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28 国元证券 更新日期:2024-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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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00:00│国元证券(000728):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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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000728):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5/c231a543-db49-4615-8d99-4a332eb3db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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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00:00│国元证券(000728):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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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国元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所有业
务及管理部门、分支机构以及下属子公司国元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国元期货有限公司和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
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
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财富信用业务、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
业务、研究业务、创新金融业务、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业务、期货业务、另类投资子公司业务、运营管理、信息技术、合规管理、风
险管理、审计监督等;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富信用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另类投资子公司业务、私募投
资基金子公司业务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区分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
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主要是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亦即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
报告错报的内部控制缺陷。
(1)定性标准
出现下列情形的,可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a、由于舞弊或错误造成重大错报,导致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b、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c、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监督检查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认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审批、复核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控制措施;
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指不符合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公司采用“相对比例”法,主要依据对财务报表潜在错报(包括漏报)金额与评价期公司利润总额及资产总额的相对比例对内部
控制缺陷进行定量认定。具体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利润总额10%≤错报 利润总额5%≤错报<利润总额10% 错报<利润总额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2%≤错报 资产总额1%≤错报<资产总额2% 错报<资产总额1%
以上定量标准分别情形适用。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是指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之外的影响非财务目标实现的内部控制缺陷。
(1)定性标准
评价年度出现下列情形或迹象的,公司认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
缺陷:
a、缺乏“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b、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
c、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重大缺陷,经过合理的时间未得到整改;
d、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e、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f、业务操作严重出错,对业务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危及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g、因信息系统的安全漏洞、软硬件缺陷、数据的不完整及非授权改动等给业务运作带来重大损失;
h、受到行政处罚,对公司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或重大损失。
(2)定量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根据缺陷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予以确定。具体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财产损失 净资产 2%﹤损失 净资产 1%﹤损失≤净资产 2% 损失≤净资产 1%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发现的内控缺陷均为一般缺陷,未对公司整体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构成重大影响。公司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完善和改进
内部控制和管理策略,严格落实整改,进一步强化合规风控、审计监督等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积极排查风险隐患,进一步提升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
3.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公司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截至报告日,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的一般
缺陷均已完成整改。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沈和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6/2b225f40-7618-4a15-a150-e7a9de18ff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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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00:00│国元证券(000728):国元证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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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7 月 24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2024 年 1月 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
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
上市券商,始终重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公司经营发展质量、投资价值以及可持续发展水平的提升,积极维护市场稳定。基于
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助力金融强国建设
公司始终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作为自身的重要责任和根本宗旨。多年来,公司聚焦主责主业,支持国家重大战略、
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发展,聚焦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行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
强。公司还锚定“产业研究+产业投资+产业投行+综合财富管理”的黄金赛道,不断丰富与完善股权债权融资、直接投资服务供给,
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围绕创新链服务产业链和供应链,引导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等
领域,努力实现“科技-产业-金融”高水平循环。
公司将加强科技企业服务力度,积极服务经济社会绿色发展,主动发挥好财富管理者功能,不断探索养老金融服务,推动创新科
技与传统业务深度融合,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以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为目标,
以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力投身金融强国建设。
二、锻造发展新引擎,促进高质量发展
(一)培育新质生产力,赋能高质量发展
公司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首先将提升公司生产力。加强人力资源重组,增强人岗匹配度,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让人尽其才
、才尽其用、用有所成。加大青年人才的培养和锻炼力度,让青年员工成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加强业务牌照重组,充分发
挥好公司全牌照业务协同优势,加强协同顶层设计,把协同从一种战略、一种机制,演变成竞争力、战斗力。加强客户资源重组,综
合运用公司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多场景、全生命周期综合金融服务,帮助客户实现价值最大化。
(二)聚焦转型升级,释放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公司将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业务转型,深化业务协同,大力推进各业务单元强链补链延链,打造差异化特色。投行向科创投
行、产业投行转型,投入更多资源与力量,积极服务科技创新企业,聚力打造“科创投行”,同时加强与投研、投资的协同,围绕产
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聚力打造“产业投行”。财富管理向主动买方投顾转型,采取多元化、分散化的投资策略
,通过金融衍生品等工具进行风险管理。研究所向产业研究转型,发挥好沟通“产业”和“资本”的桥梁,对产业及产业链企业的研
究更前瞻、更准确、更深入、更细致。自营向非方向投资转型,提升市场中性策略投资比例,减少投资收益波动性。资管将加速推动
主动管理转型,坚持“主动管理+风险防控”并举。金融科技赋能向数智化转型,紧紧把握AIGC大模型带来的行业科技革命,以数字
基础提高生产力,以敏捷组织变革生产关系,以数字化转型赋能高质量发展,不断拓宽深挖AIGC、大模型等在财富管理、投资与研究
、投行、风控合规等业务领域的场景覆盖。
三、聚焦风控合规,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防控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公司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对各类资产进行穿透式管理,做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
