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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36(中交发展)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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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736 中交发展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4 16:18 │中交发展(000736):中交发展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6-25 16:34 │中交发展(00073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25 16:31 │中交发展(000736):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25 16:29 │中交发展(000736):中交发展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6-18 16:52 │中交发展(000736):关于对中交发展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 │2026-06-15 18:17 │中交地产(000736):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 │ ├─────────┼──────────────────────────────────────────────┤ │2026-06-15 18:16 │中交地产(000736):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10 00:00 │中交地产(00073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 │ ├─────────┼──────────────────────────────────────────────┤ │2026-06-10 00:00 │中交地产(000736):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04 16:42 │中交地产(000736):关于公司董事长离任的公告 │ └─────────┴──────────────────────────────────────────────┘ ─────────┬──────────────────────────────────────────────── 2026-07-14 16:18│中交发展(000736):中交发展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 年 1 月 1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 预计净利润扭亏为盈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约 1,800 万元 亏损:117,983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约 1,500 万元 亏损:118,709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约 0.02 元/股 亏损:1.58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就相关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与会计 师事务所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归母净利润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为:公司 2025 年 8 月 31日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业务,交易完成后不再从事房地产开发相关 业务,实现了从重资产开发模式向轻资产运营模式的战略转型。本报告期轻资产业务稳健发展,实现盈利。 四、风险提示 1.本次预告的 2026 年半年度业绩仅为初步核算数据,与 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ab0d6a7d-897c-4162-ace5-1e0c5795aa4c.PDF ─────────┬──────────────────────────────────────────────── 2026-06-25 16:34│中交发展(00073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月 25 日 14:5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鑫桥中路 3号院 4号楼9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叶朝锋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747,098,401 股,本次股东会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47,098,401 股。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215 人,代表股份426,480,943 股,其中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426,480,94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850%。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389,679,305股,其中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389,679,3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2.1590%。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14 人,代表股份 36,801,6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59%。 3、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持有公司总股份 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同)214 人,代表股份 36,801,6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4.9259%。 (八)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 。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关于选举薛四敏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 423,934,2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29%;反对 2,464,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779%;弃权 8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4,254,9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799%;反对 2,464,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71%;弃权 8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231%。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委派陈思佳、严馨威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 规定;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9f611395-3095-4b3e-8970-ed591afd2967.PDF ─────────┬──────────────────────────────────────────────── 2026-06-25 16:31│中交发展(000736):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 6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会议通知于当日以邮件、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叶朝锋 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 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薛四敏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执行委员会、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正常运作,补选薛四敏先生为第十 届董事会战略与执行委员会成员,并选举为主任委员(召集人);补选薛四敏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本次补选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执行委员会、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构成如下: (一)董事会战略与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薛四敏;委员:唐国平(独立董事)、谭敬慧(独立董事)。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唐国平(独立董事);委员:薛四敏、马建威(独立董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8a671652-8593-4211-9b78-4906b86d50c8.PDF ─────────┬──────────────────────────────────────────────── 2026-06-25 16:29│中交发展(000736):中交发展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执业律师陈思佳、严馨威出席了贵公司 202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本律师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开方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已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及文件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且贵公司已对前述资料的 真实性和准确性向本所作了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适当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贵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文件一同公开披露,并对贵公司引用之本法律意见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 法律意见如下: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 7号荷华明城 D座 6层 邮编:100005http://www.bjzhongzhou.com 电话:01051266607 传真 :01058732091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本律师审查,贵公司于 2026年 6月 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贵公司董事会依照《 股东会规则》及《章程》的有关规定,于 2026年 6月 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上分别刊登了董事会决议及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各股东。 在贵公司董事会发布的公告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会议以现场方式与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载明了现场会议的时间 、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 登记办法、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同时,公告中还载明了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已在公告中列明了本次股东会讨论事项,并于 2026年 6月 10日按《股东会规则》的有 关规定对所有议案内容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充分披露。 2、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14: 50在北京市顺义区鑫桥中路 3号院 4号楼 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叶朝锋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投票时间为:2026年 6月 25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 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投票时间为:2026年 6月 25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 7号荷华明城 D座 6层 邮编:100005http://www.bjzhongzhou.com 电话:01051266607 传真 :01058732091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本次出席会议人员 贵公司股份总数为 747,098,401股,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215 人,代表股份 426,480,943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7.0850%。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1人,其中,代表股份 389,679,30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5 90%。 经核查贵公司股东名册及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签名、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本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 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符合章程规定,具备合法有效的与会及表决资格。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 214 名,代表股份 36,801,638 股,占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9259%。