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55 山西高速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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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8:30 │山西高速(000755):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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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8:26 │山西高速(000755):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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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山西高速(00075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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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山西高速(00075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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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22 │山西高速(000755):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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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09 │山西高速(00075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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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07 │山西高速(000755):关于董事离任、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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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06 │山西高速(000755):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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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9 │山西高速(000755):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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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2 │山西高速(000755):关于参加山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年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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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8:30│山西高速(000755):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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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000755):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5b995c23-899a-4899-8c39-23b894cb61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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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8:26│山西高速(000755):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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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0 日以书面和电子通讯等方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通知,会议于2026年 7月17日在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529号清控创新基地 B 座 10 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韩昱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 9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回避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韩昱先生、周世俊先生、吕静伟先生、范志红先生、张海滨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cd35f718-3a14-42bc-bb50-8750d44233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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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山西高速(00075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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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9 日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清控创新基地 B 座 10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韩昱先生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1,159,549,4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255%。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006,044,3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563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1 人,代表股份 153,50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617%。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2 人,代表股份 31,09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90%。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王晓宏律师、杨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
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00 逐项审议《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1.01 《选举范志红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8,672,0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2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21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1780%。
该议案获得通过,范志红先生当选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1.02 《选举张海滨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8,671,6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2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213,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1768%。
该议案获得通过,张海滨先生当选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王晓宏律师、杨艳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dc775efb-9332-4c36-a750-766697a02a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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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山西高速(00075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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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9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2023)》《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简称“深交所网投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西高
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见证,并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公司董事会为召开本次股东会所作出的决
议、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及议案资料,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等必要
的文件和资料。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文件及所作的陈述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
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提供,不存在隐瞒、虚假和遗漏,上述文件原件及其签字、盖章是真实有效的,文件的复印件、影印件、扫描件
、副本与原件、正本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
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予以公告,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
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相
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正 文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公司根据《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年6月12日通过,2026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
公告,公告编号:2026-19),并于2026年 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21,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股东会通知》就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
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召开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登记事项、网络投票流程等事项作出了通知。巨潮
资讯网网址为:https://www.cninfo.com.cn/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 15点00分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529号清控创新基地B座10层召开,由公司董事
长韩昱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 9:15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股东会通知》一致。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公司注册资本为146731.0196万元人民币。根据现场见证情况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提供的本次股
东会的网络投票数据,本次股东会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 1,159,549,4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2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1,006,044,3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56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 153,50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61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2人,代表股份 31,091,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8,365,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1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0人,代表股份 12,725,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73%。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
师。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身份本所律师已查验、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信息公司
验证其身份。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就《股东会通知》载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未出
现修改原议案或新增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
名投票方式对《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计票和监票工作由公司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负责
,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
束后,信息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资料,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二)表决结果
根据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范志红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58,672,055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243%。
1.02.候选人:选举张海滨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58,671,665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2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范志红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0,214,200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1780%。
1.02.候选人:选举张海滨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0,213,810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1768%。
依据上述表决结果,《股东会通知》中所列议案均获得本次股东会有效通过。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以及深交所网投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符合《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
