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93 *ST华闻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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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6:58 │*ST华闻(00079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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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ST华闻(000793):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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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ST华闻(000793):华闻集团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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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ST华闻(000793):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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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ST华闻(000793):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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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ST华闻(000793):华闻集团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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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ST华闻(000793):华闻集团重整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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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17 │*ST华闻(000793):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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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8:25 │*ST华闻(00079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有关债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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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9:02 │*ST华闻(000793):关于启动重整阶段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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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6:58│*ST华闻(00079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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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团”)股票(证券简称:*ST 华闻,证券代码:000793)于 202
6 年 4月 9 日、4 月 10 日、4 月 1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本次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9)以及《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华闻传媒投
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华闻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华闻集团出资人组会议将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
整工作;
2.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1);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近期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尚未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
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披露的 2025 年年度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不存在应修正情况,具体财务数据需完成相关评估、
审计工作予以确定,请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3.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或“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
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法院裁定公司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第(八)项
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等会议通知已发布,尚未召开相关会议,其表决
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2025〕1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8.1 条第(八)项、第 9.1.5 条以及新旧规
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七条,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
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但海南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 号)之日(即2025 年 4 月 22日)起尚未满十二个月。
5.由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 年至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
24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公司股票被
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的影响暂
未消除。
6.《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送的征询函及回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7c74b37f-f7cc-4ee0-996a-14878af803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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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ST华闻(000793):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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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2 月 26 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团”)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海口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琼 01 破申70 号],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三亚凯利投资有限公
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公司
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026 年 2 月 28 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6)琼 01 破 16 号],指定华闻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
2026 年 3 月 2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复函》[(2026)琼 01 破 16 号之二]及《决定书》[(2026)琼 01 破 16 号之一]
,海口中院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经营,并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经营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3)。
2026 年 2 月 28 日,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及
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月 3日、2026 年 4月 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启动重整阶段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6)。
2026 年 4 月 9 日,华闻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预重整期间共益债务融资议案》。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现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
结果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程及参会情况
华闻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 2026 年 4 月 9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律泊智破会议系统(https://huiyi.lawporter.com/
)”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主要包括以下十一项议程:
1.宣读本案受理裁定书及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2.宣布债权人会议职权及有关事项;
3.宣读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决定书;
4.管理人作执行职务情况报告;
5.管理人作财产状况调查报告;
6.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做工作情况说明;
7.管理人做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报告,并将债权审查结果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
8.合议庭宣读临时确定债权额《决定书》;
9.管理人宣读《管理人报酬方案》;
10.管理人宣读《预重整期间共益债务融资议案》并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
11.管理人回答债权人的提问。
出席及列席本次债权人会议的人员包括债权人会议主席、管理人代表、债务人代表、职工代表、审计机构代表、评估机构代表。
二、债权核查情况
管 理 人 审 查 确 认 54 名 债 权 人 的 债 权 , 确 认 金 额 合 计2,650,475,262.08 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 835,906
,649.79 元,普通债权 1,790,696,951.55 元,劣后债权 23,871,660.74 元。另,1名债权人因其债权形成情况复杂,需要债权人进
一步补充提交相关证据,并由公司财务及审计机构进一步协助审核而暂缓确认;4 名债权人因申报的债权涉及诉讼而待定;该 5 名
债权人涉及债权申报金额合计21,982,728.27 元。
三、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涉及《预重整期间共益债务融资议案》一项表决事项,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计 57 名,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
共计1,791,163,359.74 元。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作出的“同意”的表决意见对其具有拘束力,且将自动顺延至本次表决,该等债权
人不再对该议案进行重复表决。截至 2026 年 4月 9 日 17 时,表决期限已经届满,表决结果如下:
(一)《预重整期间共益债务融资议案》
经统计,表决同意《预重整期间共益债务融资议案》的债权人 48名,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人数的 87.27%,其所代表
的债权额 1,696,452,962.21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94.7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
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综上,《预重整期间共益债务融资议案》已获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会议不涉及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另需召开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海口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仍存在
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法院裁定公司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8 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公司于 2025 年 3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2025〕1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8.1 条第(八)项、第 9.1.5 条以及新旧
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七条,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
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但海南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 号)之日(即 2025 年 4月 22 日)起尚未满十二个月。
(三)由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 年至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2024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公司股
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的影
响暂未消除。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396acf65-c617-43f3-8699-f57d74d9f7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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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ST华闻(000793):华闻集团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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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闻集团或公司)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陷入严重的债务及经营
危机。若无法化解风险、实现重整成功,公司将面临破产清算,现有财产在清偿各类债权后已无剩余财产向出资人分配,出资人权益
