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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21(ST京机)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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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821 ST京机 更新日期:2026-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4 16:03 │ST京机(00082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02 16:38 │ST京机(000821):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6-07-01 16:17 │ST京机(000821):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 │ │告 │ ├─────────┼──────────────────────────────────────────────┤ │2026-07-01 16:16 │ST京机(00082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 │2026-06-26 17:32 │ST京机(00082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6-24 16:41 │ST京机(00082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 ├─────────┼──────────────────────────────────────────────┤ │2026-06-22 16:37 │ST京机(000821):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6-06-08 17:08 │ST京机(000821):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6-06-01 16:36 │ST京机(00082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 │2026-05-20 00:00 │ST京机(000821):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07-14 16:03│ST京机(00082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 50%以上情形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5,500 万元-7,000 万元 盈利:20,607.67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66.03%-73.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3,000 万元–4,500 万元 盈利:15,680.94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71.30%-80.87%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9 元/股- 0.11 元/股 盈利:0.33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 三、本期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公司的核心业务光伏设备业务受行业周期影响业绩下滑。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主业所处的光伏行业仍面临阶段性供应过剩的压力 ,产业链各环节开工率普遍下行,下游市场投资意愿趋于审慎,导致公司作为光伏设备供应商的订单数量与验收进度受到较大影响。 此外,报告期内,随着锂电行业景气度持续回升,行业供需格局显著改善,公司锂电设备收入和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了较大幅 度的增长。 四、风险提示 本业绩预告是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对经营情况初步测算做出,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具体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6 年 半年度报告为准。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af360a54-5a29-4389-8964-c4b0675d24b8.PDF ─────────┬──────────────────────────────────────────────── 2026-07-02 16:38│ST京机(000821):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京机,证券代码:000821)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 年 6月 30 日、7月 1日、7月 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核查,并通过问询方式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 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有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 年 1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 026〕3 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湖北证监局就上述事项的最终决定,最终处罚结果以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 准。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6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正在核算中,如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业绩预告相关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 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 2026 年半年度业绩信息未对外提供。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08ac7352-85e7-4af3-91a0-df890ae4ef1d.PDF ─────────┬──────────────────────────────────────────────── 2026-07-01 16:17│ST京机(000821):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ST京机(000821):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dde41ac6-c6ae-49a9-bb3b-e232d20544fb.PDF ─────────┬──────────────────────────────────────────────── 2026-07-01 16:16│ST京机(00082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ST京机(00082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5e5460ad-b2d3-40a5-a512-7c1aebc9b586.PDF ─────────┬──────────────────────────────────────────────── 2026-06-26 17:32│ST京机(00082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6,250,000股,因此公司以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持有 的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实际现金 分红总额=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分配比例,即:616,624,778 股×0.033 元/股= 20,348,617.67 元。 2.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 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20,348 ,617.67 元/616,624,778 股*10=0.326688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 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20,348,617.67 元/622,874,778 股=0.0326688 元/股(保 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 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326688 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 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6 年 3月 31日总股本 622,874,778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 ,968,600股,即以 618,906,1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3 元(含税),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0,423, 903.8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 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622,874,778 股剔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回购股份 6,250,000 股,即以616,624,7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30000 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 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97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6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3000 元;持 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月 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配方案发放年度为 2025 年度,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7 月 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51 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 08*****405 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 注: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而质押的本公司 A股股票对应现金红利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其余非质押本公司 A股股票对应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月 24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月 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20,348,617 .67 元/616,624,778 股*10=0.326688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 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20,348,617.67 元/622,874,778 股=0.0326688 元/股(保留 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 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326688 元/股。 2.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将进行调整 根据《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在本次债券存 续期内,当标的股票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需要进行除权除息的事项时,将按下述公式对换股价格进 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换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的换股 价。 根据上述约定,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23 京源 EB”自 2024年 6月 28 日起,换股价格由 17 元/股调整为 16. 91 元/股。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23 京源 EB”自 2025 年 7月 8日起,换股价格由 16.91 元/股调整为 16.84 元/ 股。2025 年 11 月,公司接到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23 京源 EB”已触发换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为保障债券持有 人权益,经发行人董事会决定,“23 京源 EB”的换股价格于 2025 年 11 月 7日起由 16.84 元/股向下修正为 14.50 元/股。