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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13(丰乐种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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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713 丰乐种业 更新日期:2024-04-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9 00:00│丰乐种业(00071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 年 5 月 16 日,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3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和丰乐香料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近期与相关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为全资子公司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丰乐农化”)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2024 年 3 月 28 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简称“交行省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 丰乐农化向交行省分行办理相关银行业务承担主合同最高额人民币 4,000 万元提供担保,期限自 2024 年 3 月 28日至 2024 年 12 月 1 日。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为了扶持全资子公司的发展,本公司为丰乐农化上述银行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 2023 年 4 月 18 日 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详见 2023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 www.cninfo.com.c n 2023-021、2023-027 号公告),并报经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 2023 年 5 月 17 日 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网 www.cninfo.com.cn 2023-037 号公告),公司为丰乐农化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 额度提供 30,000 万元担保,为丰乐香料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 12,000 万元担保,股东大会通过后至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日止有效,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共为丰乐农化最高额不超过 27,500万元(含本次担保)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在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批准额度以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 年 12 月 18日 住所: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 法定代表人:张帮林 注册资本:36,000万元 经营范围: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农药生产;肥料生产;农作物种子进出口;农作物种子经营等。 股权结构: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丰乐农化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3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0894.03 97326.49 负债总额 36114.10 41459.0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001.92 2001.45 流动负债总额 35461.18 40928.34 净资产 54779.93 55867.47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 6,865.23 0 项目 2022年全年(经审计) 2023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4371.89 91874.95 利润总额 1292.37 1087.54 净利润 1720.56 1087.54 注:或有事项指公司以丰乐农化部分资产作担保进行保全置换,以解封公司被冻结基本账户和被查封土地事宜(详见公司于 201 9 年 4 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19-028号公告) 丰乐农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与交行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保证人: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内容:债权人按主合同与债务人形成的债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 4,000万元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司为支持丰乐农化顺利开展生产经营工作所做出的决定。丰乐农化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完全能 够控制,为其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为 39,410 万元(其中 8,910 万元是为张掖丰乐申请并购贷款提供的担保,已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占 2022 年度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20.48%,不存在对全资子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也没有逾期对外担保。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与交行省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丰乐农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8/670d237e-59da-41ca-8855-3ac1c5c0a502.PDF ─────────┬──────────────────────────────────────────────── 2024-03-26 00:00│丰乐种业(000713):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转让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 │展公告 ─────────┴──────────────────────────────────────────────── 一、本次拟变更事项基本情况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丰乐种业”)控股股东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 肥建投”)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于2023 年 7 月 17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国投集团 拟新设境内全资子公司国投种业(已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成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国投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 “国投种业”)以现金收购的方式受让合肥建投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合计122,802,996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全文同) ,本次拟转让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0%。 2023 年 12 月 6 日,合肥建投与国投种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合肥建投拟向国投种业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合计122,802,996 股,本次拟转让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0%。若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完成,国投种业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24 年 1 月,国投种业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 定[2024]31 号)。 2024 年 2 月,合肥建投收到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省国资委关于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转让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24〕33 号),原则同意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122,802,996 股股份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至国投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2023 年 12 月 8 日、2024 年 1 月 18 日、2024 年 2 月 28 日刊载于《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 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和《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转让获得安徽省国资委批复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本次拟变更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接到国投种业的通知,国投集团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国投种业科技有限 公司收购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4〕106 号),原则同意国投种业通过受让合肥建投所持有的 丰乐种业122,802,996股股份的方式取得丰乐种业控股权。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拟变更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 户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 者关注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国投种业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国 资产权〔2024〕106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5/17331129-9b73-427f-86d8-412dd844179e.PDF ─────────┬──────────────────────────────────────────────── 2024-02-28 00:00│丰乐种业(000713):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转让获得安徽省国资委批复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 │展公告 ─────────┴──────────────────────────────────────────────── 一、本次拟变更事项基本情况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丰乐种业”)控股股东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 肥建投”)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于2023 年 7 月 17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国投集团 拟新设境内全资子公司国投种业(已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成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国投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 “国投种业”)以现金收购的方式受让合肥建投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合计122,802,996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全文同) ,本次拟转让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0%。2023 年 12 月 6 日,合肥建投与国投种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合肥建投拟 向国投种业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合计 122,802,996 股,本次拟转让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0%。若本次股份 转让实施完成,国投种业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24 年 1 月,国投种 业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4]31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2023 年 12 月 8 日、2024 年 1 月 18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和《关于收到国家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1)。 