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由相应的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3)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持有公司总股份 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同) 其中,本次股东会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人数 214 名,代表股份36,801,63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59%。 (4)出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律师核查,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律师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律师认为,上述出席会议人员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章程之有关规定,具备合法的与会资格。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 7号荷华明城 D座 6层 邮编:100005http://www.bjzhongzhou.com 电话:01051266607 传真 :01058732091 2、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根据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 经本律师验证,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董事会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股东会 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本次股东会指定的股东代表和本律师进行了监督、清点、统计;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网络投票表 决部分,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数据。综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后,董事会秘书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相关的决议及 会议记录已由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签署完毕。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选举薛四敏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 423,934,2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29%;反对 2,464,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779%;弃权 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4,254,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799%;反对 2,464,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71%;弃权 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231%。 根据《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章程》的有关规定,本项议案有效通过。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贵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 会议召集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 7号荷华明城 D座 6层 邮编:100005http://www.bjzhongzhou.com 电话:01051266607 传真 :01058732091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副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 7号荷华明城 D座 6层 邮编:100005http://www.bjzhongzhou.com 电话:01051266607 传真 :0105873209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8b6cb4a4-0738-4987-86bf-91a28fe42e22.PDF ─────────┬──────────────────────────────────────────────── 2026-06-18 16:52│中交发展(000736):关于对中交发展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关于对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 86 号; 王 尧,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曾益明,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何海洪,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田玉利,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查明,中 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发展)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5 年 9月 2日,中交发展披露《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将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 至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交发展将置出资产及负债与重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科目。2025 年 10 月 31日, 中交发展披露的《2025 年三季度报告》合并层面确认投资收益 64.87 亿元。2026 年 1 月 31 日,中交发展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 错更正的公告》等公告,对 2025 年三季度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将前述资产处置差额由投资收益科目调至资本公积科目,更正涉 及投资收益、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科目,各科目的更正金额为 64. 87 亿元。中交发展 2025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不准确。 中交发展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一款的规定。 中交发展时任董事长王尧、总裁曾益明、财务总监何海洪、董事会秘书田玉利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2 条、第4.3.1 条第一款、第 4.3.5 条的规定,对中交发展上述违规行为负有 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13.2.1 条、第 13.2.3 条的规定,经本所自律监管纪 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2 — 一、对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王尧、总裁曾益明、财务总监何海洪、董事会秘书田玉利给予通报批评的 处分。 对于中交发展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9ED9CFDFCA3FE4E6B9F004A6733F.pdf ─────────┬──────────────────────────────────────────────── 2026-06-15 18:17│中交地产(000736):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为“中交发展”。 2、新证券简称的启用日期:2026 年 6月 16 日。 3、证券代码“000736”保持不变,公司名称保持不变。 一、证券简称变更的说明 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证券简称由“中交地产”变更为“中交发展”,公司名称、英文名称、证券代码均保持 不变。 二、证券简称变更的原因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08 月 31 日完成重组交割,已实现向轻资产运营模式的战略转型,专注于物业服务、资产管理与运营(包括商 业管理及自持物业租赁)等轻资产业务,同时聚焦于城市运营服务等能够实现稳健经营的业务发展方向,致力于成为综合性城市运营 服务商。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6 年5月 6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名称(公告编号:2026-024)。2026年 5月 8 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公告编号:2026-030)。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识别度,公司决定将现有证券简称进行变更。新证券简称与公司主营 业务及战略方向高度一致,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能够更好地传递公司的战略定位与发展前景,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次变更不存在利用变更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误导投资者等情形,变更后的公司证券简称来源于公司名称,不存在 与其他上市公司证券简称相同、相似或者仅以行业通用名称作为证券简称等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本次变更证券简称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000736”,新证券简称的启用日期为 2 026年 6月 16 日。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d5da608f-7402-4959-8d2d-ae3187e8d6c4.PDF ─────────┬──────────────────────────────────────────────── 2026-06-15 18:16│中交地产(000736):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6 月 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的通知,2026 年 6月 1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6 人,实到董事 6 人。本次会议由叶朝锋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 为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与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方向一致,公司决定将现有证券简称进行变更,将证券简称由“中交地产”变 更为“中交发展”,公司名称、英文名称、证券代码均保持不变。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 2026 年 6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公告编号 2026-044。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4f5ea43d-14db-4b6a-9cad-fb3c6639f473.PDF ─────────┬──────────────────────────────────────────────── 2026-06-10 00:00│中交地产(00073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召集人: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 (三)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 月 25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5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7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 2026 年 6 月 1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 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鑫桥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选举薛四敏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于2026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 告编号2026-041号。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 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账户卡、授权 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23 日、6月 24 日上午 9:00 至下午 4: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鑫桥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9 层 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鑫桥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9 层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1399 电话号码:010-59725208 传真号码:010-59725208 联系人:刘晓伟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31e0b306-e6be-4694-8425-27a985f99c7f.PDF ─────────┬──────────────────────────────────────────────── 2026-06-10 00:00│中交地产(000736):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6 月 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的通知,2026 年 6 月 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6人,实到董事 6人。 