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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95(英洛华)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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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795 英洛华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9 00:00│英洛华(00079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控股” )通知,获悉横店控股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东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或第一大股东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及 其一致行动人 横店 是 181,000,00 40.44% 15.97% 否 否 2024-03-27 解除质押 中国进出口 融资 控股 0 登记为止 银行浙江省 分行 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后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前质押股 质押股份数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份数量 量(股) 股份 股本 份 押股份 份 押股份 (股)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 比例 限售和冻 比例 结 结 数量(股 数量(股 ) ) 横店 447,529,37 39.48% 0 181,000,00 40.44% 15.97% 0 0% 0 0% 控股 6 0 3、本次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横店控股资信状 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其所质押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8/96c3f2d9-07f7-4437-9c00-724e3af7dab5.PDF ─────────┬──────────────────────────────────────────────── 2024-03-28 00:00│英洛华(000795):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英洛华(000795):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7/2ea70df0-ebdf-41da-8a6d-015c6cbb2790.PDF ─────────┬──────────────────────────────────────────────── 2024-03-28 00:00│英洛华(000795):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 英洛华(000795):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7/231d6c80-b43a-475f-be49-28e251f0111d.PDF ─────────┬──────────────────────────────────────────────── 2024-03-26 00:00│英洛华(00079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控股” )通知,获悉横店控股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横店 是 181,000,000 40.44% 15.97% 2022-11-15 2024-03-20 中国进出口银 控股 行浙江省分行 合计 - 181,000,000 40.44% 15.97%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比例 押股份 其所持 公司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数量 股份比 股本比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股) 例 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横店控股 447,529,376 39.48% 0 0% 0% 0 0% 0 0% 横店集团东磁 98,077,839 8.65% 0 0% 0% 0 0% 0 0% 有限公司 浙江横店进出 12,175,648 1.07% 0 0% 0% 0 0% 0 0% 口有限公司 金华相家投资 1,807,048 0.16% 0 0% 0% 0 0% 0 0%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合计 559,589,911 49.36% 0 0% 0% 0 0% 0 0%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5/42371da8-b5bf-4075-9e12-fb055869a3b4.PDF ─────────┬──────────────────────────────────────────────── 2024-03-15 00:00│英洛华(000795):内部控制制度(2024年3月修订) ─────────┴──────────────────────────────────────────────── 英洛华(000795):内部控制制度(2024年3月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5/f05b655e-547a-4368-b211-5c6537d934c5.PDF ─────────┬──────────────────────────────────────────────── 2024-03-15 00:00│英洛华(00079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3月) ─────────┴────────────────────────────────────────────────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职责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五)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六)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审议上述事项,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项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前款 第(四)项至第(七)项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三章 议事规则 第五条 公司根据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三日前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但遇有紧急事 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会议通知发出后,如需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 、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会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在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按期召开。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视频会议或通讯表决等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独立董事在专门会议决议上签字即视为出席了专门会议并同意专门会议决议内容。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 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 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专门会议所作决议应经全体独立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会议进行表决时,每名独立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对讨论事项记录如下内容: (一)所讨论事项的基本情况; (二)发表意见的依据,包括所履行的程序、核查的文件、现场检查的内容等; (三)所讨论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四)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公司采取的措施是否有效; (五)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第十条 独立董事应在专门会议中发表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 碍,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清楚。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记录 签字确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应当至少保存十年。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并提供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前提供公司 运营情况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专门人员协 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公司应当承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要求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 第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时,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包括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第四章 其 它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5/2e9429ae-398d-417c-be97-b666f227cfe1.PDF ─────────┬──────────────────────────────────────────────── 2024-03-15 00:00│英洛华(000795):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3月) ─────────┴──────────────────────────────────────────────── 英洛华(000795):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3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5/5cbbe29f-29a6-4be3-b5d7-6489c09a50dc.PDF ─────────┬──────────────────────────────────────────────── 2024-03-15 00:00│英洛华(000795):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 第一条 为加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 保值、增值,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 产及法律允许的其他财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按投资期限的长短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两大类: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 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 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风险控 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第五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一)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必须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主营业务发展的要求; (三)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若对外投资属关联交易事项,则应按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决策程序执行。 