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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78(新兴铸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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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778 新兴铸管 更新日期:2025-11-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03 18:26 │新兴铸管(000778):光大证券关于新兴铸管总经理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 │2025-10-27 20:32 │新兴铸管(000778):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 │2025-10-27 20:32 │新兴铸管(000778):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5-10-27 20:32 │新兴铸管(000778):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 │2025-10-27 20:32 │新兴铸管(000778):关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 ├─────────┼──────────────────────────────────────────────┤ │2025-10-27 20:31 │新兴铸管(000778):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7 20:30 │新兴铸管(000778):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 ├─────────┼──────────────────────────────────────────────┤ │2025-10-27 20:30 │新兴铸管(000778):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5-10-27 20:30 │新兴铸管(000778):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7 20:29 │新兴铸管(000778):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 2025-11-03 18:26│新兴铸管(000778):光大证券关于新兴铸管总经理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新兴铸管股份有 202 者公 (第一明书》、《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 、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铸管”或“发行人”或 ”)出 件等 ”受托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 证券 明。 一、 发行人概况 (一) 公司名称: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二) :武安 (三) 公司法定代表人:何齐书 (四) 公司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新伟 (五) 联系电话:0310-5792011 六) 0-579 (七) 登载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 限公司 格投资 公司债券(第一期) 1、 债券名称: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 3、 债券代码:149504 4、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为 2024 年 6 月 10 日(如遇法定节假 息日 的第 1 期间兑 计利息)。 5、 债券利率:3.7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第 3 年末,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110 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 6、 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 7、 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 按照 记机 理。 8、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9、 债券发行首日:2021 年 6 月 9 日 、 债券 2021 11、 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 重大事项提示 光大证券作为“21 新兴 01”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发行人于 2025 月 28 选非 高级管告》,现将本次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 事会 董事会 司控股 华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王昌辉先生出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任期自该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 之日 公司 及由职 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关于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关 人员的 司业务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昌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为止。 上述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 存在 证券 规则》 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发行人本次总经理变动属于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不会对公司 理、 能力产 。 光大证券将继续关注发行人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按 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 债券 规定 的受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3/eb61e25c-ab02-4bcc-b94b-07254b74c5ac.PDF ─────────┬──────────────────────────────────────────────── 2025-10-27 20:32│新兴铸管(000778):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为完善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设对投资者科 学、稳定、持续的回报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制定了《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1、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确保分红决策与执行流 程合法合规。 2、回报性原则:实施积极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保障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平衡“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短期 分红诉求”,优先通过现金分红形式回馈股东。 3、公允性原则:制定与调整分红方案时,充分听取并采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及独立董事意见,确保决策过程公开、透明 ,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4、连续性原则: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目标及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 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等情况,平衡股东的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 发展的基础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起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 性、稳定性和科学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的规划内容 公司在未来三年(2025-2027)将按照以下计划,为股东提供合理、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一)利润的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利润分配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无重大投资 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 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资本性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0%。 在上述条件同时满足时,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由董事会根据 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将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 与业绩增长相适应,采取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将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 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 整体利益。 (四)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董事会将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根据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 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全体董事的 2/3 以上同意,并分别经公司 2/3 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当年盈利、当年不存在未弥补亏损且符合实施现金分红条件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将在当年的定期报告 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该对此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还将在召开审议分 红的股东大会上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将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 真和邮件沟通、筹划投资者接待日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如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方 案。公司董事会将在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过程中,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在审议修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的董事会会议上,需经全体董事的 2/3 以上同意,并经公司 2/3 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以股东 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论证修改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修改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调整原因。 四、本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如因行业监管政策、外部监管环境变化及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需要, 需要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后的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规划调整的决策机制 1、调整或变更本规划的相关议案由董事会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拟定。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独立董 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发表独立意见,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股东大会对调整或变更本规划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将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七、附则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53b1ee8f-4581-4853-8ad6-b72cdac5eb0c.PDF ─────────┬──────────────────────────────────────────────── 2025-10-27 20:32│新兴铸管(000778):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 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41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3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04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29.6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4.65亿元。2024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5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 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7.35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7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东海证 2024 年 3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已完结(天健需在 5% 券、天健事务所 月6日 2017 年度、2019 年度年报 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 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 带责任,天健已按期履行判 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 决) 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 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 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 处罚。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吕志,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谭建敏,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朱中伟,200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吕志先生、质量控制复核人朱中伟先生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谭建敏女士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 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 立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依据审计工作量、所需工时、人员配置及公允定价原则确定费用,本期收费原则上不超过331万元,最终金额以双方协商为 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资质、专业能力、独立性和保护投资者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资质、经验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良好。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审计结 果符合公司实际,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的审议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表决票 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25fd0e18-e615-4930-9ec0-383567d49d1b.PDF ─────────┬──────────────────────────────────────────────── 2025-10-27 20:32│新兴铸管(000778):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为保障董事会正常运作,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经公司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推荐,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王昌辉先生出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该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 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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