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由董事叶朝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 如下决议: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薛四敏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选举薛四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其他成员任期一致。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薛四敏先生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主持公司工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6 月 4 日收到董事长王尧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董事会全 体董事同意授权公司董事叶朝锋先生主持公司工作,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聘任新任董事长之日止。董事叶 朝锋先生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三、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公告编号 2026-04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3b612845-414e-4dea-830f-0ff416e033fe.PDF ─────────┬──────────────────────────────────────────────── 2026-06-04 16:42│中交地产(000736):关于公司董事长离任的公告 ─────────┴──────────────────────────────────────────────── 一、公司董事长离任情况 2026 年 6 月 4 日,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王尧先生提交的辞职报 告。王尧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公司其他所有职务(董事会聘任的原到期日为 2028 年 4 月 17 日)。辞 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尧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尧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 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补选、董事长选举等工作。 二、备查文件 1、王尧先生的辞职报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9f5b645f-6cbe-448f-b637-855ed115d5ed.PDF ─────────┬──────────────────────────────────────────────── 2026-06-01 19:38│*ST中地(00073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月 1日 14:5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鑫桥中路 3号院 4号楼9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王尧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747,098,401 股,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47,098,401 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198 人,代表股份430,522,100 股,其中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430,522,1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259%。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389,679,305股,其中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389,679,3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2.1590%。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97 人,代表股份 40,842,7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669%。 3、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持有公司总股份 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同)197 人,代表股份 40,842,7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5.4669%。 (八)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 。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 428,89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29%;反对 1,53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555%;弃权 9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9,219,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252%;反对 1,53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71%;弃权 9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277%。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委派陈思佳、严馨威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 规定;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a5b833a6-675e-44b6-896f-242db2783a78.PDF ─────────┬──────────────────────────────────────────────── 2026-06-01 19:37│*ST中地(000736):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6 月 2 日(星期二)停牌一天,并于 2026 年 6月 3 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6 年 6 月 3 日(星期三)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中地”变更为“中交地产”, 股票代码仍为“000736”。 3、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股票代码、涨跌幅、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及股票停复牌安排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ST 中地”变更为“中交地产” 3、股票代码:“000736” 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自 2026 年 6 月 3 日(星期三)开市起撤销。 5、停复牌安排: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6 月 2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6 年 6 月 3 日(星期三)开市起复 牌。 6、日涨跌幅限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因2024年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规定,公司股 票交易自 2025 年 4 月 1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 071827_A01 号)。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分别为-1,708,656,100.12 元、-1,709,639,669.84 元、-1,721,451,600.12 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 14,706,894,571.24 元,2025 年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14,675,958,363.12 元,报告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208,379,437.46 元 。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逐项自查,公司 2025 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 9.3.12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8 条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4 月15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审核情况 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 26 年 6 月 2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1 天,于 2026 年 6 月 3 日(星期三)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复牌,股票简称由“*S T 中地”变更为“中交地产”,股票代码仍为“000736”,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 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3aee3bf1-ddca-4d9f-8a83-6e3a02b0a605.PDF ─────────┬──────────────────────────────────────────────── 2026-06-01 19:37│*ST中地(000736):关于对深交所202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ST中地(000736):关于对深交所202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3876e0e9-6d81-4fa9-9d84-6a2285026b88.PDF ─────────┬──────────────────────────────────────────────── 2026-06-01 19:37│*ST中地(000736):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葛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冯锐先生 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df7a4e4a-c363-44cb-9688-4a6df3438cb3.PDF ─────────┬──────────────────────────────────────────────── 2026-06-01 19:36│*ST中地(000736):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5月 2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的通知,2026 年 6 月 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尧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意聘任葛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冯锐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 2026 年 6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公告编号 2026-036。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总部组织架构的议案》。 遵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要求,经与行业同类型企业对标,将公司总部部门调整为 9 个部门、4 个事业部,即“9+4”的 部门设置模式。9个部门分别为:综合管理部(战略发展部、党委工作部、纪委办公室)、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法律合规部)、 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财务金融部、市场开发部、运营管理部(RH 业务部)、安全环保监督部、数智科创部;4个事业部分别 为:物管事业部、商管事业部、建管事业部、海外事业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5971bb37-25b1-487c-8402-f5264ee580ca.PDF ─────────┬──────────────────────────────────────────────── 2026-06-01 19:35│*ST中地(000736):中交城发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执业律师陈思佳、严馨威出席了贵公司 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本律师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开方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已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及文件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且贵公司已对前述资料的 真实性和准确性向本所作了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适当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贵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文件一同公开披露,并对贵公司引用之本法律意见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 法律意见如下: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 7号荷华明城 D座 6层 邮编:100005http://www.bjzhongzhou.com 电话:01051266607 传真 :01058732091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本律师审查,贵公司于 2026年 5月 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贵公司董事会依照《 股东会规则》及《章程》的有关规定,于 2026年 5月 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上分别刊登了董事会决议及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各股东。 