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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02(北京文化)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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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802 北京文化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0 16:23 │北京文化(000802):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6-12 19:21 │北京文化(0008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6-05-15 19:34 │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5 19:34 │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5 19:34 │北京文化(00080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 ├─────────┼──────────────────────────────────────────────┤ │2026-05-15 19:32 │北京文化(000802):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5-15 19:31 │北京文化(00080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15 19:30 │北京文化(00080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 │2026-04-24 16:11 │北京文化(00080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4 16:11 │北京文化(00080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07-10 16:23│北京文化(000802):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 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500 ~ -3,300 -23,263.38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4,700 ~ -3,500 -24,393.43 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629 ~ -0.0461 -0.3250 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亏,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上映的电影票房不及预期,导致亏损较大 。公司后续将全面整合优质资源,持续深耕主业,拓展业务空间,提升盈利能力,创作更多优质影视作品。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da123868-3523-4334-98d8-3bb5a6f0b948.PDF ─────────┬──────────────────────────────────────────────── 2026-06-12 19:21│北京文化(0008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青岛海发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9,059,31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85%)的股东青岛海发产 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发”)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1,477,00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青岛海发《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青岛海发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海发持有公司股份49,059,3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青岛海发经营发展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司法拍卖公开竞价买入。 3、减持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不超过21,477,007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159,002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4,318,00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在上述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减持数量亦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青岛海发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的情形。 8、青岛海发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 规定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青岛海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时间、数量、价格等情 况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青岛海发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 3、公司将持续关注青岛海发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青岛海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b0a5fb95-7fb6-424f-804e-f5df3b700c5c.PDF ─────────┬──────────────────────────────────────────────── 2026-05-15 19:34│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6e60b688-f79d-4f81-84ed-2de75beece8b.PDF ─────────┬──────────────────────────────────────────────── 2026-05-15 19:34│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股东会现场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下午 14:30。 2.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5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 1号北京数字文化产业园 C座公司总部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雳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人员 1.参加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203 人,代表股份 164,828,2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023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0 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3 人,代表股份164,828,2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023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1 人,代表股份 4,119,0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5754%。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1.00 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912,9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380%;反对 22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2%;弃权 1,69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2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03,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009%;反对 222,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091%;弃权 1,69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901%。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2.00 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771,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22%;反对 1,76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29%;弃权 28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7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62,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0680%;反对 1,768,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352%;弃权 28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68%。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3.00 审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949,2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00%;反对 32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4%;弃权 1,55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4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0,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3822%;反对 327,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412%;弃权 1,55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766%。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4.00 审议《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提案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750,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96%;反对 1,76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29%;弃权 309,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41,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5630%;反对 1,768,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352%;弃权 30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18%。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5.00 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提案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846,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76%;反对 31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0%;弃权 1,662,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37,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840%;反对 319,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40%;弃权 1,66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52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6.00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提案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746,9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7373%;反对 1,77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42%;弃权 310,7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37,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4708%;反对 1,770,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861%;弃权 31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31%。