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38 航发控制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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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8:56 │航发控制(000738):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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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8:54 │航发控制(000738):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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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8:54 │航发控制(000738):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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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8:54 │航发控制(000738):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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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8:54 │航发控制(000738):内部审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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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8:54 │航发控制(000738):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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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8:54 │航发控制(000738):股东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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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8:54 │航发控制(000738):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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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8:54 │航发控制(000738):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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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8:54 │航发控制(000738):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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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8:56│航发控制(000738):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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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8月 26 日上午 9时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缪仲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
董事 14 人,实际出席董事 14 人,其中董事邓志伟、牟欣、杨先锋、杜鹏杰、录大恩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6)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5-027)详见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
会前,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逐项审议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及管理制度的议案
1.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同意 14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同意 14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会前,本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修订《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同意 14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会前,本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4.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同意 14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 14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会前,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6.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同意 14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会前,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7.修订《董事会经费管理办法》
同意 14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8.更名并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同意 14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会前,本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9.更名并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同意 14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0.修订《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细则》
同意 14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会前,本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1.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同意 14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2.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同意 14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3.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同意 14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4.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同意 14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5.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同意 14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6.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同意 14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7.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同意 14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会前,本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8.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同意 14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9.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同意 14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修订《融资管理制度》
同意 14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1.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
同意 14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上述制度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其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02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会前,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缪仲明、邓志伟、刘浩、牟欣、杨先锋、杨卫军、李平、李晓旻、杜鹏杰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航发财务)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中国航发财务
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未发现中国航发财务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中国航发财务之间发生
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公司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
会前,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同意选举刘浩(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长。《关于变更董事长、提名独立董事、补选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29)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增补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同意提名魏云锋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关于变更董事长、提名独立董事、补选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29)、《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编号:2025-030)、《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公告编号:2025-031)详见《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魏云锋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会前,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查,委员会认为: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
在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王学华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同意提名王学华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关于变更董事长、提名独立董事、补选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三)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1e349e3a-882d-40fc-be5f-cbe3b0f729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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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8:54│航发控制(000738):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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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8月 26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 总则
1.1 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资委国企改革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企业活力,充分调动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发控制或公司)经理层成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规范推行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
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1.2 术语定义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指对公司经理层成员实行的,以固定任期和契约关系为基础,根据协议约定开展年度和任期
