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26 *ST启环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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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7:04 │*ST启环(000826):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启迪环境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相关事项的临时受托 │
│ │管理事务报告(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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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5:57 │*ST启环(000826):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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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5:56 │*ST启环(00082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第三次拍卖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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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6:23 │*ST启环(000826):启迪环境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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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5:56 │*ST启环(00082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第二次拍卖流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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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 │*ST启环(000826):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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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26 │*ST启环(00082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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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ST启环(000826):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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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6:22 │*ST启环(000826):启迪环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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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7:43 │*ST启环(000826):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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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7:04│*ST启环(000826):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启迪环境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相关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
│事务报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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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德证券”)编制本报告涉及的内容来源于市场公开信息。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中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简称“本期债券
”)。
2、债券简称及代码:19启迪G2、112978。
3、发行主体: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或“启迪环境”)。
4、发行规模:5亿元人民币。
5、债券余额:本期债券的余额为1.259亿元。
6、债券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7、债券还本付息及利率调整的安排:发行人已于2024年9月24日支付2023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25日期间的利息,经与全体债券
持有人协商一致,本期债券到期日调整为自2024年9月26日起的36个月内(以下简称“兑付日调整期间”)结清。自展期之日起,债
券票面利率由6.50%调整为5%。除年度利息外,其余利息利随本清。兑付日调整期间,本期债券剩余未偿付本息的兑付安排按展期兑
付和解方案的约定支付,本息支付方式调整为由发行人自行完成向持有人兑付划款,不再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
二、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相关事项
启迪环境全资子公司启迪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加新能源”)收到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通知书
》((2026)鄂 12 破申 19 号)。
(一)《通知书》具体内容
1、(2026)鄂12破申19号
启迪环境全资子公司合加新能源近日收到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通知书》((2026)鄂12破申19号)。具体内容如下
:
2026年2月12日,鞍山锅炉厂有限公司以合加新能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
产法》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四条的相关规定,申请对合加新能源
进行破产清算。
2026年7月2日,江苏华星东方电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合加新能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合加新能源进行破产重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合加新能源对申请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湖北省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二)申请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鞍山锅炉厂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00749762461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姜洋
注册资本:29,634.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
结构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申请人与启迪环境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
2、申请人:江苏华星东方电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MA1MC3XP7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吴浩仑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力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
;环保工程的施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申请人与启迪环境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
(三)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启迪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1421200670373252A
法定代表人:李辉
成立日期:2008年01月30日
注册资本:38,6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浮山街道金桂社区金桂路23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
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轮毂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
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汽车零部件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
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充电桩销售,电车销售,二手车经纪,轮胎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橡胶制品制造,轮胎制造,钢压延加
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橡胶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环境保
护监测,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大气污染治理,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摩托车及
零部件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设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
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技术进出
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再生资源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再生资源加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
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加新能源总资产为99,975.65万元,净资产为20,648.85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996.71万元,净利
润-9,480.87万元。(经审计)
(四)本次诉讼对启迪环境的影响
上述申请能否被法院正式受理及相关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债务人向法院申
请对启迪环境下属子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法院将按规定及相关流程综合判断其是否符合破产重整条件等,依法裁定是否受理。启迪环
境将妥善处理诉讼事宜,维护启迪环境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中德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知悉上述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和公告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就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fe561762-d856-4097-81d0-ef05164fb0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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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5:57│*ST启环(000826):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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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近日,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全资子公司启迪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合加新能源”)收到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通知书》((2026)鄂 12破申 19号)。
2、上述申请能否被法院正式受理及相关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上述申请对公司经营暂无重大实质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
事项进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通知书》具体内容
1、(2026)鄂 12破申 19号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加新能源近日收到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通知书》((2026)鄂 12破申 19号)。具体内容如下:
2026年 2月 12日,鞍山锅炉厂有限公司以合加新能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破产法》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四条的相关规定,申请对合加新能
源进行破产清算。
2026年 7 月 2日,江苏华星东方电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合加新能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合加新能源进行破产重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合加新能源对申请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湖北省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二、申请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鞍山锅炉厂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00749762461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姜洋
注册资本:29,634.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
属结构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申请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
(2)申请人:江苏华星东方电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MA1MC3XP7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吴浩仑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力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
;环保工程的施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申请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
三、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启迪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1421200670373252A
法定代表人:李辉
成立日期:2008年 01月 30 日
注册资本:38,6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浮山街道金桂社区金桂路 23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
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轮毂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
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汽车零部件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
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充电桩销售,电车销售,二手车经纪,轮胎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橡胶制品制造,轮胎制造,钢压延加
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橡胶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环境保
护监测,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大气污染治理,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摩托车及
零部件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设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
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技术进出
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再生资源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再生资源加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
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合加新能源总资产为 99,975.65万元,净资产为 20,648.85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 1,996.71万
元,净利润-9,480.87万元。(经审计)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申请能否被法院正式受理及相关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债务人向法院申
请对公司下属子公司进行破产重整,法院将按规定及相关流程综合判断其是否符合破产重整条件等,依法裁定是否受理。公司将妥善
处理诉讼事宜,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
本次涉诉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13d7cfe2-6a64-4a0d-98db-1ec2721955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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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5:56│*ST启环(00082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第三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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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桑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投资”)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02,338,5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8%。
2、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1 日披
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第二次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本次拟第三次拍卖标的物为公司股东桑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桑德投资合计持有的公司50,713,780 股股份,占桑德集团及其一
致行动人桑德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9.55%,占公司总股本的 3.56%。
3、本次拍卖事项尚处于拍卖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
还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拍卖所导致的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4、桑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桑德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第一大股东,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第二次拍卖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5、 本次股东拍卖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得。相关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规则的相关规
定。
一、股东股份拍卖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或拍卖等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拍卖等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 本次冻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申 原因
称 控股股 结/标记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请人/拍
东或第 /拍卖等 比例 比例 及限售 卖人等
一大股 股份数 (%) (%) 类型
东及其 量
一致行 (股)
动人
桑德集 否 1,517,7 2.86% 0.11% 否 2026 年 2026 年 北京桑 股东股
团有限 80 07 月 30 07 月 31 德环境 权质押
公司 日 10 时 日 10 时 工程有 融资无
起 止(延 限公司 力偿
时除 等七家 还,质
外) 关联企 押违约
业实质 引发强
合并重 制执
整管理 行,应
人 权利人
申请管
桑德投 否 49,196, 99.99% 3.45% 否 理人依
资控股 000 据相关
有限公 法规进
司 行拍卖
合计 —— 50,713, 49.55% 3.56% —— —— —— —— ——
780
2.股东股份累计拍卖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 累计被标记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
(股) (%) 拍卖等数量 数量(股)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股) (%) (%)
桑德集团有 53,137,780 3.73% 99,476,560 0 65.18% 6.98%
限公司
桑德投资控 49,200,773 3.45% 0 0 0.00% 0.00%
股有限公司
合计 102,338,553 7.18% 99,476,560 0 49.29% 6.98%
上述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止目前,桑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2,338,5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8%,上述股份均被司法冻结。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桑德集团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 本次股东拍卖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得。相关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规则的相关规
定。
4、本次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流拍、缴
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5、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
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f685eb70-6b1e-4887-af70-8f35b0fdae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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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6:23│*ST启环(000826):启迪环境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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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5,000 ~ -36,000 -52,347.29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14.04% ~ 31.23%
增长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3,500 ~ -24,500 -23,092.31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6.10% ~ 45.07%
下降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2 ~ -0.25 -0.409
股)
营业收入(如适 186,000 ~ 198,000 223,129.55
用)
扣除后营业收入 186,000 ~ 198,000 223,129.55
(如适用)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3.6 亿元-4.5 亿元,主要原因为:应收款项回款不及预期,计提了较
