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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11(冰轮环境)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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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811 冰轮环境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0 17:07 │冰轮环境(000811):关于变更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 ├─────────┼──────────────────────────────────────────────┤ │2025-09-10 17:05 │冰轮环境(000811):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豁免要│ │ │约收购冰轮环境的持续督导意见 │ ├─────────┼──────────────────────────────────────────────┤ │2025-09-05 16:32 │冰轮环境(00081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5-09-05 16:32 │冰轮环境(00081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 ├─────────┼──────────────────────────────────────────────┤ │2025-09-05 16:31 │冰轮环境(000811):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5-09-05 16:30 │冰轮环境(000811):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05 16:30 │冰轮环境(00081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 │ │制性股票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 │2025-09-05 16:29 │冰轮环境(00081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9-05 16:27 │冰轮环境(00081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 │ │条件的公告 │ ├─────────┼──────────────────────────────────────────────┤ │2025-09-05 16:26 │冰轮环境(000811):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5-09-10 17:07│冰轮环境(000811):关于变更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 2024年4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接受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国丰”) 委托,担任烟台国丰及其子公司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诚丰”)豁免要约收购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顾问,相关股权已于2024年9月完成过户登记。根据有关规定,持续督导期从公司公告收购报告书至收 购完成后的12个月止,即本次持续督导至2025年9月19日止。 近日,公司收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中信证券原持续督导主办人冯新征先生因工作调整 ,不再负责相关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证券委派赵铎先生继续担任本次豁免要约收购的持续督导主办人职务, 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变更后,本次豁免要约收购的持续督导主办人为辛星女士、赵铎先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41e969e7-0415-441f-9be3-3b56ecc70c86.PDF ─────────┬──────────────────────────────────────────────── 2025-09-10 17:05│冰轮环境(000811):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豁免要约收 │购冰轮环境的持续督导意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财务顾问”)接受委托,担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烟台国丰”、“收购人一”)及其子公司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诚丰”、“收购人二”)豁免要约收购冰 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轮环境”、“上市公司”)的财务顾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持续督导期从冰轮环境公告 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的 12 个月止(即从 2024年 4月 26日至收购完成后的 12个月止)。 2025年 8月 21日,冰轮环境披露了 2025年半年度报告。结合上述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日常沟通,中信证券出具了 2025年半年 度报告的持续督导意见(以下简称“本意见”)。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一)本次豁免要约收购情况 本次收购前,收购人烟台国丰、国泰诚丰未直接持有冰轮环境股份,烟台国丰全资子公司烟台冰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 轮控股”)、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国盛”)分别持有冰轮环境 13.46%、9.39%股份,冰轮控股及烟台国丰的 一致行动人烟台冰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轮投资”)直接持有冰轮环境 12.42%股份。本次收购前烟台国丰间接持有及控制 的冰轮环境权益股份数量合计 269,376,3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5.27%。 2024年 4月 19日,烟台国丰与冰轮控股签署《无偿划转协议》,冰轮控股将其持有的冰轮环境 102,790,679 股(占冰轮环境总 股本的 13.46%)无偿划转给烟台国丰;2024年 4月 19日,国泰诚丰与烟台国盛签署《无偿划转协议》,烟台国盛将其持有的冰轮环 境 71,701,983 股股份(占冰轮环境总股本的 9.39%)无偿划转给国泰诚丰。 本次收购,收购人烟台国丰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取得冰轮控股持有的上市公司 102,790,67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3. 46%,收购人国泰诚丰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取得烟台国盛持有的上市公司 71,701,983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39%股份。本 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冰轮控股变更为烟台国丰,实际控制人依然为烟台市国资委。 根据《收购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一)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 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收购系在烟台市国资委实际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冰轮环境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符合《收购办法》第六十 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二)本次收购实施过程中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情况 1、冰轮环境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刊发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 东国有股份无偿划的提示性公告》。 2、冰轮环境于 2024年 4月 20日在深交所网站刊发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3、冰轮环境于 2024年 4月 26日在深交所网站刊发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关于烟 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之法律意见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4、冰轮环境于 2024年 5月 29日、2024年 7月 2日、2024年 8月 1日及 2024年 8月 31日在深交所网站刊发了《冰轮环境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 5、冰轮环境于 2024年 9月 21日在深交所网站刊发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的 公告》。 (三)本次收购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2024年 9月 21日,冰轮环境发布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冰轮控股无偿划转至烟台国 丰的公司 102,790,679股股份、烟台国盛无偿划转至国泰诚丰的公司 71,701,983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 (四)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本次无偿划转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收购人、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各方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烟台国丰及国泰诚丰对保证冰轮环境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等 作出了相关承诺。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收购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收购人后续计划落实情况 经核查,自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公告以来,收购人相关后续计划落实情况如下: (一)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收购人不存在未来 12个月内改变冰轮环境主营业务或者对冰轮环境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未 来收购人根据自身及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制定和实施上述调整计划,收购人及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 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资产、业务的处置及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2023年 12月 13日,烟台国丰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评估值为依据将烟台国丰持有的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 52%股权以非公 开协议方式转让至冰轮环境的议案。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该交易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 除上述事项外,收购人未来 12个月内不存在其他对冰轮环境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者合作, 或拟购买或置换冰轮环境资产的重组计划。