在贵公司董事会发布的公告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会议以现场方式与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载明了现场会议的时间 、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 登记办法、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同时,公告中还载明了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已在公告中列明了本次股东会讨论事项,并于 2026年 5月 15日按《股东会规则》的有 关规定对所有议案内容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充分披露。 2、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 日(星期一)下午 14 :50在北京市顺义区鑫桥中路 3号院 4号楼 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尧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投票时间为:2026年 6月 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投票时间为:2026年 6月 1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 7号荷华明城 D座 6层 邮编:100005http://www.bjzhongzhou.com 电话:01051266607 传真 :01058732091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本次出席会议人员 贵公司股份总数为 747,098,401股,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198 人,代表股份 430,522,100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7.6259%。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1人,其中,代表股份 389,679,30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5 90%。 经核查贵公司股东名册及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签名、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本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 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符合章程规定,具备合法有效的与会及表决资格。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 197 名,代表股份 40,842,795 股,占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4669%。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由相应的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3)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持有公司总股份 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同) 其中,本次股东会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人数 197 名,代表股份40,842,79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669%。 (4)出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律师核查,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律师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律师认为,上述出席会议人员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章程之有关规定,具备合法的与会资格。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 7号荷华明城 D座 6层 邮编:100005http://www.bjzhongzhou.com 电话:01051266607 传真 :01058732091 2、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根据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 经本律师验证,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董事会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股东会 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本次股东会指定的股东代表和本律师进行了监督、清点、统计;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网络投票表 决部分,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数据。综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后,董事会秘书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相关的决议及 会议记录已由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签署完毕。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 428,89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29%;反对 1,5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555%;弃权 9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9,219,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252%;反对 1,5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71%;弃权 9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277%。 根据《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章程》的有关规定,本项议案有效通过。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贵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 7号荷华明城 D座 6层 邮编:100005http://www.bjzhongzhou.com 电话:01051266607 传真 :01058732091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章程的规定;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副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 7号荷华明城 D座 6层 邮编:100005http://www.bjzhongzhou.com 电话:01051266607 传真 :0105873209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0122a652-6344-44e7-a11b-a92b91026a29.PDF ─────────┬──────────────────────────────────────────────── 2026-06-01 19:35│*ST中地(000736)::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报. │.. ─────────┴──────────────────────────────────────────────── *ST中地(000736)::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报...。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c0748dab-b31b-4f75-a818-ef0ebc71a7a0.PDF ─────────┬──────────────────────────────────────────────── 2026-05-20 00:00│*ST中地(000736):关于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4 月 15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 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申请事项尚处于补充材料阶段,能否获得深交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 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156d18bc-6f1b-421c-a823-5730a849aeb9.PDF ─────────┬──────────────────────────────────────────────── 2026-05-14 16:24│*ST中地(00073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召集人: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 (三)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 月 1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 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1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5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 2026 年 5 月 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 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鑫桥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 议案》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于2026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公告编号2026-032号。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 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账户卡、授权 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28 日、5月 29 日上午 9:00 至下午 4: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鑫桥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9 层 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鑫桥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9 层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1399 电话号码:010-59725208 传真号码:010-59725208 联系人:刘晓伟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c1615bb2-ed96-4967-889f-4469a42f273d.PDF ─────────┬──────────────────────────────────────────────── 2026-05-14 16:22│*ST中地(00073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ST中地(00073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2ead8af8-0356-4cf0-8a8a-4d5128ec5afc.PDF ─────────┬──────────────────────────────────────────────── 2026-05-14 16:22│*ST中地(00073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ST中地(00073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8f195d30-06a8-4869-a675-9ead4758c22a.PDF ─────────┬──────────────────────────────────────────────── 2026-05-14 16:22│*ST中地(000736):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中交城市发展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进行认真审阅,通 过对其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的审核,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马建威先生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知识和工作经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任职条 件,且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马建威先生为博士研究生,会计学教授,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的任职条件。 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马建威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为会计专业人士。