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03 山高环能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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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9:51 │山高环能(00080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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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9:50 │山高环能(000803):关于参与餐厨垃圾委托运营服务投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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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7:30 │山高环能(000803):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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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6:26 │山高环能(00080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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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6:25 │山高环能(000803):关于收购郑州绿源餐厨垃圾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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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7:08 │山高环能(000803):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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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7:07 │山高环能(000803):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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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7:05 │山高环能(000803):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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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9:40 │山高环能(000803):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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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7:21 │山高环能(00080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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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9:51│山高环能(00080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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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环能(00080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cdf66487-83c1-4979-afb8-9ee9faa1f7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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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9:50│山高环能(000803):关于参与餐厨垃圾委托运营服务投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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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参与餐厨垃圾委托运营服务投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聚焦餐厨有机废弃物处理及废弃食用油脂资源化利用业务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公司下属公司山高十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山高十方”)拟参与成都市温江城投顺源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源公司”)承建的温江区餐厨垃圾处理中
心(一期)委托运营服务投标,提供温江区餐厨及厨余垃圾的收运、处置服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外部
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投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温江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一期)委托运营服务
2、项目业主:顺源公司
3、服务地点:项目在科技园污水处理厂南侧的预留用地,金马街道兴科社区,占地面积为 29653.48 平方米,约 44.48 亩。
4、设计规模:一期项目餐厨垃圾处理能力 200t/d,厨余垃圾处理能力 100t/d。
5、服务模式:本项目采用委托运营模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第三方服务公司负责本项目餐厨垃圾的收运及处置工作。在此
模式下由委托运营方负责项目的全部日常经营工作,顺源公司主要通过绩效考核的方式行使监管职责。
6、委托运营服务范围:
①收运范围:温江区城区及街镇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宾馆酒店、学校食堂、餐饮商户及小区等产生的餐饮垃圾和厨余垃圾
。
②处置范围:温江区城区及街镇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宾馆酒店、学校食堂、餐饮商户及小区等产生的餐饮垃圾和厨余垃圾
。(根据《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 号),成都市作为示范城市,从生活
垃圾中分离出的厨余垃圾属于本工程的服务范围),另外还需承担部分“5+1”区域(金牛、青羊、武侯、成华、锦江和高新)产生
的餐厨垃圾,此部分由政府统一调配。
7、委托运营内容:温江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自收运点至处置终端)、餐厨垃圾处理中心运维服务。
8、委托运营年限:委托运营年限为 5 年,由试运营期结束后次日起算。合同一年一签。委托运营方负责项目包内的全部运营工
作。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市温江城投顺源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3MA643M809K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沣
营业期限:2019年3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镇泰康东路23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水污染治理;市政设施管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固体废
物治理;树木种植经营;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股人:成都温江兴蓉西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为成都市温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经查询,顺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参与投标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投标餐厨垃圾处理委托运营项目,可以实现餐厨处理业务的跨区域发展,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业务规模和盈利能
力,有助于公司聚焦餐厨有机废弃物处理及废弃食用油脂资源化利用业务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本次投标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拟投标餐厨垃圾处理委托运营项目,需要通过招投标程序进行投标,存在投标结果不确定的风险,公司将根据投标事项的进
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温江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一期)委托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1d9077ff-9c1e-4e38-ab6b-6f10d588d2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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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7:30│山高环能(000803):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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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环能(000803):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b3835005-6a96-4a77-b531-f8828126d1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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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6:26│山高环能(00080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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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7 人,实际参会董事 7 人,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谢欣
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
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郑州绿源餐厨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为聚焦餐厨有机废弃物处理及废弃食用油脂资源化利用业务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公司下属公司山高十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拟
以现金方式收购郑州绿源餐厨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绿源”)100%股权,其中郑州宇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郑州绿
源 51%股权,交易对价 69,926,426.32 元,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郑州绿源 49%股权,交易对价 67,184,213.52 元
。本次股权的交易对价合计为人民币 137,110,639.84 元。本次收购完成后,郑州绿源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收购郑州绿源餐厨垃圾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9/e16eb2c1-aa37-477f-b753-b75b08046b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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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6:25│山高环能(000803):关于收购郑州绿源餐厨垃圾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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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环能(000803):关于收购郑州绿源餐厨垃圾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9/16b3ad96-9aa2-48b0-8120-a62858040f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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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7:08│山高环能(000803):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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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股票简称:山高环能,股票代码:000803)交易价格于 2024 年 1
1 月 22 日、2024 年 11 月 25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全面自查,并通过邮件及线上问询等方式,对公司管理层及控股股东就相关问题
进行了核实,核实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2024 年 11 月 15 日,财政部、税务总局颁布了 2024 年第 15 号公告《关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经查询《取消出
口退税的产品清单》,公司的工业级混合油产品被列入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清单。本次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短期内可能引起国内外
工业级混合油市场价格的一定波动。但从中长期来看,工业级混合油是国内外公认具有减碳属性的可再生能源产品,是推动生物柴油
与生物航煤产业加速发展的重要原料。随着国家“双碳”目标的深入贯彻,以及生物柴油、生物航煤应用试点的不断推广,国内各类
