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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59(中百集团)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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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759 中百集团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9-11 19:14 │中百集团(000759):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9-11 19:14 │中百集团(000759):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9-10 00:00 │中百集团(00075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 ├─────────┼──────────────────────────────────────────────┤ │2026-08-26 19:23 │中百集团(000759):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8-26 19:23 │中百集团(000759):2026年半年度报告 │ ├─────────┼──────────────────────────────────────────────┤ │2026-08-26 19:22 │中百集团(000759):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8-26 19:22 │中百集团(00075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6-08-26 19:21 │中百集团(000759):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8-26 19:21 │中百集团(000759):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8-26 19:20 │中百集团(000759):关于增加公司银行保函额度以及增加子公司银行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 2026-09-11 19:14│中百集团(000759):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中百集团(000759):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8b1667f5-d8ec-41e8-b6bc-f43e3b5248e3.PDF ─────────┬──────────────────────────────────────────────── 2026-09-11 19:14│中百集团(000759):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中百集团(000759):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d2883803-6d1a-40ac-87f4-96640798f7f8.PDF ─────────┬──────────────────────────────────────────────── 2026-09-10 00:00│中百集团(00075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7 日披露了《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6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35.86 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22.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6 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16.18%。 2.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数据,截至 2026 年 9月 8日,公司市净率为9.62,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F52 零售业”的市 净率为 1.73。公司当前市净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均值。 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中百集团,证券代码:000759)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6 年 9月 8日、9月 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通过市场信息和投资者提问关注到,投资者对公司同业竞争承诺、净资产情况等关注度较高,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同业竞争承诺: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延期承诺的议案》。延期后的承诺为:公司 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 5年内,并力争用更短的时间,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 关监管规则的原则下,综合运用资产重组、业务调整、委托管理等方式实现两家公司分业经营,尽快解决两家公司同业竞争问题。具 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关于第一大股东延期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2)净资产情况:根据公司已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5. 25 亿元,本次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未触及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公司未发现近期公 共传媒报道了其他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 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7 日披露了《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6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35.86 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22.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6 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16.18%。 3.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数据,截至 2026 年 9月 8日,公司市净率为9.62,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F52 零售业”的市 净率为 1.73。公司当前市净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均值。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 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113c02c2-0a24-41ea-b372-09029ee7363d.PDF ─────────┬──────────────────────────────────────────────── 2026-08-26 19:23│中百集团(000759):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中百集团(000759):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3e1be32f-e22a-4e8a-bd77-f7878d73304a.PDF ─────────┬──────────────────────────────────────────────── 2026-08-26 19:23│中百集团(000759):2026年半年度报告 ─────────┴──────────────────────────────────────────────── 中百集团(000759):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4d08d75e-c973-4ba4-8647-a96ab6628e70.PDF ─────────┬──────────────────────────────────────────────── 2026-08-26 19:22│中百集团(000759):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中百集团(000759):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d1a430f9-3812-499e-8a36-fc7375e3989e.PDF ─────────┬──────────────────────────────────────────────── 2026-08-26 19:22│中百集团(00075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中百集团(00075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689da33e-6513-482c-82c1-b1ac7f701e47.PDF ─────────┬──────────────────────────────────────────────── 2026-08-26 19:21│中百集团(000759):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中百集团(000759):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7eee5630-82bb-46af-be54-c206a7531124.PDF ─────────┬──────────────────────────────────────────────── 2026-08-26 19:21│中百集团(000759):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百集团(000759):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5c72285c-51da-43a1-be76-741201da1769.PDF ─────────┬──────────────────────────────────────────────── 2026-08-26 19:20│中百集团(000759):关于增加公司银行保函额度以及增加子公司银行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担保额度中的被担保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同时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在银行筹集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提供的对内担保,风险相对可控。同时公司将不断加强资金管理, 严控银行融资规模,压降对内担保总额。 2026年 8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银行保函额度以及增加子公司银行授信 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预付卡业务银行保函授信额度。同时,为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的 融资需求,公司拟增加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并为其融资提供保证担保。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加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申请增加预付卡业务银行保函授信 额度 2亿元,并按预付卡银行保函金额的 10%缴存保证金。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拟向武汉众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 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业务。本次授信额度可由中百仓 储超市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在授信范围内统筹使用。公司为其在本次授信额度内办理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 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 本次最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授信条件以银行最终授信批复为准。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 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定 、签署本次授信及担保相关的全部合同及法律文件。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 二、本次增加担保额度涉及的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0,300万元 注册地址:硚口区古田二路8栋2-6层 法定代表人:李慧斌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停车场服务,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纸制品销售,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五金产品零售,家居用 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母婴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 售,办公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汽车装饰 用品销售,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玩具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 ,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杂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食 用农产品零售,钟表销售,日用产品修理,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厨具卫具及 日用杂品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平面设计,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 ),医用口罩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礼 品花卉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摄影扩印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游乐园服务,针纺织品销售,模具销售,渔 需物资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服装服饰零售,显示器件销售,销售代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 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茶具销售,外卖递送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 代理,酒店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家具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 形眼镜),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化肥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卫生洁具销售,第一类医疗器 械销售,水产品零售,乐器零售,消防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职业中介活动,出版物零售,劳务派遣服务,电子烟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生 活美容服务,邮政基本服务(邮政企业及其委托企业),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餐饮服务,餐 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食品互联网销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总资产 566,141.45 万元,负债合计 613,595.53 万元,资产负债率 108.38 %,所有者权益-47,454.08 万元。