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31 四川美丰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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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6:18 │四川美丰(000731):关于子公司生产装置进行例行年度检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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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5:48 │四川美丰(00073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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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3 │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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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0 │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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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27 │四川美丰(000731):关于召开2025年度及2026年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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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57 │四川美丰(000731):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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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0 │四川美丰(000731):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继续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暨降低投资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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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6 │四川美丰(00073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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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6 │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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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6 │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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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6:18│四川美丰(000731):关于子公司生产装置进行例行年度检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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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装置年度检修情况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工艺特点,结合生产装置运行周期情况,为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
行,定于近日对子公司-四川美丰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装置进行例行年度检修,实施优化消缺。
二、相关说明
本次检修是根据公司年度生产计划安排的检修,检修及开停车时间预计 1 个月左右,预计将影响三聚氰胺产量约 0.47 万吨、
复合肥产量约 1.75 万吨、硝酸铵产量约 2.0 万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15786f6b-8c39-4609-914a-228791c84d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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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5:48│四川美丰(00073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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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4,800 万元–5,600 万元 盈利:803.13 万元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5,900 万元–6,700 万元 亏损:1,155.58 万元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9 元/股–0.10 元/股 盈利:0.0144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主营业务影响。2026 年上半年,受公司尿素、硝酸铵等主要产品价格承压下行,生产用天然气、磷酸一铵等主要原料采
购价格同比上涨影响,导致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出现亏损。
(二)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额约 1,10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7a388853-5432-4791-bca2-70a7f97052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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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3│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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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2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下午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 10 号,四川美丰总部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王亮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20)。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34 人,代表股份 119,708,0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11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98,378,9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253%。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32 人,代表股份 21,329,1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63%。
4.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33人,代表股份 47,654,4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6,325,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796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32 人,代表股份 21,329,1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8863%。
5.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6.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共 4 项,表决情况如下:
1.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结果
99,986,863 股 19,679,288股 41,900 股 通过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83.5256% 16.4394% 0.0350%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27,933,311 股 19,679,288 股 41,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58.6163% 41.2958% 0.0879%
中小投资者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 股。
2.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结果
99,897,163 股 19,771,588股 39,300 股 通过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83.4507% 16.5165% 0.0328%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27,843,611 股 19,771,588 股 39,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58.4281% 41.4894% 0.0825%
中小投资者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结果
99,922,743 股 19,726,808股 58,500 股 通过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83.4720% 16.4791% 0.0489%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27,869,191 股 19,726,808 股 58,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58.4818% 41.3955% 0.1228%
中小投资者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4.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结果
100,010,863 股 19,657,188股 40,000 股 通过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83.5456% 16.4209% 0.0334%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 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27,957,311 股 19,657,188 股 4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58.6667% 41.2494% 0.0839%
中小投资者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 股。
上述列入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的 4 项议案,均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
同意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对 2025 年度工作进行了述职;公司董事会秘书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向股东会
进行了说明。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杨波、陈艺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27d4fdfc-8ab8-4958-b854-20a4715d3f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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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0│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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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昆明﹒天津·成都﹒宁波·福州·西安·南京·南宁·济南·重庆·苏州·长沙·太原武汉·
贵阳·乌鲁木齐·郑州·石家庄·合肥·海南·青岛·南昌·大连·香港·巴黎·马德里·硅谷·斯德哥尔摩·纽约国浩律师(成都
)事务所
关于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浩蓉(2026)律见字第 15222号
致: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美丰”或“公司”)签订的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本所指派杨波、陈艺律师出席了四川美丰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
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2)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文
件”)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
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
根据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公司董事会于本次会议召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
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2日 14:00在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 10号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三楼
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 22日上
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34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19,708,0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1
17%。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审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并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
东名单核对,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 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98,378,912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7.9253%。
上述股份的所有人为截至 2026 年 5月 18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
委托代理人。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3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21,329,13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63%。