大金额的信用减值损失;整体债务压力较大,财务费用负担较重;部分债务逾期,产生了较大金额的罚息及违约金等。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测算结果,具体准确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95c3b599-1134-4700-8bc1-ac7e3f9f34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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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5:56│*ST启环(00082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第二次拍卖流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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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标的物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桑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桑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投资”)合计持有的公司 50,713,780 股股份,占桑德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桑德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9.55%,占公司总股本的 3.56%。
2、本次拍卖标的因在规定时间内无人出价已流拍。
3、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股东股份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公司
于 2026年 6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公司于 2026年 7 月 4日
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本次第二次拍卖标的物为公司股东桑德
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桑德投资合计持有的公司 50,713,780 股股份,占桑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桑德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
9.55%,占公司总股本的3.56%。
二、本次拍卖的进展情况
本次拍卖于 2026年 7月 10日 10时结束,经公司查询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显示本次拍卖的标的因在规定时间内无人出价已流拍
。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被拍卖的标的后续是否再次被拍卖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拍卖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事
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
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2d0716c8-9873-456e-b00c-eac7855448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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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ST启环(000826):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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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启环(000826):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396c51ac-a232-44e1-8245-63028368bc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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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26│*ST启环(00082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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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桑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投资”)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02,338,5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8%。
2、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本次拟第二次拍卖标的物为公司股东桑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桑德投资合计持有的公司50,713,780 股股份,占桑德集团及其一
致行动人桑德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9.55%,占公司总股本的 3.56%。
3、本次拍卖事项尚处于拍卖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
还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拍卖所导致的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4、桑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桑德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第一大股东,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第二次拍卖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5、本次股东拍卖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得。相关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规则的相关规
定。
一、股东股份质押(冻结或拍卖等)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1.本次股份被拍卖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 本次拍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拍卖开 拍卖结 冻结申 原因
称 控股股 卖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始时间 束时间 请人/拍
东或第 数量 比例 比例 及限售 卖人等
一大股 (股) (%) (%) 类型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桑 德 集 否 1,517,7 2.86% 0.11% 否 2026 年 2026 年 北 京 桑 股 东 股
团 有 限 80 07 月 09 07 月 10 德 环 境 权 质 押
公司 日 10 时 日 10 时 工 程 有 融 资 无
起 止 ( 延 限 公 司 力 偿
时 除 等 七 家 还 , 质
外) 关 联 企 押 违 约
业 实 质 引 发 强
合 并 重 制 执
整 管 理 行 , 应
人 权 利 人
申 请 管
桑 德 投 否 49,196, 99.99% 3.45% 否 理 人 依
资 控 股 000 据 相 关
有 限 公 法 规 进
司 行拍卖
合计 —— 50,713, 49.55% 3.56% —— —— —— —— ——
780
2.股东股份累计拍卖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拍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拍卖数 累计被标记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
(股) (%) 量(股)(不含本次拟 数量(股)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拍
卖数量)
桑德集团有 53,137,780 3.73% 99,476,560 0 65.18% 6.98%
限公司
桑德投资控 49,200,773 3.45% 0 0 0 0
股有限公司
合计 102,338,553 7.18% 99,476,560 0 49.29% 6.98%
上述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京东资产交易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止目前,桑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2,338,5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8%,上述股份均被司法冻结。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桑德集团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东拍卖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得。相关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规则的相关规
定。
4、本次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流拍、缴
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5、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
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b357ae9d-35c6-4e3d-89bd-f8cfa71bcc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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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ST启环(000826):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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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启环(000826):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59c16631-22ca-4355-a390-9196a60da4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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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6:22│*ST启环(000826):启迪环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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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启环(000826):启迪环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1)。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a38e8dee-d46c-40bc-9286-f3258b08e2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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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7:43│*ST启环(000826):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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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6 年 6 月 23日、6 月 24 日、6 月 25 日连续三个
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3、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公司自查并向相关股东书面函证确认,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
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公司核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第一大股东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
6、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7、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
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债权申报与审查
、审计评估、重整投资人招募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未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有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
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
2、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
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债权申报与审查
、审计评估、重整投资人招募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921a64e6-08df-4523-9a16-4db698a78d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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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11│*ST启环(00082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拍卖流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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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标的物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桑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桑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投资”)合计持有的公司 50,713,780 股股份,占桑德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桑德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9.55%,占公司总股本的 3.56%。
2、本次拍卖标的因在规定时间内无人出价已流拍。
3、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股东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北京
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七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于 2026 年 06月 22日 10 时起至 2026年 06 月 23 日 10时止(延时除
外)在京东拍卖平台(处置单位: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七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监督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标的为*ST启环 50,713,780 股股票。
二、本次拍卖的进展情况
本次拍卖于 2026年 6月 23日 10时结束,经公司查询京东资产交易平台,显示本次拍卖的标的因在规定时间内无人出价已流拍
。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被拍卖的标的后续是否再次被拍卖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拍卖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事
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
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e2f48a19-3356-4a66-9f78-bfd7e9daf6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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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7│*ST启环(000826):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暨收到预重整延期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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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预重整相关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基本情况
1. 2025年 9月 23日,启迪环境收到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宜昌中院”或“法院”)出具的(2025)鄂 05破申 37号
《通知书》,债权人宁波照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照泰”或“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
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宜昌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同日,公司收到申请人向公司送达的《通知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2025-059)。
2. 2025年 9月 24日,宜昌中院依法作出(2025)鄂 05破申 37号《决定书》,决定对启迪环境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启迪环境清
算组担任启迪环境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2025-061)。
3. 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稳妥有序化解公司债务风险,恢复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实现资源整合
、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临时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预重整工作安排,公开招募公司的重整投资
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2025-062)。
4. 2025年 9月 26日,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27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的公告》(2025-063)。
5.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就预重整相关事项披露了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10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事项暨公司预重整进展的公告》(2025-070)。
6.2025年 12月 23 日,公司收到宜昌中院出具的(2025)鄂 05破申 37号之一《决定书》,预重整期间延长三个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暨收到预重整延期决定书的公告》(2025-092)。
7.2026年 3月 23日,公司收到宜昌中院出具的(2025)鄂 05破申 37号之二《决定书》,预重整期间延长三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暨收到预重整延期决定书的公告》(2026-01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债权申报与审查、审计评估、重整投资人招募等各项工
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26年 6月 23日,公司收到宜昌中院出具的(2025)鄂 05破申 37 号之三《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的申请符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破产案件预重整审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
展的工作指引(试行)》第十一条的规定,本院决定将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预重整期间延长三个月。”
三、风险提示
1. 宜昌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
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
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
2. 意向投资人招募结果以及公司能否与中选重整投资人签署正式的重整投资协议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工作进展
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
续发展轨道;但是,即使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
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2025)鄂 05 破申 37 号之三《决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f251b731-dfe9-4f9e-bf48-aef72dfa25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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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5:47│*ST启环(000826):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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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启环(000826):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fec44de1-cbd2-4204-a067-97e62d9310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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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43│*ST启环(00082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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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月 5日 15:0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5 号楼北京文津国际酒店四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翼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宋澜
涛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58 人,代表股份 194,612,6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5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102,338,5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7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6 人
,代表股份 92,274,1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73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5 人,代表股份21,189,8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
8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5
人,代表股份 21,189,8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66%。
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
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出席人员资格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 1.00《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2,491,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98%;反对 1,895,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41%;弃权 22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1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068,1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875%;反对 1,895,64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60%;弃权 22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65%。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现场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崔兢赫、任美婷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进
行了审核、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bd8c59b9-4a0f-4c2d-b7df-7bdb0b042a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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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42│*ST启环(000826):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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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
发出的《关于苏强、郭萌任免职的函》(清控集团函【2026】14 号)。其推荐苏强为启迪环境董事(兼)人选,兼职不兼薪不兼酬。
免去郭萌启迪环境董事兼任职务。
郭萌先生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郭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对郭萌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
衷心感谢!
