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88 北大医药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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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17 │北大医药(0007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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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33 │北大医药(000788):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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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4 │北大医药(00078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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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4 │北大医药(00078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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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23 │北大医药(00078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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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21 │北大医药(000788):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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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20 │北大医药(000788):关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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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9:32 │北大医药(0007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实施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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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59 │北大医药(00078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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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59 │北大医药(00078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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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17│北大医药(0007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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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持有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26,495,7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22%)的股东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合成”)因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融资融券交易纠纷一案,将被山东省济南市
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南中院”)强制执行所持公司部分股份。拟被执行股份数量为17,879,622股(注: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该事项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
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济南中院的通知书,因西南合成与中泰证券融资融券交易纠纷一案,西南合成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济南中院强
制执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被动减持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西南合成持有公司股份126,495,7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22%。其中,西南合成通过普
通证券账户持有股份60,107,3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08%,通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参与融资融
券业务持有公司股份66,388,3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14%。
二、本次被动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被动减持原因:根据法院通知书,将被强制执行的股份为西南合成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内的股份,被执行原因为西南
合成融资融券合约违约。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票。
3、被动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4、拟被动减持股份数量:17,879,622股(注: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1%;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目前公司总股本为59
5,987,425股)
5、拟被动减持时间段: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11月2日
6、被动减持价格:视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其他相关说明
1、2006年3月6日至4月10日,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西南合成做出如下承诺:
(1)所持有公司的非流通股在获得流通权后的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上述24个月届满后12个月内, 西南合成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5%,但西南合成在获得流通权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增持的公司股份不受上
述承诺的限制。承诺人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卖出所获得资金划入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2)在2010年12月31日前持有公司股权比例最低不低于30%。如果公司因配股、增发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上述最低持股比
例所指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上述承诺事项已于2011年履行完毕(详见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3)在公司向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疗”)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重庆新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
北大医药重庆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90.63%股权的资产的定向增发过程中,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北大医疗、西南合成做出如
下承诺:自公司董事会首次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告之日起至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西南合成不再出售公司A股股票
。该等期间届满后,西南合成买卖公司A股股票事宜将严格依照《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并履行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司法强制执行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该事项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2、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五、备查文件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e106ec47-a939-42e7-8635-61dcc8272e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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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33│北大医药(000788):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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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1、药品通用名称:帕利哌酮缓释片
英文名/拉丁名:Paliperidone Extended-Release Tablets
剂型:片剂
规格:3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64823
上市许可持有人: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生产企业: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主要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
注册证书。
2、药品通用名称:帕利哌酮缓释片
英文名/拉丁名:Paliperidone Extended-Release Tablets
剂型:片剂
规格:6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64822
上市许可持有人: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生产企业: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主要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
注册证书。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帕利哌酮是利培酮的主要活性代谢产物,是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控制作用强,亲和力、耐受性及药效均较高,主要适用于成人
及12-17岁青少年(体重≥29Kg)精神分裂症的治疗。
三、对公司的影响
帕利哌酮缓释片的获批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现有产品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在精神领域产品市场的竞争力,对公司未来业绩提升有
积极作用。
四、风险提示
受市场环境变化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公司药品的生产经营情况可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药品注册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a9701cfc-5904-4ec6-802f-5dd599ee95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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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4│北大医药(00078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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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聚贤岩广场 9号国华金融中心大厦 A 栋 24 层
电话:023-63012200 传真:023-63012211 邮编:400024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15G20260004-00003号致: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22日下午 14
点 45分召开。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田晶律师、夏浩云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
”)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德恒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
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二)《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三)《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于 2026年 6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的通知》”);
(五)公司本次会议现场参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六)公司本次会议股东表决情况凭证资料;
(七)本次会议其他会议文件。
德恒律师得到如下保证:即公司已提供了德恒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中,德恒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的要求,仅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和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
有效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德恒及德恒律所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以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仅供见证公司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德恒律师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的
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1. 根据 2026年 6月 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
2.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会议召开通知的公告日期距本次会议的召开日期已达到 15 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期之间
间隔不多于 7个工作日。
3. 前述公告列明了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出席对象、会议召开地点、会议登记方法、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
式等,充分、完整披露了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并依法披露了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1.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22日下午 14点 45分在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 90 号棕榈泉国际中心 B座 21 楼公司大会议室如
期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方式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告知的
时间、地点及方式一致。
本次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6月 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22日上