第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对外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 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超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内的对外投资事项,董事会应当提出预案,报股东大会批准。 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 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外投资事项以前,公司应向全体董事或股东提供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相关资 料,以便其作出合理决策。 第十条 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对投资事项做出决议时,与该投资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或者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第十一条 公司应审慎决策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进行以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 衍生产品投资,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 第三章 对外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不同的对外投资项目成立专项领导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调查、分析和研究,为公司经 营管理层、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提供投资依据和建议。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决定相关部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提出投资建议。 第十五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负责协同相关方面办理出资手续、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 第十六条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投资项目实施的人、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及时向董事 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以利于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及时对投资决策作出调整。 第四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管理 第一节 短期投资 第十七条 公司短期投资决策程序: (一)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指派相关部门负责对短期投资预选投资机会和投资对象,根据投资对象的赢利能力编制短期投资计 划; (二)公司财务部负责提供公司资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三)短期投资计划按有关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 第十八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按照短期投资类别、数量、单价、应计利息、购进日期等及时登记入账,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第十九条 涉及证券投资的,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且证券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 财务管理人员分离,相互制约,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投资资产,对任何投资资产的存入或取出,必须由相互制约的两人联名签字。 第二十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定期核对证券投资资金的使用及结存情况,应将收到的利息、股利及时入账。 第二节 长期投资 第二十一条 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实施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合作意向书,审慎作出判断 ,决定是否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实施的对外投资项目,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 运作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 长期投资项目应与被投资方签订投资合同或协议,并经授权的决策机构批准后方可对外正式签署。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协同被授权部门和人员,按长期投资合同或协议规定投入现金、股权、实物或无形资产。投入实物 必须办理实物交接手续,并经实物使用部门和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五条 对于重大投资项目,董事会应当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 第五章 对外长期投资的收回与转让 第二十六条 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依法收回对外投资: (一)按照该投资项目(企业)的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相关合同规定,该投资项目(企业)经营期满; (二)由于投资项目(企业)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依法实施破产; (三)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而使项目(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四)对外投资合同规定投资终止的其他情况出现或发生时。 第二十七条 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转让对外投资股权: (一)投资项目已经明显有悖于公司经营方向的; (二)投资项目出现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没有市场前景的; (三)由于自身经营资金不足急需补充资金时; (四)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对外投资的收回和转让必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第六章 对外投资的人事管理 第二十九条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经法定程序产生的董事、监事参与新建公司的运营决策。 第三十条 对于对外投资组建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派出相应的经营管理人员(包括财务总监),对控股公司的运 营、管理、决策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十一条 公司对外投资派出人员的人选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别重大的,由董事会决定。 第三十二条 派出人员应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在新建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中依法维护公司利益 ,实现公司投资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三条 派出人员应接受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并向公司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接受公司的检查、监督。 第三十四条 公司总经理应组织对派出人员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公司根据考核评价结果给予有关人员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第七章 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与审计 第三十五条 对外投资所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企业财务会 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并按照公司编制合并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及时上 报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 第三十七条 公司财务总监或派出的财务主管应对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具体运作参照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八章 对外投资的信息披露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应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十条 公司相关部门和子公司应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做好对外投资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十一条 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未披露前,相关知情人员均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如与日后颁布或修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依 法定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则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5/f5e4dbe1-d937-46ce-9feb-73f5bfacf2f2.PDF ─────────┬──────────────────────────────────────────────── 2024-03-15 00:00│英洛华(000795):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3月修订) ─────────┴──────────────────────────────────────────────── 英洛华(000795):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3月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5/b9623049-c926-45c3-a054-c39879cd2fe6.PDF ─────────┬──────────────────────────────────────────────── 2024-03-15 00:00│英洛华(000795):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3月修订) ─────────┴──────────────────────────────────────────────── 英洛华(000795):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3月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5/52287c29-aae8-4e76-baa5-b3692201ba1c.PDF ─────────┬──────────────────────────────────────────────── 2024-03-15 00:00│英洛华(000795):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 英洛华(000795):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5/13555d59-f15d-4488-a842-81b07ec8434d.PDF ─────────┬──────────────────────────────────────────────── 2024-03-15 00:00│英洛华(000795):对外担保制度(2024年3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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