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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23(美锦能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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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723 美锦能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6 18:56 │美锦能源(000723):关于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 │2026-07-16 18:51 │美锦能源(000723):十届五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16 17:29 │美锦能源(00072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7-16 17:29 │美锦能源(00072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7-14 16:38 │美锦能源(000723):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14 16:37 │美锦能源(000723):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 ├─────────┼──────────────────────────────────────────────┤ │2026-07-01 15:46 │美锦能源(000723):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公告 │ ├─────────┼──────────────────────────────────────────────┤ │2026-07-01 00:00 │美锦能源(000723):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 │2026-07-01 00:00 │美锦能源(000723):十届五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01 00:00 │美锦能源(00072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 └─────────┴──────────────────────────────────────────────┘ ─────────┬──────────────────────────────────────────────── 2026-07-16 18:56│美锦能源(000723):关于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2、修正前“美锦转债”转股价格:5.26 元/股 3、修正后“美锦转债”转股价格:3.47 元/股 4、修正后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6 年 7月 17 日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6 日召开十届五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 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美锦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概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7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年 4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35,900,000 张可转换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59,000.00 万元,初始转股价格为 13.21 元/股。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499 号”文同意,公司 359,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5月 30 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债券代码“127061”。 3、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4月 26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 年 10 月 26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2028 年 4月 19 日)。 4、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公司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 分派,以公司总股本4,270,271,0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9日。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美锦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6 月 9日起由原 13.21 元/股调整为 13.01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6月 9日起生效。 2022 年 9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共计授予 5,615.95 万股,授予价格为 6.76 元/股,新增股份于 2022 年 9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可转换公 司债券相关规定,“美锦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9月 29 日起由原 13.01 元/股调整为 12.9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 2 年 9月 29 日起生效。 2024 年 6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鉴于公司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5.257 元/股,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4.744 元/股,最近 一期(2023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3.46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 综合考虑上述价格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2.93 元/股向下修正为 5.26 元/股。本次修 正后的“美锦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4年 6月 26 日起生效。 二、“美锦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 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 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 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公司股价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5.26 元/ 股的 85%的情形,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美锦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三、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6月 30 日,公司召开十届五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并提议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 》等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 及其他必要事项。前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2026 年 7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2026 年 7月 16 日,公司召开十届五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四、本次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鉴于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3.47 元/股,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3.43 元/股,最近一期(2025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2.97 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经综合考虑上述价格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 “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5.26 元/股向下修正为 3.47 元/股。本次修正后的“美锦转债”转股价格自2026 年 7月 17 日起 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47f5f316-cea2-46c2-8a7a-dc8d49da142f.PDF ─────────┬──────────────────────────────────────────────── 2026-07-16 18:51│美锦能源(000723):十届五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五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7月 6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 2 026 年 7月 16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人,包括 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 龙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十届五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21e2502a-a266-47f9-b5f2-35ce0a00bee0.PDF ─────────┬──────────────────────────────────────────────── 2026-07-16 17:29│美锦能源(00072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6年7月16日(星期四)15:00 2、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姚锦龙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1,646,491,6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 905%)。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178)人,代表股份(55,938,6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03%)。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0,354,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285%;反对33,110,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9449%;弃权8,965,87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80,3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67%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32,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757%;反对33,110,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016%;弃权8,965,87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80,3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5.922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齐春艳、张蓓蓓 3、结论性意见: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 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6f547d4a-ab53-428d-b771-47e2e611e97e.PDF ─────────┬──────────────────────────────────────────────── 2026-07-16 17:29│美锦能源(00072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 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编号:GPBA4486002致: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能源”或“公司”)的委托, 指派齐春艳、张蓓蓓律师出席了美锦能源于 2026年 7月 16 日(星期四)召开的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召开的相关事宜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本着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 对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性、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性,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为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查阅的文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与验证,并就有关事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公司应向本所律师保证:公司提供的所有文件正本、副本及复印件均真实、完整,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隐瞒、遗漏之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与其它需要公告的材料一起向公众披露,并愿意对本所律师出具的法律 意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的要求,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 的上述文件资料和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和现场见证,现就本次会议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正文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年 6月 30日,美锦能源第十届五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决定于 202 6年 7月 16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2026年 7月 1 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山西美 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股东会通知》中载有本次股东会的届次、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间与地点、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 议事项、会议登记事项、网络投票流程、会议联系方式等。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16日下午 15:00,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该现场 会议由美锦能源公司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并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 3.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7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7 月 16日 9:15—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 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是 2026 年 7月 9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相关人员。 本所律师对公司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法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自 然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文件、个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持有公司股份【1,646,491,686】股,占有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37.3905】%。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1,178】人,持有公司股份【55,938,673】股,占有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 【1.2703】%。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1,182】人,持有股份【1,702,430,3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6608】%。其中,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 投资者)共【1,181】人,持有公司股份【56,308,773】股,占有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1.2787】%。