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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11(冰轮环境)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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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811 冰轮环境 更新日期:2025-06-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5-30 00:00 │冰轮环境(000811):对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冰轮环境股份之专项核查意│ │ │见 │ ├─────────┼──────────────────────────────────────────────┤ │2025-05-30 00:00 │冰轮环境(00081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公告 │ ├─────────┼──────────────────────────────────────────────┤ │2025-05-28 17:11 │冰轮环境(000811):冰轮环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5-05-21 18:47 │冰轮环境(000811):2024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 ├─────────┼──────────────────────────────────────────────┤ │2025-05-15 15:45 │冰轮环境(000811):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豁免要│ │ │约收购冰轮环境的持续督导意见 │ ├─────────┼──────────────────────────────────────────────┤ │2025-05-13 18:09 │冰轮环境(000811):冰轮环境2024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3 18:09 │冰轮环境(000811):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5-12 15:43 │冰轮环境(000811):关于参加2025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5-04-30 00:34 │冰轮环境(000811):2024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 │2025-04-30 00:00 │冰轮环境(000811):2025年一季度报告 │ └─────────┴──────────────────────────────────────────────┘ ─────────┬──────────────────────────────────────────────── 2025-05-30 00:00│冰轮环境(000811):对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冰轮环境股份之专项核查意见 ─────────┴──────────────────────────────────────────────── 冰轮环境(000811):对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冰轮环境股份之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a9b9e126-9c94-4d32-9d27-823b5d450a4a.PDF ─────────┬──────────────────────────────────────────────── 2025-05-30 00:00│冰轮环境(00081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公告 ─────────┴────────────────────────────────────────────────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专项贷 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及补充公告。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国丰”) 一致行 动人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诚丰”)于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7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5,881,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烟台国丰计划自2024年12月6日起6个月内,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目前总股本的0.61%(即 4,695,500股),且不超过目前总股本的1.23%(即9, 391,100股)。以 12月24日前5个交易日均价 11.59元测算,增持金额不低于5,442万元 (含),不超过10,884万元(含);公司因回购等原因导致股份总数减少,则增持股 份数量不超过减少后的股份总数的1.23%。如果因股票价格波动导致增持金额上下限与增持股份数量比例上下限不一致的,以增持股 份数量比例为准。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和增持专项贷款资金。 2、截至 2025 年 5 月 27 日,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烟台国丰累计增持公司股票 7,939,59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的 1.04%,成交金额为 8885.91万元人民币(不含手续费)。 3、2025年 5月 29日,公司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总股本由 763,567,804股变更为 992,638,1 45 股。本公告中增持前后持股比例的计算系按照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日 2025年 5月 27日的股本 763,567,804股计算。 一、增持计划主体情况 1、增持主体: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相关一致行动关系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烟台国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泰诚丰、烟台冰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轮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 275,2 58,296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36.05%,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烟台国丰 102,790,679 13.46 控股股东 冰轮投资 94,883,703 12.43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国泰诚丰 77,583,914 10.16 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合计 275,258,296 36.05 备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3、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烟台国丰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披露增持计划。 4、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内,烟台国丰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烟台国丰一致行动人国泰诚丰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至 2024 年 9月 27 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5,881,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7%。 烟台国丰计划自 2024年 12月 6日起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目前总股本的 0.61% (即4,695,500 股),且不超过目前总股本的 1.23%(即 9,391,100 股)。以 12 月 24 日前 5 个交易日均价 11.59 元测算,增 持金额不低于5,442万元 (含),不超过 10,884万元(含);公司因回购等原因导致股份总数减少,则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减少后 的股份总数的 1.23%。如果因股票价格波动导致增持金额上下限与增持股份数量比例上下限不一致的,以增持股份数量比例为准。本 次增持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和增持专项贷款资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烟台国丰增持公司股份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股 票增持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25日 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 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 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25 年 3 月 7 日至 2025 年 5 月 27 日,烟台国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 7,939,5 9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1.04%,成交金额为 8885.91万元人民币(不含手续费),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烟台国丰持有公司 102,790,679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13.46%,烟台国丰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75 ,258,296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36.05%。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烟台国丰持有公司 110,730,26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14.50% ,烟台国丰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283,197,886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37.09%。 四、律师核查意见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对烟台国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1.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增持人烟台国丰、国泰诚丰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且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2.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己就本次增持计划和进展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就本次增持的实施 结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2025 年修订)》等中国境内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烟台国丰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毕 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六、备查文件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 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e2a942c5-4e7c-454b-920f-4b9718c0dc8d.PDF ─────────┬──────────────────────────────────────────────── 2025-05-28 17:11│冰轮环境(000811):冰轮环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冰轮环境(000811):冰轮环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ac8bcbb2-9b44-4b33-a662-4d1cdae46fa5.PDF ─────────┬──────────────────────────────────────────────── 2025-05-21 18:47│冰轮环境(000811):2024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决 议公告刊登在2025年5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24年度利润 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763,567,8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50元(含税),本次 合计分红114,535,170.6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股本229,070,341股。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转增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 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 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63,567,8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转增前本公司总股本为763,567,804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992,638,145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8日 除权除息日:2025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于2025年5月2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 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总数与本次转增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43 烟台冰轮投资有限公司 2 08*****019 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 08*****764 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21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 年 5 月 29日。 