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51 锌业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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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7 │锌业股份(00075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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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6 │锌业股份(000751):锌业股份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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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6 │锌业股份(000751):锌业股份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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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6 │锌业股份(000751):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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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6 │锌业股份(00075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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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 │锌业股份(000751):锌业股份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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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 │锌业股份(000751):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及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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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 │锌业股份(000751):锌业股份内控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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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 │锌业股份(000751):锌业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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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 │锌业股份(000751):锌业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春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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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7│锌业股份(00075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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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业股份(00075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ec77960-17a1-4497-92e8-035efc5882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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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6│锌业股份(000751):锌业股份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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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
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判断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种类、面值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
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
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
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
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
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5.限售期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
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6.募集资金用途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上市地点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
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
,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
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
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
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
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
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
股东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经核查,公司不属于《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和《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规定的需要惩处的企业范围,不属于一般失信企业和海关失信企业。
二、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会授
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交易所提交申
请方案,报请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afc5b68-1c2f-4cd3-ad8a-461d8ff054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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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6│锌业股份(000751):锌业股份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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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2 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
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前10 天,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将会议通知送达或传真给董事本人。应到会董事 9人、实到会董事 9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于恩沅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公告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报告期内
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公告的《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公告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公告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公告的《关于 2025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及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公告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及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的议案》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额度合计36亿元提供担保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葫芦岛宏跃北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融资额度不超过30亿元提供担保。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冶国际实业有限公司融资额度不超过3亿元提供担保。
(3)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锌达贸易有限公司融资额度不超过3亿元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额度15亿元提供担保
全资子公司葫芦岛宏跃北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母公司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融资额度不超过15亿元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公告的《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全年审计费用合计 85 万元,
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聘期为一年。
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公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公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草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十、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四、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等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鉴于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四、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等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于跃先生、赵智达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公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公告的《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
会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公告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公告的《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公告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公告的《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公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3、4、5、6、7、8、9、10、17项议案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3437d49-68dc-4675-a5c2-0ce07a51c0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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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6│锌业股份(00075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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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业股份(00075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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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6│锌业股份(00075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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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业股份(00075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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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锌业股份(000751):锌业股份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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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业股份(000751):锌业股份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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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锌业股份(000751):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及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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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及向
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敞口)及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80亿元,此额度不含低风险授信,低风险授信不限额度,具体融资金额根据生产经营
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实际需求确定,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上述授信及融资主要用于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以票质票、票据质押贷款等授信业务。上述
授信及融资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和披露
。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申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授信及融资业务。本次综合授信及融资有效期为到下
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为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382701e-46f4-4c44-9be8-45ac21040c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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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锌业股份(000751):锌业股份内控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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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业股份(000751):锌业股份内控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ba8bd2c-5ee9-45e3-9f94-c9193dd48d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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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锌业股份(000751):锌业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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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构建科学、规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约束体系,促进公司
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具体比例可根据岗位职责、风险程度及考核难度等因素,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核定薪酬时确定
。
第七条 独立董事津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具体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批准。
第八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四章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与调整
第九条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月发放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年支付。
第十条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
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公司每年根据盈利状况对基本年薪及绩效年薪标准进行审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政策调整。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二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差错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重新进行考核,并追回
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原《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高层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自本制度
生效之日起废止。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9c180d8-dad2-476f-a615-349142f1b1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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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35│锌业股份(000751):锌业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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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张春林,作为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
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秉持忠实、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按时出席公
司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与独立判断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
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张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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