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履历、教育背景、
任职资格等内容,认为苏强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合法,同意提名苏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026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同意选举苏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苏强先生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工作经验和专业素养,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e895b46e-6c44-4a33-bfe9-3c5c797814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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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38│*ST启环(00082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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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崔兢赫律师
、任美婷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或“经办律师”)参加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
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对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所律
师为本次股东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见证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予以公告。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启迪环境科技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公司本次股东会股东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基于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一切原始文件、副本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有关文件的印章和签字均真实、有效,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均与正本或原始材料一致。
本所及具体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
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名。董事会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二) 2026 年 5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告了《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届次、召集人、合法合规性、召开的日期和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
、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事项以及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三)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6月 5日 15: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号院 5号楼北京文津国际酒店四层
会议室召开。由于公司董事长王翼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宋澜涛主持。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系统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5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与通知公告中列明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会议网
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共 35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94
,612,6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6536%。
其中,通过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共 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02,338,553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7.1799%;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356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92,274,114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6.4738%。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
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
符合资格。
(二)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会议网
络投票统计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包括委托代理人)共 35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1,189,836股,占公司股
份总额的 1.4866%。其中,通过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包括委托代理人)共 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 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 35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1,189
,83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866%。
(三)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四) 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除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外,现场或以远程视频方式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
所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均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 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并按照《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
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公司在网
络投票截止后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二) 表决结果
经核查,根据公司合并统计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 192,491,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98%;反对票 1,895,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41%;弃权票 22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
决情况为,赞成票 19,068,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包括委托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875%;反对票 1,8
9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包括委托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60%;弃权票 22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投资者(包括委托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65%。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不含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c3bdcabb-cf6f-47bb-8f6d-1ca6ae0b0b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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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56│*ST启环(00082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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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桑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投资”)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02,338,5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8%。
2、本次拟司法拍卖标的物为公司股东桑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桑德投资合计持有的公司 50,713,780 股股份,占桑德集团及其
一致行动人桑德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9.55%,占公司总股本的 3.56%。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拍卖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
可能还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拍卖所导致的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4、桑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桑德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第一大股东,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5、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
等规则的相关规定。
一、股东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桑德集团转发的竞买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七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将于 2026 年 06 月 22日 10 时起至 2026 年 06 月 23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平台(处置单位: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七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监督单位:北京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标的为*ST 启环 50,713,780 股股票。
起拍价:1.99 元/股,保证金:0.09 元/股,增价幅度:0.1 元/股;最低申报数量:200万股。
起拍价说明:以起拍日 2026 年 06 月 22 日前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的 90%作为起拍价(如遇停牌等情况的,则以停牌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均价的 90%作为起拍价)。本次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是以 2026 年 06月 03日前 20个交易日的收盘
均价的 90%作为起拍价,该价格仅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因股票变动影响较大,实际起拍价将在开拍前一日进行相应数据调整
,调整后的价格即为本次拍卖的实际起拍价)。
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拍卖股 占其所 占其与 占公司 是否为 拍卖时 执行机 执行场
股股东或 份数量(股) 持股份 一致行 总股本 限售股 间 构 所
第一大股 比例 动人所 比例 及限售
东及其一 持股份 类型
致行动人 比例
桑德集团有 否 1,517,780 2.86% 1.48% 0.11% 否 2026 年 北京桑 京东网
限公司 06 月 22 德环境 司法拍
日 10 时 工程有 卖平台
起至 限公司
2026 年 等七家
06 月 23 关联企
日 10 时 业实质
止(延时 合并重
桑德投资控 否 49,196,000 99.99% 48.07% 3.45% 否 除外) 整管理
股有限公司 人
上 述 拍 卖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京 东 资 产 交 易 平 台 ( 网 址 :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公示的
相关信息。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止目前,桑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2,338,5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8%,上述股份均被司法冻结。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桑德集团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
等规则的相关规定。
4、本次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流拍、缴
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5、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
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c6954d84-37bc-461e-aaf8-222b7f81af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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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20:32│*ST启环(000826):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司法拍卖的竞价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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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通知书》((2025)鲁 01 执恢
142 号),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6 年 5月 23 日 10 时至 2026 年 5 月 24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
法拍卖平台上(网址:www.taobao.com)对公司持有的衡阳桑德凯天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凯天”)65%股权进行公
开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控股子公司股权司法拍卖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
近日,公司查询了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获悉公司持有的衡阳凯天 65%股权被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山东淄建集团”)竞得。拍卖标的如果完成最终交割,公司将不再持有衡阳凯天的股权。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络拍卖的竞价结果
根据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拍卖竞价结果》,具体内容如下:
“用户姓名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 C7649 于 2026/05/2410:25:32 在阿里资产平台开展的“衡阳桑德凯天再生资源
科技有限公司 65%股权”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55315700(伍仟伍佰叁拾壹万伍仟柒佰元)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
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竞买人基本信息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竞买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16410296X4
法定代表人:夏书强
住所:张店杏园东路 53 号
注册资本:30,100 万元
营业期限:1993-03-22 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
备安装改造修理;电气安装服务;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
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
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
、设计、监理除外);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地整治服务
;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自然人夏书强持有其 25.2492%,为其实际控制人。山东淄建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衡阳桑德凯天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00077170200D
法定代表人:曹文
住所:衡阳县集兵镇太栗村罗坪组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营业期限:2013-08-30 至 2063-08-29
经营范围:废植物油(地沟油)、废弃食用油、餐厨垃圾的回收、清运、加工、销售及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垃圾桶、环保设
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65%股份;航天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35%股份。财务数据: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衡
阳凯天总资产为 10,534.35 万元,净资产为3,509.76 万元,负债合计为 7,024.59 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 2,799.84 万元,
净利润为 998.68 万元(经审计)。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拍卖事项后续尚涉及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股权变更过户及工商变更相关手续等环节,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如上述
程序完成,衡阳凯天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影响以上述程序办理情况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
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05c72f1f-1a50-47b6-afee-78828ebf18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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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44│*ST启环(00082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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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5 号楼北京文津国际酒店四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翼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68 人,代表股份 186,038,3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5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102,338,6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7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5 人
,代表股份 83,699,7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72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5 人,代表股份12,615,5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
8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
4人,代表股份 12,615,4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51%。
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