、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c5004b12-c9cd-4adb-8d46-f4f181913c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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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22│山西高速(000755):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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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 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具体方案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467,310,1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93,462,039.2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
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若因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维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元的分红比例,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是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与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67,310,1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24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83 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08*****951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 08*****523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在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 529 号清控创新基地 B座 10 层
咨询联系人:赵婧楠 范辉
咨询电话:0351-7773592
传真电话:0351-7773591
七、备查文件
1.结算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857ce6c5-d3f9-432d-b4fe-ce7c43b8a4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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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09│山西高速(00075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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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召集人:董事会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山西
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 月 29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9 日 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23 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 月 2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 529 号清控创新基地 B 座 10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 应选人数(2)人
案
1.01 选举范志红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 √
案
1.02 选举张海滨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 √
案
2.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 6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
公告。
3.上述选举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
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4.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传真登记、信函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请注明“山西高速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登记”字样,并
致电0351-7773592 予以确认)。
股东办理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均须提供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印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6年6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三)登记地点: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
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 529 号清控创新基地 B 座10 层
联系人:梁旭涛
联系电话:0351-7773592
传真:0351-7773591
电子邮箱:sxlq000755@163.com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12 日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55”,投票简称为“高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
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
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
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 年 6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9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c060a033-3b46-476d-95c1-6730242302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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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07│山西高速(000755):关于董事离任、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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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董事离任情况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董事长武艺先生因组织工作安排,已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战略与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兼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
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6)。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郭聪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组织工作安排,郭聪林先生申请辞任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郭聪林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时生效,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
任何职务。郭聪林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原定任职到期日为 2028 年 5 月 21 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郭聪林先生其未持有公司股票,
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郭聪林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郭聪林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范志
红先生、张海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拟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如范志红先生、张海滨先生经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
事,公司将结合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韩 昱
委 员:周世俊 范志红 陈 全 黄国良
2.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主任委员:黄国良
委 员:吕静伟 范志红 杨志军 马 珺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志军
委 员:韩 昱 周世俊 黄国良 马 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马 珺
委 员:吕静伟 张海滨 黄国良 杨志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27e8b6b0-5298-4262-89cb-4d0025b426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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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06│山西高速(000755):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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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5 日以书面和电子通讯等方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通知,会议于2026 年 6 月12日在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529号清控创新基地 B 座 10 层会议室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韩昱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7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离任、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20)。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资资格进行审核。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离任、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20)。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21)。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8d81ab81-3f65-4a44-a0fd-674296965a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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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9│山西高速(000755):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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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000755):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626d9660-d906-4dad-8189-6099e0b079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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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2│山西高速(000755):关于参加山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年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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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山西证监局、山西省上市公司协
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山西辖区上市公司 2026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年报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召开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年报业绩说明会活动将于2026年 5月22日(周五)14:00—17:00 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三、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
交流。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
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b210a06a-0f15-4482-a99a-05ec08611e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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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4│山西高速(000755):2025年度股东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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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000755):2025年度股东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ca06fde9-69bd-4fe1-b450-b43fb5fd04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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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29│山西高速(00075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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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00075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7db2a549-f0ac-4be0-bac2-2380c311e1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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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山西高速(000755):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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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以书面和电子通讯等方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 529 号清控创新基地 B 座 10 层会议室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韩昱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 8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16)。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1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5a68c92-91a1-4ecb-8488-d803d4a7a8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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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山西高速(000755):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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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董事长辞职的情况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武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组织工作安排,武