若发生此种情形,收购人及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改变计划 本持续督导期内,收购人委派何艳女士为冰轮环境董事,该提名已经冰轮环境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收购人无其他改变冰轮环境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等相关计划;收购人与冰轮环境其他股东之 间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若未来收购人拟对冰轮环境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进行调整,收购 人及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收购人不存在对可能阻碍收购冰轮环境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收购人不存在对冰轮环境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收购人不存在对冰轮环境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收购人不存在其他对冰轮环境的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若发生此种情形,收购人及上市公司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上述计划落实情况良好。 四、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 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冰轮环境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和深交所上市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已建立了良好的公 司治理结构和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运作,未发现其存在重 大违反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相关规定的情形,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要求冰轮环境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借款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五、收购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 经核查,本次收购中,收购人无其他约定义务,因此收购人不存在未履行其他约定义务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e4c0b97c-a3b7-4533-97d1-2921e476504f.PDF ─────────┬──────────────────────────────────────────────── 2025-09-05 16:32│冰轮环境(00081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自身发展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通过公开选聘,拟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 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 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9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 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45 人,其中合伙人 175 人,注册会计师 103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 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股),平均资产额 195.44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6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426.3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 ,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次、行政监管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 律处分 9 次。4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9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0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 律处分 19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田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过 丰元股份、密封科技等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坤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过 华丰股份、毅昌科技等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修俭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6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 年复核过沃顿科技、密封科技等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 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4.审计收费情况 本期拟收费 65 万元(含税)。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 ”),已提供审计服务 3 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 量的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上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 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委托上会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自身发展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通过公开选聘,拟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与上会和大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通过公开选聘方式选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公平、公正。通过查阅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大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及执业情况,认为大信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请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65万元(含税)。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的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65716b1f-9c27-4fca-9a69-7b13f9736b31.PDF ─────────┬──────────────────────────────────────────────── 2025-09-05 16:32│冰轮环境(00081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公司拟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总计1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160,16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由992,638,145股变更为992,477,985 股,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二十条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92,47 7,985元。”“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992,477,985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92,477,985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原章程 修订后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92,638,145元。 992,477,985元。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 为992,638,145股,公司的股本结 为992,477,985股,公司的股本结 构为:普通股992,638,145股。 构为:普通股992,477,985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备查文件 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a7062210-a8ae-4b3d-8a91-2245e8ddb147.PDF ─────────┬──────────────────────────────────────────────── 2025-09-05 16:31│冰轮环境(000811):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冰轮环境(000811):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b199246d-8e6d-4673-bc26-b6d878f9a6ec.PDF ─────────┬──────────────────────────────────────────────── 2025-09-05 16:30│冰轮环境(000811):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冰轮环境(000811):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2c82616f-be36-481b-b5e2-b5fef6ff5304.PDF ─────────┬──────────────────────────────────────────────── 2025-09-05 16:30│冰轮环境(00081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冰轮环境(00081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7fb036db-9ffa-4bb1-a180-9182bc38a252.PDF ─────────┬──────────────────────────────────────────────── 2025-09-05 16:29│冰轮环境(00081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2025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星期二)14:45。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9:15-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的 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9:15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1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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