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13 德展健康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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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9:57 │德展健康(000813):关于公司与杨宝峰院士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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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9:57 │德展健康(000813):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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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9:56 │德展健康(000813):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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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9:56 │德展健康(000813):德展健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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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5 15:33 │德展健康(00081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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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5 15:32 │德展健康(000813):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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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9:48 │德展健康(00081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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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9:46 │德展健康(000813):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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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9:44 │德展健康(000813):德展健康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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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8:36 │德展健康(000813):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司法拍卖部分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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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9:57│德展健康(000813):关于公司与杨宝峰院士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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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属于意向性约定,院士专家工作站的设立尚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和备案。
2、本次框架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研发创新能力、构建高水平研发创新体系,提升公司研发创新效率
、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技术保障,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与中国工程院杨宝峰院士签
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在心脑血管、肿瘤、代谢系统疾病、肺动脉高压、神经和精神类等多种领域药品及保健品的研发及成果
转化开展全方位技术合作,并拟共同在公司所属企业成立院士专家工作站。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合作方为杨宝峰院士。
杨宝峰院士现任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医科院学部委员,寒地心血管病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级重点学科药理学科带头人,
中华医学会副会长,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药理学会副理事长,黑龙江省科协副主席等职务。曾任哈尔滨医科大学校长,
中国工程院医药卫生学部主任。主要从事心血管疾病相关研究,首次发现非编码 RNAs 对重大心脏疾病的调控作用及机制,是国家重
大心脏疾病研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近十年先后承担国家 1035重大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重大攻关课题 16 项。先后获国
家自然科学二等奖、教育部自然科学一等奖、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三项、首届全
国创新争先奖、何梁何利奖及首届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等荣誉称号、黑龙江省最高科技奖等奖项。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杨宝峰 院士
(一)合作内容
1、甲方与乙方合作期间,将共同就心脑血管、肿瘤、代谢系统疾病、肺动脉高压、神经和精神类疾病等多种疾病领域的保健品
及药品研发及成果转化开展全方位技术合作。双方重点开展工业大麻类大麻素化合物和多肽类药物的研究,推进 CBD(大麻二酚)在
治疗罕见病及癌症等严重影响人类身体健康的重大疾病等方面的应用。
2、甲方聘请乙方杨宝峰院士及其研究团队,在甲方所属控股子企业成立院士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聘期为五年
,聘期届满后由双方另行协商续聘事宜。
3、本协议签署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相关人员成立工作委员会负责院士工作站的筹备和申报工作。申报成功后,由该委员会
负责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委员会下设项目组和技术支持组,分别负责具体研究项目和技术支持工作,保证工作站符合政府主管
部门的定期考核要求;工作站建立后应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双方共同讨论工作站的工作计划和进展,项目组需定期向甲乙双方汇报
站内的研究进展和成果,并向甲方汇报工作站后续工作计划等工作;工作站需同步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技术交流等
学术活动。
(二)双方义务
1、合作期间,甲方负责:
(1)提供研究所需的设备、场地、资金和资源支持;
(2)组建相关技术团队配合乙方团队开展研究工作,并协助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3)组建管理团队负责双方建立工作站后的日常运营和考核工作,保证工作站的日常工作正常合规运营。
2、甲乙双方合作建立工作站,由乙方为科学创新带头人,组建专家团队入驻工作站,并负责:
(1)为甲方提供高端智力支持和学术指导,指导甲方研究方向,协助制定研究计划,并完成甲乙双方共同制定的研究课题和任
务;
(2)为甲方解决技术难题,并提供技术支持;
(3)为甲方培养科技人才,搭建技术创新平台;
(4)组织学术交流活动,促进技术交流与合作。
(三)研发成果归属
合作期间,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研究方向、科研课题。甲、乙双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所涉及的研发成果产权归属问题由甲乙双方
后续具体约定。
(四)协议的变更、解除
1、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2、执行协议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地震等导致协议不能顺利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均不承
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尽快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3、本协议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时,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本协议。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是公司进一步夯实研发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与杨宝峰院士共建院士工作站,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
公司科技人才培养、研发能力构建、加速相关领域保健品、药品等的研发工作,提升公司研发成果转化效率,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
体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本次框架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为协议双方合作意向文本,协议双方将在框架协议指导原则下推进相关项目工作,具体事宜另行协商约
定。
2、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属于意向性约定,院士专家工作站的设立尚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和备案,公司将根据后续相关进
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最近三年公司未披露其他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关于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与杨宝峰院士合作框架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56cc5382-2b24-4f92-96e9-bc3998aa4d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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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9:57│德展健康(000813):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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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展健康(000813):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7e464163-8981-4566-9f6c-e47b957b44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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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9:56│德展健康(000813):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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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展健康(000813):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6/ec265717-d41c-447a-bab9-28ebea97ed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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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9:56│德展健康(000813):德展健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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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展健康(000813):德展健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7/5c0f68c1-7803-4af9-a183-b81a68a28d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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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5 15:33│德展健康(00081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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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证券简称:德展健康,证券代码:000813)股票连续 2 个交易
日内(2024 年 12 月 12 日、12月 13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1.9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就相关事项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进行了函询,现
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或市场传闻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函询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不存
