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56 新华制药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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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7:04│新华制药(000756):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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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以审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据此,公司现发出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召开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4年 12月 6日下午 2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月 6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自 2024年 12 月 6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 1号本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 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有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表决为准。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对象:
(1)于 2024年 11月 28日(股权登记日)(星期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股股东;
(2)本公司 H股股东(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不适用本通知,根据香港联交所有关要求另行发送通知);
(3)凡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本公司股东)作为代理人,代其
出席及投票,委托的股东代理人超过一人时,该等股东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4)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本公司聘请的审计师。
8、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深股通投资者的网络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深股通投资者的网络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与控股股东之关联方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注:以上打√的地方可以投票。
以上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以上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
通过。
以上决议案具体内容见 2024年 10月 3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控股股东之关联方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中,不存在一项提案生效是其他提案生效之前提条件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无互斥提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 12月 6日下午 1:30-2:00
(二)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鲁泰大道 1号本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
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
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
3、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即本通知随附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适用的委托书或其复印本)。委托书由委托
股东亲自签署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该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手续。如委
托股东为一法人,则其委托书应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前述授权委托书和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
权文件须在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举行前 24小时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方为有效。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具体联系方式见“五、其他事项”)。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本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公司只能向 A股股东提供一次网络投
票机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自 2024 年 12 月 6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股东大会投票代码为 360756,投票简称为“新华投票”。
3、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上述议案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2、临时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往返及食宿费由股东自理。
3、本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的联系方式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 1号
联系人:田建华
电子邮箱:tianjianhua@xhzy.com
邮编:255086
电话:0533-2196024
传真:0533-2287508
六、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55e9ad06-2e1f-432d-a765-34e25998da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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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7:12│新华制药(000756):关于非布司他片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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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达制药”)
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非布司他片(以下简称“本品”)《药品注册证书》,批准本品上市许可申请。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非布司他片
剂型:片剂
规格:20mg
药品分类:处方药
申请人: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
受理号:CYHS2301652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49271
证书编号:2024S02658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
证书。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方可生产销售。
二、其他相关信息
2023年6月,新达制药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递交了非布司他片药品注册上市许可申报资料并获受理,2024
年11月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审评结论为: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
非布司他为2-芳基噻唑衍生物,是一种黄嘌呤氧化酶抑制剂,通过抑制尿酸合成降低血清尿酸浓度,适用于具有痛风症状的高尿
酸血症的长期治疗,使用方式为口服。非布司他具有高度选择性,作用强于别嘌醇,主要通过肝脏代谢,不依赖肾排出,对轻中度肾
功能不全者安全有效,副作用小,疗效确切。
非布司他片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乙类品种,根据有关数据显示,2023在中国公立
医疗机构非布司他片销售额约为人民币7.77亿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新达制药申报的非布司他片(20mg)于2024年11月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有利于丰富本公司产品系列,提升本公司核心
竞争力。
因药品销售业务易受到国内医药行业政策变动、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42105bf5-736b-44c9-a3a5-c901679b89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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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7:27│新华制药(000756):关于葡萄糖酸钙注射液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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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000756):关于葡萄糖酸钙注射液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5/6411f1a2-2fcc-41de-8a63-33a5dd9734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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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6:57│新华制药(000756):关于全资子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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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000756):关于全资子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5/7f072a8d-e8c7-4433-95ae-3dfaff5c8f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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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6:57│新华制药(000756):关于喷他佐辛获得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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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000756):关于喷他佐辛获得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5/47f3e1c0-9177-479b-8f01-a68884cc2a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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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8:06│新华制药(000756):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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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减少内部交易,降低管理成本,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华制药”或“公
司”)将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荣华(淄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荣华物业”)。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荣华(淄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荣华物业的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注销,荣华物业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等将由新华制药依法承继。荣