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符合独立董事的 任职要求,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马建威先生为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8e3f07e7-0370-42ce-b3be-647797e2c3fe.PDF ─────────┬──────────────────────────────────────────────── 2026-05-14 16:22│*ST中地(000736):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一、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情况 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刘洪跃先生自 2020 年 6 月 1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连续任职时间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 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公司拟选举新任独立董事。鉴于刘洪跃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 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未过半数,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洪跃 先生需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其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直至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刘洪跃先生离任后 不再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全部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洪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刘洪跃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 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洪跃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4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 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马建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建威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为会计专业人士,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 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拟发生变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5 月1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在 股东会选举通过马建威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之日起,补选马建威先生担任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相应职务,任期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完成后,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马建威(召集人),唐国平,谭敬慧;董事会战略与执行委员会:王尧(召集人),唐国平,谭敬慧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唐国平(召集人),王尧,马建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唐国平(召集人),曾益明,马建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2663d24e-4601-4c4d-accc-5cbd9de67f00.PDF ─────────┬──────────────────────────────────────────────── 2026-05-14 16:21│*ST中地(000736):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5 月 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的通知,2026 年 5月 1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尧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 2026 年 5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公告编号 2026-032。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 2026 年 5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公告编号 2026-03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1c150778-503c-4901-b190-9d1b399f2865.PDF ─────────┬──────────────────────────────────────────────── 2026-05-11 11:40│*ST中地(00073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6 年 5月 6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24)。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换发的《营业 执照》。现将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信息 公司名称: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133840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公司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建新北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王尧 注册资本:74,709.8401 万元 成立日期:1993 年 02 月 03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公路管理与养护;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 ;供暖服务;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 (不含危险货物);施工专业作业;餐饮服务;食品销售;旅游业务;住宿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城市绿化管理;游览景区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 理;停车场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 洁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 服务;体育赛事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商务秘书服务;礼仪服务;广告发布;家政服务;护理机构 服务(不含医疗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服务评估;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 ,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电气设备修理;消防技 术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安防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半导体照明器件销 售;电子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照明器具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市 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0c44053a-3131-4e29-8b00-0137e831114d.PDF ─────────┬──────────────────────────────────────────────── 2026-05-06 18:24│*ST中地(000736):中交地产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ST中地(000736):中交地产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ab265637-9b9b-4bc6-bab8-e1af4129065d.PDF ─────────┬──────────────────────────────────────────────── 2026-05-06 18:24│*ST中地(00073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6日 14:5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鑫桥中路 3号院 4号楼9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王尧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747,098,401 股,本次股东会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47,098,401 股。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219 人,代表股份436,214,900 股,其中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436,214,9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879%。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389,679,305股,其中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389,679,3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2.1590%。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18 人,代表股份 46,535,5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288%。 3、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持有公司总股份 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同)218 人,代表股份 46,535,5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2288%。 (八)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 。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433,100,9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62%;反对 1,373,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149%;弃权 1,74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43,421,6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085%;反对 1,373,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17%;弃权 1,74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397%。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二)《关于<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433,100,9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62%;反对 1,371,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144%;弃权 1,74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43,421,6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085%;反对 1,371,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72%;弃权 1,74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42%。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三)《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 433,145,9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65%;反对 1,289,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957%;弃权 1,77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43,466,6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052%;反对 1,289,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17%;弃权 1,77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31%。