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23 超声电子 更新日期:2026-02-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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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16:15 │超声电子(000823):超声电子关于终止转让持有的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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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5:56 │超声电子(000823):超声电子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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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16 │超声电子(000823):超声电子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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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15 │超声电子(000823):超声电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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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15 │超声电子(000823):超声电子关于投资高性能HDI印制板扩产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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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12 │超声电子(000823):高性能HDI印制板扩产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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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12 │超声电子(000823):超声电子关于办理委托理财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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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00:00 │超声电子(000823):超声电子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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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45 │超声电子(000823):超声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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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44 │超声电子(000823):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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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16:15│超声电子(000823):超声电子关于终止转让持有的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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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基本情况及进展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开挂牌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拍卖转让持有的四川
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超声”)62%股权,挂牌底价为 7,456.2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披
露的《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本公司持有的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024 年 12 月 24 日,上述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开始正式挂牌。
公司于 2025 年 7月 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公司转让持有的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股
权公开挂牌价格的议案》,公司在首次挂牌底价基础上下调不超过 10%,即以不低于人民币 6,710.66 万元的价格重新公开挂牌转让
所持四川超声 62%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披露的《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本公司转让持有
的四川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股权公开挂牌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截至挂牌期满,北京产权交易所征集到 1 家意向受让方。因该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保证金缴纳程序,本次股权挂牌
转让事项相应终止。
二、本次交易终止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挂牌转让终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1/da3e89e5-2f35-484e-a636-5dd07d351e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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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5:56│超声电子(000823):超声电子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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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电子(000823):超声电子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6/e967b83c-d0d7-4402-b8c0-834e8089c8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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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16│超声电子(000823):超声电子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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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电子(000823):超声电子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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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15│超声电子(000823):超声电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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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12 月 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在
限定额度内可循环进行委托理财业务(仅限保本型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
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委托理财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董事会
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
益。
(二)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 80,000 万元,在限定额度内可循环进行委托理财业务(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滚动使用,期限
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三)投资方式:委托银行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但不包括风险投资。
(四)投资期限:委托理财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审批权限,日常管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能够控制风
险。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内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
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委托理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计财部对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受托方资信、投资品种、投资期间等内容进行风险性评估和可行性分
析,并在理财业务延续期间,密切关注对手方银行的重大动向,出现异常情况时,公司计财部及时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回收资
金,控制风险;
5、公司委托理财具体执行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在相关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将公司投资情况透露给其他个人或组织,但法律、法
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
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能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64b90c31-6c90-4601-a57e-89ecb7f0e7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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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15│超声电子(000823):超声电子关于投资高性能HDI印制板扩产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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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电子(000823):超声电子关于投资高性能HDI印制板扩产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cf40a485-1667-49d9-9179-2e178fb3d4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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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12│超声电子(000823):高性能HDI印制板扩产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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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电子(000823):高性能HDI印制板扩产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75869c26-9fe7-4df8-bf00-34d345ef93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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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12│超声电子(000823):超声电子关于办理委托理财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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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电子(000823):超声电子关于办理委托理财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512a8333-00f4-40ad-8e6c-73e00530bb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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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00:00│超声电子(000823):超声电子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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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电子(000823):超声电子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1/84194f8e-d0e5-46a1-8ef2-a3fb5afd2a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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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45│超声电子(000823):超声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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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对公司的各项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
安全性和效益性进行检查评价,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会内
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细则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
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包括: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部和财务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以下相关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财务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内部审计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议案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四)公司内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应
于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
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八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
的规定。
第二十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备案保存。
第二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和列席的人员对会议审议事项均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
通过。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afefb82e-4e1c-4fc4-9fda-1a17aeeab5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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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44│超声电子(000823):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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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电子(000823):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91380200-be6b-4629-8717-a71506db78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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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41│超声电子(000823):超声电子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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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董事会成员,并电
话确认;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董事长主持,应有 9 名董事参加表决,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见公告编号 2025-045《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第三季度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获得通过。
二、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原第三章第九条后增加一条:
第十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包括: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原第十条及之后的各条序号和各条内容中所列序号顺应调整。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c3128fac-fd84-4126-84e6-4d580e9fc3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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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8:09│超声电子(000823):超声电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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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10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星期四)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江路1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莫翊斌董事长
6、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92人,代表股份176,776,4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9198 %。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163,763,1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96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
的股东189人、代表股份13,013,3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34%。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任的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5,110,7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4009%;反对 11,652,0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6.5914%;弃权 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53,0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933%;反对 11,652,033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5015%;弃权 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5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2.00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5,376,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5510%;反对 11,376,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6.4356%;弃权 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61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320%;反对 11,376,611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3859%;弃权 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20
%。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3.00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5,251,9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4807%;反对 11,500,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6.5059%;弃权 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49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780%;反对 11,500,811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3399%;弃权 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20
%。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4.00 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5,255,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4826%;反对 11,501,0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6.5060%;弃权 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49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026%;反对 11,501,011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3415%;弃权 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59
%。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 关于制定《公司外部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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