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000793(华闻集团)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0793 华闻集团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0 00:00│华闻集团(000793):关于收到海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4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证监局(以下简 称“海南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19 号)(以下简称 《决定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你公司与拉萨美娱传媒有限公司、拉萨美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等客户开展了流量经营业务,业务实质系为客户提供代充值服 务,你公司既不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也不承担存货风险,在该业务中的身份为代理人,你公司上述流量经营业务采用总 额法确认收入依据不充分。 二是你公司于 2021 年 9 月、12 月将所持子公司部分股权分别转让给北京智成嘉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岛杰奥斯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交易金额累计 34,589 万元,占你公司交易时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2.20%,你公司未及时披 露上述重大交易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数据库。你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强化财务核算,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并于收到本决定书 之日起 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决定书》所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海南证监局的要求 ,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尽快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公司高度重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工作,对需更正科目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确保更 正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相关人员将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强化公司治理,落实规范运作。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司后续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提升财务核算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 ,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c71f5431-a902-42fa-bc35-eea32d605c0f.PDF ─────────┬──────────────────────────────────────────────── 2024-04-19 00:00│华闻集团(000793):2024-04-19关注函 ─────────┴──────────────────────────────────────────────── 关于对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 65 号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月 19日晚,你公司披露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查明的事实,你公司存 在以下情形: 一是你公司与拉萨美娱传媒有限公司、拉萨美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等客户开展了流量经营业务,业务实质系为客户提供代充值服 务,你公司既不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也不承担存货风险,在该业务中的身份为代理人,你公司上述流量经营业务采用总 额法确认收入依据不充分。 二是你公司于 2021 年 9月、12月将所持子公司部分股权分别转让给北京智成嘉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岛杰奥斯智能科技有限 公司,交易金额累计 34,589万元,占你公司交易时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2.20%,你公司未及时披露上 述重大交易情況。 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对此,我部表示高度关注 ,并将对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希望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8EF606EBFC3FEE4BC9182E83973F.pdf ─────────┬──────────────────────────────────────────────── 2024-04-13 00:00│华闻集团(000793):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受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列席了贵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并审查了贵公司提供的有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 )贵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贵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 同时听取了贵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贵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贵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 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 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基于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律师对该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法律的理解,就贵公司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3 号互联网金融大厦 B 座 501、506 室 1电话:0898-66160183、65220113 传真:0898- 66160183 E-mail: haikou@huiyelaw.com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贵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 见书作为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材料向公众披露。 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4年 3月 27日,贵公司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 2024 年 3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 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9),贵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的方式通知 了各股东。 贵公司发布的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地点、会议召开方式、出席会议对象、网络投票时间、投票操作流程、 审议的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方法、 时间及地点、会议常设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 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4月 12 日 14:3 0在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15A号全球贸易之窗 28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符合通知内容。 经本所律师验证后认为,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临时股东大会主持人的资格、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3 号互联网金融大厦 B 座 501、506 室 2电话:0898-66160183、65220113 传真:0898- 66160183 E-mail: haikou@huiyelaw.com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贵公司于 2024年 3月 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贵公司董事 会是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会议主持人为贵公司副董事长。 2.根据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 人,代表贵公 司的股份 142,301,244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49%,均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表决的股东 12 人,代表贵公司的股份 20,449,791股,占贵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39%。 上述两项合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14 人,代表贵公司的股份 162,751,035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4 88%。 3.贵公司的董事、监事、总裁、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经验证,会议召集人资格、主持人资格、出席会议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及贵公司的董事、监事、总裁、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3 号互联网金融大厦 B 座 501、506 室 3电话:0898-66160183、65220113 传真:0898- 66160183 E-mail: haikou@huiyelaw.com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董事会 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决结果。贵公司和本所律师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1,496,135 股,反对1,254,9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 2289%。 经验证,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事项相符。临时股东大会就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出 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上述议案以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据此,上述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主持人资格、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3 号互联网金融大厦 B 座 501、506 室 4电话:0898-66160183、65220113 传真:0898- 66160183 E-mail: haikou@huiyelaw.com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四份。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3 号互联网金融大厦 B 座 501、506 室 5电话:0898-66160183、65220113 传真:0898- 66160183 E-mail: haikou@huiyelaw.