午 9:15至下午 15:00。
2. 本次会议因董事长徐晰人先生无法履职,故董事会推举董事陈岳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就《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工作人员当场对本次会议作记录。会议记录由出席本次会议的董
事、董事会秘书等签名。
3. 本次会议不存在对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
点、会议内容与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33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564,9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4371%。其中: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21%。
德恒律师查验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系记载
于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
2. 根据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3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552,36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50%。前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
证。
3. 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3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564,9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12,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31 人,代表股份 8,552,3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350%。
(二)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德恒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该等人员均具备出席本次会议的
合法资格。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其作为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德恒律师认为,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本次
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经德恒律所现场见证,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会议现场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
进行修改的情形。
(二)本次会议按《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由 2名股东代表与德恒律
师共同负责进行计票、监票。
(三)本次会议投票表决后,公司合并汇总了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会议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公布了投票结果。其中,公司对相关
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结合现场会议投票结果以及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为:
1、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回避 184,454,092股。同意 7,828,164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
总数的 91.3975%;反对618,4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2201%;弃权 118,4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
.382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828,164 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1.3975%;反对 618,400股
,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2201%;弃权 118,4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3824%。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会议主持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未对表决结果提出任何异议;本次会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本次会议
的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德恒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
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德恒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会议决议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一式二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本所负责人、见证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c32b0340-b4f2-47af-8e69-5e93634660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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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4│北大医药(00078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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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4:45(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 90 号棕榈泉国际中心 B座 21 楼公司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经全体董事推举,由董事陈岳忠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34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8,564,9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71%。其
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人,代表股份数为 12,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331 人,代表股份数为 8,552,3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50%。
(3)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334 人
,代表股份数 8,564,9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71%。
(4)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参加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的田
晶、夏浩云律师通过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1.00《关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北大医
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4,454,092 股,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表决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总表决 票数 占出席股东大 票数 占出席股东大 票数 占出席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 会有效表决权 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 股份总数比例 股份总数比例
7,828,164 91.3975% 618,400 7.2201% 118,400 1.3824%
中小投资 票数 占出席本次股 票数 占出席本次股 票数 占出席本次股
者表决 东大会中小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 东有效表决权 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比例 股份总数比例 股份总数比例
7,828,164 91.3975% 618,400 7.2201% 118,400 1.382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本公司聘请了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田晶、夏浩云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
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的结论意见为:“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6e4dc90d-3416-46f0-959b-84de754ae3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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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23│北大医药(00078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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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4:45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6月 22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2 日上午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6、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15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 90 号棕榈泉国际中心 B 座 21 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一:提交股东会表决的提案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二)提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上述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且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委托。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
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说明、联
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并注明“股东会登记”字样。
(二)会议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8 日的上午 9:00-12:00 和下午13:00-17: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6月 18日下午 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何苗、孙瑞阳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 90 号棕榈泉国际中心 B座 21 楼
邮政编码:401121
电话:023-67525366
传真:023-675253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苗、孙瑞阳
联系电话:023-67525366
联系传真:023-67525300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2e133444-08d9-4d7a-a879-45830392c3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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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21│北大医药(000788):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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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5日在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 90
号棕榈泉国际中心 B座 21 楼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
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委托出席 1人,根据董事长徐晰人先生的授权,由董事陈岳忠先生代
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其中,董事贾剑非女士、杨力今女士、包铁民先生、黄联军先生、曾建光先生、王唯宁先生以通讯方式
参加会议,其余董事出席现场会议。经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陈岳忠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为保障公司租赁权的稳定及优先购买权,经与重庆新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签订《厂房租赁合
同补充协议》,延长厂房租赁合同租期,租期自 2027 年 1月 1日起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止。相关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晰人先生、杨力今女士、贾剑非女士已回避表决,其余 6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6票,反对票 0票,回避票 3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议于2026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4:45 召开公
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15 日(星期一)。相关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回避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02f6356e-0f9c-4e72-b500-438d5ad3c3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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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20│北大医药(000788):关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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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000788):关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0d154b96-3c05-4ca6-8882-ee75ba52e1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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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9:32│北大医药(0007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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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
-025),持有公司股份132,455,4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22%)的股东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合成”)因
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融资融券交易纠纷一案,将被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南中院
