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95 英洛华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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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6:35 │英洛华(000795):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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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6:55 │英洛华(000795):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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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57 │英洛华(00079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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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6:56 │英洛华(000795):关于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触及1%及5%│
│ │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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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12 │英洛华(000795):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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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6:32 │英洛华(00079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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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13 │英洛华(00079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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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52 │英洛华(000795):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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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6 │英洛华(00079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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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5 │英洛华(000795):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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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6:35│英洛华(000795):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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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7月 21 日,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以下简称“农
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东磁”)下属子公司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东磁”)办理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公司于 2026 年 2 月12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为满足下属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支持其业务顺
利开展,同意公司 2026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其中为赣州东磁及东阳东磁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 2026 年度申请银行
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 年 12 月 5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
4、法定代表人:厉世清
5、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6、经营范围:稀土销售;磁性材料、电子元器件生产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东磁持有其 100%股权,东阳东磁系公司孙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92,790.86 82,923.20
负债总额 58,985.11 49,105.40
净资产 33,805.75 33,817.80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4,748.61 100,758.00
利润总额 -12.06 1,257.33
净利润 -12.06 1,424.38
9、东阳东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
3、债务人: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4、主合同:农业银行与东阳东磁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33010420260001782)。
5、担保金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
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在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预计授权范围内,公司本次为东阳东磁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东阳东磁
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82,300 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1.06%。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
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保证合同》(编号:3310012026000910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ab130354-78ed-44f7-9571-6611f1cc87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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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6:55│英洛华(000795):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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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7月 16 日,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以下简称“招商
银行”)签订《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全资子公司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东磁”)下属子公司浙江东阳东磁稀土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东磁”)办理银行承兑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公司于 2026 年 2 月12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为满足下属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支持其业务顺
利开展,同意公司 2026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其中为赣州东磁及东阳东磁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 2026 年度申请银行
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 年 12 月 5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
4、法定代表人:厉世清
5、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6、经营范围:稀土销售;磁性材料、电子元器件生产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东磁持有其 100%股权,东阳东磁系公司孙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92,790.86 82,923.20
负债总额 58,985.11 49,105.40
净资产 33,805.75 33,817.80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4,748.61 100,758.00
利润总额 -12.06 1,257.33
净利润 -12.06 1,424.38
9、东阳东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
3、债务人: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4、主合同:招商银行与东阳东磁签订的编号为 571XY202303642204 的《银行承兑合作协议》。
5、担保金额:人民币 4,000 万元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则保证
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8、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具体包括债权人因履行主合同项下所承兑的商业汇票或所开立的信用证项下付款
义务而为债务人垫付的垫款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等。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在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预计授权范围内,公司本次为东阳东磁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东阳东磁
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82,545 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1.15%。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
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571HT260716T00041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0e360143-707e-41d6-9343-db1f3f343a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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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57│英洛华(00079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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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月 19 日、4月 1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
1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
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276205461E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魏中华
注册资本:壹拾壹亿壹仟陆佰贰拾伍万零柒佰壹拾肆元
成立日期:1997 年 08 月 04 日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科兴路 39 号 1号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
;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
配件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残疾人座车制造;残疾人座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备查文件
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7616718f-8a7a-4402-9f65-50c4d7117b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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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6:56│英洛华(000795):关于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触及1%及5%整数
│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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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17,433,389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1.54%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133,684,103 股减少至 1,116,250,714 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6 年 6月 5日办理完成。
3.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49.36%被动增加至 50.13%,增加变动触及 1%及 5%
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份总数减少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的被动变化,其持股数量均未发生变化,不涉及
增持或减持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0.6亿元-1.2亿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回购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
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10日披露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4)、《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6)。2023年4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
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公司实际回购股份的时间区间为2022年7月5日至2023年4月12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433,3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最高成交价为7.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37元/股,成交
总金额为119,868,493.51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月 19 日、4月 1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注销回
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1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3)。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17,433,389 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
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6 年 6 月 5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687 0.00% 1,687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33,682,416 100.00% 1,116,249,027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6,303,129 3.20% 18,869,740 1.69%
三、总股本 1,133,684,103 100.00% 1,116,250,714 100.00%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触及 1%及 5%整数倍的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由 49.
