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95 英洛华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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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26 │英洛华(000795):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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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24 │英洛华(000795):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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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22 │英洛华(00079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明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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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22 │英洛华(000795):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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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22 │英洛华(00079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明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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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22 │英洛华(000795):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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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7:51 │英洛华(000795):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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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 18:17 │英洛华(000795):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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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22:51 │英洛华(000795):2024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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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22:51 │英洛华(000795):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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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26│英洛华(000795):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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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
全体董事,于 2025 年 3 月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中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
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朱明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补选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补选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7/14975fd7-b3a4-454d-9433-1772818299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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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24│英洛华(000795):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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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3 月 8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了公司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有关事宜。
2025年 3月 2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关于补选第
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公司控
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控股”)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增加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将《公司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截至 2025年 3月 27日,横店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447,529,376股,持股比例39.48%,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临时提案
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 2
024 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10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
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
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A215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19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0 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公司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公司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9.00 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0.00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11.00 公司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12.00 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3.00 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
14.00 公司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披露情况
提案14为横店控股提交的临时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8日、2025年3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提案 9 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提案 12、13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提案 14 涉及选举独立董事事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发送传真后请电话确认)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 4月 3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196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证明
书和法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吴美剑
联系电话:0579-88888668
传 真:0579-88888080
电子邮箱:ylh000795@innuovo.com
地 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产业园区工业大道 196号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与会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
进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7/d1d92037-7a0b-4113-a38d-3a32572f2f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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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22│英洛华(00079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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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00079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明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dc792811-972f-4011-904c-6508b092ee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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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22│英洛华(000795):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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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闫阿儒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闫阿儒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
辞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
任何职务。
闫阿儒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闫阿儒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辞职生效前,闫阿儒先生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
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阿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闫阿儒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闫阿儒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7/fe8be740-a1a2-462c-a09e-f8c236477b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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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22│英洛华(00079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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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00079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明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e3b8967b-a370-49cd-a3c0-6f7991ccaa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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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22│英洛华(000795):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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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000795):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7/30b9b1a1-6d06-4745-8c43-02756520cb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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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7:51│英洛华(000795):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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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
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0.8 亿元-1.6 亿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9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2024 年 4 月 2 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20)、《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2)。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7.9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87 元/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3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回
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 2025年 3月 26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
限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 4月 16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14,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
最高成交价为 5.8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6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497,984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回购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对相关回购进展情况进行了
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5年 3月 2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8,869,7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6%,最高成交价为 6.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0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6,382,452.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方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
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份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
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8,869,7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6%。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数 占总股本 股份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33,684,103 100.00% 1,133,684,103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7,433,389 1.54% 36,303,129 3.20%
三、总股本 1,133,684,103 100.00% 1,133,684,103 100.00%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 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
使用部分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6/b91aa920-b230-4480-9214-bb0094f2f7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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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 18:17│英洛华(000795):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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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
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
司高质量发展,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现将公司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发展,实现可持续增长
公司锚定发展目标,聚焦主业,纵深推进国际化战略,综合施策,助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
00,878.16万元,同比下降0.6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764.82万元,同比增长 176.52%。在机电领域,公司做精做
专电机电控产品,在工艺改进、技术创新、新品研发等方面持续发力,首次携系列化无刷电机和驱动及谐波减速系列新品亮相展会,
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反响;在磁材领域,公司致力于开发超高性能材料,为机器人、新能源汽车项目做好储备,持续优化晶界扩散、Ce
替代等工艺,降低生产成本,增强竞争优势;在健康器材领域,公司引领行业前沿,不断探索新材料、新工艺,继碳纤维系列产品
后,公司又率先推出镁合金系列产品。公司“碳纤维电动轮椅系列”以其轻量化、高强度的碳纤材质脱颖而出,荣膺美国好设计金奖
;在电子声学领域,公司深入实施多元化品类拓展,在稳固传统扬声器业务的基础上,布局车载声学领域,并进一步拓展消费电子市
场。
二、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公司于 2025年 3月 8日披露
了《公司 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以图文形式向投资者呈现公司在环境、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工作,有利于投资者更直观深入
了解公司。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通过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电话、线上线下调研、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联系。2025年 3月 10日,公司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共接待了 11 家调研机构,除了面对面交流,还邀请现场来访人员参观了公司展厅
和车间,使投资者走进公司,近距离了解公司,充分展现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互动。后续公司将继续探索并建立更为完善的交
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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