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56 新华制药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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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2 │新华制药(000756):2025年度A股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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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49 │新华制药(000756):2025年度周年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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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49 │新华制药(000756):2025年周年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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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49 │新华制药(000756):公司章程(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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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6:57 │新华制药(000756):关于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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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03 │新华制药(000756):关于获得碳酸司维拉姆干混悬剂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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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6:54 │新华制药(000756):关于召开2025年度周年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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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57 │新华制药(000756):关于苯巴比妥片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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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6:52 │新华制药(000756):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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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47 │新华制药(000756):关于获得氨溴特罗口服溶液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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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2│新华制药(000756):2025年度A股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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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现金红利金额: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1.50 元(含税)。若自本派息方案披露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
化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A 股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 月 30 日
● A 股除权除息日:2026 年 7 月 31 日
● H 股股东的权益分派不适用本公告,H 股股东的权益分派安排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相
关公告。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派息方案等情况
1.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25 年度派息方案已获 2026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2025 年度周年股东会审议通
过。
2.自本派息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派息方案与 2025 年度周年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若在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
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4.本次派息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 2025 年度周年股东会通过的派息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二、本次实施的 A 股派息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 A 股派息方案为:以本公司现有 A 股股本 501,683,435 股为基数,向 A股股东每 10 股派人民币 1.500000
元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
0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A 股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年度派息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30 日,A 股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月 31 日。四、A 股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 A 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五、A 股派息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请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
登的相关公告。
七、其他事项说明
本公司 H股股东的权益分派不适用于本公告。有关 H 股权益分派的具体安排,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
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xhzy.com)发布的相关公告。
八、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 1 号
咨询联系人:田建华
咨询电话:0533-2196024
传真电话:0533-2287508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 年周年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1477e70f-250b-4967-b3ec-a4d498898f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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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49│新华制药(000756):2025年度周年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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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贵公司 2025年度周年股东会(以下称本次股东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股东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审查了贵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有关文件的原件或影印件,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股东会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贵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贵公司已保证和承诺,贵公司提供的文件和
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
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基于本所律师对该事实的了解及对有关法律的理解发
表法律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就本次股东会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在此同意,贵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
书作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之一公开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上述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
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贵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8日作出决议,批准贵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
2、贵公司于 2026年 5月 26日发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周年股东会的通知》,并将本次股东会现场
会议的时间及地点、网络投票时间、参加人员、参加会议的办法及审议事项等事宜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网站、贵公司网站、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公告告知全体股东。
3、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在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 1号贵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1、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出席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36人,共代表贵公司股份 233,229,887股,约占贵公司
在 2026年 6月 18日(本次股东会 A股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696,683,435股的 33.48%。
贵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鉴于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因此本所无法对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及确认。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
,本所认为,上述人员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对于网络投票的情况,本所依赖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审议了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应由其审议的议案,并以记名投票方式对该等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贵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
2、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对网络投票的投票情况进行了统计,贵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会议投票和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根据贵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获得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28fd47d0-14c3-41c3-bfb7-1880c3bb9c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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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49│新华制药(000756):2025年周年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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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000756):2025年周年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2445f98f-9728-44a0-bcd8-04c6dedb13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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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49│新华制药(000756):公司章程(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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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000756):公司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8b251c32-070f-42b3-bfd7-4bc9c74b66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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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6:57│新华制药(000756):关于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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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制药”或“本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LXH-2103注射液
(以下简称“本品”)《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LXH-2103注射液
剂型:注射液
规格:1ml:50mg
药品分类:处方药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1类
申请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临床试验)
受理号:CXHL2600424
通知书编号:2026LP01818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 年 4 月 9 日受理的LXH-2103 注射液符合药品注册
的有关要求,同意开展术后中至重度疼痛的临床试验。
二、其他相关信息
2025年11月,新华制药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提交本品的临床试验沟通交流会议申请,2026年3月CDE对提
