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20 *ST节能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02 18:56 │*ST节能(000820):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公告 │
├─────────┼──────────────────────────────────────────────┤
│2025-08-26 21:04 │*ST节能(00082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更新后) │
├─────────┼──────────────────────────────────────────────┤
│2025-08-26 21:01 │*ST节能(00082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的补充公告 │
├─────────┼──────────────────────────────────────────────┤
│2025-08-25 19:24 │*ST节能(00082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5 19:24 │*ST节能(00082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8-20 00:00 │*ST节能(000820):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
├─────────┼──────────────────────────────────────────────┤
│2025-08-15 18:56 │*ST节能(000820):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公告 │
├─────────┼──────────────────────────────────────────────┤
│2025-08-15 18:56 │*ST节能(000820):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再次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8-08 20:39 │*ST节能(00082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8-08 20:36 │*ST节能(000820):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5-09-02 18:56│*ST节能(000820):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公告
─────────┴────────────────────────────────────────────────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持有的 23,000,00
0股公司限售股股票(占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 14.1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6%)已于 2025年 9月 1日 10时至 9月 2日 10时
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阿里资产·司法”进行第二次拍卖。此前第一次拍卖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25日和 7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6、2025-049)。现将本次拍卖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进展
2025年 9月 1日 10时至 9月 2日 10时,神雾集团持有的 23,000,000股公司股票(占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 14.15%,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3.56%)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阿里资产·司法”进行了第二次拍卖,经查询,本次拍卖流拍。
二、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一) 累计拍卖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拍卖数量 累计被拍卖数合计 累计被拍卖数合
(股)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神雾集团 162,600,000 25.15% 186,810,462 53.46% 28.89%
注释: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已累计被司法拍卖共计 186,810,462股,该股份均已完成司法过户手续。该累计
拍卖股份数不含本次流拍的股份;
2、上述表格第五列“累计被拍卖数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神雾集团累计被拍数量占其 2016年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股份
总数(349,410,462股)的比例;
3、上述表格第六列“累计被拍卖数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累计被拍卖数占公司目前总股份(646,555,179股)的比例。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涉及拍卖的股份来源为公司 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发行的股份,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因公司控股股东神雾集团在重大资
产重组时作出了业绩补偿承诺。若本次拍卖完成,买受人应按其持有股份的比例承接相应的业绩补偿承诺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截止目前该承诺尚未履行完毕,神雾集团所持股份限售锁定期由原来 2019年 10月 23日到期延长至补偿义务履行完毕日,相关
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年 10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
2、因本次拍卖流拍,该部分股份存在被司法划转的可能,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3/1d5a28e2-694c-41b5-8349-f87bbd1b50ba.PDF
─────────┬────────────────────────────────────────────────
2025-08-26 21:04│*ST节能(00082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更新后)
─────────┴────────────────────────────────────────────────
*ST节能(00082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更新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eb36f63e-a40b-4e64-a292-89d1c6b3cd9f.PDF
─────────┬────────────────────────────────────────────────
2025-08-26 21:01│*ST节能(00082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的补充公告
─────────┴────────────────────────────────────────────────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 日披露了《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以下
简称“法律意见书”)。经事后核查发现部分内容存在遗漏,现补充如下:
补充前: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
议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
补充后:
致: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天察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神雾节能”或“贵公司”或“公司”) 的委托,
指派徐驰律师、冯华丽律师(下称“本律师”)出席神雾节能于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 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及神雾节能《章程》的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贵公司已向本所承诺:贵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的、真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
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参加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
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
议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上述补充内容不会导致议案表决结果的改
变,补充后的相关内容与2025 年 8月 26 日披露的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一致,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更新后的《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对上述内容的补充
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018adf91-0a67-49c1-9afb-f1bd8ab2b271.PDF
─────────┬────────────────────────────────────────────────
2025-08-25 19:24│*ST节能(00082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没有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现场召开时间2025年8月25日14:30
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17号天风大厦15楼
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林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68,603,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438%。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45,615,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88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47人
,代表股份22,987,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54%。
3.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林先生主持,采用现场及网络方式表决;董事朱林、余良程、董郭静现场出席会议,
董事崔博、丁晓殊、钱传海、王绍佳、郭永生、肖敏视频出席会议。江苏天察律师事务所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7,716,6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99%反对 650,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422%;弃权 23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116,6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447%;反对 65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 2.1684%;弃权 23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9%。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拟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7,718,2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05%反对 649,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416%;弃权 23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118,2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500%;反对 64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 2.1631%;弃权 23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9%。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7,718,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07%反对 64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414%;弃权 23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118,9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523%;反对 64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 2.1608%;弃权 23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69%。
