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36 中交地产 更新日期:2024-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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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6:52│中交地产(000736):关于参加重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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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重庆
证监局指导、重庆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重庆辖区上市公司 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于 2024 年 11月 28日(星期四) 15:00-17:00 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
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活动。
届时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625a9e8d-a4f5-4936-8489-7c93d07d53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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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7:09│中交地产(000736):中交地产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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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000736):中交地产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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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7:05│中交地产(000736):中交地产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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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000736):中交地产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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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8:09│中交地产(000736):中交地产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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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000736):中交地产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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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8:05│中交地产(000736):中交地产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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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执业律师陈思佳、严馨威出席了贵公司 2024 年第十次
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本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开方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已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及文件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且贵公司已对前述资料
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向本所作了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适当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贵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文件一同公开披露,并对贵公司引用之本法律意见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
具法律意见如下: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 7号荷华明城 D座 6层 邮编:100050http://www.bjzhongzhou.com 电话:0105126660
7 传真:01058732091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本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是由贵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召集、召开的,并且
贵公司董事会已经依照《股东大会规则》及《章程》的有关规定,于 2024 年 10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分别刊登了董事会决议及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各股东。
在贵公司董事会发布的公告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方式与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载明了现场会议的时
间、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
的登记办法、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同时,公告中还载明了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已在公告中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讨论事项,并于2024 年 10 月 31 日按《股东大会
规则》的有关规定对所有议案内容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充分披
露。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50在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3号院 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
1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主龙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投票时间为:2024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
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5 日 9:15~2024 年 11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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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传真:01058732091经查验贵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本次出席会议人员
贵公司股份总数为 747,098,401 股,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47,098,401 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
理人)共 578人,代表股份 422,878,989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6029%。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1 人,代表股份数为 389,679,305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
1590%。
经核查贵公司股东名册及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签名、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本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符合章程规定,具备合法有效的与会及表决资格。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 577 名,代表股份 33,199,684 股,占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4438%。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由相应的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3)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总股份 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同)
其中,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人数 577 名,代表股份33,199,684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38%。
(4)出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律师核查,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律师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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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传真:01058732091本律师认为,上述出席会议人员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章程之有关规定,具备合法的与会资
格。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根据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十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
经本律师验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董事会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股东
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本次股东大会指定的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本律师进行了监督、清点、统计;本次股东大会所审
议事项的网络投票表决部分,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数据。综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后,监事代表当场宣布了表决结
果,相关的决议及会议记录已由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签署完毕。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421,739,78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06%;反对 811,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9%;弃权 327,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2,060,4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686%;反对 81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4437%;弃权 32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77%。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章程》的有关规定,本项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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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贵公司 2024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
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副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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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6:56│中交地产(000736):关于与合作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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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000736):关于与合作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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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9:45│中交地产(000736):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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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000736):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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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9:45│中交地产(000736):中金公司关于中交地产收购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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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000736):中金公司关于中交地产收购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2/3f24554d-5149-449a-8f4b-02cef9de25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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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9:45│中交地产(000736):中金公司关于中交地产调整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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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000736):中金公司关于中交地产调整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2/e9734c35-df06-43f0-8329-3ce0074ff4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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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9:45│中交地产(000736):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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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000736):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2/63b3c307-c96f-43d4-96b6-61436c90e8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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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9:40│中交地产(000736):中交地产关于调整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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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 4月 2日,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 2024年全年关联日常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8日披露的《关于 2