2026 年 1—6月实现营业收入 323,275.10 万元,净利润-20,012.25 万元。 三、担保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无反担保。公司拟 提供担保的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经营正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 情况。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为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向武汉众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时提供最高额度合计为2亿元的担保 。 五、累计担保额及逾期担保额 本次担保后,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1.50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170,959.74万元,占202 5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08.18%。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92a8d41e-2e47-4d4a-ad6a-d5f77764e449.PDF ─────────┬──────────────────────────────────────────────── 2026-08-26 19:20│中百集团(000759):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 中百集团(000759):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524c76a4-7c61-4321-b1b7-aeb8f366fae0.PDF ─────────┬──────────────────────────────────────────────── 2026-08-26 19:19│中百集团(000759):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 中百集团(000759):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08429081-ba15-4a41-a5e2-6db4ada0a8c7.PDF ─────────┬──────────────────────────────────────────────── 2026-08-18 17:46│中百集团(000759):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公司回购注销股份权益被动增加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中百集团(000759):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公司回购注销股份权益被动增加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da866e05-0414-4744-8c42-63723c9675f1.PDF ─────────┬──────────────────────────────────────────────── 2026-08-18 17:42│中百集团(000759):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中百集团(000759):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74f5f659-8d2c-4e8d-887b-968cda38768d.PDF ─────────┬──────────────────────────────────────────────── 2026-08-17 20:19│中百集团(00075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见证律师出席中百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出具 。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公司已提供了本所律 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公司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 有关副本、复印件等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 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出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8月 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经核查,通知载明了会议召集 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内容、现场会议地点、会议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对象及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 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的登记方法、公司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的姓名等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及会议的通知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表决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26年 8月 17日下午 15:00在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63 0号三楼 319会议室召开。此 外 , 公 司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 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其他事项均与股东会通知披露的一致,其召开程序符 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68人,代表股份 244,173,9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8585%。其中出席并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238,347,4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9790%。 经查验公司提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名单、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除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以外,还有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人员的参会资格均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 (一)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提供 根据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股东除可选择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外,还可以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到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网络投票股东的资格以及重复投票的处理 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关联交易议案的关联股东除外,如有)。公 司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网络投票的表决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票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均计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权总数。 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66 人,代表股份 5,826,49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8795%。 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 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网络投票的公告、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的统计均合法有效。 五、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 决。在现场投票全部结束后,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按《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规定的程序由股东代表、本所律师进行计 票和监票,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形成本次股东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并公布了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 1.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及表决的事项均为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载明的议案,不存在现场会议提出的临时议案或其他未经公 告的临时议案。 2.公司本次股东会监票人和计票人的身份、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行使、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 六、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对现场投票结果及网络投票结果的合并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3,537,3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下同)的 99.7393%;反对 414,3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97%;弃权 22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10%。议案表 决通过。 以上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进行了计票。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七、结论意见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接受中百集团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认为: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dd2e57f2-e6dc-418a-9478-6e8c83a23d75.PDF ─────────┬──────────────────────────────────────────────── 2026-08-17 20:19│中百集团(00075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8 月 17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17 日的 9:15—9:25,9:30—11:30,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17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630 号三楼 319 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李慧斌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68 人,代表股份 244,173,9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5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238,347,4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7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66 人,代表股份 5,826,49 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95%。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66 人,代表股份 5,826,4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66 人,代表股份 5,826,491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95%。 公司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温莉莉、刘旸律师对本次 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 表决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结果 编码 名称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 (股) (股 ) 1.00 关于 总表决情 243,537,37 99.7393 414,30 0.1697 222,30 0.091% 0 0% 审议通过, 补 况 5 % 1 % 0 桂玉平先生 选董 其中,中 5,189,890 89.074% 414,30 7.1106 222,30 3.8153 0 0% 当选为公司 事 小 1 % 0 % 第十一届董 的议 股东的表 事会董事。 案 决 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温莉莉、刘旸 (三)结论性意见: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3.