二、本次拟变更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合肥建投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出具了《省国资委关于合肥 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24〕33 号),原则同 意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122,802,996 股股份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至国投种 业科技有限公司。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拟变更事项尚需履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程序,且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上述审批程序是否可以通过以及通过的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 者关注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省国资委关于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合肥丰乐种业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8/9ede33c8-91f8-4762-a212-e5754b5cd81e.PDF ─────────┬──────────────────────────────────────────────── 2024-01-25 00:00│丰乐种业(00071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 年 5 月 16 日,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3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和丰乐香料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近期与相关银行签订《最高额保 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丰乐农化”)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2024 年 1 月 24 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建支行(简称“工行城建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向工行城建支行办理相关银行业务承担主合同最高额人民币 4,000 万元提供担保,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2 4 日至 2025 年 1月 24日。 2024 年 1 月 24 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简称“建行庐阳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向建行庐阳支行办理相关银行业务承担主合同最高额人民币 3,000 万元提供担保,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2 4 日至 2025 年 1月 24日。 2024 年 1 月 24 日,本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简称“浙商合肥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 子公司丰乐农化向浙商合肥分行办理相关银行业务承担主合同最高额人民币 3,000 万元提供担保,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24 日至 2 025 年 1 月 24日。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为了扶持全资子公司的发展,本公司为丰乐农化上述银行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 2023 年 4 月 18 日 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详见 2023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网 www.cninfo.com.c n 2023-021、2023-027 号公告),并报经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 2023 年 5 月 17 日 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网 www.cninfo.com.cn 2023-037 号公告),公司为丰乐农化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 额度提供 30,000 万元担保,为丰乐香料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 12,000 万元担保,股东大会通过后至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日止有效,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共为丰乐农化最高额不超过 23,500万元(含本次担保)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在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批准额度以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 年 12 月 18日 住所: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 法定代表人:张帮林 注册资本:36,000万元 经营范围: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农药生产;肥料生产;农作物种子进出口;农作物种子经营等。 股权结构: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丰乐农化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3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0894.03 97326.49 负债总额 36114.10 41459.0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001.92 2001.45 流动负债总额 35461.18 40928.34 净资产 54779.93 55867.47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 6,865.23 0 项目 2022年全年(经审计) 2023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4371.89 91874.95 利润总额 1292.37 1087.54 净利润 1720.56 1087.54 注:或有事项指公司以丰乐农化部分资产作担保进行保全置换,以解封公司被冻结基本账户和被查封土地事宜(详见公司于 201 9 年 4 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19-028号公告) 丰乐农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与工行城建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建支行 保证人: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内容:债权人按主合同与债务人形成的债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 4,000万元整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 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 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二)本公司与建行庐阳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 保证人: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内容:债权人按主合同与债务人形成的债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万元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 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 、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三)本公司与浙商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保证人: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内容:债权人按主合同与债务人形成的债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 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汇率变化而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司为支持丰乐农化顺利开展生产经营工作所做出的决定。丰乐农化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完全能 够控制,为其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为 35,410 万元(其中 8,910 万元是为张掖丰乐申请并购贷款提供的担保,已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占 2022 年度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18.41%,不存在对全资子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也没有逾期对外担保。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事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与工行城建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丰乐农化); 3.公司与建行庐州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丰乐农化); 4.公司与浙商合肥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丰乐农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24/8a2eff64-7739-43c8-baa2-33ea4f57225c.PDF ─────────┬──────────────────────────────────────────────── 2024-01-18 00:00│丰乐种业(000713):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等 │的进展公告 ─────────┴──────────────────────────────────────────────── 一、本次拟变更事项基本情况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丰乐种业”)控股股东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 肥建投”)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于2023 年 7 月 17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国投集团 拟新设境内全资子公司国投种业(已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成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国投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 “国投种业”)以现金收购的方式受让合肥建投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合计122,802,996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全文同) ,本次拟转让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0%。2023 年 12 月 6 日,合肥建投与国投种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合肥建投拟 向国投种业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合计 122,802,996 股,本次拟转让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0%。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2023 年12 月 8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 转让框架协议>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 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二、本次拟变更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国投种业提供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 决定[2024]31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国投种业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 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事项尚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程序,且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上述审批程序是否可以通过以及通过的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 者关注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给国投种业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4]31 号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7/9c0f27f4-0314-4a9b-aa6f-ca945ba4521b.PDF ─────────┬──────────────────────────────────────────────── 2023-12-08 00:00│丰乐种业(000713):丰乐种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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