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797 中国武夷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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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39 │中国武夷(000797):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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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39 │中国武夷(00079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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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37 │中国武夷(000797):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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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37 │中国武夷(000797):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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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37 │中国武夷(000797):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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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36 │中国武夷(000797):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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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6:31 │中国武夷(000797):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州复寅49%股权完成过户变更登记暨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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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7:07 │中国武夷(000797):关于参加司法拍卖购买控股子公司福州复寅49%股权暨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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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8:08 │中国武夷(00079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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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9:14 │中国武夷(00079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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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39│中国武夷(000797):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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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2 日 14:45(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5 年 12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8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89 号置地广场 4 层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1.01 李 楠 累积投票提案 √
1.02 张志昆 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提案已经 202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会议材料》(公告编号:2025-088、2025-091)。
3、上述提案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本次应选董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
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上述提案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股东深圳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
件 2)、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深圳证券账户卡、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居
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和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 年 12 月 11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2:30—5:30
(三)登记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89 号置地广场 4 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诚、黄旭颖、闫书静
电话:0591-88323721、88323722、88323723
传真:0591-88323811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89 号置地广场 4 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3
电子邮箱:gzb@chinawuyi.com.cn
(五)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
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51e2f573-7f23-4456-b3ed-f229764228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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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39│中国武夷(00079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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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夷(00079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材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a3f58429-40e0-4062-abbe-aee96b68bf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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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37│中国武夷(000797):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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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 年 11 月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李楠先生和张志
昆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在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后担任公司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李楠先生和张志昆先生符合《公司法》《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聘任高级人员情况
(一)聘任总经理
202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魏绍鹏先生
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二)聘任副总经理
202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妙平先
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魏绍鹏先生和张妙平先生均符合《公司法》《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086a9efa-a3ea-4d90-b433-ec97962794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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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37│中国武夷(000797):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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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郑景昌先生、陈平先生、陈建东先生和林峰先生的辞呈,上
述人员因工作变动辞去相应职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长及董事、总经理辞职情况
因工作变动,郑景昌先生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陈平先生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公司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陈
建东先生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
郑景昌先生、陈平先生和陈建东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
定最低人数,亦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即生效。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公司董事补选、选举新任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工作。
二、副总经理辞职情况
因工作分工调整,林峰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继续担任公司总工程师、中武(福建)跨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中武(福建)国际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景昌先生和林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陈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02,810 股,陈建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1
,201 股,陈平先生和陈建东先生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管理。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亦无
违反承诺的相关情况。
郑景昌先生、陈平先生、陈建东先生和林峰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