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出席人员资格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 1.00《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84,557,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43%;反对 1,226,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92%;弃权 25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3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35,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654%;反对 1,226,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04%;弃权 25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42%。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作了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提案 2.00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84,494,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01%;反对 1,266,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07%;弃权 27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4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71,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621%;反对 1,266,2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375%;弃权 27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05%。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4,171,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67%;反对 1,741,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59%;弃权 1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6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4,171,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67%;反对 1,741,18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59%;弃权1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74%。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4.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4,511,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93%;反对 1,399,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25%;弃权 12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88,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68%;反对 1,399,9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973%;弃权 12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59%。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82,050,02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62%;反对 3,860,8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53%;弃权 127,5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27,1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3854%;反对 3,860,85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040%;弃权 12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07%。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6.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81,892,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713%;反对 4,017,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97%;弃权 128,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469,3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1346%;反对 4,017,95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492%;弃权 1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62%。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7.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3,142.5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办理授信额度
项下借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4,918,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83%;反对 951,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15%;弃权 16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96,0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262%;反对 951,5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29%;弃权 16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09%。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 8.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4,377,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75%;反对 1,533,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43%;弃权 12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955,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386%;反对 1,533,5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563%;弃权 12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51%。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现场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崔兢赫、张宇侬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进
行了审核、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b58e4834-852a-4e64-9a24-e858d7c08a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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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39│*ST启环(00082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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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启环(00082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aebd0509-727b-4c35-94fa-e8fb70af90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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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24│*ST启环(00082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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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5日 15: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5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6 月 1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股东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5 号楼北京文津国际酒店四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1、本次提请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均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 日披露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为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本次股东会所有提案将采取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
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
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2 日—2026
年 6 月 4 日 9:30—11:30,14:30—16:30。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启迪科技大厦 A 座 11 层启迪环境科技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孙华超
(2)联系电话:0717-6442936
(3)联系传真:0717-6442936
(4)邮政编码:100089
(5)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启迪科技大厦 A 座 11 层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现场会议会期预计
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86c0bad-1b3d-487c-9d28-dc36252966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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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22│*ST启环(000826):关于拟变更董事及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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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于 2026 年 5 月1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拟变更董事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发出的《关于苏强、郭萌任免职的函》(清控集团函【2026】14
号)。其推荐苏强为启迪环境董事(兼)人选,兼职不兼薪不兼酬。免去郭萌启迪环境董事兼任职务。
郭萌先生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郭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郭萌先生的离任将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后生效。在
此之前,郭萌先生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对郭萌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郭萌先生离任公司董事职务导致
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对第十一届董事会对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包括但不
限于个人履历、教育背景、任职资格等内容,认为苏强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合法,提名苏强先生(简历附后
)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苏强先生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解聘副总经理的情况
丁曼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职。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解聘丁曼如女士的
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解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丁曼如女士被解聘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丁曼如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解聘是基于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需要,不
会对公司正常运营造成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33f1a0e0-6357-4fb2-9a48-3831704e90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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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21│*ST启环(000826):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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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于 2026 年 5 月13 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
出了“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名。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翼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丁曼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职。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解聘丁曼如女士的
副总经理职务,解聘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发出的《关于苏强、郭萌任免职的函》(清控集团函【2026】14
号)。其推荐苏强为启迪环境董事(兼)人选,兼职不兼薪不兼酬。免去郭萌启迪环境董事兼任职务。
郭萌先生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郭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郭萌先生的离任将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后生效。在
此之前,郭萌先生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对郭萌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郭萌先生离任公司董事职务导致
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对第十一届董事会对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包括但不
限于个人履历、教育背景、任职资格等内容,认为苏强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合法,提名苏强先生为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苏强先生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本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议案一、议案二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变更董事及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6 年 6 月 5 日 15:00-17:
00 在北京市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0)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25d6f3f6-27ac-4dd4-aac5-bfa621a5cd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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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13│*ST启环(000826):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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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6 年 5 月 12日、5 月 13 日、5 月 14 日连续三个
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3、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公司自查并向相关股东书面函证确认,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
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公司核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第一大股东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
6、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7、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
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未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有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
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
2、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4)、《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
26-025)以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由于公司同时触及
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高度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3、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
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f5fee56d-465c-49ae-a72c-e1e798aa10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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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6│*ST启环(00082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州麒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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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启环(00082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州麒正)。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48568f8d-4159-44cf-91ec-a7cf3afa61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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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1│*ST启环(00082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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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广州麒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广州麒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麒正”)持有公司股份 71,267,58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3、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均未超过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不存在违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于 2026 年 4 月1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
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广州麒正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三个月内(暨2026 年 5 月 11 日起至 2026 年 8 月 10 日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启迪环境股份不超过 42,760
,597 股(即不超过总股本比例 3.00%)。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收到广州麒正出具的《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至5%以下的告知函》以及《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广州麒正已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至 2026年 5 月 12 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 11,551,35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81042%。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麒正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1,267,58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降至 4.99999%,不
