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玉柱未持有公司股票。张玉柱离任后,将不再在公司任职。 公司董事会对张玉柱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和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召开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书桓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王书桓在当选独立董事后,将接任张玉柱担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书桓简历如下: 王书桓,男,汉族,1964 年 2 月生,河北藁城人,中共党员,工学博士,教授职称,博士生导师。1984 年 7 月在河北矿冶学 院钢铁冶金专业毕业,获工学学士学位,留校工作。1998 年 6 月在北京科技大学钢铁冶金专业毕业,获工学博士学位。2000 年 7 月任河北理工学院冶金系副主任,2001 年 1 月任河北理工学院研究生部主任,2004 年 6 月任河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院长,2010 年 5月任河北联合大学学科建设处处长兼研究生学院党委书记,2012 年 12 月任华北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兼学科建设处处长,2019 年 5 月任华北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24 年 1 月离任,现任华北理工大学教授。王书桓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的工作,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不存在失信行为。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书桓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王书桓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2. 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4/e2d13ce6-8e42-4e96-88bb-8d615382a065.PDF ─────────┬──────────────────────────────────────────────── 2024-03-05 00:00│河钢股份(00070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 河钢股份(00070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5/6a86d5bd-96cc-4dd3-b9ed-85b644109c16.PDF ─────────┬──────────────────────────────────────────────── 2024-03-05 00:00│河钢股份(000709):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 2024 年 3月 4 日召开的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3 月 20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年 3 月 20 日 09:15—09:25、09:30—11:30 和 13:0 0 至 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0 日 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4 年 3 月 12 日 7. 出席对象: (1) 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3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选举王书桓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上述提案涉及选举独立董事,本次应选独立董事 1人。该提案已经公司 2024年 3 月 4 日召开的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7)。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凡欲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影印 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 为准。 (2)登记时间: 2024 年 3 月 14 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被委托代理人在登记和表决时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 2.会议联系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1)联系电话:(0311)66778735,传真:(0311)66778711 (2)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 邮编:050023 (3)联系人:梁柯英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 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 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4/3e8d711c-4936-47a1-8fd5-ab3cf05f3356.PDF ─────────┬──────────────────────────────────────────────── 2024-02-21 00:00│河钢股份(000709):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4]字 0220第 0084号致: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受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股份”或“公司”)聘请和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委派,本所律 师出席河钢股份二〇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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