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52 *ST西发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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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20:02 │*ST西发(000752):关于收到《债权转让通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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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28 │*ST西发(000752):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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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ST西发(000752):关于法院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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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3 │*ST西发(000752):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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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2 │*ST西发(000752):关于资金占用事项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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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2 │*ST西发(00075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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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7:20 │ST西发(000752):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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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7:20 │ST西发(000752):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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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7:20 │ST西发(000752):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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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7:20 │ST西发(000752):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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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20:02│*ST西发(000752):关于收到《债权转让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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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西藏发展”)于今日收到原债权人浙江阿拉丁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债权转让人”)送达的《债权转让通知书》,债权转让人将其持有本公司 6,000 万元债权中的 4,500 万元债权转让给林某、沈某芳
、饶富(上海)商务咨询事务所(以下简称“饶富咨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债权转让的主要情况
债权转让人于 2024 年 6 月从浙江阿拉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让的《借款合同》《债务和解协议》项下对西藏发展享有的债权
,截至 2024 年 8 月 16 日债权总额 6,000 万元,已在西藏发展预重整程序中申报债权。
债权转让人与林某签订了债权转让及相关补充协议,将对西藏发展享有的债权中的 670万元债权转让给林某。转让后林某对西藏
发展享有的债权为 670 万元;债权转让人与沈某芳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对西藏发展享有的债权中的 600 万元转让给沈某芳,
债权转让人与饶富咨询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对西藏发展享有的债权中的共计 3,230 万元转让给饶富咨询,饶富咨询将该债
权转让给沈某芳,沈某芳共计受让债权 3,830 万元。上述债权受让人已按约定支付了债权转让价款,相关债权的一切权利均由上述
债权受让人享有。上述债权转让完成后,林某持有西藏发展 670 万元债权,沈某芳持有西藏发展 3,830 万元债权,债权转让人持有
西藏发展 1,500 万元债权。
1/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 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说明
债权转让人对所持公司债权的部分转让,导致公司债权人主体发生了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新增或减少债务。公司前期已根据和解
协议及企业会计准则就该项债务进行了相关账务处理,不会因上述债权的部分转让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由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管理人已通知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并参加债权人会议
,并定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详见公司 2026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第一
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81eb6a4a-546a-437b-81ec-c99a86980f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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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28│*ST西发(000752):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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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 2026 年 4 月 24 日,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拉萨中院”)送
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
联合担任公司管理人。虽然拉萨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后续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
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 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申请撤销对股票交易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西发,股票代码:000752)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2026 年 4 月30 日、2026 年 5 月 6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3.6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
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
1/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询问,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函询控股股东以及查询公司股东名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
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6 年 4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留置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有权机关对公
司的任何调查或者配合调查文件,暂未知悉留置调查的进展及结论。目前公司董事会运作正常,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
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3.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收到拉萨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上海市锦
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管理人。虽然拉萨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后续仍存在因
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
.4.18 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才可实
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及最终获得通过的时间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e624db46-fc24-442f-a5ee-17282417dd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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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ST西发(000752):关于法院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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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2026 年 4 月 24 日,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发展”或“公司”)收到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拉萨
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藏 01 破申 4 号]和《决定书》[(2026)藏 01 破 1 号],裁定受理公司债权
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收到拉萨中院出具的《复函》(2026)藏 01 破 1 号,拉萨中院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
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复函》的主要内容
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收到拉萨中院出具的《复函》(2026)藏 01 破 1 号,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收到《关于申请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重整程序中继续营业的报告》,报告称西藏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目前整体经营状况稳定,内部治理机制正常运转,且未发现隐匿、转移财产等损害债权人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或证据,具备在管理
人监督下继续营业的条件,而且继续营业有利于改善现状,维持企业价值,避免资产流失,维持员工团队稳定,亦有利于维护债权人
、职工和相关各方利益。经研究,答复如下:
1/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继续营业。
二、风险提示
(一)虽然拉萨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后续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
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2026 年 4 月 25 日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
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重整事项可能导致西藏发展的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三)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
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法院裁定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法院裁定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重整期间,公司将继续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相关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公司各方权益,力争尽快完成重整,并在现有基
础上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0e670be-4fab-41c8-9b52-068b73894c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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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3│*ST西发(000752):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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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2026年4月24日,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发展”或“公司”)收到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拉萨中
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藏01破申4号]和《决定书》[(2026)藏01破1号],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达州百益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新疆日广通远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
务所联合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详见公司2026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
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司债权人应在2026年5月28日(含当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
据材料。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进行的债权申报继续有效,无需再行申报。
2、虽然拉萨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续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
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
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公司重整相关工作,通知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并参加债权人会议。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通知