交的沟通交流问题进行了反馈,2026年3月公司提交了本品的临床试验申请并于4月获受理,2026年6月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
书》,审评结论为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LXH-2103注射液是新华制药研发的针对术后中至重度疼痛的1类创新药,是一种新型镇痛药,旨在解决传统阿片类药物(如氢可
酮、可待因、曲马多)因CYP2D6基因多态性导致的个体间疗效和安全性差异问题。研究显示,LXH-2103具有偏向性μ阿片受体(MOR
)激动剂的特性,这使其在规避CYP2D6基因多态性影响的同时,具备显著的镇痛潜力和安全性优势。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批件要求开展临床试验,并于临床试验结束后向国家药监局递交临床试验报告及相关文件,申报生产注册批件
。
医药产品的研发,包括临床试验、注册申报、产业化生产等,周期较长,环节较多,存在技术、审核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未来产品的竞争形势也会发生变化。公司将密切关注药品注册申请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4b46f715-130d-41a4-8d2c-c9e2ac4f0d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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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03│新华制药(000756):关于获得碳酸司维拉姆干混悬剂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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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制药”或“本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碳酸司维拉姆干
混悬剂(以下简称“本品”)《药品注册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碳酸司维拉姆干混悬剂
剂型:口服混悬剂
规格:0.8g;2.4g
药品分类:处方药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3类
申请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受理号:CYHS2404033、CYHS2404034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64551;国药准字H20264552
证书编号:2026S01792、2026S01793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
证书。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方可生产销售。
二、其他相关信息
2024年11月,新华制药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递交碳酸司维拉姆干混悬剂上市许可注册申报资料并获受理
,近日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审评结论为批准注册。本品用于控制正在接受透析治疗的慢性肾脏病(CKD)成人患者的高磷血症,
用于控制血清磷≥1.78mmol/L但并未进行透析的慢性肾脏病成人患者的高磷血症。
本品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版)乙类品种。根据相关统计数据,2025年中国公立医
疗机构司维拉姆相关制剂销售额约为人民币7.5亿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新华制药申报的碳酸司维拉姆干混悬剂于近日获得批准,丰富了公司制剂产品系列,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因药品销售业务易受到国内医药行业政策变动、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437b277d-0c72-4a76-82a3-2115979838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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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6:54│新华制药(000756):关于召开2025年度周年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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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公司召开 2025 年度周
年股东会(“周年股东会”)以审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据此,公
司现发出关于召开 2025 年度周年股东会的通知。
1、召开届次:2025 年度周年股东会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月 26 日下午 2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6日上午 9:15-9:25,9:30-11:3
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自 2026 年 6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 1 号本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周年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 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有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表决为准。
6、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对象:
(1)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股权登记日)(星期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
(2)本公司 H 股股东(H 股股东登记及出席不适用本通知,根据香港联交所有关要求另行发送通知);
(3)凡有权出席周年股东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本公司股东)作为代理人,代其出
席及投票,委托的股东代理人超过一人时,该等股东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4)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本公司聘请的审计师。
8、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深股通投资者的网络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深股通投资者的网络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2025 年度周年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指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 年度报告 √
2.00 2025 年度董事会报告 √
3.00 2025 年度经审核的财务报告 √
4.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6 年度审计 √
机构(核数师),且 2026 年度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76 万元的议案
6.00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
7.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8.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以上打√的地方可以投票。
以上提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中提案编码为 8.00 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提案具体内容见 2026 年 3 月 30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年度报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关于 2025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公告》、《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及 2026 年 4 月 29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更新版)。
提交本次股东会表决的提案中,不存在一项提案生效是其他提案生效之前提条件的情形。本次股东会无互斥提案。
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26 日下午 1:30-2:00
(二)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鲁泰大道 1 号本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
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
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
3.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即本通知随附的 2025 年度周年股东会适用的委托书或其复印本)。委托书由委托股东亲
自签署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该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手续。如委托股东
为一法人,则其委托书应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前述授权委托书和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
须在 2025 年度周年股东会举行前 24 小时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方为有效。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具体联系方式见“五、其他事项”)。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本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公司只能向 A 股股东提供一次网络
投票机会。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自 2026 年 6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股东会投票代码为 360756,投票简称为“新华投票”。
3.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上述各议案均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2、周年股东会会期预计半天,往返及食宿费由股东自理。
3、本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的联系方式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 1 号
联系人:田建华
电子邮箱:tianjianhua@xhzy.com
邮编:255086
电话:0533-2196024
传真:0533-2287508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记录;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35c73e73-24c6-4853-b242-fe23f17ef9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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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57│新华制药(000756):关于苯巴比妥片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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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制药”或“本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苯巴比妥片(以
下简称“本品”)《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该产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苯巴比妥片
剂型:片剂
规格:30mg
药品分类:处方药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申请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受理号:CYHB2550202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0639
通知书编号:2026B02879
审批结论: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其他相关信息
2025年5月,新华制药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递交苯巴比妥片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并获受理,2026年5月获
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审评结论为: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焦虑、失眠(用于睡眠时间短早醒患者)、癫痫,是治疗癫痫大发作及部分性发作的药物。
本品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甲类品种。根据相关统计数据
,2025年中国公立医疗机构苯巴比妥销售额约为人民币2.2亿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新华制药的苯巴比妥片(30mg)于2026年5月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升市场竞争力。
因药品销售业务易受到国内医药行业政策变动、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98c0737e-c12a-4560-9866-03c7fde6e2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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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6:52│新华制药(000756):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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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6-28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6 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协会
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 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 月 15 日(周五)15:00-16:30。
届时公司董事长贺同庆先生、董事总经理徐文辉先生,董事财务负责人侯宁先生,董事会秘书曹长求先生,证券事务代表田建华
女士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如存在特殊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出席人员。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3f4b18f4-5d18-4a7e-b608-f3d761b599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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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47│新华制药(000756):关于获得氨溴特罗口服溶液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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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制药”或“本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氨溴特罗口服溶