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9457129e-83ad-490c-b309-fa0b24c69921.PDF ─────────┬──────────────────────────────────────────────── 2026-08-17 20:16│中百集团(000759):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 16:30 以现场与通讯 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三楼319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8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 9名, 实际表决董事 9名,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有 8名,董事郭亚东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经与会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李 慧斌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桂玉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 选举桂玉平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发生了变化,为保障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规范高效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各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桂玉平、李慧斌、贾蕾、杜鹏、王学东五人组成,召集人桂玉平。 2.提名委员会由杜鹏、余国杰、滕锐、桂玉平、贾蕾五人组成,召集人杜鹏。 3.审计委员会由余国杰、杜鹏、滕锐、王学东、郭亚东五人组成,召集人余国杰。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滕锐、余国杰、杜鹏、王学东、贾蕾五人组成,召集人滕锐。 三、关于公司经营层 2025 年度绩效薪酬兑付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关联董事李慧斌先生回避表决,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2994e698-401b-4789-a674-0f2175a8ffa8.PDF ─────────┬──────────────────────────────────────────────── 2026-08-01 00:00│中百集团(000759):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7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 8名,实际表决董事 8名。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 定人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原董事、董事长汪梅方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经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同 意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桂玉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二、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9)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以上第一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47adeac4-c966-4a20-ab74-6cd63c3f6ce0.PDF ─────────┬──────────────────────────────────────────────── 2026-08-01 00:00│中百集团(000759):关于董事长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 一、董事长辞职情况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长汪梅方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 汪梅方先生提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上述职务原定任职期间 为 2024 年 4月 15 日至 2027 年 4月 14 日。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汪梅方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 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及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汪梅方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 生效。辞职后,汪梅方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汪梅方先生直接持有 150,000 股公司股份,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严格按照公司《2 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 汪梅方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履职,为推动公司改革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董事会对汪梅方先生的辛勤工作及做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月 3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经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 审查通过,同意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桂玉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 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本次补选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8ed39d4e-d9de-4946-9a39-1fbf21662671.PDF ─────────┬──────────────────────────────────────────────── 2026-08-01 00:00│中百集团(00075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8月 17 日 15: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8月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8月 1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8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6 年 8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630 号三楼 319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本次会议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以上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2026 年 8月 11 日(9:00—12:00,14:00—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非本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出席人身 份证原件(法人股东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 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630 号三楼证券事务部。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 字样。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630 号三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430024 电子邮箱:ZBJTZQB@WHZB.COM 电话及传真号码:027-82832006 4.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a8479985-5733-48c6-8613-ad8cada8bd2e.PDF ─────────┬──────────────────────────────────────────────── 2026-07-14 17:49│中百集团(00075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 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100.00 ~ -24,800.00 -25,487.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5,200.00 ~ -26,900.00 -22,891.1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0 ~ -0.37 -0.38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 年上半年,线下实体零售行业竞争持续加剧,线上即时零售、电商平台持续分流线下消费客流,零食折扣店、社区生鲜等 线下细分业态进一步分割区域客源,门店整体到店客流下滑,营业收入同比回落,同时门店租金、人员薪酬、折旧摊销、水电能耗等 刚性支出,无法随收入规模同步下降,导致本期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32dc9816-64de-49cf-a95b-6eb4c4015af7.PDF ─────────┬──────────────────────────────────────────────── 2026-07-07 18:29│中百集团(00075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见证律师出席中百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出具 。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公司已提供了本所律 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公司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 有关副本、复印件等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 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作出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经核查,通知载明了会议召集人 、会议召开的时间、内容、现场会议地点、会议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对象及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现 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的登记方法、公司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的姓名等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及会议的通知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表决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26年 7月 7日下午 15:00在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630 号三楼 319会议室召开。此 外 , 公 司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 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其他事项均与股东会通知披露的一致,其召开程序符 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42人,代表股份 244,291,4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8762%。其中出席并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238,347,4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9790%。 经查验公司提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名单、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除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以外,还有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人员的参会资格均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 (一)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提供 根据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股东除可选择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外,还可以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到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网络投票股东的资格以及重复投票的处理 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关联交易议案的关联股东除外,如有)。公 司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网络投票的表决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票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均计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权总数。 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40 人,代表股份 5,943,99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8973%。 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 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网络投票的公告、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的统计均合法有效。 五、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 决。在现场投票全部结束后,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按《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规定的程序由股东代表、本所律师进行计 票和监票,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形成本次股东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并公布了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 1.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及表决的事项均为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载明的议案,不存在现场会议提出的临时议案或其他未经公 告的临时议案。 2.