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23 京源 EB”自2026 年 7 月 3 日起,换股价格由 14.50 元/股调整为 14.47 元/股(调整后的 换股价=调整前的换股价-每股派送现金股利=14.50 元/股-0.0326688 元/股=14.47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5-37),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作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从 19.00 元/股调整为18.97 元/股(四 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 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同意公司用不低于人民币 6,85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3,7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 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公司已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00 元/股(含),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根据前述方案,如公司实施了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 、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9.00 元/股-0.0326688 元/股≈18.97 元/股(四舍五入后保 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6 年 7月 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 22 号京山轻机工业园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陈文雯、朱玥雯 咨询电话:027-83320271 传真电话:027-83320271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 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742594d8-a72f-4537-a8dc-016d175b8652.PDF ─────────┬──────────────────────────────────────────────── 2026-06-24 16:41│ST京机(00082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十一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同意公司用不低于人民币6,85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13,7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公司已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 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00 元/股(含),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10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6月 23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6,250,000 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1.0034%,最高成交价为 14.8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16 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74,288,730.00 元 (不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根据后续市场情况和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ea467b08-46e1-41a8-8b00-a8aaed078304.PDF ─────────┬──────────────────────────────────────────────── 2026-06-22 16:37│ST京机(000821):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京机,证券代码:000821)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 年 6月 17 日、6月 18 日、6月 22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核查,并通过问询方式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 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有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 年 1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 026〕3 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湖北证监局就上述事项的最终决定,最终处罚结果以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 准。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edeed27b-155b-41c6-a827-50160f5755b2.PDF ─────────┬──────────────────────────────────────────────── 2026-06-08 17:08│ST京机(000821):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京机,证券代码:000821)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 年 6月 4日、6月 5日、6月 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核查,并通过问询方式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 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有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 年 1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 026〕3 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湖北证监局就上述事项的最终决定,最终处罚结果以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 准。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ef53b515-b57a-45f0-9456-8e41128bfe80.PDF ─────────┬──────────────────────────────────────────────── 2026-06-01 16:36│ST京机(00082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十一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同意公司用不低于人民币6,85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13,7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公司已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 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00 元/股(含),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10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5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5,606,800 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90%,最高成交价为 14.8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82 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68,994,571.00 元( 不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根据后续市场情况和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3c878ecd-4d3b-4078-bc20-b6b8d4fd925f.PDF ─────────┬──────────────────────────────────────────────── 2026-05-20 00:00│ST京机(000821):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为保持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工作连续性,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度股东会结束后, 以电话、微信等通知方式告知各位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要求。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9日下午 16时在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武汉京山轻机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 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人。 4. 公司全体董事推举董事李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李健先生为公司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5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公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0)。 2. 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战略、提名、审计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选举结果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李健先生、黄俊杰先生、帅勇先生、吴超群先生(独立董事)、谈多娇女士(独立董事)。主任委员: 李健先生。 (2)提名委员会委员:包玉泽先生(独立董事)、李健先生、周家敏先生、吴超群先生(独立董事)、谈多娇女士(独立董事 )。主任委员:包玉泽先生(独立董事)。 (3)审计委员会委员:谈多娇女士(独立董事)、黄俊杰先生、包玉泽先生(独立董事)。主任委员:谈多娇女士(独立董事 )。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吴超群先生(独立董事)、李健先生、谈多娇女士(独立董事)。主任委员:吴超群先生(独立 董事)。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5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公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0)。 3.以 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管理团队及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门负责人情况如下: (1)总裁:李健先生。 (2)副总裁:徐全军先生、刘媛烨女士、周家敏先生。 (3)财务总监:李明明先生。 (4)董事会秘书:周家敏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陈文雯女士。 (6)内审部门负责人:唐良芳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其中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经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5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公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0)。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983cf773-fdd2-4b33-8d8e-9a7e1284ee3f.PDF ─────────┬──────────────────────────────────────────────── 2026-05-20 00:00│ST京机(000821):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日召开了 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十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十二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 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对公司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选举,以及对高级管理人员、证 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名,独 立董事 3名,任期三年;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十二届 董事会相同。具体名单如下: (一)董事长:李健先生。 (二)董事会成员:李健先生、黄俊杰先生、周家敏先生、帅勇先生(职工代表董事)、吴超群先生(独立董事)、谈多娇女士 (独立董事)、包玉泽先生(独立董事)。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战略委员会委员:李健先生、黄俊杰先生、帅勇先生、吴超群先生(独立董事)、谈多娇女士(独立董事)。主任委员: 李健先生。 (2)提名委员会委员:包玉泽先生(独立董事)、李健先生、周家敏先生、吴超群先生(独立董事)、谈多娇女士(独立董事 )。主任委员:包玉泽先生(独立董事)。 (3)审计委员会委员:谈多娇女士(独立董事)、黄俊杰先生、包玉泽先生(独立董事)。主任委员:谈多娇女士(独立董事 )。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吴超群先生(独立董事)、李健先生、谈多娇女士(独立董事)。主任委员:吴超群先生(独立 董事)。 公司第十二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门负责人的情况 (一)根据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门负责人的情况如下: (1)总裁:李健先生。 (2)副总裁:徐全军先生、刘媛烨女士、周家敏先生。 (3)财务总监:李明明先生。 (4)董事会秘书:周家敏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陈文雯女士。 (6)内审部门负责人:唐良芳女士。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任期自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秘书周家敏先生、证券事 务代表陈文雯女士均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董事会秘书周家敏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陈文雯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 22 号京山轻机工业园 电话:027-83320271 传真:027-83320271 电子邮箱:jiamin.zhou@jsmachine.com.cn、anya.chen@jsmachine.com.cn上述人员简历请见附件。 (二)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祖国良先生、方伟先生在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相应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 务,仍在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谭力文先生、刘林青先生在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 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应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高级副总裁祖国良先生在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副总裁曾涛女士在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离任后不再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在任职期间,祖国良先生、方伟先生、谭力文先生、刘林青先生、曾涛女士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规范治理、健康运作 及稳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祖国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298,685 股,祖国良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祖兴男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 514,285 股;方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谭力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林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曾涛女士未持有 公司股份;祖国良先生离任后,其与一致行动人祖兴男先生所持股份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对祖国良先生、方伟先生、谭力文先生、刘林青先生、曾涛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ce357ae9-1bc8-49cf-bb91-3c2a9b6f7c5a.PDF ─────────┬──────────────────────────────────────────────── 2026-05-20 00:00│ST京机(00082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ST京机(00082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c03b3870-f6cb-4436-9a4e-1ea59e7c0574.PDF ─────────┬──────────────────────────────────────────────── 2026-05-20 00:00│ST京机(00082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ST京机(00082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5e449905-6e47-408a-995d-b8c43faa7092.PDF ─────────┬──────────────────────────────────────────────── 2026-05-07 16:52│ST京机(000821):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业绩、未来发展战略等情况,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将定于2026 年 5月 14 日(星期四)15:00-16:30 举办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和参会人员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4 日(星期四)15:00-16:30 会议召开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云访谈”网络远程文字交流的方式参会人员:公司董事长、总裁李健先生,董事、副总 裁兼董事会秘书周家敏先生,独立董事谈多娇女士,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曾涛女士(具体参会人员以当天实际出席人员为准)。 二、投资者参加方式 1.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 15:00 — 16:30 登 录 互 动 易 网 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活动。 2.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问题征集截止时间 为 2026 年 5月 13 日(星期三 ) 17:00 。 投 资 者 可 提 前 登 录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动 易 平 台(http://irm.cni 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 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6db5921c-b12b-4432-b308-f3a1435082d3.PDF ─────────┬──────────────────────────────────────────────── 2026-05-06 16:26│ST京机(00082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十一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同意公司用不低于人民币6,85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13,7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公司已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 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00 元/股(含),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10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4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3,968,600 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64%,最高成交价为 14.8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22 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53,982,206.00 元( 不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根据后续市场情况和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492544d5-ca58-43d0-972b-1dbb8aa3de98.PDF ─────────┬──────────────────────────────────────────────── 2026-04-24 16:32│ST京机(000821):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 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2025 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97,634,761.92 元, 年初未分配利润1,163,900,539.77元,本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09,431,795.25元;2025年母 公司 报表 实现 的净 利润 为 85,022,719.80 元, 年初未 分配 利润75,624,725.49 元,本年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的法 定公积金 8,502,271.98 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 108,543,938.85 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 ,本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8,543,938.85 元。 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及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6 年 3月 31日总股本 622,874,778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968,600股,即以 618,906,1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3 元(含税),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0,423,903.8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 调整分红总额。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事宜。 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0,423,903.87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的比例为 10.33%。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现金分红方案指标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0,423,903.87 43,601,234.46 54,027,415.69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97,634,761.92 428,789,896.47 336,515,852.4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309,431,795.2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08,543,938.85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18,052,554.0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20,980,170.2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118,052,554.02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根据上表相关指标,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18,052,554.02元,未触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5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20,423,903.87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0.3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湖北京山 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 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行业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和广 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原因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公司主营业务集中在光伏装备和包装装备、锂电装备三 大领域,其中光伏业务占比近 65%。当前光伏行业正处于技术升级与市场整合的关键阶段,光伏下游供需结构阶段性失衡导致行业整 体盈利能力承压。为应对这一挑战,公司需要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进产品迭代升级,同时积极开拓海外市场。这些战略性投入都需 要充足的资金支持,因此公司决定适当留存未分配利润,以保障长期竞争力的提升。 此外,公司锂电业务近年来快速扩张,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截至 2025年 12 月底,公司锂电业务板块整体资产负债率为 89.98%。留存部分未分配利润还将用于优化债务结构、补充营运资金以及建立风险储备金,这将有助于增强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为后续发展提供更稳健的保障。 2.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对现金分红的规定,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坚持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 的经营理念,专注主业,稳健提升公司经营水平和质量,持续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 3.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的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为广大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的便利条件。公 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拨打投资者电话、向公司对外披露的邮箱、互动易平台进 行提问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进行沟通。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时,中小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方式对本议案进 行投票。 (三)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 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 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2.11 亿元、1.87 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50%、1.41% ,均低于 50%。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 义务。 3.此方案尚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d93183d-7b65-4dce-8418-ad90a3b0b5c2.PDF ─────────┬──────────────────────────────────────────────── 2026-04-24 16:32│ST京机(00082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谈多娇) ─────────┴──────────────────────────────────────────────── ST京机(00082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谈多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fe921d0-f58f-4d1f-8018-b09d4a73e730.PDF ─────────┬──────────────────────────────────────────────── 2026-04-24 16:32│ST京机(00082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董事的公告 ─────────┴────────────────────────────────────────────────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 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名(包含 1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 董事 3名。