液(以下简称“本品”)《药品注册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氨溴特罗口服溶液
剂型:口服溶液剂
规格:100ml:盐酸氨溴索150mg与盐酸克仑特罗100μg
药品分类:处方药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3类
申请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受理号:CYHS2401549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64248
证书编号:2026S01462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
证书。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方可生产销售。
二、其他相关信息
2024年5月,新华制药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递交氨溴特罗口服溶液上市许可申报资料并获受理,2026年5
月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审评结论为:批准注册。本品用于治疗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等)引起的咳
嗽、痰液黏稠、排痰困难、喘息等。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2024 年中国公立医疗机构氨溴特罗口服溶液销售额约为人民币 7.4 亿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新华制药申报的氨溴特罗口服溶液于2026年5月获得批准,丰富了公司呼吸系统药物产品系列,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因药品销售业务易受到国内医药行业政策变动、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3ebe96a5-7ae3-4852-b04c-0c9a7d470c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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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47│新华制药(000756):关于盐酸苄丝肼获得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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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制药”或“本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盐酸苄丝肼(以
下简称“本品”)《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原料药名称:盐酸苄丝肼
申请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
受理号:CYHS2460791
登记号:Y20240000681
通知书编号:2026YS00408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生产本品。质量标准
、包装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
二、其他相关信息
2024年9月,新华制药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CDE递交盐酸苄丝肼境内生产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注册申报资料并获受理,2026年5
月获得《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审评结论为批准生产本品。盐酸苄丝肼是一种外周脱羧酶抑制药物,与左旋多巴联合应
用制成复方制剂“多巴丝肼”,国家药监局批准的多巴丝肼有两种剂型:多巴丝肼片和多巴丝肼胶囊,多巴丝肼片用于治疗帕金森病
、症状性帕金森综合症(脑炎后、动脉硬化性或中毒性),但不包括药物引起的帕金森综合症。多巴丝肼胶囊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
综合症。
本品制剂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甲类品种。根据相关统计数据,2025年中国公立医
疗机构多巴丝肼相关制剂销售额约为人民币14亿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新华制药的盐酸苄丝肼于2026年5月获得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有利于本公司开拓新的市场领域,提高市场竞争力。
因药品销售业务易受到国内医药行业政策变动、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778e8fa4-8732-4f6e-81dd-6fe1934b14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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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6│新华制药(00075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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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00075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2836f5b-cbfc-463b-89c9-1f407be7cc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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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6│新华制药(000756):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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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二零二六年四月十四日以电邮方式发出,会议于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在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1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 8 名,实际参会董事 8 名。非董事的副
总经理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贺同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本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见同日发布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8名董事赞成本议案,0 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 2025 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8名董事赞成本议案,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度周年股东会的议案(股东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8名董事赞成本议案,0 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更新版)的议案(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公告。上述制度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8名董事赞成本议案,0 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记录;
2、审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e57d812-80eb-48c2-be61-0e5c970138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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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4│新华制药(00075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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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依法履行职权,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且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取津贴的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
领取薪酬的其他非独立董事不适用本制度。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业绩匹配,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责任义务匹配,适当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倾斜;
(三)短期薪酬与长期激励相结合原则;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第四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经济效益情况和人力资源配置要求,结合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价位,建立健
全与人力资源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的工资决定和调整机制。公司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具体编制、决定、调整及清
算程序, 应严格按照公司内部薪酬制度执行。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结合薪酬标准、公司经营业绩、外部
市场薪酬水平及个人履职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权范围》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由股东会决定。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
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60%。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
续发展相协调。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
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四章 薪酬标准与发放
第十条 公司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和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年度薪酬标准:
(一)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根据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承担的具体职责,按公司年度薪酬方案及业
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年度薪酬方案考核后领取薪酬。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际发放金额原则上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以年度确定的薪酬标准为基础,根据经营业绩情
况确定最终发放金额。
第十二条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部薪酬制度确定及执行。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项目,剩余部分
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第十四条 绩效薪酬递延支付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建立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递延支付的比例、期限应当与相关人员的业务持续期限、风险持续
期限相匹配。
递延支付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六条 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经营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任免。
当上述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或薪酬方案提出修订方案,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
做出相应调整。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任何条款,如与届时有效
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应以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准。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本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a4f64b2-3f35-4cdf-95df-a5e5d8ef1a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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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57│新华制药(000756):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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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
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
026 年 5 月 9日(星期六)9:00-10: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
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参会方式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9日(星期六)9:00-10:00 通过网址 https://ese
b.cn/1xv1CYwovbq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二、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贺同庆先生,董事、总经理徐文辉先生,董事、财务负责人侯宁先生,独立董事潘广
成先生、朱建伟先生、凌沛学先生及张菁菁女士,董事会秘书曹长求先生。如存在特殊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出席人员。
三、会议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及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
题。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6 日(星期三)前通过网址 https://eseb.cn/1xv1CYwovbq 或使用微信扫描上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
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2dfea76-bc50-4059-9407-aa8e31c8d7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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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47│新华制药(000756):关于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等相关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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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制药”或“本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氯化钾颗粒(以
