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23 美锦能源 更新日期:2025-10-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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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8:42 │美锦能源(000723):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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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8:41 │美锦能源(000723):十届四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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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8:39 │美锦能源(00072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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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8:39 │美锦能源(00072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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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 │美锦能源(000723):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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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6:50 │美锦能源(000723):关于共同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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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6:50 │美锦能源(000723):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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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7:26 │美锦能源(000723):十届四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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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7:25 │美锦能源(000723):十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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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7:24 │美锦能源(00072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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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8:42│美锦能源(000723):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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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姚锦江先生递交的书面辞任申请。姚锦江先生因个
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锦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
锁定承诺。姚锦江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林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十
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林帅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鉴于姚锦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为保障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 2
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十届四十四次董事会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的
议案》,同意对公司第十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选举董事赵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至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调整前 调整后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姚锦龙 主任委员:姚锦龙
委员:姚锦丽、姚锦江 委员:姚锦丽、赵嘉
除上述调整以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他人员保持不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1/4554868e-614d-4ec6-a7a4-4b02abc899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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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8:41│美锦能源(000723):十届四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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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四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月 30 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 16:00 以现场形式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人
,包括 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姚锦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为保障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因此
对公司第十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选举董事赵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调整前 调整后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姚锦龙 主任委员:姚锦龙
委员:姚锦丽、姚锦江 委员:姚锦丽、赵嘉
除上述调整以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他人员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6)。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十届四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1/d5900e5c-57e9-476a-826e-cd4e945e60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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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8:39│美锦能源(00072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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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15:00
2、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姚锦龙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人,代表股份(1,646,121,5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
823%)。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326)人,代表股份(37,782,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8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8,371,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14%;反对 3,98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66%;弃权1,5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9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250,2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566%;反对 3,98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463%;弃权 1,5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71%。提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1,732,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833%;反对 20,845,4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79%;弃权1,32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7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11,0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177%;反对 20,845,4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1715%;弃权 1,32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108%。提案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1,621,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67%;反对 20,940,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35%;弃权1,3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7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00,1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241%;反对 20,940,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4221%;弃权 1,3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37%。提案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1,415,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45%;反对 21,024,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86%;弃权1,4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8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93,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779%;反对 21,024,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6463%;弃权 1,4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58%。提案 5.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1,381,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25%;反对 20,970,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54%;弃权1,55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9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60,0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887%;反对 20,970,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029%;弃权 1,55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85%。提案 6.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0,783,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69%;反对 21,345,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76%;弃权1,77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1,8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054%;反对 21,345,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959%;弃权 1,77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87%。提案 7.00 关于修订《重大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1,396,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33%;反对 20,770,9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35%;弃权1,73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74,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276%;反对 20,770,9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9743%;弃权 1,73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981%。提案 8.00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8,361,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08%;反对 3,902,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17%;弃权1,64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9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239,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292%;反对 3,902,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276%;弃权 1,64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32%。提案 9.00 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8,762,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6%;反对 3,755,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0%;弃权1,38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8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40,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902%;反对 3,755,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8%;弃权 1,38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10%。提案 10.00 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7,908,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9%;反对 4,37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97%;弃权1,6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9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786,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294%;反对 4,37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748%;弃权 1,6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59%。
提案 11.00 关于聘请 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9,214,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3,534,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9%;弃权1,15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6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092,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868%;反对 3,534,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44%;弃权 1,15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8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齐春艳、刘颖
3、结论性意见: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1/bf6dacb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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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8:39│美锦能源(00072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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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能源(00072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1/21210fce-27a3-476a-84a7-637599caf3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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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美锦能源(000723):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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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股票代码:000723 股票简称:美锦能源
2、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3、转股价格:5.26元/股
4、转股期限:2022年10月26日至2028年4月19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山西
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美锦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概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7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年 4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35,900,000 张可转换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59,000.00 万元,初始转股价格为 13.21 元/股。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499 号”文同意,公司 359,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5月 30 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债券代码“127061”。
3、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 2022 年 4 月 26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 年 10 月 26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2028 年 4月 19 日)。
4、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公司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
分派,以公司总股本4,270,271,0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9日。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美锦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6 月 9日起由原 13.21 元/股调整为 13.01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6月 9日起生效。
2022 年 9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共计授予 5,615.95 万股,授予价格为 6.76 元/股,新增股份于 2022 年 9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可转换公
司债券相关规定,“美锦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9月 29 日起由原 13.01 元/股调整为 12.9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
2 年 9月 29 日起生效。
2024 年 6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鉴于公司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5.257 元/股,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4.744 元/股,最近
一期(2023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3.46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
综合考虑上述价格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2.93 元/股向下修正为 5.26 元/股。本次修
正后的“美锦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4年 6月 26 日起生效。
二、“美锦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自 2025 年 7月 1日至 2025 年第三季度末,“美锦转债”因转股减少数量为235 张,可转债金额减少 23,500 元,转股数量为
4,465 股;截至 2025 年第三季度末,剩余可转债余额为 27,890,929 张,剩余可转债金额为 2,789,092,900 元。2025 年第三季
度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7,231,370 0.16% 0 7,231,370 0.1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396,244,574 99.84% +4,465 4,396,249,039 99.84%
三、总股本 4,403,475,944 100.00% +4,465 4,403,480,409 100.00%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美锦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4月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或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 0351-4236095 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857961fe-67a3-463c-bc67-8070df625f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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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6:50│美锦能源(000723):关于共同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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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的产业基金筹备过程中存在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原因,导致基金未能足额募集的风险,实际募集
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风险敞口以投资额为限,本次投资无保本
及最低收益的承诺。本次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行业周期、监管政策、宏观经济、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出
现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出现亏损或不能及时有效退出风险。
一、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宁波联创永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商毅软件有限公司、上海佳妮
佳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厉冉、重庆宗申投资有限公司、嘉兴东裕投资有限公司、安徽两江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省人工智能主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署了《安徽浚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有限合伙协议》,设立安徽浚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股权投资基金”),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
人出资1.5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共同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
股权投资基金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并已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各合伙人已合计实缴30,000万
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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