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39 普洛药业 更新日期:2026-03-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3-23 18:01 │普洛药业(000739):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
│ │见 │
├─────────┼──────────────────────────────────────────────┤
│2026-03-23 17:57 │普洛药业(000739):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3-20 19:02 │普洛药业(000739):关于获得化学原料药欧洲CEP证书的公告 │
├─────────┼──────────────────────────────────────────────┤
│2026-03-20 00:31 │普洛药业(000739):普洛药业2025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
│2026-03-20 00:00 │普洛药业(000739):普洛药业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
│2026-03-20 00:00 │普洛药业(00073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
├─────────┼──────────────────────────────────────────────┤
│2026-03-20 00:00 │普洛药业(00073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3-20 00:00 │普洛药业(00073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伟光) │
├─────────┼──────────────────────────────────────────────┤
│2026-03-20 00:00 │普洛药业(00073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娟萍) │
├─────────┼──────────────────────────────────────────────┤
│2026-03-20 00:00 │普洛药业(00073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
2026-03-23 18:01│普洛药业(000739):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 3月 10日,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
定,公司对《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
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6年 3月 11日至 2026年 3月 20日,共计 10天。
3、公示方式:公司公告栏张贴。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公司员工可将相关信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反馈,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截止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
2、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本激励计划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实施《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CDMO 核心管理人员与技
术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ed13e7c0-4556-45a9-b041-76ccc649473f.PDF
─────────┬────────────────────────────────────────────────
2026-03-23 17:57│普洛药业(000739):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3月 31 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方式举行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3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 2026 年 3月 3
1 日(星期二)下午 15:00-16:00 通过易董价值在线平台(www.ir-online.cn)举行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5 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相关事宜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
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6 年 3月 31 日 15:00-16:00
(2)召开方式:采用网络方式
(3)参与平台: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何春先生、独立董事钱娟萍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玉旺先生、财务总监张进辉先生、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证券事
务代表关键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通过网址 https://eseb.cn/1wE853QBMCk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2)为了做好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工作,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3)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3月 31 日 13:00 前通过小程序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
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关键先生
联系电话:0579-86557527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6101fef1-4b33-4217-9a5f-9d7d997662db.PDF
─────────┬────────────────────────────────────────────────
2026-03-20 19:02│普洛药业(000739):关于获得化学原料药欧洲CEP证书的公告
─────────┴────────────────────────────────────────────────
近日,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园药业”)收到欧洲
药品质量管理局(以下简称“EDQM”)签发的富马酸喹硫平原料药欧洲药典适用性证书(以下简称“CEP 证书”)。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药品注册批件情况
1、化学原料药名称:富马酸喹硫平
2、生产商/持有人: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3、证书编号:CEP 2025-013 - Rev 00
4、发证机关: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
5、有效期:本证书自 2026 年 3月 12 日起生效
二、药品其他相关情况
富马酸喹硫平是一种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主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和双相情感障碍。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富马酸喹硫平原料药获得 CEP 证书,表明欧洲规范市场对该原料药质量的认可和肯定,标志着该产品具备以原料药形
式进入欧盟及承认 CEP 证书的其他市场的资质,为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带来积极影响。
国际原料药业务易受海外市场环境变化、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4f38bd8a-d8c1-4d79-9081-1d5875554925.PDF
─────────┬────────────────────────────────────────────────
2026-03-20 00:31│普洛药业(000739):普洛药业2025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普洛药业(000739):普洛药业2025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59f1723b-ff64-44f1-bc7d-2dda6a502af9.PDF
─────────┬────────────────────────────────────────────────
2026-03-20 00:00│普洛药业(000739):普洛药业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钱娟萍女士、陈凌先生、潘伟光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钱娟萍女士、陈凌先生、潘伟光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提交的相关独立性自查情况,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7d7d7f5a-0a85-4c24-92e9-b41ff7aa228b.PDF
─────────┬────────────────────────────────────────────────
2026-03-20 00:00│普洛药业(00073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或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任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任期届满,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
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前,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或辞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或辞职应当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
辞任或辞职报告,辞任或辞职报告中应当说明原因,公司董事会收到辞任或辞职报告之日辞任或辞职生效。但董事辞任或辞职导致董
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有关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缺会计专业人士,在改选出新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股东会可在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股东会决议
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职工代表大会可在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董事会可在高级
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公司应依据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聘任合同的相关约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定是否补偿以及补偿的合理数额。
第三章 离任后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生效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向公司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完成工作交接,确保公司业务的连
续性和文件资料的完整性。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其任职期间取得的涉及公司的全部文件资料、印章、数据资产、未了结事务清单及
其他应当移交的文件资料和物品。
第七条 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涉及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工作,不得拒绝提供必要的文件、数据资
料和说明。
如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或财务决策等重大事项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以视情况启动离任审计,并
将审计结果向董事会报告。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离任后均应继续履行。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离任时尚未履行完毕公开承诺,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离任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具体事项、预计完成时
间及后续履行计划,公司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任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份的转让
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不得影响干扰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离任生效或者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和内幕信息保密的义务在离任后仍然有效
,直到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不因其离职而免除。尚未正式办妥离职手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其因擅自离职而致使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二条 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
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三条 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若存在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违反忠实义务或者其他损害公司
利益行为的,董事会应当采取必要措施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3bb18613-c0b4-4cc0-8772-aa1d8277ebb5.PDF
─────────┬────────────────────────────────────────────────
2026-03-20 00:00│普洛药业(00073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13 日 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13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 月 0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在审议本次股东会中《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与前述关联交易相关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同时,该类
股东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议案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江南路 399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本方案
4.00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投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5)人
议案
8.01 选举祝方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8.02 选举徐文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8.03 选举胡天高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8.04 选举厉宝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8.05 选举吕跃龙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9.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案
9.01 选举钱娟萍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
9.02 选举徐升艳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
9.03 选举潘伟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3.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14.00 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15.00 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16.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7.00 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18.00 关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