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83 长江证券 更新日期:2026-01-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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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5:56 │长江证券(000783):长江证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续发行)在深交所│
│ │上市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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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8:16 │长江证券(000783):长江证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续发行)发行结果│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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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6:44 │长江证券(000783):长江证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2026年付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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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21:46 │长江证券(000783):长江证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续发行)发行价格│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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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7:52 │长江证券(000783):关于延长长江证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续发行)│
│ │簿记建档时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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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7:12 │长江证券(000783):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
│ │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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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19:32 │长江证券(000783):长江证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续发行)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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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19:32 │长江证券(000783):长江证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续发行)募集说明│
│ │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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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19:32 │长江证券(000783):长江证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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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7:26 │长江证券(000783):长江证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2026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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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5:56│长江证券(000783):长江证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续发行)在深交所上市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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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第二期)(续发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的有关规定,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续发
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条件,将于 2026年 1月 1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存量债券合并上市、合并托管,并面向专业投
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交易,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存量债券规模为 15亿元,续发行
面值为 25亿元。
该债券证券全称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证券简称为“25长江 03”
,证券代码为“524355”,保持不变。
其它具体条款内容见债券续发行募集说明书或续发行发行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cf20066e-2f2a-46be-9d9c-91fba0dd95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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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8:16│长江证券(000783):长江证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续发行)发行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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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不超过 20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
〕2145号”文注册。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续发行)发行公告》,长
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续发行)(以下简称“本期续发行债券”)计划发行面
值为不超过 30.00亿元(含),期限为 3 年(2025年 7月 9日至 2028年 7 月 9日),票面利率为 1.70%,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通过簿记建档确定。
本期续发行债券的发行工作已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结束,最终发行价格为100.40元,最终发行面值为 25亿元,认购倍数为 2
.34倍。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参与本期续发行债券认购。
本期债券承销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合计认购 10.10
亿元,上述认购报价公允,程序合规。
认购本期续发行债券的投资者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各项有关要
求。
本期续发行债券最终募集金额为 25.10亿元,小于计划发行规模,本期续发行债券最终的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本期续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其中 15.10亿元拟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本金,10亿元拟用于
偿还到期收益凭证。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融资类型 名称 到期日 规模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证券公司债 23长江 02 2026-02-16 20.00 15.10
收益凭证 - - - 10.00
合计 - - 20.00 25.1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4/c3190caf-6599-4034-9820-8de093e618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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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6:44│长江证券(000783):长江证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2026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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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债券简称及代码:23长江 C1(148171)
●计息期限:2025年 1月 16日至 2026年 1月 15日
●债权登记日:2026年 1月 15日
●债券付息日:2026年 1月 16日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发行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
级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6年 1月 16日支付2025年 1月 16日至 2026年 1月 15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
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23长江 C1(148171)。
4、发行总额:人民币 5.00亿元。
5、债券期限:5年期。
6、票面利率:4.70%。
7、起息日:2023年 1月 16日。
8、付息日:2024年至 2028年每年的 1月 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息)。
9、兑付日:2028 年 1月 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5年 1月 16日至 2026年 1月 15日。
2、付息金额:本期债券年票面利率为 4.70%,每 10张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7.00元(含税);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按照 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 10张本期债券实际取得的本次付息金额为 37.60元(
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 10张本期债券实际取得的本次付息金额为 47.00元(税前)。
3、债权登记日:2026年 1月 15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债券付息日:2026年 1月 16日。
三、本次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
在本次付息日 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认可的其他机构)。债券持有人可自付息日起向其指定的结算参与人营业部领取利息。
四、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
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
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收入按照相关税法规定执行。
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公告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五、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
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 88号长江证券大厦
邮政编码:430023
咨询联系人:黄红刚、刘行
咨询电话:027-65795730
传真电话:027-65799714
2、受托管理人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号丰铭国际大厦 A座 6层
邮政编码:100032
咨询联系人:夏雪
咨询电话:010-56839300
传真电话:010-57615941
3、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联系人:赖兴文