七、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转增(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7,739,016 2.32 5,321,705 23,060,721 2.32 高管锁定股 9,016 0.00 2,705 11,721 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17,730,000 2.32 5,319,000 23,049,000 2.3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45,828,788 97.68 223,748,636 969,577,424 97.68 三、总股本 763,567,804 100.00 229,070,341 992,638,145 100.00 注:本次变动后的具体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增方案后,按新股本992,638,145股摊薄计算,2024年度每股收益为0.63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 1号 咨询电话:0535-6697075 传真:0535-6243558 十、备查文件 1.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2.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3d8ec5f0-a1bf-4ad2-a92d-855d4c3d655f.PDF ─────────┬──────────────────────────────────────────────── 2025-05-15 15:45│冰轮环境(000811):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豁免要约收 │购冰轮环境的持续督导意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财务顾问”)接受委托,担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烟台国丰”、“收购人一”)及其子公司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诚丰”、“收购人二”)豁免要约收购冰 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轮环境”、“上市公司”)的财务顾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持续督导期从冰轮环境公告 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的 12 个月止(即从 2024年 4 月 26 日至收购完成后的 12 个月止)。 2025 年 4 月 30 日,冰轮环境披露了 2025 年一季度报告。结合上述 2025 年一季度报告及日常沟通,中信证券出具了 2025 年一季度报告的持续督导意见(以下简称“本意见”)。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一)本次豁免要约收购情况 本次收购前,收购人烟台国丰、国泰诚丰未直接持有冰轮环境股份,烟台国丰全资子公司烟台冰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 轮控股”)、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国盛”)分别持有冰轮环境 13.46%、9.39%股份,冰轮控股及烟台国丰的 一致行动人烟台冰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轮投资”)直接持有冰轮环境 12.42%股份。本次收购前烟台国丰间接持有及控制 的冰轮环境权益股份数量合计 269,376,36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5.27%。 2024 年 4 月 19 日,烟台国丰与冰轮控股签署《无偿划转协议》,冰轮控股将其持有的冰轮环境 102,790,679 股(占冰轮环 境总股本的 13.46%)无偿划转给烟台国丰;2024 年 4 月 19 日,国泰诚丰与烟台国盛签署《无偿划转协议》,烟台国盛将其持有 的冰轮环境 71,701,983 股股份(占冰轮环境总股本的 9.39%)无偿划转给国泰诚丰。 本次收购,收购人烟台国丰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取得冰轮控股持有的上市公司 102,790,67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3 .46%,收购人国泰诚丰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取得烟台国盛持有的上市公司 71,701,983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39%股份。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冰轮控股变更为烟台国丰,实际控制人依然为烟台市国资委。 根据《收购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一)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 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收购系在烟台市国资委实际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冰轮环境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符合《收购办法》第六十 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二)本次收购实施过程中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情况 1、冰轮环境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刊发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 东国有股份无偿划的提示性公告》。 2、冰轮环境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深交所网站刊发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3、冰轮环境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深交所网站刊发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关于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 书>之法律意见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4、冰轮环境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2024 年 7 月 2 日、2024 年 8 月 1 日及 2024年 8 月 31 日在深交所网站刊发了《冰 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 5、冰轮环境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在深交所网站刊发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 的公告》。 (三)本次收购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2024 年 9 月 21 日,冰轮环境发布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冰轮控股无偿划转至烟台 国丰的公司 102,790,679 股股份、烟台国盛无偿划转至国泰诚丰的公司 71,701,983 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 (四)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本次无偿划转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收购人、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各方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烟台国丰及国泰诚丰对保证冰轮环境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等 作出了相关承诺。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收购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收购人后续计划落实情况 经核查,自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公告以来,收购人相关后续计划落实情况如下: (一)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收购人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冰轮环境主营业务或者对冰轮环境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未 来收购人根据自身及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制定和实施上述调整计划,收购人及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 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资产、业务的处置及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2023 年 12 月 13 日,烟台国丰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评估值为依据将烟台国丰持有的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 52%股权以 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至冰轮环境的议案。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该交易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 除上述事项外,收购人未来 12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对冰轮环境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者合作,或 冰轮环境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发生此种情形,收购人及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改变计划 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收购人无改变冰轮环境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等相关计划;收购人与冰轮环境其他股东之间就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若未来收购人拟对冰轮环境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进行调整,收购人及 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收购人不存在对可能阻碍收购冰轮环境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收购人不存在对冰轮环境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收购人不存在对冰轮环境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收购人不存在其他对冰轮环境的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若发生此种情形,收购人及上市公司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上述计划落实情况良好。 四、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 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冰轮环境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和深交所上市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已建立了良好的公 司治理结构和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运作,未发现其存在重 大违反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相关规定的情形,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要求冰轮环境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借款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五、收购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 经核查,本次收购中,收购人无其他约定义务,因此收购人不存在未履行其他约定义务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35cf7ca9-c0d9-4176-ac8e-584e451396a6.PDF ─────────┬──────────────────────────────────────────────── 2025-05-13 18:09│冰轮环境(000811):冰轮环境2024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冰轮环境(000811):冰轮环境2024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b089c476-1ba8-406f-af4c-66425b5cc52f.PDF ─────────┬──────────────────────────────────────────────── 2025-05-13 18:09│冰轮环境(000811):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冰轮环境(000811):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3/789acd8f-b7c1-4313-b3a4-9c621df59e6a.PDF ─────────┬──────────────────────────────────────────────── 2025-05-12 15:43│冰轮环境(000811):关于参加2025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冰轮环境(000811):关于参加2025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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