下简称“本品”)《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批准本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转让补充申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氯化钾颗粒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含氯化钾1.5g
药品分类:处方药
申请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申请
受理号:CYHB2600620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54945
通知书编号:2026B02488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此次申请事项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按照《
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批准本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
二、其他相关信息
2023年8月,新华制药与广州艾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艾格”)签订了本品的生产技术及持有人转让合同,合同
约定:广州艾格将拟取得的氯化钾颗粒的制剂生产批件及商业化权益等所有MAH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生产、销售、市场推广等,
一次性全部转让给新华制药,新华制药根据合同约定向广州艾格分阶段支付相关转让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
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6年3月,新华制药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的补充申请资料并获得受理,2026年4月获得药品补充申请
批准通知书,审评结论为:本品持有人转让申请符合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的有关要求,批准本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
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伴或不伴代谢性碱中毒的低钾血症,在这些患者通过富含钾的食物进行膳食管理或减少利尿剂剂量治疗效果
不佳时。
本品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甲类品种。根据相关统计数据,2025年中国公立医疗机
构氯化钾销售额约为人民币7.9亿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氯化钾颗粒于2026年4月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新华制药成为本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有利于丰富公司制剂产品系列,
提高竞争力。
因药品销售业务易受到国内医药行业政策变动、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a3480f8-374b-4795-b702-b46348ff06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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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6:42│新华制药(000756):关于获得布美他尼注射液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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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000756):关于获得布美他尼注射液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2276d0e0-0392-43ad-b87f-476b33549d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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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7:37│新华制药(000756):关于获得钠钾镁钙注射用浓溶液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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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制药”或“本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钠钾镁钙注射用
浓溶液(以下简称“本品”)《药品注册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钠钾镁钙注射用浓溶液
剂型:注射剂
规格:20ml
药品分类:处方药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3类
申请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受理号:CYHS2401763、CYHB2600135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63780
证书编号:2026S00929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
证书。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方可生产销售。
二、其他相关信息
2024年6月,北京民康百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康百草”)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递交了钠钾
镁钙注射用浓溶液上市许可注册申报资料并获受理。2024年7月,新华制药与民康百草签订了本品的生产技术及持有人转让合同,合
同约定:民康百草将拟取得的钠钾镁钙注射用浓溶液的制剂生产批件及商业化权益等所有MAH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生产、销售、
市场推广等,一次性全部转让给新华制药,新华制药根据合同约定向民康百草分阶段支付相关转让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
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6年1月,新华制药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递交钠钾镁钙注射用浓溶液境内生产药品上市许可注册申报资
料并获受理,2026年4月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审评结论为批准注册。本品用于通过中心静脉输注含浓葡萄糖或氨基酸的溶液时的
电解质补充,以维持成人患者的电解质动态平衡。本品境外未进口,国内厂家均为新获批,暂未规模化上市销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新华制药的钠钾镁钙注射用浓溶液于2026年4月取得药品注册证书,有利于丰富公司制剂产品系列,提高竞争力。
因药品销售业务易受到国内医药行业政策变动、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2176d196-d58a-49f7-98df-d7e5503386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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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6:50│新华制药(000756):关于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等相关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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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制药”或“本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人工牛黄甲硝唑
胶囊(以下简称“本品”)《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批准本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转让补充申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剂型:胶囊剂
规格: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药品分类:处方药
申请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申请
受理号:CYHB2600473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6771
通知书编号:2026B02018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此次申请事项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按照《
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批准本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
二、其他相关信息
2023年9月,新华制药与吉林省中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制药”)签订了本品的生产技术及持有人转让合同,合同约
定:中晟制药将拟取得的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的制剂生产批件及商业化权益等所有MAH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生产、销售、市场推
广等,一次性全部转让给新华制药,新华制药根据合同约定向中晟制药分阶段支付相关转让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
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6年3月,新华制药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的补充申请资料并获得受理,近日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
通知书,审评结论为:本品持有人转让申请符合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的有关要求,批准本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
本品适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2024年中国公立医疗机构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销售额约为人民币5.79亿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于近日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新华制药成为本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有利于丰富本公司制剂产品系
列,提高综合竞争力。
因药品销售业务易受到国内医药行业政策变动、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53e9787e-936f-4ea2-ae23-9dd13e310f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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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新华制药(000756):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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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收到公司董事徐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徐列先生
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徐列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
司董事会正常工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徐列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
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其在任职期间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也没有任何相关的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注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徐列先生持有公司 A股 503,150 股,其辞职后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其
所持股份。
董事会谨此对徐列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02fc518f-5aa1-4359-98bd-68a6fc0e14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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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新华制药(00075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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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00075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43c10a81-fe18-4de8-883f-87051b5354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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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新华制药(00075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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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00075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199bf92c-0de6-4472-ab6c-f5ba46328e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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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新华制药(000756):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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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13日以电邮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
6 年 3 月 27 日在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 1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非董事的副总经理
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贺同庆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主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本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其中 2025 年度报告、2025 年度董事会报告、2025 年度经审核的财务报告将