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广州麒正 2026年5月11 日至 集中竞价 2.08 11,551,350 0.81042%
2026年 5月12日 交易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广州麒正 82,818,938 5.81041% 71,267,588 4.99999%
注:1、上述股东持有的股份来源为司法拍卖取得的股份。
2、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广州麒正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并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州麒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麒正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至 5%以下的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ac1d8c01-ecfa-4a55-b74b-3b99f5e86b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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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5:42│*ST启环(000826):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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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启环(000826):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c5e4d67c-129a-4d2f-a55f-6ffb9156d3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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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6:46│*ST启环(000826)::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启迪环境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
│示暨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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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德证券”)编制本报告涉及的内容来源于市场公开信息。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中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简称“本期债券
”)。
2、债券简称及代码:19启迪G2、112978。
3、发行主体: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或“启迪环境”)。
4、发行规模:5亿元人民币。
5、债券余额:本期债券的余额为1.26亿元。
6、债券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7、债券还本付息及利率调整的安排:发行人已于2024年9月24日支付2023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25日期间的利息,经与全体债券
持有人协商一致,本期债券到期日调整为自2024年9月26日起的36个月内(以下简称“兑付日调整期间”)结清。自展期之日起,债
券票面利率由6.50%调整为5%。除年度利息外,其余利息利随本清。兑付日调整期间,本期债券剩余未偿付本息的兑付安排按展期兑
付和解方案的约定支付,本息支付方式调整为由发行人自行完成向持有人兑付划款,不再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
二、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
根据启迪环境2026年4月29日公告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34),启迪环境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事项具体如下。
1、启迪环境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启迪环境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
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
条之规定,启迪环境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启迪环境因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5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启迪环境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可能导致对
启迪环境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之规定,启迪环境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
2、启迪环境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启迪环境,证券代码:000826)自2026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6年4月30日开市
起复牌。
3、启迪环境公司股票交易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启迪环境”变更为“*ST启环”,证券代码仍
为“000826”,启迪环境公司股票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5%。
4、启迪环境已进入预重整程序,启迪环境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2026年4月29日,启迪环境尚未收到法院
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启迪环境后续能否进入重整程序、预重整或重整是否成功均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启迪环境公司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启迪环境”变更为“*ST启环”;
3、股票代码:无变更,仍为“000826”;
4、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4月30日;
5、实施风险警示后,启迪环境公司股票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5%。
(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启迪环境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负值。该财务指标已触及《股票
上市规则》第9.3.1条之“(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启迪
环境公司股票交易将在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启迪环境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可能导致对启迪环境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且启迪环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之规定,启迪环境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有关事项提示
启迪环境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1天。自2026年4月30日复牌后,启迪环境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启迪环境公司股票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5%。
(四)启迪环境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启迪环境董事会已审慎考虑公司未来的流动资金、经营状况及融资来源,进行充分详尽的评估,启迪环境将采取以下措施改善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经营状况,包括:
(1)全力推进司法预重整,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启迪环境预重整工作正有序推进,地方政府及各类金融机构均对启迪环境重整
工作高度重视并给予大力支持。启迪环境将持续全面配合法院工作,加快推进各方均认可的重整方案落地实施,积极引入重整投资人
、落实权益资金支持,确保重组计划顺利完成。若司法重整顺利实施,预计启迪环境资产负债结构将获得显著优化,全面重塑业务合
作伙伴信心,启迪环境持续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将实现快速恢复。
(2)财务专项应对计划。启迪环境董事会已审慎评估未来流动资金、经营状况及融资来源,以维持资金流动性、降低资金风险
为经营首要前提,全面加强公司经营管控与资金精细化管理,实施科学统筹的资金调度机制,将有限资金优先、合理投入日常核心生
产经营活动。
(3)子公司被司法处置专项应对。针对部分子公司被司法处置的情形,启迪环境通过专业法律应诉、多方沟通谈判等措施,达
成和解协议等多种方式,实现债务减负与风险隔离,全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阻断风险传导,有效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诉讼纠纷、稳
步推进债务化解与预重整工作,保障整体运营平稳。
(4)法律与债务风险应对。分类处置存量诉讼仲裁案件,协商化解高负债纠纷案件、积极抗辩存在抗辩空间案件;动态全量管
控资产、账户冻结事项,建立冻结事项闭环管理机制,最大程度降低司法处置对正常经营的负面影响。
(5)生产经营保障。坚守环保主业,保障环卫、水务等核心运营项目合规稳定持续运营;强化项目回款管理,加大历史欠款清
收力度,夯实经营性现金流入基础;剥离低效无效资产提升产能利用率;全面实现降本增效、积极盘活存量资产,稳定经营性现金流
,保障日常生产经营有序开展。
(6)组织管理优化。统一整体战略经营目标,打破部门壁垒强化内部业务协同,引入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团队,全面提升重大
事项决策效率与专业水平。
(7)完善内部控制。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管理与全面风险管控体系,完善内部监督与问责机制,切实维护上市公
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五)启迪环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
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启迪环境2026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启迪环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启迪环境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启迪环境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启迪环境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
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启迪环境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717-6442936
3、电子邮件:000826@tus-est.com
4、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绿萝路77号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中德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知悉上述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和公告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就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ff0a215-da9c-4990-a846-5bdb95e612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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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55│启迪环境(00082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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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00082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285e0bf-56a5-44dd-a646-0264b96562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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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54│启迪环境(00082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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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本次股东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5 号楼北京文津国际酒店四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实收股本三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之一的议案》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13,142.50 万
元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借
款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特别提示: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做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2、本次提请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均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 日披露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为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本次股东会所有提案将采取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
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
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8 日—202
6 年 5 月 20 日 9:30—11:30,14:30—16:30。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启迪科技大厦 A 座 11 层启迪环境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孙华超
(2)联系电话:0717-6442936
(3)联系传真:0717-6442936
(4)邮政编码:100089
(5)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启迪科技大厦 A 座 11 层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现场会议会期预计
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fbf14a3-dd5b-4576-a4bf-75e8a91603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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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54│启迪环境(00082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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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00082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7f20755-8fa5-4208-846c-f27ffd7747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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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54│启迪环境(00082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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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与现代企业
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下列人员:
(一)董事: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体在职成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非独立董事(含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
的内部董事)以及独立董事等。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秘书
等。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与市场及相关行业薪酬水平相符的原则;
(五)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与考核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置的专门委员会,由其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
核;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公司章程列明的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当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年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讨论其报酬
时,相关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六条 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
第七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
(一)独立董事:采取独立董事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报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向非独立董事发放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方案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在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 50%。
基本年薪:按照在公司内部担任的职务,根据岗位责任等级、能力等级确定,是完成本职工作给付的报酬。
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业绩及管理职能履职情况等相挂钩,以绩效评价为依据。
中长期激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该等事项需根据相关规定另行制定专项方案。
第九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需要另行制定专项方案的中长期激励、由公司代发的政府奖励及其他公
司结合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奖金奖励等。
第四章 薪酬的支付
第十条 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各项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依法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个人绩效评价结果发放。绩效评价应当
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应当在绩效评价和公司年度报告正式披露后方可结算发放
。第十二条 为强化长效激励约束并防范经营风险,公司建立薪酬递延支付机制。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性、业务模式等因素,明确递
延支付的适用范围,确保薪酬激励与公司长期价值增长相匹配。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符合薪酬发放条件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
等情况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四条 在经营年度中,如经营环境等外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方案和考核指标。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别岗位变化调整。
第六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c80566e-8dfd-47da-943e-bb57304584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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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54│启迪环境(00082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章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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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与内部规章,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
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内的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5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讨论并发表专业意
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与决策职能。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于2025年度共参加6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应参加董 现场方式出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6 2 4 0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于2025年度共参加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应参加股东会次数 出席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3 3 0 0 0