”)强制执行所持公司部分股份。拟被执行股份数量为5,959,800股(注: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西南合成转发的中泰证券《关于信用账户强制平仓交易情况的告知函》,自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29日
期间,中泰证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卖出西南合成所持公司股票5,959,75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西南合成本次被司法强制
执行的股份已执行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情况
1、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执行方式 执行期间 执行均价(元/股) 执行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西南合成医药集团 集中竞价交易 2026/5/7-2026/5/29 6.08 5,959,758 1%
有限公司 合 计 5,959,758 1%
注:若出现小数尾数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被司法强制执行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司法强制执行前持有股份 本次司法强制执行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西南合成医药集 合计持有股份 132,455,475 22.22% 126,495,717 21.22%
团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2,455,475 22.22% 126,495,717 21.22%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若出现小数尾数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2006年3月6日至4月10日,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西南合成做出如下承诺:
(1)所持有公司的非流通股在获得流通权后的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上述24个月届满后12个月内,西南合成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5%,但西南合成在获得流通权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增持的公司股份不受上述承诺
的限制。承诺人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卖出所获得资金划入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2)在2010年12月31日前持有公司股权比例最低不低于30%。如果公司因配股、增发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上述最低持股比
例所指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事项已于2011年履行完毕(详见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3)在公司向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重庆新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北大医药重庆大新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 90.63%股权的资产的定向增发过程中,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合成做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董事会首次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告之日起至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西南合成不再出售公司A股股票。该等期
间届满后,西南合成买卖公司A股股票事宜将严格依照《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
本次司法强制执行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2、本次司法强制执行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西南合成本次因被司法强制执行而处置的
股份已执行完毕,本次执行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执行计划一致,不存在实际执行数量超过此前披露的执行数量的情形。
3、本次西南合成所持公司部分股票被司法强制执行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但同时可能导致西南合成及其实际
控制人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的风险。
4、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权益变动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5、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三、备查文件
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用账户强制平仓交易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d248a5fd-af4e-4559-94c1-65f811e29e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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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59│北大医药(00078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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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00078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41d97987-c292-4c16-a756-f09a2dcc90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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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59│北大医药(00078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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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00078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6a5a15bd-d6d0-438c-b38f-4d0c848ab2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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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11│北大医药(0007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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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
收到股东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疗”)送达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获
悉北大医疗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95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大医疗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57,958
,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7247%,北大医疗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大医疗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5月10日)以
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879,622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
量进行相应调整),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2020年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对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方正集团”)进行重整。根据北京一中院的裁定及生效的重整计划,由新设立的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接原方正集团子公司
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公司70,328,94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80%),并于2022年11月7日完成过户登记。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二、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北大医疗管理有限 集中竞价交易 2026/4/1-2026/5/6 6.63 5,959,800 1.0000%
责任公司 合 计 5,959,800 1.0000%
注:若出现小数尾数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北大医疗管理 合计持有股份 63,918,175 10.7247% 57,958,375 9.7247%
有限责任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3,918,175 10.7247% 57,958,375 9.7247%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若出现小数尾数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北大医疗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减持计划
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0eade68e-f409-4559-8e67-f8dc34170f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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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47│北大医药(0007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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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0007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b0294db9-8b16-49b3-9b27-570c57d8af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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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20:07│北大医药(000788):关于获得《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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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通用名称:枸橼酸托法替布
英文名/拉丁名:Tofacitinib Citrate
包装规格:lkg/袋,5kg/袋,10kg/袋
药品生产企业: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主要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托法替布是一种Janus激酶(JAK)抑制剂。JAK属于胞内酶,可传导细胞膜上的细胞因子或生长因子-受体相互作用所产生的信号
,从而影响细胞造血过程和细胞免疫功能。目前国内主要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银屑病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
三、对公司的影响
枸橼酸托法替布原料药的获批,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推进“原料制剂一体化”战略,与制剂产品形成协同效应,提升生产成本控
制和供应链稳定性方面的竞争力,对公司未来业绩的提升有积极作用。
四、风险提示
受市场环境变化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公司药品的生产经营情况可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89f883f5-ee63-4acb-9970-6ba92519f5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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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北大医药(0007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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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持有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32,455,4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22%)的股东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合成”)因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融资融券交易纠纷一案,将被山东省济南市
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南中院”)强制执行所持公司部分股份。拟被执行股份数量为5,959,800股(注: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该事项未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济南中院的通知书,因西南合成与中泰证券融资融券交易纠纷一案,西南合成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济南中院强
制执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被动减持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西南合成持有公司股份132,455,4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2.22%。其中,西南合成通过普
通证券账户持有股份60,107,3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08%,通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参与融资融
券业务持有公司股份72,348,11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14%。
二、本次被动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被动减持原因:根据法院通知书,将被强制执行的股份为西南合成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内的股份,被执行原因为西南
合成融资融券合约违约。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票。
3、被动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被动减持股份数量:5,959,800股(注: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1%,目前公司总股本为595,987,425股)
5、被动减持时间段: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8月4日
6、被动减持价格:视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其他相关说明
1、2006年3月6日至4月10日,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西南合成做出如下承诺:
(1)所持有公司的非流通股在获得流通权后的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上述24个月届满后12个月内, 西南合成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5%,但西南合成在获得流通权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增持的公司股份不受上
