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00 一汽解放 更新日期:2025-11-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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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9:26 │一汽解放(000800):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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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9:25 │一汽解放(000800):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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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9:25 │一汽解放(000800):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
│ │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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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9:25 │一汽解放(000800):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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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9:22 │一汽解放(000800):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
│ │集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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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8:12 │一汽解放(000800):关于参加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上市公司2025年三季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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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19 │一汽解放(00080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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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19 │一汽解放(000800):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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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19 │一汽解放(000800):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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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19 │一汽解放(000800):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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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9:26│一汽解放(000800):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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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解放(000800):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bb99a0f2-7297-4b57-aef3-54a6a54b1f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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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9:25│一汽解放(000800):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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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解放(000800):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998f348d-6a6a-41ad-8762-36dc72ea35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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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9:25│一汽解放(000800):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
│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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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解放(000800):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5d164c98-2f78-4876-a783-62f070d707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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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9:25│一汽解放(000800):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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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解放(000800):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ac6a2133-180c-4539-b99b-f7ce35a91e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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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9:22│一汽解放(000800):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
│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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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
确认并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72号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98,507,46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995.40元,扣除发行费
用2,186,599.36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97,813,396.04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4〕第110C00035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城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本次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和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出董事会决议有效期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自查发现,公司存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出董事会决议有效期的情况,具体如下
:
2025年3月25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存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项下的智能通
知存款账户,智能通知存款为7天通知存款,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可以随时支取资金。截至2025年10月24
日,智能通知存款账户余额2,000.00万元。2025年11月7日,公司已将2,000.00万元募集资金自智能通知存款账户赎回至募集资金专
户。
根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2024年
10月25日至2025年10月24日。因此超出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开展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在2025年10月25日至2025年11月7日期间共有2,000
.00万元,超出有效期时间较短,在此期间相关募集资金始终留存在理财账户进行计息,不存在挪用情形。公司自查发现该情况后已
及时赎回相关现金管理产品。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均为保本型产品,是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而实施的行为,未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三)本次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对在2025年10月25日至2025年11月7日期间使用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了补充确认。
针对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出董事会决议有效期事项,公司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梳理和排查,
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后续将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有效期进行专项控制,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同时,
已将相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并组织相关部门就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专项培训,以
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意识,避免在后续过程中出现类似情况。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为全体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到期后
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和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的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控制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
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
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
现金管理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人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是公司自查后进行的及时修正,相关现金管理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保本型的要求,公司自查发现该情况后已及时赎回相关现金管理产品,超出有效期时间较短。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系公司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未对募投项目正常开展及募集资金使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
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协
定存款方式安全性强,可根据公司需要随时支取,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同时可增加资金存储收益,保障
公司股东利益。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
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未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存在前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出董事会决议有效期的情形
,但相关募集资金于现金管理期间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在董事会授权期限到期后未再购买任何现金管理产品,且公司自查发
现该情况后已及时赎回相关现金管理产品,并已对此进行了针对性整改。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系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未对募
投项目正常开展及募集资金使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日
常业务的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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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8:12│一汽解放(000800):关于参加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上市公司2025年三季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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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年 10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根据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汽
”)的统一安排,公司将于 2025年 11月 21日参加中国一汽控股上市公司集体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
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会议安排
1、会议时间:2025年 11月 21日(星期五)下午 15:00-16:00
2、召开方式:网络远程的方式
3、出席人员:董事会秘书王建勋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二、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加中国一汽控股上市公司 2025年三季度集体业绩
说明会。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高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三季度集体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
的意见或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 11月 20日(星期四)下午 16:00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
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5年三季度集体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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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19│一汽解放(000800):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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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解放(000800):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938e93c0-421e-417e-804e-5a4fac422a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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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19│一汽解放(000800):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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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0 月 30 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完善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并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
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2、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3、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4、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1、投资者(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2、证券分析师、行业分析师及基金经理等;
3、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4、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机构等;
5、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1、公司的发展战略;
2、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3、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4、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5、公司的文化建设;
6、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7、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8、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9、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六条 公司采取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渠
道,利用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的网络基础设施平台,采取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
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沟通交流的方式应当方便投资者参与,公司应当及时发现并清除影响沟通交流的障碍性条件。
第七条 公司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由熟悉情况的专人负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友好接听接收
,通过有效形式向投资者反馈。号码、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公布。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发布和更新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信息。公司应当积极利用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关系互动平台等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第九条 公司可以安排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
公司应当合理、妥善地安排活动,避免让来访人员有机会得到内幕信息和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
第十条 公司可以通过路演、分析师会议等方式,沟通交流公司情况,回答问题并听取相关意见建议。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
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充分考虑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为投资者发言、提
问以及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交流提供必要的时间。股东会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公司可以在按照信息披露规则作出公告后至股东会召开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广泛征询意见。
第十三条 除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向投资者介绍情
况、回答问题、听取建议。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现金分红说明会、重大事项说明会等情形。一般情况下董事长或者总经理
应当出席投资者说明会,不能出席的应当公开说明原因。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当事先公告,事后及时披露说明会情况。投资者说明会应当采取便于投资者参与的方式进行,现场召开
的可以通过网络等渠道进行直播。第十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1、公司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相关规定,需要说明原因;
2、公司在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后终止重组;
3、公司证券交易出现相关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公司核查后发现存在未披露重大事件;
4、公司相关重大事件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质疑;
5、其他应当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形。
第十五条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对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
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分红情况、风险与困难等投资者关心的内容进行说明。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应当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
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可以采用视频、语音等形式。第十六条 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的行为,以及投资者保护机构持股
行权、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纠纷调解、代表人诉讼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各项活动,公司应当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与公司发生纠
纷的,双方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投资者提出调解请求的,公司应当积极配合。
第十七条 投资者向公司提出的诉求,公司应当承担处理的首要责任,依法处理、及时答复投资者。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
公司应当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予以适当回应。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九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
1、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2、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3、组织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定期反馈给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层;
4、管理、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渠道和平台;
5、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6、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
7、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数量、构成以及变动等情况;
8、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活动。
第二十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为董事会
秘书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现为资本运营部),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
1、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信息;
2、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者夸大性的信息;
3、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或者存在重大遗漏;
4、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5、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
6、歧视、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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