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本所律师,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合 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二) 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会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00《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同,未发生修改原议案或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事项进行审议表决的情形,本次 股东会的议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对每项议案统计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00《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0,354,0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5285】%;反对【33,110,453】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9449】%;弃权【8,965,8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232,4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5.2757】%;反对【33,1 10,4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8.8016】%;弃权【8,965,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15.922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自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3ef79ac1-6bb3-4a02-94ef-b5c8fcd1a71d.PDF ─────────┬──────────────────────────────────────────────── 2026-07-14 16:38│美锦能源(000723):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45,000万元-65,000万元 亏损:67,408.13万元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48,000万元-68,000万元 亏损:67,894.40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0元/股–0.15元/股 亏损:0.15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出现亏损,主要系焦炭业务受上游煤炭供给和下游钢铁市场需求波动影响导致盈利空间有限。公司将进一步有序组 织生产经营,同时持续推行精细化内部管理,优化运营效率、增强综合抗风险能力,保障企业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对经营成果的初步测算,2026年半年度业绩以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ca115dd3-e980-4cc4-ba75-1ea06ac2374a.PDF ─────────┬──────────────────────────────────────────────── 2026-07-14 16:37│美锦能源(000723):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辛茂荀先生的辞职申请,辛茂荀先生因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辛茂荀先生申请辞去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辞任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由于辛茂荀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所占比例低于法定最低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该离任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辛茂荀先生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继续履行其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等相关工作。 辛茂荀先生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辛茂荀先生在任职 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91318d44-28b3-46c8-b719-ba3c8e3661db.PDF ─────────┬──────────────────────────────────────────────── 2026-07-01 15:46│美锦能源(000723):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公告 ─────────┴──────────────────────────────────────────────── 美锦能源(000723):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60e3bdff-60a9-4d38-844a-e6a1cb6643b6.PDF ─────────┬──────────────────────────────────────────────── 2026-07-01 00:00│美锦能源(000723):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美锦能源(000723):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d1d65288-9633-42a9-98c8-0927feae6942.PDF ─────────┬──────────────────────────────────────────────── 2026-07-01 00:00│美锦能源(000723):十届五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美锦能源(000723):十届五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37a255eb-7a60-4a14-a3f9-74e0f4f8496a.PDF ─────────┬──────────────────────────────────────────────── 2026-07-01 00:00│美锦能源(00072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 美锦能源(00072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14421b50-d6c2-4c14-b5f1-066719b969e8.PDF ─────────┬──────────────────────────────────────────────── 2026-07-01 00:00│美锦能源(000723):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美锦能源(000723):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61fa6f1f-2c1e-4aff-a8a6-3a23a461db2f.PDF ─────────┬──────────────────────────────────────────────── 2026-07-01 00:00│美锦能源(00072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十届五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董事会决定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月 16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月 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7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1.00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美锦转债” 非累积投票 √ 转股价格的议案 提案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上述议案详见 2026 年 7 月 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 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 件 2)、授权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7月 10 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 31 号哈伯中心12 层)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351-4236095 (2)传 真:0351-4236092 (3)电子信箱:mjenergy@mjenergy.cn (4)邮政编码:030002 (5)联 系 人:杜兆丽 5、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十届五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b5ccfd9d-589e-4296-a3ab-448d91eeaf84.PDF ─────────┬──────────────────────────────────────────────── 2026-07-01 00:00│美锦能源(000723):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 美锦能源(000723):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d62d9016-e293-410c-908c-43396ab8fb78.PDF ─────────┬──────────────────────────────────────────────── 2026-07-01 00:00│美锦能源(000723):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能源” 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美锦能源本次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374号)核准,公司按面值向社会公开发行35,900,000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 资金总额为3,590,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33,362,264.1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56,637,735 .85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2年4月26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022]京会兴验字第02000005号)。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本次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5月 16 日,公司召开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3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含 1年)的现金收益产品,期限自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 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出董事会决议有效期的具体情况 2023 年 6月 20 日,公司召开九届五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5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含 1年)的现金收益产品,期限自九届五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 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 2022 年 5月 16 日至 2023 年 5月 15 日。因此超出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开展现金管理的时间区间在 2023 年 5月 16 日至 2023 年6 月 19 日,在此 期间相关募集资金始终留存在理财账户进行计息,不存在挪用情形。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均为保本型产品,是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而实施的行为,未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三)本次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30 日召开十届五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对在 2023 年 5月 16 日至2023年6月19日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补充确认。 针对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出董事会决议有效期事项,公司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梳理和排查, 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后续将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有效期进行专项控制,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同时, 已将相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并组织相关部门就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专项培训,以 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意识,避免在后续过程中出现类似情况。 三、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 下,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2、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对在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6月19日期间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 3、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不 涉及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②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 及时公告。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 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上述拟投资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十届五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存在前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出董事会决议有效期的情形,在此期间相关募集资金始终留 存在理财账户进行计息,不存在挪用情形,未对募投项目正常开展及募集资金使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c978cf91-4acf-40db-9e08-3e6280c533a2.PDF ─────────┬──────────────────────────────────────────────── 2026-06-23 15:51│美锦能源(000723):关于美锦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股票代码:000723 股票简称:美锦能源 2、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3、转股价格:5.26 元/股 4、转股期限:2022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8 年 4月 19 日 5、根据《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2026 年 6月 9日至 2026 年 6月 23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美锦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概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7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年 4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35,900,000 张可转换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59,000.00 万元,初始转股价格为 13.21 元/股。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499 号”文同意,公司 359,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5月 30 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债券代码“127061”。 3、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4月 26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 022 年 10 月 26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2028 年 4月 19 日)。 4、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公司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 分派,以公司总股本4,270,271,0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9日。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美锦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6 月 9日起由原 13.21 元/股调整为 13.01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6月 9日起生效。 2022 年 9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共计授予 5,615.95 万股,授予价格为 6.76 元/股,新增股份于 2022 年 9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可转换公 司债券相关规定,“美锦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9月 29 日起由原 13.01 元/股调整为 12.9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 2 年 9月 29 日起生效。 