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88 北大医药 更新日期:2026-01-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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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 │北大医药(000788):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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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9:34 │北大医药(00078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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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9:34 │北大医药(00078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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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20:36 │北大医药(0007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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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9:16 │北大医药(0007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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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 │北大医药(00078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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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 │北大医药(00078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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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 │北大医药(000788):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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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 │北大医药(000788):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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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 │北大医药(000788):关于授权公司总办会依法处置因司法仲裁引发的待岗人员历史遗留问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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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北大医药(000788):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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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000788):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276ee670-9b9a-44b7-aa6f-8287c78ea6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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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9:34│北大医药(00078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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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00078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e49c4dc1-740d-4b9c-b736-649c6a4418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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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9:34│北大医药(00078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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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00078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64f62b3b-a67e-4823-915d-8b6cc2b87e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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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20:36│北大医药(0007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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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持有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份 63,918,1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7247%)的股东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疗”)计划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 2026年 2月 11 日至 2026 年 5 月 10 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17,879,622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北大医疗《关于计划减持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北大医疗拟减持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北大医疗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3,918,175 10.724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2020 年 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对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方正集团”)进行重整。根据北京一中院的裁定及生效的重整计划,由新设立的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方正集团子公
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公司70,328,94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80%),并于 2022 年 11 月 7日完成过
户登记。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879,622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
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4、减持期间:自公司发布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2月 11 日至 2026 年 5月 10
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视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承诺履行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因方正集团重整,公
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方正集团”)成为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新方正集团曾间接控制公司,北大医疗受新方正集团控制。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北大医疗作为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新方正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 2022 年 12 月 21 日起的18 个月内未发生减持。北大医疗本次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与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大医疗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2025 年修订)》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最终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北大医疗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
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数量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北大医疗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北大医疗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北大医疗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北大医疗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1/367377e9-d87a-4abd-bb44-bdaca54748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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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9:16│北大医药(0007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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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0007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4/bafb191d-2780-4726-be49-2d76e05c31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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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北大医药(00078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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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由内部非独立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构成。(一)内部非独立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
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参与公司核心治理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的非独立董事或其他员工兼任的非独立董事;
(二)外部非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三)独立董事:是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
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副总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
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外部薪酬(津贴)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津贴)水平与岗位价值、责任义务相匹配;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津贴)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标相符合;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津贴)发放与考核、奖惩及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津贴)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的职能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政策与方案;
(二)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评;
(四)负责评价公司薪酬制度体系存在的问题和提出完善建议;
(五)其他董事会规定或授权的薪酬管理事项。
第六条 公司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除外)薪酬(津贴)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报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
披露。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报请董事会审议批准,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七条 公司人事行政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具
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津贴)构成与标准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原则上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奖励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
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第九条 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及其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如下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
(二)外部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向外部非独立董事发放津贴,但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三)内部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
度、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四)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和奖励薪酬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不进行考核,按月度发
放;绩效薪酬和奖励薪酬主要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
第十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激励的主要原则基于相应岗位职责的履行
程度,年度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其他相关指标。相关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制度执行
。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四章 薪酬(津贴)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津贴)并予
以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收入,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下列项
目,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
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
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
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津贴)调整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
发展相协调。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经营效益情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第二十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批准并报董事会备案后,可以临时性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
公司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执行。本办法如与
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0/fa8268c8-9113-41ac-b987-6f4e9a2e21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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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北大医药(00078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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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00078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0/8504e2e2-3528-4ec9-834d-6d083e5c2d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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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北大医药(000788):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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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9 日上午在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
道 90 号棕榈泉国际中心 B 座21 楼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月 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
方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委托出席 1人,根据董事长徐晰人先生的授权,由董事陈岳忠先
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其中董事杨力今女士、贾剑非女士、包铁民先生、黄联军先生、王唯宁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其余董事出席现场会议。经全体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陈岳忠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依法合规运作,公司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相关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回避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津贴水平等情况,经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并审核,制定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相关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
3)。(1)《2026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本子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 0票,反对票 0票,回避票 9票,弃权票 0票。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子议案因涉及董事薪酬(津贴),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子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 8票,反对票 0票,回避票 1票,弃权票 0票。
董事长徐晰人先生同时担任公司总裁,本子议案涉及其个人利益,已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议于 2026 年 1月 28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1月 21 日(星期三)。相关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回避票 0票,弃权票 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总办会依法处置因司法仲裁引发的待岗人员历史遗留问题的议案》
公司基于司法仲裁事项,将根据重庆市区两级政府人社、司法等部门的指导,依法合规地有序启动待转移人员的安置或协商解除
劳动合同的工作。相关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授权公司总办会依法处置因司法
仲裁引发的待岗人员历史遗留问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回避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0/8212eee8-4195-45a2-8234-28a89e6e67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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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北大医药(000788):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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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月 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非独立董事
(1)外部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发放董事岗位津贴。
(2)内部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
其他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奖励薪酬及其他福利。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2026 年度的津贴标准为 15 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为公司事项所发生
的差旅费等按公司规定据实报销。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领取薪酬,包括
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奖励薪酬及其他福利。
四、其他事项
1、在公司任职的内部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津贴)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和奖励薪酬经审批后按规定发放。以
上薪酬均为含税薪酬,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中涉及董事的薪酬(津贴)方案自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4、本方案中涉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自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5、本方案生效后,授权公司人事行政部和财务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方案执行情况
进行考核和监督。
6、本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
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0/3da32b01-330d-4be5-8fce-03011a7b1b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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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北大医药(000788):关于授权公司总办会依法处置因司法仲裁引发的待岗人员历史遗留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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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月 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
司总办会依法处置因司法仲裁引发的待岗人员历史遗留问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5月 28 日与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合成”)签
订了《资产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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