艺先生申请辞去兼任的公司董事、董事长、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武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后武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不再兼任公司任何职务。
武艺先生作为公司董事、董事长任期原定结束日期为 2028 年 5月 21 日。截至公告披露日,其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
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任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产生影响。
武艺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武艺先生为公司持续、稳健、高质量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选举董事长的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韩昱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日止。同时,韩昱先生不再担任副董事长职务。
三、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情况如下: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韩 昱
委 员:周世俊 陈 全 黄国良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志军
委 员:韩 昱 黄国良 马 珺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除上述调整外,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委
员保持不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b05b3c3-bf2a-454d-9ba1-cb6990557c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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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00:43│山西高速(000755):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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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000755):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328850f-6b73-4392-9ffc-245b546625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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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52│山西高速(00075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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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西高速”)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总股本1,467,310,1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若因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维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的分红比例,对分
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2.公司披露现金分红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465,231,656.27元,合并口径的可供分配利润为932,780,269.81元。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408,951,149.23 元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0,895,114.92元,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368,056,034.3
1 元,截止 2025 年末,母公司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475,493,732.96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475,493,732.96 元。
3.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467,310,1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将派发现金红利 293,462,039.20 元(含税)。
4.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5 年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特别分红,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
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的情况。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293,462,039.20 元(含税),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3.08%,占 2025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 79.73%。
5.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2 元的分红比例,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293,462,039.20 293,462,039.20 66,028,958.82
(元)
回购注销总额 0 0 0
(元)
归属于上市公 465,231,656.27 466,007,587.21 458,734,630.76
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 932,780,269.81
度末累计未分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 475,493,732.96
年度末累计未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 是
个完整会计年
度
最近三个会计 652,953,037.22
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 0
年度累计回购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 463,324,624.75
年度平均净利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 652,953,037.22
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 否
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不低于 5,000 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与公司业绩水平、现金流状况相匹配,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
景和长期战略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
合理诉求。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及保障公司未来分红能力,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
公司不断健全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届时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为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会议纪要;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314d331-6ea3-4762-913c-199d0c9033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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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52│山西高速(000755):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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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结合独立董事自查情况,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独立董事黄国良先生、杨志军先生、马珺女士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国良先生、杨志军先生、马珺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
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2b877b1-fce5-408c-b1f9-80174a1405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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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52│山西高速(000755):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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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高速”或“公司”)积极贯彻“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大力提升上市
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的指导思想,坚守“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公司制定了“价值提
升与股东回报”行动方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价值提升与股东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现将2025年度
有关实施进展公告如下: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谋篇布局之年。面对行业内外部环境深刻变化,公司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推进并购重组,优化经营管理,拓展路域经济,持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整体来看,公司围绕经营
质效提升、科技创新推进、公司治理优化、股东回报增强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持续发力,相关举措稳步推进并取得积极进展。
一、持续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稳步提升经营质量效益。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16.29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4.65 亿元,基本每股收益 0.317
1 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60%;2025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121.57 亿元,净资产 55.19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54.6%,公
司主体信用评级保持 AA+。投资拉动效益逐步显现,实施了现金收购苏汽集团持有的实业集团 15%股权项目,实现了重组以来参股股
权投资“零”的突破;完成了云竹湖服务区提档升级改造主体工程,全年固定资产投资 0.62 亿元,高速公路运营主业基础进一步夯
实。
公司持续提升运营管理效能。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提前偿还银行贷款 3 亿元,带息负债综合利率降至 2.29%,节约财务费用
1667 万元;加大通行费增收力度,合理安排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和水毁隐患封闭处置;优化养护运行机制,推行“自主实施+内部承包
”相结合的日常养护模式,发挥养护工程施工期间设备集中供给优势,降低养护成本,提升养护质量;深入推进机电设备联网集中管
理,完成收费治超一体化无人值守改造,全面完成隧道机电系统联网监测。
公司着力提升路域经济成效。持续扩大路域经济规模,建成加气站 6座,开通运营 4 座;建成 9 个储能示范站,储放光伏电量
60.03 万千瓦时;盘活利用闲置土地 288 亩,沿线路域光伏装机容量 14.65 兆瓦。报告期内,所属左权、和顺服务区通过 2025
年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二级评定,高速公路“新能源示范通道”案例荣获“2025 年全国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创新发展典型
案例”。
二、强化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持续推进科技创新机制与项目落地,印发了《科技创新工作要点》,加快推动实施榆和高速绿色能源自洽揭榜挂帅重大科技
项目,持续推动“养护工程智慧指挥中台”推广应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开展微电网协调控制器研制、“源-网-荷-储”智能调
控系统开发、低损耗特种光缆开发等研究工作,推动制定绿色低碳高速公路地方标准,为高速公路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布局提供有效路
径。大力推广使用低碳环保沥青等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应用,开展行车扰动效应桥面铺装纤维混凝土优化设计与耐久性能研究、
多灾害耦合作用的工程结构抗撞理论与实验研究,平榆公司桥面处置养护工程应用成果荣获“中国钢结构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工区级养护科学决策系统,案例荣获“2025 数字交通典型案例”“2025 年公路交通行业技术创新奖”及“20
25 年数据要素×山西分赛三等奖”。
三、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积极落实新《公司法》及相关配套制度规则要求,以提升治理效能和制度适配性为核心,全面优化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11 项配套制度,取消了监事会
设置,调整优化了内部审计监督机构与职能,由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行监事会法定职权。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和高管聘任
工作,积极推动董事会建设三年工作方案,持续提升治理效能。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保持紧密沟通,及时传达最新监管政策法规,组织参加
内外部与履职相关的培训,提高“关键少数”履职担当和规则意识。2025 年度,董事高管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山西证监局、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山西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董监高培训。同时公司持续开展市场案例分享,由董事会办公室定期收集、整理并分享
资本市场典型违规案例、监管动态及行业实践,通过常态化学习与风险提示,进一步强化董事高管合规意识,提升“关键少数”履职
能力与风险防控水平。
2025 年,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 年度内部控制最佳实践案例”“2025 年度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2025 年度董
事会办公室优秀实践案例”。