36%被动增加至 50.13%,增加变动触及 1%及 5%的整数倍。持股比例本次变动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股)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447,529,376 39.48% 447,529,376 40.09%
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 98,077,839 8.65% 98,077,839 8.79%
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 12,175,648 1.07% 12,175,648 1.09%
金华相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07,048 0.16% 1,807,048 0.16%
厉宝平 2,250 0.00% 2,250 0.00%
合计 559,592,161 49.36% 559,592,161 50.13%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份总数减少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的被动变化,其持股数量均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增持或
减持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并
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31a9b02f-47f7-46e7-bdfb-9ee9325572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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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12│英洛华(000795):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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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2019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 5月 18 日、2019
年 6月 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9 年 9月 27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累计购入公司股份 18,104,1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0%,成
交均价为 6.018 元/股。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东阳市恒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股份5,863,846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5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金华相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股份 10,096,0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
9%;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公司股票 2,144,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日起计算;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时起算。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 2020 年 9月 28 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月 26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0-062)。
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24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6月4日。
2024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
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24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6月4日。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8,104,1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0%)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股票市场交易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公司后续将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资产清算和分配等
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021369e9-fd13-4024-b818-e74ab387e9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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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6:32│英洛华(00079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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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36,303,129 股股份不参与此次权益分派。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10=137,172,621.75÷1,133,684,103×10=1.209972 元。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
1209972 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 4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33,684,10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36,303,129股后的
1,097,380,974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137,172,621.75元,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权益分派实
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33,684,103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6,303,129 股后的 1,097,380,97
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2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
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2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0
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5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06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 08*****762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3 08*****093 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
4 08*****433 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
5 08*****750 金华相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
本×分配比例,即137,172,621.75元=1,097,380,974股×0.1250000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
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少。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计算时,每股现金
红利应以 0.1209972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1209972 元/股=137,172,621.75 元÷1,133,684,103
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
,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209972 元/股。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科兴路 39 号
咨询联系人:吴美剑
咨询电话:0579-88888668
传真电话:0579-8888808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775017a9-9cd8-4453-9523-d82aefef58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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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13│英洛华(00079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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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控股”
)通知,获悉横店控股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横店 是 181,000,000 40.44% 15.97% 2024-03-27 2026-05-06 中国进出口银
控股 行浙江省分行
合计 - 181,000,000 40.44% 15.97%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比例 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数量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横店控股 447,529,376 39.48% 0 0% 0% 0 0% 0 0%
横店集团东磁 98,077,839 8.65% 0 0% 0% 0 0% 0 0%
有限公司
浙江横店进出 12,175,648 1.07% 0 0% 0% 0 0% 0 0%
口有限公司
金华相家投资 1,807,048 0.16% 0 0% 0% 0 0% 0 0%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厉宝平 2,250 0.00% 0 0% 0% 0 0% 1,687 75%
合计 559,592,161 49.36% 0 0% 0% 0 0% 1,687 0%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749c9acc-cbe8-4c4d-b77b-0a5b7272be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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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52│英洛华(000795):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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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上市公司协
会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 2026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3 日(周三)15:0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魏中华
先生、独立董事杨庆先生、财务总监刘桂平先生、董事会秘书钱英红女士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
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提前向所有关心公司的投资者公开征集交流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
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12日(星期二)17:00 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
您所关心的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1a4ae0d5-c407-4c17-89a2-45a8c7882f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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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6│英洛华(00079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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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00079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caa4689-0ddd-4d7e-bfc5-be1387abdc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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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5│英洛华(000795):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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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4月 22 日,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东磁”)下属子公司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东磁”)办理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22,000 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公司于 2026 年 2 月12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为满足下属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支持其业务顺
利开展,同意公司 2026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其中为赣州东磁及东阳东磁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6年度申请银行
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 年 12 月 5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
4、法定代表人:厉世清
5、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6、经营范围:稀土销售;磁性材料、电子元器件生产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东磁持有其 100%股权,东阳东磁系公司孙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95,493.99 82,923.20
负债总额 61,688.24 49,105.40
净资产 33,805.75 33,817.80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4,748.61 100,758.00
利润总额 -12.06 1,257.33
净利润 -12.06 1,424.38
9、东阳东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债务人: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4、主合同:中国银行与东阳东磁之间自 2026 年 4 月 22 日起至 2027 年 2月 12 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
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5、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22,000 万元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
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主债权:在 2026 年 4 月 22 日起至 2027 年 2 月 12 日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
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
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公司与债权人原先签署的编号为横店 2026 年人保字 026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未结清业务余额转入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范围。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在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预计授权范围内,公司本次为东阳东磁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东阳东磁
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80,924.15 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30.54%。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
担的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横店 2026 年人保字 091 号)及《补充合同》(编号:横店 2026 年人保字 091 号-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4e7877d-7169-4057-af31-25608de957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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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9│英洛华(000795):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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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6]字 0414 第 0201 号致: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或“公司”)的聘请,指派
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以及《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核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1.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
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文件一同披露。
4.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26年3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上公告了《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5)(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
已列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地点、网络投票事宜、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14日下午2:30在公司1202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科兴路39号)召开。
(三)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交易时间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4日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
根据《会议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778人,代表股份数为476,662,4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364%。其中,现场出
席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为453,777,3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509%;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
股东共计773人,代表股份数为22,885,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54%。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776人,代表股份数为27,326,0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01%。其中,现
场出席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为4,44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7%;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773人,代表股份数为22,885,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54%。
经审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具有相应资格,股东持有相关持股证明,授权代表持有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本次股东会没有发生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重复投票的情况。除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表外,公司现任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议案 1:《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 2: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3: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 4: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 5:公司关于增加产业基金规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 6:公司关于调整 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议案 7: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 8:公司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没有股东提出超出上述事项以外的新提案,未出现对议案内
容进行变更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
2.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本次股东
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474,804,9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6103%;反对 1,724,380股,弃权 133,100股。
议案 2: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474,800,2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6093%;反对 1,724,480股,弃权 137,700股。
议案 3: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474,664,4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5808%;反对 1,878,380股,弃权 119,600股。
议案 4: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474,628,2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5732%;反对 1,918,780股,弃权 115,400股。