2024 年 6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鉴于公司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5.257 元/股,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4.744 元/股,最近 一期(2023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3.46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 综合考虑上述价格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2.93 元/股向下修正为 5.26 元/股。本次修 正后的“美锦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4年 6月 26 日起生效。 二、“美锦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 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 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 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2026 年 6月 9日至 2026 年 6月 23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 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美锦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或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0351-4236095进行咨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0f0dd646-47cb-412e-934a-1dafb522934d.PDF ─────────┬──────────────────────────────────────────────── 2026-06-22 17:16│美锦能源(000723):美锦能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美锦能源(000723):美锦能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ca0abaf7-1fda-4f3c-a99e-0f32c5f723f9.PDF ─────────┬──────────────────────────────────────────────── 2026-06-12 15:47│美锦能源(000723):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山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 2026 年6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下发的《关于对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32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行政监管措施主要内容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姚锦龙、姚俊卿、郑彩霞、赵嘉、朱庆华:经查,我局发现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不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第五条、第八条第二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 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5〕5 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姚锦龙、总裁姚俊卿、财务总监郑彩霞、时任董事会秘书朱庆华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违规情形负有主要责任。 公司董事长姚锦龙、董事会秘书赵嘉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证监会公告〔2022〕17 号)第七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 会公告〔2025〕5 号)第七条的规定,对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违规情形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 监会公告〔2022〕17 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5〕5 号) 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汲取教训,严 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 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相关问题,将严格按照山西证监局的要求采 取有效措施对相关事项进行整改,在规定时间内向山西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充分吸取教训、深刻反思,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 习,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管理,不断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 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7cb2f7a3-dcb3-4480-b77f-4b4b06297e66.PDF ─────────┬──────────────────────────────────────────────── 2026-06-08 21:05│美锦能源(00072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能源” 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美锦能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374号)核准,公司按面值向社会公开发行35,900,000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 资金总额为3,590,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33,362,264.1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56,637,735 .85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2年4月26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022]京会兴验字第02000005号)。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承诺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募集 号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1 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873,708.93 219,000.00 219,000.00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承诺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募集 号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化工新材料生产项目 2 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 注 60,000.00 7,343.33 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 150,242.85 3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 76,663.77 76,663.77 合计 1,103,951.78 355,663.77 303,007.10 注:该投资额为第一阶段投资额。 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九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九届四十三次董事会会议 和九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了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了“美锦转债”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拟将 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 “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3/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内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项目变更前募集 项目变更后募集 资金余额 投资金额 1 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 150,242.85 52,656.67 17,656.67 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 2 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 38,751.94 - 25,000.00 3 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52,205.27 - 10,000.00 14,000Nm3/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 合计 241,200.06 52,656.67 52,656.67 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十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 并延期的议案》,将“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12 月延期至2025年12月;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十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将“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6月延期至2025年6月;公司 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十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和十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将“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3/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12月;于2025 年6月27日召开十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和十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美锦氢能 总部基地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6月延期至2026年6月;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十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于2025年11月2 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和“美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十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案》,将“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3/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117.22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实施周期,需要分期逐步 投入募集资金,因此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 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 下,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2、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在上 述期限和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不 涉及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②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 及时公告。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 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5、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 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上述拟投资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十届五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14398625-9bb7-4183-8257-216133e2d1c6.PDF ─────────┬──────────────────────────────────────────────── 2026-06-08 21:05│美锦能源(00072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委托理财产品有一定的投资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十届五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作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 的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投资产品,资金额度自十届五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含1年)有效,在 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由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安全性较高的产品,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为目的 的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十届五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含1年)。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 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短期投资产品事项已经公司十届五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公司预计购买的短期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 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规范运作,有效防范风险。 (2)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严格筛选发行产品,选择一年期以内(含1年)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3)由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 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的购买及损 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投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 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 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十届五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bca96648-9be4-4e2d-8b56-bfc35314d95e.PDF ─────────┬──────────────────────────────────────────────── 2026-06-08 21:02│美锦能源(00072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美锦能源(00072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dd9204d5-5225-4ed9-9dca-64cf03bfeac3.PDF ─────────┬──────────────────────────────────────────────── 2026-06-08 21:01│美锦能源(000723):关于不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6 年 6月 8日,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触发“美锦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2、经公司十届五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美锦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从 2026 年 6月 9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美锦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美锦转债 ”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8日召开了十届五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 如下: 一、“美锦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概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7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年 4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35,900,000 张可转换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59,000.00 万元,初始转股价格为 13.21 元/股。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499 号”文同意,公司 359,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5月 30 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债券代码“127061”。 