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93 ST华闻 更新日期:2025-04-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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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 18:37 │ST华闻(000793):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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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16:43 │ST华闻(00079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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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6 15:32 │华闻集团(000793):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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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6 15:32 │华闻集团(000793):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 │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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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6:22 │华闻集团(000793):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收到终审判决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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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9:07 │华闻集团(000793):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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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8:12 │华闻集团(000793):关于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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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8:12 │华闻集团(000793):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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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8:53 │华闻集团(000793):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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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8:47 │华闻集团(000793):关于召开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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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 18:37│ST华闻(000793):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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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 月 21 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团”)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海口中院”或“法院”)送达的通知书以及申请人三亚凯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的申请书,申请人以公
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海口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4)以及分别于 2024年 11 月 23 日、2024 年 12 月 26 日、2025 年 1 月 23 日、2025 年 2 月25 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2024-077、2025-004、2025-00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相关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2024 年 10月 25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决定书,海口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华闻集团清算组担任公
司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预重整决定书及指定临时管
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二)2024 年 10月 31日,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预重整阶段债权申报期已于 202
4年 12月 1日届满,临时管理人正在开展对已申报债权的审查认定工作。
(三)2024 年 12 月 25 日,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 月 26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目前,临时管理
人尚在有序推进相关遴选工作。
(四)2025 年 1 月 2 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发来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公告》,华闻
集团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对《预重整期间共益债务融资议案》进行审议。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 月 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5-001)。
(五)2025 年 1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发来的《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
的公告》,华闻集团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预重整期间共益债务融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不确定性
海口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不代表海口中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海口中院正式受理重整
的裁定书,海口中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若海口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即使海口中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
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6/2acdd9f4-ba24-4c52-855b-798b829f5d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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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16:43│ST华闻(00079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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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华闻,证券代码:000793)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
、3 月19日、3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本次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本公司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08),2025年 3 月 18 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ST 华闻”,日涨跌幅限制
变更为 5%;
2.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4-054)以及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23日、2024年 12 月 26 日、2025年 1 月 23 日、2025 年 2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2024-077、2025-004、2025-005),公司
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送达的决定书,海口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配合
临时管理人推进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
3.公司于 2025 年 1月 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2),业绩预告为公司
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不存在应修正情况,具体财务数据待评估机构与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确定后,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
报告中详细披露;
4.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近期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尚未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8.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
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海口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不代表海口中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海口中院正式受理
重整的裁定书,海口中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相关规定,若海口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
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征询函及回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0/3f76b3a7-456c-4233-b1fe-f8ea567015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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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6 15:32│华闻集团(000793):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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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3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
下简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第 9.8.1 条第(八)项、第 9.1.5 条以及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七条,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3 月 17日(星期一)停牌 1 天,将于 2025年 3 月 18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3.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由“华闻集团”变更为“ST 华闻”;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起始日、日涨跌幅限制及触及情形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二)证券简称:由“华闻集团”变更为“ST华闻”;
(三)证券代码:仍为“000793”;
(四)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9.1.5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5 年3 月 17 日(星期一)停牌一天,将于 2025 年 3月 18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
(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10%变更为 5%;
(六)触及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9.8.1条第(八)项规定的情形。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司收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号),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07)。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8.1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
第 9.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交易
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中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七条规定“自新规则施行之日起,上市公司收
到中国证监会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适用新规则第 9.8.1 条第八项关于虚假记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规定。”
综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充分认识前述事项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督促公司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认真总结,落实整改,经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于 2024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此外,公司将持续强化相关业务人员及财务人员的职业培训、合规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和强化内
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全面提升会计核算水平、内部审计工作力度、业务专业能力。同时,加强公司财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
部专业机构的日常沟通,进一步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后续,公司将努力确保合法经营、合规运作。
四、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按照规定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部
联系电话:0898-66254650
传真:0898-66254650、66255636
电子邮件:board@000793.com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15A号全球贸易之窗
公司将持续关注前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7/052dc721-3de9-408e-8104-396beda678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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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6 15:32│华闻集团(000793):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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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10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58),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以及公司时任董事长、总裁汪方怀,时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董事、总裁金日,时任副总裁、北京国广光荣广告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小勇,时任财务总监汪波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出
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
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闻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
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华闻集团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华闻集团采用总额法确认子公司北京国广光荣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光荣)、天津掌视广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的互联
网广告代充值业务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第三十四条有关规定,造成虚增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进而导致华闻集团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华闻集团 202
1 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83,188,923.48 元,虚增营业成本 183,188,923.48 元;2022 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 59,736,067.
20元,虚增营业成本 59,736,067.20元;2022 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 179,340,616.25 元,虚增营业成本 179,340,616.25元。华
闻集团 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8.15%、15.86%、23.6
2%。
2024 年 4 月 30 日,华闻集团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更正了相关会计差错事项。
上述违法事实,有华闻集团相关公告、情况说明、会计凭证、相关合同、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我局认为,华闻集团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华闻集团时任董事长、总裁汪方怀(对华闻集团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时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董事、总裁金日(分管运营
管理部负责子公司管理,且担任总裁期间全面负责华闻集团日常经营管理),时任副总裁、国广光荣董事长张小勇(全面负责国广光
荣的日常经营),未勤勉尽责,未审慎关注互联网广告代充值业务会计处理的准确性,签字保证华闻集团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华闻集团 2021 年年度报告、2
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财务总监汪波(分管财务部,全面负责华闻集团财
务工作),未勤勉尽责,未审慎关注互联网广告代充值业务会计处理的准确性,签字保证华闻集团 2022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
整,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华闻集团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一、对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250 万元罚款。
二、对汪方怀给予警告,并处以 120万元罚款。
三、对金日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万元罚款。
四、对张小勇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万元罚款。
五、对汪波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
关规定,就我局拟对你们实施的行政处罚,你们享有陈述、申辩并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局复核成立
的,我局将予以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事
项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情形。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海南证监局出具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
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8.1 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
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 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交易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08)。
(三)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已对相关事项予以更正。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处于预重整阶段,尚未收到海口中院正式受理重整的裁定书,海口中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公
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相关规定,若海口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
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六)即使海口中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七)对于本次行政处罚事项,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治理
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
(八)《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7/2df1194f-8250-4c2b-926d-4dd04edb0d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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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16:22│华闻集团(000793):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收到终审判决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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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集团(000793):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收到终审判决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6/aa4c630c-930e-4978-9536-9350762335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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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19:07│华闻集团(000793):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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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 月 21 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团”)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海口中院”或“法院”)送达的通知书以及申请人三亚凯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的申请书,申请人以公
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海口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4)以及分别于 2024年 11 月 23 日、2024 年 12 月 26 日、2025 年 1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
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2024-077、2025-00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相关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2024 年 10月 25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决定书,海口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华闻集团清算组担任公
司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预重整决定书及指定临时管
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二)2024 年 10月 31日,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预重整阶段债权申报期已于 202
4年 12月 1日届满,临时管理人正在开展对已申报债权的审查认定工作。
(三)2024 年 12 月 25 日,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 月 26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目前,临时管理
人尚在有序推进相关招募工作。
(四)2025 年 1 月 2 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发来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公告》,华闻
集团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对《预重整期间共益债务融资议案》进行审议。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 月 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5-001)。
(五)2025 年 1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发来的《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
的公告》,华闻集团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预重整期间共益债务融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不确定性
海口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不代表海口中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海口中院正式受理重整
的裁定书,海口中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股票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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