四、提升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秉持对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将投资者回报置于关键位置,持续推动《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落实落
地,切实维护股东权益,传递公司长期发展信心。2025 年 6 月,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1,467,310,1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93 亿元。2026 年 4 月,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根
据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 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93 亿元,占 20
2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 79.73%。
积极支持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山西交控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通过全资
子公司山西交控金资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 日至 2026 年 2 月 27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097,4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42%,增持金额合计 3,001.04 万元。
公司将持续完善股东回报机制,精准统筹企业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回报之间的动态平衡关系,在稳健经营、做优做强的基础上,
持续向投资者分享发展硕果,提振投资者信心。
五、加强投资者沟通,积极回应投资者诉求
公司始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以投资者的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主动性与透明度。以强
化信息披露为核心,聚焦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价值载体作用,持续提升投资价值展示能力。2025 年披露各类公告 73 份,深交所信
息披露考评保持“良好”等级。
公司依托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专线、交易所互动易等多维度沟通渠道,建立常态化、立体化的双向交流机制,精准传递公司战略
布局、项目进展、经营成果等重要信息,及时回应市场关切与投资者诉求,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2025 年度,公司积极开展
投资者调研、沟通等交流活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提问回复率 100%。为了让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在
披露年度报告后积极参加山西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等活动,针对投资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详细地回答。公司荣获中国基金
报“2025 中国上市公司英华·A 股投关示范案例奖”。
2026 年,山西高速将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持续聚焦主业经营,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健全投资者回报
机制,提升投资者沟通质效,持续推动“价值提升与股东回报”行动方案落地见效,切实做好“质量回报双提升”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aea8d15-2f0e-4418-9db1-889e0058d5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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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52│山西高速(000755):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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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勤勉尽责,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2012年3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21日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2025年
度财务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可以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
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建立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2025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应有的资质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
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2025年12月29日,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与负责本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就2025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安排、舞弊风险、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关键审计事项、独立性及内部控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研究讨论了20
25年度审计计划。
(三)2026年3月23日,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与负责本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听取了
审计师关于公司审计发现、内部控制、重点审计领域及实施措施、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并
对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4月10日,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年度决算报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202
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议案。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2025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关联交易、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4ed2fa2-be67-4844-99da-a98f2a037a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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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52│山西高速(00075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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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00075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39e6d81-f452-4349-b87c-d7d896f287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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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52│山西高速(00075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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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00075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3b9f39d-b60a-4573-ab43-65cd7bed6a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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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52│山西高速(00075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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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
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相关要求,公司从执业资质、审计程序、独立性、执业质量等方面,对该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开展全面评估。经评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合规有效,审计工作保持充分独立性,执业过程勤勉尽责,审计结论客观公允,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上市公司审计监管要求与公司财务管理需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 日,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信
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
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8 家。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朱娟娟女士,200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
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张卓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
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4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存英女士,201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3 家。
信永中和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信永中和承做本项目的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信永中和建立了针对重大会计和审计事项进行咨询和记录的政策和程序,并从人员配置、技术投入、流程规范、组织架构等多方
面予以保障,为审计工作全流程提供持续、稳定的质量支持。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项目组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及时与信
永中和质量风险管理部资本市场专业技术组开展咨询沟通,有效解决了公司审计过程中的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信永中和秉持后台前置、沟通前置的工作原则,建立了清晰规范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若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
与专业技术组成员之间出现尚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将按规定提交内核会审议。内核会所作出的决议为事务所最终决策,代表事务
所专业立场,在专业意见分歧妥善解决前,不得出具相关审计报告。2025 年度审计期间,信永中和就公司各项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均
形成一致专业判断,不存在未予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2025 年度审计期间,信永中和执行了完备的项目质量复核流程,主要包含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与事务所层级的项目质量复核两
部分。其中,项目组内部复核由项目负责合伙人牵头实施三级复核,项目负责经理及其他承担复核职责的项目组成员分别开展一级、
二级复核,重点核查审计工作开展的充分性、财务报表列报的公允性及审计报告出具的恰当性;事务所层面则统一指派质控经理及复
核合伙人实施独立的项目质量复核。
4.项目质量检查
信永中和设立审计执行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运行承担责任。信永中和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对质量管
理体系的设计、实施和运行进行评价;对年度内已完成项目进行质量风险检查;监控内外部检查项目的整改情况;根据职业道德准则
要求对事务所及个人进行独立性申报检查;其他监控活动。信永中和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
当地执行审计程序。最近一次年度检查过程中,信永中和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信永中和评价在监控活动中发现的情况,以确定是否存在缺陷,包括监控和整改程序中的缺陷。信永中和重点关注从监控到整改
的闭环管理,对于监控发现的问题开展评估和溯源分析,根据对根本原因的调查结果,设计和采取整改措施,以应对识别出的缺陷。
监控和整改程序的负责人员评价整改措施是否得到恰当的设计,以应对识别出的缺陷及其根本原因,并确定这些程序是否已得到实施
,持续不断完善及优化质量体系。
综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均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 年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且高效的审计工作方案。该方案紧密围绕审
计重点展开,坚持聚焦风险、突出关键事项,通过前瞻性工作前置、数字化审计技术应用等方式,实现统一部署、统一决策。同时,
信永中和就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团队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风险评估、重点审计领域及初步审计意见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
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且有效的沟通。
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全程积极配合,严格满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时限要求。其制定了详尽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
,并按计划有序推进、按时完成并提交各项审计工作成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信永中和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上市公司、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
责合伙人、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注册会计师担任。
信永中和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
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管理
信永中和已建立一系列有效的内部机制来确保全体员工对客户信息保密,这些机制包括遵守操守原则、开展培训,并要求所有专
业服务人员进行年度确认等。信永中和的审计数据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均存储于中国内地,未经中国政府有关主管机关许可
,不向任何境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审计数据。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
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能力承担水平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
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认为信永中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格,具备专业的执业能力和执业资质,有着良好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拥有投
资者保护能力,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和职业操守。在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勤勉尽责,与公司审计委员会
