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93 ST华闻 更新日期:2025-11-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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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 │ST华闻(000793):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收到执行裁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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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7:45 │ST华闻(000793):关于公司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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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8:39 │ST华闻(00079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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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8:39 │ST华闻(00079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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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8:39 │ST华闻(000793):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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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8:39 │ST华闻(00079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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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8:39 │ST华闻(000793):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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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8:39 │ST华闻(000793):《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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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8:39 │ST华闻(000793):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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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8:37 │ST华闻(000793):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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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ST华闻(000793):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收到执行裁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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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本次为终结执行裁定,但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已冻结了新意资本基
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意资本”或“被执行人”)持有的相关股权资产,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申请执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启动处置程序。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3.涉案的金额:就(2024)琼 01 民初 202 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确定的债务在最高债权额限额 2.3 亿元范围内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本案申请执行标的额为 22,000.00 万元(待算),执行费为 28.74万元(暂计),上述款项共计 22,028.74 万元(暂
计)。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较小,对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收到了海口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5)琼 01 执 1293 号之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新意资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 4月 30 日、10 月 30 日及 2025 年 2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4)、《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收到一审判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及《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收到终审判决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6)。
与该案对应的公司与拉萨子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栋科技”)、拉萨鼎金实业有限公司(原名“拉萨鼎金投资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金实业”)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公司已于 2025 年 6月 24 日收到了海口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
025)琼 01 执 429号之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3 日、12 月 25 日及2025 年 6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收到一审判决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51)、《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收到终审裁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及《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收到执行裁定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二、执行裁定情况
在执行过程中,海口中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经网络查
控及线下统查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证券、工商、车辆、网络银行、不动产、人行等财产信息,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存款,海
口中院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2025 年 10 月 16 日发起冻结,并扣划到账128,441 元,拟将其中的 1,826.62 元抵扣本案执
行费上缴国库,剩余126,614.38 元退付至申请执行人指定账户。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海口中院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冻结了被执行人新意资本持有的共青城新意睿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6904%的股权(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130 万元);于 2
025 年 10 月 30 日冻结了冻结被执行人新意资本持有的新余新广壹号汽车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2347%的股权(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6.6 万元)。上述股权冻结期限均为三年。海口中院委托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查询被执行
人在住所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经反馈未查询到不动产记录。海口中院已将上述执行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其表示
需要时间调查冻结的股权是否可处置再决定是否启动上述股权的处置程序。
海口中院认为,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的股权本院已冻结,需等待申请执行人决定是否启动处置程序。除此之外,暂未发现其他可
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依法终结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二百六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琼民终 658 号民事判决书及海口中院(2024)琼 01 民初 203 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为终结执行裁定,但海口中院已冻结了新意资本持有的相关股权资产,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启动处置程序;此外,如发现其他
可供执行的财产,公司也将继续申请执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较小,对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持续跟进案件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8c47f5e5-29ad-4df3-842a-1cf8d79fea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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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7:45│ST华闻(000793):关于公司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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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0 月 29 日、11 月 1 日、11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2)、《关于公司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关于公司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67)。本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发生部分债务逾期,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贷款逾期的情况
近日,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银行”)向公司发来的《授信业务逾期催收通知书》,公司在海南银行的贷款本
金10,000.00 万元、利息及罚息 792.67 万元(利息及罚息暂计至 2025年 11 月 3日)已到期。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能偿付该笔
贷款本息。同时,海南银行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华闻民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享投资”)发来的《授信业务逾期催收通知
书》,民享投资在海南银行的贷款本金 1,185.00 万元、利息及罚息 110.80 万元(利息及罚息暂计至 2025 年 11 月 3 日)已到
期。截至本公告日,民享投资未能偿付该笔贷款本息。
二、再次发生中期票据本息未能按期兑付的情况
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务融资工具简称:17 华闻传媒 MTN001,债务融资工具代码:101761046)按照原展期方案
应于 2025年 11 月 8日兑付到期本息,应偿付本金 11,962.13 万元,应偿付利息1,130.02万元,公司未能按期兑付。截至本公告日
,17华闻传媒MTN001发行余额为 25,253.38 万元。
另有,公司 2018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务融资工具简称:18华闻传媒 MTN001,债务融资工具代码:101800353)按照原展期
方案应于 2025 年 4 月 4 日兑付到期本息,应偿付本金 4,008.00 万元,应偿付利息 1,405.88 万元,公司未能按期兑付。截至本
公告日,18 华闻传媒 MTN001 发行余额为 27,377.75 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逾期债务金额累计约 63,757.52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21,604.75
万元的295.11%。
(二)因债务逾期,公司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滞纳金等额外财务成本。同时,债务逾期事项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公
司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履行担保责任、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或拍卖等风险,可能对日常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目前,公司预重整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最终的债权金额尚需以临时管理人认定为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
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
产的风险。如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与债权人积极协商可行、有效的重整草案,为后续重整工作奠定基础,努力推动重整事项顺利实施,进而缓解偿付压力,压缩
债务规模,保障经营现金流,推动业务发展。