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肖攀、吕前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0e90dc8a-e5f0-4499-bd71-1f8dc773d2e3.PDF ─────────┬──────────────────────────────────────────────── 2026-05-15 19:34│北京文化(00080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 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京西文化 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认为适用本制度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要求,确保薪 酬管理过程及结果合法合规。 (二)业绩导向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工作绩效紧密挂钩,以企业经营经济指标与综合管理为基础,根据公 司年度经营计划、高管人员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薪酬分配,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 (三)市场匹配原则:薪酬水平参考同行业、同规模、同地区上市公司同类岗位的市场薪酬行情,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支付 能力合理确定,确保薪酬激励体系具有市场竞争力,以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 (四)可持续发展原则:薪酬制定兼顾公司短期经营目标与长期战略发展需求,平衡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董事、高管人员个人 利益,避免因短期激励过度而损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五)公平性原则:薪酬分配标准明确、公开,同一层级岗位薪酬确定依据一致,确保董事、高管人员在薪酬分配上享有公平的 权利,薪酬管理过程透明规范。 (六)统筹兼顾原则: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一线和紧 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实现内部薪酬分配的公平性与激励性。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薪酬方案制定和考核管理的机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政策与方 案(薪酬政策与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并提交董事会决策; (二)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和方案,向董事会提供决策意见和建议; (三)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考评结果提请董事会决策; (四)负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董事会授权或委托的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是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六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实施程序如下: (一)董事的薪酬方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 (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 分披露。 (三)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三章 薪酬的确定 第七条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按照股东会通过的方案发放董事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与年度经 营业绩挂钩的绩效考核。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 度薪酬收入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 五十。 (一) 基本薪酬是指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获得的年度基本报酬。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水平,由公司结合自身实际, 并参照同行业和同等规模企业,每年核定一次,按月发放。基本薪酬不与业绩考核结果挂钩。 (二)绩效薪酬是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完成、效益实现以及个人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指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高级管理团队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 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四)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和具体考核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公司董事长薪酬参照本条款执行。 第九条 公司董事长、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司从基本薪酬中代扣 代缴,应由公司承担的部分由公司支付;其薪酬为税前收入,应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条 本制度所提及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履行职责,聘请外部机构进行调查研究的费用 ,也不包括为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相关调研活动时发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第十一条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并造成经营结果异常波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四章 考核与实施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管理与会计年度一致,即每年 1月 1日至 12 月 31 日。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本人年度的绩效评价为参考依据,绩效评价依据公司经审计 后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薪酬的一定比例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十五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 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第十六条 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与续聘挂钩,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考核结果依法定程序对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七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高管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 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 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48f4550f-a2d4-4b4a-add7-dfec6401a3c6.PDF ─────────┬──────────────────────────────────────────────── 2026-05-15 19:32│北京文化(000802):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22 日(星期五)15:00-16:00 举办 2025 年度网上业 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 “互动易”平台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平台 (http://irm.c 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22 日(星期五)15:00-16:00 2、召开地点: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 3、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4、公司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李雳先生,董事、总裁严雪峰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晏晶女士,财务总监张雪女士, 独立董事吴长波先生。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提前登陆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或扫描下方“互动易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进入“云访谈”的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0cda60f6-ad24-43ee-96a7-921a4a2d22d0.PDF ─────────┬──────────────────────────────────────────────── 2026-05-15 19:31│北京文化(00080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5月13日以电子邮 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月 1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总部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 ,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 6 人,分别为:杜扬、郭庆胜、姚岚、吴长波、刘杰、陆群威。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以相关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7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授信期限 4 年。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 总额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 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本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c3c565c2-4d33-42c1-800d-bc1a1e55b146.PDF ─────────┬──────────────────────────────────────────────── 2026-05-15 19:30│北京文化(00080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7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授信期限 4年。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总额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 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c67cc576-2f24-4187-a035-b420fd8e8637.PDF ─────────┬──────────────────────────────────────────────── 2026-04-24 16:11│北京文化(00080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北京文化(00080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272da2c-4737-4b1c-82b9-95e3fbbdda55.PDF ─────────┬──────────────────────────────────────────────── 2026-04-24 16:11│北京文化(00080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 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总部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 ,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 6 人,分别为:杜扬、郭庆胜、姚岚、吴长波、刘杰、陆群威。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 表决结果:此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6 年度审计委员会关于一季报沟通会会议记录。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532cb64-11e4-40ed-9f69-016ef282f93c.PDF ─────────┬──────────────────────────────────────────────── 2026-04-18 00:35│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06664f09-a9c8-4be3-bc43-34daf7f75e8c.PDF ─────────┬──────────────────────────────────────────────── 2026-04-17 18:54│北京文化(00080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京西文化 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认为适用本制度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要求,确保薪 酬管理过程及结果合法合规。 (二)业绩导向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工作绩效紧密挂钩,以企业经营经济指标与综合管理为基础,根据公 司年度经营计划、高管人员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薪酬分配,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 (三)市场匹配原则:薪酬水平参考同行业、同规模、同地区上市公司同类岗位的市场薪酬行情,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支付 能力合理确定,确保薪酬激励体系具有市场竞争力,以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 (四)可持续发展原则:薪酬制定兼顾公司短期经营目标与长期战略发展需求,平衡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董事、高管人员个人 利益,避免因短期激励过度而损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五)公平性原则:薪酬分配标准明确、公开,同一层级岗位薪酬确定依据一致,确保董事、高管人员在薪酬分配上享有公平的 权利,薪酬管理过程透明规范。 (六)统筹兼顾原则: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一线和紧 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实现内部薪酬分配的公平性与激励性。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薪酬方案制定和考核管理的机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政策与方 案(薪酬政策与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并提交董事会决策; (二)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和方案,向董事会提供决策意见和建议; (三)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考评结果提请董事会决策; (四)负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董事会授权或委托的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是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六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实施程序如下: (一)董事的薪酬方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 (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 分披露。 (三)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三章 薪酬的确定 第七条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按照股东会通过的方案发放董事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与年度经 营业绩挂钩的绩效考核。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 度薪酬收入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 五十。 (一) 基本薪酬是指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获得的年度基本报酬。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水平,由公司结合自身实际, 并参照同行业和同等规模企业,每年核定一次,按月发放。基本薪酬不与业绩考核结果挂钩。 (二)绩效薪酬是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完成、效益实现以及个人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指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高级管理团队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 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四)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和具体考核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公司董事长薪酬参照本条款执行。 第九条 公司董事长、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司从基本薪酬中代扣 代缴,应由公司承担的部分由公司支付;其薪酬为税前收入,应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条 本制度所提及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履行职责,聘请外部机构进行调查研究的费用 ,也不包括为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相关调研活动时发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第十一条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并造成经营结果异常波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四章 考核与实施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管理与会计年度一致,即每年 1月 1日至 12 月 31 日。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本人年度的绩效评价为参考依据,绩效评价依据公司经审计 后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薪酬的一定比例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十五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 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第十六条 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与续聘挂钩,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考核结果依法定程序对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七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高管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 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 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09dda74e-2c3d-44c5-8588-8798a57a864f.PDF ─────────┬──────────────────────────────────────────────── 2026-04-17 18:54│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长波) ─────────┴──────────────────────────────────────────────── 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长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075b52f7-68e2-4361-ab89-c04e4ac01809.PDF ─────────┬──────────────────────────────────────────────── 2026-04-17 18:52│北京文化(000802):北京文化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267,178,075.87 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配利润-2,942,710,226.18 元。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专项意 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度审计委员会关于年报第三次沟通会,全票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依据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407,216,296.15 元,母公司净利润-327,670,336.1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口径的未分配利润为 -3,267,178,075.8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942,710,226.18 元。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合并口径及母公司报表口径未分配利润均 为负值,为了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提议,2025 年度不分配利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07,216,296.15 -155,636,459.25 -279,919,393.57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267,178,075.87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942,710,226.18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80,924,049.66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合并口径及母公司报表口径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同时公司各项业务开展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董事会综合考 虑公司经营现状,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出 2025 年度不分配利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3、2026 年度审计委员会关于年报第三次沟通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45333aa-3d6f-4f42-91d7-c977a851a903.PDF ─────────┬──────────────────────────────────────────────── 2026-04-17 18:52│北京文化(000802):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或“公司”)聘请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瑞诚”)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瑞诚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及履行的程序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公司决定续聘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 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协议等。 公司依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师事 务所的续聘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对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查阅了中瑞诚有关资格证照、相关 信息和诚信记录等资料,认为其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 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工作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 2025 年 11月 27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会,全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年 12月 15日, 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正式聘任中瑞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瑞诚前身是创立于 1997 年的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9年 12月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更 名为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 1号楼805#。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58人 ,首席合伙人为李秀峰,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300人,其中,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0 人。中瑞诚 2025 年度业务总收入(未经审计)人民币3.5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未经审计)收入人民币2.22亿元,与证券业务相关的收入为人 民币 0.27 亿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7家。