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02 北京文化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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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4 │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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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4 │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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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4 │北京文化(00080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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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2 │北京文化(000802):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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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1 │北京文化(00080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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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0 │北京文化(00080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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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11 │北京文化(00080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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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11 │北京文化(00080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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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 00:35 │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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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54 │北京文化(00080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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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4│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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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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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4│北京文化(00080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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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股东会现场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下午 14:30。
2.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5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 1号北京数字文化产业园 C座公司总部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雳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人员
1.参加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203 人,代表股份 164,828,2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023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0 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3 人,代表股份164,828,2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023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1 人,代表股份 4,119,0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5754%。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1.00 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912,9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380%;反对 22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2%;弃权 1,69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2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03,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009%;反对 222,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091%;弃权 1,69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901%。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2.00 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771,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22%;反对 1,76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29%;弃权 28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7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62,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0680%;反对 1,768,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352%;弃权 28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68%。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3.00 审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949,2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00%;反对 32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4%;弃权 1,55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4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0,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3822%;反对 327,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412%;弃权 1,55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766%。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4.00 审议《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提案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750,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96%;反对 1,76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29%;弃权 309,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41,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5630%;反对 1,768,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352%;弃权 30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18%。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5.00 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提案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846,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76%;反对 31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0%;弃权 1,662,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137,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840%;反对 319,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40%;弃权 1,66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52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6.00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提案总表决情况:同意 162,746,9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7373%;反对 1,77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42%;弃权 310,7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37,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4708%;反对 1,770,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861%;弃权 31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31%。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肖攀、吕前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0e90dc8a-e5f0-4499-bd71-1f8dc773d2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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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4│北京文化(00080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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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京西文化
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认为适用本制度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要求,确保薪
酬管理过程及结果合法合规。
(二)业绩导向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工作绩效紧密挂钩,以企业经营经济指标与综合管理为基础,根据公
司年度经营计划、高管人员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薪酬分配,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
(三)市场匹配原则:薪酬水平参考同行业、同规模、同地区上市公司同类岗位的市场薪酬行情,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支付
能力合理确定,确保薪酬激励体系具有市场竞争力,以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
(四)可持续发展原则:薪酬制定兼顾公司短期经营目标与长期战略发展需求,平衡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董事、高管人员个人
利益,避免因短期激励过度而损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五)公平性原则:薪酬分配标准明确、公开,同一层级岗位薪酬确定依据一致,确保董事、高管人员在薪酬分配上享有公平的
权利,薪酬管理过程透明规范。
(六)统筹兼顾原则: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一线和紧
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实现内部薪酬分配的公平性与激励性。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薪酬方案制定和考核管理的机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政策与方
案(薪酬政策与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并提交董事会决策;
(二)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和方案,向董事会提供决策意见和建议;
(三)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考评结果提请董事会决策;
(四)负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董事会授权或委托的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是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六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实施程序如下:
(一)董事的薪酬方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
(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
分披露。
(三)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三章 薪酬的确定
第七条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按照股东会通过的方案发放董事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与年度经
营业绩挂钩的绩效考核。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
度薪酬收入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
五十。
(一) 基本薪酬是指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获得的年度基本报酬。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水平,由公司结合自身实际,
并参照同行业和同等规模企业,每年核定一次,按月发放。基本薪酬不与业绩考核结果挂钩。
(二)绩效薪酬是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完成、效益实现以及个人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指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高级管理团队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
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四)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和具体考核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公司董事长薪酬参照本条款执行。
第九条 公司董事长、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司从基本薪酬中代扣
代缴,应由公司承担的部分由公司支付;其薪酬为税前收入,应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条 本制度所提及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履行职责,聘请外部机构进行调查研究的费用
,也不包括为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相关调研活动时发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第十一条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并造成经营结果异常波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四章 考核与实施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管理与会计年度一致,即每年 1月 1日至 12 月 31 日。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本人年度的绩效评价为参考依据,绩效评价依据公司经审计
后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薪酬的一定比例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十五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
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第十六条 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与续聘挂钩,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考核结果依法定程序对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七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高管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
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
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48f4550f-a2d4-4b4a-add7-dfec6401a3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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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2│北京文化(000802):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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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22 日(星期五)15:00-16:00 举办 2025 年度网上业
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 “互动易”平台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平台 (http://irm.c
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22 日(星期五)15:00-16:00
2、召开地点: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
3、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4、公司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李雳先生,董事、总裁严雪峰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晏晶女士,财务总监张雪女士,
独立董事吴长波先生。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提前登陆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或扫描下方“互动易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进入“云访谈”的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0cda60f6-ad24-43ee-96a7-921a4a2d22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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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1│北京文化(00080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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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5月13日以电子邮
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月 1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总部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
,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 6 人,分别为:杜扬、郭庆胜、姚岚、吴长波、刘杰、陆群威。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以相关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7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授信期限 4 年。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
总额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
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本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c3c565c2-4d33-42c1-800d-bc1a1e55b1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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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0│北京文化(00080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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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7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授信期限 4年。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总额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
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c67cc576-2f24-4187-a035-b420fd8e86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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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11│北京文化(00080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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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化(00080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272da2c-4737-4b1c-82b9-95e3fbbdda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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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11│北京文化(00080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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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化”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
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总部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
,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 6 人,分别为:杜扬、郭庆胜、姚岚、吴长波、刘杰、陆群威。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
表决结果:此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6 年度审计委员会关于一季报沟通会会议记录。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532cb64-11e4-40ed-9f69-016ef282f9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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