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09 河钢股份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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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16 │河钢股份(000709):河钢股份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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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19 │河钢股份(00070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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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19 │河钢股份(000709):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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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55 │河钢股份(000709):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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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55 │河钢股份(000709):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 │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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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55 │河钢股份(000709):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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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33 │河钢股份(00070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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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31 │河钢股份(000709):六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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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6:42 │河钢股份(000709):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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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6:39 │河钢股份(00070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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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16│河钢股份(000709):河钢股份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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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000709):河钢股份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c4cc1666-f38b-4a47-82ce-2e0bc2bc5c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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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19│河钢股份(00070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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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17日 14:30
(2) 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6年 6月 17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至
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6年 6月 17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邓建军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57 人,代表股份 6,814,096,7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187%,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股东 0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57人,代表股份6,814,096,7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18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53 人,代表股份 118,859,6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498%。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01,085,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91%;反对 10,818,872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8%;弃权 2,192,39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848,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533%;反对 10,818,8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22%;弃权 2,192,39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5,3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45%。
提案 2.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02,008,2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26%;反对 9,875,827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9%;弃权 2,212,64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6,771,2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296%;反对 9,875,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088%;弃权 2,212,64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7,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16%。
提案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804,349,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0%;反对 8,415,9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5%;弃权 1,331,34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9,112,4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994%;反对 8,4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805%;弃权 1,331,34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01%。
提案 4.00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98,865,3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5%;反对 13,395,197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6%;弃权 1,836,18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3,628,3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854%;反对 13,395,1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698%;弃权 1,836,18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7,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48%。
提案 5.00 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47,054,7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61%;反对 58,640,095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06%;弃权 8,401,94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1,817,6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5956%;反对 58,640,0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3356%;弃权 8,401,94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1,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688%。
提案 6.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99,375,5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0%;反对 13,172,997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3%;弃权 1,548,18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4,138,5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147%;反对 13,172,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828%;弃权 1,548,18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7,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25%。
提案 7.00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98,655,0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34%;反对 14,257,197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2%;弃权 1,184,48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3,418,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085%;反对 14,257,1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950%;弃权 1,184,48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65%。
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了全部提案。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熊孟飞、项颂雨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
、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2ab21ce0-68b7-465f-b695-c93b17e1cc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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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19│河钢股份(000709):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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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股份”或“公司”)的聘请,指派本所
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
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核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1.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
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文件一同披露。
4.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26年5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上公告了《河
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3)(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已列明本
次股东会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地点、网络投票事宜、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17日下午2:30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三)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交易时间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
根据《会议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657人,代表股份数为6,814,096,7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187%。均以网络投
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653人,代表股份数为118,859,6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8%,均以网
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经审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均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进行验证。本次股东会没
有发生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重复投票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议案 1: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2: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 3: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 4: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议案 5: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的议案;
议案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议案 7: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没有股东提出超出上述事项以外的新提案,未出现对议案内
容进行变更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
票结果,本次股东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6,801,085,4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8091%;反对 10,818,872股,弃权 2,192,392股。
议案 2: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6,802,008,2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8226%;反对 9,875,827股,弃权 2,212,642股。
议案 3: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6,804,349,4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8570%;反对 8,415,900股,弃权 1,331,347股。
议案 4: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同意 6,798,865,3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7765%;反对 13,395,197股,弃权 1,836,182股。
议案 5: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的议案
同意 6,747,054,7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0161%;反对 58,640,095股,弃权 8,401,947股。
议案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 6,799,375,5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7840%;反对 13,172,997股,弃权 1,548,182股。
议案 7: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同意 6,798,655,0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7734%;反对 14,257,197股,弃权 1,184,482股。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全部议案。另外,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734c90e3-0173-45c0-b600-862a079657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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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55│河钢股份(000709):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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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000709):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e814d4de-ce25-4d89-acf0-5a0f61b3f9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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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55│河钢股份(000709):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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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000709):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b3f00174-23ed-49a6-a801-c77fc3fea1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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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55│河钢股份(000709):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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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000709):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bdf4b64c-80ca-4112-b803-a21951a4e9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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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33│河钢股份(00070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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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 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经公司 2026年 6月12 日召开的六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 6月 29日 14:30(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
26年 6月 29日 09:15—09:25、09:30—11:30 和 13:00至 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 09:15至 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5.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8日
7. 出席对象:
(1) 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提交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 √
司增资的议案
2.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 2026年 6月 12日召开的六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
3. 提案 1.00 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和承德昌达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对该项提案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凡欲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
准。
(2)登记时间: 2026年 6月 23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号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被委托代理人在登记和表决时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
2.会议联系方式: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1)联系电话:(0311)66778735;传真:(0311)66778711。
(2)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号,邮编:050023。(3)联系人:梁柯英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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