中瑞诚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涉及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其中 影视文化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阅了中瑞诚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资料,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工作经验 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审计工作开始前与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审计性质及服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 时间安排及审计计划,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定期财务报告审计、审阅和商定程 序执行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cced48e-8d99-40f4-9b1d-6d747739428d.PDF ─────────┬──────────────────────────────────────────────── 2026-04-17 18:52│北京文化(000802):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说明 ─────────┴────────────────────────────────────────────────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说明根据《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结合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 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同意将本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使用对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使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按照股东会通过的薪酬方案发放董事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与年度经营业绩挂钩的绩效考核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董事长薪酬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收入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 (1)基本薪酬:基本薪酬是指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获得的年度基本报酬。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水平,由公司结合自 身实际,并参照同行业和同等规模企业,每年核定一次,按月发放。基本薪酬不与业绩考核结果挂钩。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是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完成、效益实现以及个人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四、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含津贴)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止付追索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c945b07-4b68-46ea-910f-440b3423d1bc.PDF ─────────┬──────────────────────────────────────────────── 2026-04-17 18:52│北京文化(00080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北京文化(00080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eff0c77-2a52-4bad-857f-19cce60a99ff.PDF ─────────┬──────────────────────────────────────────────── 2026-04-17 18:52│北京文化(000802):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或“公司”)聘请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瑞诚”)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瑞诚 2025 年度在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报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及履行的程序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公司决定续聘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 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协议等。 公司依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师事 务所的续聘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对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查阅了中瑞诚有关资格证照、相关 信息和诚信记录等资料,认为其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 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工作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 202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会,全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年 12月 1 5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正式聘任中瑞诚为公司 20 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中瑞诚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中瑞诚前身是创立于1997年的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9年 12月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更名 为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 1号楼805#。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58人,首 席合伙人为李秀峰,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300人,其中,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0人。中瑞诚 2025 年度业务总收入(未经审计)人民币3.5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未经审计)收入人民币2.22 亿元,与证券业务相关的收入为人民币 0.27 亿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7家。中瑞诚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涉及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其中影视文 化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会静女士,202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 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 家。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卢盈军先生,2022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开始在本所执 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小虎先生,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本所执 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中瑞诚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中瑞诚近三年未受到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次,涉及人员 4 名。 中瑞诚负责北京文化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审计过程中,中瑞诚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中 瑞诚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 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中瑞诚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中瑞诚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 到了有效执行,中瑞诚在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四)工作方案 审计过程中,中瑞诚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审计重点 展开。审计过程中,中瑞诚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瑞诚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 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中瑞诚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中瑞诚的后 台支持团队包括技术支持部和函证中心等,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中瑞诚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中瑞诚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 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 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瑞诚通过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中瑞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 万元,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不存在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 (八)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说明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瑞诚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和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中瑞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瑞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九)总体评价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瑞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中瑞诚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中瑞 诚的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中瑞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准确、及时。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926f3eb-b2fa-4c04-9b4c-fdfafc91bfd3.PDF ─────────┬──────────────────────────────────────────────── 2026-04-17 18:52│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11e699f-5141-4efb-a89b-929aaad62065.PDF ─────────┬──────────────────────────────────────────────── 2026-04-17 18:52│北京文化(000802):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或“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情况概述 经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7,216,296.15 元 ,截 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3,267,178,075.87元 ,实收股本为 715,900,255.00 元,未弥补 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主要因为公司以前年度出现较大亏损,且报告期内公司部分电影项目票房不及预期,同时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部分资产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导致 2025 年度公司经营未能弥补亏损。 三、公司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全面强化内部治理,对人员团队、制度流程到资金运作实施精细化管理,持续优化融资结构,扎实推进降本增效,保障企 业稳健运营。