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并审核任职条件,提名李健先生、黄俊杰先生、周家敏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本届董事会推荐,提名吴超群先生、谈多娇女士、包玉泽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由董事会 公开发表提名人声明。前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提名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 人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 本次选举通过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占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不存在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 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谈多娇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吴超群先生、包玉泽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 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其中谈多娇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在 2025 年度股东会正式选举独立董事前,独立 董事候选人尚需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候选人相关事项说明 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健先生于2026年1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鄂处罚字〔2026〕3 号),湖北证监局拟对李健先生作出警告并处以罚款,最终结论依据湖北证监局出具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除此之外,李健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 公司董事会认为:李健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2014 年至今长期担任公司董事长,对公司所处行业具有深刻的 洞察与理解,熟悉经营管理与业务全局,积淀了丰富的管理经验与深厚的行业底蕴,具备良好的领导及决策能力,在公司的股权稳定 和未来业务规划发展的领域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李健先生对前述监管事项高度重视并针对问题进行深刻反省,已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 的学习,对于前期违规事项已有充分的认知与改正。因此,选举李健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二届非独立董事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做出的 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6680568-7715-4995-8d0a-a397af1910b2.PDF ─────────┬──────────────────────────────────────────────── 2026-04-24 16:32│ST京机(00082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超群) ─────────┴──────────────────────────────────────────────── 声明人吴超群作为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湖北京山轻工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 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 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 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 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 务往来的单 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 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 履职。 声明人(签署):吴超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8a2fde4-3d5c-42b3-96f3-f8fa95a80659.PDF ─────────┬──────────────────────────────────────────────── 2026-04-24 16:32│ST京机(00082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谈多娇) ─────────┴──────────────────────────────────────────────── ST京机(00082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谈多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632a6f3-5682-49ce-acc4-a3950ed575cc.PDF ─────────┬──────────────────────────────────────────────── 2026-04-24 16:32│ST京机(00082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会审议,不会对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 年 12月 19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 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 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ac204a9-6ee1-4b60-a5b7-1b5c800ff125.PDF ─────────┬──────────────────────────────────────────────── 2026-04-24 16:32│ST京机(000821):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湖北 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谭力文先生、刘林青先生、谈多娇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谭力文先生、刘林青先生、谈多娇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c324d4f-6e7b-4a5d-be14-a756a9f27501.PDF ─────────┬──────────────────────────────────────────────── 2026-04-24 16:32│ST京机(00082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勤万信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勤万信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本公司提供了多年的会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对本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能够较好满足本公司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中勤万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 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鉴于中勤万信聘期届满,为保持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本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为本公司2026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 年度审计费用,本公司负责审计期间会计师的差旅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柏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 历史沿革: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2013年12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年12月11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 (京财会许可〔2013〕0083号),2013年12月13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业务资质: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为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2025年12月31日)5,447.17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使用:0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 职业保险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情况:无 2.人员信息 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79人 注册会计师数量:401人 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2人 3.业务信息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2025年度):48,597.23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2025年度):41,916.05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2025年度):11,064.17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情况(2025年度):审计客户家数为35家,审计收费总额3,711.00万元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5.诚信记录 2023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2025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 施一份,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2026年1月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7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光初,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洪城通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业务。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张宏敏,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为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 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玲玲,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加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并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玲玲、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张宏敏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光初,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记录。于2026年1月21日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 措施1次。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罚情况 1 李光初 2026年1月21日 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由于项目执业质量方面被 委员会深圳证券监 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 管专员办事处 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 诚信档案 3.独立性 中勤万信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2026年度费用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流 程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本公司负责审计期间会计师的差旅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勤万信进行了调查审核,认为其是一家执业经验丰富,资质信誉良好的审计机构,能够严格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公允的执业准则,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承担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情况的审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的 需要。