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18 航锦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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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9:05 │航锦科技(000818):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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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9:05 │航锦科技(00081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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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9:05 │航锦科技(000818):大信专审字[2025]第2-00232号-营业收入扣除专项审核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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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9:05 │航锦科技(000818):大信专审字[2025]第2-00233号-超擎数智业绩承诺完成审核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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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9:05 │航锦科技(000818):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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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9:04 │航锦科技(0008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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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9:04 │航锦科技(000818):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巧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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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9:04 │航锦科技(000818):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永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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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9:04 │航锦科技(000818):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恺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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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9:02 │航锦科技(000818):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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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9:05│航锦科技(000818):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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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000818):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b7c870f4-ebcb-4f6e-ac7d-5faf69235c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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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9:05│航锦科技(00081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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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00081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e4bf369f-b4e2-4400-8c46-38b335b218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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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9:05│航锦科技(000818):大信专审字[2025]第2-00232号-营业收入扣除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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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000818):大信专审字[2025]第2-00232号-营业收入扣除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14a3a028-1fe9-4021-910a-d927aca609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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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9:05│航锦科技(000818):大信专审字[2025]第2-00233号-超擎数智业绩承诺完成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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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000818):大信专审字[2025]第2-00233号-超擎数智业绩承诺完成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74da3422-f8a3-451a-ac2c-ece7488a9f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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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9:05│航锦科技(000818):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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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000818):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212985be-59c5-45b7-b42d-c914f721ca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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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9:04│航锦科技(0008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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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0008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89663879-7c7d-4932-87ae-12c6106e15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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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9:04│航锦科技(000818):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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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000818):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巧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1e89d809-b045-46f0-aa52-123a20dbe6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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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9:04│航锦科技(000818):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永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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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徐永涛,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管理学硕士。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审计教研室主任,
中国生态经济学会教育委员会理事。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会计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
师(非执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后续教育专家。2021 年 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
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姓名 任职期间报告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任职期间报告 实际出席次数
期内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期内会议次数
徐永涛 10 10 0 0 4 4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四次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实际
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
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一次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
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也在期间研究讨论了考核制度与激励机制的相关内容,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战略发展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共计召开两次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投资进行研究,切实履行了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
4、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两次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案进行研究,也在期间研究讨论了相关选举或聘任程序的组织协调的相关内容,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
责任和义务。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九次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
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经验及特长,以审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
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
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
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
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保持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管
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创
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
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 2024年 3 月 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 年与关联方日常存贷款额度的议案》及《关
于 2024 年度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已经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交易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
本利益,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
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即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4年 3月 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4年 4月 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对拟续聘大信会所的事项事前做了详细的考察论证,认为大信会所是一家具有相关证券业的执业资格,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的信誉
和严谨的执业工作态度的审计机构,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表现出良好的履职能力、服务意识和职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
工作。鉴于此,本人同意续聘大信会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次续聘将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聘任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
、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徐永涛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8c89d4ec-664d-48a3-b6ac-baee8f5bd2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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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9:04│航锦科技(000818):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恺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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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000818):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恺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4c9d7b87-88e0-48ef-8d94-29445b2d5d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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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9:02│航锦科技(000818):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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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914.09 万元,2024 年末合
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1,941.60万元;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82.53万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4,259.
29 万元。鉴于公司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33,728,700.00 40,749,36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0-979,140,872.25 0128,129,482.52 0229,766,262.08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919,416,048.75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142,592,852.44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4,478,06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07,081,709.22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4,478,060.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七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 年度,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9,155,961 股并将于近期完成注销,回购股份总金额为 391,667,277.47 元(不含交易费用),
视同公司2024年度的现金分红。
2、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
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同时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经营、改善公司
业绩,从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加大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加强投资者回报。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bef4fe12-1dc4-4725-b585-d7f94d6f14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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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9:02│航锦科技(000818):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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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000818):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f58663cc-0a53-4d39-bec0-7f72bf9f1b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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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9:02│航锦科技(00081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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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营业收
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 年 10 月 25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财会〔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
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年 1月 1日
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 6 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
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
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
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
公司自 2024年 1月 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
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
公司自 2024年 1月 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
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3cfeeac3-6e21-43bb-a64b-efc10446ba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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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9:02│航锦科技(000818):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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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000818):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8e9a752e-4548-414f-be8b-4ef06379a0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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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9:02│航锦科技(00081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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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00081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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