在业务方面,公司积极面对市场变化与自身发展,一方面有序推进电影、电视剧及网剧业务,另一方面,继续开展演艺 演出、短剧、电商推广等新兴赛道业务,积极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通过不断拓展业务边界与创新盈利模式,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 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3345a5a-bf0b-4019-b017-ced9ea553c42.PDF ─────────┬──────────────────────────────────────────────── 2026-04-17 18:52│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c7956b6-c5d8-430e-b118-90ea833ca28c.PDF ─────────┬──────────────────────────────────────────────── 2026-04-17 18:51│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年度报告 ─────────┴──────────────────────────────────────────────── 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0b7eaa4-4eea-441c-916f-f0a19655a1df.PDF ─────────┬──────────────────────────────────────────────── 2026-04-17 18:51│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7607a49f-b82a-42b1-89b3-fd5eb74cfd83.PDF ─────────┬──────────────────────────────────────────────── 2026-04-17 18:51│北京文化(00080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7 日以电 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1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总部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 6 人,分别为:杜扬、郭庆胜、姚岚、吴长波、刘杰、陆群威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公司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此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将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 公司治理”部分内 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此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及母公司报表口径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为了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 2 025 年度不分配利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1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 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此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1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此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1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此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 决。本项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此议案 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9 票回避。 7、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1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关于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此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202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1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此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评估专项意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1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此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10、审议《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吴长波先生、刘杰先生、陆群威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股东会上 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表决结果:此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11、审议《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1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本议案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此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12、审议《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1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本 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此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1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1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14、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1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15、审议《关于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具体事项 详见 2026年 4月 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此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6 年度审计委员会关于年报第三次沟通会会议决议。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5fdf2de-9426-4581-ba37-53b799f65f89.PDF ─────────┬──────────────────────────────────────────────── 2026-04-17 18:50│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977621d-9467-4dcb-9e1b-58b358961e86.PDF ─────────┬──────────────────────────────────────────────── 2026-04-17 18:50│北京文化(00080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UNG RUI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电话:010-62267688 邮编:100033 传真:62267682 目 录 1、 专项审核报告················································ ···················1-22、 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专项说明········3-4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1号楼 805# 电话:010-62267688 邮编:100033 传真:62267682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ung Rui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Office Address:Room805,Building1, NO.35 Jinrong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Street,Xicheng District,Beijing 邮政编码:100033 电话:+86(01)62267688 Post Code:100033 Tel: +86(01)62267688 关于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 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瑞诚核字[2026]第 611089号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 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 对后附的《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以下简称“营业收入相 关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 业收入相关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北京文化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 相关说明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相关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 、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北京文化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情况,后附营业收入相关说明应当与已审的财 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6年 4月 16日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 的专项说明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由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瑞诚审字[2026]第 611088号)。 由于本公司经审计的 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为负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要求,我们就本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 说明如下: 项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金额 33,217.22 31,692.97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 16.42 妆化服务 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 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 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 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 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 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 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 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 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 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 47.37 推广服务 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63.79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cc45dbc-3dc4-45c2-8bde-d8f43a439190.PDF ─────────┬──────────────────────────────────────────────── 2026-04-17 18:50│北京文化(000802):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 北京文化(000802):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1d7d321-65a7-4cfe-bf92-0b059f3333eb.PDF ─────────┬──────────────────────────────────────────────── 2026-04-17 18:50│北京文化(000802):内控审计报告 ─────────┴────────────────────────────────────────────────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UNG RUI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电话:010-62267688 邮编:100033 传真:62267682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ung Rui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Office Address:Room805,Building1, NO.35 Jinrong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Street,Xicheng District,Beijing 邮政编码:100033 电话:+86(01)62267688 Post Code:100033 Tel: +86(01)62267688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中瑞诚审字[2026]第 611090号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京文化”)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北京文化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北京文化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a81ecc9-b13d-4090-ab39-bf95d3f190b6.PDF ─────────┬──────────────────────────────────────────────── 2026-04-17 18:49│北京文化(000802):北京文化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重要提示: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的议案》,公司将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5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 1 号北京数字文化产业园 C 座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方案》 5.