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四)《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 433,240,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82%;反对 1,286,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950%;弃权 1,68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43,561,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087%;反对 1,286,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52%;弃权 1,68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6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五)《关于制定<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432,913,4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32%;反对 1,642,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765%;弃权 1,65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43,234,1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056%;反对 1,642,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94%;弃权 1,65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5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六)《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 434,703,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34%;反对 1,339,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070%;弃权 17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45,023,8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515%;反对 1,339,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80%;弃权 17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05%。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433,308,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38%;反对 1,284,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944%;弃权 1,62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43,629,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549%;反对 1,284,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99%;弃权 1,62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53%。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委派陈思佳、严馨威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 规定;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7e5c086e-1918-4fab-9311-8ae87f7e9138.PDF ─────────┬──────────────────────────────────────────────── 2026-04-26 15:46│*ST中地(00073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ST中地(00073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c837258-8040-4739-9917-4b434dc82c33.PDF ─────────┬──────────────────────────────────────────────── 2026-04-26 15:46│*ST中地(000736):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2 026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王尧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 2026-027。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ff7746f-1e41-495f-9cda-e7ca4e4afb9d.PDF ─────────┬──────────────────────────────────────────────── 2026-04-26 15:42│*ST中地(000736):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报告已于2026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为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了解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月 8日 15:00-16:30 举办 2025 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 一、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8日 15:00-16:30 2.出席人员:公司董事兼总裁曾益明先生,独立董事刘洪跃先生,财务总监何海洪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田玉利先生。 3.参与方式: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 。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 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7 日 12:00 前,访问 http://ir.p5 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于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三、咨询方式 如对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有任何不明事宜,请及时向公司咨询: 联系电话:010-59725208 联系邮箱:zfdc000736@163.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439977a-9b68-4a67-b372-b0a94d9dc71c.PDF ─────────┬──────────────────────────────────────────────── 2026-04-22 11:58│*ST中地(000736):中金公司关于中交地产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 ─────────┴──────────────────────────────────────────────── *ST中地(000736):中金公司关于中交地产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f21fb98-44c1-44f1-b41a-deba0af15522.PDF ─────────┬──────────────────────────────────────────────── 2026-04-22 11:58│*ST中地(000736):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地产”或“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相关要求等,对中交地产 2025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1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中交地产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1根据公司 2025 年 9 月 6 日《中交地产股份有限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 制度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其监督职能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根据 2025 年 9 月 23 日《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上述事项已经 2025 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 资产总额的 83.44%,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5.28%。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内部控制的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 5 个方面。 其中,内部环境方面主要对公司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和企业文化等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风险管理方面主 要对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工作进行评价;控制活动方面主要对采购管理、销售管理、预算管理、财务报告、资金管理、 投资管理、合同管理等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信息与沟通方面主要对公司信息与沟通制度,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以及反 舞弊举报机制等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内部监督方面主要对内部监督机制进行评价,重点关注内部监督机构在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 中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合同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公司层面缺陷认定时,以公司税前利润为基数进行定量判断,重要性水 平为公司税前利润的 5%,一般性水平为 1%。分子公司缺陷认定时,定量判断的基数为分子公司总资产或销售收入,重要性水平为分 子公司销售收入或总资产的 1.5%,一般性水平为 0.3%。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数据为负值的,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 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重大缺陷的判断标准: 识别出高级管理层中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与财务报告相关的高级管理层人员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都会造成重大缺陷,高级管 理层人员包括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相关人员及分子公司的总经理、负责财务的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等。 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公司按规定期限公布财务报告(含年报和半年报)后,如果公司对财务报告重新报送以更正财务 报告中的错报,包括对报告年度财务报告错报进行更正重报和以前报告年度出现的错报在当年财务报告中进行更正,此类情况可认定 存在重大缺陷。2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暂定大于税前利润的 3%),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前述指标 计算中涉及数据为负值的,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风险控制职能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如果审计委员会不能履行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的内部 控制实施有效的监督或不具备监督财务报告准确的资质及能力,就可以确认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无效。 ②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重要缺陷的判断标准: 沟通后的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控制环境无效;公司内部审2 2026 年 1 月 31 日,公司发布《中交地产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司对原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理解存在偏差,导致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及披 露信息不准确,现将此部分差额从投资收益调整到资本公积科目。本次调整仅系财务报表列报层面的修正,修正后,公司营业收入、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及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总额均保持不变,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及实际业务未构成 实质性影响。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上述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会计差错不涉及年报、半年报等财务报告,不适用上述“对已公 布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中判断标准。 计职能和风险评估职能无效;对于是否根据一般公认原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无效;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无效;对于 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无效。