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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97(中国武夷)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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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797 中国武夷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2-14 16:35 │中国武夷(000797):关于为子公司中武电商向建设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5-02-11 15:50 │中国武夷(000797):关于子公司南安中武因公开招标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5-01-26 16:27 │中国武夷(000797):关于国际工程承包业务2024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 │ ├─────────┼──────────────────────────────────────────────┤ │2025-01-20 18:12 │中国武夷(000797):关于签署刚果(布)蒙哥1200kta钾肥项目协议书的公告 │ ├─────────┼──────────────────────────────────────────────┤ │2025-01-06 16:10 │中国武夷(000797):关于为子公司中武电商向农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4-12-20 16:30 │中国武夷(000797):关于子公司因公开招标构成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 │2024-12-19 18:15 │中国武夷(000797):关于为子公司中武电商向交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4-12-18 18:16 │中国武夷(000797):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13 18:34 │中国武夷(000797):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4-12-13 18:34 │中国武夷(000797):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 2025-02-14 16:35│中国武夷(000797):关于为子公司中武电商向建设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中国武夷(000797):关于为子公司中武电商向建设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5/9c4e4172-5140-4776-bbae-98783d235868.PDF ─────────┬──────────────────────────────────────────────── 2025-02-11 15:50│中国武夷(000797):关于子公司南安中武因公开招标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中国武夷(000797):关于子公司南安中武因公开招标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2/cbe3011b-5807-4bb9-b962-4f20e3c19cca.PDF ─────────┬──────────────────────────────────────────────── 2025-01-26 16:27│中国武夷(000797):关于国际工程承包业务2024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 ─────────┴────────────────────────────────────────────────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际工程承包业务 2024 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主要经营数据 2024 年第四季度,国际工程业务新中标订单 3 个,订单总金额为 26,7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所在区域 数量 订单金额 (个) (折人民币万元) 肯尼亚 2 6,318 巴布亚新几内亚 1 20,382 合计 3 26,700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 56 个,已签约未完工订单金额 1,723,086 万元, 已签约未完成金额 958,062 万元。 二、重大项目情况 2024 年第四季度,公司无新签重大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在建的重大项目 12 个,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合同金 业 开工日期 工 履约 累计确 累计结 累计收 合同重大变化/ 号 额 务 期 进度 认营业 算金额 款金额 差异情况以及 (折合 模 ( 收入 (折合 (折合 原因 人民币 式 月 (折合 人民币 人民币 万元) ) 人民币 万元) 万元) 万元) 1 肯尼亚茂威公路 31,561. 自 2020 年 4 54 51.32 16,740. 12,566. 11,368. 工期延期审批 66 营 月 % 87 24 02 中 2 肯尼亚萨戛纳公路项 36,249. 自 2020年 10 45 92.43 38,235. 29,052. 29,052. 工期延期审批 目 34 营 月 % 39 04 04 中 3 埃塞俄比亚泰达银行 82,963. 自 2018 年 3 84 93.75 46,586. 43,591. 37,480. 工期延期审批 总部大 43 营 月 % 00 77 15 中 楼(原阿姆哈拉信用 与储蓄 股份公司综合大楼) 4 埃塞俄比亚达耶-奇 54,380. 自 2017 年 9 88 74.02 35,410. 31,645. 27,131. 工期延期审批 里-南瑟 00 营 月 % 27 11 02 中 博公路 5 埃塞俄比亚阿拜银行 66,128. 自 2021 年 2 62 21.93 21,318. 10,420. 5,660.4 总部大 00 营 月 % 16 05 6 楼 6 乌干达布欣巴至卡库 89,548. 自 2018 年 4 76 99.99 92,489. 91,861. 87,802. 乌干达地区以 米罗公 62 营 月 % 11 90 32 乌干达先令为 路 记 账本位币,该 项目中标价格 为 13,848.84 万 美元,支付币 种分 别为美元和乌 干达先令,美 元 占 85%。2024 年新增合同金 额 391.22 万美元 7 巴布亚新几内亚高地 45,021. 自 2022年 10 36 59.97 23,183. 29,287. 22,125. 省亨加 31 营 月 % 50 72 88 诺菲至满吉罗桥梁 B CW2 项 目 8 巴布亚新几内亚高地 56,560. 自 2019 年 2 59 100.0 66,577. 70,900. 56,755. 合同变更清单 省亨加 39 营 月 0% 90 82 88 待业主签认, 诺菲到哈根 CW2公路 工 工程 项目(3775) 期延期审批中 91 菲律宾三宝颜林孔路 34,931. 自 2021 年 2 47 99.45 25,665. 28,079. 24,899. 工期延期审批 0 项目菲律宾三宝颜古 9413,04 营 月2021 年 40 %73.3 368,057 398,327 595,964 中 巴路项目 9.26 自 2月 7% .04 .76 .15 营 11 菲律宾塔威塔威纳斯 11,439. 自 2022 年 7 36 89.00 8,848.2 8,523.3 7,185.8 桥项目 70 营 月 % 8 2 9 12 坦桑尼亚尼亚姆尼瓦 50,961. 自 2023年 11 36 17.89 9,807.6 4,759.0 3,705.9 塔-米 46 营 月 % 2 3 7 提萨公路项目 注: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2023 年修订)》,重大项目指项目预计投资金 额或者已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或者报告期内项目所产生的收入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 以上,或者报告期内项目所产生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2、合同金额为签订合同时的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含已批准的变更合同额;累计确认营业收入、结算金额、收款金额按照合 同期年外币报表折算、累计。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与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6/5da71131-efe5-494c-bcee-c9f51e3cf278.PDF ─────────┬──────────────────────────────────────────────── 2025-01-20 18:12│中国武夷(000797):关于签署刚果(布)蒙哥1200kta钾肥项目协议书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协议书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科技”)于2013年3月15日就 刚果(布)蒙哥1200kt/a钾肥项目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详见公司于2013年3月18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重要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3-008)。之后,公司与东华科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详见公司于2013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重要合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3-047)。框架协议和施工合同统称分 包合同,该项目后因业主资金链断裂原因导致暂停至今。 经友好协商,公司与东华科技于2025年1月16日签订《刚果(布)蒙哥1200kt/a钾肥项目协议书》。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双方一致同意,除东华科技已向公司支付的137,144,742.02元外,就本项目东华科技应再向公司支付款项共计人民币5,000 万元,前述款项分二期支付: 1.第一期2,500万元于2025年1月31日前支付; 2.第二期2,500万元于2025年6月30日前支付。 (2)若东华科技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款项,公司有权随时通过法律途径向东华科技主张权益;东华科技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完 款项后,双方对于分包合同及本项目再无其他争议。 (3)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分包合同项下剩余可能再向业主主张的实体工程价款、延期支付工程款产生的利息、窝工 费用等,均由双方共同向业主主张。 (4)双方各尽一切努力配合业主推动项目的重启工作,以期弥补双方各自在本项目产生的亏损。