公司本次股东会监票人和计票人的身份、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行使、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 六、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对现场投票结果及网络投票结果的合并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2,490,0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下同)的 99.2626%;反对 1,573,8 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6442%;弃权 22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32%。议案 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进行了计票。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七、结论意见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接受中百集团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认为: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5aac6948-ba34-4a84-950d-fe179afba398.PDF ─────────┬──────────────────────────────────────────────── 2026-07-07 18:29│中百集团(00075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7月 7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7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7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630 号三楼 319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汪梅方董事长。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42 人,代表股份 244,291,4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7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238,347,4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7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40 人,代表股份 5,943,9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73%。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40 人,代表股份 5,943,9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40 人,代表股份 5,943,99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73%。 公司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温莉莉、张馨月律师对本 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对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提案 1.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490,0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26%;反对 1,57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442%;弃权22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2,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938%;反对 1,57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772%;弃权 22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8291%。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温莉莉、张馨月 (三)结论性意见: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eeb2bd64-be31-423c-a302-0a1a52f67187.PDF ─────────┬──────────────────────────────────────────────── 2026-07-02 18:17│中百集团(000759):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自前次披露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金额约为人民币8622.65 万元,占公司2025 年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的10.5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金额约为人民币6013.89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 告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金额约为人民币2608.76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7123f5b2-f8c0-40f5-ac3d-13ffee30b746.PDF ─────────┬──────────────────────────────────────────────── 2026-07-02 18:17│中百集团(000759):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湖北证监局指导,湖北省上市公 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湖北辖区上市公司 2026 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7月 9日(周四)14: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治理 、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7bdd3401-c7f8-4331-898b-119ed6496b36.PDF ─────────┬──────────────────────────────────────────────── 2026-06-21 15:36│中百集团(000759):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15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 9名,实际表决董事 9 名。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 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2)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27d6d1fe-33da-4bb8-bbdf-5e9825f49a0f.PDF ─────────┬──────────────────────────────────────────────── 2026-06-21 15:34│中百集团(00075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月 7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7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7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3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6 年 6月 3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630 号三楼 319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以上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2026 年 7月 1日(9:00—12:00,14:00—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非本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出席人身 份证原件(法人股东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 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38292862-3572-4f40-bbaa-5d7d211cc698.PDF ─────────┬──────────────────────────────────────────────── 2026-06-21 15:34│中百集团(00075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 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 (一)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规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薪酬与公司经营质量紧密关联; (二)坚持激励约束并重,薪酬与岗位贡献、考核结果关联; (三)坚持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公司人力资源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 薪酬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构成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实行预算管理,纳入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 、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七条 董事的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固定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批准后执行; (二)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但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三)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第八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特别奖励,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一)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确定;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个人考核结果等确定; (三)特别奖励:针对高级管理人员在打基础、管长远方面取得突出业绩而给予的奖励。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适当调整。 第四章 薪酬发放及追索 第十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发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公司及岗位规定发放。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支付采取按 月预支、年度结算的形式,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递延至公司年度报告(经审计)披露后及公司董事会届满时予以兑现。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工资,由公司代扣代缴其个人应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等 费用。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 回超额发放部分。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 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 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0f2e706d-f5bf-48e3-bf72-f1eb62c086d9.PDF ─────────┬──────────────────────────────────────────────── 2026-06-08 18:03│中百集团(00075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中百集团,证券代码:000759)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6 年 6月 5日、6月 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通过市场信息和投资者提问关注到,投资者对公司免税商品经营资质、武汉抱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关注度较高,现就相 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免税商品经营资质:公司于 2020 年 7月向政府相关部门递交了关于支持公司申报免税品经营资质的请示,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披露了《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目前免税牌照申请暂无进展。公司主营业务仍聚焦于有税商品经 营,尚未开设免税店,现阶段也没有布局计划。 (2)武汉抱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近期,新设立的武汉抱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下属企业武汉数智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数智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负责“抱抱生活”的建设和运营。该业务初期由数智云公司孵化,并于 2025 年投入运营。现 根据业务需要,将抱抱生活平台以及相关数据服务、技术服务等板块从数智云公司剥离,构建湖北省本地生活服务平台。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其他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 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5),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20.32 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97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46%。3.