3、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 2022 年 4 月 26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 年 10 月 26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2028 年 4月 19 日)。 4、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公司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 分派,以公司总股本4,270,271,0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9日。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美锦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6 月 9日起由原 13.21 元/股调整为 13.01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6月 9日起生效。 2022 年 9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共计授予 5,615.95 万股,授予价格为 6.76 元/股,新增股份于 2022 年 9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可转换公 司债券相关规定,“美锦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9月 29 日起由原 13.01 元/股调整为 12.9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 2 年 9月 29 日起生效。 2024 年 6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鉴于公司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5.257 元/股,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4.744 元/股,最近 一期(2023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3.46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 综合考虑上述价格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2.93 元/股向下修正为 5.26 元/股。本次修 正后的“美锦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4年 6月 26 日起生效。 二、“美锦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 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 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 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 2026 年 6月 8日,公司股票已触发“美锦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 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美锦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从 2026 年 6月 9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美锦转债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c9faec2e-2faa-4a9f-a4c6-41b149deac70.PDF ─────────┬──────────────────────────────────────────────── 2026-06-08 21:01│美锦能源(000723):十届五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五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3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 2 026 年 6月 8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包括 3 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 龙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10,000 万元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 1年)的现金收益产品,资金额度自十届五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含 1年)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由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现金管理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决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作的情况下 ,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投资产品,资金额度自十届五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之内(含 1年)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由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 2026 年 6 月 8日,公司股票已触发“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 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美锦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从 2026 年 6月 9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美锦转债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十届五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32f92f10-ce43-4152-912a-56edd359895b.PDF ─────────┬──────────────────────────────────────────────── 2026-06-01 16:46│美锦能源(000723):关于美锦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股票代码:000723 股票简称:美锦能源 2、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3、转股价格:5.26 元/股 4、转股期限:2022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8 年 4月 19 日 5、根据《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2026 年 5月 19 日至 2026 年 6月 1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美锦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概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7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年 4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35,900,000 张可转换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59,000.00 万元,初始转股价格为 13.21 元/股。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499 号”文同意,公司 359,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5月 30 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债券代码“127061”。 3、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4月 26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 022 年 10 月 26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2028 年 4月 19 日)。 4、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公司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 分派,以公司总股本4,270,271,0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9日。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美锦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6 月 9日起由原 13.21 元/股调整为 13.01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6月 9日起生效。 2022 年 9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共计授予 5,615.95 万股,授予价格为 6.76 元/股,新增股份于 2022 年 9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可转换公 司债券相关规定,“美锦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9月 29 日起由原 13.01 元/股调整为 12.9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 2 年 9月 29 日起生效。 2024 年 6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鉴于公司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5.257 元/股,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4.744 元/股,最近 一期(2023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3.46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 综合考虑上述价格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2.93 元/股向下修正为 5.26 元/股。本次修 正后的“美锦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4年 6月 26 日起生效。 二、“美锦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 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 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 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2026 年 5月 19 日至 2026 年 6月 1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 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美锦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或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0351-4236095进行咨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2251c690-a14c-4070-9e08-9b9bc54d700c.PDF ─────────┬──────────────────────────────────────────────── 2026-05-30 00:00│美锦能源(000723):关于共同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 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的产业基金筹备过程中存在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原因,导致基金未能足额募集的风险,实际募集 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风险敞口以投资额为限,本次投资无保本 及最低收益的承诺。本次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行业周期、监管政策、宏观经济、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出 现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出现亏损或不能及时有效退出风险。 一、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宁波联创永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商毅软件有限公司、上海佳妮 佳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厉冉、重庆宗申投资有限公司、嘉兴东裕投资有限公司、安徽两江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省人工智能主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署了《安徽浚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有限合伙协议》,设立安徽浚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股权投资基金”)。截至目前,公司认缴股权 投资基金5,000万元,已实缴4,500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共同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2025-067、2025 -081、2025-088、2025-099、2025-112、2025-118、2025-127、2025-138、2026-010、2026-014、2026-016、2026-038)。 二、进展情况 目前股权投资基金正在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权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99d3eb15-bb49-4bc0-acd3-1b43ff0f7b6f.PDF ─────────┬──────────────────────────────────────────────── 2026-05-27 18:29│美锦能源(00072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14:30 2、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因公务原因无法主持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赵嘉先生受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主持本次股东 会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1,646,121,8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 821%)。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167)人,代表股份(34,444,6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22%)。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 1.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3,730,4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32%;反对 5,58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321%;弃权 1,25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7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608,8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536%;反对 5,58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053%;弃权 1,25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412%。 提案 2.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3,461,9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72%;反对 5,85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482%;弃权 1,25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7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40,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741%;反对 5,85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874%;弃权 1,25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86%。 提案 3.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3,508,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0%;反对 5,76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432%;弃权 1,29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7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87,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099%;反对 5,76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429%;弃权 1,29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71%。 提案 4.