如本项目能最终重启且东华科 技仍担任项目总承包商,则东华科技应协调公司继续作为土建施工分包商,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建设工作。 (5)双方均作为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互为所在领域优秀的合作单位。双方拟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尤其是在境外化工、环 保工程的承揽和建设方面,二者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在满足合规要求的情况下,均将优先选择对方作为项目合作伙伴。双方通过未来 更多的项目合作,进一步化解各自在此项目上遭受的损失。 (6)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各方保证签署本协议均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与要求,否则相关责任由各方自行承担,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书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东华科技签订的《刚果(布)蒙哥 1200kt/a 钾肥项目协议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a34d29a0-b9ef-498d-9bc1-6259d30b776b.PDF ─────────┬──────────────────────────────────────────────── 2025-01-06 16:10│中国武夷(000797):关于为子公司中武电商向农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中国武夷(000797):关于为子公司中武电商向农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7/10bb5580-ddcf-4ce6-a4c6-c363f41e926f.PDF ─────────┬──────────────────────────────────────────────── 2024-12-20 16:30│中国武夷(000797):关于子公司因公开招标构成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中国武夷(000797):关于子公司因公开招标构成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c039955c-eeab-4ab4-a378-89b4e32bae5d.PDF ─────────┬──────────────────────────────────────────────── 2024-12-19 18:15│中国武夷(000797):关于为子公司中武电商向交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中国武夷(000797):关于为子公司中武电商向交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a60502a9-448a-4f5e-9d83-f999d0d67e20.PDF ─────────┬──────────────────────────────────────────────── 2024-12-18 18:16│中国武夷(000797):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4年 12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景昌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在印度尼西亚设立代表处的议案》 为深化拓展东南亚市场,公司拟在印度尼西亚设立代表处,名称暂定为中国武夷印度尼西亚代表处(以下简称“印尼代表处”) 。印尼代表处拟在雅加达注册,注册资本为 0。印尼代表处的经营范围为住宅建筑施工、办公楼建筑施工、工业建筑施工、道路工程 施工,并根据业务需求增加相应的经营范围及资质。印尼代表处前期运营费用预算为 110 万美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49662443-d103-48de-b6ca-827d739e6361.PDF ─────────┬──────────────────────────────────────────────── 2024-12-13 18:34│中国武夷(000797):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13 日(星期五)下午 2:4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2月 13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89号置地广场 4层本公司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郑景昌先生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代理人)306 人、代表股份 877,021,0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5.8344%。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人,代表股份 539,474,21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4.3449%。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03 人,代表股份337,546,81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1.489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经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情况如下: 序号 提案名称 同意(票) 反对(票) 弃权(票) 表决结果 非累积投票提案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股) ) 提案1 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 872,325,66 99.4646 4,419,062 0.5039% 276,296 0.0315% 通过 计 6 % 划中期调整的议案 提案2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 872,682,74 99.5053 4,006,262 0.4568% 332,016 0.0379% 通过 务 6 % 所暨聘任2024年度审计 机 构的议案 提案3 关于2025年度公司内部 871,540,04 99.3750 4,860,962 0.5543% 620,016 0.0707% 通过 担 6 % 保额度的议案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序号 提案名称 同意(票) 反对(票) 弃权(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 比例(%) (股) 提案2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 10,582,897 70.9254% 4,006,262 26.8495% 332,016 2.2251% 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提案 2 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蒋浩律师和谢婷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和《中 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3977c627-fff0-42c4-ac9e-415709f30ca1.PDF ─────────┬──────────────────────────────────────────────── 2024-12-13 18:34│中国武夷(000797):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致: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委托,指派蒋浩、谢婷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3 号,以 下简称《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深证上〔2020〕517 号,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公司应当对其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本次会议资料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告、第 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及公告、《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 示性公告》、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等)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3.对于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时向公司出示的身份证件、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 证券账户证明等材料,其真实性、有效性应当由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行负责,本所律师的责任是核对股东姓名(或名称)及 其持股数额与股东名册中登记的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持股数额是否一致。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行为均视为股东自己的行为, 股东应当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 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5.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所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仅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会议召集人及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并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事实或数 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发表意见。 6.本所律师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会议决议一并公告。基于上述声明,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 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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