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61 本钢板材 更新日期:2025-07-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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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08:12 │本钢板材(000761):本钢板材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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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6:02 │本钢板材(000761):本钢板材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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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31 │本钢板材(000761):本钢板材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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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本钢板材(000761):本钢板材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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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6:48 │本钢板材(000761):本钢板材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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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本钢板材(000761):本钢板材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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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0 │本钢板材(000761):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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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56 │本钢板材(000761):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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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55 │本钢板材(000761):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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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18 │本钢板材(000761):本钢板材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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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08:12│本钢板材(000761):本钢板材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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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0761 证券简称:本钢板材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 3.95元/股
转股期限:2021年 1月 4日至 2026年 6月 28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5 年第二季度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本钢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46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年 6月 29日公开发行 6,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68.00亿元,期限 6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656号”文同意,公司 6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8 月 4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本钢转债”,债券代码“12701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1年 1月 4日至 2026年 6月 28日。
二、本钢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5 年第二季度本钢转债减少 1,000 元(10 张),新增股份数量 253股。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剩余可转债余额为 5,630,969,100元(56,309,691张)。
公司 2025年第二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108,231,952 100% 253 4,108,232,205 100%
1.人民币普通股 3,708,231,952 90.26% 253 3,708,232,205 90.2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400,000,000 9.74% 0 400,000,000 9.74%
三、股份总数 4,108,231,952 100% 253 4,108,232,205 100%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电话 024-47828980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
2.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本钢转债”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d858f44f-6285-4513-bdc8-9ccb1a066a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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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6:02│本钢板材(000761):本钢板材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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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作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
转换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原委派袁业辰先生和杨可意女士担任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
日前,公司收到国泰海通《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函》。因工作变动,杨可意女士不再担任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
可转换债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国泰海通现委派王靓先生接替杨可意女士担任持续督导期间
的保荐代表人。
本次变更不会影响国泰海通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袁
业辰先生、王靓先生。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6月 28日
王靓先生简历:
王靓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多年。曾参与或负责多个投资银行项目,包括:内蒙华电 41.56亿元定
向增发、国电电力 40亿元定向增发、湘电股份 25亿元定向增发、内蒙华电 18.75亿元可转债、保变电气 8亿元定向增发等再融资项
目;建投能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云南能投永续中票等债券项目,拥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王
靓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8/b2b18ce8-cca4-4460-8928-f264026ba0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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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31│本钢板材(000761):本钢板材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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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钢转债将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按面值支付第五年利息,每10 张“本钢转债”利息为 38.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7日(星期五)。
3.付息日:2025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因 2025 年 6 月 29 日为休息日,可转债付息日顺延至 2025 年 6 月 30日)
4.除息日:2025 年 6 月 30日(星期一)
5.本钢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6%,第二年为 0.8%,第三年为 1.5%,第四年为 2.9%,第五年为 3.8%,第六年为 5.0%。
6.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6 月 27 日,凡在债权登记日(含当日)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
利息;在债权登记日前(含当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债权登记日前(含当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
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算年度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年 6 月 29 日。
8.下一付息期利率:5.0%。
9.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对可转债的各种风险有充分认识和理性预期,谨慎投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46号”文核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6月
29日公开发行 6,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68.00亿元。根据《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本钢转债”2024年 6月 29日至2025年 6月 28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债简称:本钢转债
2.可转债代码:127018
3.可转债发行量:68亿元(6,800万张)
4.可转债上市量:68亿元(6,800万张)
5.可转债上市时间:2020年 8月 4日
6.可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6 月 28日
7.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即自 2021年 1月 4日至 2026年 6月28日
8.可转债利息:第一年为 0.6%,第二年为 0.8%,第三年为 1.5%,第四年为 2.9%,第五年为 3.8%,第六年为 5.0%。
9.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1×i
其中,I 为年利息额,B1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
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 A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
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10.可转债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可转债的担保情况: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
证范围包括债券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13.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级别: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本钢板材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付息为“本钢转债”第五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4
年6月29日至2025 年6 月28 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8%,本次付息每10 张“本钢转债”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 38.00元(含税)。
对于持有“本钢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
,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 30.40元;