公司续聘中勤万信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 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8ed7795-7ec8-4a27-9bd9-83b9d44253d8.PDF ─────────┬──────────────────────────────────────────────── 2026-04-24 16:32│ST京机(00082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ST京机(00082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310ad71-89c7-4569-9e2d-edc4da21ca09.PDF ─────────┬──────────────────────────────────────────────── 2026-04-24 16:32│ST京机(00082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包玉泽) ─────────┴──────────────────────────────────────────────── ST京机(00082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包玉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6f2f7df-61ea-459c-9a8c-f5ed7fa868f9.PDF ─────────┬──────────────────────────────────────────────── 2026-04-24 16:32│ST京机(00082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超群) ─────────┴──────────────────────────────────────────────── ST京机(00082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超群)。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28a6a65-d586-4a2d-bd46-e8513a9cc4f0.PDF ─────────┬──────────────────────────────────────────────── 2026-04-24 16:32│ST京机(00082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ST京机(00082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383634e-008f-4c5d-81a3-9de8eba9cfef.PDF ─────────┬──────────────────────────────────────────────── 2026-04-24 16:32│ST京机(000821):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 一、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情况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等 9项议案,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为确保公司治理实践符合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公司结合实 际情况,对公司相关内部控制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制定并进行了逐项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修订类型 是否提交股 东会审议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修订 是 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否 3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制定 否 4 《内部审计章程》 修订 否 5 《内部控制制度》 修订 否 6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否 7 《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制定 否 8 《职工代表董事选任制度》 制定 否 9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否 上述第 1项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实施。具体制度全文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32d3607-b275-4da7-a6da-72a7aec9ff97.PDF ─────────┬──────────────────────────────────────────────── 2026-04-24 16:32│ST京机(000821):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 228,514,237.24 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具体明细如下表: 项目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元) (转回以“-”列示) 一、信用减值损失 152,301,566.34 其中:应收款项减值损失 158,360,263.38 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 -6,058,697.04 二、资产减值损失 76,212,670.90 其中:存货减值损失 76,899,150.89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686,479.99 合计 228,514,237.24 二、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 1、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 应收款项,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 本组合为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组合 2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2、其他应收款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 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 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 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及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对于其他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比照前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报告期末,经考虑不同组合的信用风险特征后,公司本年度计提坏账准备152,301,566.34 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 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情况,按单个存货项目的实际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在中期期末或年终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2、固定资产 公司对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 认资产减值准备。 3、合同资产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 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76,212,670.90 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度资产及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228,514,237.24 元,2025 年度利润总额相应减少 228,514,237.24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应减少 181,563,870.64 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81,563,870.64 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aff6813-c36a-427b-ad00-6324bb48998e.PDF ─────────┬──────────────────────────────────────────────── 2026-04-24 16:32│ST京机(000821):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北京 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帅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帅勇先生将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其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帅勇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其担任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职工董事帅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2d0e2a2-3432-4a3a-b0ea-da04ed45be66.PDF ─────────┬──────────────────────────────────────────────── 2026-04-24 16:32│ST京机(000821):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根据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股份公司、惠州三协、苏州晟成,涵盖了销售、技术、生产、采购、运营等五大主要业务。纳入评价范 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4.13%。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 额的 91.75%。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重大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资金活动、工程管理、研发 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全面预算、合同管理、销售管理、运营管理、信息沟通、信息系统、内部监督、 证券事务、行政事务和子公司管控、重大的生产经营安排,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以及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竞争风险,业务盈利模式风险,新技术风险,战略发展速度风险,预算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 ,人力资源风险,企业重大事项,管理风险,物流及仓储风险,道德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本公司在定量评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时以对经济效益的影响作为主要的考量因素。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可能导致 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 30 万元,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对经济效益的影响超过 30 万元小于 100 万元,则认定为重要缺陷; 如果对经济效益的影响达到 100 万元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如果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则将 该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如下迹象通常表明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包括但是不限于: 该缺陷可能导致对已经签发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和追溯; 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控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审计委员会或内部审计职能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的舞弊行为; 风险管理职能无效; 控制环境无效; 重大缺陷未及时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 (2)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 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就应将该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3)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应认定为一般缺陷。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本公司在定量评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时以对经济效益的影响作为主要的考量因素。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可能导 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 30 万元,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对经济效益的影响超过 30 万元小于 100 万元,则认定为重要缺陷 ;如果对经济效益的影响达到 100 万元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且影响程度严重的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影响严重; (2)“三重一大”事项未经过集体决策程序; (3)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严重影响控制目标的实现; (5)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 (6)内部控制评价结果中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发生以上几个方面的事项,但其影响程度未达严重程度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除以上重大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为一般 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2025 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 2025 年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无 我们认识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2026 年,公司将深入推进内部控制管理和风险管理,加强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的培训与学习,完善和优化内部控制手册和制度流程。其 次加强公司信息化水平建设与数字化风控体系探索,识别和预警重点领域重大风险和关健控制点,进一步修订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不断提升公司风险治理水平。