议案 5:公司关于增加产业基金规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25,292,6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2.5588%;反对 1,907,180股,弃权 126,200股。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议案 6:公司关于调整 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 474,590,2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 99.5653%;反对 1,909,780股,弃权 162,400股。
议案 7: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 474,811,4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 99.6117%;反对 1,694,480股,弃权 156,500股。
议案 8:公司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 474,433,0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 99.5323%;反对 2,040,680股,弃权 188,700股。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全部议案。另外,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b78a6c9f-5798-4454-8acb-b05eea8e55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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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9│英洛华(00079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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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月 14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4日9:15-9:25,9
: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4 日 9:15 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202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科兴路39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中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1,133,684,103 股,截至本
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6,303,129 股,故公司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097,380,974
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78 人,代表股份476,662,4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364%。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人,代表股份 453,777,3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509%;通过网络投票
出席会议的股东 773 人,代表股份 22,885,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5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 776人,代表股份 27,326,0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0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4,440,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773人,代表股份
22,885,1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54%。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4.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474,804,9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03%;反对1,724,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8%;弃权 13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468,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025%;反对 1,724,38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104%;弃权 13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71%。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74,800,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93%;反对1,724,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8%;弃权 13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463,8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853%;反对 1,724,48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108%;弃权 13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39%。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作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4,664,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8%;反对1,878,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1%;弃权 11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328,0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884%;反对 1,878,38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40%;弃权 11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77%。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4,628,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32%;反对1,918,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5%;弃权 1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291,8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559%;反对 1,918,78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218%;弃权 1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3%。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产业基金规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292,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588%;反对1,907,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93%;弃权 12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292,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588%;反对 1,907,18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793%;弃权 12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3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18%。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横店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华相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华相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49,336,424 股
。横店控股和金华相家作为公司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 2026 年度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4,590,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53%;反对1,909,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7%;弃权 16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253,8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168%;反对 1,909,78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89%;弃权 16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5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43%。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4,811,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17%;反对1,694,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5%;弃权 15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475,0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263%;反对 1,694,48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10%;弃权 15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8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4,433,0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3%;反对2,040,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1%;弃权 18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096,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416%;反对 2,040,68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679%;弃权 18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0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熊孟飞、董雯莹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059633e0-2fc2-4633-b016-f5fe0a8a77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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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6│英洛华(000795):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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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月 19 日、4月 1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
7,433,389 股股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133,684,103 股减少至 1,116,250,714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
133,684,103 元减少至 1,116,250,714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23)。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
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
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携带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 2026 年 4 月 15 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9:00-12:00,13:00-17:00。
2、申报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科兴路 39 号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人:吴美剑
4、电子邮箱:ylh000795@innuovo.com
5、联系电话:0579-88888668
6、邮政编码:322118
7、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
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2158d121-41f2-4cb6-8594-8a6456198a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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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10│英洛华(00079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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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3月 26 日,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以下简称“农
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磁业”)办理贷款及商业汇票承兑
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6,000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公司于 2026 年 2 月12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为满足下属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支持其业务顺
利开展,同意公司 2026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其中为英洛华磁业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7 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6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
授信额度内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 年 6月 10 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
4、法定代表人:厉世清
5、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6、经营范围:钕铁硼磁性材料、相关电子元器件、磁电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粉末钨合金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
进出口业务。
7、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英洛华磁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英洛华磁业资产总额为 97,125.78 万元,负债总额为 4
0,698.85 万元,净资产为56,426.93 万元。2025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89,936.45 万元,利润总额9,027.43 万元,净利润 9,0
27.43 万元。
9、英洛华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
3、债务人: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
4、主债权:农业银行自 2026 年 3月 26 日起至 2027 年 3月 25 日止,与英洛华磁业办理人民币/外币贷款、商业汇票承兑业
务所形成的债权。
5、担保最高额:人民币 6,000 万元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
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8、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
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公司与债权人原先签署的编号为 33100520250001137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未结清业务转入本合同
担保的主债权范围。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在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预计授权范围内,公司本次为英洛华磁业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英洛华
磁业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80,924.15 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30.54%。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
担的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3310052026000491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40e5b45a-49a9-455c-9fc2-6c361abf16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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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 00:30│英洛华(000795):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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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000795):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07cce982-cf4d-4749-8dbd-8d342e3532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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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32│英洛华(00079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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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00079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a4499e91-29a4-4ddf-a418-f2783b9c6b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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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32│英洛华(00079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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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00079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143ea2ef-3246-4e3f-9c66-c42e8e77b8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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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32│英洛华(000795):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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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
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为:聚焦主业发展,凝聚创新动能,培育新质生产
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完善公司治理,强化规范运作;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深化投关工作机制;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公司发展
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 月 14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
n)的《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2025 年,公司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情况如下:
一、聚焦主业发展,夯实产业根基
公司紧紧围绕“机电做精、磁材做强、应用做优”的发展战略,聚焦主业发展,夯实产业根基,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的总基
调,致力于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88,430.55 万元,同比下降 3.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24,996.18 万元,同比增长 0.93%。
在机电领域,公司做精电机电控产品,坚持标准品和定制产品并行推进,在巩固传统优势领域的同时积极拓展布局物流、农机、
纺织、风机以及机器人等行业,公司谐波减速器在传动精度、振动控制等关键性指标跻身国内品牌第一梯队;在磁材领域,公司集中
力量进行关键技术与工艺优化攻坚,已批量交付 N55SHT等高性能材料,面对出口管制依法依规申请出口许可,积极抓住政策变动带
来的市场机遇;在健康器材领域,持续推进新品开发与技术迭代,深化新材料、新工艺应用,成功研发镁合金新材料,并通过创新焊
接工艺实现产业化应用;在全球化布局上,公司越南生产基地投入运营,已实现部分产线建设、产品量产和发货,同时正在加快推进
越南本地供应链体系搭建,高效承接海外订单,进一步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二、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获取可
靠准确信息,从而做出合理决策。公司持续深化 ESG 管理体系建设,推动 ESG 各项工作落实,并编制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展现公
司在环境、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实践。为便于投资者更直观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在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披露后,提炼定期报告重点内容,在公众号发布速览图文。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通过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电话、线上线下调研、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联系。2025 年度,公司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共接待了 40 余家调研机构,除了面对面交流,还邀请现场来访人员参观了公司展厅和车
间,使投资者走进公司,近距离了解公司,充分展现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互动。
三、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为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
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月、2025 年 9月完成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两次合计现金分红
总额约为 28,751.38 万元,以实际行动回馈广大投资者。