对于持有“本钢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 RQFII),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
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 38.00元;
对于持有“本钢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每 10张派发利息 38.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
代缴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券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27日(星期五)
2.付息日:2025年 6月 30日(星期一)
3.除息日:2025年 6月 30日(星期一)
四、付息对象
本次债券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钢转债
”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次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 34号)等规定,自
2021年 11月 7日起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
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钢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0年 6月 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咨询电话:024-47828980
传真:024-47827004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878a6ab9-99c2-4b55-9dd7-9923159be7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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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本钢板材(000761):本钢板材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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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披露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重大风险提示”中,对本次交易相
关的风险、标的公司有关风险及其他风险进行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关联销售比例大幅增加,可能导致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对公司面向市场独立持续
经营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不排除存在交易方案调整、中止或取消的可能。公司正在对本次交易方案的可行性与合规性做进
一步审慎论证和谨慎评估。
3.本次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一、重大资产置换基本情况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与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溪钢铁”)进
行资产置换,拟置入公司的资产为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拟置出公司的资产为上市公司除保留资产及负债外
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的差额由一方向另一方以现金方式补足(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3年3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3-009)。
2023年4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3-020)。
2023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3-027)。
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九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与本溪钢铁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与本溪
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重大资产置换框架协议》。2023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
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2023年6月2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关注函》(公司部关
注函〔2023〕第270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立即就《关注函》所指出的合规性问题进行审慎论证
与谨慎评估。
2023年7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3-042)。
2023年8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3-046)。
2023年9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3-057)。
2023年10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3-060)。
2023年1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3-064)。
2023年12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3-073)。
2024年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4-002)。
2024年2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4-004)。
2024年3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4-006)。
2024年4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4-011)。
2024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4-023)。
2024年6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4-026)。
2024年7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4-035)
2024年8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4-045)
2024年9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4-055)
2024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4-058)
2024年1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4-062)
2024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4-071)
2025年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5-004)
2025年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5-006)
2025年3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5-009)
2025年4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5-026)
2025年5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5-032)
二、重大资产置换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方案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交易标的资产范围、交易价格等要素均未最终确定。待相关事项确
定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合规性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本次交易不排除存在交易方案调整、中止或取消的可能;待相关事项确定
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8a11eebb-bcdc-4308-93e4-7dfa32c266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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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6:48│本钢板材(000761):本钢板材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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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板材(000761):本钢板材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4014ef4d-101b-4739-b808-621c73f0c6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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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本钢板材(000761):本钢板材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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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披露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重大风险提示”中,对本次交易相
关的风险、标的公司有关风险及其他风险进行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关联销售比例大幅增加,可能导致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对公司面向市场独立持续
经营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不排除存在交易方案调整、中止或取消的可能。公司正在对本次交易方案的可行性与合规性做进
一步审慎论证和谨慎评估。
3.本次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一、重大资产置换基本情况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与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溪钢铁”)进
行资产置换,拟置入公司的资产为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拟置出公司的资产为上市公司除保留资产及负债外
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的差额由一方向另一方以现金方式补足(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3年3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3-009)。
2023年4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3-020)。
2023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3-027)。
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九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与本溪钢铁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与本溪
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重大资产置换框架协议》。2023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
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2023年6月2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关注函》(公司部关
注函〔2023〕第270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立即就《关注函》所指出的合规性问题进行审慎论证
与谨慎评估。
2023年7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3-042)。
2023年8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3-046)。
2023年9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3-057)。
2023年10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3-060)。
2023年1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3-064)。
2023年12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3-073)。
2024年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4-002)。
2024年2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4-004)。
2024年3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4-006)。
2024年4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2024-011)。
2024年5月21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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