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在本次会议中,通过出席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33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47,654,49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30%。
(三)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会议中,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人员的资格
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无修改原有会议议程及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均计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权总数。现场会议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
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计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
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统计数。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99,986,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256%;反对 19,679,288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394%;弃权 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7,933,3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61
63%;反对 19,679,2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958%;弃权 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9%。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99,897,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507%;反对 19,771,588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165%;弃权 3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7,843,6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42
81%;反对 19,771,5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894%;弃权 3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5%。
3.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99,922,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720%;反对 19,726,808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791%;弃权 5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7,869,1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48
18%;反对 19,726,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955%;弃权 5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8%。
4.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00,010,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456%;反对 19,657,188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209%;弃权 4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7,957,3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66
67%;反对 19,657,1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494%;弃权 4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9%。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ee8cc7ce-faa7-4393-b99c-0fce701626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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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27│四川美丰(000731):关于召开2025年度及2026年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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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
年度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了方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决定召开 2025 年度及 2026 年一季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安排
(一)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17:00
(二)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出席人员:董事长、总裁王亮先生,独立董事曹麒麟先生,董事会秘书王东先生,财务总监李全平先生。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15:00~17:00 通过网址链接(https://eseb.cn/1xTVuf6aK4w)或使用微信扫描下
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公开征集问题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交流效率,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月 1
5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对征集到的问题进行整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集中答复。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634c263a-3f59-4fbc-8dba-a50cf9bbce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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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57│四川美丰(000731):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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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王亮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王亮先生自当选为公司董事长之日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披露于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亮先生,其
他工商登记信息未发生变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bd9022f1-28c6-425a-aaff-ed6c1a5e05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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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00│四川美丰(000731):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继续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暨降低投资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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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结构性存款。
2.投资金额:以不超过人民币14.50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资结构性存款,但仍不排除该项投资的收益受到市场波
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投资风险低,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发展。
(二)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50 亿元,在投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
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
(三)投资品种。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结构性存款。
(四)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形。
(六)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购买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二、审议程序
(一)公司目前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 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继续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暨降低投
资额度的议案》。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发布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继续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暨降低投资额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8)。
(二)本次投资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 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继续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暨降低投
资额度的议案》。
(三)相关说明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公司章程》
及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1.本金收益风险。结构性存款产品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利率区间的收益,收益与产品对应的金融衍生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变动
挂钩,若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在短期发生重大颠覆性变化将影响浮动收益,但概率极小。
2.流动性风险。结构性存款的本金和收益将在产品到期后一次性支付,产品在存续期内不能提前支取。
(二)风控措施
公司已建立较为健全的内控制度,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不
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品种的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季度末对投资品种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上述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
四、本次投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预期收益率不低
于央行规定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
现金流量特征,将此结构性存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收益计入利润表投资收益项目。上述投资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 产品类型 合作银行 实际投入 实际收回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号 金额 金额 本金金额
1 结构性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德阳分行 5,000.00 5,000.00 21.95
2 结构性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德阳分行 5,000.00 5,000.00 21.68
3 结构性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德阳分行 65,000.00 65,000.00 385.01
4 结构性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德阳分行 30,000.00 30,000.00 119.72
5 结构性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德阳分行 30,000.00 30,000.00 173.06
6 结构性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射洪支行 15,000.00 15,000.00 85.61
7 结构性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德阳分行 20,000.00 20,000.00 35.49
8 结构性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德阳分行 10,000.00 10,000.00 56.01
9 结构性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德阳分行 10,000.00 10,000.00 25.44
10 结构性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德阳分行 35,000.00 35,000.00 105.86
11 结构性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德阳分行 30,000.00 30,000.00 90.74
12 结构性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射洪支行 15,000.00 15,000.00 46.36
13 结构性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德阳分行 30,000.00 30,000.00 171.78
14 结构性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德阳分行 15,000.00 15,000.00 81.86
15 结构性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德阳分行 10,000.00 10,000.00 49.86
16 结构性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德阳分行 10,000.00 10,000.00 40.99
17 结构性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德阳分行 10,000.00 10,000.00 39.70
18 结构性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德阳分行 35,000.00 35,000.00 132.37
19 结构性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德阳分行 30,000.00 30,000.00 119.12
20 结构性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射洪支行 10,000.00 10,000.00 33.02
21 结构性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德阳分行 15,000.00 15,000.00