四、夯实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
公司始终将完善法人治理、筑牢内控体系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持续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稳步推进内部控制体系优化
建设工作。公司依照新规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承接相应职权;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系统修订《公司章程》
等 28 项制度,新制定 3项制度,构建更加规范、高效的公司治理机制。
未来,公司将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有效传递公司价值,扎实推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
,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36324dc1-0a6f-43cd-bd0a-b806f1431a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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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32│英洛华(000795):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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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45 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4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3
9 人。
(7)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0,16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68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9,238 万元。
(8)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7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
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共计 7171.70 万元。和
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
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行政处罚 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和
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次,行政处罚 1次,涉及人员 10 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
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王晖先生,199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5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7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吕晓舟先生,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迟慰先生,199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
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7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晖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晓舟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迟慰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王晖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晓舟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迟慰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 140 万元,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 2026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经审查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
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bb30b831-8fd2-407a-b233-fb0c1bc968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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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32│英洛华(000795):关于调整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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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随着国际化战略的推进,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外业务布局进一步完善,外币收付汇需求增加。公司
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英镑等外币进行结算收款,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
有效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加强外汇风险
管理,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本次调整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调整后交易金额及期限
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3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
规定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交易方式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货币互换、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场所为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
、具有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3、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随着国际金融环境的不断变化,汇率波动日趋频繁。公司出口业务以美元、欧元、英镑等外汇为主,为有效防范外汇市场风险,
减少汇兑损失,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主营业务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
公司具备完善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流程,并采取了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
。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以具体经
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但仍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由于影响外汇市场汇率走势的因素复杂多样,不确定性较大,可能存在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的汇率波动方向大
幅偏离的情况,造成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亏损。
(2)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因为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
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而造成操作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订单调整、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造成合约违约或者延期交割导致公
司损失。
(4)其他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
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2、风控措施
(1)公司将在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额度和有效期限内,择机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优选
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金融机构,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2)进行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外汇衍生品业务
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3)公司将严格执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业人员,防范交易风险。
(4)公司将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管理,加强逾期预警,确保客户应收账款按期回款,防止延期交割。
(5)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
相关损失。
五、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有利于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减少汇兑损失,降低汇率大
幅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具备完善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操作流程,并采取了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且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
期保值业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综上,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5dd782ba-2b35-48ad-a3fc-a156847720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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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32│英洛华(000795):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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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对《公司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董事薪酬方案
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
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年度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及津贴标准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并结合当年经营业绩、工作绩效、贡献度等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另
行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按年度发放,因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或履行相关职责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并结合当年经营业绩、工作绩效
、贡献度等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其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孰高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三、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改聘、任期内
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bf45eb0f-9533-4b41-83ea-9aeac9e2d1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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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32│英洛华(00079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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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5 年 12 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英洛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
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
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
内容。根据上述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以上相关文件规定,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98655140-6327-4753-a793-c663aaac99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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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32│英洛华(00079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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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00079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16c0f074-69b8-4203-b576-f540dc1a4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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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32│英洛华(000795):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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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
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经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项金融资
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分析、评估和减值测试后,公司对预期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
减值准备。拟于 2025 年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如下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本期转回金额 确认减值损失金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 645.31 263.81 381.50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 320.96 223.09 97.87
其他应收款坏账 324.35 12.51 311.84
应收票据坏账 - 28.21 -28.21
二、资产减值损失 9,807.14 40.42 9,766.72
其中:存货跌价准备 9,503.23 40.42 9,462.81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03.91 - 303.91
合计 10,452.45 304.23 10,148.22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
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
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
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
,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估计预期信用损
失。
根据以上会计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20.96 万元,转回 223.09 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
账准备 324.35 万元,转回12.51 万元;转回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28.21 万元;合计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381.50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存货进行了清查和分析,拟对可能发生减值的存货
计提减值准备。基于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算存货可变现净
值,并按照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
,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以上会计政策,2025年度公司子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503.23万元,转回 40.42 万元,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
失 9,462.81 万元。
(2)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固定资产检查测试,检查其是否存在可能发生
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该减值损失一经
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公司子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03.91 万元,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
失303.91 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5 年度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381.50 万元,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9,766.72 万元,合计 10,148.22 万元,考
虑所得税影响后,减少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8,757.81 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8,757.81 万元
。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
,依据充分,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情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eee11812-db98-4747-93e6-eafc5a2a6f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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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32│英洛华(00079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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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00079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ffa18baa-e894-4110-865c-f84d67b9d3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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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32│英洛华(00079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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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00079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0bd5c675-10e2-415d-a4e8-58d6d096eb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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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32│英洛华(000795):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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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000795):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4ace006f-3bf1-463b-a480-b0a08be50a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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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31│英洛华(000795):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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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0.6亿元-1.2亿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回购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
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10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2-034)、《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6)。2023年4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公司实际回购股份的时间区间为2022年7月5日至2023年4月12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433,3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最高成交价为7.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37元/股,成交总金
额为119,868,493.51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回购的股份未
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需在三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注销,因此拟将前述的 17,433,389 股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133,684,103 股减少至1,116,250,714 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注销前 本次注销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687 0.00% 1,687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33,682,416 100.00% 1,116,249,027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6,303,129 3.20% 18,869,740 1.69%