述承诺的限制。承诺人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卖出所获得资金划入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2)在2010年12月31日前持有公司股权比例最低不低于30%。如果公司因配股、增发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上述最低持股比
例所指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上述承诺事项已于2011年履行完毕(详见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3)在公司向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疗”)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重庆新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
北大医药重庆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90.63%股权的资产的定向增发过程中,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北大医疗、西南合成做出如
下承诺:自公司董事会首次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告之日起至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西南合成不再出售公司A股股票
。该等期间届满后,西南合成买卖公司A股股票事宜将严格依照《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并履行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司法强制执行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该事项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2、本次西南合成所持公司股票被司法强制执行可能导致西南合成及其实际控制人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
条相关规定的风险。
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五、备查文件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48dccd2-567a-4f61-a025-5973f70832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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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2│北大医药(000788):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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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000788):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0f31c27-d3af-4943-b22e-9c18332af9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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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2│北大医药(00078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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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不得用于以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衍生品等证券投资
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同时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
2、投资金额: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改变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
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决议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限定为中低风险型(稳健型),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
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
2、投资金额及期限: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70,000 万元人民币,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期限内任一时点
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决议的额度。
3、投资方式: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不得用于以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衍生品等证券投资
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同时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如拟使用自有资金开
展证券投资业务,需另行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4、资金来源及实施方式
公司开展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组织实施。子公司开展现金管理业务,须按公司《现金管理制度》规定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二、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表决
情况为: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回避票 0票,弃权票 0票),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现金管理的风险
公司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限定为中低风险型(稳健型),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
,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或其他持牌
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业务监管、风险控制、核算管理和信息披露执行,并根据公司的风
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3)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证券部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4221085-d64f-4b43-b4e2-0c6dfd309f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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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2│北大医药(000788):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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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
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月 18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50 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 2,36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天健会所 2025 年经审计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29.88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26.0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5.
47 亿元。
天健会所 2024 年上市公司(含 A、B股)审计客户数量为 756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 7.35 亿元。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涉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为 578 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3 日、2025 年 7 月 4 日、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十一届董事第十一
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会所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
安排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会所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安排和工
作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年度审计,并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小组成员也具有承担本次审
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审计过程中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
持独立性的要求,顺利完成了本次审计工作。
天健会所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
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所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多个维度等方面进行了认真
审查,认为该所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雄厚的技术支持力量,审计团队严谨敬业,且在长期稳定的合作中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
熟悉,具备承担公司审计的能力,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天健会所对公司 2025 年
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确保工作安排是合理的,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3、在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了天健会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情况
的汇报,并对审计工作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避免工作中出现不合规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认为天健会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
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8095672-3cac-4413-9c1f-cf564c94ad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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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2│北大医药(000788):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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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000788):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acb56f4-8620-412b-9e53-a7fce43dc3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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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2│北大医药(00078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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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优势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北大医药武汉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
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7.83%,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评估、全面预算、资金活动
、采购业务、存货管理、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质量管理、生产管理、销售业务、安全环保、工程项目、业务外包、担保业务、会
计核算与财务报告、投资活动管理、控股子公司管控、关联交易、合同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信息披露、
内部监督;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财务管理、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销售与收款、安全环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
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错报总额 错报指标≥10% 5%~10% 错报指标≤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控制环境无效;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3)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能加以更正;
(4)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偏离目标的程度 偏离目标的程度≥10% 5%~10% 偏离目标的程度≤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2)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
(3)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4)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
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机制,对评价发现的一般缺陷已通报相关部门,后续将按计划跟踪整改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
质性影响。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公司内部控制已
建立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机制,对评价发现的一般缺陷已通报相关部门,后续将按计划跟踪整改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
成实质性影响。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
制信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a1d4a28-2e83-438b-ab2d-ae0846a4bc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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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2│北大医药(000788):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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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000788):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5f0f9ff-4fdf-4e1a-850f-3cef8e8b38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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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2│北大医药(000788):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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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子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