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2,783,5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69%;反对 6,57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912%;弃权 1,20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7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661,9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046%;反对 6,57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849%;弃权 1,20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105%。提案5.00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208,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9906%;反对 6,01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7.4658%;弃权1,2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 4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208,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906%;反对 6,01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658%;弃权 1,2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36%。 提案 6.00 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2,859,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14%;反对 6,55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903%;弃权 1,14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6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737,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246%;反对 6,55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420%;弃权 1,14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34%。 提案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3,425,5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51%;反对 5,93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530%;弃权 1,20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7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03,9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2684%;反对 5,93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251%;弃权 1,20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65%。 提案 8.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7,868,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94%;反对 21,357,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2708%;弃权 1,34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46,8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033%;反对 21,357,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033%;弃权 1,34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35%。 提案 9.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2,937,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61%;反对 6,27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735%;弃权 1,35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8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816,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522%;反对 6,27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224%;弃权 1,35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54%。 提案 10.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2,436,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62%;反对 6,59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923%;弃权 1,5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9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315,0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974%;反对 6,59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412%;弃权 1,5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613%。 提案 11.00 关于华盛化工向泓创物流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2,781,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67%;反对 6,31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760%;弃权 1,46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8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659,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979%;反对 6,31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437%;弃权 1,46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58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冯小雯、刘颖 3、结论性意见: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 2026-05-27 18:25│美锦能源(000723):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美锦能源(000723):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b27bd6a8-83c9-43ad-9a53-5bcf5fb2d9f2.PDF ─────────┬──────────────────────────────────────────────── 2026-05-21 17:30│美锦能源(00072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担保对象唐钢美锦(唐山)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钢 美锦”)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对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 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唐钢美锦向河北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滦州农商行”)申请借款5,800万元,公司 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滦州农商行签订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和/或控股子公 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公司控股子公司均可在此预计担保额度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 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或开展其他融资业务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及 202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本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 被担保 本次担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本次使用担保额 是否关 方 方 保 担 后 后对被担 度 联担保 持股 最近一 前对被 保额度 剩余年度 保方的担 占公司最近一期 比 期 担 预 保余额 经 例 资产负 保方的 计担保额 审计归母净资产 债 担 度 比 率 保余额 例 山西美 唐钢美锦 55% 106.73% 5,800.0 5,800.00 364,200.0 11,600.0 0.44% 否 锦 0 0 0 能源股 (唐山) 份 煤 有限公 化工有限 司 公 司 合计 5,800.0 5,800.00 364,200.0 11,600.0 0.44% 0 0 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唐钢美锦(唐山)煤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辉; 成立日期:2012-08-24; 注册资本:7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305267770XU;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滦县司家营循环经济园区;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炼焦;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林废物资源化 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化肥销售;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 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业务培训(不 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 );安全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土壤 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标准化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合成材料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 ;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租赁;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 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燃气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 ;肥料生产;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股权结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5%,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45%。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合计 206,942.10 万元,负债合计 219,755.28万元,流动负债合计 219,755.28 万元,金融 机构借款合计 5,800.00 万元,净资产-12,813.18 万元;2025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98,915.01 万元,利润总额-16,678.08 万元 ,净利润-13,931.79 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6 年 3月 31日,资产合计 188,332.77 万元,负债合计 201,000.30万元,流动负债合计 201,000.30 万元,金融机构 借款合计 5,800.00 万元,净资产-12,667.53 万元;2026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67,083.64 万元,利润总额-235.75 万元,净利 润-143.73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唐钢美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详见本公告“一、(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唐钢美锦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鉴于被担保对象唐钢美锦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且唐钢美锦第二大股东此前已累计向其提供借款 60,426.13 万元,因此公司本次对该笔银行借款提供全额担保。本次被担保 对象为控股子公司,公司对上述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经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还剩 364,200.00 万元;公司 对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25,870.2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55.4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620.5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 0.66%;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滦州农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05e1621c-f1b0-4754-94bd-4f55465aab34.PDF ─────────┬──────────────────────────────────────────────── 2026-05-20 00:00│美锦能源(000723):关于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的进展公告 ─────────┴──────────────────────────────────────────────── 2026 年 4月 11 日 4时 11 分许,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山西美锦集团东于煤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于煤业”)井下发生一起顶板事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5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1)。 事故发生后,东于煤业严格按照上级监管部门的要求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认真整改。近日,东于煤业收到由清徐县应急管理局 下发的《关于批准山西美锦集团东于煤业有限公司恢复生产的通知》:山西美锦集团东于煤业有限公司符合山西省生产煤矿复产验收 基本条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同意恢复生产。 截至目前,东于煤业已恢复常态化生产,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本次事故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安全、持续、稳 定运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02c0fda8-4a35-4a3c-ba55-def960fb21af.PDF ─────────┬──────────────────────────────────────────────── 2026-05-18 19:37│美锦能源(000723):关于参加山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年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周五)14:00 -17:00 参加由山西证监局、山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山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 接待日暨年报业绩说明会”,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 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届时公司总裁姚俊卿先生、独立董事辛茂荀先生、财务总监郑彩霞女士、董事会秘书赵嘉先生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 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bdd052c1-977a-4e61-92f4-8213c371d451.PDF ─────────┬──────────────────────────────────────────────── 2026-05-18 19:36│美锦能源(000723):关于不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6 年 5月 18 日,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触发“美锦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 款。 2、经公司十届五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美锦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从 2026 年 5月 19 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美锦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美锦转债 ”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了十届五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 如下: 一、“美锦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概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7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年 4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35,900,000 张可转换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59,000.00 万元,初始转股价格为 13.21 元/股。