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12 陕西金叶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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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7:30 │陕西金叶(000812):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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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7:00 │陕西金叶(000812):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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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16:26 │陕西金叶(000812):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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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8:26 │陕西金叶(000812):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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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8:23 │陕西金叶(000812):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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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8:23 │陕西金叶(000812):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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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8:22 │陕西金叶(000812):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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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8:22 │陕西金叶(000812):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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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8:20 │陕西金叶(00081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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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8:20 │陕西金叶(000812):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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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7:30│陕西金叶(000812):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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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2025 年 5 月 28 日分别召开八届董
事局第九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各所属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
合授信敞口额度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
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
上述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
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担保金额为准,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额度期限至 2025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袁汉源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金融机构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质押、担保合同、凭证
等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融资和担保业务手续,授权期限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八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
-10 号、2025-24 号)。
二、进展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明德理工学院(简称“明德学院”)以售后回租方式向中建投融资租赁(上海)有限
公司【简称“中建投租赁(上海)”】融资 4,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两年,该笔融资由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前述融资业务所涉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建投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0918355718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4.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枫路 24 号 1幢
三层南部位 301 室
5.法定代表人:杨鹤
6.注册资本:200000.00 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4 年 1 月 27 日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自有设备租赁,从事与融资租赁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商务咨询服务,机械电器设备、通讯器材、电子
产品、仪器仪表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本公司的关系:中建投租赁(上海)与本公司及明德学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明德学院部分教育教学资产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资产权属人为明德学院
4.所在地:明德学院
(三)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涉及的《融资租赁合同》已签署,主要内容如下:
1.出租人:中建投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2.承租人: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3.融资方式:售后回租
4.租赁本金:人民币 4,000 万元
5.租赁期间:自起租日起不超过 24 个月
6.租金及支付方式:按照明德学院与中建投租赁(上海)签订的具体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执行。
7.租赁标的所属权:在租赁期间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中建投租赁(上海),明德学院对租赁物只享有使用权。租赁期限届满
后,明德学院在付清合同项下全部租金、逾期利息及名义货价和其他费用的前提下,中建投租赁(上海)应按约定将租赁物所有权以
当时的状态转移给明德学院。
三、担保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6100007869985297
3.成立日期:2006年06月27日
4.住所:西安市长安区滦镇陈北路 6 号
5.法定代表人:袁汉源
6.开办资金:人民币311,929,800元
7.业务主管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8.业务范围: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科学研究
9.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明德学院资产总额260,740.66万元,负债总额201,748.5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58,992.16万元,营
业收入47,442.98万元,利润总额 4,792.3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792.33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6月30日,明德学院资产总额268,055.17万元,负债总额205,826.7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62,228.45万元,营业
收入23,604.14万元,利润总额3,236.2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236.29万元。(未经审计)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明德学院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涉及的《保证合同》已签署,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建投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2.保证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本金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满两年时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86,167.56 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
净资产的 103%;公司连续 12 个月累计担保余额为 142,042.69 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78.5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1.《融资租赁合同》
2.《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1505b026-eb6d-4552-a264-6864b2bb7d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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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7:00│陕西金叶(000812):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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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2025 年 5 月 28 日分别召开八届董
事局第九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各所属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
合授信敞口额度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
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
上述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
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担保金额为准,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额度期限至 2025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袁汉源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金融机构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质押、担保合同、凭证
等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融资和担保业务手续,授权期限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八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
-10 号、2025-24 号)。
二、进展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明德理工后勤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后勤产业集团”)向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大学城支行申请 1,000 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两年,该笔借款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前述融资业务所涉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西安明德理工后勤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B0QJQE0U
3.成立日期:2021年01月27日
4.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19层1902-1室
5.法定代表人:王志刚
6.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酒店管理;市场营销策划;柜台、摊位
出租;企业管理;办公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餐饮器具集中消毒服务;外卖递送服务;餐饮管理;文具用品零售;日用品销售;
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纸制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包装服务;单位
后勤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
工程管理服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房屋拆迁服务;停车场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园区管
理服务;园艺产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化妆品零售;鞋帽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住宅室内装饰
装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烟草制品零售;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后勤产业集团资产总额6,792.16万元,负债总额4,415.5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376.56万元,营业
收入1,185.60万元,利润总额-218.5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18.52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6月30日,后勤产业集团资产总额7,457.66万元,负债总额5,161.6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295.98万元,营业
收入560.32万元,利润总额-80.5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0.59万元。(未经审计)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后勤产业集团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涉及的《保证担保合同》已签署,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学城支行
2.保证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被担保主债权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87,894.69 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
净资产的 103.95%;公司连续 12 个月累计担保余额为 142,015.22 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的 78.5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四、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保证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7aacb49c-c69e-436a-aafb-1b9f1a65d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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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16:26│陕西金叶(000812):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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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 月 11日召开了八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八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41号)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
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3 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局公告
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5年 8月 1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
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1 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106,910,140 13.91
2 陕西烟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6,179,415 4.71
3 重庆金嘉兴实业有限公司 27,315,600 3.55
4 陕西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908,800 2.07
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7,400,750 0.96
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404,000 0.83
7 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896,700 0.77
8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3,545,802 0.46
9 栗新民 3,280,400 0.43
10 MORGAN STANLEY & CO. 2,840,932 0.37
INTERNATIONAL PLC.
备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1 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106,910,140 13.91
2 陕西烟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6,179,415 4.71
3 重庆金嘉兴实业有限公司 27,315,600 3.55
4 陕西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908,800 2.07
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7,400,750 0.96
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404,000 0.83
7 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896,700 0.77
8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3,545,802 0.46
9 栗新民 3,280,400 0.43
10 MORGAN STANLEY & CO. 2,840,932 0.37
INTERNATIONAL PLC.
备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5/1648b360-6686-40cb-b7ca-5a2b12ffb8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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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8:26│陕西金叶(000812):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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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以书面送达
、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11 日在公司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9人,实际参加董事 9人。会议由
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袁汉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全部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八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进一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自身长期内在价值的信心
和高度认可,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 6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2.拟回购股份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15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实施
的回购价格由公司有权决策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25%用于股权激励,75%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3.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拟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具体
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7,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7.15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
股数约 9,790,209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7%;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7.15 元/股测算,预计可
回购股数约 5,594,405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3%。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其中自有资金的比例为 10%,银行提供剩余资金的专项贷款
。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立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相关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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