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25 太钢不锈 更新日期:2024-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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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00:00│太钢不锈(000825):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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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九届八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4 年 3 月 6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 2024年 3月 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监事出席情况
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表决的监事 3 名,分别是张晓蕾先生、唐英林先生和王虹女士。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一)关于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经监事表决,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参会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并提出以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报废处置固定资产严格按照公司资产处置流程执
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资产处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
事项。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3/09b78a81-21c7-4785-8bca-3edb06f6c8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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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00:00│太钢不锈(000825):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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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4年 3 月 6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 2024年 3月 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董事出席情况
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11人,实际表决的董事 11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经董事表决,11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3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3/15f2089f-9938-479a-bafb-122bd1d33e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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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00:00│太钢不锈(000825):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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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3月 13 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4人,实到独立董事 4 人,本次会议推选了独立董事王东升先生担任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
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更加
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刘新权 汪建华
王东升 张其生
二○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3/b0156197-53f4-46ca-ae4f-f14113ca35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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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00:00│太钢不锈(000825):关于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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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1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资产报废处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资产运营效率,根据技术升级改造项目需求,公司拟拆除报废部分构筑物;为提高资产整体质量水平,公司拟报废
处置部分结构陈旧、无修复利用价值的设备。截至 2024年 2月末,拟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62755.77万元、净值 4615.06
万元。
二、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原值为 62755.77 万元,净值为 4615.06 万元,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拟公开挂牌竞价出售,处置交
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处置结果产生的影响暂无法准确计算。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后,预计将减少公司当期利润不超过 4615.06
万元。
本次资产处置严格按照公司资产处置流程执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资产处置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本次资产处置后,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报废处置固定资产严格按照公司资产处置流程执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资产处置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拟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资产处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4/6520190f-f390-4005-8b65-16e61324d6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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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 00:00│太钢不锈(00082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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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21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2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1 日上午 9:15,投票结束时间为 2024年 2月 21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会议中心行政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盛更红 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其中持有公司5% 以下股份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人数 代表股份数 占有表决权总数比 人数 代表股份数 占有表决权总数比
例 例
现场出席股东情况 15 3,652,865,657 63.88% 8 45,473,323 0.80%
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252 138,532,130 2.42% 252 138,532,130 2.42%
总体出席股东情况 267 3,791,397,787 66.30% 260 184,005,453 3.22%
(三)董事张晓东、王清洁、独立董事刘新权、汪建华、张其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
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 2024 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在其任职的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回避了表决
;
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 138,549,4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13%;反对 45,871,39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7%;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38,134,0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7%;反对 45,871,39
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翟颖、张鑫磊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2/af1d3076-bc90-4a5c-8111-630c758b7d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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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 00:00│太钢不锈(00082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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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翟颖律
师、张鑫磊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西太钢不锈
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而出具。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
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
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
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现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
体上刊登了《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4 年2 月 8
日,公司董事会在上述媒体上刊登了《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通知
》中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集人、召开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等内容。
2、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股东大会如期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下午 2:30 在山西省
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盛更红先生主持。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2月 2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4年 2 月 21 日上午 9:15,投票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1 日下午 3:00。
3、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股东大会审议范围,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审议事项等内容与《通知》中所列事项一
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652,865,6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52 人,代表股份 138,532,13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2%。参会股东均为2024 年 2
月 5 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会议股东的资格均经公司确认
;股东代表出席会议的,均持有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2、董事张晓东、王清洁、独立董事刘新权、汪建华、张其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分别以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上述参加网络投
票的股东的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对《通知》中所列的一项议案进行了表决,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相关关联
股东需回避表决,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2、现场投票全部结束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由股东代表和监事进行监票、计票并统计了现场表决结果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股份总数和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2.1《关于调整 2024 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8,549,4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3%;反对 45,871,3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134,0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7%;反对 45,871,39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经审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
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等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2/298e558f-4c9d-4e05-98bd-59b02ce27a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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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8 00:00│太钢不锈(000825):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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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2月21日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上午9:15,投票结束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2 月 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2 月 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在该公司任职的关联股东在审议《关于调整 2024 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时需回避表决且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议案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
投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 2024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 √
计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已经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4年 1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调整 202
4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三)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四)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
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结束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电话确认,传真方
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4年 2月 19 日~20 日(9:00~11:30、13:30~16:3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6.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太原市尖草坪街 2 号,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联系人:张志君女士 杨润权先生
邮编:030003 电话:0351—2137728 传真:0351—2137729
电子信箱(E—mail): tgbx@tisco.com.cn
本次股东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7/52b668ff-5880-46b4-a472-d9d8398492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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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 00:00│太钢不锈(00082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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