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12 锦龙股份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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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34 │锦龙股份(00071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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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32 │锦龙股份(000712):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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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31 │锦龙股份(00071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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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31 │锦龙股份(00071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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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30 │锦龙股份(000712):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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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30 │锦龙股份(000712):关联交易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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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6:32 │锦龙股份(000712):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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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9:57 │锦龙股份(000712):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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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 │锦龙股份(000712):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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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8 15:32 │锦龙股份(000712):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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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34│锦龙股份(00071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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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13日(星期五)14时5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六楼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丹丹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344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339,189,7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8560%。其中:出席现场
投票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94,965,0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92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0人,代表公司
股份数为44,224,7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358%。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盘丽卿女士、袁圆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盘丽卿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98,079,69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4,687股。
(2)选举袁圆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301,066,49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01,487股。
该提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43,884,3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12%;反对46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29%;
弃权23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29,8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87%;反对46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12%;弃权23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01%。
该提案获通过。
关联股东朱凤廉女士、杨志茂先生、新世纪公司回避了对第2项提案的表决,因此朱凤廉女士、杨志茂先生、新世纪公司所代表
的公司股份294,610,504股不计入第2项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谭俊辉、林国韬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会决议;
2.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7bfaf10f-9344-4a0c-a0b6-d79ff07425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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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32│锦龙股份(000712):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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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000712):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8f0444a1-5cc1-4699-8dca-58709f7a46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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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31│锦龙股份(00071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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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以书面结合通
讯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丹丹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经济补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罗序浩先生工作调整,公司与罗序浩先生经友好协商一致,双方拟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罗序浩
先生支付经济补偿及其他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具体事项及金额由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核算发放。本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同日发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6-26)。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a5349d80-7cf8-4141-8851-beb1c0b214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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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31│锦龙股份(00071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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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致: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
会规则》”),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谭俊辉律
师与林国韬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查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2026 年 2 月 3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2026 年 2 月 3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下称“《会议通知》”)《关于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下称“《补充通知》”);
4.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5.公司本次股东会的会议资料。
本所及本所律师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
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
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由第十届董事会召集。为召集本次股东会,公司于2026年 1月 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
)会议。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将《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在本次股东会召开 15 日前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上刊登,并以公告的形式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2026年 2月 2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提
议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函,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6年 2月 3日通过前述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补充通知》。《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中
已列明了需审议的提案及提案内容的披露情况与查阅方式。
经查验,上述公告记载有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地点、议案、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事项以及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等。公
司董事会已按照有关规定对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的披露。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 14 时 50 分在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 1号锦龙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2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2月 13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会议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公告所载明的内容一致。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本所律师对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提交的账户登记证明、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证明等相关资料的查验,并根据深圳
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如下:
1.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294,965,004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 32.9202%。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 340 人,代表股份44,224,716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 4.9358%。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均为截至 2026年 2月 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344人,代表股份 339,189,720股,占公司总股份 37.856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召集人资格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张丹丹女士主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补充通知》中所列明的两项提案进行审议并表决,未对《补充通知》中未列明的任何提
案进行表决。本所律师与股东代表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同对表决票进行了计票、监票,当场清点、公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统计数据。
据此,在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本提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盘丽卿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298,079,691股;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3,114,687股。1.02选举袁圆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301,066,491股;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6,101,487股。
2.《关于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43,884,31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12%;反对464,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
29%;弃权 23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59%。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 43,529,81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87%;反对 46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12%;弃权 23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01%。
关联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杨志茂先生、朱凤廉女士已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对该提案的表决,且并未接受其他股
东委托对该提案进行投票。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fcdfffe7-e014-4544-9dc0-8a6ce67f8d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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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30│锦龙股份(000712):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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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6年 2月 13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借款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为偿还公司借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股东会同意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
“新世纪公司”)及其母公司东莞市弘舜劭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弘舜公司”)借款,借款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并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新世纪公司和弘舜公司借款的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新世纪公司和弘舜公司签署《借款合同》
等法律文件。
2026年 2月 13日,公司与新世纪公司和弘舜公司在东莞市签署了《借款合同》。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借款合同》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1.借款金额、期限和利率
公司因资金需要,向新世纪公司、弘舜公司申请借款合计人民币捌亿元整(¥800,000,000.00元),新世纪公司、弘舜公司同意
向公司提供前述借款。
各方商定:《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在捌亿元额度内(即在任一时点公司向新世纪公司、弘舜公司借款本金余额合计不
超过 8亿元),公司可根据各时段的资金需求,分期借款,分期还款。各期借款的实际借款期限,自每期借款汇至公司指定银行账号
之日起至每期借款本息归还之日止。借款利率为 10%/年,各期借款的借款利息按该期借款的实际借款天数计算,按季度付息,每季
度末月 20日为付息日。如遇付息日为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该付息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2.违约责任
公司应依约按时偿还新世纪公司、弘舜公司的借款本息。如不能按期还本付息则构成违约,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3.其他
公司拟在借款到期后展期且征得新世纪公司、弘舜公司同意的,公司可就《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申请展期。如申请展期,公司须
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内部决策程序,并提前通知新世纪公司、弘舜公司。如涉及信息披露的,公司
应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4.生效条件
《借款合同》经各方签章生效。
三、备查文件
《借款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8e238bea-eabb-48a2-b7ab-1e7e574694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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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30│锦龙股份(000712):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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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000712):关联交易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183c9275-bf4f-4800-af99-542bfc84b5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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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6:32│锦龙股份(000712):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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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000712):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a06d18d7-ce4f-40d7-945a-f9cac31190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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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9:57│锦龙股份(000712):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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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今日接到股东有关办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本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司总股
其一致行动人 比例 本比例
新世纪 是 3,300,000 2.49% 0.37% 2025-12-10 2026-2-9 科学城(广州)融
公司 资租赁有限公司
2,300,000 1.74% 0.26% 2025-9-26 2026-2-11 王东骞
6,700,000 5.06% 0.75% 2025-10-23 2026-2-11
朱凤廉 是 2,000,000 1.59% 0.22% 2023-8-16 2026-2-9 广东景天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
2,200,000 1.74% 0.25% 2023-12-22 2026-2-9 知识城(广州)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 占本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数量 所持 公司 为限 为补 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股份 总股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比例 本比 押
致行动人 例
新世纪 是 3,300,000 2.49% 0.37% 否 否 2026-2-9 办理解 科学城(广州)融 质押
公司 除质押 资租赁有限公司 担保
9,000,000 6.79% 1.00% 否 否 2026-2-11 登记之 东莞市卓瑞实业
日 投资有限公司
朱凤廉 是 1,500,000 1.19% 0.17% 否 否 2026-2-9 办理解 科学城(广州)融 质押
除质押 资租赁有限公司 担保
登记之
2,200,000 1.74% 0.25% 否 否 2026-2-9 日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解除质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本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比例 押及质押前 押及质押后 持股份 司总股 情况 情况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比例 本比例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 占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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