三、总股本 1,133,684,103 100.00% 1,116,250,714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五、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股份总数将相应减少 17,433,389 股,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 1,133,684,103 元变为 1,116,250,714
元。公司拟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33,684,103 元。 1,116,250,714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
数为 1,133,684,103 股,全部为人民 数为 1,116,250,714 股,全部为人民
币普通股。 币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
销手续以及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2f0e0a05-781f-4775-91f0-800d276273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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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31│英洛华(000795):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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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9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
全体董事,于 2026 年 3 月 19日在公司 1202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中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6-017)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公司 2025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33,684,103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36,303,129股后
的1,097,380,974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5 元(含税),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137,172,621.75 元,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权益分派实
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 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拟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合理性说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产业基金规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关联董事徐文财、胡天高、厉宝平、吴兴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增加产
业基金规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 2026 年度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调整 2
026 年度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注销回
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了《公司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确认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魏中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确认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 2
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56fae1e3-1760-4ab4-98d3-11132f2f7c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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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31│英洛华(000795):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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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00079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75d84cad-b9c0-4817-bd14-14515b6b55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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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31│英洛华(00079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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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00079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d1f19aa1-468d-4f17-af07-3d847da945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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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30│英洛华(00079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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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信审字(2026)第 000203 号
目 录 页 码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二○二六年三月十九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和信审字(2026)第 000203 号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 1页 共 2 页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晖
(项目合伙人)
中国·济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震
2026年 3月 19日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 2页 共 2 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701520ac-cefe-4792-8e7d-7115d6ab27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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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30│英洛华(00079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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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00079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e54d9e40-92dc-4dd9-bdc8-165701104d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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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30│英洛华(000795):关于增加产业基金规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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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8年4月9日召开201
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联宜电机”)与横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横店资本创业投资(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资本”)共同
投资设立了东阳市英洛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英洛华基金”),已于2018年4月13日完成工商登记,并
在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该基金募集总规模为10亿元,实际首期募集规模为1.6亿元,其中联宜电机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
认缴出资1.5亿元,出资比例为93.75%。2021年12月,经英洛华基金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联宜电机将其持有的英洛华基金93.75%财
产份额转让给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作为英洛华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持有英洛华基金93.75%的股权比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016)、《公司关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
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变更合伙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等相关公告。截至2026年2月28日,英洛华基金累计实缴出资142,133
,333元,各合伙人均按出资份额比例进行了缴纳。
为进一步发挥产业基金的作用,助力公司延伸拓展业务及产业链,完善公司对上下游产业的投资布局,经公司与横店资本协商,
拟增加英洛华基金规模1.4亿元,签署《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并根据经营需要调整部分条款。
2、关联关系说明
横店资本与公司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控股”)控制,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
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产业基金规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
事徐文财、胡天高、厉宝平、吴兴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横店资本创业投资(浙江)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MA29MDQ93H
3、成立日期:2017-06-28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6、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 42 号 808 室
7、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横店控股持有其 100%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36.25 万元,净利润-790.82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资
产总额 13,435.32 万元,净资产 10,807.07 万元。
10、关联关系:横店资本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构成关联方。11、横店资本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增加产业基金规模暨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确定各方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公司及其他合伙人均以
货币形式认缴,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四、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条款
1、基金规模:基金累计募集规模 3亿元(含本次增加的 1.4 亿元)
2、认缴出资情况:本次由公司新增认缴出资 13,125 万元,横店资本新增认缴出资 875 万元。
3、投资范围: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在本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内,自主决定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具体投资方向与投资安排,包
括但不限于在电机、自动化装备、高端装备及核心零部件、汽车部件、智能机器人、智能制造、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及其上游核心软硬
件等产业领域进行股权投资和收购。
在符合本合伙协议约定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本有限合伙企业亦可参与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股票增发等资本市场相
关投资。
4、合伙企业委托一家信誉卓著的有资质的商业银行对合伙企业账户内的全部资产实施托管,以保证合伙企业资产独立。
5、经营期限:延长至 15 年。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产业基金规模,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为公司筛选、储备优质项目做好准备,有助于推进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
综合竞争力。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
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 年 1月 1日至 2月 28 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金额为 4,307.92 万元;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其他关联交易金额为9,375 万元(不含本次
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3 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产业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决议;
3、《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fb268d52-4d72-41df-958a-ea69fdf1c4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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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30│英洛华(000795):关于调整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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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2、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货币互换、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3、交易场所: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4、调整后的交易金额: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3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 2026 年度外
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在外汇衍生品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1、前次审议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规定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本次调整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英镑等外币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为进一步有效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
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增强财务稳健性。
3、调整后的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拟将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调整至“不超过3亿美元或其他
等值外币”,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规定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交易方式: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货币互换、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场所为经有
关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
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以具体经
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但仍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由于影响外汇市场汇率走势的因素复杂多样,不确定性较大,可能存在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的汇率波动方向大
幅偏离的情况,造成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亏损。
(2)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因为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
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而造成操作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订单调整、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造成合约违约或者延期交割导致公
司损失。
(4)其他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
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2、风控措施
(1)公司将在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额度和有效期限内,择机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优选
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金融机构,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2)进行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外汇衍生品业务
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3)公司将严格执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业人员,防范交易风险。
(4)公司将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管理,加强逾期预警,确保客户应收账款按期回款,防止延期交割。
(5)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
相关损失。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关于调整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5d732084-6170-444f-9dc8-05df92bf0d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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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30│英洛华(00079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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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00079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06d47a58-a42c-489c-9cc9-9935841dab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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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29│英洛华(00079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闫阿儒-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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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勤
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各次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审慎决策,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个人履历
本人闫阿儒,博士研究生,曾任德国德累斯顿固体材料研究所客座研究员、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韵升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百琪达智能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
院宁波材料与技术研究所稀土永磁团队负责人。2024年 9月至 2025 年 4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述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出席公司各项会议,主动获取公司资料,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意见、提
出建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3 1 2 0 0 否 1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3次,股东会 1次。本人按时参加各项会议,所有会议均亲自出席,并在会议上积极参与议案讨
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一次,对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内控评价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议案进行审议
。本人按时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内容准确详实,充分真实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决策程
序有序合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客观反映公司资产真实价值。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一次。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研究,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的职责。
3、提名委员会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两次。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工作和教育背景等进行审查,认为
各候选人符合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应职务。
4、战略委员会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一次。本人听取总经理工作汇报,详细了解公司报告期内重大事项与进展,听取公司对未来
发展方向的规划,并结合自身专业为公司未来稳健、健康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议时间 审议议案
2025.2.24 《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通过听取内部审计机构汇报,并和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了解并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