22 结构性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德阳分行 15,000.00 15,000.00
23 结构性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德阳分行 10,000.00 10,000.00
24 结构性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德阳分行 10,000.00 10,000.00
25 结构性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德阳分行 10,000.00 10,000.00
26 结构性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德阳分行 15,000.00 15,000.00
27 结构性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德阳分行 20,000.00 20,000.00
28 结构性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德阳分行 10,000.00 10,000.00
29 结构性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德阳分行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835.63 125,0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160,0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41.59%
最近 12 个月结构性存款累计收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 15.0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 125,000 万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公司与办理结构性存款的合作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管理办法》;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59aaa4a-bee1-40c5-a4bd-0401dfcfce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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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6│四川美丰(00073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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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00073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a1ff545-7090-4922-930b-0ec204cc34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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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6│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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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c494199-1dbf-4aa2-9972-c4e42a91c5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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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6│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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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8f21343-9f2d-4f4b-81da-4458b66c6f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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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6│四川美丰(00073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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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14 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
过扫描电邮的形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 9:30 在四川省德阳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董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王霜女士以视频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四)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亮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二)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发布的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3)。
(三)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和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亮先生(兼任公司总裁)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发布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和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4)。
(四)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五)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17)已与本公告同期发布,《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六)2025 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已与本公告同
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七)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继续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暨降低投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发布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继续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暨降低投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15)。
(八)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鉴于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项,基于审慎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审议后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九)关于修订《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细则》已与
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十)关于制订《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管理办法》已与本公告同期
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十一)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发布的《“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6-19)。
(十二)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20)已与本公告同期发布。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将在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已与本公告同期
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十三)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独立董事潘志成先生、梁清华女士、曹麒麟先生回避了表决。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发布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发布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五)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发布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6b17708-8ee3-46e1-8069-d93d79326a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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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5│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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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e7a4bd2-2e93-40c2-b0ef-1f65129b7f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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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5│四川美丰(00073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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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00073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1e274d0-2934-40f8-af67-076d27700e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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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5│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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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0c1d521-dc84-453d-9856-1564ab60aa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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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4│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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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af82846-2d5a-40fd-bbc9-13e2bd0c56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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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4│四川美丰(00073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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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盈利状况和工作职责相匹配,同时兼顾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行业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承担的责任义务及享有的管理权限相匹配,实现责任、权利与收益的协同统一;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相契合,引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聚焦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业绩结果挂钩,构建“激励促提升、约束防风险”的联动机制。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
第六条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 董事会应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相关内容可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披露。
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资本市场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和发放
第九条 公司董事薪酬
(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具体标准按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方案执行。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或根据《
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其他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
效考核,其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评价结果作为津贴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其薪酬构成与绩效考核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
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和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津贴标准执行;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
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具体标准按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方案执行;职工代表董事的薪酬构成与绩效考核,根据其本人所担任的管理
职务,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报酬,董事津贴标准按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方案执行。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二)基本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根据岗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平均发放。