(四)公司将根据债务逾期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授信业务逾期催收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f8a16a15-ded8-4b8b-98e4-9b4d772aca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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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8:39│ST华闻(00079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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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
。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4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15A 号全球贸易之窗 28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公司普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普通股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金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13 人,代表股份 289,168,4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7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42,170,4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2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10 人,代表股份 46,998,0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3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11 人,代表股份 46,998,1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10 人,代表股份 46,998,0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31%。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参加或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逐项记名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288,312,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39%;反对 67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319%;弃权 18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2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141,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780%;反对 67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69%;弃权 18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51%。
本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股份 2/3 以上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288,301,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01%;反对 67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350%;弃权 18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8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131,0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550%;反对 67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60%;弃权 18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90%。
本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股份 2/3 以上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288,301,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03%;反对 67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350%;弃权 18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6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131,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563%;反对 67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60%;弃权 18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77%。
本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股份 2/3 以上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288,054,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48%;反对 67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350%;弃权 43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2
%。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288,300,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99%;反对 68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365%;弃权 18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6
%。
6.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288,309,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30%;反对 67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336%;弃权 18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4
%。
7.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288,196,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40%;反对 68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381%;弃权 28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9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汇业(海口)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梁文芳、王雨珂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主持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5/f69cf5e2-02be-49c1-9e0e-74b691410d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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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8:39│ST华闻(00079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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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受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本所律师列席了贵公司临时股东会并审查了贵公司提供的有关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贵
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贵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
了贵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贵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贵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有
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根据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律师对该事实的了解及对有关法律的理解,就贵公
司本次临时股东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临时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贵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
书作为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公告材料向公众披露。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3号互联网金融大厦 B座 501、506室 1电话:0898-66160183、65220113 传真:0898-6616
0183 E-mail: haikou@huiyelaw.com一、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5 年 10 月 17 日,贵公司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根据 2025
年 10 月 1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
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8),贵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临时股东会召开
十五日前,以公告的方式通知了各股东。
贵公司发布的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地点、会议召开方式、出席会议对象、网络投票时间、投票操作流程、
审议的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方法、
时间及地点、会议常设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
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4日 14:30 在
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15A 号全球贸易之窗 2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符合通知内容。
经本所律师验证后认为,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临时股东会主持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贵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贵公司董事会是本
次临时股东会召集人,会议主持人为贵公司副董事长。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3号互联网金融大厦 B座 501、506室 2电话:0898-66160183、65220113 传真:0898-6616
0183 E-mail: haikou@huiyelaw.com
2.根据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贵公司
的股份 242,170,415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252%,均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表决的股东 510 人,代表贵公司的股份 46,998,065股,占贵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31%。
上述两项合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513 人,代表贵公司的股份 289,168,480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
4784%。
3.贵公司的董事、总裁、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会。
经验证,会议召集人资格、主持人资格、出席会议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及贵公司的董事、总裁、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董事会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决结果。贵公司和本所律
师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本次临时股东会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8,312,180 股,反对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3号互联网金融大厦 B座 501、506室 3电话:0898-66160183、65220113 传真:0898-6616
0183 E-mail: haikou@huiyelaw.com670,600 股,弃权 185,7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039%。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6,141,865 股,反对 670,600 股,弃权 185,7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98.1780%。
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8,301,380 股,反对679,600 股,弃权 187,5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001%。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6,131,065 股,反对 679,600 股,弃权 187,5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98.1550%。
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8,301,980 股,反对679,600 股,弃权 186,9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003%。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6,131,665 股,反对 679,600 股,弃权 186,9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98.1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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