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22 湖南发展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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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5 │湖南发展(000722):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本次重组所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 │和发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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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0 │湖南发展(000722):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本次交易所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 │和发行数量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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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0 │湖南发展(000722):关于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后本次交易所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及发│
│ │行数量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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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湖南发展(00072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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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9 │湖南发展(000722):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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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5 │湖南发展(00072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
│ │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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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5 │湖南发展(00072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
│ │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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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5 │湖南发展(000722):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
│ │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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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49 │湖南发展(00072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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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49 │湖南发展(000722):湖南发展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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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5│湖南发展(000722):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本次重组所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
│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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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核查意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湖南发展的委托,担任湖南发展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就该事项向湖南发展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
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通过尽职调查和对重组报告书等的审慎核查后出具的,以供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各方
参考。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相关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保证资料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本独立财务顾
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
者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提醒投资者: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湖南发展的任何投资建议和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投资者根据本核查意见做
出的投资决策可能导致的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发布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公告。
释 义
本报告,部分合计数与各加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
有如下含义:
湖南发展、上市公司、公司 指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发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湖南金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金果农工商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电投公司 指 湖南能源集团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湘投能源投资
有限公司
铜湾水电 指 湖南湘投铜湾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湖南中方
铜湾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清水塘水电 指 湖南湘投清水塘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湖南辰溪清
水塘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筱溪水电 指 湖南新邵筱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高滩水电 指 湖南湘投沅陵高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湖南沅陵高滩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沅陵县高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电投公司持有的
铜湾水电 90%股权、清水塘水电 90%股权、筱溪水电 88%股
权及高滩水电 85%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
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指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电投公司持有的
购买资产 铜湾水电 90%股权、清水塘水电 90%股权、筱溪水电 88%股
权及高滩水电 85%股权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电投公司持有的高滩水电 85%股权、铜湾水电 90%股权、清水塘水电 90%股权、筱
溪水电 88%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中,购买资产所涉及股份发行价格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交易各方协商,
上市公司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7.8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80%,且不低于截至定价基准日前最近一期(2023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
行调整。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其中: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 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发现
金股利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市公
司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64,158,282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份,总计派发现金红利 23,207,914.10 元(含税)。上市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2025 年度利润分配实
施前,上市公司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由 7.86 元/股调整为 7.81 元/股。
第二节 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情况
上市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市公司
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464,158,2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 23,207,914.10 元(含税)。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第三节 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一、发行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协议约定,上市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需调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
发行价格。调整公式为:调整前发行价格 7.81 元/股减去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0.05 元/股,即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 7.76 元/股。
二、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发行价格调整后,本次交易的股份对价不作调整,因此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
应调整,调整前后的发行股份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对方 股份对价(元) 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 发行价格调整后发行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湖南能源集团电力投 831,844,880 106,510,227 107,196,505
资有限公司
因此,本次交易因上市公司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发行价格后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股份发行数量由 106
,510,227 股调整为107,196,505 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交易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第四节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湖南发展根据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调整本次交易所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事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约定,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08cd207a-01ca-4562-b12d-ce46961254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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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0│湖南发展(000722):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本次交易所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
│行数量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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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1606 518038
上海市闵行区申贵路 669 号 1 楼 105室 201100
网站:www.qiyuan.com
致: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启元”或“本所”)接受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发展”或“上市公
司”)的委托,担任湖南发展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或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
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湖南发展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本次交易所涉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相关事宜,出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5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本次交易所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名称、缩略语,除特别说明者外,与本所于2025 年 8 月出具的《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中的含义相同。
正 文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根据湖南发展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重组报告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等相关文件,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
容如下:
湖南发展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电投公司持有的高滩水电85%股权、铜湾水电 90%股权、清水塘水电 90%股权、
筱溪水电 88%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中,购买资产所涉及股份发行价格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交易各方协商,
湖南发展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7.8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80%,且不低于截至定价基准日前最近一期(2023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
行调整。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其中: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 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发现
金股利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湖南发展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湖南发
展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64,158,282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份,总计派发现金红利 23,207,914.10 元(含税)。上市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2025 年度利润分配实
施前,上市公司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由 7.86 元/股调整为 7.81 元/股。
二、上市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情况
2026 年 4 月 30 日,湖南发展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
: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464,158,2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 23,207,914.10 元(含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上市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
施完毕。
三、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一)发行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重组报告书》及相关协议约定,湖南发展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需调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
份发行价格。调整公式为:调整前发行价格 7.81 元/股减去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0.05 元/股,即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 7.76 元/股。
(二)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发行价格调整后,本次交易的股份对价不作调整,因此本次交易中湖南发展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
应调整,调整前后的发行股份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对方 股份对价(元) 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 发行价格调整后发行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湖南能源集团电力投 831,844,880 106,510,227 107,196,505
资有限公司
因此,本次交易因上市公司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发行价格后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股份发行数量由 106
,510,227 股调整为107,196,505 股。
除上述调整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上市公司根据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调整本次重组所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
行数量,符合本次重组方案及相关交易协议的约定,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壹式叁份,经本所盖章及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bf25bdbc-41f4-47a1-9a05-1e9610c7b6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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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0│湖南发展(000722):关于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后本次交易所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及发行数
│量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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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实施完成2025年度利润分配,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4,158,282股为基数,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已实施完成2025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由7.81元/股调整至7.76元/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相应由106,510,227股调整为107,196,505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一、本次交易概述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湖南能源集团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的湖南湘投沅陵高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5%股权、湖南湘投铜湾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湖南湘投清水塘水电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90%股权、湖南新邵筱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88%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中购买资产所涉及股份发行价格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交易各方协商,公
司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股份的发行价格为7.8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且不低于截至定价基准日前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调整。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
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其中: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4年12月3
1日总股本464,158,28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23,207
,914.10元(含税)。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于2025年6月18日实施完毕,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股份发行价格由7.86元/股调整至7.8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的《关于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
重大资产重组发行价格的公告》(编号:2025-060)。
三、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5年12月31
日总股本464,158,28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23,207,
914.10元(含税)。
根据《公司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编号:2026-036),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64,158,2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6日(星期三),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7日(
星期四)。
四、购买资产所涉股份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编号:
2026-013),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同意公司向湖南能源集团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06,510,227股股份购买相关
资产以及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亿元的注册申请。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做如下调整:
(一)发行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协议约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需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公
式为:调整前发行价格7.81元/股减去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05元/股,即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7.76元/股。
(二)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发行价格调整后,本次交易的股份对价不作调整,因此本次交易中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调
整,调整前后的发行股份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对方 股份对价(元) 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 发行价格调整后发行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湖南能源集团电力投 831,844,880 106,510,227 107,196,505
资有限公司
因此,本次交易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发行价格后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股份发行数量由106,510,227股调整为1
07,196,505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交易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并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8365ec13-7894-4f85-8240-985b08007a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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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湖南发展(00072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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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展(00072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756def7-db8b-432f-82c4-9d6a23d5ac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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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9│湖南发展(000722):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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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464,158,28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23,207,914.1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17%,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
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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