,该子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且全体委员已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子议案《关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该子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子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是否在关联方
获取报酬
徐晰人 董事长、总裁 现任 116.68 是
陈岳忠 非独立董事 现任 133.94 否
杨力今 非独立董事 现任 0.00 是
贾剑非 非独立董事 现任 0.00 是
黄联军 非独立董事 现任 0.00 是
包铁民 非独立董事 现任 0.00 是
曾建光 独立董事 现任 10.00 否
靳景玉 独立董事 现任 10.00 否
王唯宁 独立董事 现任 10.00 否
袁平东 原董事兼总裁 离任 320.50 否
合计 — — 601.12 —
备注:
1、公司董事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徐晰人先生、非独立董事陈岳忠先生按照其 2025 年在公司的任职及实际任期计算薪酬予以发放。
3、原董事兼总裁袁平东先生按照其 2025 年在公司的实际任期计算薪酬予以发放。
二、子议案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是否在关联方
获取报酬
余孟川 常务副总裁 现任 290.53 否
赵全波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现任 145.62 否
贺清凯 副总裁 现任 142.00 否
袁宇飞 董事会秘书 现任 218.77 否
陈祥洪 副总裁 离任 125.48 否
合计 — — 922.40 —
备注: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公司董事、高管 2025 年度薪酬较 2024 年度的差异性情况说明
1、公司高管 2025 年度薪酬数据较 2024 年度有所差异,主要由于披露口径发生变化。2024 年度基于年度薪酬标准确定性原则
,公司以经批准的目标薪酬为口径披露。2025 年度,根据新规要求,公司按照年度归属口径披露董事、高管实际发放金额(含尚未
发放的递延支付预计部分)。
2、2025 年,公司合并报表整体呈现业绩下滑,主要由于非经常性损益导致,但公司医药工业板块主营业务的经营性净利润较 2
024 年同期仍保持稳定增长。公司董事、高管2025年度实际薪酬总额与2024年度实际薪酬总额保持基本持平,个别董事、高管 2025
年薪酬与 2024 年薪酬差异情况具体如下:
(1)2025 年新增了董事长、总裁徐晰人先生薪酬,其于 2025 年 4月入职;(2)2025 年新增了董事陈岳忠先生薪酬,其于 2
025 年 6月入职,2025 年10 月代理董事长事务;
(3)原董事兼总裁袁平东先生薪酬变动系其于 2025 年 6月底离职及离职补偿变动所致;
(4)常务副总裁余孟川先生薪酬变动系其于 2025 年 7月发生职务调整以及2025 年 10 月代理了总裁及公司法人代表事务所致
;
(5)董事会秘书袁宇飞先生薪酬变动系其于 2025 年 3月兼任公司新成立子公司总经理职务,实现子公司当年成立,当年盈利
的经营目标,发放子公司考核奖励所致。
四、其他说明
1、本议案中的子议案 1涉及董事薪酬(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本议案中的子议案 2为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需经董事会审议,不涉及董事回避表决,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18a1e30-8093-4b91-b4fd-b3af4ff39f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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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2│北大医药(000788):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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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所”)作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2025 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954 人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025 年(经审计)业务收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74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含 A、B 客户家数 756 家
股)审计情况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
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
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 2024 年 3月 6日 天 健 作 为 华 仪 电 气 已完结(天健
东海证券、 2017 年度、2019 年度 需在 5%的范
天健 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围内与华仪电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 气承担连带责
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 任,天健已按
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 期履行判决)
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
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13 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
、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兴明,2006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2023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 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娜,2010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起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为 3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张颖,2003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起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 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天健会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2025 年度天健会所审计酬金为人民币 110 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70 万(
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40 万(含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所作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预计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 110 万元(含
税),其中年度审计费用 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按照深交所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要求,对天健会所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多个维度进行了认
真审查,认为天健会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雄厚的技术支持力量,审计团队严谨敬业,且在长
期稳定的合作中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具备承担公司审计的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度、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
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聘请天健会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续聘天健会所为公司 2026 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第十九次会议,以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回避票 0票,弃权票 0票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会所作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483d7a1-cad8-41da-b07d-06fba5f376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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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2│北大医药(000788):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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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000788):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cdb950c-4548-4990-9f6e-c162431102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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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2│北大医药(000788):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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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000788):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3bef8c0-fef1-4e39-bb0b-14b0c08338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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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2│北大医药(00078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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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00078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08efe5c-46f4-4d59-9068-a6a83d58a7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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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1│北大医药(00078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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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00078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e8e313f-927a-4e6a-b705-b074c9f821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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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1│北大医药(00078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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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00078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a5e2275-9eda-4ea1-bac9-2502edeea5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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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1│北大医药(00078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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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00078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6b7b7b2-3041-4028-bca0-765dce6f82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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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1│北大医药(000788):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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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000788):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92d6024-ede3-47e4-b282-4a27ca73cc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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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0│北大医药(00078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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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00078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5e16d3d-9eb9-42e0-80cc-3226e8066b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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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0│北大医药(000788):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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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6〕8-469 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药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北大医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北大医药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北大医药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北大医药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北大医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4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北大医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北大医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北大医药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本复印件仅供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469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