成员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确定年度审计计划和工作内容,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团队,为完成审计任务和降低审计风险做了充分的准
备。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能够客观、公正地
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5c149c0-bd9c-481f-88bd-f5d0d6e5d7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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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52│山西高速(000755):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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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高速”“公司”)于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京财会许可〔2011〕56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人数超过 700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
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
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
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8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
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朱娟娟女士,200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
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张卓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
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4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存英女士,201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
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3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朱娟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存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卓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朱娟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存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卓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含税)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税)25 万元。
2026 年度预计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含税)8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含税)25 万元,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6 年
度的实际业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6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可以满足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同意将续聘信永
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会议纪要;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纪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
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0072ea6-9d29-453e-926f-882cd3db08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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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52│山西高速(000755):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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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赵婧楠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日止(简历附后)。同时,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韩昱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赵婧楠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个
人品德,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范辉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日止(简历附后)。范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
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 529 号清控创新基地B 座 10 层
2.联系电话:0351-7773587
3.传真号码:0351-7773591
4.电子邮箱:sxlq000755@163.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0c962be-c8ed-4118-b700-33d349d12d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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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52│山西高速(000755):2025年度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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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我们作为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
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由 5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黄国良先生、杨志军先生、马珺女士以及非独立董事周
世俊先生、吕静伟先生,5 名委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并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黄国良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公司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超过 1/2,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会议,切实履行了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
审阅财务报告等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28 日召开,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
024 年报审计治理层沟通报告(执行阶段)》。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11 日召开,审议通过《2024 年报审计治理层沟通报告(
完成阶段)》《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
估报告》《2024 年度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的报告》《关于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
报告》《2024 年度风险与合规管理工作报告》《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14 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四)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15 日召开,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上半
年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五)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21 日召开,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六)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29 日召开,审议通过《2025 年报审计治理层沟通报告-
计划(预审)阶段》。
三、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包括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收购山西交通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5%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经审议,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预计和披露,关联交
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且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在报告期内,未出现损害股东权益的现象,也未发生导致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切实保障了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二)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年度、半年度及季度财务报告,并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实施监督。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在所有重大方
面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也不存在重大的错报漏报情
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情况;不存在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亦不存在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的事项。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就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进度以及审计重点关注事项,与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
简称“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沟通。同时,委员会对现场审计过程实施监管,及时掌握审计进度,以确保能在约定时间内高
质高效地完成审计任务。此外,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审计工作开展了监督与评价,充分评估并认可了信永中和的独立性和
专业性。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项目工作组在审计期间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所出具的相关审计
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 2025 上半年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2024 年度风险与合规管
理工作报告等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同时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信永中和出具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且该体系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作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不存在重大缺陷。与此同时,审计与风控委员会针对审计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以
及公司内控管理体系的优化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五)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全面了解并审查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
状况等情况。同时,对其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并与信永中和相关团队进行了充分沟通。通过考察
,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深入了解公司及其所在行业的经营特点,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在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有效保
障了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积极推动了公司治理,其审计结论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信永中和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
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满足公司的实际需求。基于以上考虑,委员会提议董事会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职责。
2026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继续发
挥专业作用及职能,不断提升科学决策能力和提高议事效率,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01fc3dd-f964-4bf8-abc1-a2de988a5b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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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52│山西高速(000755):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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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西高速”)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韩昱、吕静伟、黄国良、杨志军、马珺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保障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构成及标准
1.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以及在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单位领薪的董事):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担任的专兼职
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或员工的薪酬考核体系执行。
2.独立董事:根据股东会审议确定的每人每年人民币 8 万元(税前)发放津贴,按季度平均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
之和的比例不低于 50%。根据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福利。
四、薪酬发放办法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支付。绩效年薪可按一定比例按月预发,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正