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另外,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企业并购后未能达到 预期目标;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产品质量不合格;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纷纷流失;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 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通过核查中交地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保荐机构认为:中交地产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 的要求,中交地产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dcebccf-f2ae-432f-85b3-12e765710460.PDF ─────────┬──────────────────────────────────────────────── 2026-04-22 11:58│*ST中地(00073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地产”“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交地产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 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 47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 51,664,71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5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3,799,876.08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554,357.1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8,245,518.92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已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全部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4年 6 月 1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 明(2023)验字第 70071827_A01 号)。(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443,799,876.08 减: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注 1) 5,554,357.16 募集资金净额 438,245,518.92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注 2) 434,290,886.96 加:利息收入 5,174.52 减: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3,954,631.96 减:节余资金转出(注 3) 5,174.52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结余余额 - 注 1: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公告发行费用为 5,5 54,357.16 元,其中印花税 110,259.15 元已于 2025 年 1 月支付,于 2024 年支付发行费用为 5,444,098.01 元(其中:人民币 1,933,962.26 元的发行费用已从募集资金中置换)。 注 2: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36,224,849.22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34,290,886.96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1,933,962.26元)。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 70071827_A14 号); 中金公司亦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实施完成。 注 3:截至目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 ,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并将节余资金(1000000010120101480422 专户资金余额为 1,540.00 元、8110701011802799155 专户资金余额为 3,634.52 元)合计 5,174.52 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 4: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发布《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中涉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向关联方转让的公告》。 公司将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交易范围包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投 项目,将导致公司募投项目终止。拟转让募投项目为公司2024 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沙凤鸣东方项目”和“天津春映海河项目”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经完成资产交割。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 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于 2024 年 6 月,公司、中金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公司、中金公司分别与中交(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武汉锦绣雅和置业有 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长沙金拾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签署《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 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9 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专 户的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并将节余资金(1000000010120101480422 专户资金余额为 1,540.00元、81107010118027 99155 专户资金余额为 3,634.52)合计 5,174.52 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的,可以豁免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根据上述规 定,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可豁免提交董事会审议。为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 公司对以下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 额(元)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000000010120101480422 已注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注) 8110701011802799155 已注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8110701012802800269 已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 110958124510001 已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 331174873468 已注销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24f0d35-729e-466b-b3a6-a539469ca85d.PDF ─────────┬──────────────────────────────────────────────── 2026-04-22 11:58│*ST中地(000736):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 *ST中地(000736):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40cc2d5a-29f3-4528-8d21-11c99cd2ea62.PDF ─────────┬──────────────────────────────────────────────── 2026-04-22 11:58│*ST中地(000736):中金公司关于中交地产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ST中地(000736):中金公司关于中交地产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9e1cd019-5512-425d-a940-289777d997e1.PDF ─────────┬──────────────────────────────────────────────── 2026-04-21 18:59│*ST中地(000736):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议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 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拟于 2026 年 5 月 6 日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2)。 2026 年 4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议案》和《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时,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为了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提议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日,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389,679,3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16%,其提案 资格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因此,公司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对本次股 东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经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 东会。 (三)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6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6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28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 2026 年 4 月 2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 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鑫桥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4.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6.00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上述 1.00 至 5.00 提案详细情况于 2026 年 4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 2026-018、019、020、022 号;6.00 至 7.00 提案详细情况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6-024号。 上述提案 7.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 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账户卡、授权 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4 月 29 日、4月 30 日上午 9:00 至下午 4: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鑫桥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9 层 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鑫桥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9 层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1399 电话号码:010-59725208 传真号码:010-59725208 联系人:刘晓伟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9a016799-2a80-4326-98d8-913d87902102.PDF ─────────┬──────────────────────────────────────────────── 2026-04-21 18:59│*ST中地(000736):公司章程 ─────────┴──────────────────────────────────────────────── *ST中地(000736):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67cb62ae-0ed8-448b-ab7b-390a3b092e29.PDF ─────────┬──────────────────────────────────────────────── 2026-04-21 18:57│*ST中地(000736):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ST中地(000736):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56ef574-b877-4b36-a9ce-89ed847d5ab9.PDF ─────────┬──────────────────────────────────────────────── 2026-04-21 18:56│*ST中地(000736):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ST中地(000736):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51d9c95-a193-4fb2-b7e5-684419dc96d9.PDF ─────────┬──────────────────────────────────────────────── 2026-04-15 00:30│*ST中地(000736):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 *ST中地(000736):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6ef649fc-4423-4a1b-b29c-a996aa9d959d.PDF ─────────┬──────────────────────────────────────────────── 2026-04-14 23:00│*ST中地(00073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 1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71827_A04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a82cd0e8-292f-440d-b824-b1932e8b6be4.PDF ─────────┬──────────────────────────────────────────────── 2026-04-14 23:00│*ST中地(000736):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公 司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13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71 827_A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5年度营业 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管 理层的责任。 