动、审计工作安排以及内控建设情况。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现场考察等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关注媒体有关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针对公司发展战略,主动提供建设性意
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五)开展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共计开展现场工作 6 天,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开展现场沟通交流,关注公
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建设执行情况。公司支持独立董事依法履行职责,并提供了必要条件。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未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施加影响或压力,未发现公司故意隐瞒或拒绝
回答等情况。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重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议,相关事项具备合理性、公允性,有利于公司提高运营效
率。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
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报告期内
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
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5 年 4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提名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聘任薛峰为公司副总经理、补选了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细致审查,认为其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提名、审议及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
项决策,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为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在此,对公司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闫阿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b0038cb9-273a-45c7-a692-0139374174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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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29│英洛华(00079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朱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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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行使独立董事权利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未受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朱明刚,博士研究生,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曾任钢铁研究总院功能材料研究院博士生导师、室主任,曾任包头市英思特稀
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钢铁研究总院功能材料研究院教授、首席专家。2025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述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本人与管理层保持紧密联系,出席线上线下各项会议,并通过不定期获取资料把握公司经营信息;关心市场、行业发
展变化,结合自身专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6 0 6 0 0 否 1
本人自 2025 年 4月任职以来,共出席董事会会议 6次、股东会 1 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有效合规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以诚信负责的原则审议每个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后独立作出判断,
本人在任职期间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成员,2025 年 9月调整后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
成员。2025 年 4月任职以来,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3次、提名委员会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次。
1、审计委员会
本人关注公司审计相关工作,听取公司内审工作的汇报,对 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半年
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相关议案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
。
2、提名委员会
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并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讨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事项,对其过往履历、教育背景
等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议时间 审议议案
2025.6.24 《公司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25.8.8 《公司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25.12.22 《公司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进行审议,相关事项具备合理性、必要性、公允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和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顺畅联系,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审计工作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学习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
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报告期内注重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持续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五)开展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考察、当面会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与未来规划,并通过电话、邮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
系,共计完成现场履职 11天。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网络传媒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为本人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履职过程中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任何影响。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秉持公正、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着重关注公司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重点审查了关联交易相关方背景、交易
内容合理性、交易金额公允性及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现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
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重要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披
露程序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可靠。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自 2025 年 4 月担任公司董事,在本人任职前,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5 年 4月 1
0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本人自 2025 年 4月担任公司董事,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四、总体评价
任职以来,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时出席各项会议,认真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从专业角度为公司决策与业务开展提出建
议、提示风险,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的沟通,继续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战略管理
能力,提升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助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朱明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2f937b85-385f-41e1-b7ab-d5add76a3d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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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29│英洛华(000795):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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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金
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非交易形式的外汇、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其基础资产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或其组合。可采取实物交割或现金差价结算,可采用保证金、担保、
抵押等杠杆交易方式,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方式。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子
公司不得操作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应当按照本制度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基本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制度规定。
第五条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应树立风险中性理念,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坚持科学决策、审慎操作
、严控风险,杜绝盲目投资与违规操作。
第六条 公司不得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
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核心目的,重点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实现成本锁定及风险规避。
第七条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仅限与具有合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进行,
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与符合前款情形的关联方主体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除应遵守本制度规定外,尚需遵守《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公司与关联方共同签署的相关服务协议约定。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设立金融衍生品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九条 公司须备有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衍生品交易,且应严格按照董事会
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交易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三章 审批权限
第十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是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决策机构,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总体额度,须在公司股
东会或董事会批准额度内执行。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开展额外衍生品交易业务。第十一条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
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第十二条 因交易频次、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逐笔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董事会可基于上一年度发生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情
况及下年度业务计划进行合理预计,以额度金额为标准适用相应的审议程序。
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 12 个月,经授权后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
衍生品交易金额(含收益进行再投资金额)不应超过批准额度。额度金额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的,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四章 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的授权范围内负责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事宜。相关部门负责对金融衍生品交
易事项进行调研、洽谈、评估及具体执行,各部门职责如下:
(一)财务部门:负责交易可行性与必要性分析、市场行情监测、风险识别评估、拟定交易策略与方案,日常台账管理,并及时
向董事长报告交易情况。财务负责人为责任人。
(二)业务部门:负责提供与金融衍生品业务相关的基础业务信息、订单、收付款计划等资料。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
(三)审计监察部:定期或不定期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审计监察部负责人为责任人。
(四)董事会办公室: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负责审查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及时进行信息
披露。董事会秘书为责任人。第十四条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
(一)公司财务部门以稳健经营、风险防控为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汇率及原材料价格走势,评估风险敞口,综合金融
机构报价,制定交易方案。
(二)董事长或授权代理人审核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及方案,评估风险,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向董事会报告。
(三)财务部门根据审批通过的交易方案开展询价、比价,选定交易的金融机构,确定交易要素,按权限审批后实施交易。
(四)财务部门对业务情况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妥善安排交割资金
,保证按期交割,严格控制违约风险。
(五)财务部门定期向董事长进行报告,内容包括授权执行情况、持仓头寸、风险评估、盈亏状况、止损执行情况等。
(六)财务部门及时向董事会秘书通报交易审批及执行情况。
第五章 信息隔离措施
第十五条 参与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所有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衍生品交易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
等与公司衍生产品交易有关的信息。
第十六条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不得由单人负责业务操作的全部流程。
第六章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
第十七条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前,应认真选择专业金融机构进行合作,根据本制度规定合理设置管理机构和相应岗位人员
。
相关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知识、从业经验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风险控制要求。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针对各类衍生品或者不同交易对手设定适当的止损限额,明确止损处理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
第十九条 交易过程中,财务部门应按照协议约定及时与交易对手结算。当汇率、标的资产价格发生剧烈波动时,应及时分析研
判并上报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审慎处理,防范风险扩大。
第二十条 当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可能引发重大风险时,财务部门应及时向董事长报告,同时向公司董事
会秘书报告;董事会秘书及时报告董事会,由董事会研究采取风险规避、降低、分担等应对措施。审计监察部发现违规操作的,应立
即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七章 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时披露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金融衍
生品交易。
第二十二条 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将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可实施,并及时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二十三条 当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出现重大风险,可能或已经遭受重大损失时,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
00 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及时披露。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以将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适用前述规定。
第二十四条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在定期报告中可结合被套期项目情况,对套期保值效果进行一并披露。
第二十五条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原始资料、交易资料、各类内部授权文件等档案应由财务部门建档保存,保管期限不少于十
年。
第二十六条 公司金融衍生品的会计政策按照国家现行会计政策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及公司其他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并
依法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
与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并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达到”均含本数;“低于”“
高于”“超过”均不含本数。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d0cb8189-1136-4726-a6dd-f511494a11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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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29│英洛华(00079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杨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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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任职期间内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相关会议,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始终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作为履职的根本出发点,以审慎、负责的态度行使各项职权。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杨庆,博士研究生,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兼任铁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要求,持续保持履职的独立性,同时在境内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
董事未超过三家,符合监管规定。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均亲自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在会议之外通过邮件、电话和当
面沟通等方式与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的运行动态,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9 1 8 0 0 否 2
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按时出席并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
,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本人专业知识优势,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本人任职期间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成员,2025 年 9月调整后不再担任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1、审计委员会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主持召开了各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财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续聘、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
项进行监督检查,发挥审计委员会专业咨询和监督职能。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一次,会议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与 2025 年度薪酬方案进行
研究,本人均投出赞成票。
3、提名委员会
2025 年度,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三次。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提名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未发现被提名人存在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相关人员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经营管理经历均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
4、战略委员会
2025 年度,公司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一次。公司总经理对过去一年经营成果进行汇报,并结合对行业发展趋势的洞察,阐述了
