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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31(四川美丰)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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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731 四川美丰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5 00:00│四川美丰(000731):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 2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提议人”)《关于提议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一)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二)提议时间:2024 年 4 月 23日 (三)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为维护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 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归内在价值,经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 前景,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 三、提议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 (六)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七)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目前,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 相关增减持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和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及时公告。 七、风险提示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关于提议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5351ff1b-4b8d-40e3-a84e-543d489b6eb8.PDF ─────────┬──────────────────────────────────────────────── 2024-04-23 00:00│四川美丰(00073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0日以书面文件出 具后,通过扫描电邮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4年 4月 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郑州商品交易所尿素指定交割厂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郑州商品交易所申请尿素指定交割厂库资格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申请事 宜。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发布的《关于申请郑州商品交易所尿素指定交割厂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01610bbc-0d69-4fdc-a18a-be7b5dc7a3ba.PDF ─────────┬──────────────────────────────────────────────── 2024-04-23 00:00│四川美丰(000731):关于申请郑州商品交易所尿素指定交割厂库的公告 ─────────┴──────────────────────────────────────────────── 四川美丰(000731):关于申请郑州商品交易所尿素指定交割厂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46cc8aa2-3e27-4836-ac02-a6daef692f43.PDF ─────────┬──────────────────────────────────────────────── 2024-04-13 00:00│四川美丰(000731):关于与中国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为框架性的意向协议,不涉及具体事项和金额,不构成公司任何承诺性质的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 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 2.本《合作协议》的履行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所涉及事项后期将由合作双方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和合作内容另行 签署具体协议或合同,并提交各自有权机构审议批准。因此,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合作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24 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4.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不存在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一)主要背景及目的 为全面推进油田化学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应用,提升自主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效益,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近日以文件传签的方式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南油气分公司”)签署《合作协议》, 开展油田化学助剂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合作。 (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1.本《合作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事项和金额,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协议的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2.待具体业务发生时,公司将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规定,就具体业务形成议案,履行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公告。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合作方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 688号中国石化西南科研办公基地 成立日期:2002 年 9 月 18 日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负责人:郭彤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经营;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矿产资源勘查;燃气经营;检验检测 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 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互联网数据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咨询服务;计量技术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 ;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采购代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 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气压动力机械及 元件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 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作方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的说明 西南油气分公司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西南油气分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未与西南油气分公司签署其他类似的合作框架性协议。 (四)履约能力分析 西南油气分公司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治理运营规范、发展前景良好、履约能力强的交易伙伴,公司对其履约能力 表示信任。经查询,西南油气分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乙方: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是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科研服务和油气销售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针对高温、超深、超高压的碎屑岩、碳酸盐岩、非常规页 岩气领域形成了适应区域特点的配套完善、独具特色的勘探开发技术系列。 乙方是中国石化集团旗下的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拥有油田化学剂、尿素、复合肥、氮氧化物还原剂(车用尿素)、LNG、三聚氰 胺、硝酸、硝铵、二氧化碳、高分子材料等多元化产品的生产能力。结合大化工制造技术经验与管理优势,拓展精细化工产业,现拥 有年产 5万吨高性能油田助剂的装置产能,生产装置位于四川绵阳。 (一)合作背景 甲方多年来致力于油田化学助剂创新研发,开发了变粘压裂液体系、压裂液用纳米封堵剂等多项油田化学助剂产品,其性能指标 优于市场同类产品,经现场实验效果良好;乙方投资建设的年产 5万吨高性能油田助剂项目生产线,试生产产品性能指标优于同类产 品,具备较强的油田化学产品生产制造能力。 基于双方在油田化学助剂技术研发和装置产能等领域的独特优势,为全面推进油田化学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应用,提升自主研 发科技成果转化效益,实现增气、降本、增效目标,整合利用甲方在油田化学助剂创新研发成果,充分发挥乙方化工产品制造专长和 现有油田化学产品的生产制造能力,本着合作共赢原则,特签署本《合作协议》。 (二)合作内容 通过开展油田化学助剂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合作,不断优化产品性能,进一步扩大应用领域。双方合作内容具体如下: 1.合作生产油田化学助剂相关产品。在乙方具备制造能力的前提下,甲方指定乙方为油田化学助剂产品的加工制造商,甲方下属 单位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采取独家谈判方式与乙方开展加工合同谈判,相关费用在加工合同里予以明确。 2.在价格合理且技术性能指标等满足现场应用条件下,甲方优先使用乙方油田化学相关产品。 3.通过专利及技术成果使用授权,推进油田化学产品的量产与应用。本《合作协议》签署前,甲方所拥有的及其改进和后续研发 的产品、技术,其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合作期内,对于取得专利及完成专利自由权分析的油田化学产品,由甲方下属单位--石油工 程技术研究院代表甲方与乙方签订专利许可合同,授权乙方在甲方以外市场生产制造及销售相关油田化学产品。 (三)合作范围 甲方内部市场(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及甲方外部市场(甲方专利许可给乙方)。 四、签署本《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西南油气分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有利于充分利用西南油气分公司在油田化学助剂领域的创新研发成果,充分发挥公司 化工产品制造专长和现有油田化学产品的生产制造能力,研发生产高性能的油田化学剂产品,释放公司现有装置产能,提升公司行业 竞争优势和价值创造能力;同时,也有利于充分利用西南油气分公司销售渠道,降低渠道开发成本,规避自行开发下游终端市场可能 带来的投资经营风险。该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共同利益。 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不构成公司任何承诺性质的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 (二)本《合作协议》的履行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涉及后续工作的实施与开展,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公告。 (三)本《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情况 近三年披露的 披露日期 协议主要内容 目前执行 框架协议公告 情况 《关于公司与中国石 2022年 4月 双方商定以船用尿素的生产和 正常履行中 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 30 日 销售为基础开展合作,合作内 司签署合作备忘录的 容包括但不限于四川美丰旗下 公告》(公告编号: 船用尿素、液化天然气、车用尿 2022-38) 素、三聚氰胺、化肥及其他化工 产品。 (二)本《合作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无变化。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合作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3/58f9764c-92b9-46a8-80e2-a97db88b1f70.PDF ─────────┬──────────────────────────────────────────────── 2024-03-15 00:00│四川美丰(000731):关于利用自有土地开发房地产项目的进展公告 ─────────┴──────────────────────────────────────────────── 四川美丰(000731):关于利用自有土地开发房地产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4/b02bf4cc-e0c3-40d9-af85-4c9df51d631d.PDF ─────────┬──────────────────────────────────────────────── 2024-02-29 00:00│四川美丰(000731):关于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井口天然气试采回收项目的进展公告 ─────────┴──────────────────────────────────────────────── 四川美丰(000731):关于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井口天然气试采回收项目的进展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9/f524feb0-13bb-4b12-acf4-19fe677df0a7.PDF ─────────┬──────────────────────────────────────────────── 2024-01-30 00:00│四川美丰(000731):关于与建设银行签署快贷业务合作补充协议的公告 ─────────┴──────────────────────────────────────────────── 一、快贷业务暨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8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建设银行续签快贷业务合作协议暨为客户提供信贷风险缓释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以下简 称“建设银行”)续签生态链快贷业务合作协议,并同意将协议名称由原《生态链快贷业务合作协议》变更为《裕农快贷(产业链版 )业务合作协议》,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 60个月。 快贷业务是基于建设银行快贷平台,为公司下游经销商提供全流程线上审批的小额临时周转融资贷款产品。根据业务开展情况, 建设银行可在合作期限内向符合准入条件的公司下游经销商提供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的贷款额度;公司向建设银行提供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风险缓释金。 鉴于该风险缓释金具有对外担保属性,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对外担保决 策的审批程序。