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15 美利云 更新日期:2025-02-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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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23:48 │美利云(000815):美利云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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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43 │美利云(000815):美利云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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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31 │美利云(000815):美利云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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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31 │美利云(000815):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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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19 │美利云(000815):美利云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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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15 │美利云(000815):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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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9:27 │美利云(000815):美利云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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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9:22 │美利云(000815):美利云章程修改前后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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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9:22 │美利云(000815):美利云关于停止经营造纸业务、清算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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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9:20 │美利云(000815):宁夏星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10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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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23:48│美利云(000815):美利云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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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2024年 1月 1日-12月 31日 2023年 1月 1日-12月 31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49,000万元-53,000 万元 亏损:1,777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1,800万元-2,400 万元 亏损:3,587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70元/股-0.76/元股 亏损:0.03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数据中心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加 23%,数据中心业务净利润同比增加 33%。
2、报告期内,公司停止经营造纸业务,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宁夏星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
减值》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减值迹象,计提相关清算费用,计提减值准备 2.3亿元,计提职工辞退福
利 2.1亿元,计提合同解除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0.7亿元,导致公司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
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8/9735ac7c-1dd2-4cf8-ad2d-718671eed0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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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43│美利云(000815):美利云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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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程耀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程耀先生任职公司董事会秘书之日起,董事长田生文先生不再代
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程耀先生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职务。
程耀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
邮编:755000
联系电话:0955-7679166
电子邮箱:2cy@chinapaper.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5/7b03ce11-e3e0-4a62-8ae7-e2848d4a45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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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31│美利云(000815):美利云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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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1月1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关于聘任程耀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田生文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
,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程耀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5/fb47c875-4391-4fa4-9dcc-6bd9b45004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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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31│美利云(000815):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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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名委员会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提名委员会会
议。会议由主任委员谢罡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委员 3人,实际出席委员 3人。
根据《公司章程》及《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聘任程耀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个人履
历、教育背景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程耀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以及职业素养等均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符
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程耀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我们同意将聘任程耀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委员:谢 罡 田生文 徐盛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4/7379bead-86f4-49bd-9e06-83926425d0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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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19│美利云(000815):美利云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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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2 月 26 日(星期四)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12月 26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6 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 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6 日(星期四)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公司会议室
5.主持人:田生文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共 1,08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39,241,5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41%。其中
: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代表 1名(代表 2名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24,131,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2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1,07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5,110,464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17%。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238,895,71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58,0
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87,8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14,764,664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15,110,464 股的97.71
%;158,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5%;187,8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
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4%。
2.关于停止经营造纸业务、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宁夏星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238,760,31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77,6
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03,6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14,629,264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15,110,464 股的96.82
%;277,6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84%;203,6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
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34%。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 淼 李 博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7/08a927ce-2096-4ecb-96f8-d3fcd00cf0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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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8:15│美利云(000815):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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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楼
中国·北京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致: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4-939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
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事项
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原件
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相
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1、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2024年12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
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上述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出
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联系方式等。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14:30在宁夏中卫
市沙坡头区柔远镇公司会议室举行,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田生文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股东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
果,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080名,代表股份239,241,512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的34.41%(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695,263,035股)。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均持有相关身份证明,其中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
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律顾问及其他相关人
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视频相结合方式出席。
本所认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对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表决票清
点程序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清点和统计。
3、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的表决结果。
4、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8,895,712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反对158,00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7%;弃权187,80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764,664股,占公司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
1%;反对158,00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弃权187,80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4%。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统计的现场及
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前述议案以特别决议形式通过。
(2)《关于停止经营造纸业务、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宁夏星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8,760,312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反对277,60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2%;弃权203,60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629,264股,占公司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
2%;反对277,60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弃权203,60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34%。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
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前述议案以普通决议形式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7/97bbe819-6f89-454c-bb3b-22d7b0b7fa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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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9:27│美利云(000815):美利云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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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云(000815):美利云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81f5b0c8-89ff-4689-83b4-984938cec0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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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9:22│美利云(000815):美利云章程修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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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云(000815):美利云章程修改前后对照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fabe6544-c4e1-4498-83f2-321581f4e7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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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9:22│美利云(000815):美利云关于停止经营造纸业务、清算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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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云(000815):美利云关于停止经营造纸业务、清算注销子公司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a7df8f22-d140-484c-ad30-e57c3983e4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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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9:20│美利云(000815):宁夏星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10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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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云(000815):宁夏星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10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55f71113-11e0-4624-a850-4580ec53bc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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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9:19│美利云(000815):美利云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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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星期四)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12 月 2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
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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