2025年度,本人以专业、严谨、勤勉、诚信的工作精神,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特长提
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5年度相关会议议案经过本人客观谨慎地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
弃权票的情形。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 缺席(次)
2 2 0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
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符
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2025年度在上市公司的现场累计工作时间已达到15日,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
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工作情况
①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就推选公司副
总经理事项作出如下决议:经审阅游鸣辉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拟提名的副总经理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
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规定。提名委员会委员全体成员同意提名游鸣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②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就推选公
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经审阅邬轶材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拟提名的财务总监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
职业素质。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
规定。提名委员会委员全体成员同意提名邬轶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2)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与进场会计师进行沟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进
行认真审核,并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发表意见,在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议和披露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除参加公司召开董事会外,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密切关注公开披露的信
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和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状态的影响,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进行询问情况并进行沟通。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本人积极通过参加现场会议、电子邮件、电话、信息披露、媒体报道等方式掌握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做好了必要的基础工作。报告期内,对提交董事会
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利用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督促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巩固和提高独立履职能力。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
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章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7c3d111-4d63-4e9b-b891-1f7b34aa10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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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54│启迪环境(00082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杜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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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与内部规章,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
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内的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5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讨论并发表专业意
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与决策职能。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于2025年度共参加6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应参加董 现场方式出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6 2 4 0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于2025年度共参加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应参加股东会次数 出席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3 3 0 0 0
2025年度,本人以专业、严谨、勤勉、诚信的工作精神,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特长提
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5年度相关会议议案经过本人客观谨慎地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
弃权票的情形。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 缺席(次)
2 2 0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
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符
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2025年度在上市公司的现场累计工作时间已达到15日,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
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工作情况
本人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对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认为高级管理人员从股东利益
出发,勤勉敬业,达到了考核方案的要求,符合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2)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工作情况
①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就推选公司副
总经理事项作出如下决议:经审阅游鸣辉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拟提名的副总经理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
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规定。提名委员会委员全体成员同意提名游鸣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②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就推选公
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经审阅邬轶材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拟提名的财务总监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
职业素质。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
规定。提名委员会委员全体成员同意提名邬轶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除参加公司召开董事会外,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密切关注公开披露的信
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和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状态的影响,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进行询问情况并进行沟通。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本人积极通过参加现场会议、电子邮件、电话、信息披露、媒体报道等方式掌握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做好了必要的基础工作。报告期内,对提交董事会
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利用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督促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巩固和提高独立履职能力。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
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杜文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7b7e030-5138-48ee-8304-3a35fc9db6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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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54│启迪环境(00082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林开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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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与内部规章,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
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内的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5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讨论并发表专业意
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与决策职能。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于2025年度共参加6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应参加董 现场方式出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6 2 4 0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于2025年度共参加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应参加股东会次数 出席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3 3 0 0 0
2025年度,本人以专业、严谨、勤勉、诚信的工作精神,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特长提
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5年度相关会议议案经过本人客观谨慎地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
弃权票的情形。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 缺席(次)
2 2 0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
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符
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2025年度在上市公司的现场累计工作时间已达到15日,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
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对公司战略执行情况进行回顾总结,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和市场形势及时
进行了战略规划研究,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发展战略的实施提出了合理的建议。
(2)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与进场会计师进行沟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进
行认真审核,并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发表意见,在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议和披露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除参加公司召开董事会外,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密切关注公开披露的信
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和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状态的影响,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进行询问情况并进行沟通。
报告期内,本人除按要求出席董事会会议外,亦主动开展多次实地调研,包括拜访多地政府单位;拜访公司司法重整政府组清算
组主要负责人就公司预重整事项进行深入沟通;以及对公司下属项目公司进行调研,深入业务一线了解公司经营与重大事项进展。
通过上述现场工作,本人进一步掌握了公司在关键区域的项目运营、政府沟通及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增强了履职判断的事实基
础。此外,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公开披露信息、行业动态及相关政策影响,并就相关事项及时与管理层沟通问询,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
督职责。
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本人积极通过参加现场会议、电子邮件、电话、信息披露、媒体报道等方式掌握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做好了必要的基础工作。报告期内,对提交董事会
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利用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督促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巩固和提高独立履职能力。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
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林开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3013a65-7441-44f8-bd3b-b58c0d0980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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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52│启迪环境(000826):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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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方案尚需提交公
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652,878,053.79 元,利润总额-2,920,120,624.9
4 元,净利润-3,088,872,021.18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26,356,481.82 元,本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0,811,620,
443.12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50,122,210.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026,356,481.82 -3,057,514,008.93 -1,572,189,861.43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0,811,620,443.12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5,761,643,911.12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0,122,210.09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552,020,117.39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0,122,210.09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5 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不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二)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未实现盈利,且 2025 年度
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综合考虑公司长期的战略规划,为保障公司的正
常生产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230344a-e891-43e0-a810-17dcc41b53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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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52│启迪环境(00082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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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00082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b09ea17-fae7-4c9c-8bd8-32e2275369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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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52│启迪环境(000826):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和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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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000826):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和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97b6680-77fe-4010-a2e7-a4f44fb19e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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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52│启迪环境(000826):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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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000826):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af5d3e3-94fa-4160-9f4d-d40e4a1016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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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52│启迪环境(000826):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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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000826):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a762dab-168e-487d-ab7f-161c964475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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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52│启迪环境(000826):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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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规定,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林开涛先生、章融先生、杜文广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法律法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87e61e1-45f3-4636-886c-fe5c786299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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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52│启迪环境(000826):启迪环境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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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30 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x6sypMsZaw 或使用微信扫描
