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76 广发证券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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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7:15 │广发证券(000776):广发证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2025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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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58 │广发证券(000776):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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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57 │广发证券(000776):2024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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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17 │广发证券(000776):广发证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五期)在深交所上市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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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40 │广发证券(000776):广发证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六期)(品种二)2025│
│ │年兑付兑息及摘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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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40 │广发证券(000776):广发证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五期)发行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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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23:03 │广发证券(000776):广发证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五期)票面利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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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6:51 │广发证券(000776):关于延长广发证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五期)簿记建│
│ │档时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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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9:30 │广发证券(000776):广发证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五期)募集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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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9:30 │广发证券(000776):广发证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五期)发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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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7:15│广发证券(000776):广发证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2025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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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
(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支付 2024 年 6 月 30 日至 2025 年 6 月 29 日期间的利息。为
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与代码:本期债券简称为“22 广发 Y1”,债券代码为“149967”。
3、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96 号文。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5、发行规模和利率: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27 亿元,票面利率为 3.75%。
6、起息日:2022 年 6 月 30 日
7、付息日:若发行人未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每个付息年度的 6 月 3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
利息公告》为准。
8、付息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
构应在付息日前 10 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交易。
12、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22 广发 Y1”的票面利率为 3.75%,本次付息每手(面值 1,000元)“22 广发 Y1”派发利息人民币 37.50 元(含
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30.0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
每手派发利息为 37.50 元。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及付息日
1、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7 日
2、付息日:2025 年 6 月 30 日
3、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 年 6 月 30 日
4、下一付息期债券面值:100 元/张
5、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75%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27 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派息款到账日前 2 个交易日,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
的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
(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债券持有人可自付息日起向
其指定的结算参与人营业部等机构领取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37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以及《财政部 税务
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等规定,2018
年 11月 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除外。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33 楼
联系人:刘海晖、邓佳、陈孝钦、曹旭
电话:020-66338888
传真:020-87590021
2、受托管理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4 层
联系人:宋岩伟、王怡斌、张智骁
电话:021-23153888
传真:021-231535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20d7cc2d-e5d9-4a05-896f-5274b7f96a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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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58│广发证券(000776):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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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214 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0 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cb28b7b6-4c91-4ebd-a999-1ab4d614f1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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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57│广发证券(000776):2024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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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每股人民币 0.4 元,每 10 股人民币 4.0 元。
2.股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27日(星期五)。
3.除权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2025年 6月 30日(星期一)。
4.本次 A股利润分配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现有 A 股股本 5,904,049,311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6.H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不适用本公告,H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安排请见本公司发布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的公
告。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 5,904,049,311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分配现金红利4.0元(含税)。在
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公司不存在“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超过两个月”的情形。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度 A股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 5,904,049,311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分配现金红利 4.0元(含税)。(含税;扣
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
派现金 3.6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8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4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 3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年 6月 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股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月 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证券账号 股东名称
1 08XXXXX569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8XXXXX692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3 08XXXXX864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 年 6 月 19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6月 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号广发证券大厦 51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硕、刘伯勋
咨询电话:020-87550265、87550565
传真电话:020-8755416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文件;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文件;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ca003e9d-4659-418b-b723-6fb4fd7c14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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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17│广发证券(000776):广发证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五期)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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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的有关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五期)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条件,将于 2025年 6月 1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交易,交易方
式包括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债券相关要素如下:
债券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
期公司债券(第五期)
债券简称 25广发 D7
债券代码 524303
信用评级 主体评级 AAA/债项评级 A-1
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总额(亿元) 30
债券期限 211天
票面年利率(%) 1.64
利率形式 固定利率
付息频率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发行日 2025年 6月 11日至 2025年 6月 12日
起息日 2025年 6月 12日
上市日 2025年 6月 19日
到期日 2026年 1月 9日
债券面值 人民币 100元/张
开盘参考价 人民币 100元/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53f3334d-94a9-4564-aee4-bd39d3ee0d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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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40│广发证券(000776):广发证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六期)(品种二)2025年兑
│付兑息及摘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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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六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4 广 D13”,债
券代码:14895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支付 2024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5 年 6 月 15 日期间的利息
及本期债券的本金。为确保本次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六期)(品种二)
2、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简称为“24 广 D13”,债券代码为“148951”。
3、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404 号文。
4、发行期限、规模和利率: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238 天,发行规模为 40 亿元,票面利率为 1.95%。
5、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4 年 10 月 21 日。
6、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5 年 6 月 16 日。
7、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6 月 16 日。
8、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9、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债券面值*实际计息天数*票面利
率/365 天。
10、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1。
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交易。
13、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本期债券“24 广 D13”的票面利率为 1.95%,本次兑付兑息每手(面值 1,000元)“24 广 D13”兑付本息合计人民币 1,012.7
15068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兑付本息合计为 1,010.172054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
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兑付本息合计为 1,012.715068 元。
三、本期债券本年度兑付兑息情况
1、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2025 年 6 月 13 日
2、兑付兑息日:2025 年 6 月 16 日
3、债券摘牌日:2025 年 6 月 16 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13 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
在本次兑付兑息款到账日前 2 个交易日,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和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和本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兑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
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债券持有人可自兑付兑息日起向其指定的结算参与人营业部等机构领取利
息和本金。
六、关于本次兑付兑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应
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兑付兑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
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37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以及《财政部 税务
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等规定,2018
年 11月 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除外。
3、其他债券持有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人,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33 楼
联系人:刘海晖、邓佳、陈孝钦、曹旭
电话:020-66338888
传真:020-87590021
2、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27 层
联系人:黄予昕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12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30d4481f-0e1e-43b6-ba43-98eee6045e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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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40│广发证券(000776):广发证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五期)发行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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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含)的短期公司债
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818 号”文同意注册。根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五期)发行公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五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计划发行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含),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
方式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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