(三)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为有效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绩效薪酬可以在月度、季度、年度结束后基于审慎的原则进行提前预发放,其中不
低于10%的绩效薪酬在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清算支付,多退少补。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与津贴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
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公司可以减少或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责任事故等,给公司造成严重不利影响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的;
(四)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分或者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者宣布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
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如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战略目标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情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可以不定期调整薪酬标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环境变化;
(二)公司经营业绩状况;
(三)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或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五)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进行薪酬调整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为专门事项设立专
项奖励或惩罚,对有特殊贡献或完成重大临时性事项进行奖励。
第五章 其他激励事项
第十八条 公司可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长期性激励。
第十九条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载明其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
出权益总量的比例,并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拟定其他有利于激励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绩效和促进公司经营指标达成的其他
方案,并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和任期考核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适时修订的《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细则》
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生效后,如与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依法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1ec4bc7-5445-446c-91f0-fbb18e6314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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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4│四川美丰(00073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潘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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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00073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潘志成)。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e0d4083-4a6b-4918-89ea-9018df7ead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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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4│四川美丰(00073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朱厚佳)已届满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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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00073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朱厚佳)已届满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d40028b-fd2e-410c-ba5f-10666fa69e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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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4│四川美丰(00073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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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00073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85bf54b-52c9-4ebe-8736-dad9d25c4a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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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4│四川美丰(000731):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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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000731):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12d8137-6087-4e94-9364-b88421f098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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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4│四川美丰(00073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曹麒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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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00073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曹麒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f46ee92-7c9d-447e-a9b2-74f71b37a6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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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4│四川美丰(00073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梁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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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00073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梁清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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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4│四川美丰(000731):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细则(2026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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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000731):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细则(2026年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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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2│四川美丰(00073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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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12,342,285.01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1
,909,988.86 元。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748,539,011.58 元,减报告期分配
现金股利 149,981,972.27 元(其中:报告期分配 2024 年度现金股利 95,000,952.27 元,报告期分配 2025 年半年度现金股利 54
,981,020.00 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476,647,050.45 元。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
项目 金额(元)
一、本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1,909,988.86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748,539,011.58
减:报告期分配 2024 年度现金股利 95,000,952.27
减:报告期分配 2025 年半年度现金股利 54,981,020.00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2,476,647,050.4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476,647,050.45
减:拟分配 2025 年度普通股股利 0
四、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 2,476,647,050.45
(二)2025 年度已实施现金分红总额情况
2025 年中期派发现金红利 54,981,020 元;2025 年度实施股份回购金额 69,999,963.17 元。
综上,公司 2025 年度已实施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24,980,983.17 元。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4,981,020.00 150,883,865.37 97,535,158.45
回购注销总额(元) 69,999,963.17 99,999,797.41 94,999,959.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21,909,988.86 271,737,845.45 382,578,411.73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476,647,050.45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2,134,254,508.25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03,400,043.82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64,999,719.58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77,468,756.11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68,399,763.4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
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合规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3286728-31c1-4046-99c9-88867bc7a5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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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2│四川美丰(000731):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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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
事曹麒麟、潘志成、梁清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曹麒麟先生、潘志成先生、梁清华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
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bd34f05-d9d4-4847-97d6-67cdacf1cb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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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2│四川美丰(000731):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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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4 月 2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和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在《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四、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中披
露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优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年度经营目标及所处行业实际,特制定 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总裁,副总裁级别高级管理人员。其中,副总裁级别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
(二)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 50%。