下方小程序二维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
回答。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 2025 年年度报告。为便
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星期四)15:00-16:00 在“价
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
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30 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王翼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宋澜涛先生、财务总监邬轶材先生、董事会秘书孙华超女
士。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 ( 星 期 四 ) 15:00-16: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6sypMsZaw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二维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
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17-6442936
邮箱:000826@tus-est.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a80fa7a-5055-4947-8186-7d0c7b5aec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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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52│启迪环境(000826):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全体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为有效地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间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的独立董事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 24 万元人民币(税前),按
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
公司不向非独立董事发放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方案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3、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根据公
司现行的薪酬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
的 50%。
基本年薪按照具体职务、岗位等级、能力等级、从业经验、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业绩及管理职能履职情况等相挂钩,根据绩效考评结果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
据开展。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按年度总额的一定比例按月预发,剩余部分递延至绩效考评后支付,多退少补。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及津贴按其实际任期和履职考核情况计算并予以
发放。
2、上述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法律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本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4b44aa7-9c39-4d56-b691-b472218015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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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52│启迪环境(000826):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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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面临较
大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之规定,公
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启迪环境,证券代码:000826)自 2026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
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6 年 4月 3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启迪环境”变更为“*ST 启环”,证券代码仍为
“000826”,公司股票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 5%。
4、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
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能否进入重整程序、预重整或重整是否成功均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二)股票简称:由“启迪环境”变更为“*ST 启环”;
(三)股票代码:无变更,仍为“000826”;
(四)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 年 4月 30 日;
(五)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 5%。
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负值。该财务指标已触及《股票上
市规则》第 9.3.1 条之“(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
股票交易将在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且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之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有关事项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自 2026 年 4 月 30 日复牌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 5%。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已审慎考虑公司未来的流动资金、经营状况及融资来源,进行充分详尽的评估,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改善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及经营状况,包括:
(1)全力推进司法预重整,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公司预重整工作正有序推进,地方政府及各类金融机构均对公司重整工作高度
重视并给予大力支持。公司将持续全面配合法院工作,加快推进各方均认可的重整方案落地实施,积极引入重整投资人、落实权益资
金支持,确保重组计划顺利完成。若司法重整顺利实施,预计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将获得显著优化,全面重塑业务合作伙伴信心,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将实现快速恢复。
(2)财务专项应对计划。公司董事会已审慎评估未来流动资金、经营状况及融资来源,以维持资金流动性、降低资金风险为经
营首要前提,全面加强公司经营管控与资金精细化管理,实施科学统筹的资金调度机制,将有限资金优先、合理投入日常核心生产经
营活动。
(3)子公司被司法处置专项应对。针对部分子公司被司法处置的情形,公司通过专业法律应诉、多方沟通谈判等措施,达成和
解协议等多种方式,实现债务减负与风险隔离,全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阻断风险传导,有效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诉讼纠纷、稳步推
进债务化解与预重整工作,保障整体运营平稳。
(4)法律与债务风险应对。分类处置存量诉讼仲裁案件,协商化解高负债纠纷案件、积极抗辩存在抗辩空间案件;动态全量管
控资产、账户冻结事项,建立冻结事项闭环管理机制,最大程度降低司法处置对正常经营的负面影响。
(5)生产经营保障。坚守环保主业,保障环卫、水务等核心运营项目合规稳定持续运营;强化项目回款管理,加大历史欠款清
收力度,夯实经营性现金流入基础;剥离低效无效资产提升产能利用率;全面实现降本增效、积极盘活存量资产,稳定经营性现金流
,保障日常生产经营有序开展。
(6)组织管理优化。统一整体战略经营目标,打破部门壁垒强化内部业务协同,引入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团队,全面提升重大
事项决策效率与专业水平。
(7)完善内部控制。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管理与全面风险管控体系,完善内部监督与问责机制,切实维护上市公
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
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6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
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二)联系电话:0717-6442936
(三)电子邮件:000826@tus-est.com
(四)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绿萝路 77 号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相关风险,审慎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a931dcc-8e15-4da6-b385-c0e7911714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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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52│启迪环境(00082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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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
会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对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2025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对审计委员会自身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进行了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2025 年度,大信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对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2025年 12 月 1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续聘大信事
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一)独立性评估
大信事务所及其项目组成员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利益往来。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服务期限
符合监管要求,独立性声明已提交审计委员会备案。
(二)专业胜任能力评估
大信事务所项目组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针对公司 2024 年度面临的复杂情况(如预重
整、重大诉讼、资产减值等),项目组投入了充足的人力资源,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并与审计委员会保持了及时、充分的沟通。
(三)审计程序与沟通质量评估
审计计划阶段:项目组就审计范围、重点领域、时间安排等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充分沟通。 审计实施阶段:项目组定期向审计
委员会报告审计进展,对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等及时交换意见。
审计报告阶段:项目组就审计发现、拟出具的审计意见等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专题沟通,并于 2025年 4月提交了正式审计报告
。
(四)审计质量评估
大信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依据充分、结论恰当,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
部控制状况。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和专业审慎,
审计程序充分、适当,审计结论客观、公允。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事务所 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予以认可。
第二部分: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林开涛先生(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董事长王翼先生、
独立董事章融先生。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无一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关
于‘成员不得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程序合规、决议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 2025 年 1月 19 日 2024 年度业绩预告
会议
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 2025 年 4月 25 日 2024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政策变更、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等 7项议案
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 2025 年 7月 10 日 2025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会议
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 2025 年 8月 27 日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会议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 2025 年 10 月 28 日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
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 2025 年 12 月 1日 聘任财务总监、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
会议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的监督职责履行情况
(一)选聘与续聘
2025 年 12 月 1 日,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
事务所的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进行了审核,同意续聘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过程监督
进场前沟通:2025 年 1月,审计委员会与大信事务所就 2024 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时间安排等进行了专
题沟通。
无管理层参会沟通:2026 年 1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组织召开了与大信事务所的无管理层参会沟通会议,就审计独立性、重
大会计判断、内部控制缺陷等事项进行了独立交流。 审计进展跟踪: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大信事务所关于审计进展的汇报,对重大
调整事项及时问询。
(三)审计报告审议
2025 年 4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大信事务所出具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审计
报告依据充分、结论恰当,客观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状况。
(四)履职情况评估
审计委员会根据大信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审计程序及沟通质量进行了全面评估,形成本报告
第一部分所述评估结论。
四、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及内控的监督职责履行情况
关注内审部门人员配置及资源保障,督促管理层保障审计职能有效运行。 审阅内审部门提交的季度工作报告,指导句容项目专
项审计等重点工作。 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注内控缺陷整改情况。 推动内部审计制度体系修订,强化独立
性、信息系统权限、重大事项直报等机制。
五、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有关风险的关注
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度监督活动中关注到公司存在的财务与持续经营风险、流动性风险、资产质量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及治理
风险,已通过会议问询、专题讨论等方式向管理层提出管理建议,并督促公司加强应收账款催收、优化债务结构、补充审计人员。
六、总体评价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认真履行了对财务信息、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等的监督职责,全体委
员诚信履职,审议事项程序合规、决议有效。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a817833-e165-456e-ba6f-047f77d46a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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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52│启迪环境(000826):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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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信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
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
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426.3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
,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次、行政监管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
律处分 9次。4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9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0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
处分 19 人次。
二、执业记录
大信承做公司 2025 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惠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1999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1999 年至今在大信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汤萍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并通过保密资格培训。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在大信
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707),未在其他单
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仁勇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4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
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
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质量控制制度
大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质量(风险)控制体系和技术支持体系,为保障业务项目的质量提供了可靠的基础。2025 年度审计
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
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了专业报告。
(二)项目质量复核
大信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管理制度,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大信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
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三)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大信设立质量控制复核管理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监督。大信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
