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36 中交地产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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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6:43 │中交地产(00073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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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6:42 │中交地产(000736):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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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13 │中交地产(000736):中交地产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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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10 │中交地产(000736):中交地产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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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8:10 │中交地产(000736):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之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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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8:10 │中交地产(000736):与关联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之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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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16:31 │中交地产(000736):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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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16:30 │中交地产(000736):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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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16:30 │中交地产(000736):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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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16:30 │中交地产(000736):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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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6:43│中交地产(00073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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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4年度期末归母净资产为负,根据现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9.3.1 条规定,在公司 2024 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 2024 年度期末归母净资产可能为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
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二)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 2024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圳证券交易
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已于 2025年 1 月 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上披露《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4年度财
务报告为准。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3 条规定,为充分提示风险,公司将在本公告披露后,2024 年度报告披露前
,至少再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2/21cc117f-9775-4513-a326-56bd5b1a8e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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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6:42│中交地产(000736):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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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将公司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控股股东中交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房地产集团”)。
本次交易拟采用现金方式,不涉及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经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对手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已于 2025年 1月 2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对本次交易涉
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机构积极推进本次交易整体工作进程,公司就本次交易事项同各相关方持续沟通协商,并积极推
进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
本次交易相关方尚未签署正式交易文件,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双方尚未签署任何相关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上述交易相关事项正在有序
推进中,公司将在相关事项确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根据“审慎停牌、分阶段披露”的原则,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2/bc028ea2-ac39-4307-afd6-01577cd898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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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13│中交地产(000736):中交地产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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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2月 14日 14:5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3 号院 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 15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郭主龙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747,098,401 股,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47,098,401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446 人,代表股份424,425,5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8099%。具体情况如
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418,063,5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583%。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44人,代表股份 6,362,0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16%。
3、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总股份 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同)445 人,代表股份 34,746,2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6508%。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
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 33,705,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40%;反对 783,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2535%;弃权 2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3,705,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040%;反对 783,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35%;弃权 25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25%。
关联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二)审议《关于预计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33,764,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44%;反对 736,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1197%;弃权 24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3,764,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744%;反对 736,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97%;弃权 24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60%。
关联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委派陈思佳、霍晴雯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5/dcbeff05-45a0-472a-8789-5384c7da2f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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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10│中交地产(000736):中交地产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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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执业律师陈思佳、霍晴雯出席了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本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开方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已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及文件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且贵公司已对前述资料
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向本所作了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适当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贵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文件一同公开披露,并对贵公司引用之本法律意见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
具法律意见如下: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 7号荷华明城 D座 6层 邮编:100050http://www.bjzhongzhou.com 电话:0105126660
7 传真:01058732091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本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是由贵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召集、召开的,并且
贵公司董事会已经依照《股东大会规则》及《章程》的有关规定,于 2025 年 1 月 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分别刊登了董事会决议及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各股东。
在贵公司董事会发布的公告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方式与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载明了现场会议的时
间、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
的登记办法、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同时,公告中还载明了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已在公告中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讨论事项,并于2025 年 1 月 27 日按《股东大会规
则》的有关规定对所有议案内容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充分披露
。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4:50在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3号院 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
1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主龙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投票时间为:2025年 2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投票时间为:2025 年 2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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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传真:01058732091经查验贵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本次出席会议人员
贵公司股份总数为 747,098,401 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446 人,代表股份 424,425,516 股,占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6.8099%。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2 人,其中,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418,063,505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5.9583%。
经核查贵公司股东名册及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签名、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本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符合章程规定,具备合法有效的与会及表决资格。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 444 名,代表股份 6,362,011 股,占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8516%。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由相应的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3)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持有公司总股份 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同)
其中,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人数 445 名,代表股份34,746,211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508%。
(4)出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律师核查,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律师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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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传真:01058732091本律师认为,上述出席会议人员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章程之有关规定,具备合法的与会资
格。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根据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
经本律师验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董事会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股东
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本次股东大会指定的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本律师进行了监督、清点、统计;本次股东大会所审
议事项的网络投票表决部分,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数据。综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后,监事代表当场宣布了表决结
果,相关的决议及会议记录已由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签署完毕。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 33,705,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40%;反对 783,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2535%;弃权 25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3,705,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040%;反对 783,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35%;弃权 25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25%。
由于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议题。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项议案有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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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33,764,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44%;反对 736,5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1197%;弃权 24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3,764,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744%;反对 736,5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97%;弃权 24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60%。
由于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议题。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项议案有效通过。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
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副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 7号荷华明城 D座 6层 邮编:100050http://www.bjzhongzhou.com 电话:0105126660
7 传真:0105873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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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8:10│中交地产(000736):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之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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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000736):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之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6/2ef4a57b-06ef-46b6-8280-5a5988bdd6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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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8:10│中交地产(000736):与关联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之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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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000736):与关联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之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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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16:31│中交地产(000736):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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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月 2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的通知,
2025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郭主龙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补选徐爱国先生、杨光泽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执行委员会成员;补选陈玲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补
选王尧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二、以 4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 2025年 1月 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公告编号 2025-009。
关联董事郭主龙、薛四敏、王尧、杨光泽、陈玲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4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 2025年 1月 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公告编号 2025-010。
关联董事郭主龙、薛四敏、王尧、杨光泽、陈玲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 2025年 1月 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公告编号 2025-01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6/fda4b34c-f305-48fa-b8d1-b68ce8e637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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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16:30│中交地产(000736):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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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000736):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6/79d53c2d-00fe-4b6f-8242-6c9241ccb5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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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16:30│中交地产(000736):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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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广西中交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中交”)
目前注册资本 25,386万元,股东构成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出资额(万元)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40% 10,154.40
中交一航局城市投资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30% 7,615.80
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0% 7,615.80
现广西中交开发的玉林中交雅郡项目已实现交付,根据广西中交的实际情况,为实现股东方资源的优化集中管理,各股东方协商
将广西中交注册资本由 25,386万元减至 10,386万元,减资金额 15,000万元,公司将收回投资款 6,000万元,中交一航局城市投资
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分别收回投资款 4,500万元。由于中交一航局城市投资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减资构成关联交易
。
公司于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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