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499 号”文同意,公司 359,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5月 30 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债券代码“127061”。 3、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 2022 年 4 月 26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 年 10 月 26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2028 年 4月 19 日)。 4、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公司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 分派,以公司总股本4,270,271,0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9日。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美锦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6 月 9日起由原 13.21 元/股调整为 13.01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6月 9日起生效。 2022 年 9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共计授予 5,615.95 万股,授予价格为 6.76 元/股,新增股份于 2022 年 9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可转换公 司债券相关规定,“美锦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9月 29 日起由原 13.01 元/股调整为 12.9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 2 年 9月 29 日起生效。 2024 年 6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鉴于公司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5.257 元/股,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4.744 元/股,最近 一期(2023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3.46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 综合考虑上述价格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2.93 元/股向下修正为 5.26 元/股。本次修 正后的“美锦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4年 6月 26 日起生效。 二、“美锦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 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 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 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 2026 年 5月 18 日,公司股票已触发“美锦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 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美锦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从 2026 年 5月 19 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美锦转 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fa17a70e-14a3-4263-be6d-c03be913125e.PDF ─────────┬──────────────────────────────────────────────── 2026-05-18 19:36│美锦能源(000723):十届五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五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月 13 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 2 026 年 5月 18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包括 3 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 锦龙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 2026 年 5月 18 日,公司股票已触发“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 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美锦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从 2026 年 5月 19 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美锦转 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十届五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16bd46c9-49bd-43d8-a0f6-83f4db8eeb61.PDF ─────────┬──────────────────────────────────────────────── 2026-05-11 18:11│美锦能源(000723):关于美锦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股票代码:000723 股票简称:美锦能源 2、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3、转股价格:5.26 元/股 4、转股期限:2022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8 年 4月 19 日 5、根据《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2026 年 4月 3日至 2026 年 5月 11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美锦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概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7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年 4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35,900,000 张可转换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59,000.00 万元,初始转股价格为 13.21 元/股。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499 号”文同意,公司 359,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5月 30 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债券代码“127061”。 3、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4月 26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 022 年 10 月 26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2028 年 4月 19 日)。 4、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公司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 分派,以公司总股本4,270,271,0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9日。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美锦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6 月 9日起由原 13.21 元/股调整为 13.01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6月 9日起生效。 2022 年 9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共计授予 5,615.95 万股,授予价格为 6.76 元/股,新增股份于 2022 年 9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可转换公 司债券相关规定,“美锦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9月 29 日起由原 13.01 元/股调整为 12.9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 2 年 9月 29 日起生效。 2024 年 6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鉴于公司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5.257 元/股,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4.744 元/股,最近 一期(2023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3.46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 综合考虑上述价格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2.93 元/股向下修正为 5.26 元/股。本次修 正后的“美锦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4年 6月 26 日起生效。 二、“美锦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 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 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 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2026 年 4月 3日至 2026 年 5月 11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 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美锦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或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0351-4236095进行咨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85de86ae-0db5-4758-a4e4-4564d4dcca0b.PDF ─────────┬──────────────────────────────────────────────── 2026-05-11 16:27│美锦能源(000723):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被质押的公告 ─────────┴──────────────────────────────────────────────── 美锦能源(000723):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被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703aa7b7-3878-4f2d-861b-fc2652738838.PDF ─────────┬──────────────────────────────────────────────── 2026-04-28 17:35│美锦能源(000723):关于共同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 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的产业基金筹备过程中存在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原因,导致基金未能足额募集的风险,实际募集 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风险敞口以投资额为限,本次投资无保本 及最低收益的承诺。本次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行业周期、监管政策、宏观经济、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出 现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出现亏损或不能及时有效退出风险。 一、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宁波联创永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商毅软件有限公司、上海佳妮 佳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厉冉、重庆宗申投资有限公司、嘉兴东裕投资有限公司、安徽两江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省人工智能主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署了《安徽浚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有限合伙协议》,设立安徽浚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股权投资基金”)。截至目前,公司认缴股权 投资基金5,000万元,已实缴4,500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共同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2025-067、2025 -081、2025-088、2025-099、2025-112、2025-118、2025-127、2025-138、2026-010、2026-014、2026-016)。 二、进展情况 目前股权投资基金正在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权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f362076-c54e-4cd2-afea-21429f6c765e.PDF ─────────┬──────────────────────────────────────────────── 2026-04-25 00:42│美锦能源(000723):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 美锦能源(000723):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570c948-eec5-4e4c-83c4-5f9c46e5f50f.PDF ─────────┬──────────────────────────────────────────────── 2026-04-24 21:05│美锦能源(000723):关于美锦能源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审核意见 ─────────┴──────────────────────────────────────────────── 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6]京会兴专字第 00300192 号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 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出具[2026]京会兴审字第 00300226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贵公司 20 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的核查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扣除情况表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 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规定编制。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 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1 (特殊普通合伙)(盖章)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2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仅供报告附件使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7c35dc2-def0-4f6e-93e8-18f931aa6622.PDF ─────────┬──────────────────────────────────────────────── 2026-04-24 21:05│美锦能源(000723):关于美锦能源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美锦能源(000723):关于美锦能源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e5118a5-81fc-4f88-bf60-0260c129065a.PDF ─────────┬──────────────────────────────────────────────── 2026-04-24 21:04│美锦能源(00072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宝英) ─────────┴──────────────────────────────────────────────── 美锦能源(00072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宝英)。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ba1ae63-065d-44c3-ac06-b9a88b3eec1e.PDF ─────────┬──────────────────────────────────────────────── 2026-04-24 21:04│美锦能源(000723):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制度 ─────────┴──────────────────────────────────────────────── 第二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 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第三条 公司进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时将注意尚未公布的重大信息的保密,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行 为。 