,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本复印件仅供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469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本复印件仅供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469 号报告后
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469 号后附之用,证明赵兴明本复印件仅供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
〔2026〕8-469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黄娜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7286b42-7b2f-48c2-8086-a491809d77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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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0│北大医药(000788):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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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000788):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15cf95e-0a0a-473f-a7a2-cb6badde72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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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49│北大医药(00078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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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1 日上午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6、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4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 90 号棕榈泉国际中心 B 座 21 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一:提交股东会表决的提案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除以上提案需审议外,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该述职报告作为 2025 年度股东会的一个议程,但不
单独作为提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
.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二)提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提案 3.00、5.00、7.00、8.00、9.00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其中,提案 7.00 和 8.00 涉及关联交易,与
提案 7.00、提案 8.00 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且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提
案的表决委托。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
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说明、联
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并注明“股东会登记”字样。
(二)会议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的上午 9:00-12:00 和下午13:00-17: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5月 18日下午 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何苗、孙瑞阳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 90 号棕榈泉国际中心 B座 21 楼
邮政编码:401121
电话:023-67525366
传真:023-675253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苗、孙瑞阳
联系电话:023-67525366
联系传真:023-67525300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3c500ad-da30-4f2b-9839-50d8120866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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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49│北大医药(000788):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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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000788):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6c65d7f-e40b-4470-a604-ca0706105b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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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49│北大医药(000788):北大医药现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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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一条 【本制度的宗旨和目的】
为提高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
第二条 【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公司章程》及实际
经营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开展现金管理业务须经公司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
展相关业务。
第四条 【定义】
本制度所指现金管理,是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不改变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第五条
【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持有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不得超过公司相关决策审批同意的
投资额度。
第六条 【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不用于以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衍生品等证券投资为目
的的投资行为,同时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如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业务,需另行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 【管理机构】
公司财务部为现金管理产品业务的经办部门。财务部负责现金管理产品业务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提出现金管理额度建议、现金
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选择合作金融机构,制定现金管理产品计划,筹措现金管理产品资金,实施现金管理产品计划等。
第八条 【财务部职责】
日常执行:财务部负责签订相关协议,协议需经法务部审核;每月做好账务核算,登记现金管理台账,详细记录产品名称、金额
、期限、收益等信息并根据收益波动及时调整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账务处理;业务到期后及时催收本金与收益并归档相关资料。风险监
控:业务存续期间,财务部需持续跟踪金融机构及产品动态,若出现机构资信恶化、产品收益异常等情况,立即上报财务负责人,并
采取资金回收等应急措施。第九条 【管理原则】
优先保障经营原则:现金管理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项目建设及产品引进计划所需资金,确保主营业务不受影响。
风险可控原则:优先选择资信良好、财务稳健、无不良诚信记录的金融机构合作,投资品种限定为中低风险产品,不得用于股票
及其衍生产品等高风险投资。
规范运作原则:须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开立专用账户,严禁使用个人账户或其他非本公司账户办理现金管理业务。
权责清晰原则:明确财务部在现金管理中的职责,严格遵循审批流程,确保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分离且相互制约。
第三章 审批权限及执行程序
第十条 【审批权限及执行程序】
公司投资现金管理产品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1)单次或连续 12 个月现金管理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并披
露信息。
(2)单次或连续 12 个月现金管理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且超5,000万元的,公司在投资之前除按照前款规定外
,还应提交股东会批准,按股东会授权范围开展业务并披露信息。
上述授权额度有效期不应超过12个月,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持有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不得超过该授权额度
。
在公司相关决策审批同意的投资额度内,财务部结合市场行情,并充分考虑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拟定具体的现金管
理产品实施方案,经公司管理层审批通过后具体操作实施。
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应将拟投资方案报公司财务部审核,并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第四章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中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
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第十二条 【风险控制措
施】
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或其他持牌金融机
构所发行的产品;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业务监管、风险控制、核算管理和信息披露执行,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
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公司证券部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
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的解释】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的施行】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施行。
本制度施行前的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e4ed439-62df-4bd2-b6c8-0b3a3c5795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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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49│北大医药(0007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靳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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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0007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靳景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cdfb059-a644-4911-b58a-ff222c165c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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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49│北大医药(0007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唯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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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
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本人王唯宁 男,1985 年 4月出生,博士,历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自2024年6
月27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2025 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控股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控股股东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
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期内亲自出席了应当出席的全部董事会会议共 13 次,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 2025 年度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
董事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会次数 亲自参加董事会 股东会
姓名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议 次数
王唯宁 13 2 11 0 0 否 4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期内亲自出席了应当出席的全部股东会共 4次。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各项议案,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有危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因此未对审议议案提出过异议。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在报告期内具体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专门会议次数
王唯宁 7 7 0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定期报告、计提资产减值等事项
进行认真审查,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
性和客观性。
(四)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 年度,本人在任期内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并开展相应工作。亲自召集并出席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4次,参加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会议 6次,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且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和其他事项