最后根据三线模型不断创新各种控制手段和方法做到风险前置,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与整改落地, 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健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dc89f68-0d7b-4c19-9c9e-4866e4f6a072.PDF ─────────┬──────────────────────────────────────────────── 2026-04-24 16:32│ST京机(00082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包玉泽) ─────────┴──────────────────────────────────────────────── ST京机(00082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包玉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2436443-a628-447d-8556-d5a49d24e6da.PDF ─────────┬──────────────────────────────────────────────── 2026-04-24 16:32│ST京机(00082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ST京机(00082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4f9898d-551e-43f3-a5d1-8358e11eb90d.PDF ─────────┬──────────────────────────────────────────────── 2026-04-24 16:32│ST京机(000821):京山轻机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 ─────────┴──────────────────────────────────────────────── ST京机(000821):京山轻机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b93e439-1811-4da4-8db6-eccdff43dc52.PDF ─────────┬──────────────────────────────────────────────── 2026-04-24 16:32│ST京机(000821):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 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 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生效;《关于 董事 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 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确认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情况并制定了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 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四、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相关内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的考核要求,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 区的薪酬水平。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关于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他福利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的基本工 资和津贴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础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中长期激励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对董事采取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长期激励措施。 (2)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为 9 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3)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只领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同时兼任公司内部其他职务的董事, 根据其在公司具体任职管理岗位职责确定薪酬,并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发放,不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 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按月 支付。绩效奖金是以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 不低于基础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长期激 励措施。 3.其他规定 除特别说明外,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da0d1e0-da81-485b-a507-5551f4a41537.PDF ─────────┬──────────────────────────────────────────────── 2026-04-24 16:31│ST京机(00082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ST京机(00082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e64e297-8a6b-41b8-ac53-963f1a8f6b07.PDF ─────────┬──────────────────────────────────────────────── 2026-04-24 16:31│ST京机(000821):2025年年度报告 ─────────┴──────────────────────────────────────────────── ST京机(00082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2aea514-f917-4d76-9166-06dcb691a4dd.PDF ─────────┬──────────────────────────────────────────────── 2026-04-24 16:31│ST京机(00082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ST京机(00082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3a5b9ed-2296-4c97-b0d7-c5adfe9e02ca.PDF ─────────┬──────────────────────────────────────────────── 2026-04-24 16:31│ST京机(000821):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ST京机(000821):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44aecac-0cca-4ef3-9031-8d9ca7229e21.PDF ─────────┬──────────────────────────────────────────────── 2026-04-24 16:30│ST京机(00082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ST京机(00082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b3019a9-bc63-498b-a423-cdbc8b90b53b.PDF ─────────┬──────────────────────────────────────────────── 2026-04-24 16:30│ST京机(000821):关于京山轻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勤信专字【2026】第 0623 │ 号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1-2 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附表 3-4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阳光大厦 10 层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关于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专项说明 勤信专字【2026】第 0623号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 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23 日签发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修订)》的规定,就 贵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对贵公 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仅供贵公司 2025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 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表: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9335b46-e46e-474f-acb4-9aa312693b6d.PDF ─────────┬──────────────────────────────────────────────── 2026-04-24 16:30│ST京机(000821):京山轻机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26】第1421号 ─────────┴──────────────────────────────────────────────── ST京机(000821):京山轻机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26】第1421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7000802-741d-4518-ad9f-b5c9403fc037.PDF ─────────┬──────────────────────────────────────────────── 2026-04-24 16:30│ST京机(000821):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ST京机(000821):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c7b9a2e-aa8d-4212-b204-5eafabc2f4f5.PDF ─────────┬──────────────────────────────────────────────── 2026-04-24 16:30│ST京机(000821):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以套期保值、规避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2.投资种类: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和结构性掉期等业务。 3.投资金额:每年净额不超过折合为 2亿美元额度的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上述额度在授权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程序: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日召开的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本额度属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报股东会批准。 5.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 风险、其他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日召开的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及附件《关于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衍生品投资概述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降低国际业务的外汇风险,公司拟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产品开展以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远期、结构性远 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和结构性掉期等业务,每年净额不超过折合为 2亿美元额度的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上述额度在授 权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本次期限为一 年,自董事会通过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本额度属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报股东会批准。 二、衍生品投资品种 公司拟通过开展保值型衍生品投资降低外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保值型衍生品投资指公司为减少实际经营活动中汇率波 动带来的对公司资产、负债和盈利水平变动的影响,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产品开展的以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业务,该类业务 主要涉及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和结构性掉期等业务。 三、衍生品投资的主要条款 1.合约期限:不超过一年 2.交易对手:银行类金融机构 3.流动性安排: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以正常的外汇收支业务为背景,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 4.交易品种: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和结构性掉期等业务。 5.其他条款:衍生品投资主要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6.期限及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四、开展衍生品投资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的国际贸易收入较多,主要采用美元和欧元结算,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使 用自有资金进行衍生品投资,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风险,为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 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 五、衍生品投资的管理情况 1.