式兑现;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所涉考核指标及考核方式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五、其他说明
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新聘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9badfcf-d391-46f8-acfd-d1d1677c08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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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51│山西高速(00075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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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00075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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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51│山西高速(000755):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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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00075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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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51│山西高速(00075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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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00075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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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51│山西高速(000755):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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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000755):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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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50│山西高速(00075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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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00075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d032cb6-5743-4816-b514-943f53184a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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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50│山西高速(000755):2025年度内控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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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000755):2025年度内控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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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50│山西高速(00075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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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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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50│山西高速(000755):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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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000755):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6fdeb50-d0d6-49f4-a020-1791291f2d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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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9│山西高速(00075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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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00075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bc32e4f-db89-446a-bc90-b2b6994c01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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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9│山西高速(000755):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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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000755):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7f7a283-647f-4bf9-bd41-3b0b03c5cd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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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9│山西高速(000755):2025年度独董述职报告(马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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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马珺,作为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马珺,女,汉族,1980 年 10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传感器分会理事,山西仪器仪表学会理事,民
盟山西省委会数字经济委员会委员,太原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副教授。2024 年 5 月 28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不在山西高速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山西高速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切实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山西高速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山西高速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复核,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出席方式 应出席 亲自出席 投票情况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现场出席 6 6 全部同意 2 2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能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
东会,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出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届次 事项
2025 年 4 独立董事 2025 年 1.2024 年年报审计治理层沟通报告(完
月 11 日 第 1 次专门会议 成阶段);
2.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
告;
6.2024 年度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
的报告;
7.关于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8.2024 年度风险与合规管理工作报告;
9.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11.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5 年 12 独立董事 2025 年 关于收购山西交通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
月 23 日 第 1 次专门会议 司 1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 6 次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会议、4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
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会前与公司管理层及业务人员就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对报送资料文件均认真审阅,
对聘任高管、利润分配、收购股权、高管薪酬兑现等事项进行有效的审查监督,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持续关注公司的
日常经营状况和重大事件以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充分发挥专业特长,积极
发表意见,有效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在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
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
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情况,认真研究议案
相关材料,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报
告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全面支持。在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和准备会议资料,及时发出会议通
知,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在日常工作中,对于本人提出的问题,公司充分重视并及时回复,不存在隐瞒相关信息、干预独立
行使职权等不当行为。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方面进行探讨,
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三、2025 年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关注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对公司收购山西交通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5%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定价依据
、程序履行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业务与经营发展需要,履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通过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等形式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审阅了定期报告,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
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
规范的要求。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 年薪酬及 2020 年-2023 年任期薪酬兑现方案》《经理
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作为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审查了 2023 年度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
评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公司经营情况和市场水平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在 2025 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
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提
升董事会的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助力公司高质量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马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44f0201-3c76-4ad0-ab54-cdaad29896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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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9│山西高速(00075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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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良好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通过公司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董事以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对标市场,合理高效:坚持市场化导向,参照同行业同等规模公司,合理确定薪酬水平,保证公司薪酬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
(二)强调业绩,导向长期:体现强业绩关联,与公司业绩表现和个人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挂钩,同时通过多种手段导向对长期业
绩的关注。
(三)内部公平,统筹兼顾:坚持“责、权、利”对等原则,差异化分配薪酬,合理调节薪酬差距,确保内部公平。
第六条 工资总额是指由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
、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第七条 按照“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的同向联动原则,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
平市场对标、结合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等情况,建立健全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
长机制。经济效益增,工资总额增。经济效益降,工资总额降。
第四章 薪酬构成与发放
第八条 董事薪酬构成
(一)内部董事:指由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担任的专兼职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参照高级