企业(央企、上市公司、民营企业等)正积极布局并逐步释放产能。这一系列举措将加速带动国内工业级混合油市场的需求。同时随
着海外市场就生物航油的强制混掺比例政策逐步提高,鉴于工业级混合油为原料制作的生物航油具有最高减碳属性,海外需求旺盛。
后续,公司将深化国内外销售渠道的拓展策略,抢抓政策机遇。拓宽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与场景,提升产品附加值。除前述情况外,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2024 年 11 月 22 日晚,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京 03 民终 14330 号,就北京联优企
业咨询有限公司诉公司合同纠纷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公司的上诉请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前期已经对该诉讼计提
了预计负债及营业外支出,计提金额为 3,924.31 万元。公司后续将按照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对公司利
润的影响金额以案件执行结果及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4、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相关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5、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询问,除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外,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控股股东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以及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股价短期内上涨幅度较大,换手率及成交量明显放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二级市场风险,公司在定期
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
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5/143d4c2e-e925-47a0-994c-5b3499631c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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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7:07│山高环能(000803):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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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联优诉山高环能合同纠纷案基本情况
2022 年 3 月 15 日,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高环能”,曾用名为“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及相应证据资料,北京联优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联
优”)以本公司对公司原控股股东成都金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控股”)存在未结清欠款为由,以本公司作为被告向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诉讼,金宇控股为第三人。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8 月 23 日、2023 年 4 月 20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 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八、诉讼事项”及《2022
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中相关内容。
2023 年 3 月 2 日,经过四次开庭审理,北京联优主动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同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作出《
民事裁定书》(2022)京 0112民初 4695 号,准予北京联优撤诉。
2023 年 10 月 31 日,北京联优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二次诉讼,北京联优以金宇控股欠付其巨额债务的情形下,以《
委托付款函》的形式免除金宇控股对公司的债权,影响了北京联优到期债权的实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的规定,系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为由,以本公司、金宇控股作为被告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合同纠纷诉讼。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3 年8 月 29 日、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
事项”之“八、诉讼事项”及《2023 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中的相关内容。
2024 年 7 月 10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京 0112 民初 24345 号,判决内容如下:
1、确认被告金宇控股以出具《委托付款函》的形式免除对被告山高环能债权借款本金 2,997.5 万元以及相应利息的行为无效;
2、被告山高环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北京联优支付款项2,997.5 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2020 年 3 月 31 日之前
应付利息为 332 万元;自2020 年 4 月 1 日起至本息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 2,997.5 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4.45%计算)。上
述给付义务履行完毕,被告金宇控股对原告北京联优相应数额的债务即予消灭;
3、驳回原告北京联优的其他诉讼请求。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二、诉讼进展情况
2024 年 11 月 22 日晚,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京 03 民终 14330 号,判决内容如下: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二审案件受理费 208,275 元,由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各项金额合计为 3,973万元(含本金、利息等费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达到披露条件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前期已经对该诉讼计提了预计负债及营业外支出,计提金额为 3,924.31 万元。公司后续将按照法律法规
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金额以案件执行结果及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公司将积极准备再
审事宜,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5/f17f97cb-a956-43f6-a549-21ae97e9d7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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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7:05│山高环能(000803):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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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高环能”)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公司天津奥能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奥能”)为满足油脂采购需求,拟与山高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山高保理”)开展应付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授信额度3,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单笔业务融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高十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天津奥能共同借款人,山高环能为上述业务提供保证担保。
2024 年 4 月 28 日、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自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新发生额度
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76,000 万元,同时公司预计与间接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之间发生日常关联
交易总金额为 21,928.7 万元。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2024 年 5 月 22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事项在额度预计审议范围之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
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高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7DQ3N20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陶辉
成立日期:2021年7月30日
营业期限:2021年7月30日至2051年7月29日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金昌道637号宝正大厦11层1104C-2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股权结构: 山东高速路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5%,山高(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北京一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持股15%
。
经查询,山高保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奥能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BT7TT48P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江居国
成立日期:2022年7月27日
营业期限:2022年7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呼伦贝尔路416号铭海中心1号楼-2、7-707-1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销售;进出口代理;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代理;贸易经纪
;寄卖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山高十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4 年 10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4,152.42 24,107.10
负债总额 36,744.01 15,251.01
净资产 7,408.41 8,856.09
项 目 2024 年 1 月-10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 1 月-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59,110.17 112,345.86
营业利润 -845.85 1,259.73
净利润 -747.54 957.23
经查询,天津奥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拟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山高环能
债权人(以下简称乙方):山高保理
债务人:天津奥能
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甲方自愿为债务人自债务发生期间,在乙方处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在乙方处办理
保理融资业务;债务人的供应商通过线上(山高E信产融数字平台)和/或线下等方式将其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乙方,并向
乙方申请融资,形成债务人对乙方的债务等】,实际形成的债务的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提供担保。
保证范围: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和为实
现债权、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
律师费等)(上述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费用等保证担保的全部债权以下称应付款项)。只要前述债务本金在最高余额范围内,
对于除债务本金之外的前述约定款项,不论金额多少,甲方均额外向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方式: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内就上述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但按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主合
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上述协议尚未正式签署,主要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1,487.3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
资产的 184.70%;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5,78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25.27%;控股
子公司对控股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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