提交 2025 年度周年股东会审议;
2025 年度董事会报告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
告》第九节。
9名董事赞成本议案,0 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名董事赞成本议案,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确认本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5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董事会、2024 年 12 月 6日召开的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
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批准,并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2024 年 12 月 7日及 2025 年 1月 2日刊登公告。本公司
董事会对 2025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上述交易乃于日常业务过程
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总额均未超过本公司股东会批准上限。
本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文件规定,2025 年度内公司不存在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审计机构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张成勇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 8名,8 票赞成本议案,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处置资产、核销负债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处置资产
、核销负债的公告》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了相关议案,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处置资产及核销负债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9名董事赞成本议案,0 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作为公司 2026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76 万元(含税)(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酬金为人民币 76 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
费用 6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1 万元)。该议案将提交 2025 年度周年股东会审议(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认真审核了致同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认
为致同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聘任致同作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76万元(含税),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9名董事赞成本议案,0 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按境内要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本公司能够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认为报告期内本公司能够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的相关公告。
9名董事赞成本议案,0 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续投责任保险的议案;
经 2012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 2011 年度周年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承保范围基本不变且不超过原保额的前提下,同意授权董
事会审议批准以后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续保事宜。上述议案符合股东会授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9名董事赞成本议案,0 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其中董事薪酬方案将提交 2025 年度周年股东会审议。
本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基础薪、业绩薪,其中董事基础薪总额为人民币 238 万元(含税),高级管理
人员基础薪总额为人民币 148 万元(含税),本公司将根据考核办法,依据最终考核分值,发放业绩薪。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认为此薪酬方案符合本公司实际。
出席会议的各位董事回避表决本人薪酬方案,其他董事均对本议案投赞成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该议案将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9名董事赞成本议案,0 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 议 通 过 关 于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的 议 案 ( 见 同 日 发 布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9名董事赞成本议案,0 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核查了独立董事潘广成、朱建伟、凌沛学、张菁菁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详情请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董事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5 年度工作情况的述职报告。
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记录;
2、审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记录;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699f537e-ee17-48d4-965f-db390aa0f0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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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新华制药(00075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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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00075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16b8c39e-c1bb-4967-9277-699d51327e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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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新华制药(000756):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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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潘广成先生、朱建伟先生、凌沛学先生、张菁菁女士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潘广成先生、朱建伟先生、凌沛学先生、张菁菁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e3abcccc-f91f-49e8-bc63-a999b3ac3a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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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新华制药(00075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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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00075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abfce7bb-a6d2-419a-bf64-83f81f1b2a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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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新华制药(00075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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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00075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0074ee00-f9ad-498d-aac3-66fd690cf3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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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新华制药(000756):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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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000756):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0a20f4ca-4513-47d1-b694-3f49ebd6cf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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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新华制药(000756):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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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 2026 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76 万元(含税)。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
的要求。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致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2025 年度审计酬金为人民币 76 万元(含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费为人民
币 76 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京财会许可【2011】0130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合伙人(股东)244 人,注册会计师 1,36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61 人
。
致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82 亿元。2024 年度,致同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97 家,收费总额 3.8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9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5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 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1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人次和纪律处分 3 人次,
涉及从业人员81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等不影响致同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春旭女士,201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4 家。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刘志增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
计师资质,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
市公司 13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孔祥楠女士,201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1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及监督管理措施,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服务费用 76 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服务费用 65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服务费用 11 万元(含税),系按
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核委员会认真审核了致同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
,并对其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评估,认为致同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客观、
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致同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续聘致同作为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二)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记录;
2.审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记录;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7937e9a8-fe89-4686-8006-9c1f202f0a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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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新华制药(000756):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处置资产、核销负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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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审核委员会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损失以及处置资产、核销负债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处置资产、核销负债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处置资产、核销负债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本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公司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