公司董事会郑 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e3778afd-19d7-4f1d-885c-db08170e1040.PDF ─────────┬──────────────────────────────────────────────── 2026-05-27 17:58│中百集团(00075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中百集团,证券代码:000759)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6 年 5月 26 日、5月 27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 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5),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20.32 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97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46%。3.公司董事会郑 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9d9ee793-6e43-445c-b28b-ff5d5310e827.PDF ─────────┬──────────────────────────────────────────────── 2026-05-13 19:13│中百集团(00075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3 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15:00。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630 号三楼 319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汪梅方董事长。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21 人,代表股份 244,215,6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6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238,347,4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7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9 人,代表股份 5,868,1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58%。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 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9 人,代表股份 5,868,1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19 人,代表股份 5,868,1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858%。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刘旸、张馨月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对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提案 1.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277,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64%;反对 1,72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072%;弃权21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 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30,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728%;反对 1,72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299%;弃权 21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74%。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 2.00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268,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25%;反对 1,73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113%;弃权2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 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20,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126%;反对 1,73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003%;弃权 2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71%。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282,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85%;反对 1,70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975%;弃权22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 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35,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614%;反对 1,70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294%;弃权 22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92%。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 4.00 关于办理银行授信和保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248,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755%;反对 3,748,9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351%;弃权21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 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0,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933%;反对 3,748,9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866%;弃权 21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201%。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 5.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214,8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07%;反对 1,78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301%;弃权21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 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67,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043%;反对 1,78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825%;弃权 21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32%。 议案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 6.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346,8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48%;反对 1,69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945%;弃权17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8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99,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537%;反对 1,69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016%;弃权 17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47%。 议案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 7.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290,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16%;反对 1,7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023%;弃权2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 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42,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875%;反对 1,7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271%;弃权 2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54%。 议案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报告事项 本次股东会上,独立董事余国杰先生代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进行述职,向股东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对 20 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旸、张馨月 (三)结论性意见: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a548f910-6517-4e98-b9ff-3e2aaa26e850.PDF ─────────┬──────────────────────────────────────────────── 2026-05-13 19:11│中百集团(00075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434,104 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6,246.359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65,602.9486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62,463,590 股变更 为 656,029,486 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6 年 4月 22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百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注销回购股份事宜实施完毕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 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 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 履行。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件、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件、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 (1)申报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至 2026 年 6 月 28 日,现场登记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630 号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27-82832006 联系传真:027-82832006 电子邮箱:ZBJTZQB@WHZB.COM 邮政编码:430024 3.其他 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手续,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后续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手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a68a2725-0d95-48bf-8ac9-7e45eaf872c4.PDF ─────────┬──────────────────────────────────────────────── 2026-05-13 19:09│中百集团(000759):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见证律师出席中百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出具 。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公司已提供了本所律 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公司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 有关副本、复印件等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 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出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经核查,通知载明了会议召集人、会议召 开的时间、内容、现场会议地点、会议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对象及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现场会议及 网络投票股东的登记方法、公司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的姓名等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及会议的通知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表决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26年 5月 13日下午 14:30在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63 0号三楼 319会议室召开。此 外 , 公 司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 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其他事项均与股东会通知披露的一致,其召开程序符 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21人,代表股份 244,215,6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8648%。