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51 锌业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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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6:05 │锌业股份(000751):锌业股份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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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6:04 │锌业股份(000751):锌业股份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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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6:04 │锌业股份(000751):锌业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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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6:04 │锌业股份(000751):锌业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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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6:02 │锌业股份(000751):锌业股份关于增加2025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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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6:02 │锌业股份(000751):锌业股份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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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6:01 │锌业股份(000751):锌业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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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6:00 │锌业股份(000751):锌业股份关于2026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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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6:09 │锌业股份(00075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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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5:50 │锌业股份(000751):锌业股份关于资产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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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6:05│锌业股份(000751):锌业股份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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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业股份(000751):锌业股份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2/07104292-9c7e-4f2c-9dc8-fe8fe8af81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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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6:04│锌业股份(000751):锌业股份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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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条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的期货交易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公司的期货交易必须注重风险防范、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三)公司的期货交易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自身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公司的期货交易必须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降低原材料及产成品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第三条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原则:
(一)公司期货交易不得将募集资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期货交易;
(二)公司相关部门在进行期货交易前,应知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期货交易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三)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违规交易,对疏于管理造成重大损失的相关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依法追
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上报虚假信息、隐瞒资产损失、未按要求及时报
告有关情况或者不配合监管工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三章 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业务,须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
会审议。期货业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
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期货和衍生
品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
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对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第五条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
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应当及时披露。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出现前款规定的亏损情形时,还应当重新评估套期关系的有效性,披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公允
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未按预期抵销的原因,并分别披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情况等。
第六条 公司期货交易等信息披露事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四章 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
第七条 公司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提出套期保值申请,期货部门根据期货套期保值计划并参照现货交易的具体情况,提出保值
的初步方案。公司管理层根据全年或近期的市场分析,组织会议研究讨论;公司期货部门结合市场情况,制订保值的最终实施方案,
并报公司管理层期货业务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执行。第八条 公司进行期货交易,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名以
上人员共同控制,且期货操作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相分离,相互制约。
第五章 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管理
第九条 公司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第六章 套期保值业务的账户管理
第十条 以公司名义设立期货保证金账户进行期货交易,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期货交易。
第七章 保密制度
第十一条 期货业务相关人员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
第十二条 期货业务相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套期保值计划、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
第十三条 期货业务的计算机系统应实行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如计算机管理人员因岗位变动或调离,应及时更改计算机密码。
第八章 其他
第十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进行套期保值,适用本制度。未经公司批准,公司下属分公司、控股子
公司不得进行期货交易。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2/b14e93fe-f2c6-4f23-8c2e-92c92c060f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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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6:04│锌业股份(000751):锌业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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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和公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九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第十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
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的内部管理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相关部门或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等的规定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信息或其他应披露信息时,认为该等信息需暂缓、豁免披露的,应向董事会提出信息披露暂缓或
豁免申请,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
第十二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第十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
相关登记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和深交所。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
、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2/7040f720-c2ab-4659-8105-386d0dcd68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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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6:04│锌业股份(000751):锌业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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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5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月 9日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9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月 9日9:15 至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
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会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月 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 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加 2025 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6 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2025年11月22日巨潮资讯网《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第3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4.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本人持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
人的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电话。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5日8:00至17:00止。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9-2324121 公司传真:0429-2101801
邮政编码:125003 联系人:刘采奕
公司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24号
5.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2/22ba5660-537f-4085-9753-0e497d6ade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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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6:02│锌业股份(000751):锌业股份关于增加2025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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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开
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循环投入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保证金)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的《关于2025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因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需要,拟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
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拟循环操作投入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保证金)从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基
础上增加到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在2025年期间内可循环使用,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主营锌、铜等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业务。鉴于有色金属市场价格波动剧烈,为规避原燃材料库存、在途原燃材料及产品库存
面临的现货价格波动风险,公司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保障经营业绩稳定。
2.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拟循环操作投入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保证金)从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基础上增加到不超过70,000万元
人民币,上述额度在2025年期间内可循环使用。
3. 交易场所及品种
交易场所为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场内交易场所。具体交易品种仍限于与公
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燃材料及产品相关的期货品种,如锌、铜、铅、黄金、白银、焦炭、焦煤、动力煤等。
4. 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上述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燃材料采购价格、产品销售价格而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
易操作,对此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有严格的风险控制规定。
通过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规避有色金属、贵金属、原燃材料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商品
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加工费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交易所可能临时启动限仓措施,造成投资损失。
(2)流动性风险:期货投资面临流动性风险,由于运输困难可能面临实物交割的风险。
(3)资金链风险:由于保证金不足可能导致头寸被强制平仓而造成损失。
(4)操作风险:因内部控制原因导致操作不当而产生的意外损失。
(5)法律风险:与相关法规冲突致使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投资的期货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已制订的套期保值方案,操作上严格遵照原燃材料采购及产品销
售相对应的原则,风险可得到有效控制。
(2)严格执行前、中、后台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交易人员与会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3)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及时建立应急机制,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5)公司有专门的风险控制部门和作业人员,有规范的风险控制制度,能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
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6)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
(7)公司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
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2/fedce0f2-6473-4927-b207-5d8ca48400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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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6:02│锌业股份(000751):锌业股份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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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业股份(000751):锌业股份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2/70a84b4e-e655-42db-8aaa-605f92219d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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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6:01│锌业股份(000751):锌业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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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1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前
3天,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将会议通知送达或传真给董事本人。应到会董事 9人、实到会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于恩沅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5 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增加 2025 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巨潮资讯网《关于 2026 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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