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三分之一》 6.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3、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5、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者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2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 1 号北京数字文化产业园 C 座公司证券事务部。 4、委托代理人登记和表决时的要求: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 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晏晶、李可玫 (2)联系电话:010-57807770、010-57807781 (3)传 真:010-57807778 (4)邮政编码:100102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45bc139-c16c-4c37-96b6-6e0c1b7e4faf.PDF ─────────┬──────────────────────────────────────────────── 2026-04-17 18:49│北京文化(00080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 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现依照规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 的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累计和当期的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为0.00元。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及其他法人组织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 为0.00元;《公司章程》已规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制度,公司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依据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40,721.63 万元,母公司净利润-32,767.03 万元;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口径的未分配利润为-326,71 7.81 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94,271.02 万元。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合并口径及母公司报表口径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为了保 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提议,2025 年度不分配利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805553d-b617-42b1-9046-b12bbd2ee74e.PDF ─────────┬──────────────────────────────────────────────── 2026-04-17 18:49│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群威) ─────────┴──────────────────────────────────────────────── 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群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98b53aa-a6b9-4c76-9bcc-80ed2148ddd8.PDF ─────────┬──────────────────────────────────────────────── 2026-04-17 18:49│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杰) ─────────┴──────────────────────────────────────────────── 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97b66a3-d71a-42ee-adf4-695e2aec67e8.PDF ─────────┬──────────────────────────────────────────────── 2026-04-17 18:49│北京文化(000802):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北京文化(000802):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61d772f-5143-40c4-af41-a5fd40a005e6.PDF ─────────┬──────────────────────────────────────────────── 2026-04-17 18:49│北京文化(00080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北京文化(00080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15039e8-8dac-4a2e-88ae-76541cf28cf2.PDF ─────────┬──────────────────────────────────────────────── 2026-01-30 16:13│北京文化(000802):北京文化2025年度业绩预告 ─────────┴──────────────────────────────────────────────── 北京文化(000802):北京文化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3b60fef6-e966-4ff5-b687-d7a4a8dfa780.PDF ─────────┬──────────────────────────────────────────────── 2025-12-15 19:49│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15cd26de-1aed-4829-b11f-80743f557b24.PDF ─────────┬──────────────────────────────────────────────── 2025-12-15 19:49│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 派律师出席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在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假设: 1、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所有提交给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1、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2、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 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3、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及以前所发生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根据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发布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公告。公司决定本次会议于 2 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2 月 10日。 经核查,本所律师确认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本 次会议,并已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 1号北京数字文 化产业园 C座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通知内容,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雳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5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本所律师确认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与公告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资料,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0名,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统计,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67 名,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 168,548,22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3.5435%。 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会议中,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及相关人员。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该等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提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发布的本次会议的通知公告,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 1.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与本次会议通知及董事会的相关公告内容相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四、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 会没有对《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 会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根据经合并统计后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1.《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8,080,8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27%;反对 33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5%;弃权 13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7,37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375%;反对 33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50%;弃权 13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75%。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四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58105f63-c3f0-413d-ac56-9d5b0ecd5115.PDF ─────────┬──────────────────────────────────────────────── 2025-11-28 16:26│北京文化(00080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北京文化(00080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76370fab-ad9b-4d4e-bf32-034491b4ae51.PDF ─────────┬──────────────────────────────────────────────── 2025-11-28 16:24│北京文化(000802):北京文化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北京文化(000802):北京文化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b6810692-a018-4972-bf3a-aacebdedf662.PDF ─────────┬──────────────────────────────────────────────── 2025-11-28 16:22│北京文化(000802):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的规定。