务状况,本公司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合并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
值损失人民币5,274.59万元,同时对符合转销条件的资产减值损失予以转销,合计转销人民币5,354.74万元。另外,本公司处置部分
已到期且无使用价值的资产,产生资产处置收益人民币94.72万元,核销部分长期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人民币312.50万元。
资产减值损失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年计提 2025年转销
信用减值损失 535.18 -
资产减值损失 4,739.41 5,354.74
其中:存货 4,759.07 5,341.39
合同资产 -26.31 -
固定资产 6.66 13.35
合计 5,274.59 5,354.74
二、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和转销情况
1.应收款项、合同资产的计提和转销情况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如果不再合理预期该金融资产合同现
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2025年度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人民币535.18万元、计提合同资产
减值准备人民币-26.31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和转销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
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
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
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
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4,759.07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5,341.39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和转销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当可收回金额
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
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2025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6.66万元,转销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13.35万元。
三、处置资产的情况
2025年度处置部分已到期且无使用价值的资产,产生资产处置收益人民币94.72万元。
四、核销负债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本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部分长期应付款项进行核销,核销负债共计人
民币312.50万元。
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处置资产以及核销负债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计提减值损失减少利润总额人民币5,274.59万元,处置资产增加利润总额人民币94.72万元,核销负债增加利润总额人
民币312.50万元。
六、审核委员会意见
审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处置资产及核销负债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
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处置资产、核销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
可以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记录;
2.审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e7fca32b-4f14-4d19-9464-8c010d8d47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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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新华制药(00075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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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00075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a7098126-73cc-4b89-a55f-def8f26c93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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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新华制药(000756):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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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000756):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77c6bee1-d972-4417-ae63-64da409cab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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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新华制药(000756):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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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分别召开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
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促使其诚信、勤勉地履行岗位职责,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等相关规定,公司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实
际情况,综合个人能力、岗位职责、业绩考核指标等制定了《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根据其在公司承担的具体职责,按照公司年度薪酬考核办法及业
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
的 60%。
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2.独立董事薪酬按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独立
董事津贴执行。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按照考核办法、岗位职责及工作分工确定的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并依据考核结果计发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
酬总额的 60%。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挂钩,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考核结果核定。
2.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其他薪酬按照考核年度业绩预计完成情况发放,待年度审计结束经审核批准后统一结算。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本方案中涉及的董事薪酬方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5.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的任何条款,如与届时有效的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应以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2c1c87a3-db70-46f6-9891-fe2ba93d90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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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新华制药(000756):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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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000756):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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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新华制药(000756):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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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000756):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cda5150f-5230-4e03-998e-4d6aec19a9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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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新华制药(00075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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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00075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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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新华制药(00075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凌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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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00075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凌沛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d9c834ff-a5b1-4ceb-9789-ac42fecdbb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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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新华制药(00075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张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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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00075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张菁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7c398cb7-fd5e-4abc-9399-1a23ae4cef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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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新华制药(00075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朱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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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00075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朱建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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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新华制药(00075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潘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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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潘广成,作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促进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的基本情况请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简历。本人自 2020 年 12 月 22 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同时还担任公司董事会下属的提名委员会主席、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审核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并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相关利益安排,故不存在
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主要讨论了公司业绩、利润分配、修订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关联交易等相关议
案;报告期内,股东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上述会议,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会出席情况 备注
应参加次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投票情况 应参加次 亲自出 缺席
数 席 席 数 席
潘广成 6 6 0 0 均为赞成票 2 2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于 2025 年度共召开了四次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审计机构等进行了认