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等。
(四)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大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
、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多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
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大信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大信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
量管理缺陷。综上,在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大信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大信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
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另外,大信制定了详细的与公司参审的沟通合作方案和计划,并能够有效执行。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大信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配备了专业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项目合伙人由经验丰富
的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审计项目经理担任。大信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金融工具及
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全程为审计服务提供支持。大信投入足够的审计力量与时间用于审计工作,从进度、质量、资源等方
面提供保障,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大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大信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网络平台信息管理办法》
等制度,专人负责信息安全工作。大信的信息系统采用私有云部署方式,服务器架设在境内,数据信息在境内存储,符合国家安全保
密规定。2022 年,大信取得了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一级资质证书》。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大信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综合以上信息,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作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其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符合要求,项目组成员满足独立性
规定,具有必需的业务水平,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公允发表意见,较好地完成了 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147699d-999b-49c9-ab7b-e03808ea55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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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52│启迪环境(000826):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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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811,620,443.12 元
,实收股本 1,425,353,248.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5 年度公司出现较大规模亏损,主要原因为:
1、部分控股子公司的股权被司法拍卖,公司确认了较大金额的投资损失;
2、应收款项回款不及预期,公司按会计政策计提了较大金额的信用减值损失;
3、部分移交或被接管项目仍未能完成结算、部分项目经营业绩不及预期或市场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参考信用风险政策
或根据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公司自身开展项目盈利预测做出的减值判断,计提了较大金额的资产减值损失;
4、公司整体债务压力较大,部分债务逾期导致涉诉较多,财务费用负担较重且产生了较大金额的罚息及违约金等。
三、应对措施
公司董事会已审慎考虑公司未来的流动资金、经营状况及融资来源,进行充分详尽的评估,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改善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及经营状况,包括:
(1)全力推进司法预重整,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公司预重整工作正有序推进,地方政府及各类金融机构均对公司重整工作高度
重视并给予大力支持。公司将持续全面配合法院工作,加快推进各方均认可的重整方案落地实施,积极引入重整投资人、落实权益资
金支持,确保重组计划顺利完成。若司法重整顺利实施,预计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将获得显著优化,全面重塑业务合作伙伴信心,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将实现快速恢复。
(2)财务专项应对计划。公司董事会已审慎评估未来流动资金、经营状况及融资来源,以维持资金流动性、降低资金风险为经
营首要前提,全面加强公司经营管控与资金精细化管理,实施科学统筹的资金调度机制,将有限资金优先、合理投入日常核心生产经
营活动。
(3)子公司被司法处置专项应对。针对部分子公司被司法处置的情形,公司通过专业法律应诉、多方沟通谈判等措施,达成和
解协议等多种方式,实现债务减负与风险隔离,全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阻断风险传导,有效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诉讼纠纷、稳步推
进债务化解与预重整工作,保障整体运营平稳。
(4)法律与债务风险应对。分类处置存量诉讼仲裁案件,协商化解高负债纠纷案件、积极抗辩存在抗辩空间案件;动态全量管
控资产、账户冻结事项,建立冻结事项闭环管理机制,最大程度降低司法处置对正常经营的负面影响。
(5)生产经营保障。坚守环保主业,保障环卫、水务等核心运营项目合规稳定持续运营;强化项目回款管理,加大历史欠款清
收力度,夯实经营性现金流入基础;剥离低效无效资产提升产能利用率;全面实现降本增效、积极盘活存量资产,稳定经营性现金流
,保障日常生产经营有序开展。
(6)组织管理优化。统一整体战略经营目标,打破部门壁垒强化内部业务协同,引入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团队,全面提升重大
事项决策效率与专业水平。
(7)完善内部控制。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管理与全面风险管控体系,完善内部监督与问责机制,切实维护上市公
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ae931ac-299a-4b06-8bce-af51bf7463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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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52│启迪环境(000826):关于对启迪环境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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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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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
说明
大信备字[2026]第 2-00102号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年 12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
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
7 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6)第 2-01185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5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规定,现对导致非标意见的
事项予以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内容
(一)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所述:
1.预重整事项的影响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二)预重整事项进展情况”所述,贵公司因债权人宁波照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
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宜昌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法院已批准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
截至目前,公司预重整工作尚在进行中,资产清查及债权申报和确认等工作均未完成,我们虽然实施了检查原始资料、函证、访
谈等审计程序,但最终清查结果及重整方案需法院裁定,我们无法确定预重整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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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贵公司自 2020 年以来持续经营亏损,其中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00 亿元、-23.42 亿元和-22.08 亿元。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为-23.20 亿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资产负债率升至 99.46%。公司部分银行借款已逾期,银行账户及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冻结
,因工程建设纠纷、债务逾期等事项引发多起诉讼案件,由此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尽管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截止财务
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重整事项的正式受理文书,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若重整失败而宣告破产,公司
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贵公司已在财
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经营状况的应对措施,但应对措施的实施过程及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公司未能充
分披露消除上述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的切实措施。
(二)如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以下事项:
贵公司管理层对部分风险评估偏差,在公司出现风险时未及时采取有效、稳健的应对措施,导致公司出现流动性困难,部分金融
机构借款、供应商工程款出现逾期,因债务逾期引发诉讼及仲裁,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子公司股权被司法拍卖等事项。
贵公司的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缺陷,并采取了适当的措施,且如实反映在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在贵公司 2025年财务报
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二、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一)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在执行贵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号一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的重要性》,确定贵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的整体重要性水平。我们采用合并资产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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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绝对值 1,782,734.38万元作为基准,将该基准乘以 0.6%取整,由此计算得出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 10,696.00万
元。本期重要性水平计算方法与上期一致。
(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号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
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1)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
广泛性;(2)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
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五条,广泛性,是描述错报影响的术语,用
以说明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或者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根
据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的情形包括下列方面:(一)不限于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
响;(二)虽然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但这些要素、账户或项目是或可能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
三)当与披露相关时,产生的影响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如本专项说明一、(一)1 所述,贵公司管理层对预重整事项存在的重大不确定性进行了披露,但由于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因此我们对该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如本专项说明一、(一)2 所述所述,因贵公司存在可能导致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贵公司虽已在财务报
表附注中披露了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经营状况的应对措施,但应对措施的实施过程及实施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二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
对重大不确定性未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的规定,恰当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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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持续经营事项对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仅限于对财务报表的持续经营披露的影响,不具有广泛性
影响,因此我们对该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出具带强调事项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第二十九条规定:“ 注册会计师认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虽不存在重大缺陷,但仍有一项或者多
项重大事项需要提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注意的,应当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予以说明。”
贵公司管理层对部分风险评估偏差,在公司出现风险时未及时采取有效、稳健的应对措施,导致公司出现流动性困难,部分金融
机构借款、供应商工程款出现逾期,因债务逾期引发诉讼及仲裁,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子公司股权被司法拍卖等事项。
贵公司的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缺陷,并采取了适当的措施,且如实反映在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在贵公司 2025 年财务报
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三、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由于公司预重整工作尚在进行中,债权申报和确认、资产清查等工作均未完成,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合理估计该事
项对贵公司 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金额。
四、上期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上年度因部分供应商涉及大额诉讼,其诉讼金额与账面记录存在重大差异,且我们无法对相关供应商实施函证及访谈等审计程序
,导致对上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截至本年度审计报告日,上述事项涉及诉讼的供应商,其中部分供应商已于本年度办理结
算手续,我们实施了函证程序,并已收到回函,另一部分供应商与上市公司达成和解,我们对这些供应商实施了函证程序。上年度导
致保留意见的影响已基本消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bfda146-753d-46d7-a3b6-c547909970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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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51│启迪环境(00082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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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00082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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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51│启迪环境(00082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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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00082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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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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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启迪环境: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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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启迪环境: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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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启迪环境: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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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启迪环境: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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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启迪环境: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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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启迪环境: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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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37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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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启迪环境: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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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启迪环境: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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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启迪环境: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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