在有关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与公司有关的正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同时亦未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
(五)公司近期披露了 5%以上股东上海岳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及拍卖事项的公告,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分
别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及2024年 11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持股 5%以上
股东清算方案裁定暨拟以公开拍卖方式处置所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
公开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六)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及 2024年 7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8,567,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2%。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在 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三)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400d0ca6-4b78-4169-8d11-34b3268c75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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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5 15:32│德展健康(000813):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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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展健康(000813):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a78275e1-ae18-4227-8a3e-876636286c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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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9:48│德展健康(00081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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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证券简称:德展健康,证券代码:000813)股票连续 2个交易日
内(2024年 12月 6日、12月 9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2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就相关事项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进行了函询,现
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或市场传闻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函询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
有关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与公司有关的正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同时亦不存在在公司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期间有关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5、公司近期披露了 5%以上股东上海岳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及拍卖事项的公告,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1月 26日及 2024年11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清
算方案裁定暨拟以公开拍卖方式处置所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公开拍
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6、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及 2024 年 7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8,567,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2%。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9/bae47ce8-501b-44b0-9c11-82a118f268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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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9:46│德展健康(000813):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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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展健康(000813):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9/263bc1af-fd4c-4206-aa9f-62fe290c94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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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9:44│德展健康(000813):德展健康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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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展健康”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
,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德
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依据有
关规定和程序,将其职权中部分事项的决定权授予经理层行使。
第三条 授权管理基本原则
(一)审慎授权原则。董事会授权应坚持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原则,优先考虑风险防范要求,从严控制、审慎授权;
(二)授权范围限定原则。授权应当严格限制在《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不得超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范围;凡属董事会法定职权的,不得授予经理层行使;
(三)适时调整原则。授权权限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内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和经营管理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授权权限;
(四)有效监控原则。董事会对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对授权权限执行的有效监控。
董事会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切实规范授权程序,落实授权责任,完善授权监督管理机制,实现规范授
权、科学授权、适度授权,确保决策质量与效率相统一。
第四条 董事会是规范授权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授权事项负有监管责任。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会开展授权管理工作。
第六条 证券部是董事会授权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提供专业支持和服务。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总经理办公会会议上安排事项执行情况的跟进落实。
第三章 授权范围
第八条 董事会授权事项是董事会将部分职权范围内的决策事项授予经理层决策,决策事项包括:
(一)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或提供劳务,出售商品、产品等交易事项;
(二)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一定额度内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
托贷款等)、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
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及代表公司对所投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力的事项;
(三)一定额度内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除外);
(四)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其他事项。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已明确规定由经理层依法履行的职权,不适用本规定。
授权对象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权限进
行决策。
第四章 授权管理
第九条 董事会授权分为一般授权和临时授权。一般授权是指《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本办法中的授权事项;临时授权是指董事会审议具体事项时的授权。
第十条 临时授权事项应当以董事会决议的形式明确授权背景、授权对象、授权事项、授权期限、行权条件等具体要求。
第十一条 被授权对象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授权范围,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开展工作,行使职权不得超越授权范围,定期向董
事会报告授权行权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第十二条 被授权对象决策授权涉及公司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相关意见或建议。
第十三条 经理层对授权范围内事项的决策,应以总经理办公会等方式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经理层可对授权事项进
行细化。总经理办公室对总经理办公会安排事项执行情况进行跟进落实。
第十四条 董事会可根据需要,对本办法规定的授权事项及权限进行调整。遇到特殊情况需对授权事项决策作出重大调整,或因
外部环境出现重大变化不能执行的,授权对象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如确有需要,应当提交董事会再行决策。
第五章 授权监督
第十五条 董事会有权对被授权人的决策过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听取被授权人对行权情况的报告。根据授权对象行权情况
,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风险控制能力、内外部环境变化等条件,对授权事项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变更授权范围、标准和要求,确
保授权合理、可控、高效。
第十六条 发生以下情况,董事会可对有关授权进行调整或终止:
(一)授权事项决策质量较差,经营管理水平降低和经营状况恶化,风险控制能力显著减弱;
(二)授权事项执行情况较差,发生怠于行权、重大越权行为或造成重大经营风险和损失;
(三)现行授权存在行权障碍,严重影响决策效率;
(四)授权对象人员发生调整;
(五)董事会认为应当变更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如授权效果未达到授权具体要求,或出现其他董事会认为应当终止授权的情况,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可以提前终止
。授权对象认为必要时,也可以建议董事会终止有关授权。
第十八条 发生授权调整或终止时,公司应及时拟订授权决策的变更方案,明确具体修改的授权内容和要求,说明变更理由、依
据,并提交董事会决策。
第六章 授权责任
第十九条 董事会是规范授权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授权事项负有监管责任。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授权对象行权不当的,应当
及时予以纠正。
第二十条 授权对象应当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合法权益的原则,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作出决定,忠实勤勉从事经营管理工作,
坚决杜绝越权行事。
第二十一条 授权对象在决策或执行授权事项时,未履职或未正确履职,或者超越授权范围决策,导致资产损失或产生严重不良
影响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 授权决策事项出现重大问题,董事会作为授权主体的责任不予免除。董事会在授权管理中有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相应
责任:
(一)超越董事会职权范围授权;
(二)在不适宜的授权条件下授权;
(三)对不具备承接能力和资格的主体进行授权;
(四)未对授权事项进行跟踪、检查、评估、调整,未能及时发现、纠正授权对象不当行权行为;
(五)法律、行政法规、《股票上市规则》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追责情形。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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