经营业绩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和实施聘任(解聘)的管理方式。
1.3 基本原则
(1)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确保党组织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
(2)坚持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方向。依法落实董事会对经理层成员聘任(解聘)、业绩考核、薪酬分配等职权,充分保障经理层
经营自主权,推动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3)坚持契约管理、依法合规、平等协商。建立以契约为核心的激励约束机制,突出“强激励、硬约束”,薪酬分配与企业战
略目标和发展阶段相适应、与量化经营业绩相挂钩,实现收入能增能减、职务能升能降。
1.4 引用文件
(1)《“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国企改办发〔2020〕2号);
(2)《关于加大力度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企改办发〔2021〕7号);
(3)关于印发《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契约文本操作要点》的通知(国企改办发﹝2022﹞6号);
(4)《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HFKZ0104)。
1.5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经理层成员,一般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高级专务、专务、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2 职责分工
2.1 各级党组织按照领导人员管理权限,对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研究解决其中的重大问题
。
2.2 航发控制董事会是本级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履行经理层成员聘任(解聘)程序,与经理层成员
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含年度和任期,下同),完成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薪酬兑现方案制定等工作。2.3 人力
资源管理部门是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按照相应权限开展经理层成员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工作。
3 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3.1 经理层成员的任期一般为 3年,原则上与董事会的任期(届次)保持一致。3.2 经理层成员任期期满后,应重新履行聘任程
序并签订岗位聘任协议。未能续聘的,自然免职(解聘),如有党组织职务,原则上应一并免去。
3.3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董事会与总经理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和任期),总经理与其他经理层成员签订
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和任期)。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应于签订后一个月内报董事会备案。3.4 根据经理
层成员的岗位职责及分工,一人一岗签订差异化的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任期内一般应保持经理层成员岗位稳定,原则上
同一年度内职责分工不进行调整。确实需要调整的,应结合实际情况对岗位聘任协议、经营业绩责任书进行修订,并重新执行签订、
报备程序。
3.4.1 岗位聘任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任期期限、岗位职责、权利义务、薪酬待遇、退出规定、责任追究等内容。
3.4.2 经营业绩责任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双方基本信息,考核内容及指标,考核指标的目标值、确定方法及计分规则,考核实
施与奖惩等。
3.5 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方式,确定每位经理层成员的考核内容及指标。考核内容
及指标分为质量效益、服务战略、精益管理三类。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内容及指标应适当区分、各有侧重、有效衔接。3.6 考核
指标的目标值设置应科学合理、具有一定挑战性,结合企业发展战略、经营预算、历史数据、行业对标情况等差异化确定。
3.7 因宏观经济、市场形势、企业重组等因素导致预算或考核指标发生变化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报董事会同意后,可对经营业
绩责任书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重新执行签订程序。
3.8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公司经理层成员派出到子公司并负责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参照上述条款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年
度和任期)。
4 考核与薪酬管理
4.1 考核期末,董事会依据财务决算数据等,对经理层成员考核内容及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意见,并反馈给经理层
成员。经理层成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向董事会反映。
4.2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一般在次年年初进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一般结合任期届满当年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一并进行。
4.3 经理层成员薪酬具体包括考核年薪和任期奖励,具体考核与薪酬标准及兑现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相
关规定执行。
5 聘任与退出
5.1 经理层成员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进行提名,经董事会审议并履行相关程
序后聘任。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个月内,完成岗位聘任协议的签订。
5.2 经理层成员距退休不满一个任期的,以自然年作为任期纳入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并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和年度经营业绩责任
书。
5.3 经理层成员任期届满后,经考核认定胜任现职的,履行续聘程序后予以续聘。5.4 经理层成员经考核认定不适宜继续任职的
,应当中止任期、免去现职。一般包括以下情形:
(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完成底线,或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关键指标未达到完成底线的;
(2)连续两年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3)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不称职”,或者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中总经理得分连续两年靠后、其他经理层成员连续两年排名末位
,经分析研判确属不胜任或者不适宜担任现职的;
(4)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负有责任的;
(5)因其他原因,董事会认为不适合在该岗位继续工作的。5.5 对不胜任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经理层成员,不得以任期未满为
由继续留任,应当及时解聘。
5.6 因违纪违法需要退出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6 管理监督
6.1 公司应充分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支持经理层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作用,确保经理层成员责任、权利和义务
对等。切实保障总经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职权,严格落实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的机制。
6.2 公司应建立健全对经理层成员的监督体系,党组织、董事会等治理主体,以及纪检监察、巡视、审计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
做好履职监督工作。6.3 公司经理层成员在任职期间应当维护企业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得侵吞、贪污、输送、挥霍
国有资产。经理层成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在经营投资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严
肃追究责任。
7 附则
7.1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解释。
7.2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f2adc5bc-c563-42fd-82b2-7fc19c7c7e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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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8:54│航发控制(000738):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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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8月 26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 总则
1.1 为了规范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
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1.2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
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
内容,适用本办法。
1.3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
、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1.4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2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
2.1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2.2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
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
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2.3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
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1)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2)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3)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2.4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
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
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3 暂缓、豁免信息的内部管理流程
3.1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证券投资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具体事务
。
3.2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照本制度申请信息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提交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申请文件并附相关事
项资料至公司证券投资部。证券投资部应及时将材料上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核实后认为应对相关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
,应当及时登记并报董事长签字确认。相关部门、子公司负责人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材料由证券投资部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3.3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1)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2)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3)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4)暂缓、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核程序;
(5)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3.4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关登
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3.5 在已作出暂缓或豁免披露处理的情况下,申请人应密切关注、持续追踪并及时向证券投资部通报事项进展。
3.6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1)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2)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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