基于我们为对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而实施的审计工作,我们未发现后附情况表所载相关信息与我们 审计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2025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存在重大不一致。 本专项说明仅供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1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71827_A06号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08e39327-b499-4dfc-8154-d749ab6d51b4.PDF ─────────┬──────────────────────────────────────────────── 2026-04-14 23:00│*ST中地(00073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ST中地(00073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f027b1de-4f69-40d4-ab4c-1b51c199cc3e.PDF ─────────┬──────────────────────────────────────────────── 2026-04-14 22:59│*ST中地(000736):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地产”)《 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交地产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 次会议,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中交地产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在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并发表审核意 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经营管理层提供的资料,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 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 存在重大缺陷。我们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刘洪跃、唐国平、谭敬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cb5b7b99-47fb-4836-a49e-80605d576aeb.PDF ─────────┬──────────────────────────────────────────────── 2026-04-14 22:59│*ST中地(000736):独立董事刘洪跃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 ─────────┴──────────────────────────────────────────────── *ST中地(000736):独立董事刘洪跃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4c60e1cf-e1dd-4a9f-b766-8d3e4054c5a7.PDF ─────────┬──────────────────────────────────────────────── 2026-04-14 22:59│*ST中地(000736):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公告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经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 东会。 (三)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6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6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28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 2026 年 4 月 2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 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鑫桥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4.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于2026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公告编号2026-018、019、020、022号。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 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账户卡、授权 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4 月 29 日、4月 30 日上午 9:00 至下午 4: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鑫桥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9 层 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鑫桥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9 层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1399 电话号码:010-59725208 传真号码:010-59725208 联系人:刘晓伟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6a8d5e15-2412-4446-9310-fa4782f023ca.PDF ─────────┬──────────────────────────────────────────────── 2026-04-14 22:59│*ST中地(000736):独立董事谭敬慧女士2025年度述职报告 ─────────┴──────────────────────────────────────────────── *ST中地(000736):独立董事谭敬慧女士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2bd3548e-e6c7-4fe7-a6c7-adbf1c4b50f9.PDF ─────────┬──────────────────────────────────────────────── 2026-04-14 22:59│*ST中地(000736):独立董事唐国平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 ─────────┴──────────────────────────────────────────────── *ST中地(000736):独立董事唐国平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a55d541e-8079-44c4-8778-abf5f5e1029f.PDF ─────────┬──────────────────────────────────────────────── 2026-04-14 22:59│*ST中地(000736):中交地产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 *ST中地(000736):中交地产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8c668a85-c73f-4cbd-be9c-878e1cd4fd1d.PDF ─────────┬──────────────────────────────────────────────── 2026-04-14 22:58│*ST中地(000736):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由负转正。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2025年度报告表明 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之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据此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能否获得 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在深交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证券简称仍为“*ST中地”,证券代码仍为“000736”,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 向深交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股票交易前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因公司截至202 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1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说明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2025年度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由负转正,不存在期末净资产为负的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全 体董事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已签署《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2025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已于2026年4月15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2025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之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二、风险提示 1、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在深交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 易。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交所的审核,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39d3ea80-eb6a-4fce-aaa6-fd37fc622034.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7│*ST中地: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76166.PDF ─────────┬──────────────────────────────────────────────── 2026-04-15│*ST中地: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5/1225104696.PDF ─────────┬──────────────────────────────────────────────── 2026-01-31│*ST中地: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1-31/1224960283.PDF ─────────┬──────────────────────────────────────────────── 2025-10-31│*ST中地: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68980.PDF ─────────┬──────────────────────────────────────────────── 2025-08-29│*ST中地: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6615.PDF ─────────┬──────────────────────────────────────────────── 2025-04-29│*ST中地: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9251.PDF ─────────┬──────────────────────────────────────────────── 2025-04-15│中交地产: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5/1223096939.PDF ─────────┬──────────────────────────────────────────────── 2024-10-31│中交地产: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0885.PDF ─────────┬──────────────────────────────────────────────── 2024-08-30│中交地产: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0926.PDF ─────────┬──────────────────────────────────────────────── 2024-04-30│中交地产: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1250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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