管理人员或员工的薪酬考核体系执行。
(二)外部非独立董事:指通过股东会选举产生,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除董事职务外在公司不担任其他任何行政职务的非独
立董事,该类董事原则上公司不予发放薪酬。
(三)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具备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独立性的董事。实行固定
津贴制度,发放年度津贴,按季度平均发放,具体发放标准和范围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并提出建议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会批准执行。依据《公司章程》因履行职责所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必要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
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
(一)基本年薪。基本年薪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所领取的年度基本工资收入。基本年薪标准具体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职
级、岗位等综合因素确定。
(二)绩效年薪。绩效年薪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收入,根据公司功能性质、企业规模(企业总资产、营业收入、利润
总额、从业人员等)以及企业生产经营风险、难度等相关因素综合确定。绩效年薪占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之和的比例不低于 50%。
(三)任期激励收入。任期激励收入是与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并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确定。
第十条 薪酬考核与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支付。绩效年薪可按一定比例按月预发,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考核
后,根据考核结果正式兑现。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所涉考核指标及考核方式按照公司相关制度
规定执行。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等批准的其他收入和公司法定的工会福利、津补贴、奖励外,不得再
从本单位领取其他工资性收入。
第十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企业外的其他单位兼职的,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工资、奖金、津贴等任何形式的报酬;高级管理人
员在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兼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的,并且主要工作职责在所兼职企业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兼职企业负担
其薪酬费用。
第十三条 任期内岗位出现变动、届中调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以岗定薪原则确定和调整薪酬。薪酬计发时间为任职次月
至离职当月,任职和离职时间以职务调整通知文件为准。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岗位变动调离公司的,自调离之日次月起,除按当年实际工作月数计提的绩效年薪和应发任期
激励收入外,不得继续在公司领取薪酬,工资关系不得保留在所属企业。
第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按规定领取养老金的,除按当年实际工作月数计提绩效年薪和应发任期
激励收入外,不得继续在公司领取薪酬。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出现重大失误,或在负责业务领域出现重大违纪事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或
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任期激
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追索扣回条款适用于已离职或退休的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及其他应由个人
承担缴纳的部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国资监管规定、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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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9│山西高速(000755):2025年度独董述职报告(杨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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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杨志军,作为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高速”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秉持
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独立自主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杨志军,男,汉族,1973 年 5 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美国康涅狄格大学访问学者。现任山西大学法学院副教
授,硕士生导师,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山西)基地执行主任,山西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西省法院知识产权技术咨
询专家,山西省法治文化建设研究会副会长,山西省知识产权服务协会副会长,山西省著作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太原仲裁委
员会委员,山西省公安厅、太原市公安局等多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北京华贸硅谷(太原)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顾问,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5 月28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不在山西高速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山西高速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切实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山西高速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山西高速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复核,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6 次董事会。参加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出席方式 应出席 亲自出席 投票情况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现场出席 6 6 全部同意 2 2
报告期内,本人坚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所有议案都经过了仔细的审核和客观谨慎的思考,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
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提供支持。本人认为 2025 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依法
依规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故对董事会各项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如下:
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4 4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6 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本人依据相关规定出席各次会议,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前与公司管理层及业务人员就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
通,对报送资料文件均认真审阅,对聘任高管、利润分配、收购股权等事项进行有效的审查监督,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
,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重大事件以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充分发
挥专业特长,积极发表意见,有效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度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的汇报,公司 2025 年持续强化内
部控制监督,不断完善和细化公司管理制度,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本人
积极参与定期报告专项沟通会议,与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管理层开展交流与探讨,积极履行在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的监督
职责,确保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判断,持续关注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
红执行情况,以及媒体、网络和投资者对公司的有关报道和问答情况,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并提出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形式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合规运作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有关情况的介绍,能够及时获知公司的重大事项
进展情况。积极参加地方监管机构组织的现场及网络专题培训,持续推动履职能力提升。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工作,能够及时提供董事会和专门会议材料,有效反馈提出的问题,对重大事项能出具中
介机构专业意见和业务部门专项说明文件,保障了独立董事知情权,为发表意见提供了支持依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关注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对公司收购山西交通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5%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定价依据
、程序履行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业务与经营发展需要,履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通过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等形式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审阅了定期报告,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
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
规范的要求。
(三)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董事候选人等 5 项议案。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
委员,组织召开了提名委员会议,认真审查了董事候选人、拟聘任高管的个人履历及相关材料,对其任职资格客观、审慎判断并明确
发表意见,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审议程序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本人各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大力支持。2026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持续加强自身专业知识学习和对公司规范运营情况的关注力度,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更多专业性、建设性
意见,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杨志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8c5bae6-ff53-4853-afe7-57e8cc5e14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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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9│山西高速(000755):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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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000755):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7598aa0-1819-4aca-ad25-9db334abe1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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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9│山西高速(000755):2025年度独董述职报告(黄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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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000755):2025年度独董述职报告(黄国良)。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e9e2587-21c0-4f51-90bc-a1eccf472c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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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9│山西高速(000755):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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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000755):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da41ce6-2a69-40a8-98d2-895018b13e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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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49│山西高速(000755):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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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000755):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bd8586e-3abd-4d86-b0d3-2b6be97023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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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7:06│山西高速(000755):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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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交控金资管理有限公司(增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西高速”)实际控制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山西交控”)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通过全资子公司山西交控金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交控金资”)于 2025 年 9 月 1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不高于6000万元。
