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38 航发控制 更新日期:2024-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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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航发控制(000738):关于参加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上市公司2023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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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4月 11日(星期四)13:30-17:30 会议召开地点:网络会议地址为进门财经(网址: www.comein.cn)
;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大中华喜来登酒店(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 号)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发布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前景等,公司计划于 2024年 4月 11日(星期四)13:30-17:30参加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上市公司 2023年度集体业绩
说明会,通过网络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
一、 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4 年 4月 11日(星期四)13:30-17:30。
2.召开方式:网络与现场相结合,其中 13:30-14:30 网络语音直播交流、14:30-17:30现场交流。
3.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如遇特殊情况,出席人员可能调整)。
4.沟通参与方式
网络渠道:进门财经网站(网址: www.comein.cn)。
现场地点:深圳市大中华喜来登酒店(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号)。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大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发送至公司。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充分解答。
三、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 792号航发控制证券投资部
电话:0510-85700611、0510-85707738
传真:0510-85500738
电子邮箱:zhdk000738@vip.163.com
四、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进门财经(网址: www.comein.cn)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
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f8f87637-4d86-41e9-b033-b77ad3177b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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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 00:00│航发控制(000738):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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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发控制(000738):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7/899fcfdd-c78e-47a7-85cb-7720bbb7ee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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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 00:00│航发控制(000738):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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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蔡永民先生、由立
明先生、邸雪筠女士、录大恩先生、索建秦先生、赵嵩正先生(离任)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蔡永民先生、由立明先生、邸雪筠女士、录大恩先生、索建秦先生、赵嵩正先生(离任)的任职经历、兼职情
况以及其提交的相关独立性自查情况,上述独立董事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7/cb5eaf48-1228-4d9d-bfc9-0d9eeb8ba9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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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 00:00│航发控制(000738):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赵嵩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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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人作为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发控
制或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3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赵嵩正,博士研究生。历任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陕西建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 11月至 2023 年 12月任航发控制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 6 年于 2023 年 12月 20日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规定,已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情况通过了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查备案。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能够积极履职,认真审议各次会议的议案并提出合理建议,充分考虑所审议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存在
的风险,对所议事项表示明确的个人意见。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9次,本人应参加会议 8 次,实际参加会议 8 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4次,实际参加会议 1次。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在履职期内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3 年参加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 5次,审议议案 10 项,对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薪酬方案、董事及高管人选提出了建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没有委托或缺
席情况。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 年,航发控制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了本次会议并对调整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
容及建设周期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议案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与公司进行充分沟通后,基于独立性和专业性,发表了独立意见,具
体情况如下:
1、在 2023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2023 年关联租赁预计情况
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对提名邓志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取与核销 2022 年减值准备情况
、2022 年度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评估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 2022 年度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 2023 年 4月 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提名李晓旻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聘任张晓
冬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 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变更会计政策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聘请 2023 年度财务审计
与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5、在 2023 年 8月 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
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评估报告及 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6、在 2023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聘任刘浩、刘军伟为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7、在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名杨卫军为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调整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 述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及 事 前 认 可 意 见 具 体 内 容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航发控制相关重点事项进行了重点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1、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 3月,航发控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及《关于 2023 年关联租赁预计情况
的议案》,本人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与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公司已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航发控制及相关方不涉及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3、建议提名董事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补选了李晓旻先生、杨卫军先生、杜鹏杰先生、索建秦先生为公司董事,公司事先召开了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
会对上述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本人对上述人员的学历、工作简历、职业等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
资格和能力,建议提名上述人员为董事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建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聘任了张晓冬先生、刘浩先生、刘军伟先生、方秋生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事先召开了提名与薪酬考
核委员会对上述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本人对上述人员的学历、工作简历、职业等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建议聘任上述人员为高级管理人员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审议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
2023 年 3月,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按照经理层成
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结合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经理层成员 2022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和实际完成情况,经
对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没有不胜任或不适宜继续任职的情
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6、审议 2022 年度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3 年 3 月,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 2022 年度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人认为公司内部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较好地完成了董事会年度计划和岗位职责,公司提出 2022 年度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符合实际,其薪酬水平与各子公司规模、业绩及外部薪酬水平相符。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7、建议调整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事项
2023 年 10 月,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调整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事项,本人认为公司参考所处行业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薪酬水平做出的建议调整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独立董事工作积极性,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
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交流,时刻关注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情况,并通过积极参加股东大会等方
式与中小股东的互动、交流,听取投资者的声音,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我通过现场出席会议、高层交流、邮件往来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专门委员会以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主动了解,同时积极参加了公
司组织的现场调研,听取了子公司中国航发长春控制、中国航发红林经营情况汇报,深入现场了解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生产现状,并