未来的战略重心。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议时间 审议议案
2025.2.24 《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6.24 《公司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25.8.8 《公司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25.12.22 《公司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目的,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防范内部风险,确保事项
合规。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多次进行沟通,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并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开展前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流程、计划等事项进行有效交流与探讨,维护内外审结果的客观和公
正性。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特别是关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方面的要求,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
层通过现场沟通、电话交流、邮件往来等形式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关注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等方
面,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认真审议,独立、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五)开展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2025 年度完成现场工作 15 天,充分利用参加
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的契机,并结合日常履职安排,多次开展现场走访和实地考察工作,当面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情况、重大事
项、未来规划等相关内容的汇报,避免书面资料局限性,切实掌握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业务开展、风险防控情况等。
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充分条件,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秉持公正、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着重关注公司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重点审查了关联交易相关方背景、交易
内容合理性、交易金额公允性及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现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 2025 年定期
报告和季度报告。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重要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披露程序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可靠。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5 年 4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提名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5 年公司新聘任副总经理一名,并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各一名,本人对上述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资格、履职能力
进行了细致审查,认为相关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相关提
名、审议及聘任程序均严格遵循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本人始终秉持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审慎务实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工作中坚持专业判断、独立发声
,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面对持续变化的外部环境和日趋严格的监管要求,本人深刻认识到独立董事不仅要做好“监督者”,更
应成为公司发展的“助力者”。新的一年,本人将持续提升专业研判能力,精准把握行业发展脉络;同时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
,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更加注重前瞻性风险提示,推动公司在复杂经济形势下实现稳健经营。本人将继续恪守职业操守,以更加开放
的视野和务实的作风,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规范运作与战略发展之间寻找最佳平衡点,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贡
献智慧与力量。
独立董事:杨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6429fe99-cce1-44e9-bbfc-e186affeb2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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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29│英洛华(00079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韩灵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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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00079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韩灵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c819732c-22e6-4ded-973b-1ce30ea084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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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29│英洛华(000795):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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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000795):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aed43aad-7563-4c57-b245-4944e08011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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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20:28│英洛华(00079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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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月 14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月 14 日 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月 14 日 9:15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 1202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科兴路 3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公司关于增加产业基金规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公司关于调整 2026 年度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公司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1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提案 5.00 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提案 7.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送传真后请电话确认)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4月 8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科兴路3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证明
书和法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美剑
联系电话:0579-88888668
传 真:0579-88888080
电子邮箱:ylh000795@innuovo.com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科兴路 39 号
6、与会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6786ed91-f53e-4614-92b7-9d00927f26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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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7:40│英洛华(00079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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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3月 18 日,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简称“民生
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磁业”)办理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公司于 2026 年 2 月12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为满足下属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支持其业务顺
利开展,同意公司 2026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其中为英洛华磁业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7 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6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
授信额度内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 年 6月 10 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
4、法定代表人:厉世清
5、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6、经营范围:钕铁硼磁性材料、相关电子元器件、磁电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粉末钨合金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
进出口业务。
7、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英洛华磁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5 年 9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87,571.58 72,896.73
负债总额 32,011.53 23,497.24
净资产 55,560.06 49,399.49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60,269.53 94,900.50
利润总额 6,160.56 4,516.98
净利润 6,160.56 4,516.98
9、英洛华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3、债务人: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
4、主合同:民生银行与英洛华磁业签订的编号为公授信字第ZHHT26000210731 号的《综合授信合同》,该合同及其修改/变更/
补充协议与该合同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用款申请书及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或电子数据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
5、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6、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6 年 3月 18 日至 2027 年 3月 17 日(皆含本日)
7、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9、保证范围: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
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在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预计授权范围内,公司本次为英洛华磁业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英洛华
磁业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80,924.15 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30.10%。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
担的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 ZHHT26000210731001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eaacb032-a3ca-4e97-925d-3c9fea155e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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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19:27│英洛华(000795):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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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随着国际化战略的推进,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外业务布局进一步完善,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
较高,外币收付汇需求增加。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英镑等外币进行结算收款,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适度开展外汇衍生
品套期保值业务,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及期限
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规定期限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交易方式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货币互换、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场所为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
、具有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3、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随着国际金融环境的不断变化,汇率波动日趋频繁。公司出口业务以美元、欧元、英镑等外汇为主,为有效防范外汇市场风险,
减少汇兑损失,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主营业务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
公司具备完善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流程,并采取了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
。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
范汇率风险,但仍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由于影响外汇市场汇率走势的因素复杂多样,不确定性较大,可能存在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的汇率波动方向大
幅偏离的情况,造成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亏损。
(2)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因为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
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而造成操作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订单调整、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造成合约违约或者延期交割导致公
司损失。
(4)其他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
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2、风控措施
(1)公司将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和有效期限内,择机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优选具有合法
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金融机构,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2)进行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外汇衍生品业务
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3)公司将严格执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业人员,防范交易风险。
(4)公司将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管理,加强逾期预警,确保客户应收账款按期回款,防止延期交割。
(5)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
相关损失。
五、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有利于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减少汇兑损失,降低汇率大
幅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具备完善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操作流程,并采取了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且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
期保值业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综上,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5/b8abd643-ef20-47ef-a4a0-eb9acaef6b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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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19:27│英洛华(000795):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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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2、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货币互换、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3、交易场所: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 1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3月 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外汇
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在外汇衍生品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英镑等外币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
响。为有效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增
强财务稳健性。
2、交易金额及期限: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在前述额度和规定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货币互换、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场所为经有
关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
范汇率风险,但仍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由于影响外汇市场汇率走势的因素复杂多样,不确定性较大,可能存在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的汇率波动方向大
幅偏离的情况,造成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亏损。
(2)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因为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
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而造成操作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订单调整、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造成合约违约或者延期交割导致公
司损失。
(4)其他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
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2、风控措施
(1)公司将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和有效期限内,择机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优选具有合法
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金融机构,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2)进行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外汇衍生品业务
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3)公司将严格执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业人员,防范交易风险。
(4)公司将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管理,加强逾期预警,确保客户应收账款按期回款,防止延期交割。
(5)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