提出异议。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以下特别职权的情形: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门重点工
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以及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情况。
(七)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期内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信息披露和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
,避免出现任何的违规事项,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本人通过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深了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加
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本人还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期内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规范运
作方面工作进行审查、了解。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详细汇报,切实掌握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2025 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有专门的部门和工作人员为本人履职提供服务保障,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公
司管理层也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详细介绍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使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
立、公正的判断。
报告期内,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服务保障,由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工作。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
员均积极配合本人相关工作,未发生拒绝、阻碍或者隐瞒有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不当行为。
三、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进行的,有利于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开、公正、
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
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和《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
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阐述了公司经营情况。因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故上述报告中除《2025 年第三
季度报告》外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
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人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认真审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履职能力、品德素养等情况,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利润分配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施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和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本人认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和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盈利前景
、未来资金使用需求、资产状况、市场环境等因素,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有
利于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司法仲裁引发的待岗人员历史遗留问题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因司法仲裁引发的待岗人员历史遗留问题事项,通过电话、面对面交流等形式与公司管理层就该事
项进行了多轮沟通,详细了解事件的起因、仲裁进展、公司应对策略、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等,并对处置方案的合法合规性、后续可能
存在的风险等提出了意见、建议,要求管理层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处置工作。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
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
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6 年度,本人仍将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勤勉、忠
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和管理层之间地沟通,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
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感谢公司在本人 2025 年任期内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
特此报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唯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94b2e62-c6f5-4f13-b1c4-13eff9afa4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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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49│北大医药(000788):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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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大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现任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北大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曾建光先生、靳景玉先生、王唯宁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曾建光先生、靳景玉先生、王唯宁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
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6ff1280-a571-4979-9210-9c23184064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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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49│北大医药(0007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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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0007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建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1a360ba-3d9d-4819-ad4a-6fccf9ebeb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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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9:21│北大医药(0007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触及1%及5%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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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0007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触及1%及5%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eabbeafa-99fb-4150-bfde-f252c7ede3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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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9:21│北大医药(000788):北大医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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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000788):北大医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82dc50bc-15c8-4421-87d3-b0390e8783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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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7:33│北大医药(00078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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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北大医药,股票代码:000788)于2026年4月1日、
4月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积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
息。
3、经核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它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涉
及公司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经核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大股东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尚处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阶段,其减持期
间为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5月10日,相关情况参见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7、经核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创新药业务,主要从事化学药品制剂(仿制药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
品涵盖“抗感染类、镇痛类、精神类、慢病类”等领域。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
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5日、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总裁授权公司董事
代行董事长职责、授权公司常务副总裁代行总裁及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关于公司董事长、总裁暂时
无法正常履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2025-084),公司董事长、总裁因被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暂时无法
履职,授权公司相关人员代行董事长、总裁及法定代表人职责。
2、公司已于2026年1月30日在巨潮咨询网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修正2025年度业绩预告
的情况。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日为2026年4月28日,目前正在进行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
详细披露。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f445cb0a-b488-4a9a-a043-489ceafa2b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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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7:02│北大医药(000788):关于获得《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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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通用名称:帕利哌酮
英文名/拉丁名:Paliperidone
包装规格:lkg/袋,5kg/袋,10kg/袋
药品生产企业: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主要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帕利哌酮是利培酮的主要活性代谢产物,是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控制作用强,亲和力、耐受性及药效均较高,主要适用于成人
及12-17岁青少年(体重≥29Kg)精神分裂症的治疗。
三、对公司的影响
帕利哌酮原料药的获批,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推进“原料制剂一体化”战略,与制剂产品形成协同效应,提升生产成本控制和供
应链稳定性方面的竞争力,对公司未来业绩的提升有积极作用。
四、风险提示
受市场环境变化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公司药品的生产经营情况可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f7f91727-bbb4-41bf-b877-c29aa6ca09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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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7:37│北大医药(000788):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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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裁陈祥洪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祥洪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
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陈祥洪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4 年 6月 27 日至 2027 年 6月 26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祥洪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工作