其中出席并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238,347,4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9790%。 经查验公司提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名单、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除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以外,还有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人员的参会资格均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 (一)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提供 根据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股东除可选择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外,还可以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到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网络投票股东的资格以及重复投票的处理 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关联交易议案的关联股东除外,如有)。公 司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网络投票的表决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票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均计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权总数。 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19 人,代表股份 5,868,19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8858%。 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 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网络投票的公告、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的统计均合法有效。 五、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 决。在现场投票全部结束后,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按《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规定的程序由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进行计 票和监票,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形成本次股东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并公布了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 1.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及表决的事项均为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载明的议案,不存在现场会议提出的临时议案或其他未经公 告的临时议案。 2.公司本次股东会监票人和计票人的身份、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行使、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 六、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对现场投票结果及网络投票结果的合并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2,277,5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下同)的 99.2064%;反对 1,727,0 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72%;弃权 21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4%。议案 表决通过。 (二)《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2,268,1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下同)的 99.2025%;反对 1,737,0 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13%;弃权 2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2%。议案 表决通过。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2,282,7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下同)的 99.2085%;反对 1,703,5 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75%;弃权 22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39%。议案 表决通过。 (四)《关于办理银行授信和保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0,248,38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下同)的 98.3755%;反对 3,748,9 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1.5351%;弃权 21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4%。议案 表决通过。 (五)《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2,214,8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下同)的 99.1807%;反对 1,782,9 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01%;弃权 21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92%。议案 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2,346,8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下同)的 99.2348%;反对 1,696,0 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45%;弃权 17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08%。议案 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2,290,1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下同)的 99.2116%;反对 1,715,1 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23%;弃权 21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2%。议案 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以上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进行了计票。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七、结论意见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接受中百集团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认为: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d5e74906-da94-4ed2-bfb9-451970adc485.PDF ─────────┬──────────────────────────────────────────────── 2026-04-30 00:00│中百集团(000759):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分别于 2026 年 4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于 2026 年 4月 30 日披露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 公司拟于 2026 年 5月 8日(星期五)15:00-16: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 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 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汪梅方先生,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慧斌先生,副总经理胡剑先生,独立董事杜鹏先生(如有 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 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投资者于 2026 年 5月 7 日(星期四)前将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 zb jtzqb@whzb.com,投资者也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进行 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8a8db93-bc3a-4969-95f5-c54a01504530.PDF ─────────┬──────────────────────────────────────────────── 2026-04-30 00:00│中百集团(00075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中百集团(00075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7a9d6c0-763d-4790-9729-ea279611282f.PDF ─────────┬──────────────────────────────────────────────── 2026-04-21 20:36│中百集团(00075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中百集团(00075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a7b92b3-e19a-4579-85ad-b15243f6386b.PDF ─────────┬──────────────────────────────────────────────── 2026-04-21 20:32│中百集团(000759):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于2026 年 4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 加表决委员 5名,实际表决委员 5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名单经核实无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ebf88f8-5463-4d28-b6a7-abe2a5e6f32b.PDF ─────────┬──────────────────────────────────────────────── 2026-04-21 20:32│中百集团(000759):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0日上午 10:00 以现场与通 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三楼 319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 9名 ,实际表决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汪梅方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冀志斌先生(已离任)、余国杰先生、杜鹏先生、滕锐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二、关于 2025 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 14)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四、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五、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六、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七、关于办理银行授信和保函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业务需要,需办理银行授信及保函等业务,拟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等14家银行办理总授信额度82.5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办理综合授信壹拾亿元整,其中,办理预付卡保函最高额度不超过肆亿元整(含肆 亿元),并提供预付卡保函金额10%的保证金。 2.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办理综合授信柒亿伍仟万元整。 3.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办理综合授信柒亿元整。 4.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岸支行办理综合授信伍亿元整。 5.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岸支行办理综合授信伍亿元整。 6.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柒亿元整。 7.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贰亿元整。 8.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阳支行办理综合授信壹拾亿元整。 9.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肆亿元整。 10.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陆亿元整。 11.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伍亿元整。 12.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办理综合授信壹拾亿元整。 13.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办理综合授信叁亿元整。 14.向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壹亿元整。 