表决结果:通过。
以上所有议案均获得了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天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驰、冯华丽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中国大陆地区内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天察律师事务所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bb77a9b4-88c7-4788-9ba5-7b89ab8c5691.PDF
─────────┬────────────────────────────────────────────────
2025-08-25 19:24│*ST节能(00082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ST节能(00082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b02e8e86-77f8-438b-b2d9-95b07941e5d3.PDF
─────────┬────────────────────────────────────────────────
2025-08-20 00:00│*ST节能(000820):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
一、中标项目概述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联合立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立本”)与河南同力电
力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所组成的联合体近日中标了洛阳平洛新能源有限公司孟津区独立储能项目EPC 总承包项目,签约合同
价(含税)为:304,571,520.00 元。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6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关于中标项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二、合同签订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联合体与发包人签署的《洛阳平洛新能源有限公司孟津区独立储能项目(100MW/300MWh) EPC 总承包合同》,主
要内容如下:
发包人(全称):洛阳平洛新能源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联合体牵头人:武汉联合立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河南同力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各方就
洛阳平洛新能源有限公司孟津区独立储能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洛阳平洛新能源有限公司孟津区独立储能项目
2. 工程地点:洛阳孟津区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2506-410308-04-01-786092
4. 资金来源:自筹
5. 工程内容及规模:100MW/300MWh 储能电站及配套设施
6. 工程承包范围:洛阳平洛新能源有限公司孟津区独立储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包工程。详见工程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日期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15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工程范围
工程名称:洛阳平洛新能源有限公司孟津区独立储能项目
工程承包范围:承包人将在一揽子价格的基础上负责发包人洛阳平洛新能源有限公司孟津区独立储能项目 EPC 总承包范围内勘
察设计,土建施工,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和所有设备安装施工,调试,直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到达“交钥匙”标准。
设计范围:
包含本项目所有内容的设计工作及服务(地形图测绘及地质勘察、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完成施工
图相关审查、竣工图编制及设计变更说明文件编制、招标技术文件编制、设备技术协议审核签订、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等现场技术服
务、处理相关答疑、参加必要的验收会议等,服务从项目开始至施工安装、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设备及材料采购范围:
所有设备、材料、电缆、备品备件、辅材和辅件、混凝土、沙石、基础预埋件、消防器具等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 110kV 升压
站一次设备、35kV 一次设备、二次设备、储能 100MW/300MWh 相关设备、储能 100MW/300MWh 相关变配电设备、视频监控、给排水
设备、暖通设备、消防设备、电池舱与交流舱之间的一二次电缆、外线设备材料等。
施工范围:
包含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所需所有的土建施工,升压站电气一二次设备安装和调试,100MW/300MWh 储能设备材料安装及调试
,及开工前四通一平。
(6)建设管理范围:
本工程由发包人负责委派发包人代表、委托工程监理。承包人负责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建设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7)工程界限
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全部由承包人设计、施工;
升压站区域及储能设备区给排水管道全部由承包人设计;属于承包人的采购、施工范围。供水管道、计量装置及其它附属设施的
施工等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及生活临时用水管道及其它附属设施由承包人负责。
升压站及储能电站范围(含变电站储能相关部分、有关电气系统)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由承包人负责。
升压站及储能电站范围内至界区外排水沟,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110kV 外送线路至对侧站范围内设计、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均由承包人负责。
完成本工程性能试验。
施工区的土石方开挖、回填、平整、渣土外运、储存堆放、生态恢复等均属于承包人的承包范围。
施工及生活电源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包含在本工程合同内。施工电费由承包人负责。
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划要求,负责在现场设计并修建承包认为需要的任何临时设施(包括临时生产、生活
与管理房屋、现场的道路、需硬化的场地、供水、供电、供暖、通讯、管理网络等设施)。并在合同工程竣工或在承包人使用结束时
,按发包人的要求拆除或无条件的移交发包人。
进场道路涉及周边施工协调费由承包人负责。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叁亿零肆佰伍拾柒万壹仟伍佰贰拾元整
(¥304,571,520.00 元)。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1) 设计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叁佰贰拾万元整 (¥ 3,200,000.00 元);适用税率:6%,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壹仟壹佰叁拾贰元零
角捌分(¥181,132.08 元);
(2)设备购置及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叁亿零壹佰叁拾柒万壹仟伍佰贰拾元整(¥ 301,371,520.00 元);适用税率:9%,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贰仟
肆佰捌拾捌万叁仟捌佰捌拾陆元玖角柒分(¥24,883,886.97 元);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如上述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业务承接能力,为公司后续工程项目的合作与开拓提供更多经验,提升公司工程建
设与管理以及持续经营的能力。该项目对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需视后续项目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暂无法判断该
项目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和项目实施进度,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要求在相应的
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具体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该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未来合同的履行可能会受项目资金、政府关系、供应商分包商履约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减缓项目建设的进度,项目实施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该项目的实施进展,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洛阳平洛新能源有限公司孟津区独立储能项目(100MW/300MWh)EPC总承包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0/4a82ae4a-6cb4-40b4-ac88-eadb18762d45.pdf
─────────┬────────────────────────────────────────────────
2025-08-15 18:56│*ST节能(000820):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9,000万股限售股司法拍卖已流拍。本次拍卖的股份来源为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重大资
产重组时发行的股份,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因公司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在重大资产重组时
作出了业绩补偿承诺且尚未履行完毕。若拍卖完成,买受人应按其持有股份的比例承接相应的业绩补偿承诺义务。
2、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再次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神雾集团所持有的 2,300 万股限售股将于2025年9月1日至 9 月2日进行第二次拍卖。若后续2,300 万股和9,000万股限售股均拍卖
成交或司法划转且完成过户手续,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将累计减少至4,96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7.67%,神雾集团将不再为公
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未来可能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将密切关注拍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神雾集团持有的 90,000,000 股公司限售股股票(占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 55.3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92%
)已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 10 时至 8 月 15 日 10 时由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阿里资产·司法”进行拍卖。相关情况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
4)。现将本次拍卖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进展
2025 年 8 月 14 日 10 时至 8 月 15 日 10 时,神雾集团持有的 90,000,000 股公司限售股股票由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
院在“阿里资产·司法”进行了拍卖,经查询,本次拍卖流拍。
二、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一) 累计拍卖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拍卖数量 累计被拍卖数合计 累计被拍卖数合
(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