1.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按照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根据岗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平均发放。
2.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考核指标包括“利润总额、营业收现率、净资产收益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资产负债率”共六项,
具体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考核标准为准。
为有效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绩效薪酬可以在月度、季度、年度结束后基于审慎原则进行提前预发放,其中不低于10%
的绩效薪酬在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清算支付,多退少补。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任期激励
按照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细则》第 6.1.4条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风险保证金按个人绩效薪酬 1
0%的标准提取。提取方式:从拟考核兑现的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年度薪酬总额中扣除。
(三)其他说明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安全抵押认缴额度及奖惩兑现方案,按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安全抵押
实施方案》执行,由董事会根据年度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评定后兑现奖惩。
2.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对有特殊贡献或完成重大临时性事项进行奖励。
3.如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级别调整,自调整的次月起,按照新的岗位、级别调整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标准。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5794ea2-e1c5-488b-981d-2b7bad1685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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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2│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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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15f2a01-db7d-40ad-b299-3119975174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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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2│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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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19c1578-3372-40a3-a6dc-8dee140b18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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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2│四川美丰(000731):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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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资委、证监会相关要求,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
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研究拟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本方案于 2025 年 5 月 8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5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
告》。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
(一)夯实发展根基,增强抗周期、抗风险能力
2025 年,受行业周期性与结构性调整叠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相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与行
业竞争压力,公司努力克服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挑战,切实加强安全环保、成本管控、市场拓展、经营管理、科技创新及党建引领等
各领域重点工作,确保了生产经营稳定,抗周期、抗风险能力持续增强,报告期业绩变化情况符合行业发展状况。截至2025 年末,
货币资金(含结构性存款)22.69 亿元(占流动资产总额 77.29%),流动比率 4.10,资产负债率 17.76%。良好的资产质量和较强
的偿债能力,充足的现金存量和较低的负债水平,为应对市场波动、穿越行业周期、实现破局突围创造了条件。
(二)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是优化运行实现效能突破。美丰科技公司、化肥分公司耗气、耗电指标均创历史新低,合成氨综合能耗均达Ⅰ级能效,处于行
业标杆水平;复合肥一体化针状肥技术攻坚获突破,实现多配方稳定生产。二是严控质量夯实品牌根基。全年实现产品质量“二零”
目标(即政府质量监督抽查通报事件为零,产品质量诉讼纠纷为零),产品等级品率全部达标;稳定性尿素生产技术获全国农化服务
创新成果一等奖,美丰尿素获评“天府名品”,复合肥和高分子材料质量管理双双入选省级工业质量标杆。三是深化管控挖掘降本潜
力。深入开展“挖内潜、降成本”和“我为降本提建议”活动,复合肥一体化通过原料替代、设备技术改造、吨袋尿素推广及资源循
环回收利用等措施深化降本增效;化肥分公司实施零部件自行修复改造,实现废旧材料、旧设备再利用;双瑞公司开展修旧利废与设
施二次利用;高分子公司通过配方优化、原料国产化替代、边角料循环利用及能耗精细化管控,实现降本减费。
(三)注重投资者回报,引导价值回归
公司高度重视和维护投资者利益,致力于为投资者实现长期稳定的回报。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发布《未来三年(2025~20
27 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现金分红的比例为: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在满
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重大投资计划资金需求的情况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每年现金分红总额不少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 60%,且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少于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5%。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发布《2024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并于 6 月 16 日完成了分红派息工作,年
度现金分红总额约 9,500 万元,加上 2024 年已实施的中期现金分红5,588万元,2024年度累计分派现金红利15,088万元。2025 年
5月 9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拟继续实施股份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该方案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公司于 6
月 18 日进行了首次回购。11 月 1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回购期内,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0,003,231 股,支付总金额为 69,999,963.17 元(不含交易费用)。11 月 6 日,公司办理完
成回购股份注销事宜,总股本由558,829,131 股减少至 548,825,900 股。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预案经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批准后,于 2025 年 10 月11 日发布《2025 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10 月 20 日,公司完成中期分红派息工作,分派现
金红利约 5,498 万元。
(四)强化信披和投关工作,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把信息披露关,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
管理水平,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积极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通过深交所“互动易”
平台、接待电话咨询、举办业绩说明会、公司网站电子邮箱和留言板、与部分长期投资者建立沟通机制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交流,增
进对公司的了解,提高运作透明度。报告期内,常态化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回复“互动易”平台问题 507 个、接待电话咨询 400
余次。交流过程中,严格遵守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和管理办法规定,秉承审慎客观原则,虚心听取意见建议,真实严谨回答提问,客
观准确介绍公司经营情况,传递业务进展,不存在违规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蹭热点”“讲故事”等违规情形。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获深圳证券交易所“2024~2025 年度信息披露考核”A 级评价;年度 ESG 报告获“Wind-ESG”AA 级评价(综合得分位列国内化工
行业第二名)。
(五)修订管理制度,规范公司治理
公司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落实监管政策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发展实
际,修订完善《公司章程》等多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市值管理体系,顺利完成审计委员会职权扩展与职责承接改革,规范运作水平
持续强化,公司治理效能不断提升。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6 月完成了对《公司章程》《股东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管理制度的修订工作,
修订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月 10 日披露的公司治理文件全文及修订对照表。为强化市值管理,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公司的市值管
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发布了《市值管理办法》。
未来,公司将坚持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牵引,做强做优主业,努力促进公司经营质效持续提升。同时通过多种方式积极维护投
资者权益,回馈广大投资者,推动公司发展质量与投资者回报水平同步提升。
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实施进展的专项评估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行动方案进展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
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经董事会评估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要求,聚焦主业发展,持续推进降本增效专项行动
,拓宽市场渠道,加强技术创新,优化经营管理;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不断提升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水平;优化信息披露
质量,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增进互信,积极传递公司价值;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通过实施稳定、持续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措施
,切实维护股东权益,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将持续深化“质量回报双提升”各项举措,继续以稳健经营不断夯实公司健康发展基础,以高质量发展筑牢公司价值根基,
以务实的回报举措回馈股东信任,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行稳致远,推进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e53419a-977b-4d70-bbd5-53b694daf3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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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2│四川美丰(00073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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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四川美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华
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6 月,2013年
11 月 27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 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 1
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自 1997 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51 人,注册会计师 13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04 人。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4,506.86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4,506.86 万元,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收入
10,297.78 万元;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8 家上市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4,478.8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
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为 1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
责任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
处分 0 次。2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2025 年 9 月 12 日,该议案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内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
作安排,四川华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一)审计投入