第四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公司员工不得在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 交易或者传播有关信息的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持有公司总股本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四)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 第二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 公平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七条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保持信息的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第八条 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第九条 高效低耗原则:进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时,公司将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第三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的沟通内容 第十条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公司与来访对象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已公开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及其说明,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 分配等; (四)公司已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及其说明,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重大合同、关联 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其他依法可以披露的相关信息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四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的部门设置及责任划分 第十一条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应当在董事会秘书指导下由证券事务部(以下简称“证券部”)具体负责。 第十二条 证券部为来访接待的专职部门,在接待来访的特定对象前应当请对方提供本次来访目的及拟咨询的问题的提纲,由董 事会秘书审定后交相关部门准备材料,并派专人负责具体接待工作。 第五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活动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的特定对象来访工作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创造良好途径。 第十五条 公司将合理、妥善安排参观过程,使参观人员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同时将注意避免在参观过程中使参观者有机 会获取未公开的重大信息。第十六条 公司有必要在事前对相关接待人员给予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第十七条 为避免在来访接待活动中出现选择性信息披露,公司可将有关音像和文字记录资料在公司网站上公布,还可邀请新闻 机构参加并作出报道。第十八条 在来访接待活动中公司相关接待人员在回答对方的询问时,应注意回答的真实、准确性,同时尽量 避免使用带有预测性言语。 第十九条 公司可以为特定对象的考察、调研和采访提供接待等便利,但不为其工作提供资助。特定对象考察公司原则上应自理 有关费用,公司不向来访人员赠送高额礼品。 第二十条 公司与特定对象进行直接沟通前,要求特定对象签署承诺书,并由证券部建档留存。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应在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后进行事后核实,确认未公开重大信息是否被泄露,对于特定对象基于对公司 调研或采访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在对外发布或使用前应知会本公司。 公司在核查中发现前述文件存在错误、误导性记载的,应要求其改正;对方拒不改正的,公司应当及时对外公告进行说明;发现 前述文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应立即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同时要求特定对象在公司正式公告前不得对外泄露该信息 ,并明确告知其在此期间不得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尽量回绝特定对象来访,防止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一旦以任何方式发布了依法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 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进行正式披露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32fefe2-cb43-4c1a-af30-d7ea24202e1a.PDF ─────────┬──────────────────────────────────────────────── 2026-04-24 21:04│美锦能源(000723):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 美锦能源(000723):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d5c39cd-5896-45be-87fc-55769dfdc025.PDF ─────────┬──────────────────────────────────────────────── 2026-04-24 21:04│美锦能源(000723):美锦能源章程 ─────────┴──────────────────────────────────────────────── 美锦能源(000723):美锦能源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0e885d7-1357-4b87-98e7-83327ba11531.PDF ─────────┬──────────────────────────────────────────────── 2026-04-24 21:04│美锦能源(00072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玉敏) ─────────┴──────────────────────────────────────────────── 美锦能源(00072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玉敏)。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04c1acd-5199-4a30-a2dc-79cc2c9bd8ec.PDF ─────────┬──────────────────────────────────────────────── 2026-04-24 21:04│美锦能源(000723):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美锦能源(000723):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685d3e8-6a61-4806-9170-b06b4ef39dc6.PDF ─────────┬──────────────────────────────────────────────── 2026-04-24 21:04│美锦能源(000723):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 第二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流程,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和公平,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在会计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结束后,公司应当及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编制定期报告的相关最 新规定编制定期报告。 第二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要求,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提供年报编制所 需材料,并关注个人签字责任和对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所负有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在定期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 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露定期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公司如 需向银行、税务、工商、统计、外管局等外部使用人员提供年度统计报表的,其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业绩快 报的披露内容不得少于向外部使用人员提供的年度统计报表。公司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 第五条 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 15 日内和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披露前 5日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公司股票期权的授权和行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得选择上述期间进行。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虚报、谎报、瞒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得编制和披露虚假财务会计报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说明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 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第三章 独立董事工作内容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八条 在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 安排每位独立董事进行现场考察调研活动,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重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九条 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应在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前向每位独立 董事汇报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第十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 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上述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的职责。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 签字。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应当依法对定期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不得委托他人签署,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签署。 第四章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内容 第十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 提交审计报告,并进行记录。 第十三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 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十四条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应当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由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应 当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第十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专职内审人员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制定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计划,将收购和出售资产 、关联交易、从事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为他人提供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委托理财等重大事项作为内部控制检查监督计划的 必备事项。 第十六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 ,并向董事会报告。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每季度应当向董事会或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至少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 题,并至少每年向其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 第五章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内容 第十八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如公司已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还应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 的授权是否合规、行权条件是否满足等出具核实意见。 第六章 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流程 第十九条 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由公司证券事务部具体组织编制。定期报告的内容、格式及编制规则根据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证券事务部应在征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裁)、董事会秘书的意见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预约定期报告披 露的时间,并在预约之后及时通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 证券事务部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前的合理期限内发出通知,要求董事会下设的相关委员会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或各附 属企业、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材料,上述材料提供义务人应根据通知要求及时以书面形式提供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有关 材料。如因提供材料不及时或者不准确,导致定期报告延期披露或者多次修正,影响公司声誉或股票价格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 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定期报告编制工作程序如下: (一)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负责安排财务管理中心专门人员配合证券事务部填制定期报告系统等有关财务信息披露方面的各 项工作,按照定期报告编报总体部署,按时将审定后的财务会计报表等与之相关的财务数据提交给证券事务部,并保证所提供财务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证券事务部负责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复核、汇总、整理,完成定期报告。 第二十三条 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意见(非确认意见的应当说明理由),而影响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董事长、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应在正式的财务报告中 签字后提交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部在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的书面签署文件后,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定期报告披露申请和相关文 件,并在审核通过后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同时向指定媒体披露。 第二十五条 若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提前泄露,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及时 披露本报告期的相关财务数据,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等。 第二十六条 公司内部报刊和网站可以登载或报道定期报告的有关数据和内容,但登载或报道的时间不得早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的披露时间。 第二十七条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三)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 (四)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扣除 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 (五)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六)公司股票交易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预告。 