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09 和展能源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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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13 │和展能源(00080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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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和展能源(00080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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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44 │和展能源(00080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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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42 │和展能源(000809):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有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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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42 │和展能源(000809):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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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42 │和展能源(000809):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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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42 │和展能源(00080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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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41 │和展能源(000809):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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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40 │和展能源(000809):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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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39 │和展能源(000809):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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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13│和展能源(00080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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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和展能源;证券代码:000809)于 2025 年 9 月 9 日
-10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1.7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
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事项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262912dc-df84-4ef9-8de5-a60d19ee2c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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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和展能源(00080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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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展能源(00080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58375a60-b33e-4a39-a89d-d83bf1582f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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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44│和展能源(00080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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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
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月 15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 9:15 至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月 8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铁岭市铁岭县昆仑山路 42 号 9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有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数:(6)
2.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2.06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
度>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未达到百分之五,且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议案 1.00、2.01、2.02 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议案 2.00 共有 6项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股东可以现场、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公司在 2025 年 9月 15 日上午 11:30 前收到为
准。
2.法人股东代表持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个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
函、传真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9月 15 日(9:00-11:30)。
(三)登记地点:铁岭市铁岭县昆仑山路 42 号 9号楼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迟峰
联系电话:024-74997822
邮 箱:chifeng@hezhanenergy.com.cn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3f7e49fc-3f7d-493f-abb4-218ecb3ce3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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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42│和展能源(000809):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有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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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有关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3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增制定有关制度。本次制度修订主
要是删除“监事”“监事会”描述,部分描述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同时
根据实际情况,将部分制度条款进一步修订完善。
二、修订情况
本次修订及新增制定的相关制度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审议程序 更名情况
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 股东会 股东会议事规则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股东会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股东会
4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股东会
5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修订 股东会
6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修订 股东会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7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董事会
8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董事会
9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董事会
10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董事会
11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董事会
12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董事会
13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董事会
14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修订 董事会
15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董事会
16 组织结构设置管理制度 修订 董事会
17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修订 董事会
18 财务管理制度 修订 董事会
19 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修订 董事会
20 战略管理制度 修订 董事会
21 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修订 董事会
22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修订 董事会
23 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修订 董事会
24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董事会
25 证券投资内控制度 修订 董事会
26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董事会
27 舆情管理制度 制定 董事会
28 监事会议事规则 废止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制度修订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分别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新增制定及修订的治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492323ef-dd5c-47f6-aef7-6a5eb8d22a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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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42│和展能源(000809):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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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展能源(000809):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0f4c8134-9d0e-4b03-bab4-5fa1ff8023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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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42│和展能源(000809):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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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展能源(000809):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d28c21d8-9095-4f62-9bda-c3c526bd25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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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42│和展能源(00080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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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展能源(00080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1b182ab7-5db1-417a-93be-9ce0b364f3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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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41│和展能源(000809):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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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展能源(000809):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c7ea4ab2-2534-424e-8f2a-792b53dce9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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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40│和展能源(000809):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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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 8月 15 日,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月 26 日以现场和视频的方式在铁岭市铁岭县昆仑山路 42 号 9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应
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苏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对《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5-038)。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 3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
25 年 4月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范围和注册地址变更等有关实际情况,公司
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同时,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与监事会有关的制度条款相应废止。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和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39)。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前,监事会全体成员仍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继续履行职责。
三、备查文件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34caac64-6174-4d25-a098-02e95b052c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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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39│和展能源(000809):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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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辽宁
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应为独立董事。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提案获得通过的,新选委员于董事会会议后即可就任。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
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细则的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组
织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审议事项落实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考评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
采纳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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