四川华信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化工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管理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业务合伙人担任。
(二)工作方案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四川华信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业务特点,制定了全面、符合审计准则要求、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
案。审计工作围绕着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存货跌价、长期资产减值、关联方交易、境外子公司
等。
近年审计过程中,四川华信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各
项工作。
(三)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
在审计过程中,四川华信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保持着良好的沟通;于预审工作结束后、年审现场工作结束后,与公司管理层进
行了两次集中沟通,对审计过程的重大事项交换意见;于审计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答复工作情况
。
(四)意见分歧解决
四川华信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制度。当项目组成员、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人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
,需要咨询风险管理委员会。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四川华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五)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四川华信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流程,包括现场负责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负责经理、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等
复核程序。项目质量复核人由标准部人员担任,须满足独立性、客观性和必要的资质要求。
现场负责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项目负责经理、项目合伙人重点进行第二层次复核
,主要为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六)增值服务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四川华信就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会计、税务、内控管理以及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的事项等提供了
有价值的管理建议。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独立审
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
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edb1323-b8d9-4c90-aaa2-06e8ca1195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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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2│四川美丰(00073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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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审
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时间: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6月,2013 年 11 月 27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 9
月12日,该议案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
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8 月 22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四川华信会计师事
务所就 2025 年年报预审工作开展情况、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年末资产监盘计划、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要沟通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
沟通。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实施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严格履行监督职责,通过专项问题研讨、不定期电话沟通等方式,持续跟踪审计工
作进展,重点关注重大审计事项及关键审计发现。同时,审计委员会就审计报告提交时限等关键节点进行重点督导,督促四川华信会
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既定日程推进审计工作,确保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及时、准确披露。
(三)在年度审计完成阶段,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准则下公司和审计师的责任、关键审计事项的结论
及审计调整情况、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的公允性、审计过程中涉及的独立性事项、双方在审计期间的工作配合等情况作了持续、深
入的沟通,确保了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为审计委员会审慎评估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提供了充
分依据,最终形成了客观、专业的判断结论。
(四)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
要》《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
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76784c0-b22e-430e-8afb-9c9f225d45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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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2│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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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db09dc4-aeb4-43b2-9496-07e5fbab49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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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2│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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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6d001a4-4045-4c48-8484-38f0a27ad0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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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2│四川美丰(00073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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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00073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31670b4-d9b1-46b3-b3d8-646cf2b9dd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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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31│四川美丰(00073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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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4 月 20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王亮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有效衔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
知于2026年 4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26年 4月20日 16:00在四川省德阳市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潘志成先生、曹麒麟先生、梁清华女士以视频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方式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非独立董事王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王亮先生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王亮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王亮先生自当选为公司董事长之日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
因董事长变更而导致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等工商登记事项。
(二)《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内容如下:
1.增补王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并担任主任委员。
2.增补王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预算委员会成员。
调整后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 成员 主任委员
1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王亮、王霜、何琳、潘志成、 王亮
梁清华、曹麒麟、彭小兵
2 审计委员会 曹麒麟、梁清华、何琳 曹麒麟(独立董事)
3 预算委员会 王亮、曹麒麟、梁清华 曹麒麟(独立董事)
4 提名委员会 王霜、潘志成、梁清华 潘志成(独立董事)
5 风险管理委员会 王霜、梁清华、潘志成 梁清华(独立董事)
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何琳、潘志成、梁清华 潘志成(独立董事)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成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dafec25-ab05-4a41-9cb3-d5175babf5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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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9│四川美丰(00073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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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昆明﹒天津·成都﹒宁波·福州·西安·南京·南宁·济南·重庆·苏州·长沙·太原武汉·
贵阳·乌鲁木齐·郑州·石家庄·合肥·海南·青岛·南昌·大连·香港·巴黎·马德里·硅谷·斯德哥尔摩·纽约国浩律师(成都
)事务所
关于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蓉(2026)律见字第 10933号
致: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美丰”或“公司”)签订的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本所指派杨波、陈艺律师出席了四川美丰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
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2)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文
件”)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 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
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同意召开。
根据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
知》),公司董事会于本次会议召开 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召开方式、审
议事项等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4月 20日 14:30在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 10号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三楼
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4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4月 20日上
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7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05,914,7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9
84%。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审查出席本次现场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并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
的股东名单核对,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 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98,378,912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253%。
上述股份的所有人为截至 2026 年 4月 13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
委托代理人。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7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7,535,8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31%。
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在本次会议中,通过出席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37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3,861,22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98%。
