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53 漳州发展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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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 00:34 │漳州发展(000753):2025年社会责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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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05 │漳州发展(00075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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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04 │漳州发展(000753):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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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04 │漳州发展(000753):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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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04 │漳州发展(00075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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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04 │漳州发展(00075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鹏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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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04 │漳州发展(00075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庄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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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04 │漳州发展(00075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木志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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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02 │漳州发展(00075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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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02 │漳州发展(00075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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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 00:34│漳州发展(000753):2025年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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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发展(000753):2025年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0a6b2fd2-2619-474a-a01d-b38c9dffb8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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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05│漳州发展(00075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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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361Z0316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361Z0316号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
州发展公司”)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漳州发展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漳州发展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5aa061c-d9dc-4661-9636-028e8b8958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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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04│漳州发展(000753):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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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 年 5 月 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0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在 2026 年 5 月 13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6 年 5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漳州市胜利东路漳州发展广场 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表一)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3.00 《关于 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的议案》
5.00 《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项目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 √
议案》
7.00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永续债券的议案》 √
8.00 《关于聘用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披露在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提案 5.00、6.00 为特别提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以普通决议批准。公司将对所
有提案的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
3.本次会议还将听取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3)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8 日、19日 9:00-11:00、15:00-17:00
3.登记地点:漳州市胜利东路漳州发展广场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联系方式
电话:0596-2671029
传真:0596-2671876
邮箱:zzdc753@sina.cn
联系人:陈鸿辉、苏选娣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胜利东路漳州发展广场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363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
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0ad47642-e2da-40e8-80e6-cf9c6c478e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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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04│漳州发展(000753):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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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发展(000753):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71221a46-2dac-48fe-8e6e-a001f095e5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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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04│漳州发展(00075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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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
强化业绩导向与责任追究,保障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及证券监管、漳州市国资委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责权利对等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履职责任、风险承担相匹配;
(二)业绩联动原则,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强挂钩;
(三)激励约束并重原则,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结合,奖罚对等、违规必究;
(四)合规透明原则,决策程序、薪酬标准、考核结果依法披露,接受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及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制定、绩效考核、薪酬审核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董事会授权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第六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及时披露。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 公司党建人事部负责薪酬考核具体执行、数据核算、材料报送及薪酬发放;财务金融部负责资金支付与个税代扣代缴。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按照《漳州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执行。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但
不限于:
(一) 同行业薪资水平变化;
(二) 通胀水平;
(三) 公司经营效益情况;
(四) 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 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第四章 薪酬结构与标准
第九条 在公司任职的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薪酬(基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及其他中长期
激励(如有)构成。
外部董事不在公司取酬,按照相关法律行使法定职权的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根据股东会批准的标准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不再发放其他薪酬。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行使法定职权的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十条 基本薪酬(基薪)为履行岗位职责的年度固定报酬,按月发放,标准按照《漳州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
法》执行。
第十一条 绩效年薪
(一)绩效年薪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履职考核结果挂钩,以经审计财务数据为依据;
(二)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三)绩效年薪实行按月预发、年度清算、递延支付。
第十二条 任期激励收入:任期激励收入与任期考核评价结果挂钩,考核及兑现标准按照《漳州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
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补贴及福利:公司按制度发放法定福利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按国家及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所指薪酬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
第五章 薪酬支付
第十五条 绩效评价
(一)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客观公正、结果可追溯;
(二)公司亏损年度,应当在薪酬审议各环节专项说明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三)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发放、调整及追索扣回的依据。
第十六条 递延支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绩效年薪在年度报告披露及年度绩效评价完成后支付。
第十七条 发放管理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的确定与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未达考核目标不予兑现或相应扣减。
第六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止付、减发、停发、追索扣回: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任期激励收入和其他中长期激励
(如有)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
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任期激励收入和其他中长期激励(如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
的绩效薪酬、任期激励收入和其他中长期激励(如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九条 追索扣回措施
(一)对未支付部分:减少、停止支付绩效年薪及任期激励;
(二)对已支付部分:全额或部分追回相关期间已发放绩效年薪、任期激励;
(三)违规所得一律清退追回。
第二十条 追索程序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相关款项返还公司,并按规定披露。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废止。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如遇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国资委管理办法调整,从其规定修订并履行审议披露程
序。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942e6f8-e6f3-400e-853b-ab0dbd809d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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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04│漳州发展(00075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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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
作为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
尽责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人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5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的主要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简历情况: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特许金融分析师(非执业),2025年12月起任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性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
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5年,第九届董事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亲自参加了上述董事会会议。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对公司送发的会议材料进行认
真审阅,并对议案进行了更细致的了解。会议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
25年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投出了同意票,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在本年度履职期间,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
如下:
报告期内应出席 出席董事会次数(现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列席股东
的董事会次数 场/通讯方式) 董事会次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1 1 0 0 否 1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中,本人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任职期间具体工作如下:
1.审计委员会: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召开了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认为总会计师符
合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及相关条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从业经验与履职能力,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
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有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情形。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前,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会议内容
2025年12月12日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漳州市水利电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力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合
同的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4.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新任独立董事,充分借助董事会、董事会专门会议,对公司开展现场考察与调研,尽快全面熟悉公司
经营、治理及各业务板块情况,积极与公司总会计师、财务及审计部门沟通,切实履行董事职责;就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公司拟
与关联方签署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向公司有关人员询问公司情况
,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司治理的认识
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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