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21 西安饮食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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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00:00│西安饮食(00072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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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旅集团”)《关
于将持有的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担保的告知函》,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 否为 本次质押数 占 其 占 公 是 否 为 是 否 质押 质押 质权 质押
名称 控 股股 量(股) 所 持 司 总 限 售 股 为 补 起始日 到期日 人 用途
东 或第 股 份 股 本 (如是, 充 质
一 大股 比例 比例 注 明 限 押
东 及其 售类型)
一 致行
动人
西旅 是 16,000,000 9.00% 2.79% 否 否 2024年 2025年 西安 为委
集团 3月 22日 2月 8日 国信 托贷
小额 款提
贷款 供质
有限 押担
公司 保
合计 16,000,000 9.00% 2.79%
西旅集团以其持有的本公司 1,600 万股的无限售股份为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向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申请的 1.99 亿元
委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委托贷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为 2024 年 2月 9日起至 2025 年 2月 8 日止。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 次 质 本次质押 占 其 占 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押 后质押股 所 持 司 总 情况 情况
前 质 押 份数量 股 份 股 本 已质押股 占 已 未质押股 占 未
股 (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质 押 份限售和 质 押
份 数 量 冻结、标 股 份 冻结数量 股 份
(股) 记 比例 (股) 比例
数量(股
)
西旅 177,680,38 30.96% 72,800,000 88,800,000 49.98% 15.47% 0 0 74,858,38 84.22%
集团 8 8
西安 26,681,250 4.65% 26,681,250 26,681,250 100% 4.65% 26,681,25 100% 0 0
维德 0
实业
发展
有限
公司
西安 24,425,100 4.26% 24,425,100 24,425,100 100% 4.26% 24,425,10 100% 0 0
龙基 0
工程
建设
有限
公司
西安 11,674,350 2.03% 8,192,850 8,192,850 70.18% 1.43% 8,192,850 100% 0 0
米高
实业
发展
有限
公司
合计 240,461,08 41.90% 132,099,20 148,099,20 61.59% 25.81% 59,299,20 40.04% 74,858,38 81.05%
8 0 0 0 8
备注:上述股东中,西安维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安龙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安米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家公司
)于 2006 年 8 月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 13,340,625 股、12,212,550 股、4,096,425 股(前述股份经公司 2013
年度权益分派后现分别为 26,681,250 股、24,425,100 股、8,192,850 股)质押给了西旅集团,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在质押期间,上述股份予以冻结。且上述三家公司分别将前述质押股份的表决权于 2007 年 4
月授予西旅集团,授权期限至前述质押股份过户至西旅集团名下之日止。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担保不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股份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西旅集团《关于将持有的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担保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5/c27e0e1b-27f8-4cd9-b173-c670459164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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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2 00:00│西安饮食(00072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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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旅集团”)的告
知函,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延期情况
股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延期 后 质权人 质押用
东 控股股 延期的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押 到 途
名 东或第 份 数 量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期日
称 一大股 (股) 押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西旅 是 32,800,000 18.46% 5.72% 否 否 2023年 2024年 2024年 长安银 为流动
集团 3月 3日 3月2日 9月 2日 行股份 资金贷
有限公 款提供
司西安 质押担
曲江新 保
区支行
40,000,000 22.51% 6.97% 否 否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西安银 为流动
3月 2日 3月1日 3月 1日 行股份 资金贷
有限公 款提供
司雁塔 质押担
支行 保
合 72,800,000 40.97% 12.68%
计
备注:上述表格中的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质 押 股 份 占 其 占 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数量 (股) 所 持 司 总 情况 情况
股 份 股 本 已质押股 占 已 未质押股 占 未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质 押 份限售和 质 押
冻结、标记 股 份 冻结数量 股 份
数量(股) 比例 (股) 比例
西旅 177,680,388 30.96% 72,800,000 40.97% 12.68% 0 0 74,858,388 71.38%
集团
西安 26,681,250 4.65% 26,681,250 100% 4.65% 26,681,250 100% 0 0
维德
实业
发展
有限
公司
西安 24,425,100 4.26% 24,425,100 100% 4.26% 24,425,100 100% 0 0
龙基
工程
建设
有限
公司
西安 11,674,350 2.03% 8,192,850 70.18% 1.43% 8,192,850 100% 0 0
米高
实业
发展
有限
公司
合计 240,461,088 41.90% 132,099,200 54.94% 23.02% 59,299,200 44.89% 74,858,388 69.08%
备注:上述股东中,西安维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安龙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安米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家公司
)于 2006 年 8 月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 13,340,625 股、12,212,550 股、4,096,425 股(前述股份经公司 2013
年度权益分派后现分别为 26,681,250 股、24,425,100 股、8,192,850 股)质押给了西旅集团,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在质押期间,上述股份予以冻结。且上述三家公司分别将前述质押股份的表决权于 2007 年 4
