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82 恒申新材 更新日期:2026-06-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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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34 │恒申新材(00078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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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34 │恒申新材(000782):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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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5:56 │恒申新材(00078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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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5:55 │恒申新材(000782):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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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5:54 │恒申新材(00078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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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恒申新材(00078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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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恒申新材(00078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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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50 │恒申新材(00078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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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50 │恒申新材(000782):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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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50 │恒申新材(00078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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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34│恒申新材(00078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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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16 日 14:30 开始。
(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6 年 6月 16 日 9:15-15:00。
(三)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6 年 6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 206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4.召集人: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忠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107 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28,989,1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33.3521%。其中,通过网络方
式投票的股东 102 人,网络表决股份 5,196,9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0.7569%,通过现场方式投票的股东 5人,现场表决股
份 223,792,2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32.5952%。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审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票数 占出席本 票数 占出席本次 票数 占出席本 结果
次股东会 股东会有效 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 表决权股份 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 总数的比例 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8,900,787 99.9614% 69,000 0.0301% 19,400 0.0085% 通过
2.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28,847,187 99.9380% 112,900 0.0493% 29,100 0.0127% 通过
的议案
3.00 关于调整 2026 年度日常关联 68,480,201 99.8584% 69,100 0.1008% 28,000 0.0408% 通过
交易预计的议案
4.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 228,891,087 99.9572% 70,100 0.0306% 28,000 0.0122% 通过
务所的议案
5.00 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228,843,587 99.9364% 69,000 0.0301% 76,600 0.0335% 通过
预计的议案
6.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28,879,587 99.9521% 69,000 0.0301% 40,600 0.0177% 通过
的议案
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 228,870,687 99.9483% 77,900 0.0340% 40,600 0.0177% 通过
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 228,869,587 99.9478% 79,000 0.0345% 40,600 0.0177% 通过
执行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议案 3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中第 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其余
议案均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占出席本次 票数 占出席本 票数 占出席本
股东会的中 次股东会 次股东会
小投资者持 的中小投 的中小投
有效表决权 资者持有 资者持有
总数比例 效表决权 效表决权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非累计投票议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108,901 98.2991% 69,000 1.3276% 19,400 0.3733%
2.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5,055,301 97.2678% 112,900 2.1723% 29,100 0.5599%
议案
3.00 关于调整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 5,100,201 98.1317% 69,100 1.3295% 28,000 0.5387%
易预计的议案
4.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 5,099,201 98.1125% 70,100 1.3488% 28,000 0.5387%
所的议案
5.00 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 5,051,701 97.1985% 69,000 1.3276% 76,600 1.4738%
计的议案
6.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5,087,701 97.8912% 69,000 1.3276% 40,600 0.7812%
议案
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5,078,801 97.7200% 77,900 1.4989% 40,600 0.7812%
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执 5,077,701 97.6988% 79,000 1.5200% 40,600 0.7812%
行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洁芳 关超鸿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审议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
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2、广东广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486d7652-1737-4636-b385-16e8e24ae9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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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34│恒申新材(000782):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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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称“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 14:30
在公司 206 会议室召开。广东广能律师事务所受公司委托,指派陈洁芳律师、关超鸿律师(以下称“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股
东会规则》”)及《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股东会议事
规则》(以下称“《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所律师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公司
发出的《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公司本次股东会股
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股东表决情况凭证资料等。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承诺及保证:其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所有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内容真实、有效。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的要求,仅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的内容或数据发
表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
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意见:
一、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并由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以公告形
式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关于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召开方式、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会议
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披露情况、会议登记方式以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等。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 14:30 在公司 206 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忠主持,会议就会议公告中
所列明议题进行了审议。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通知中所告知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以及《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计 107 名,代表股份数 228,989,187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521%,均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经查验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
。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股东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
3、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其作为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
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列明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月 27 日的公告相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并按《公司章
程》规定进行计票、监票,公司将投票结果统计后予以公布。
本次股东会通过如下决议:
1.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获得的同意的股份数为 228,900,78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4%;反对 69,0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弃权 19,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
2.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项议案获得的同意的股份数为 228,847,18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0%;反对 112,90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3%;弃权 29,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
3.关于调整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项议案获得的同意的股份数为 68,480,20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4%;反对 69,1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8%;弃权 2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8%。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
4.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项议案获得的同意的股份数为 228,891,08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2%;反对 70,1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弃权 2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
5.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项议案获得的同意的股份数为 228,843,58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4%;反对 69,0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弃权 76,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5%。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
6.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该项议案获得的同意的股份数为 228,879,58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1%;反对 69,0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弃权 40,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7%。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
7.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获得的同意的股份数为 228,870,68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3%;反对 77,9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 40,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7%。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
8.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的同意的股份数为 228,869,587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8%;反对 79,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弃权 40,60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7%。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
上述会议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的通过,本次股东会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之
规定,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审议的议案以及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9774a193-d2f8-48dc-b744-26857b38ad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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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5:56│恒申新材(00078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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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5月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2
2 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由专人负责通知到各董事。公司现任 11 名董事全部出席会议。会议由陈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到会董事经讨论,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
一、《关于调整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陈忠先生、何卓胜先生、陈曦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将本议案报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原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鉴于议案内容已经本议案重新调整,不再报请公司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e7852f58-cb17-4b69-95d5-6f09ed150f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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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5:55│恒申新材(000782):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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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申新材(000782):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e0c785e6-8be1-4215-b5ae-5ea60abdbe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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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5:54│恒申新材(00078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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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1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6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本公司 206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调整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计的议案
4.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5.00 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6.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执行情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赵向东先生、林家和先生、刘洋先生及高琦先生作《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上述议案 5 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方可获通过。审议议案 3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及 2026 年 5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会议现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代理他人
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 2)和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格式、内容见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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