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23 美锦能源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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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41 │美锦能源(000723):关于召开美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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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41 │美锦能源(000723):十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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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40 │美锦能源(000723):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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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40 │美锦能源(000723):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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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39 │美锦能源(000723):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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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 │美锦能源(000723):关于共同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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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美锦能源(000723):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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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8:42 │美锦能源(000723):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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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8:41 │美锦能源(000723):十届四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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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8:39 │美锦能源(00072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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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41│美锦能源(000723):关于召开美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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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
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
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十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美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1月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十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十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召开“美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5日16:00
(四)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及投票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记名的现场表决及非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等通讯表决方式。
(六)债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20日下午15:00交易时间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美锦转债”
(债券代码:127061)的债券持有人。
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通过参加现场会议进行记名投票和通讯方式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1月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0)。
三、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方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
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持有本期债
券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
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
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
证明文件);
4、异地债券持有人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
(三)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
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
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二)每一张“美锦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过半数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能形成有
效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四)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
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可转债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兆丽 联系电话:0351-4236095
传真:0351-4236092 电子邮件:mjenergy@mjenergy.cn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
信函上请注明“美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字样。
2、其他:与会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
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8/6fa44ea8-1273-4842-8cdc-31653fad7c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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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41│美锦能源(000723):十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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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25 年 11月 7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人,包括 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
锦龙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募投项目的实施环境发生变化,公司业务开展情况以及经营资金需求,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拟终止“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
至 2025 年 9月 30 日,“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7,343.33 万
元,投资进度为 29.3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7,917.83 万元(含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
为 5.04%。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会及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12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二)15:00 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2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美锦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 2025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二)16:00 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美锦
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美锦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2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十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8/ca861b74-ccdb-448f-8fb7-d905459603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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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40│美锦能源(000723):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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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能源(000723):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8/440e6559-aa77-4186-94e0-f5a0f711a4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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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40│美锦能源(000723):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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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能源(000723):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8/d70711f0-0d35-40d5-b024-962ad08ce7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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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9:39│美锦能源(000723):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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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十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董事会决定召开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25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1 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 非累积投票 √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提案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上述议案详见
2025 年 11 月 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
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 2)、授权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19 日 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 31 号哈伯中心 12 层)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351-4236095
2、传 真:0351-4236092
3、电子信箱:mjenergy@mjenergy.cn
4、邮政编码:030002
5、联 系 人:杜兆丽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十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8/c5e5c4be-b6c2-44ae-91d0-a565276f6f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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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美锦能源(000723):关于共同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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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的产业基金筹备过程中存在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原因,导致基金未能足额募集的风险,实际募集
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风险敞口以投资额为限,本次投资无保本
及最低收益的承诺。本次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行业周期、监管政策、宏观经济、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出
现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出现亏损或不能及时有效退出风险。
一、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宁波联创永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商毅软件有限公司、上海佳妮
佳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厉冉、重庆宗申投资有限公司、嘉兴东裕投资有限公司、安徽两江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省人工智能主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署了《安徽浚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有限合伙协议》,设立安徽浚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股权投资基金”),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
人出资1.5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共同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
股权投资基金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并已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各合伙人已合计实缴30,000万
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共同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2025-067、2025
-081、2025-088、2025-099、2025-112)。
二、进展情况
目前股权投资基金正在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权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1/2c1e090e-b8fa-4647-a41b-9a82aa1100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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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美锦能源(000723):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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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能源(000723):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48d93755-b571-40a4-a9bc-a64b28a4ef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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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8:42│美锦能源(000723):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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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姚锦江先生递交的书面辞任申请。姚锦江先生因个
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锦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
锁定承诺。姚锦江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林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十
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林帅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鉴于姚锦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为保障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 2
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十届四十四次董事会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的
议案》,同意对公司第十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选举董事赵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至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调整前 调整后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姚锦龙 主任委员:姚锦龙
委员:姚锦丽、姚锦江 委员:姚锦丽、赵嘉
除上述调整以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他人员保持不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1/4554868e-614d-4ec6-a7a4-4b02abc899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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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8:41│美锦能源(000723):十届四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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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四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月 30 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 16:00 以现场形式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人
,包括 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姚锦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为保障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因此
对公司第十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选举董事赵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调整前 调整后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姚锦龙 主任委员:姚锦龙
委员:姚锦丽、姚锦江 委员:姚锦丽、赵嘉
除上述调整以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他人员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6)。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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