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15 中兴商业 更新日期:2025-06-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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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7 │中兴商业(000715):关于举办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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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46 │中兴商业(000715):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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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42 │中兴商业(000715):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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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20:22 │中兴商业(000715):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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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20:44 │中兴商业(000715):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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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20:44 │中兴商业(000715):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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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20:42 │中兴商业(000715):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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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20:41 │中兴商业(000715):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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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5 15:37 │中兴商业(000715):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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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8:36 │中兴商业(000715):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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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7│中兴商业(000715):关于举办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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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
、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 2025年 6月 6日(星期五)下午 15:00-16:30在全景网举办 2024年度暨 2025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业
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屈大勇先生,独立董事梁杰女士、吴凤君先生,董事会秘书谢元基先生,财务总监何
长友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于 2025年 6月 5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cdd43f6e-ff3f-4d36-a60e-0872a582b2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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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46│中兴商业(000715):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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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5月 21日以书面
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年 5月 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8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8名,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同意聘任谢元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
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刊登在 2025年 5月 27日
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eea191d4-18ce-4858-920b-2540db6305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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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42│中兴商业(000715):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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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杨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
岗位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杨军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杨军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其辞职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杨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
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中持有的份额,按照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
划的相关规定处理。除此之外,杨军先生不存在其他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杨军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感
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谢元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个人简历附后),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鉴于谢元基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暂由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后,再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谢元基先生已承诺将尽快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谢元基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4-23837309
传 真:024-23408889
电子邮箱:zqb715@zhongxingsy.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 86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b0acc0f7-f209-4c2c-9a64-ccce0deb76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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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20:22│中兴商业(000715):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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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4日召开的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以 2024年末股本总数 415,718,9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预计共分配股利 41,571,894.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股,总计转增股份 124,715,682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5,718,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
0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0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
0 股转增 3 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公司总股本为 415,718,94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540,434,622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5年 5月 28日
2.除权除息日:2025年 5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 2025年 5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5年 5月 2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
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99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2 08*****333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年 5月 19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5年 5月 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 年 5 月29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本(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1,108,633 0.27% 332,590 1,441,223 0.27%
通股/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 414,610,307 99.73% 124,383,092 538,993,399 99.73%
流通股
三、总股本 415,718,940 100.00% 124,715,682 540,434,622 100.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 540,434,622股摊薄计算,公司2024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1858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 86号
3.咨询电话:024-23838888-3715
4.咨询联系人:刘女士、周女士
5.传真电话:024-23408889
十、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e11a5bd5-cc5d-4049-8e8a-b13d473e09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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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20:44│中兴商业(000715):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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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5月 14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5月 1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5月 14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 86号公司 9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屈大勇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名,代表股份 67,492,9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
35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243 名,代表股份 60,805,2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265%。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共 241名,代表股份 3,230,5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7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做法律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8,178,2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5%;91,729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715%;28,2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同意3
,110,605股,反对 91,729股,弃权 28,2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2876%。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8,172,1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8%;94,729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738%;31,3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同意3
,104,505股,反对 94,729股,弃权 31,3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0988%。
3.《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128,156,5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6%;110,12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858%;31,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同意3
,088,905 股,反对 110,129 股,弃权 31,5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6159%。
4.《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128,167,7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84%;101,52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791%;28,9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同意表决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同意3
,100,105 股,反对 101,529 股,弃权 28,9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9626%。
5.《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128,158,9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5%;108,02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842%;31,2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同意3
,091,305 股,反对 108,029 股,弃权 31,2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6902%。
6.《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128,149,0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8%;117,82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918%;31,3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同意3
,081,405 股,反对 117,829 股,弃权 31,3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3838%。
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128,134,65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25%;126,62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987%;36,937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同意3
,066,968 股,反对 126,629 股,弃权 36,93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936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哲、王冰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
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508909a3-fb2f-4d38-8f22-3a5caaafc5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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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20:44│中兴商业(000715):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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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商业(000715):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faacb821-7eb7-40fb-a3c4-b49458baf1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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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20:42│中兴商业(000715):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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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总裁朱旻先生及副总裁马彦红女士提交
的书面辞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朱旻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裁、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朱旻先生仍在
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朱旻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
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朱旻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
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完成新任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旻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中持有的份额,按照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
划的相关规定处理。除此之外,朱旻先生不存在其他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马彦红女士因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马彦红女士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马彦红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
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彦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马彦红女士辞职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进行股份管理;其在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中持有的份额,按照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
规定处理。除此之外,马彦红女士不存在其他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朱旻先生、马彦红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感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5月 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
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树飞先生为公司总裁、宫慧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个人简历附后),
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c90a6b71-daa7-43dd-b22f-5e90ee4ad3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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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20:41│中兴商业(000715):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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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5月 11日以书面
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年 5月 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8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8名,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同意聘任李树飞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第八届
董事会一致。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同意聘任宫慧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第八届
董事会一致。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刊登在 2025
年 5 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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