处置,有效减少风险敞口,守牢不发生重大风险底线;通过突出合规位置,加大合规宣贯、开展针对性合规检查、强化合规问责等组
合拳,将合规管理与廉洁从业融入发展全过程,确保不踩底线、不逾红线、不碰高压线。同时,公司借助金融科技手段进一步提升合
规风控管理的智能化水平,以高质量合规风控管理水平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将持续加强风控合规建设,坚持风控合规是公司发展的“生命线”“传家宝”,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贴地飞行,提升
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做到横到边、竖到角,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为业务发展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四、秉承以投资者为本理念,为投资者创造价值回报
公司在聚焦主责主业发展的同时,一贯秉承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致力于
在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下,保持投资者回报水平的长期、稳定。自 2007 年以来,公司持续为投资者创造价值回报,累计实施现
金分红 88.84 亿元,近三年累计实施现金分红 23.13亿元,年均现金分红比例 44.54%,以实实在在的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同时,
在数字化、网络化发展的当下,公司通过股东大会、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电话、公司官网、业绩说明会、邮箱等多种方式与广大投
资者沟通交流,积极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渠道,增强投资者在公司发展中的参与感和认同感。
公司将不断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持续拓宽沟通渠道,统筹好战略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之间的动态平衡,不断提升股东回
报水平,坚持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投资回报,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五、不断夯实公司治理,为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公司牢牢把握“两个一以贯之”的重要原则,围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四个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划定权责边界,科学优化决策
流程,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严格遵循行业监管和国企改革对公司治理的各项要求,
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作为自身高质量发展的政治保证。紧贴政策新规,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
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健全党委和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推动形成党委及“三
会一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董事会建设,落实好董事会职权,保障好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核心功能。完善监事会工作体系
,持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监事会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促进公司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健全经营管理层的激励约束机制,
有效激发经营管理层动力和活力,最大程度释放经营管理层能力和效果。
六、以信息披露为抓手,铸就资本市场信任
信息披露是公司与资本市场的重要纽带,公司始终秉承“工匠精神”,不断强化提高信息披露合规性,始终坚持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的原则,不夸大事实,不隐瞒真相,让每位投资者都能够公平、及时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自 2007 年以来,
公司信息披露已连续 16 年被深交所评为A级。
公司将继续以信息披露为抓手,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高水平和严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投资者传递
公司信息,塑造公司优质的资本市场品牌形象,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使公司成为受监管机构、资本市场、投资者认可和信任的优秀
上市券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6/36cf2a7f-54b8-4f92-9a28-a19bce347c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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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00:00│国元证券(000728):国元证券2023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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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000728):国元证券2023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6/c0787e14-3926-4374-a187-5da33bef93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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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00:00│国元证券(00072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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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 4月 26日(星期五)14:30 时。
(2) 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五)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4月 26日(星期五)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4月 19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4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号国元证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00 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3.00 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4.00 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5.00 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6.00 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需逐项表决)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5)
6.01 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徐志翰) √
6.02 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本照) √
6.03 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鲁炜) √
6.04 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阎焱) √
6.05 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郎元鹏) √
7.00 公司 2023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
8.00 公司 2023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
9.00 公司 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
10.00 关于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5)
10.01 公司与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企业的关联 √
交易预计
10.02 公司与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的关联交易预计 √
10.03 公司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 √
10.04 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 √
10.05 公司与其他关联人的关联交易预计 √
11.00 公司 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
12.00 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议案 1至 10及 12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其中议案 6、10 需要逐项表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 1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 10 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对议案 10.01 回避表决;关
联股东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议案 10.02 回避表决;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全柴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皖维高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关联股东对议案 10.05 回避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在回避表决的同时亦不得
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议案 12 为非职工监事选举事项,本次只选举 1名非职工监事,不需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3、5、6、7、9、10、11 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交,议案 4、8、12 由公司第十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提交。议案 1 至议案 12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同
日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就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在此次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请查阅公司于 2024 年 3月 26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 4月 24 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国元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
托人股票账户卡;
(3) 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股票账户卡;(4) 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2。
5.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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