真审阅,本人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数据准确、详实,可以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潘广成 1
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拟聘审计机构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 2025 年度召开了两次会议,本人按时出席,2025 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审议了公司 2025 年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本人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2025 年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审议了 2021 年股权激
励计划行权相关议案,经审核,本人同意调整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
注销部分期权,认为公司2021年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 183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
三个行权期 690.69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同意调整 2021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期权,认为公
司 2021 年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 35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的57.75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 年度召开了一次会议,本人按时出席,并在会议前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的核查,对公司
相关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商标使用费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查
,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发挥重要作用,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是经过公平协商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的,有关交易的
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在编制年度报告期间,听取并审查了外部审计师对公司内
控合规情况及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并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
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和股
东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表决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
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潘广成 2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在日常工作期间,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内部董事、董事会
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获取能够做出独立判断的资
料,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 年度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天,满足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有关要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1、年度内,本人总结和评估了 2025 年度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乃于日常业务
过程中进行,且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达成,对公司的股东而言是公平合理的。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均未超过本公司股
东会或董事会批准的年度上限。2、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商标使用费的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属本公司日常业务,是经过公平协商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的,有关交易的条款公平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审查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认为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
具备开展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续聘是为了保持公
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
本人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上
述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通过。
(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除履行对财务信息的审查职责外,本人持续了解内控工作进展情况,听取了公司内控审计部、外部审计师的工作汇报,并提出相
关工作建议。经审查,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四)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境内外上市监管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从多不从少,从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潘广
成 3
严不从宽”的信息披露原则,认真负责地完成了年度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还及时更新、维护、完善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内容
,确保投资者能及时了解公司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公司管理层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决议,面对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保持了公司主营
业务健康稳定的发展。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诚信原则,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中小股东
权益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2026 年,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加强同公司管理层、内控审计部、外部审计师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5、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字:
潘广成
2026 年 3 月 27日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潘广成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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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新华制药(00075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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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00075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15fe341e-af41-4498-a118-a5112dfb91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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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00:00│新华制药(00075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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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00075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a097d41c-3e52-4b5b-8a21-4c90263926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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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6:57│新华制药(000756):关于子公司获得布洛芬颗粒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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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达制药”)收
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布洛芬颗粒(以下简称“本品”)《药品注册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布洛芬颗粒
剂型:颗粒剂
规格:0.2g
药品分类:非处方药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3类
申请人: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受理号:CYHS2303506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63621
通知书编号:2026S00744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
证书。同意本品按(甲类)非处方药管理。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
理规范要求方可生产销售。
二、其他相关信息
2023年12月,新达制药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递交布洛芬颗粒上市许可注册申报资料并获受理,2026年3月
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审评结论为批准注册。本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
经,也可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布洛芬颗粒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版)乙类品种。根据有关统计数据,2024年中国公
立医疗机构布洛芬相关剂型销售额约为人民币44亿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产品的获批进一步丰富了公司布洛芬产品剂型,可为患者提供更多的用药选择。因药品销售业务易受到国内医药行业政策变
动、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4ac6b14d-93a7-4195-8cf6-bccaab3539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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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7:52│新华制药(000756):关于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等相关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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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制药”或“本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依折麦布片(以
下简称“本品”)《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批准本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转让补充申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依折麦布片
剂型:片剂
规格:10mg
药品分类:处方药
申请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申请
受理号:CYHB2600297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49171
通知书编号:2026B01495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此次申请事项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按照《
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批准本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
二、其他相关信息
2023年5月,新华制药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签订了本品的生产技术及持有人转让合
同,合同约定:阳光诺和将拟取得的依折麦布片的制剂生产批件及商业化权益等所有MAH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生产、销售、市场
推广等,一次性全部转让给新华制药,新华制药根据合同约定向阳光诺和分阶段支付相关转让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
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6年2月,新华制药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的补充申请资料并获得受理,2026年3月获得药品补充申请
批准通知书,审评结论为:本品持有人转让申请符合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的有关要求,批准本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
本品适用于饮食控制以外辅助治疗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及纯合子谷甾醇血症(或植物甾醇血症)。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2024年中国公立医疗机构依折麦布片销售额约为人民币8.1亿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依折麦布片于2026年3月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新华制药成为本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有利于丰富公司制剂产品系列,
提高竞争力。
因药品销售业务易受到国内医药行业政策变动、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aff59813-09aa-4e64-89dd-962603a125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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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16:42│新华制药(000756):关于子公司获得沙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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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达制药”)