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3/07153a22-65ec-46dc-8d63-8470c9cd3903.PDF ─────────┬──────────────────────────────────────────────── 2024-04-13 00:00│华闻集团(000793):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 。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月 12日 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4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15A 号全球贸易之窗28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普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普通股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 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金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62,751,03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8.14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42,301,24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12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人,代表股份 20,449,79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23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人,代表股份 20,450,79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2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20,449,79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23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监事因与其他工作安排时间冲突,未能出席本次会 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记名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161,496,1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89%;反对 1,25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1 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股份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汇业(海口)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高少艾、张雨馨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主持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所有提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3/e48870cf-9f28-4386-9d9e-1bd4cf66996b.PDF ─────────┬──────────────────────────────────────────────── 2024-04-13 00:00│华闻集团(000793):《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 华闻集团(000793):《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3/35b8ceea-2bec-4e95-a2a0-9be2bde6a1bc.PDF ─────────┬──────────────────────────────────────────────── 2024-04-09 00:00│华闻集团(000793):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及其借入资金事项质押担保的公告 ─────────┴──────────────────────────────────────────────── 一、借款情况 为满足短期资金的需求,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闻旅游发展(上海)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闻旅游”)作为共同借款人拟向深圳市荣轩堂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轩堂”)申请借入资金1,200万元;公 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华商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商文投”)作为共同借款人拟向荣轩堂申请借入资金800万元。 上述借款将在办妥担保登记或备案手续后,根据公司及华闻旅游、华商文投的用款需求和荣轩堂的资金安排情况分期发放。 二、质押担保情况 (一)质押担保物:1.华闻旅游以持有的山东丰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70万股、持股比例为2.2066%的股份(包括因增资、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而派生的股份)为上述借入资金1,2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2.华商文投以持有的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代码301171)74.3614万股股票(包括因增资、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而派生的股票)为上述借入资金8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 (二)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公司及华闻旅游/华商文投应向荣 轩堂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荣轩堂实现债权与担保 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 师费等)。所约定的担保范围为包含增值税的价税合计额。 三、公司审议表决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和《公司章程(2022 年 10 月修订)》的规定,因本次所涉及的出借方荣轩堂非金融机构,本 次借入资金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借入资金相关质押担保事项不属于对外担保事项或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按 照“上市公司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规定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闻旅游及华商文投就其 为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分别履行相应的审批后,公司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借入资金事项及相关质押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作为华闻旅游及华商文投的唯一股东已于 2024 年 4 月 7 日作出股东决定。 四、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8/dc29e662-76f0-44fb-968b-e04923329405.PDF ─────────┬──────────────────────────────────────────────── 2024-03-30 00:00│华闻集团(000793):关于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相关事项的公告 ─────────┴────────────────────────────────────────────────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召 集人,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24 年度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公司部分到期中期票据 的调整议案。经上海汇业(海口)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参会见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额合计占本期中期票据总表 决权的 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关联关系等事宜,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规定及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会后经主承销商及参会律师共同对表决结果清点及确认,本期中期票据的全体持有人表决并通过了由单独持有本期中期 票据余额 10%以上的持有人提出的修正议案“关于同意发行人将部分到期的债券本息调整至 2024 年 7 月 4日、2024 年 10 月 28 日兑付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相关决议公告、法律意见书已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 amoney.com.cn)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s://www.shclearing.com.cn/)上披露 。 目前公司已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上海清算所提交了公司本期中期票据本息兑付计划调整的申请。现将公司中期票据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务融资工具名称: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三)债务融资工具简称:18 华闻传媒 MTN001 (四)债务融资工具代码:101800353 (五)发行总额:130,000.00 万元 (六)发行余额:28,364.34万元 (七)本计息期债务融资工具利率:6.00% 二、调整后的兑付安排 在将原兑付方案中需于 2024 年 4 月 4 日兑付的本息调整至 2024年 7 月 4 日、2024 年 10 月 28 日兑付后,剩余全部本金 (56.672 元/张,本金合计 28,364.34 万元)兑付安排如下: (一)2024 年 7 月 4 日,兑付本金 986.59 万元并付息; (二)2024 年 10 月 28 日,兑付本金 3,946.34 万元并付息; (三)2025 年 4 月 4 日,兑付本金 4,008.00 万元并付息; (四)2026 年 4 月 4 日,兑付本金 8,632.62 万元并付息; (五)2027 年 4 月 4 日,兑付本金 10,790.78 万元并付息; 如在每期兑付日和到期兑付日前持有人所持有的债券面值或张数发生变化,则付息兑付金额将相应变化。 公司 2018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及兑付相关文件详见公司在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 站(https://www.shclearing.com.cn/)上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c0f1f6ed-55d5-4a97-91cc-38af88d2330a.PDF ─────────┬──────────────────────────────────────────────── 2024-03-28 00:00│华闻集团(000793):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华闻集团(000793):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7/e653d3da-6a42-4686-a22e-f3b54545ebd7.PDF ─────────┬──────────────────────────────────────────────── 2024-03-28 00:00│华闻集团(000793):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4月 12 日 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4月 12日 9:15—9 :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2 日 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月 8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15A 号全球贸易之窗 28楼会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