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26 *ST启环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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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5:47 │*ST启环(000826):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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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43 │*ST启环(00082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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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42 │*ST启环(000826):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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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38 │*ST启环(00082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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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56 │*ST启环(00082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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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20:32 │*ST启环(000826):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司法拍卖的竞价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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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44 │*ST启环(00082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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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39 │*ST启环(00082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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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24 │*ST启环(00082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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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22 │*ST启环(000826):关于拟变更董事及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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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5:47│*ST启环(000826):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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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启环(000826):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fec44de1-cbd2-4204-a067-97e62d9310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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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43│*ST启环(00082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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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月 5日 15:0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5 号楼北京文津国际酒店四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翼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宋澜
涛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58 人,代表股份 194,612,6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5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102,338,5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7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6 人
,代表股份 92,274,1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73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5 人,代表股份21,189,8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
8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5
人,代表股份 21,189,8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66%。
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
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出席人员资格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 1.00《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2,491,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98%;反对 1,895,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41%;弃权 22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1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068,1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875%;反对 1,895,64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60%;弃权 22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65%。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现场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崔兢赫、任美婷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进
行了审核、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bd8c59b9-4a0f-4c2d-b7df-7bdb0b042a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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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42│*ST启环(000826):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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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
发出的《关于苏强、郭萌任免职的函》(清控集团函【2026】14 号)。其推荐苏强为启迪环境董事(兼)人选,兼职不兼薪不兼酬。
免去郭萌启迪环境董事兼任职务。
郭萌先生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郭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对郭萌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
衷心感谢!
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履历、教育背景、
任职资格等内容,认为苏强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合法,同意提名苏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026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同意选举苏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苏强先生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工作经验和专业素养,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e895b46e-6c44-4a33-bfe9-3c5c797814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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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38│*ST启环(00082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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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崔兢赫律师
、任美婷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或“经办律师”)参加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
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对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所律
师为本次股东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见证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予以公告。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启迪环境科技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公司本次股东会股东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基于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一切原始文件、副本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有关文件的印章和签字均真实、有效,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均与正本或原始材料一致。
本所及具体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
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名。董事会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二) 2026 年 5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告了《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届次、召集人、合法合规性、召开的日期和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
、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事项以及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三)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6月 5日 15: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号院 5号楼北京文津国际酒店四层
会议室召开。由于公司董事长王翼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宋澜涛主持。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系统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5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与通知公告中列明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会议网
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共 35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94
,612,6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6536%。
其中,通过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共 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02,338,553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7.1799%;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356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92,274,114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6.4738%。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
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
符合资格。
(二)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会议网
络投票统计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包括委托代理人)共 35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1,189,836股,占公司股
份总额的 1.4866%。其中,通过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包括委托代理人)共 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 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 35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1,189
,83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866%。
(三)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四) 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除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外,现场或以远程视频方式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
所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均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 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并按照《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
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公司在网
络投票截止后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二) 表决结果
经核查,根据公司合并统计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 192,491,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98%;反对票 1,895,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41%;弃权票 22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
决情况为,赞成票 19,068,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包括委托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875%;反对票 1,8
9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包括委托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60%;弃权票 22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投资者(包括委托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65%。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不含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c3bdcabb-cf6f-47bb-8f6d-1ca6ae0b0b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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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56│*ST启环(00082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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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桑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投资”)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02,338,5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8%。
2、本次拟司法拍卖标的物为公司股东桑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桑德投资合计持有的公司 50,713,780 股股份,占桑德集团及其
一致行动人桑德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9.55%,占公司总股本的 3.56%。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拍卖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
可能还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拍卖所导致的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4、桑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桑德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第一大股东,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5、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
等规则的相关规定。
一、股东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桑德集团转发的竞买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七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将于 2026 年 06 月 22日 10 时起至 2026 年 06 月 23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平台(处置单位: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七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监督单位:北京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标的为*ST 启环 50,713,780 股股票。
起拍价:1.99 元/股,保证金:0.09 元/股,增价幅度:0.1 元/股;最低申报数量:200万股。
起拍价说明:以起拍日 2026 年 06 月 22 日前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的 90%作为起拍价(如遇停牌等情况的,则以停牌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均价的 90%作为起拍价)。本次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是以 2026 年 06月 03日前 20个交易日的收盘
均价的 90%作为起拍价,该价格仅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因股票变动影响较大,实际起拍价将在开拍前一日进行相应数据调整
,调整后的价格即为本次拍卖的实际起拍价)。
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拍卖股 占其所 占其与 占公司 是否为 拍卖时 执行机 执行场
股股东或 份数量(股) 持股份 一致行 总股本 限售股 间 构 所
第一大股 比例 动人所 比例 及限售
东及其一 持股份 类型
致行动人 比例
桑德集团有 否 1,517,780 2.86% 1.48% 0.11% 否 2026 年 北京桑 京东网
限公司 06 月 22 德环境 司法拍
日 10 时 工程有 卖平台
起至 限公司
2026 年 等七家
06 月 23 关联企
日 10 时 业实质
止(延时 合并重
桑德投资控 否 49,196,000 99.99% 48.07% 3.45% 否 除外) 整管理
股有限公司 人
上 述 拍 卖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京 东 资 产 交 易 平 台 ( 网 址 :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公示的
相关信息。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止目前,桑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2,338,5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8%,上述股份均被司法冻结。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桑德集团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
等规则的相关规定。
4、本次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流拍、缴
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5、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
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c6954d84-37bc-461e-aaf8-222b7f81af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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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20:32│*ST启环(000826):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司法拍卖的竞价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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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通知书》((2025)鲁 01 执恢
142 号),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6 年 5月 23 日 10 时至 2026 年 5 月 24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
法拍卖平台上(网址:www.taobao.com)对公司持有的衡阳桑德凯天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凯天”)65%股权进行公
开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控股子公司股权司法拍卖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
近日,公司查询了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获悉公司持有的衡阳凯天 65%股权被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山东淄建集团”)竞得。拍卖标的如果完成最终交割,公司将不再持有衡阳凯天的股权。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络拍卖的竞价结果
根据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拍卖竞价结果》,具体内容如下:
“用户姓名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 C7649 于 2026/05/2410:25:32 在阿里资产平台开展的“衡阳桑德凯天再生资源
科技有限公司 65%股权”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55315700(伍仟伍佰叁拾壹万伍仟柒佰元)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
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竞买人基本信息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竞买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16410296X4
法定代表人:夏书强
住所:张店杏园东路 53 号
注册资本:30,100 万元
营业期限:1993-03-22 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
备安装改造修理;电气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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