上述所列授信额度可在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展期,每笔授信金额及授信期间由具 体合同约定,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八、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九、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十、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事项关联董事汪梅方先生、李慧斌先生、贾蕾女士、郭亚东先生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十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事项关联董事汪梅方先生、李慧斌先生、罗辉先生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对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 30%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434,104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均为授予价 格(3.00 元/股)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十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434,104 股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6,246.359万元 变更为人民币65,602.9486万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662,463,590 股变更为 656,029,486 股,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做相应 修订。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十三、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2)详见同日巨潮网公告。 以上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第七项、第八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4b94bc25-7c89-4b08-867d-6ac6cc183c23.PDF ─────────┬──────────────────────────────────────────────── 2026-04-21 20:31│中百集团(000759):2025年年度报告 ─────────┴──────────────────────────────────────────────── 中百集团(00075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46d1a988-05ec-4411-a1de-26af06c357c2.PDF ─────────┬──────────────────────────────────────────────── 2026-04-21 20:31│中百集团(00075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中百集团(00075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b0c5f7a-05b3-461b-abd7-149b567efe83.PDF ─────────┬──────────────────────────────────────────────── 2026-04-21 20:30│中百集团(00075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邮箱:Office@zhongtianheng.com.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天恒专审字〔2026〕第 0689 号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百集团”)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中百集团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百集团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ef5589b-bbf4-4048-bee7-705fe55e0246.PDF ─────────┬──────────────────────────────────────────────── 2026-04-21 20:30│中百集团(000759):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 邮箱:Office@zhongtianheng.com.cn 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天恒审字〔2026〕第 0702 号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百集团公司”)2025 年 12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 表,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表 ”)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 业收入扣除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核查证据,是中百集团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 入扣除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核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 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基于我们的核查,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的营业收入扣除表与我们在审计中百集团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以 及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中百集团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表应当与已审的 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核查报告仅供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f22aad0-a994-4014-bfdb-fc0361eb439a.PDF ─────────┬──────────────────────────────────────────────── 2026-04-21 20:30│中百集团(00075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中百集团(00075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06cf947-63a6-46ca-b8dc-ebf1c9929a8c.PDF ─────────┬──────────────────────────────────────────────── 2026-04-21 20:30│中百集团(000759):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中百集团(000759):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6bb933f-e229-442c-aabf-3a6aa25e6d4e.PDF ─────────┬──────────────────────────────────────────────── 2026-04-21 20:29│中百集团(00075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滕锐) ─────────┴──────────────────────────────────────────────── 本人作为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履职。按时出席公司会议,严格审核各 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滕锐,男,1975年出生,武汉大学法学博士,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知识产权中心访问学者。曾任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讲师, 现任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教研室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教育部政策法规司与华中科 技大学共建)执行主任,华中科技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地(中宣部、统战部、国家民委、教育部四部委共建)办公室主任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校友会常务副秘书长。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股东会的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 事项均表示同意,未有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 股东会会议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数 次数 式参加次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次数 次数 数 议 5 2 3 0 0 否 2 2 三、参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亲自参加 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积极与 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对公司内控情况进行了核查,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制定的《企业负责人薪酬与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 况,对公司经营层进行了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及薪酬管理办法提出了《关于公司经营层 2024 年度绩效薪酬兑付的议案》,报请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审核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选聘程序。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 导和监督。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时股东会的情形、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 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 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 会、现场调研以及深入门店走访等方式对公司的战略规划、财务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的交流沟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认真行使独立表决权,通过审阅相关文件及时掌握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及潜在经营、投资风险,依托专业特长独立、客观、审 慎地作出表决;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内幕知情人登记义务,积极监督核查信息披露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合法权益;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通过参与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全力维护其合法权益; 密切关注公司运营管理,重点聚焦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公司治理等关键环节,积极探讨管理运营相关问题,助力提升公司规范运作 与科学决策水平;持续加强相关知识学习,主动研习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深化对公司法人治理、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内容的理解认 识,不断提升保护公司与投资者利益的能力。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滕锐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889b16f-4c76-428a-8072-96d0ffbeb75f.PDF ─────────┬──────────────────────────────────────────────── 2026-04-21 20:29│中百集团(00075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6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6 年 5月 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630 号三楼 319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办理银行授信和保函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会上报告 2025 年度履职情况。以上议案及独立董事履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以上第 5项、第 6 项、第 7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以上所有议案公司都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2026 年 5月 7日(9:00—12:00,14:00—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非本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出席人身 份证原件(法人股东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 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630 号三楼证券事务部。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 字样。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630 号三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430024 电子邮箱:ZBJTZQB@WHZB.COM 电话及传真号码:027-82832006 4、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2075676-5f1e-4fdd-9ea7-6884a7a99d63.PDF ─────────┬──────────────────────────────────────────────── 2026-04-21 20:29│中百集团(00075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鹏) ─────────┴──────────────────────────────────────────────── 本人作为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履职。按时出席公司会议,严格审核各 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杜鹏,男,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市场营销博士,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 ,营销管理系主任、MBA中心学术主任。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中心副主任,兼任公司 独立董事、神话世界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市场营销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高等院校 市场学研究会新媒体营销专业委员会主任。