用,公司董事会对他们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bfd19839-2107-4c10-9065-929fa14700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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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37│中国武夷(000797):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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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6958.95万元(其中包含借款本金3939.60万元、利息3013.95万元、律师费4.90万元,财产保全费0.50万元)(
币种人民币,下同)及保险费;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事项目前处于立案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武夷或公司或原告)因与重庆博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博建或被告
)发生保证合同纠纷向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鼓楼区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第三人为重庆天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重庆天仁或第三人)。
2025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鼓楼区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闽0102民初16711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
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1.原告: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告:重庆博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3.第三人:重庆天仁置业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原告对出质股权(即被告持有第三人49%股权)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第三人欠付原告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
受偿的权利。其中,第三人欠付原告的债务为:借款本金3939.60万元及利息(利息暂计至2025年11月30日为3013.95万元;从2025年
12月1日起,利息以借款本金3939.6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计算,计算至本息付清之日止);原告为实现本案债权的律师费4.90
万元;原告为本案支出的财产保全费0.50万元及保险费。
2.判令被告为第三人欠付原告的债务(即第一项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三)案件事实与理由
2019年12月10日,中国武夷与重庆博建签订《重庆市涪陵区五桂堂项目合作协议》,于2019年12月24日共同设立重庆天仁,中国
武夷持股51%,重庆博建持股49%。协议约定重庆天仁资金缺口由股东双方按股权比例向重庆天仁提供股东借款,同时约定一方未按股
权比例提供股东借款的,由另一方股东向重庆天仁补足资金缺口;未出资方需以其持有的重庆天仁股权、债权作担保,在出资方资金
到位前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完成工商质押登记。
后因重庆博建未履行出资义务,中国武夷为补足缺口,于2020年9月22日、2021年1月15日与重庆天仁(借款人)、重庆博建(担
保人)签订两份《借款合同》,出借8040万元,年利率10%。2020年9月22日、2021年1月15日,双方先后签— 2 —
订了两份《股权质押合同》,并于2020年12月4日,重庆博建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将其持有的重庆天仁49%股权(出质数额1470万
元)质押至中国武夷名下。借款到期后,重庆天仁多次向中国武夷申请延期还款,最后一次申请展期至2025年12月31日。同时,重庆
天仁承诺两笔4020万元借款分别自2022年1月1日、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年利率12%,重庆博建亦书面同意该展期和展期利率。截至起
诉,重庆天仁未能按照分期约定还款,且明确无法到期清偿。中国武夷认为重庆天仁和重庆博建未能按约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借
款加速到期,重庆博建作为担保人应依约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及股权质押担保责任,承担的责任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即80
40万元的49%部分:3939.60万元)及利息、原告主张债权的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等各项费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包含本次重庆天仁纠纷案)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及仲裁共有102
起,主要涉及合同纠纷、土地侵害纠纷及劳动争议等,涉案总金额为22,488.97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4.32%,未
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正当法律举措,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重庆天仁开发
的五桂堂历史文化商业街区项目运营稳健有序,市场推广及客户服务活动持续推进,商场整体运营氛围良好,各业态商户经营状况平
稳。
本次诉讼事项目前处于立案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闽0102民初16711号];
2.民事起诉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b7a5bbcf-e8bb-44ad-8619-5552b2cf67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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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36│中国武夷(000797):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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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
25 年 11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6 人,实到董事 6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林中先
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增补李楠先生和张志昆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在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后担任公司董事,任期
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魏绍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张妙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4:45 召开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
体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91)。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76077bdc-8a08-4fc9-8401-b9205b4ef3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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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6:31│中国武夷(000797):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州复寅49%股权完成过户变更登记暨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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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司法拍卖方式,以人民币1,500万元竞拍取得福建复寅精准医学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福建复寅)持有的福州复寅精准医学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复寅)49%股权,公司已按司法拍卖相关要求足额缴纳
全部价款,并取得《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闽0112执恢66号之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7
日、2025年11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
加司法拍卖购买控股子公司福州复寅49%股权暨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086)。
二、进展情况
2025年11月20日,公司向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获悉,本次通过司法拍卖方式购买控股子公司福州复寅49%的
股权已完成过户变更登记程序。本次股权过户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持有福州复寅100%股权。
三、其他事项
公司于2025年6月3日起诉福建复寅与公司有关纠纷一案[案号(2025)闽0112民初4129号],已获法院生效判决支持,福建复寅需
再支付公司债务金额约为2,710万元(不含利息),经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案号(2025)闽0112执42
89号之一],终结(2025)闽0112执4289号案件的执行,将该案并入(2025)闽0112执恢66号案件合并执行。截至目前,法院生效判
决福建复寅欠公司的债务金额已超过本次股权拍卖款项,公司将持续追查福建复寅名下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一经发现将及时向法院申
请追加强制执行,后续亦将跟进法院执行款项分配等相关事项。
公司将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福州复寅股权过户变更登记相关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2/54bf9699-b696-4740-b56d-167873bae4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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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7:07│中国武夷(000797):关于参加司法拍卖购买控股子公司福州复寅49%股权暨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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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武夷或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参加福建复寅持有的福州复寅49%股权司法拍卖
(二拍)的议案》,2025年10月16日,公司以1,500万元竞拍取得福建复寅精准医学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复寅)持有的
福州复寅精准医学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复寅)
49%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加司法拍卖购买控股子公司福州复寅49%股权暨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二、进展情况
近日,根据司法拍卖《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公司按期向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支付了司法拍卖成交余
款,完成全部司法拍卖成交价款的缴纳,并取得《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闽0112执恢66号之二],裁定
如下:
1、被执行人福建复寅持有的福州复寅49%股权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中国武夷所有。上述财产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
买受人中国武夷时起转移。
2、买受人中国武夷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
股权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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