相关损失。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5/86a522df-54f0-4d8e-8ceb-4f1e02adb4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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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19:26│英洛华(000795):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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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000795):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5/989fc56f-77f8-4612-b7e4-cc471035c5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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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8:54│英洛华(00079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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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2月 1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9:15-9:25,9
: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12 日 9:15 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1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科兴路39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中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1,133,684,103 股,截至本
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6,303,129 股,故公司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097,380,974
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48 人,代表股份472,682,1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737%。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人,代表股份 451,670,9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1590%;通过网络投票
出席会议的股东 843 人,代表股份 21,011,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4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 846人,代表股份 23,345,7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7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2,334,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843人,代表股份
21,011,2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47%。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4.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1,468,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32%;反对 98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82%;弃权 22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4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131,8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003%;反对 98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58%;弃权 22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39%。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200,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963%;反对 89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51%;弃权 25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7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200,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963%;反对 89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51%;弃权 25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86%。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华相家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华相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49,336,424 股。横店控股和金华相家作为公司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70,371,5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12%;反对2,13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1%;弃权 173,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035,1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027%;反对 2,136,9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33%;弃权 17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5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4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6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1,727,4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0%;反对 7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0%;弃权 17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391,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106%;反对 78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11%;弃权 17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83%。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1,325,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29%;反对1,1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1%;弃权 21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988,8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878%;反对 1,139,8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823%;弃权 21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9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贺维、董雯莹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3/dea2198a-7ed2-41bb-a5c5-9ae1157bbe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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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8:54│英洛华(00079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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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6]字 0212 第 0062 号致: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或“公司”)的聘请,指派
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核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1.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
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文件一同披露。
4.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26年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上公告了《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0)(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
议通知》已列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地点、网络投票事宜、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2月12日下午2:30在公司101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科兴路39号)召开。
(三)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交易时间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
根据《会议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848人,代表股份数为472,682,1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737%。其中,现场出
席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为451,670,9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590%;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
股东共计843人,代表股份数为21,011,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47%。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846人,代表股份数为23,345,7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74%。其中,现
场出席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为2,33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7%;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843人,代表股份数为21,011,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47%。
经审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具有相应资格,股东持有相关持股证明,授权代表持有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本次股东会没有发生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重复投票的情况。除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表外,公司现任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议案 1:公司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 2:公司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 3: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议案 4:公司关于 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 5:公司关于 2026年度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没有股东提出超出上述事项以外的新提案,未出现对议案内
容进行变更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
2.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本次股东
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公司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471,468,2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7432%;反对 984,200股,弃权 229,700股。
议案 2:公司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22,200,9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5.0963%;反对 893,000股,弃权 251,800股。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议案 3: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 470,371,5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5112%;反对 2,136,900股,弃权 173,700股。
议案 4:公司关于 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471,727,4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7980%;反对 780,000股,弃权 174,700股。
议案 5:公司关于 2026年度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 471,325,2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7129%;反对 1,139,800股,弃权 217,100股。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全部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3/e0ebad30-f926-482a-a868-8b79ed5705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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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7:30│英洛华(000795):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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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1月 27 日,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东磁”)下属子公司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东磁”)办理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22,000 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对下属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为满足下属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支持其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赣州东磁及东阳东磁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8,000
万元。上述形式提供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公司关于 2025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 年 12 月 5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
4、法定代表人:厉世清
5、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6、经营范围:稀土销售;磁性材料、电子元器件生产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东磁持有其 100%股权,东阳东磁系公司孙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82,225.40 84,521.63
负债总额 45,851.39 48,178.72
净资产 36,374.01 36,342.91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71,343.33 100,929.94
利润总额 804.23 2,127.06
净利润 662.59 2,241.88
9、东阳东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
3、债务人: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
4、主合同:中国银行与东阳东磁之间自 2026 年 1 月 27 日起至 2026 年 4月 10 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
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5、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22,000 万元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
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主债权:在 2026 年 1 月 27 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10 日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
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
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公司与债权人原先签署的编号为横店 2025 年人保字 130
号《 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未结清业务转入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范围。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在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预计授权范围内,公司本次为东阳东磁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东阳东磁
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70,924.15 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26.38%。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
担的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横店 2026 年人保字 026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98709023-1540-442b-a7d3-0dafa7fa3a79.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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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英洛华: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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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02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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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英洛华: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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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1/12250225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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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英洛华: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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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2/12247232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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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英洛华: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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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0/12245177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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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英洛华: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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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9/12231433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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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8│英洛华: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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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08/12227450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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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英洛华: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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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23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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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英洛华: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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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7/12208951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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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英洛华: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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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0/121969525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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