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股东会的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 事项均表示同意,未有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 股东会会议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数 次数 式参加次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次数 次数 数 议 5 1 4 0 0 否 2 0 三、参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亲自参加 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积极与 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对公司内控情况进行了核查,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制定的《企业负责人薪酬与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 况,对公司经营层进行了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及薪酬管理办法提出了《关于公司经营层 2024 年度绩效薪酬兑付的议案》,报请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审核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选聘程序。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 导和监督。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时股东会的情形、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 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 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 会、现场调研以及深入门店走访等方式对公司的战略规划、财务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的交流沟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认真行使独立表决权,通过审阅相关文件及时掌握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及潜在经营、投资风险,依托专业特长独立、客观、审 慎地作出表决;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内幕知情人登记义务,积极监督核查信息披露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合法权益;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通过参与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全力维护其合法权益; 密切关注公司运营管理,重点聚焦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公司治理等关键环节,积极探讨管理运营相关问题,助力提升公司规范运作 与科学决策水平;持续加强相关知识学习,主动研习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深化对公司法人治理、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内容的理解认 识,不断提升保护公司与投资者利益的能力。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杜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9369d76-5864-48db-9a33-e1d7533daf1d.PDF ─────────┬──────────────────────────────────────────────── 2026-04-21 20:29│中百集团(00075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国杰) ─────────┴──────────────────────────────────────────────── 本人作为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履职。按时出席公司会议,严格审核各 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余国杰,男,1964年出生,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上海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助教、讲师,武汉大 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荣休教授,兼任公司独立董事、交个朋友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股东会的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 事项均表示同意,未有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 股东会会议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实际出 次数 次数 式参加次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次数 席次数 数 加会议 5 2 3 0 0 否 2 2 三、参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亲自参加 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积极与 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对公司内控情况进行了核查,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制定的《企业负责人薪酬与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 况,对公司经营层进行了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及薪酬管理办法提出了《关于公司经营层 2024 年度绩效薪酬兑付的议案》,报请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审核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选聘程序。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 导和监督。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时股东会的情形、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 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 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 会、现场调研以及深入门店走访等方式对公司的战略规划、财务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的交流沟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认真行使独立表决权,通过审阅相关文件及时掌握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及潜在经营、投资风险,依托专业特长独立、客观、审 慎地作出表决;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内幕知情人登记义务,积极监督核查信息披露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合法权益;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通过参与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全力维护其合法权益; 密切关注公司运营管理,重点聚焦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公司治理等关键环节,积极探讨管理运营相关问题,助力提升公司规范运作 与科学决策水平;持续加强相关知识学习,主动研习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深化对公司法人治理、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内容的理解认 识,不断提升保护公司与投资者利益的能力。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余国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6733a41-e4af-4f41-a317-87e96af26f1d.PDF ─────────┬──────────────────────────────────────────────── 2026-04-21 20:27│中百集团(00075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20 日,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6,524,833.40 元 ,母公司 2025 年度报表净利润为-40,989,715.12元,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任意盈余公积金共计 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后,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18,802,607.82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689,517,686.02 元 。 结合公司 2025 年实际经营情况,依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因此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56,524,833.40 -528,264,424.12 -322,094,442.6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118,802,607.8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689,517,686.02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602,294,566.73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 □是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第(九)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 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 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 5000 万元。”的规定,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 负值,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第(九)条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分配不满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原则。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司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正值,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的规定,目前公司正处于改革调整的关 键阶段,且 2025 年度亏损,未达到分红条件,因此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 2025 年度累积未分配利润将滚存至下一年度 ,用于满足公司网点发展、工程建设、日常运营及未来利润分配等各项需求。公司始终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回报投资者,将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从推动公司长远发展、保障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切实执行公 司利润分配政策,与全体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30df2d0-0847-4370-a9fa-1f5f7399f5c3.PDF ─────────┬──────────────────────────────────────────────── 2026-04-21 20:27│中百集团(00075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中百集团(00075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43dcbd6e-906e-4448-8b7b-3c7cdf831e7c.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7│中百集团: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7/1225513750.PDF ─────────┬──────────────────────────────────────────────── 2026-04-30│中百集团: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57799.PDF ─────────┬──────────────────────────────────────────────── 2026-04-22│中百集团: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2/1225141478.PDF ─────────┬──────────────────────────────────────────────── 2025-10-29│中百集团: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5080.PDF ─────────┬──────────────────────────────────────────────── 2025-08-27│中百集团: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84570.PDF ─────────┬──────────────────────────────────────────────── 2025-04-28│中百集团: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21710.pdf ─────────┬──────────────────────────────────────────────── 2025-04-26│中百集团: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27789.PDF ─────────┬──────────────────────────────────────────────── 2024-10-31│中百集团: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3569.PDF ─────────┬──────────────────────────────────────────────── 2024-08-24│中百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4/1220963219.PDF ─────────┬──────────────────────────────────────────────── 2024-04-27│中百集团: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7112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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