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沙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Ⅰ)、(Ⅲ)(以下简称“本品”)《药品注册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沙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Ⅰ)、(Ⅲ)
剂型:片剂
规格:沙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Ⅰ):每片含沙格列汀5mg和盐酸二甲双胍1000mg。
沙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Ⅲ):每片含沙格列汀2.5mg和盐酸二甲双胍1000mg。药品分类:处方药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
申请人: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受理号:CYHS2401958、CYHS2401959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63398、国药准字H20263445
证书编号:2026S00469、2026S00534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
证书。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方可生产销售。
二、其他相关信息
2024年6月,新达制药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递交沙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Ⅰ)、(Ⅲ)的上市许可申报资料
并获受理,近期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审评结论为:批准注册。本品配合饮食和运动治疗,适合使用沙格列汀和二甲双胍治疗的2
型糖尿病成人患者,以改善此类患者的血糖控制。本品不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患者。
本品为《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乙类品种。根据相关统计数据,2024年中国公立医疗机构
沙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销售额约为人民币4.19亿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新达制药申报的沙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Ⅰ)、(Ⅲ)于近期获得批准,有利于丰富本公司降糖制剂系列,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
争力。
因药品销售业务易受到国内医药行业政策变动、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5/9a431c5a-eb2d-47e0-b254-aa4157afde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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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16:42│新华制药(000756):关于获得恩他卡朋片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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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000756):关于获得恩他卡朋片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5/b21afdf9-e7a7-42e8-bc6b-11672b77d7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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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新华制药(000756):关于获得硫酸氨基葡萄糖胶囊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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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制药”或“本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硫酸氨基葡萄糖
胶囊(以下简称“本品”)《药品注册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硫酸氨基葡萄糖胶囊
剂型:胶囊剂
规格:0.25g(按硫酸氨基葡萄糖计)或0.314g(按硫酸氨基葡萄糖氯化钠计)
药品分类:非处方药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
申请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受理号:CYHS2402615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63303
证书编号:2026S00360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
证书。同意本品按(甲类)非处方药管理。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
理规范要求方可生产销售。
二、其他相关信息
2024年8月,新华制药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递交硫酸氨基葡萄糖胶囊上市许可注册申报资料并获受理,20
26年2月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审评结论为批准注册。本品临床主要用于治疗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本品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乙类品种。根据相关统计数据,2024年中国公立医疗
机构硫酸氨基葡萄糖胶囊销售额约为人民币8.5亿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新华制药申报的硫酸氨基葡萄糖胶囊于2026年2月获得药品注册证书,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制剂产品系列,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
竞争力。
因药品销售业务易受到国内医药行业政策变动、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8b3909a3-1ab7-4b64-873e-0a95e9b1b5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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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32│新华制药(000756):关于终止《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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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000756):关于终止《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b813d0fe-990e-46f8-a96c-1a53b4f5dd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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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17:02│新华制药(000756):关于部分A股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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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十
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由于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岗位调整 1 人,解除合同 2人,退休 4人,根据公司《2021 年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 46.20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
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年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4);由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届满,35 名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期内行权,根据《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将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35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届满但尚未行权
的 59.50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6)。
公司本次注销 7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46.20 万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7%;公司本次注
销 35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59.50 万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9%。以上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 46.20 万份及 59.50万份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注销事宜,本次
注销不影响公司股本,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1/36405a0c-2b9d-4751-aa99-e90328f198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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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1 15:42│新华制药(000756):关于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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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000756):关于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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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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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新华制药: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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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1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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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新华制药: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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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0/12250398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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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新华制药: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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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43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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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新华制药: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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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80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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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新华制药: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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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99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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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新华制药: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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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31/12229454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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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新华制药: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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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43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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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新华制药: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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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523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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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新华制药: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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