公司已制定《衍生品投资管理办法》,对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 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2.公司成立了由财务总监负责的投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司衍生品投资事务。投资工作小组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等专业人 员拟定衍生品投资计划并在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3.公司投资工作小组成员已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投资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六、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保值型衍生品投资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投资损益;在保值型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 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投资损益。 2.流动性风险。保值型衍生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 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其他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 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七、衍生品投资风险管理策略 1.公司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衍生品投资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 股东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公司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衍生品投资。 2.公司投资工作小组在衍生品投资前需进行衍生品投资风险分析,并拟定投资方案(包括投资品种、期限、金额、交易银行等) 和可行性分析报告提交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予以风险审核,最终经财务总监审批后予以执行。 3.公司衍生品投资合约由投资工作小组提交财务总监审批后予以执行。 4.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准确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成立衍生品项目风险管理委员会,并由其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已投资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 化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示投资工作小组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衍生品投资进行合规性审计。 八、衍生品投资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主要针对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公司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 九、衍生品投资相关会计处理 1.公允价值分析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合约交易对手提供的价格厘定, 本公司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2.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本公司对已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 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edb4383-d133-404d-b10e-35bbfd211b1a.PDF ─────────┬──────────────────────────────────────────────── 2026-04-24 16:30│ST京机(000821):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ST京机(000821):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6f71fc7-610d-4ae1-96eb-d496880a981c.PDF ─────────┬──────────────────────────────────────────────── 2026-04-24 16:29│ST京机(00082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1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本次会议现场召开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武汉京山轻机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的议案》 7.00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9.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9.01 选举李健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9.02 选举黄俊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9.03 选举周家敏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10.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10.01 选举吴超群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02 选举谈多娇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03 选举包玉泽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该述职作为 2025 年度股东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提案进行审议。 特别说明事项: 上述提案 4、6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 9 和提案 10 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其中选举非独立董事 3人,选举独立董事 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 决。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 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不享有表决权。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另加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 托书原件。异地股东经公司证券投资部确认后,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于上述登记时间内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上请写明“股东会”字 样)。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5日(8:30—11:30,14:00—17:00)。3.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 22 号京山轻机证 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 22 号京山轻机工业园 邮编:430021 联系电话(传真):027-83320271 联系人:陈文雯、朱玥雯 5.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附件 2为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五、备查文件 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05b6832-e95c-46f0-9392-a77af9959722.PDF ─────────┬──────────────────────────────────────────────── 2026-04-24 16:29│ST京机(00082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谈多娇 ─────────┴──────────────────────────────────────────────── ST京机(00082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谈多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e31d4de-08f8-41ad-a154-e672f2b4cae1.PDF ─────────┬──────────────────────────────────────────────── 2026-04-24 16:29│ST京机(00082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湖 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 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及其他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总裁)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 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证券法》《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条规定 的不适合任职情形的,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自 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实施细则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九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 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并予以披露;公司经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 须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并于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 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 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 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 人。 第十六条 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 (二)被委托人姓名; (三)代理委托事项; (四)对会议议题行使投票权的指示(赞成、反对、弃权)以及未作具体指示时,被委托人是否可按自己意思表决的说明; (五)授权委托的期限; (六)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委员连续两次 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二十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当回避。 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在 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 第二十三条 会议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应特别注明; (三)会议议程; (四)委员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或议案的表决方式和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的表决结果; (六)其他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委员会委员或公司董事会秘书应不迟于会议决议生效之次日向公司 董事会通报。 第二十五条 出席会议的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回避制度 第二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个人或其近亲属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其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会议所讨论的议题有 直接或者间接的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尽快向委员会披露利害关系的性质与程度。 前款所称“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 配偶的父母。 第二十七条 发生前条所述情形时,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上应当详细说明相关情况并明确表示自行回避表 决。但其他委员经讨论一致认为该等利害关系对表决事项不会产生显著影响的,有利害关系委员可以参加表决。 公司董事会如认为前款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参加表决不适当的,可以撤销相关议案的表决结果,要求无利害关系的委员对相关议案 重新进行表决。第二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在不将有利害关系的委员计入法定人数的情况下,对议案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 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回避后委员会不足出席会议的最低法定人数时,应当由全体委员(含有利害关系委员)就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等程序性问题作出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对该等议案进行审议。第二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应说明有利害 关系的委员回避表决的情况。 第六章 工作评估 第三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闭会期间可以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业绩、工作表现等有关情况进行必要的跟 踪了解,公司各相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及时向委员提供所需资料。 