邮政编码:51803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4/d23656b1-bdef-424c-9917-ecfab74971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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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21:46│长江证券(000783):长江证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续发行)发行价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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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5〕2145号”文注册。
存量债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于 2025年 7月 9日完成发行,期限为 3年
(2025年 7月 9日至 2028年 7月 9日),票面利率为 1.7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续发行)(以下简称“本期续发行债券”)的债
券期限、票面利率与存量债券保持一致。
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面值不超过 30亿元(含 30亿元),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通过簿记建档确定。
2026年 1月 1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了发行价格询价,价格询价区间为 99.20元-101.60元。根据
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有关规定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价格为 100.40元。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 2026年 1月 13日至 2026年 1月 14日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本期续发行债券。具体认购方法
请参考 2026年 1月 9日刊登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
o.com.cn)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续发行)发行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2/31ecee40-08cf-4729-b197-28e0b2bfae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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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7:52│长江证券(000783):关于延长长江证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续发行)簿记
│建档时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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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200亿元的公司债券已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145号”文同意注册。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续发行)发行公告》,发行人及簿记管理
人原定于 2026年 1月 12日 15:30至 18:00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价格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价格区间内
确定本期续发行债券的最终发行价格。
因簿记建档当日债券市场变化较为剧烈,经发行人、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及全体投资人协商一致,现将簿记建档结束时间由 2
026年 1月 12日 18:00延长至 2026年 1月 12日 19: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2/0134ff3b-cc97-4ace-8e87-06592ebeb4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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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7:12│长江证券(000783):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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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长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 号,以下简称“批复”)。
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
注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公司本次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
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批复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办理本次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b5a80ccd-3979-471e-97ed-631bd50d9a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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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19:32│长江证券(000783):长江证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续发行)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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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000783):长江证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续发行)发行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9/9d71ebe0-6e44-4b73-956e-5f191d0b2a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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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19:32│长江证券(000783):长江证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续发行)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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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000783):长江证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续发行)募集说明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9/8b71b111-7686-4c80-a0af-4b11530f5c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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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19:32│长江证券(000783):长江证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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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000783):长江证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9/d219e403-ef8f-40fc-95fe-a416146aad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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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7:26│长江证券(000783):长江证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2026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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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债券简称及代码:25长江 Y1(524103)
●计息期间:2025年 1月 10日至 2026年 1月 9日
●债权登记日:2026年 1月 9日
●债券付息日:2026年 1月 12日(2026年 1月 10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发行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
续次级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6年 1月 12日支付 2025年 1月 10日至 2026年 1月 9日期间的利息。为
确保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25长江 Y1(524103)。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5.00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6、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存续的前 5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2.25%,自第 6个计息年度起,每 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7、起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25年 1月 10日。
8、付息日:若发行人未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每个付息年度的 1月 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
公告》为准。
9、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
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5年 1月 10日至 2026年 1月 9日。
2、付息金额:本期债券年票面利率为 2.25%,每 10张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2.50元(含税),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
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按照 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 10张本期债券实际取得的本次付息金额为 18.00元
(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 10张本期债券实际取得的本次付息金额为 22.50元(税前)。
3、债权登记日:2026年 1月 9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债券付息日:2026年 1月 12日。
三、本次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
在本次付息日 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认可的其他机构)。债券持有人可自付息日起向其指定的结算参与人营业部领取利息。
四、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
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21年 11月 22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 34号),自 2021年 11月 7日起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
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
息。本期债券境外机构投资者 2026年利息收入税收缴纳按照国家有关机构实际政策执行。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五、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
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 88号长江证券大厦
邮政编码:430023
咨询联系人:黄红刚、刘行
咨询电话:027-65795730
传真电话:027-65799714
2、受托管理人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号院 1号楼
邮政编码:100010
咨询联系人:唐玄
咨询电话:010-56052036
传真电话:010-56160130
3、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联系人:赖兴文
邮政编码:51803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3409deab-72b9-46b6-ba55-ca371f053b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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