第二十八条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快报: (一)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向有关机关报送未公开的定期财务数据,预计无法保密; (二)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 (三)拟披露第一季度业绩但上年度年度报告尚未披露。 出现前款第三项情形的,公司应当在不晚于第一季度业绩相关公告发布时披露上一年度的业绩快报。 除出现第一款情形外,公司可以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发布业绩快报。 公司披露业绩快报的,业绩快报应当包括公司本期及上年同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数据和指标。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订、解 释及修订,并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b283a5e-0ce1-4bb2-9b9d-e2f52fcb871b.PDF ─────────┬──────────────────────────────────────────────── 2026-04-24 21:04│美锦能源(00072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小明) ─────────┴──────────────────────────────────────────────── 本人作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在报告期内,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自2025年10月1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刘小明,男,1956 年 9 月生,山西财经大学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成本研究会理事, 山西省首批管理会计入企咨询服 务专家。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 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并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4 次,股东会 2次,对会议所提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核议案,以审慎、客观、独立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 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和弃权情形,认为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会议作出的决议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 3次,均严格按照《公司 章程》和各项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经过思考和研究,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对议案内容未提出异议,勤勉尽责地履行 了相关责任和义务。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共计召开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应出席 1 次,亲自出席会议 1次,此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并表范围 变动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进行审议,认为公司对外提供关联担保事项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动而被动形成的,不涉及新增对外 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后续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担保风险。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 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定期的与公司管理层、内审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情况和风险防范措施,在 2025 年年报审 计期间,本人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事项的审计重点和要点,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 (六)现场办公及检查情况 2025 年,本人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以及调 研参观子公司等方式与各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同时通过电话、网络通讯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 。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关注公司互动易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积极履行维护中 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八)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监督公司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报告期内,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的每个议案均认真审核,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公司有关部门和 人员进行调查。对公司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情况、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并行使了表决权。 3、报告期内,积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 交易、业务发展等日常情况,实时了解公司动态。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在召开相关会议时,按时提供会议材料,与本人进行必要沟通,为本人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充分资料,保障独立 董事有效履行职责,为本人发表独立意见提供了支撑依据,同时,为便于了解最新监管政策,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参与证监局和上市公 司协会的培训,提高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披露关联交易事项。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于 2025 年10 月 30 日披露了 2025 年三季度报告,该报告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认为三季报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三季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要求,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9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4、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各项制度规定,任职期间,认真审阅董事会 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提高自己的履职 能力。 2026 年,本人将继续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和专业支撑作用,助力公司 持续完善治理结构,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小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2c42b40-cb17-412c-8325-55e746495e90.PDF ─────────┬──────────────────────────────────────────────── 2026-04-24 21:04│美锦能源(00072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辛茂荀) ─────────┴──────────────────────────────────────────────── 美锦能源(00072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辛茂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f424209-1dc8-418b-ac71-07f4a44b00c1.PDF ─────────┬──────────────────────────────────────────────── 2026-04-24 21:04│美锦能源(00072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美锦能源(00072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e058e15-8ded-4f14-b265-fd50b9f97a04.PDF ─────────┬──────────────────────────────────────────────── 2026-04-24 21:04│美锦能源(000723):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 美锦能源(000723):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e44ef24-31c7-4ebc-9cb5-77fcc983119e.PDF ─────────┬──────────────────────────────────────────────── 2026-04-24 21:04│美锦能源(000723):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制订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如下: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 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各类培训。 第四条 在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安排现场考察调 研活动。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重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五条 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汇报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第六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 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上述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的职责。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 第七条 对于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需要关注董事会会议召开的程序、相关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 序、回避事宜、议案材料的提交时间和完备性,如发现与召开董事会会议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应提出补充、整改和 延期召开会议的意见。 第八条 独立董事在审议定期报告时,应当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定期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重 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的解释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异常情况,经营情况讨论与 分析是否全面分析了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并且充分披露了可能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重大事项和不确定性因 素等。 独立董事应当依法对定期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不得委托他人签署,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署。独立 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公司应当披露。 第九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有异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 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为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或隐瞒,不得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董事会秘书应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 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一条 在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严防内幕信息泄漏、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发生。在年度报告披露前15 日内和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披露前 5日内,独立董事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第十二条 本工作制度未尽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工作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 第十四条 本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会议通过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9fd4658-04bb-442c-a38b-830cf128cc1d.PDF ─────────┬──────────────────────────────────────────────── 2026-04-24 21:02│美锦能源(00072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一、审议程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十届四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2,314.01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 利润为 578,575.10 万元;2025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5,594.90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利润为 171,5 76.73 万元,公司总股本为 4,403,493,617 股。由于公司 2025 年度亏损,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23,140,143.10 -1,142,535,700.78 289,022,794.2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5,785,751,041.4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715,767,285.68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658,884,349.8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负值,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 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四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f813efa-6c73-4abc-ada9-ee451363453a.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5│美锦能源: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91406.PDF ─────────┬──────────────────────────────────────────────── 2026-04-25│美锦能源: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91418.PDF ─────────┬──────────────────────────────────────────────── 2025-10-30│美锦能源: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3836.PDF ─────────┬──────────────────────────────────────────────── 2025-08-22│美锦能源: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4826.PDF ─────────┬──────────────────────────────────────────────── 2025-04-26│美锦能源: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22016.PDF ─────────┬──────────────────────────────────────────────── 2025-04-26│美锦能源: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21974.PDF ─────────┬──────────────────────────────────────────────── 2024-10-30│美锦能源: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6485.PDF ─────────┬──────────────────────────────────────────────── 2024-08-28│美锦能源: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7420.PDF ─────────┬──────────────────────────────────────────────── 2024-04-27│美锦能源: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7133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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