第三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有权查阅下列相关资料: (一)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经营目标; (二)公司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三)公司财务报表; (四)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五)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六)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就某一问题向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 作出回答或说明。第三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了解和掌握的情况资料,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并参考其他相关因素 ,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指标、薪酬方案、薪酬水平等作出评估。 第三十四条 薪酬委员会委员对其了解到的公司相关信息,在该等信息尚未经公司依法定程序予以公开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 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 第三十六条 本议事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bf01d69-a055-4ef3-bb4c-459ad2244c61.PDF ─────────┬──────────────────────────────────────────────── 2026-04-24 16:29│ST京机(000821):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 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 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 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中国证监会关于财务报告内容的相关要求,存 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年报内容的要求、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指引等规章制度、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四)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第五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施责任追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的原则; (三)权力与责任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的原则;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证券投资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 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及处理程序 第七条 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是指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的会计差 错。重要性取决于在相关环境下对遗漏或错误表述的规模和性质的判断。差错所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和性质是判断该会计差错 是否具有重要性的决定性因素。 第八条 公司对以前年度已经公布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需要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 后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第九条 对前期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存在差错进行更正的信息披露,应遵照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条 当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时,公司审计监察部门应收集、汇总相 关资料,调查责任原因,进行责任认定,并拟定处罚意见和整改措施。公司审计监察部门先形成书面材料详细说明会计差错的内容、 会计差错的性质及产生原因、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会计师事务所重新审计的情况、 重大会计差错责任认定的初步意见,再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做出决议。 第三章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及处理程序 第十一条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 (一)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的认定标准公司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认真、准确编制和披露公司会计报表附注。如出现以下情形则认定为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披露存在重大 错误或重大遗漏: 1、依据中国证监会对财务报表内容的相关要求及《企业会计准则》各项具体准则、相关解释规定的披露内容和格式要求,遗漏 重要的附注内容的; 2、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财务信息与会计报表信息存在数据或勾稽关系的重大差错的; 3、公司董事会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认定的,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投资者阅读和理解公司会计报表附注造成重大偏差,或误导的情形; 4、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了变化;或与实际执行存在差异,且未予说明; 5、未对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进行说明; 6、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二)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的认定标准 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其下属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度报告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要求,认真编制和披露 公司年度报告。如出现以下情形则认定为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1、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年报的内容与格式要求,遗漏相关重要内容或存在重大错误的; 2、公司编制的年度报告重要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除前述外的其他重大遗漏,对投资者阅读和理解公司年度报告造 成重大偏差,或误导的情形; 3、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第十二条 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的认定标准: (一)业绩预告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不一致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包括以下情形:原先预计亏损,实际盈 利;原先预计扭亏为盈,实际继续亏损;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上升,实际净利润同比下降;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下降,实际净利润同 比上升。 (二)业绩预告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虽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一致,但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原先预计的范围达 20%以上且不能 提供合理解释的。 第十三条 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的认定标准: 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的差异幅度达到 20%以上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认定为业绩快 报存在重大差异。第十四条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与事实不符情况的,应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正公告。 第十五条 对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的,由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收集、 汇总相关资料,调查责任原因,并形成书面材料,详细说明相关差错的性质及产生原因、责任认定的初步意见、拟定的处罚意见和整 改措施等,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四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惩处: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系责任人个人主观故意所致的; (二)干扰、阻挠事故原因的调查和事故处理,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的; (三)明知错误,仍不纠正处理,致使危害结果扩大的; (四)多次发生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 (五)董事会认为的其它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一)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二)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三)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四)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的。 第十九条 对责任人作出责任追究处罚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申辩的权利。 第二十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的主要形式包括: (一)公司内通报批评; (二)警告,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三)调离原工作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四)赔偿损失; (五)解除劳动合同。 对提供需披露年报信息的外部人员,因提供信息滞后、遗漏、不准确、不真实,导致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的,董事会 将致函给予通报,对涉及差错的公司或股东单位董事、高管给予通报批评。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因重大差错在进行上述处罚时,还可视事件情节扣减其绩效薪酬,具体金额由董事会视 事件情节进行确定。第二十一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的结果纳入公司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 参照修订后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a88fc7c-f08f-49f5-8ac6-e5369f409fed.PDF ─────────┬──────────────────────────────────────────────── 2026-04-24 16:29│ST京机(000821):公司内部审计章程 ─────────┴──────────────────────────────────────────────── ST京机(000821):公司内部审计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10e0afe-913e-4c49-96f3-65f63b8d87a5.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5│ST京机: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75530.PDF ─────────┬──────────────────────────────────────────────── 2026-04-25│ST京机: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75537.PDF ─────────┬──────────────────────────────────────────────── 2025-10-25│京山轻机: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5168.PDF ─────────┬──────────────────────────────────────────────── 2025-08-22│京山轻机: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1291.PDF ─────────┬──────────────────────────────────────────────── 2025-04-26│京山轻机: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8835.PDF ─────────┬──────────────────────────────────────────────── 2025-04-26│京山轻机: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8870.PDF ─────────┬──────────────────────────────────────────────── 2024-10-26│京山轻机: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19417.PDF ─────────┬──────────────────────────────────────────────── 2024-08-22│京山轻机: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2/1220936124.PDF ─────────┬──────────────────────────────────────────────── 2024-04-25│京山轻机: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80206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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