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或“公司”)于2025 年 11 月 27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前身是创立于 1997 年的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9 年 12 月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更名为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5)首席合伙人:李秀峰 (6)2024 年末全体从业人员 889 人;2024 年末合伙人 51 人;2024 年末注册会计师 281 人;2024 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人。 (7)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9,616.78 万元;2024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122.58 万元;2024 年证券业务收入( 2024 年报审计)716 万元。(8)2024 年度上市公司(2024 年报审计)审计客户 6 家,挂牌公司(2024年报审计)审计客户 14 家。上市公司(2024 年报审计)审计收费 716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影视文化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瑞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中瑞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瑞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0次。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次,涉及人员 2 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会静女士,202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开始 在本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1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卢盈军先生,2022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 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小虎先生,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本所执 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2.诚信记录 中瑞诚负责北京文化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瑞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2025 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具体将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确 定并以相关协议为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10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对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查阅了中瑞诚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 录等资料,认为其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工作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因此,同意续聘中瑞诚为2025 年度 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续聘中瑞诚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会会议记录; 3、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fc36e1d4-2d8c-443a-8fa1-32ebaf159ba9.PDF ─────────┬──────────────────────────────────────────────── 2025-10-24 20:09│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a3989099-4130-4a12-a8a8-765f70a2216f.PDF ─────────┬──────────────────────────────────────────────── 2025-10-24 20:06│北京文化(00080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0月 17 日以 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总部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 6 人,分别为:杜扬、郭庆胜、姚岚、吴长波、刘杰、陆 群威。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6e391f18-b469-428a-9029-76b5cda98f03.PDF ─────────┬──────────────────────────────────────────────── 2025-09-20 00:00│北京文化(000802):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实施减持 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青岛海发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5-16),公司股东青岛海发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发控股”)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477,007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公司于近日收到青岛海发控股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青岛 海发控股未减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青岛海发控股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后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 比例 本比例 青岛海发产业 合计持有股份 49,059,319 6.85% 49,059,319 6.85% 投资控股有限 其中:无限售条件 49,059,319 6.85% 49,059,319 6.85% 公司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2、青岛海发控股未实施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青岛海发控股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0/7e9b3f38-5bc0-4fb5-878d-eb73b1fb2d56.PDF ─────────┬──────────────────────────────────────────────── 2025-09-20 00:00│北京文化(00080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涉案金额已 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临时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 11, 146.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28%。 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中,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4.1 条第一款规定的单项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具体 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未披露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本次公告的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 确定性。公司正在与相关公司进行沟通协商,积极处理诉讼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并密切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案件相关法律文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0/ff21c8eb-9311-447a-b2da-ba2056b65097.PDF ─────────┬──────────────────────────────────────────────── 2025-08-30 00:00│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股东会现场召开时间:2025 年 8月 29 日下午 14:30。 2.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8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29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 1号北京数字文化产业园 C座公司总部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雳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人员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2 人,代表股份 165,678,1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42 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51 人,代 表股份 165,678,0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42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50 人,代表股份 4,968,9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 9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49 人,代表股份 4,968,8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4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3,150,0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41%;反对 2,039,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07%;弃权 48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9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4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1215%;反对 2,039,00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353%;弃权 48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3,197,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25%;反对 2,072,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10%;弃权 40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4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0694%;反对 2,072,70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135%;弃权 40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7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3,109,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98%;反对 2,181,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65%;弃权 38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3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0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105%;反对 2,181,10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950%;弃权 38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94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 163,051,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4144%;反对 2,501,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97%;弃权 125,7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4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1311%;反对 