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36 中交地产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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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7:00 │中交地产(000736):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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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7:47 │中交地产(000736):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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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34 │中交地产(000736):中交地产2024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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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34 │中交地产(000736):中交地产2024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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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8:20 │中交地产(000736):中交地产关于“23中交06”债券转售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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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8:20 │中交地产(000736):中交地产关于“23中交06”2024年付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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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8:20 │中交地产(000736):中交地产关于“23中交06”回售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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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8:20 │中交地产(000736):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3中交06”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 │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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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7:22 │中交地产(000736):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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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7:22 │中交地产(000736):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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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7:00│中交地产(000736):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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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000736):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de5cd7a5-a00a-4277-85b9-215e2aa2c8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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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7:47│中交地产(000736):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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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000736):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8a63676e-6a7d-41d3-b3d8-41aed7b771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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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34│中交地产(000736):中交地产2024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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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2月 13日 14:5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3 号院 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 15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郭主龙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747,098,401 股,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47,098,401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163 人,代表股份421,770,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544%。具体情况如
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389,679,3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590%。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62 人,代表股份 32,090,8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54%。
3、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总股份 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同)162人,代表股份 32,090,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2954%。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
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一)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王尧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票数 420,804,86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 31,125,56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921%。
表决结果为当选。
1.02 选举杨光泽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票数 420,805,94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 31,126,64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955%。
表决结果为当选。
1.03 选举陈玲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票数 420,839,51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 31,160,21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001%。
表决结果为当选。
1.04 选举徐爱国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票数 420,804,60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 31,125,29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913%。
表决结果为当选。
二、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01 选举叶朝锋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获得票数 420,801,51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 31,122,21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817%。
表决结果为当选。
2.02 选举王戈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获得票数 420,825,62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 31,146,31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568%。
表决结果为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委派陈思佳、霍晴雯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4/564109e3-ff22-44f9-be28-ee9ce02b61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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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8:34│中交地产(000736):中交地产2024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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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000736):中交地产2024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4/0fec081b-ac3b-468c-9b25-d74fb1875e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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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8:20│中交地产(000736):中交地产关于“23中交06”债券转售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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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000736):中交地产关于“23中交06”债券转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da4741af-9df4-4002-840b-d0749bc2fb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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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8:20│中交地产(000736):中交地产关于“23中交06”2024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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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
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凡在2024 年 12 月 13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4 年 12 月 1
3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 2023年 12月 15日发行的中交地
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以下简称“23中交 06”、“本期债券”、债券代码 148551
)至 2024年 12月 15日将期满1年。根据本公司“23中交 06”《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
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
3、债券简称:23中交 06。
4、债券代码:148551。
5、发行总额:人民币 3亿元。
6、票面金额: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元。
7、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8、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2年期。
9、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前 1年票面利率为 3.90%。
10、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
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
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
票面总额的本金。
11、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3年 12月 15日。
1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年至 2025年每年的 12月 15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23年至 2024年每年的 12月 15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年至 2024年
每年的 12月 15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下一次付息期起息日:2024年 12月 16日。
14、下一次付息期票面利率:3.56%。
15、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年 12月 15日。
1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7、债券主承销商: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本期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票面利率公告》,“23中交 06”的票面利率
为 3.90%,每手“23中交 06”(面值 1,000元)兑付本金为 1,00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9.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
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31.2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9.
00元。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4年 12月 13日
2、除息日:2024年 12月 16日
3、付息日:2024年 12月 16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4年 12月 16日
5、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56%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4年 12月 13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全体“23中交 06”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
所得税。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
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 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
兑付机构。
2、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18年 11月 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及国务院
常务会议决定,自 2018年 11月 7日起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
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
息。
3、其他债券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 9号财富大厦 B座 9楼
邮编:401120
联系人:田玉利、王婷
咨询电话:023-67530016
传真:023-67530016
八、相关机构
1、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号 2幢 1层 A2112室
联系人:张昕艺
联系电话:010-85556994
传真:010-85556405
2、登记机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482a6db7-efee-42cc-a900-db3fa531e5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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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8:20│中交地产(000736):中交地产关于“23中交06”回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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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000736):中交地产关于“23中交06”回售结果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d32b1f7f-6e9a-4151-abc0-e30ef01360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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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8:20│中交地产(000736):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3中交06”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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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000736):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3中交06”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95dd05cb-95dc-4314-850f-99811a1db2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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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7:22│中交地产(000736):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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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合作方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调用重庆中交西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西南置业”)富余资金,公司拟调用不超过 47,466.01万元,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调用不超过 19,387.5252万元。
一、与合作方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情况概述
(一)简述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公司与合作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通常以资本金和股东借款相结合的方式投入资
金以满足项目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项目公司其他合作方在项目前期投入资金后,当项目公司后期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
为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公司各合作方通常按合作比例,公平、对等地调用项目公司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并表的项目
公司向其他合作方提供资金的行为构成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资金调用基本情况
公司持有西南置业权益比例 71%,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西南置业权益比例 28.9%,嘉兴稳投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持有西南置业权益比例 0.1%。公司和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共同调用西南置业富余资金,公司拟调用不超过 47,466.0
1万元,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调用不超过 19,387.5252万元,期限不超过 1 年,利率不超过 5%。嘉兴稳投五号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不参与调用。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名名称:重庆中交西南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勇
成立日期:2016年 1月 18日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 9号 901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股东构成:公司占 59%股权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交西北置业有限公司占 12%股权比例,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 2
8.9%股权比例,嘉兴稳投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 0.1%股权比例。
经营情况:西南置业正在对重庆中交中交公园项目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 518,45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1,406,627平方
米,项目于 2017年 9月开工,截止 2024年 6月末,项目已部分竣工,预计总投资金额 183.80亿元,累计已投资金额 123.34亿元。
三、调用资金的合作方基本情况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家俊
注册资本:451,458.3572万元
成立日期:1988年 1月 20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 2007 号金地中心 32层
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兴办各类实体(具体项目需另报);经营进出口业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股东构成: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 A股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1.69%。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总负债 归母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3年末/2023年 37,384,680. 25,694,598.0 11,690,081. 9,812,533.5 319,518.73
1-12月 00 9 91 6
2024年 9月末/2024年 33081,025.7 22,366,587.0 10,714,438. 4,100,315.1 -485,721.69
1-9月 6 1 75 3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目前调用中交西南富余资金余额 19,387.5252万元。
四、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西南置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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