的正常开展,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祥洪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陈祥洪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公司及董事会对陈祥洪先生在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备查文件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3/7a703703-4f1e-44b7-bfcb-4a18b382f0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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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9:22│北大医药(000788):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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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1月 28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5 年 9月 30 日的总股本 595,987,425 股
为基数,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68 元(含税),总计派发红利100,125,887.40 元(含税。计算
公式为:总股本 595,987,425 股÷10 股×1.68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9月30日的总股本595,987,4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80000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512000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36000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68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3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3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3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3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84 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 06*****761 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3 08*****607 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2月27日至登记日:2026年3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联系人:何苗
咨询电话:023-67525366
咨询传真:023-67525300
咨询邮箱:zqb@pku-hc.com
咨询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 90 号棕榈泉国际中心 B座 21 楼。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d12d29eb-9202-4d85-8624-b49269a93b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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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北大医药(000788):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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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000788):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276ee670-9b9a-44b7-aa6f-8287c78ea6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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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9:34│北大医药(00078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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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00078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e49c4dc1-740d-4b9c-b736-649c6a4418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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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9:34│北大医药(00078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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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00078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64f62b3b-a67e-4823-915d-8b6cc2b87e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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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20:36│北大医药(0007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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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持有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份 63,918,1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7247%)的股东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疗”)计划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 2026年 2月 11 日至 2026 年 5 月 10 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17,879,622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北大医疗《关于计划减持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北大医疗拟减持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北大医疗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3,918,175 10.724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2020 年 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对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方正集团”)进行重整。根据北京一中院的裁定及生效的重整计划,由新设立的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方正集团子公
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公司70,328,94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80%),并于 2022 年 11 月 7日完成过
户登记。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879,622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
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4、减持期间:自公司发布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2月 11 日至 2026 年 5月 10
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视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承诺履行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因方正集团重整,公
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方正集团”)成为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新方正集团曾间接控制公司,北大医疗受新方正集团控制。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北大医疗作为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新方正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 2022 年 12 月 21 日起的18 个月内未发生减持。北大医疗本次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与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大医疗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2025 年修订)》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最终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北大医疗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
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数量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北大医疗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北大医疗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北大医疗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北大医疗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1/367377e9-d87a-4abd-bb44-bdaca54748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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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9:16│北大医药(0007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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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0007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4/bafb191d-2780-4726-be49-2d76e05c3106.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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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北大医药: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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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209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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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北大医药: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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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209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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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北大医药: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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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34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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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北大医药: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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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54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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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北大医药: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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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11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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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北大医药: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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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11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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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北大医药: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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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193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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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北大医药: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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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25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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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北大医药: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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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92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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