将为零,届时将严重损害全体债权人和出资人的合法权益。为挽救华闻集团,避免退市和破产清算的风险,出资人和债权人需共同努
力,共同分担实现债务人重整的成本。因此,华闻集团重整计划对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
二、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范围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华闻集团出资人组由截至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公告载明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
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华闻集团全体股东组成,上述股东在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公告载明的股权登记日后至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
施完毕前,由于交易或非交易原因导致持股情况发生变动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效力及于其股票的受让方及/或承继方。
三、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内容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华闻集团现有总股本1,997,245,457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2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2,396,694,548股
,转增后华闻集团的总股本增至4,393,940,005股(最终转增股票准确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分配
上述转增的2,396,694,548股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由管理人按照本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具体安排如下:
(1)产业投资人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610,450,000.00元受让500,000,000股转增股票,
受让价格为1.2209元/股。本次重整后,产业投资人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产业投资人本次受让的标的股份登记至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包括集合竞价、大宗交易等各种方
式)转让、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华闻集团股份。
(2)财务投资人以1,646,340,000.00元合计受让1,193,000,000股转增股票,受让价格为1.38元/股。财务投资人本次受让的标
的股份登记至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减持(包括集合竞价、大宗交易等各种方式)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华闻集团股份。
(3)703,694,548股转增股票用于清偿华闻集团债务。重整投资人、债权人最终受让的转增股票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
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三)控股股东直接持有股份调整情况
截至重整计划草案提交之日,控股股东国广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资产)直接持有华闻集团14,230.02万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7.12%。根据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国广资产直接持有的华
闻集团股份已全部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且存在多地法院轮候冻结,其中14,195.15万股股份已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债权1提供质押担保。如对国广资产直接持有华闻集团股份的绝对数量进行调整,可能严重损害相关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
,且涉及多地司法部门协调,将严重影响重整计划执行效率。
因此,为最大限度维护相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推动重整计划高效执行,本次重整不对国广资产直接持有华闻集团股份的绝对
数量进行调整。在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国广资产的直接持股比例将被稀释至3.24%,
其实际享有的表决、分红等权利均将被较大幅度调整。
四、除权与除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第4.4.2条的规定,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息)参考价=〔(
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股价格×股份变动比例〕÷(1+股份变动比例)。证券发行人认为有必要调整上述计算公式时,可以向本所
提出调整申请并说明理由。经本所同意的,证券发行人应当向市场公布该次除权(息)适用的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1该笔债
权与华闻集团无关,不属于破产债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年修订)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上市公司
拟调整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的,应当结合重整投资人支付对价、转增股份、债务清偿等情况,明确说明调整理由和规则依据
,并聘请财务顾问就调整的合规性、合理性及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结果的适当性发表明确意见。权益调整方案约定的转增股份价
格高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可以不对上市公司股票作除权(息)处理。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后,为反映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对华闻集团股票价值的影响,结合重整投资人支付对价、转增股份、债
务清偿等情况,可能对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调整。即如果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之股权登
记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高于转增股份的平均价格,公司股票将于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之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
如果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之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低于或等于转增股份的平均价格,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之股权登记日
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具体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
公司已聘请财务顾问对本次重整中拟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论证,财务顾问可结合公司重整计划的
实际情况对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调整,最终以财务顾问出具的专项意见为准。
后续若上述拟调整的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或相关计算参数因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或根据监管规则要求需要另行调整的,公司
将按照前述要求进行调整。
五、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执行效果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执行完毕后,华闻集团原有出资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绝对数量不会因本次重整而减少。在重整完成后,随着
债务危机、经营困境的化解以及重整投资人的引入,华闻集团的基本面将发生根本性改善,逐步恢复并将进一步增强持续经营和盈利
能力,公司价值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上市地位得以巩固,公司、债权人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有效保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65d1df7a-4bc7-4ef5-ab22-c5aad9e6d9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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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ST华闻(000793):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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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2 月 26 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团”)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海口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琼 01 破申70 号],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三亚凯利投资有限公
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公司
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026 年 2 月 28 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6)琼 01 破 16 号],指定华闻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
2026 年 3 月 2日,公司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复函》[(2026)琼 01 破 16 号之二]及《决定书》[(2026)琼 01 破 16 号之一]
,海口中院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经营,并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经营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03)。
2026 年 2 月 28 日,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及
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启动重整阶段债权申报及
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2026 年 4 月 2 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确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
间、参会人员及相关议程等信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
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2026 年 4 月 9 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来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现将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及方式
华闻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6年 4月27日上午9时 30分在“律泊智破会议系统(https://huiyi.lawporter.com/)”以网
络会议形式召开。
二、参会人员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三、会议议程
1. 管理人对《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表决规则进行说明;
2. 债权人会议表决《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前述为暂定会议议程,根据会议需要届时可能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会议议程以“律泊智破会议系统”上的《会议议程》为准。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表决方式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
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在本次会议中
,因海口中院暂未裁定确认有关债权,故各债权人暂按海口中院临时确定的债权额行使表决权。
(二)登录债权人会议且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在管理人开启表决后,即可进行投票表决,表决分为“同意”“反对”两个选项
,债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票(在以上两个选项中择一选取),如未投票,视为弃权处理,债权人需谨慎选择,超出规定时
间的不可进行线上投票操作。
(三)目前,“网络投票”表决通道已经开启,出席本次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可进行投票表决。“网络投票”截止时间为
2026 年4 月 27 日 15 时,截止时间前本次会议登录端口将持续开放,债权人可随时登录本次会议进行投票,投票期限届满后“网
络投票”系统将关闭,债权人将无法再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债权人在此期间登录债权人会议并进行网络投票的,均视为
参会并有效表决;债权人登录债权人会议但未进行网络投票的,则视为弃权处理。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如提请本次债权人会议审议的《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草案)》由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则该议
案即为通过。
具体表决方式及规则以“律泊智破会议系统”上的《会议须知》为准。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债权人会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二)海口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法院裁定公司破产,公司将被实
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公司于 2025 年 3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2025〕1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8.1 条第(八)项、第 9.1.5 条以及新旧
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七条,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
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但海南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 号)之日(即 2025 年 4月 22 日)起尚未满十二个月。
(四)由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 年至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2024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公司股
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的影
响暂未消除。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二)《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7ad1545d-5945-4983-94dc-2a015efdfb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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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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