华物业的资产及其他权属登记均变更至新华制药名下。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现行有效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吸收合并荣华物业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98年 11月 20日
(3)注册资本:68240.7635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区
(5)法定代表人:贺同庆
(6)登记状态:开业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164103727C
(8)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9)经营范围:生产、批发、零售西药、化工原料、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固体饮料、兽用药品、鱼油、制药设备、医药检
测仪器及仪表;自行研制开发项目的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批发、零售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器械(Ⅰ、Ⅱ、Ⅲ
类)、隐形眼镜及护理液、检测试纸(剂)、保健食品、母\婴用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化妆品、洗涤用品、预包装食
品、散装食品、日用百货、初级农产品、海鲜、成人计生类产品;销售化学原料药、化工产品、化学试剂、医药中间体(以上三项不
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互联网信息咨询与服务;电商代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截至 2024 年 9月 30日,共有职工 7,327 人,资产总额 882,437.29万元,净资产 487,140.70万元。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荣华(淄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原名:新华(淄博)置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0年 12月 21日
(3)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区(张店区湖田镇热电厂北)
(5)法定代表人:魏长生
(6)登记状态:开业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567705933M
(8)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9)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家政服务;
日用百货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
需要许可的商品);票务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
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房地产开发经营;食品销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共有人员 11人,资产总额 9,619.34万元,净资产 9,262.38万元。
荣华物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吸收合并目的
新华制药吸收合并荣华物业有利于压缩管理层级,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三、吸收合并方案
1、资产和债务债权
新华制药吸收合并荣华物业后,荣华物业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等将由新华制药依法承继。相关资产及其他权属登记均变
更至新华制药名下。
2、职工安排
新华制药吸收合并荣华物业后,荣华物业全体人员新华制药接收,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进行岗位安排,本次吸收合并不损害职工的
合法权益。
3、吸收合并方式
新华制药吸收合并荣华物业为母子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新华制药名称、注册资本保持不变,荣华物业注销。
4、吸收合并流程
合并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清产核资、通知债权人、公告、资产转移、税务和工商注销等程序
。
四、授权安排
为便于吸收合并方案的实施,董事会同意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以上吸收合并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吸收合并协议,
办理资产转移、权属变更、工商登记等。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吸收合并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五、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荣华物业为新华制药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
表已按 100%比例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
六、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5eb770c7-ce7c-4f52-8c87-07f165f78a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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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8:06│新华制药(000756):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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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000756):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a0b6468c-4a05-493f-b10d-38b1b22497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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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8:05│新华制药(000756):关于与灿盛制药(淄博)有限公司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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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灿盛制药(淄博)有限公司之日常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2021年 11月 23日与灿盛制药(淄博)有限公司(“灿盛制药”)签订的动力、
材料、原料供应及服务协议将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到期。于2024年 10月 29日,本公司与灿盛制药续签《动力、材料、原料供应
及服务的协议》(“灿盛制药协议”),协议有效期自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7 年 12月 31日。
鉴于本公司董事长贺同庆先生同时担任灿盛制药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灿盛制药之间的
任何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预计截至 2027年 12月 31日止的三个财政年度的本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向灿盛制药销售产品以及从灿盛制药采购原材料
等的交易额将分别不超过人民币 2,700 万元、2,900 万元及3,000 万元。根据现时生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基于灿盛制药协议项下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需要披露。
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1 名关联董事贺同庆回避后,参与表决的董事 8 人,以 8 票同意通过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日常
关联交易是在日常业务中进行的,是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达成的,对于公司的股东而言是公平合理的。
灿盛制药协议项下的日常关联交易并无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累计发生交易金额及未来三年年交易金额预计(不含税)
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 关联交 2024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易内容 易定价 1-9 月发生 预 计 金 预 计 金 预计金 预计金额
原则 金额 额 额 额
向关联人提供产 灿盛制药 提供水 成本加 693.26 991 1,000 1,000 1,000
品 电汽等 成 / 市
场价
从关联人采购原 灿盛制药 采购原 市场价 797.78 1,461 1,700 1,900 2,000
材料 料药等
总合计 1,566.59 2,452 2,700 2,900 3,000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不含税)
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 实际发 预计金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披露日期及
别 容 生金额 额 占 与 索
同类业务比 预计金额差 引
例 异
从关联人采 灿盛制 采购原料药 1,728.29 2,000 1.16% -13.59% 2021年11月2
购原材料 药 等 4
向关联人提 灿盛制 提供水电汽 899.18 1,230 6.21% -25.74% 日巨潮资讯
供产品 药 等 网
向关联人销 灿盛制 提供劳务 14.20 0.16%
售产品 药
合计 2,641.67 3,230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因灿盛制药产量降低,相应采购水、电、蒸汽等数量下降,导
生情况 致向灿盛制
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药提供产品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较大。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因灿盛制药产量降低,相应采购水、电、蒸汽等数量下降,导
发生情 致向灿盛制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药提供产品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较大。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关联方为灿盛制药。鉴于本公司董事长贺同庆先生同时担任灿盛制药董事,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定义,
灿盛制药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公司与灿盛制药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灿盛制药是一家于中国注册成立的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38.9 万美元,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淄博高新区
牧龙山路 1033号,法定代表人为陆坊斌。主营业务为生产原料药产品,包括头孢氨芐、头孢拉定、头孢羟氨苄、头孢克洛、头孢丙
烯,以及销售所生产的产品。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灿盛制药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30,232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7,439
万元,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31,07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777 万元。
灿盛制药具有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2024 年 10 月 29 日,本公司就动力、原材料供应及服务与灿盛制药签订了动力、原材料供应及服务协议。
动力、原材料供应及服务协议涉及的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
(1)本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向灿盛制药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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