月授予西旅集团,授权期限至前述质押股份过户至西旅集团名下之日止。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延期股份质押担保不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股份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西旅集团《关于将持有的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继续进行质押担保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1/181b92bf-2f54-421b-88a3-6e0c9091b7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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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 00:00│西安饮食(00072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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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控股股东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旅集团”)《关于将
持有的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告知函》,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 东 是 否为 控 本次解除质 占 其 所 占 公 司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名称 股 股东 或 押股份数量 持 股 份 总 股 本 起始日 解除日
第 一大 股 (股) 比例 比例
东 及其 一
致行动人
西旅 是 16,000,000 9.00% 2.79% 2023年 2024年 西安国信
集团 3月 3日 2月 20日 小额贷款
有限公司
合计 16,000,000 9.00% 2.79%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被 质 占 其 占 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押股份数 所 持 司 总 情况 情况
量(股) 股 份 股 本 已质押股 占 已 未质押股 占 未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质 押 份限售和 质 押
冻结、标记 股 份 冻结合计 股 份
合计数量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西旅 177,680,388 30.96% 72,800,000 40.97% 12.68% 0 0 74,858,388 71.38%
集团
西安 26,681,250 4.65% 26,681,250 100% 4.65% 26,681,250 100% 0 0
维德
实业
发展
有限
公司
西安 24,425,100 4.26% 24,425,100 100% 4.26% 24,425,100 100% 0 0
龙基
工程
建设
有限
公司
西安 11,674,350 2.03% 8,192,850 70.18% 1.43% 8,192,850 100% 0 0
米高
实业
发展
有限
公司
合计 240,461,088 41.90% 132,099,200 54.94% 23.02% 59,299,200 44.89% 74,858,388 69.08%
备注:
上述股东中,西安维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安龙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安米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家公司)于 2
006 年 8 月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 13,340,625 股、12,212,550 股、4,096,425 股(前述股份经公司 2013年度权
益分派后现分别为 26,681,250 股、24,425,100 股、8,192,850 股)质押给了西旅集团,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在质押期间,上述股份予以冻结。且上述三家公司分别将前述质押股份的表决权于2007年 4月授予西
旅集团,授权期限至前述质押股份过户至西旅集团名下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西旅集团《关于将持有的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1/1d2efff2-a0f7-4228-ba66-80a43f1f95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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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7 00:00│西安饮食(000721):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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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 年 1月 1日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9,900万元 – 13,800万元 亏损:22,145.78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10,500万元 – 14,300万元 亏损:22,937.47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725元/股 - 0.2405元/股 亏损:0.3901元/股
营业收入 73,000万元 – 83,000万元 48,476.08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70,000万元 – 79,500万元 45,371.76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预计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亏损额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减少,主要原因系市场开拓取得成效,营业
收入同比大幅增加,经营持续向好,同时公司管理效能提升,综合降本初见成效,但相关固定费用较高,影响当期业绩未达盈利预期
。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27/ffb2f862-b3b1-4834-9639-11ee94df20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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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9 00:00│西安饮食(00072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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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2023年 12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决策水平,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
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主要负
责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 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
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
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六)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
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
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不应受公司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
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主要包括其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和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第四章 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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