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07 云铝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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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59 │云铝股份(000807):云铝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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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59 │云铝股份(000807):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云铝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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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59 │云铝股份(000807):云铝股份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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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33 │云铝股份(00080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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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33 │云铝股份(000807):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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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32 │云铝股份(000807):云铝股份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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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32 │云铝股份(000807):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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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32 │云铝股份(000807):云铝股份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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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32 │云铝股份(000807):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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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32 │云铝股份(000807):云铝股份董事会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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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59│云铝股份(000807):云铝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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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9月 12 日(星期五)上午 10:0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9月 12 日上午 09:15-下午 15
: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2 日上午 09:15-09:25,0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2 日上午 09:15-下午 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冀树军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章、指引和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84人,持有(代表)公司股份2,068,775,39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9.6540%,符合
《公司法》、云铝股份《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绿色铝·在云铝
法规的规定。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9 人,代表股份 1,465,025,44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2.2446%;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75 人,代表股份 603,749,94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7.409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50,978,3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98%;
反对772,4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3%;弃权 17,024,5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29%。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590,864,447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761%;
反对 772,47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9%;
弃权 17,024,527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7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补选黄力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2,700,6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3%;
反对 6,044,69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2%;
弃权 30,0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绿色铝·在云铝
同意 602,586,732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20%;
反对 6,044,693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31%;
弃权 30,019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8,460,1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8%;
反对308,5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弃权 6,7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608,346,195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2%;
反对 308,53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7%;
弃权 6,719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修订<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85,774,1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542%;
反对 182,987,7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52%;
弃权 13,4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425,660,247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绿色铝·在云铝份总数的 69.9338%;
反对 182,987,778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640%;
弃权 13,419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郭晓龙、周张悦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郭晓龙律师、周张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见证
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主持、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现行法律、法规、深交所监管规则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书。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2 日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绿色铝·在云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b8eabf06-a342-4b72-b325-f9b4e7fb0c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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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59│云铝股份(000807):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云铝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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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 证 意 见 书
海合综(2025)第【105】号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依照贵公司与本所签订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本所指派郭晓龙、周张悦律师出席贵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本所律师基于对本次大会的现场见证,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就本次大会的相关事项发表见证意见如下:
一、本次大会的召集及通知
本次大会系贵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大会的书面通知于 2025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1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新闻路云报大厦 8 楼 电话:0871-63636121年 8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会议通知中列明了本次大会的基本情况、议案的具体内容、现场会议登记方法、网络投票的时间及具体操作
方法等。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及通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规定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大会的召开
据本所律师现场见证,贵公司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 月 12 日上午 10:00 在贵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距会议通知日
已满 15 日。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冀树军先生主持,会议主持人的资格合法。另外,据本所律师见证,本次大会还同时采取现场会
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本次大会人员的资格
据本所律师现场查验,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人,代表股份【1,465,025,448】股,占公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2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新闻路云报大厦 8 楼 电话:0871-63636121司股份总数的【42.2446%】,其资格均合法有效。贵公司的部
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现场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经贵公司确认,本次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575】人,代表股份【603,749,9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4094%】。以上两部分合计,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
票的股东共【584】人,代表股份【2,068,775,3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540%】。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大会
股东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四、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据本所律师现场见证,提交本次大会审议及表决的议案共4 项,与会议通知一致,没有临时提案。本次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两种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现场会议按法律、法规及贵公司《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定的程序对现场表决进
行计票、监票,收回的表决票数等于发出的表决票数,无人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已经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及
贵公司确认。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结果合计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3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新闻路云报大厦 8 楼 电话:0871-63636121
1、《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表决结
果:
同意【2,050,978,395】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1398%】;
反对【772,47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373%】;
弃权【17,024,527】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822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590,864,447】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761%】;
反对【772,47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9%】;
弃权【17,024,527】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7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真实有效。根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结果,本次大会交付表决的此项议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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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已获得通过。
2、《关于补选黄力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2,062,700,68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99.7063%】;
反对【6,044,693】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922%】;
弃权【30,019】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602,586,732】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20%】;
反对【6,044,693】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31%】;
弃权【30,019】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真实有效。根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结果,本次大会交付表决的此项议案已获
得通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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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2,068,460,143】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48%】;
反对【308,53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49%】;
弃权【6,719】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608,346,195】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2%】;
反对【308,53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
弃权【6,719】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真实有效。根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结果,本次大会交付表决的此项议案已获
得通过。
4、《关于修订<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的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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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结果:
同意【1,885,774,195】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1.1542%】;
反对【182,987,778】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8.8452%】;
弃权【13,419】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425,660,247】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338%】;
反对【182,987,778】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640%】;
弃权【13,419】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真实有效。本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审议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赞成方为通过。根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结果,本次大会交付表决的此项议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7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新闻路云报大厦 8 楼 电话:0871-63636121
案已获得通过。
五、结论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主持、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现行法律、法规、深交所监管规则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8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新闻路云报大厦 8 楼 电话:0871-6363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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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59│云铝股份(000807):云铝股份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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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铝股份(000807):云铝股份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b541ff6e-2fdb-41e1-be41-24cc43a1d7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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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33│云铝股份(00080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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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铝股份(00080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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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33│云铝股份(000807):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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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铝股份(000807):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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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32│云铝股份(000807):云铝股份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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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截止2025年 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44,053,812.76元(未经审计), 2025 年上半年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767,758,535.54 元(未经审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5〕10 号)及国务院国资
委《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
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分享公司发展红利,公司拟实施 2025 年中期分红。公司制定的 2025 年中
期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 3,467,957,4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20 元(含税),共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9,746,369.60 元(含税),占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约为 40.10%
。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至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的政策和公司中长期发展需要,具备合法性、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绿色铝·在云铝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履行决策程序情况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5 年 8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5 年 8月 24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以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
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以
及发展战略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5 年 8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董
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影响公司每股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绿色铝·在云铝
2025 年 8 月 25 日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绿色铝·在云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228882c6-d1de-41a8-af28-533d6828b2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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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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