(三)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会议中,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人员的资格
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无修改原有会议议程及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均计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权总数。现场会议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
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计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
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统计数。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亮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01,810,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246%;反对 4,034,036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88%;弃权 7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7%。其中,中小投资者
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9,756,5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781%;反对 4,034,0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134%;弃权 7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085%。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a2d9438-8723-42b8-8795-0d813f5235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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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9│四川美丰(00073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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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00073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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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6:12│四川美丰(000731):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暨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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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000731):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暨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公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760f6b5c-0fd4-43d0-884f-0e2e2d421f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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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6:11│四川美丰(00073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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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00073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90e6617f-9870-4cc9-b79a-78c6a412bc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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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6:09│四川美丰(000731):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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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
2026年4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3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选举王亮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非累积 √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提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已于 2026 年 4 月 4 日在《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选举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暨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公告》中披露。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特别说明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表决通过后生效。
2.根据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已与本通知同期上网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三)登记时间
2026年4月17日9:00~17:00
(四)登记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资本市场部(董事会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雪艳
联系电话:0838-2304235
传真:0838-2304228
电子邮箱:402537370@qq.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资本市场部(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18000
(六)会议费用
公司本次股东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七)其他需说明事项
1.办理现场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根据相关规定,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
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所需会议登记材料,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如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等)详见本次通知的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8eb8e7fc-059a-4ecd-8fa3-03b033a223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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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6:09│四川美丰(00073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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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00073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1d776024-3520-4c76-8305-a4c5cac69c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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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15:56│四川美丰(000731):关于回购注销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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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1 月 22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已回购的股份 10,003,231 股全部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需对《公司
章程》中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进行相应修改并进行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558,829,131 股减少至
548,825,900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58,829,131 元减少至548,825,90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8 日发布的《关
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2)、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66)、以及 2026 年 1 月 23 日发布的《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
近日,公司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02063594815
名称: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经济开发区河东大道 55号
法定代表人:王勇
注册资本:548,825,900 元
成立日期:1997 年 6 月 9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农作物栽培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塑料及合
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
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
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新兴能源技术
研发,土地使用权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热力生产和供应,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住房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管理,润滑油销售,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装饰用品制造
,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肥料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
工具制品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5/66e83ba7-250a-4092-94f8-e1909bd06d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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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8:18│四川美丰(00073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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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00073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59c1f118-cda6-484a-8588-cf9c531b25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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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7:03│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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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000731):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d68e20aa-9cfa-4ecb-9596-1575d4f31f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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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5:47│四川美丰(000731):关于公司总裁辞职及聘任总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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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000731):关于公司总裁辞职及聘任总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969a464b-7b22-400f-9b69-ff2a8b581a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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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5:46│四川美丰(00073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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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00073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9125d30f-a02a-4055-920c-c371c8e9a6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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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18:19│四川美丰(00073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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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00073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549b51f3-6189-402c-9315-cf79249659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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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18:14│四川美丰(00073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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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昆明﹒天津·成都﹒宁波·福州·西安·南京·南宁·济南·重庆·苏州·长沙·太原武汉·
