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86 北新建材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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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9 11:42 │北新建材(000786):关于202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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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北新建材(000786):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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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北新建材(000786):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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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北新建材(000786):独立董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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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北新建材(000786):董事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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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北新建材(000786):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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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北新建材(000786):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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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北新建材(000786):股东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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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北新建材(000786):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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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北新建材(000786):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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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9 11:42│北新建材(000786):关于202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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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8 日发行了 2025 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25
北新 SCP002,债券代码:012581995.IB),本期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发行利率 1.66%,起息日为2025 年 8月 19 日,兑
付日为 2026 年 1月 16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0 日在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 2025 年度第二期超短
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目前,公司已按期完成了上述 2025 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兑付,兑付本息合计人民币 1,006,821,917.81 元,由银行间市
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账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9/e2bd2512-ca4c-4875-af86-b428bf3106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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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北新建材(000786):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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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年12月2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
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接受或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
,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
下给公司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应规范并尽可能的减少关联交易,在处理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限制公司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
第五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如有违反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有法定义务和责任,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
职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二章 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
第七条 公司在与公司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明确经营性资金往来的结算期限,严格防止公司资金被占用;同时,
公司应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八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公司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或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
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委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
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五)代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九条 公司在与公司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时,除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外,还需依照公司
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且应当遵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第十条 公司应对其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已经发生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自查。对于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应及
时完成整改,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第十一条 公司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原则上应当以现金清偿。公司应当严格控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的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拟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的公司资金,
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用于抵偿的资产必须属于公司同一业务体系,并有利于增强公司独立性和核心竞争力,减少关联交易,不得是尚未投入使
用的资产或者没有客观明确账面净值的资产;
(二)公司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中介机构对符合以资抵债条件的资产进行评估,以资产评估值或者经审计的账面净值
作为以资抵债的定价基础,但最终定价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并充分考虑所占用资金的现值予以折扣。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应当向社会
公告。
(三)独立董事应当就上市公司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发表独立意见,或者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
(四)公司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方股东应当回避投票。
第三章 资金往来支付程序
第十二条 在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需要进行支付时,公司财务部门除要将有关协议、合同等文件作为支付依据外,还
应当审查构成支付依据的事项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并将有关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相关决策文件备
案。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门在向关联方支付资金之前,应当向公司财务负责人提交支付依据,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意、并报经董事
长审批后,公司财务部门才能办理具体支付事宜。
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门在办理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支付事宜时,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财务纪律。公司财务部门
应定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检查,杜绝公司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发生。
第四章 审计和档案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聘请注册会计师在为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工作时,对公司存在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专
项说明,公司应当就专项说明作出公告。
第十六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当认真核算、统计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事项,并建立专门的财务档案。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决策、审核、审批及直接处理与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事项时,如违反本制度要求而给公
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损失较为严重的,还应由相应的机构或人员予以罢免;同时,公司应向有关行政、司法机关主动举
报、投诉,由有关部门追究其行政、民事、刑事法律责任。第十八条 公司关联方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及时发出催还通知并同时向有关部门举报,要求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应
及时要求赔偿,必要时应通过诉讼及其它法律形式索赔。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建立对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占用即冻结”机制,控股股东发生侵占公司资产行为时,公司应立即申请
司法冻结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控股股东如不能以现金清偿侵占公司资产的,公司应通过变现司法冻结的股份偿还。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关联交易”等词语的含义与《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含义相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国家颁
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相抵触时,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
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执行,同时本制度应及时进行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报股东会批准后开始施行。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58a0cc04-66e4-4086-86be-8c88e1ba42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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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北新建材(000786):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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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建材(000786):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34126961-2d39-4de7-bb96-e7bb77ad2d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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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北新建材(000786):独立董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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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建材(000786):独立董事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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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北新建材(000786):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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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建材(000786):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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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北新建材(000786):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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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建材(000786):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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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北新建材(000786):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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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建材(000786):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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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北新建材(000786):股东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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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建材(000786):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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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北新建材(000786):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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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建材(000786):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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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北新建材(000786):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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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建材(000786):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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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7:06│北新建材(000786):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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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收到表决票 8张,实际收到表决票 8张,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限制性股票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689,507,842
元变更为人民币1,702,236,042 元,总股本由 1,689,507,842 股变更为 1,702,236,042 股,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89,507,842 元。 1,702,236,042 元。
2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
数为 1,689,507,842 股,全部为普通股。 数为 1,702,236,042 股,全部为普通股。
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注册资本变
更的备案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该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考评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目标实现情况,结合董事履职情况,并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建议董事贾同春先生、马振
珠先生 2024 年度薪酬如下:
姓名 职务 任职 税前报酬总额 2024 年度履职期间
状态 (万元)
贾同春 副董事长 离任 224.97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
马振珠 董事 现任 14.67 4 月 26 日-12 月 31 日
合计 -- -- 239.64 --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马振珠先生回避了对其本人薪酬考评结果的表决,其 2024 年度薪酬考评结果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贾
同春先生 2024 年度薪酬考评结果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人员 2024 年度薪酬考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长兼总经理管理先生回避对其本人薪酬考评结果的表决,其薪酬考评结果以 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董事
张静女士回避对其本人薪酬考评结果的表决,其薪酬考评结果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其他高管人员薪酬考评结果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徐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
该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3 日刊登在《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该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b27e93de-e13c-4c10-bd26-6ce804ca27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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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7:04│北新建材(000786):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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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建材(000786):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0e42f8a1-639e-4089-b736-7d54798901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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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41│北新建材(000786):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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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11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1 月 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收到表决票 8张,实际收到表决票 8张,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新防水有限公司联合重组远大洪雨(唐山)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等 2家公司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新防水有限
公司联合重组远大洪雨(唐山)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等 2家公司的公告》。
该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该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卢新华、马振珠、白彦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卢新华、马振珠、白彦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卢新华、马振珠、白彦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研究后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他需股东会决议的事项后再一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股东会召开的具体时间由董事会另行确定。
该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4caf70f5-f7ed-4352-b88b-61fd352adf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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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40│北新建材(000786):北新防水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远大洪雨(唐山)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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