(一)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当在 2026年 5月 28日前(含当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
交有关证明材料。
(二)债权申报方式及要求
1、债权人可以采用网络、邮寄申报或现场申报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
债权申报网址 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
https://cloud.fahuidata.com/xhn
联系人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杨律师
联系电话 17521345363
电子邮箱 xzfzglr@163.com
通讯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色拉路 12号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至 11:30,14:00至 17:30
2、为规范债权人申报程序、统一申报格式,债权人可登录上述债权申报网址,搜索“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以
获取债权申报指引、事项说明及其附件,了解债权申报材料要求,获取债权申报材料模板。债权人也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微信“搜一
搜”查找微信小程序“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进入小程序后点击底部的“公告”搜索“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进行网
络申报。
3、若债权人对债权申报事宜有任何不明之处,请于工作时间拨打管理人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4、管理人在进行债权审查过程中,将视审核情况要求债权人补充证据材料或者提供相关证据原件进行核对,请保持通讯畅通。
二、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
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6年 6月 8日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参
加会议的方式包含线上及线下,其中线上会议将通过债权申报系统召开,线下会议将在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召开。具体会议
时间、出席要求等事项,由管理人另行通知。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
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
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
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三、其他说明
1、在公司预重整期间已经申报的债权人无需另行申报,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和债权人对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
本金的审查和确认在正式重整程序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各债权人在公司预重整程序中申报的债权可视为在后续重整程序中已经申报,对于申报利息的债权,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追加计算利息至重整申请受理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
解释的规定编制债权表提交给公司核对、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人对公司享有的债权金额及债权性质最终以拉萨中院裁定确认为准。
3、本债权申报通知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四、风险提示
(一)虽然拉萨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后续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
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2026年4月25日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重整事项可能导致西藏发展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
(三)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披露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其他
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重整的重整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
然重整投资相关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月13日披露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重整期间,公司将继续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相
关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公司各方权益,力争尽快完成重整,并在现有基础上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密切关注
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的有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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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2│*ST西发(000752):关于资金占用事项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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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隆兴”
)资金占用事项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 11 月修订)相关规定情形,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4 月 10 日被实
行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就相关资金占用事项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公司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议案》。上市公司将因资金占用事项对天易隆兴享有的
7,365,468.91 元债权转让予控股股东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邦控股”),盛邦控股已一次性完成转让对价支付,公
司原控股股东天易隆兴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余额 7,365,468.91 元得以清偿。
二、公司时任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议案》,关于时任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及西藏
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资金 331,390,718.71 元,其中盛邦控股以其对公司享有的 150,000,000.00 元债权代资金占用主体抵偿 150,000
,000.00 元占用;由重整投资人代偿的 181,390,718.71 元资金代资金占用主体已分别偿还给上市公司及拉萨啤酒。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时任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 331,390,718.71 元通过现金及债权抵偿的方式全部得以清偿完毕。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披露于巨潮资1/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讯网的《关于资金占用事项解决完毕的公告》。
经过上述清偿整改措施,公司原控股股东、时任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已整改完毕,公司已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形。
三、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了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及《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的公告》。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因上述资金占用事项被实行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申请
撤销对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交所的审核,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
1. 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交所的审核,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事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
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 因公司被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
第 9.4.1 条第(九)项的规定,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6年 4 月 28 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虽然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
序,但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
第 9.4.18 条第(八)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2/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ecdf626-51ce-4fa3-82c5-c577349e95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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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2│*ST西发(00075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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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嘉士伯国际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拉萨啤酒 50%的股权,本次交
易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才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及最终获得通过的时间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 公司于 2026年 1月 30日披露的《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
示公告》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进行了详细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前述已披露的有关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
可能导致本次交易撤销、中止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一、本次筹划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持有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啤酒”)50%股权,为拉萨啤酒控股股东。为更好地聚焦实业、突出主业、深
耕专业领域,公司拟筹划以现金方式购买嘉士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士伯国际”)所持有的拉萨啤酒 50%的股权。若本次交
易能够顺利完成,公司将持有拉萨啤酒 100%的股权,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公司财务
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且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1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险能力,提升整体竞争力。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筹划交易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嘉士伯国际有限公司(Carlsberg Int
ernational A/S)签署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的议案》《关于<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本次
交易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才可实施,基于本次交易相关工作的整体安排,公司董事会拟决定择期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
交易相关事项。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经审计的最新
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拉萨啤酒本次审计报告基准日为 2025 年 7 月 31 日,截止 2026 年 1 月 31 日
内有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进行拉萨啤酒加期财务数据的补充更新工作,公司将及时进行相关财务资料的更新补充披露,
并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 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才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及最终获得通过的时间均存
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 因公司被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
九)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6年 4 月 28 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虽然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仍
存在因重整失败而2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条第(八)项的相关规定,公
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b665491-024b-4b0c-a187-8b6273143e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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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7:20│ST西发(000752):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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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西发(000752):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88b068e-7d8c-45be-ad27-84143b4400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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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7:20│ST西发(000752):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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