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15 美利云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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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4 │美利云(000815):美利云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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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1 │美利云(000815):美利云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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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1 │美利云(000815):美利云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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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1 │美利云(000815):美利云2025年度在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审核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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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1 │美利云(00081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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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1 │美利云(000815):美利云2025年度募集资金鉴证报告-中审亚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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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0 │美利云(000815):美利云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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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9 │美利云(000815):美利云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评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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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9 │美利云(000815):美利云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学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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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9 │美利云(000815):美利云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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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4│美利云(000815):美利云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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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 年 0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 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金转增股本方案
5.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额调整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融资综合授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制定《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
法》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亲自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且加盖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股权证明办理
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 年 5 月 14 日 16:3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
登记发送后请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 8:30—16:3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君丽 朱 喆
联系电话:0955-7679334
传 真:0955-7679216
电子邮箱:mly@chinapaper.com.cn
邮政编码:755000
通讯地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工业园区凤云路以北美利云誉成云创数据中心
(五)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cdfe350-42fd-479d-9076-d5315abe52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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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1│美利云(000815):美利云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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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国·北京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6)005622 号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美利云公司”)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美利云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美利云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美利云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五、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我们根据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
要缺陷。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并不对美利云公司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意见或提供保证。本段内容不影响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
效性发表的审计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
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
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
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
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
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
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董事会认为,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宁夏誉成云创数据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誉成云创科技有限公司、宁夏中冶美利云新
能源有限公司、宁夏星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层面:组织架构、管理层理念与经营风格、诚信与道德价值观、发展战略、人力资源政策、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业务流程层面:全面预算管理、资金活动、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生产与成本管理、存货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关
联交易、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技术研发、招标管理、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与信息系统管理。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流动性与借款风险、销售与收款风险、资产减值、供应链风险、市场动态风险、会计与报告风险、资本结构风险等内容。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设计、运行情况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
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营业收入总额(偏离 小于等于0.4% 0.4%-0.8% 大于0.8%
目标的程度)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控制环境的无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
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包括: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
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告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③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定量判断(财产损失) 220万元以下 220万元-661万元 661万元以上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①重大缺陷:指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或者影响程度重大,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
偏离预期目标;
②重要缺陷:指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或影响程度较大,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
偏离预期目标;
③一般缺陷:指缺陷发生的可能性很小或影响程度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报告期内存在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e5848f3-dc65-4ca3-8916-78acc1a361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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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1│美利云(000815):美利云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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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审核报告 1-2
二、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3
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6)005625 号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利云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
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审核
了后附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 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美利云公司管理层在年度报告中
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编制和对外报送、披露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美利云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核工
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执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检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
核工作为提出审核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披露,如实反映了美利云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审核报告仅供美利云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1f718b8-f199-4f60-9f12-cc640c561c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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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1│美利云(000815):美利云2025年度在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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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项审核报告 1-2
2、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 3
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6)005626 号
中冶美利云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利云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
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
附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在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
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
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美利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
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
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情况
经审核,《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在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已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要求编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美利云公司 2025年度在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e1d835d-3180-403f-a917-78ceb00d62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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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1│美利云(00081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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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云(00081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7d0344b-5a45-48cf-a698-0ec9be0294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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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1│美利云(000815):美利云2025年度募集资金鉴证报告-中审亚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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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鉴证报告 1-2
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9
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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