结合自身管理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决策参考,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本人在航发控制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参加现场调研等活动、审阅材
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
五、航发控制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通过多途径为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保障支撑,构建了工作服务、业务培训、合规支持“三位一体”的董事支撑
服务体系,为董事充分履行职责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依托现场股东大会、董事会积极组织董事参加现场调研,通过“经营情况汇
报+现场考察”的方式切实加深独立董事对公司行业现状、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了解,支撑科学决策。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参加独立董
事后续培训,不断提升合规意识。
六、总体评价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始终坚持诚信、独立、勤勉的工作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各项
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及公司相关人员,为我在航发控制任期内的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赵嵩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7/28156ccb-c1ab-483d-9d59-7bb38659a3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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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 00:00│航发控制(000738):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蔡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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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人作为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发控
制或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3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蔡永民,博士研究生。历任江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开炫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任中
国国际经济贸易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亚太科技独立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航发控制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规定,已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情况通过了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查备案。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在航发控制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航发控制及其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2023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担任航发控制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
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3 年,本人能够积极履职,认真审议各次会议的议案并提出合理建议,充分考虑所审议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
对所议事项表示明确的个人意见。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航发控制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9次,本人应参加会议 9次,实际参加会议9次,无委托出席会议或缺席的情况。本着勤勉
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4次,实际参加会议 4次。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报告期内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5次,审议议案 18项。在履职期内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的职责,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 年,航发控制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了本次会议并对调整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
容及建设周期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议案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与公司进行充分沟通后,基于独立性和专业性,发表了独立意见,具
体情况如下:
1、在 2023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2023 年关联租赁预计情况
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对提名邓志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取与核销 2022 年减值准备情况
、2022 年度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评估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 2022 年度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 2023 年 4月 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提名李晓旻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聘任张晓
冬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 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变更会计政策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聘请 2023 年度财务审计
与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5、在 2023 年 8月 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
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评估报告及 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6、在 2023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聘任刘浩、刘军伟为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7、在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名杨卫军为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调整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 述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及 事 前 认 可 意 见 具 体 内 容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航发控制相关重点事项进行了重点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1、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航发控制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及《关于 2023 年关联租赁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人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与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公司已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航发控制及相关方不涉及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3、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航发控制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财务报告及财务信
息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建立了合理的
内部控制制度,对关联交易风险、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经营风险等重点领域可以起到有效控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全面、
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航发控制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3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续
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和稳定性,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5、 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航发控制未发生新聘或解聘财务负责人事项。
6、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航发控制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
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交流,通过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参加年度及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广泛与中小股
东交流,积极与投资者互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四、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最多同时在两家境内企业担任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组织的现场调
研 2 次,听取了子公司中国航发长春控制和中国航发红林两家单位经营情况汇报,深入现场了解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在现场调研过
程中结合自身管理经验向公司提出意见建议,建议公司结合证监会、深交所新下发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做好公司制度修订
完善,同步做好公司制度的自评价工作,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决策参考,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本人在航发控制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参加现场调研和参加业绩说明
会等活动、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
五、航发控制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通过多途径为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保障支撑,构建了工作服务、业务培训、合规支持“三位一体”的董事支撑
服务体系,为董事充分履行职责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依托现场股东大会、董事会积极组织董事参加现场调研,通过“经营情况汇
报+现场考察”的方式切实加深独立董事对公司行业现状、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了解,支撑科学决策。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参加独立董
事后续培训,不断提升合规意识。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诚信、独立、勤勉的工作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将继续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积极履职。建议公司加强市值管理,在内强质地做好经营发展的前提下,结
合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和公司经营变动情况,多方式加强与公司股东、投资者、分析师等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争取
投资者的理解与认同,维护全体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市值运行在合理区间。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及公司相关人员,在我 2023 年度履职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蔡永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7/107962d6-44fa-4d73-89d4-4e553c0c00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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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 00:00│航发控制(000738):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索建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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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人作为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发控
制或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3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索建秦,工学硕士。历任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研究员;新加坡 DiehelmIndustrial Pte 公司设计工程师。现任西北工业大
学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专业教授;2023 年 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规定,任职情况通过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备案。现已完成了深
交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在航发控制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航发控制及其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2023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担任航发控制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
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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