2,501,30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391%;弃权 12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9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3,100,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43%;反对 2,461,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58%;弃权 11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6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9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294%;反对 2,461,60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5401%;弃权 11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0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3,138,9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74%;反对 2,158,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25%;弃权 38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3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2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8981%;反对 2,158,00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301%;弃权 38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71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00 《关于修订<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3,094,0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03%;反对 2,212,80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56%;弃权 37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2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8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945%;反对 2,212,80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330%;弃权 37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72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00 审议《关于修订<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3,088,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70%;反对 2,184,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85%;弃权 40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7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838%;反对 2,184,40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615%;弃权 40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54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肖攀、李雪妮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fd4ae507-4251-4444-a37d-68d3b58ed715.PDF ─────────┬──────────────────────────────────────────────── 2025-08-30 00:00│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ba476c2b-5d6a-4366-9b74-cd3543ef7ed0.PDF ─────────┬──────────────────────────────────────────────── 2025-08-30 00:00│北京文化(00080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 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京西文化 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认为适用本制度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薪酬方案制定和考核管理的机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政策与方 案(薪酬政策与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并提交董事会决策 ; (二)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和方案,向董事会提 供决策意见和建议; (三)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考评结果提请董事会决策; (四)负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董事会授权或委托的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实施程序如下: (一)董事的薪酬方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六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领取薪酬的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的定 期报告中披露。 第三章 薪酬的确定 第七条 依据产生方式和工作性质不同,可将董事划分为: (一)内部董事:指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二)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所聘任的,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按照股东会通过的方案发放董事津贴。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收入由基薪和绩效 年薪两部分构成。 (一) 基薪是指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获得的年度基本报酬。高级管理人员的基薪水平,由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并 参照同行业和同等规模企业,每年核定一次。基薪不与业绩考核结果挂钩。 (二)绩效年薪是指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指标获得的风险责任报酬。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与公司的经营业绩 等指标挂钩。 (三)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和具体考核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 第九条 公司董事长、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司从基薪中代扣代缴 ,应由公司承担的部分由公司支付;其薪酬为税前收入,应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条 本制度所提及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履行职责,聘请外部机构进行调查研究的费用 ,也不包括为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相关调研活动时发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第十一条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并造成经营结果异常波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四章 考核与实施 第十二条 经营年度结束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按绩效评价指标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拟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数额和奖励方式的建议方案,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 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十四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 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第十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及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不予发放绩 效奖励,并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与续聘挂钩,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考核结果依法定程序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进行相应调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d376e052-cb71-48c2-8061-f6684c5531e7.PDF ─────────┬──────────────────────────────────────────────── 2025-08-30 00:00│北京文化(000802):公司章程(2025年8月) ─────────┴──────────────────────────────────────────────── 北京文化(000802):公司章程(2025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8d4a891d-9b79-41a3-bae5-fa02c2d38f63.PDF ─────────┬──────────────────────────────────────────────── 2025-08-30 00:00│北京文化(00080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北京文化(00080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2a02a4d8-ce22-4282-aa24-70606e2fb31d.PDF ─────────┬──────────────────────────────────────────────── 2025-08-30 00:00│北京文化(000802):担保管理办法 ─────────┴──────────────────────────────────────────────── 北京文化(000802):担保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e66d3972-4c8e-4d34-a66d-41b977684fea.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5│北京文化: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75654.PDF ─────────┬──────────────────────────────────────────────── 2026-04-18│北京文化: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8/1225117804.PDF ─────────┬──────────────────────────────────────────────── 2025-10-25│北京文化: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7178.PDF ─────────┬──────────────────────────────────────────────── 2025-08-02│北京文化: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02/1224367679.PDF ─────────┬──────────────────────────────────────────────── 2025-04-19│北京文化: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9/1223147225.PDF ─────────┬──────────────────────────────────────────────── 2025-04-19│北京文化: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9/1223147198.PDF ─────────┬──────────────────────────────────────────────── 2024-10-31│北京文化: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69675.PDF ─────────┬──────────────────────────────────────────────── 2024-08-30│北京文化: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6976.PDF ─────────┬──────────────────────────────────────────────── 2024-04-18│北京文化: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18/121964694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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