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年 8 月 25日发布的《关于与建设银行开展生态链快贷业务暨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风 险缓释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5);2021 年 8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与建设银行开展生态链快贷业务进展暨调整合作协议 部分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1);2023年8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与建设银行续签快贷业务合作协议暨为客户提供信贷风 险缓释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6)。 二、快贷业务暨担保事项进展 公司与建设银行合作开展快贷业务以来,在助力下游经销商解决融资问题,加快公司货款回笼和产业链的资金流动,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自 2020 年 8月 2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建设银行累计发放贷款 42 ,331.65 万元,单日最高贷款余额 5,787.25 万元;经销商贷款余额 2,067.62万元,公司缴存风险缓释金余额 150.93万元。自快贷 业务开展以来,未出现下游经销商在建设银行贷款逾期未还的情况。 三、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快贷业务合作补充协议的情况 (一)快贷业务合作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了《裕农快贷(产业链版)业务合作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主要内容为: 甲方: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县域农户效率和水平,支持乡村一二三产业发展,助力甲方做大做强销售项目 ,服务广大上下游客户群体,甲乙双方于 2023年 9 月 16日签订《裕农快贷(产业链版)业务合作协议(编号:建德裕农202308001 -1号)》[以下统称“原协议”],开展裕农快贷(产业链版)业务合作。 为适应市场变化,应甲方要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签订编号为“建德裕农 202401001-1号”的补充协议。在国家宏观政 策、法律法规规章允许的范围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补充内容如下: 第一条 针对本补充协议签订之后产生原协议中约定甲方客户在乙方办理的贷款,同意取消甲方为其提供的风险缓释金,解除各 方在原协议“第六条 风险缓释措施”中的所有权利义务,各方不因原协议“第六条 风险缓释措施”而享有及承担任何权利及义务。 第二条 针对本补充协议签订之前产生的甲方客户贷款缴存的风险缓释金,按原协议约定继续执行,并在客户贷款到期后自动解 除原协议中用于风险缓释金管理账户内的所有冻结资金,解除冻结后甲方可自行支用、划转或做其他任何处分。 本补充协议签订前客户贷款余额 19,751,632 元,贷款户数为 21户。 第三条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本补充协议之约定与原协议互为补充,变更部份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提及部份按原协议约定继续履行。 第五条 本补充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关于补充协议的特别说明 因公司与建设银行开展生态链快贷业务暨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风险缓释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本 次签署的补充协议,除上述事项外不涉及原协议其他内容的调整,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补充协议约定,本补充协议签订之后公司下游经销商在建设银行新办理的贷款,公司无需再为其提供风险缓释担保; 本补充协议签订之前产生的公司下游经销商贷款缴存的风险缓释金,按原协议约定继续执行,并在下游经销商贷款到期后,自动解除 风险缓释担保。届时,公司与建设银行合作开展的快贷业务中,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风险缓释担保的情形将全部自动解除。 (二)本补充协议生效执行后,不影响公司下游经销商在符合准入条件下继续在建设银行办理快贷业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履行法定审批程序的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总额累计不超过 6.6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16.5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余额为 18,926.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74%。其中: 1.为客户提供风险缓释担保金额 公司与建设银行开展生态链快贷业务暨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风险缓释金单日最高总额不超过 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0.2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余额为 150.9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0.04%。 2.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 2022 年 12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 段性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美丰实业有限公司开展房地产销售业务为购房客户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提供的阶段性担保, 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 6.5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29%。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具体见《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9)以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余额为 18,775.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70% 。 (二)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裕农快贷(产业链版)业务合作补充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0/89f6821b-c4a9-4a54-b422-90862583340a.PDF ─────────┬──────────────────────────────────────────────── 2024-01-27 00:00│四川美丰(00073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2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24年 1月 26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下午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 10 号,四川美丰总部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王勇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发布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3-79)。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9 人,代表股份 100,874,10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5819 %。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98,378,9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147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7 人,代表股份 2,495,19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349%。 4.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 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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