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公司目前计划收购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服务”)100%股权(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日同步披露的《中交地
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前述收购完成后,中交服务将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因此,考虑到中交服务实际开展业务情况,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 2024年与实际控制人中国交通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下属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至53,295.03万元,占 2023年末归母净资产的 32.99%
。
公司已于 2024年 11月 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郭主龙、薛四敏、叶朝锋、赵吉住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日常关 关联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 2024年 2024 年预 中交地产 中交服务
联交易 人 交易 预计发 计发生金 与中交集 与中交集
类别 定价 生金额 额(调整 团截至 9 团截至 9
原则 (调整 后) 月 30 日已 月 30 日已
前) 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向关联 中国 向关联方采购 市场 118 381.68 77.66 128.78
方采购 交通 办公用品、固 价
办公用 建设 定资产等
品、固定 集团
资产 有限
接受关 公司 接受关联方提 市场 140 1,746.17 63.19 898.84
联方提 下属 供的物业管理 价
供的租 公司 服务、房屋及
赁、劳务 车辆等租赁服
务
接受关联方提 市场 2,021 3,137.16 2341.06 0
供的销售代理 价
服务
接受关联方提 市场 2,763 1,521.23 495.47 61.12
供的设计、咨 价
询等其它劳务
向关联 向关联方提供 市场 72 3,438.76 30.17 1,669.01
方提供 房屋、车辆等 价
的劳务 租赁服务
向关联方提供 市场 1,640 43,069.03 495.28 28,063.95
项目管理劳 价
务、受托管理
关联方资产收
取的费用
向关联 向关联方销售 市场 0 0 0 0
方销售 产品 价
产品
合计 - - - 6,754 53,295.03 3502.83 30,821.70
注:上表“2024 年预计发生金额(调整后)”及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均为模拟中交服务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即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所发生的业务。
二、关联人、关联关系及履约能力情况
(一)关联人及关联关系情况
名称: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彤宙
注册资本:人民币 727,402.383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 12月 0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5号
主营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各种专业船舶总承包建造;专业船舶、施工机械的租赁及维修;海上拖带、海洋
工程有关专业服务;船舶及港口配套设备的技术咨询服务;承担国内外港口、航道、公路、桥梁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包括工 程技术
经济咨询、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相关成套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供应、设备安装);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铁路
、冶金、石化、隧道、电力、矿山、水利、市政建设工程的总承包;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运输业、酒店业、旅游业
的投资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与公司关联关系:中交集团通过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2.16%股权,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中交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具备专业的业务人员和业务能力,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能够保证各项业务的
正常履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价格确定原则:遵循公平原则,按照实际接受或提供的服务,并参考市场情况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情况:本议案的关联交易额度,系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历史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本年度的预计情况测算出
的金额,相关协议由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协商签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实际发展需要预计,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方具备专业的业务人员
和业务能力,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能够确保交易顺利实施;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及实际情况确定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洪跃、唐国平、谭敬慧于 2024年 10月 3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五次会议,独立
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关于调整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
意见如下:本次调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主要系因公司收购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导致。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金
额至 53,295.03万元,占 2023年末归母净资产的 32.99%。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中交地
产 2024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实际发展需要形成的,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方具备相应
的资质和专业人员,能够确保交易顺利实施,具备履约能力;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及实际情况确定,不会对中交地产经营发展
和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2/dcbbf7b6-897f-4eae-9298-8134bde632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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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9:40│中交地产(000736):中交地产关于收购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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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000736):中交地产关于收购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2/30a18dac-156a-4e2a-b8b4-ee2a6435f5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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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9:39│中交地产(000736):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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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地产”)《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中交地产独立董事于 2024年 10月 3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五次会
议,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中交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公司
收购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
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公司收购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中交地产筹划以现金方式收购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地产集团”)、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一公局”)及中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投资”)分
别持有的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服务”)10%、51%、24%及 15%股权。参考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出具的《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协议转让股权所涉
及的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作为定价依据,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价款
为 69,994.84万元。
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收购中交服务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有利于更好地发挥资产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增厚公司业绩。交易价格根据经备案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中
企华评报字(2024)第 6520 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确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基本利益
。我们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调整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本次调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主要系因公司收购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导致。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至53
,295.03万元,占 2023年末归母净资产的 32.99%。
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中交地产调整 2024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特点
和业务实际发展需要形成的,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人员,能够确保交易顺利实施,具备
履约能力;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及实际情况确定,不会对中交地产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将本项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唐国平、刘洪跃、谭敬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2/86d84068-7eb6-4657-93b4-c2e8f363fb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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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9:34│中交地产(000736):关于召开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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