贵阳·乌鲁木齐·郑州·石家庄·合肥·海南·青岛·南昌·大连·香港·巴黎·马德里·硅谷·斯德哥尔摩·纽约国浩律师(成都
)事务所
关于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蓉(2026)律见字第 1212号
致: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美丰”或“公司”)签订的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本所指派杨波、陈艺律师出席了四川美丰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
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2)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文
件”)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
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
根据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
知》),公司董事会于本次会议召开 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召开方式、审
议事项等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1月 22日 14:30在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 10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1月 2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2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1月 22日上
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59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18,131,7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2
44%。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审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并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
东名单核对,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 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98,378,912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7.9253%。
上述股份的所有人为截至 2026 年 1月 19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
合法委托代理人。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5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19,752,81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91%。
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在本次会议中,通过出席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35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46,078,17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58%。
(三)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会议中,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人员的资格
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无修改原有会议议程及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均计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权总数。现场会议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
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计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
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统计数。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1 审议通过《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2,599,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487%;反对 12,988,444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878%;弃权 49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34%。其中,中小投
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2,599,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487%;反对 12,988
,4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878%;弃权 49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634%。
关联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02审议通过《公司与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8,628,8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6464%;反对 12,857,644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052%;弃权 3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85%。其中,中小投
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575,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878%;反对 12,857,6
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0927%;弃权 31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6195%。
关联股东四川美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1.03审议通过《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04,713,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411%;反对 12,871,744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961%;弃权 5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28%。其中,中小
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2,659,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8790%;反对 12,8
71,7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346%;弃权 54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865%。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04,781,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986%;反对 6,246,556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78%;弃权 7,103,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136%。其中,中小投
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2,727,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263%;反对 6,246,
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564%;弃权 7,103,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4173%。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8b6cb47a-739d-4d44-acf4-14aa6ba358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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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6:14│四川美丰(00073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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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00073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afa9baec-c903-4a5c-9ed2-b997f16c22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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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6:14│四川美丰(00073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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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00073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be13dd07-eba4-4a4b-bb7f-38d34550406c.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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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四川美丰: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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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56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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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四川美丰: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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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56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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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四川美丰: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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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397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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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四川美丰: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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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67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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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四川美丰: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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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843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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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四川美丰: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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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843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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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四川美丰: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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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82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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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四川美丰: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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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14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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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四川美丰: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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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538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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