2.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司收到交控金资《关于增持山西高速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至 2026 年
2 月 27 日收市,交控金资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097,4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 0.42%,增持金额合计3,001.04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等),已超过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
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主体为山西交控金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山西路桥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属于一致行动人。
2.本次增持前,高速集团、路桥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87,678,5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7.31%(其中,高速集团持股
857,266,2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8.42%;路桥集团持股 130,412,2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89%),交控金资未持
有公司股份。
3.上述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不存
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 3000 万元,不高于 6000 万元。
3.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 6 个月内。
5.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增持。
6.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7.本次增持股东承诺及股份锁定安排:交控金资承诺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至 2026 年 2 月 27 日收市,交控金资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
持公司股份6,097,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42%,增持金额合计 3,001.04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等),超过了本次增持计划金
额的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增持主体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山西省高速公路集 857,266,275 58.42% 0 857,266,275 58.42%
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 130,412,280 8.89% 0 130,412,280 8.89%
有限公司
山西交控金资管理 0 0 6,097,400 6,097,400 0.42%
有限公司
合计 987,678,555 67.31% 6,097,400 993,775,955 67.73%
四、律师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做出的增持计划内容及承诺内容,增持数量在增持计划范围内,与此前披露的增持
计划一致。
六、备查文件
1.交控金资关于增持山西高速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e0c90261-dbd2-46e0-85b4-9baf71fc7f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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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7:05│山西高速(000755):山西交控金资管理有限公司增持山西高速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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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000755):山西交控金资管理有限公司增持山西高速股份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70014379-eb28-4cdb-ab3d-f1639bdbc7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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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7:55│山西高速(000755):关于收购山西交通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5%股权完成股权交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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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29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
购山西交通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现金收购苏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汽集团”)持有
的山西交通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业集团”)1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交易价款为 7,480 万元。本次
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收购山西交通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31)。
二、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业集团已完成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章程修订备案工作,公司已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苏汽集团支
付了7,480 万元股权转让款,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股权已完成交割过户,公司持有实业集团 15%股权。
三、备查文件
实业集团企业信息查询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08a0ff5a-44fe-4add-9697-c468961a6a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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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6:51│山西高速(000755):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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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000755):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22b979ae-675d-48ac-a44e-483ab19af1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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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5:47│山西高速(000755):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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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王玉女士提交的书面辞呈,王玉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
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辞职报告
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玉女士将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王玉女士担任董事会
秘书原定任期为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王玉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王玉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及公司董事会的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之前,暂由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韩昱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韩昱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7773587
电子邮箱:sxlq000755@163.com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 529 号清控创新基地 B座 10 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1fd6d035-8477-4e2e-bd82-163724c1ab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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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山西高速(00075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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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00075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6d21dbe2-bcd4-4f09-ac6b-fb89a86f1c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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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山西高速(000755):关于收购山西交通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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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000755):关于收购山西交通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8dcedc83-e30f-4b86-9841-26ca8a23e833.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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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山西高速: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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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18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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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山西高速: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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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18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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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山西高速: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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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03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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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山西高速: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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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895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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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山西高速: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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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57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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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山西高速: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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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57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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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山西高速: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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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72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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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山西高速: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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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20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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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山西高速: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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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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