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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28(东莞控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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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828 东莞控股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28 16:24 │东莞控股(00082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9-28 16:22 │东莞控股(000828):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 ├─────────┼──────────────────────────────────────────────┤ │2025-09-28 16:22 │东莞控股(000828):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推举董事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的公告 │ ├─────────┼──────────────────────────────────────────────┤ │2025-09-28 16:22 │东莞控股(000828):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 │2025-09-28 16:21 │东莞控股(000828):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28 16:20 │东莞控股(000828):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22 16:27 │东莞控股(000828):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 ├─────────┼──────────────────────────────────────────────┤ │2025-09-17 16:27 │东莞控股(000828):东莞控股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9-11 18:49 │东莞控股(000828):东莞控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9-11 18:45 │东莞控股(00082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5-09-28 16:24│东莞控股(00082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25 年 9月 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0月 14日(星期二)15:3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10月 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0月 1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 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0月 14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 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0月 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轨道交通大厦 37楼 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说明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 人身份证和自然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4、现场登记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轨道交通大厦 38楼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9-88999292 邮政编码:523073 电子邮箱:zty@dgholdings.cn 联 系 人:郑先生 6、会议费用: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 3。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4f142656-0c49-47a0-adbf-c869dacddf2f.PDF ─────────┬──────────────────────────────────────────────── 2025-09-28 16:22│东莞控股(000828):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 9月 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 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致同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 2024年度审计服务中,表现出良好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 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情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事务所作为公 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 45.2万元人民币(包括 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 12月 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从业人员:截至 2024年末,致同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名,注册会计师 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人。 致同事务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00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 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18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1次。6 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19次、自律监管措施 10次和纪律处分 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潘文中,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签署 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邵嘉碧,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签署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娟娟,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2 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复核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 45.2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36.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9万元。审计费用与上一年持平,与公司业务性 质、业务规模等相关。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致同事务所具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相关业务资 格,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专业胜任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 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公司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ada647bc-2485-4386-85c1-979eace867bb.PDF ─────────┬──────────────────────────────────────────────── 2025-09-28 16:22│东莞控股(000828):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推举董事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的公告 ─────────┴────────────────────────────────────────────────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王崇恩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崇恩先生 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王崇恩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王崇恩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王崇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 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保证公司经营事务的正常开展,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审议,同意由公司董事林永森先生暂代履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期限自 2025 年 9 月 28 日起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 日止。 王崇恩先生为公司发展战略的持续推进与实施做出了重要贡献,对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 对王崇恩先生的辛勤工作及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0fc12e57-aee9-4658-abb9-67710a74e816.PDF ─────────┬──────────────────────────────────────────────── 2025-09-28 16:22│东莞控股(000828):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 9月 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李斌峰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职期间自股东大 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增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李斌峰先生简历如下: 男,汉族,45岁,经济法学博士。历任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等职务。 现任东莞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兼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拟任本公司非独立董 事。 李斌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同时在控股股 东的参股单位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董事长,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李斌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 要求的任职条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09d0217f-8464-41a2-b21d-5a83e081ab8e.PDF ─────────┬──────────────────────────────────────────────── 2025-09-28 16:21│东莞控股(000828):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 2025年 9月 28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应到会董事 6名,实际到会董事 6名,经董事推举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林永森先生。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 45.2万元人民币(包括 2025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此议案经由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49)。 二、以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增补李斌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任职期间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三、以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董事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同意推举公司董事林永森先生暂代履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期限自 2025年 9月 28日起至选举 产生新任董事长止。 四、以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日(星期二)15 点 30 分,在东莞市南城街道轨道交通大厦 37楼 1号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的议题如下: 1、《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东莞控股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02f689bf-c422-4a43-b36b-02914e65d276.PDF ─────────┬──────────────────────────────────────────────── 2025-09-28 16:20│东莞控股(000828):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25年 9月 28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应到会监事 3名,实际到会监事 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 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以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 45.2万元人民币(包括 2025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bd5a8c11-190e-4f3a-876c-e6d5a21f0eed.PDF ─────────┬──────────────────────────────────────────────── 2025-09-22 16:27│东莞控股(000828):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燕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燕勇先生因工作变动辞 去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燕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燕勇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其辞职需在公司完成监事补选后生效。在尚未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燕勇先生仍将继续履 行监事职责。 燕勇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监事会对燕勇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64e19d92-e609-4369-93ac-f2f716ca1e1f.PDF ─────────┬──────────────────────────────────────────────── 2025-09-17 16:27│东莞控股(000828):东莞控股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9月 11日召开的 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股本总额 1,039,516,992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0000 元(含税),共计 155,927,548.80元,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利润分派具体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5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00 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9月 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9月 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年 9月 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 9月 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75 东莞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122 福民发展有限公司 3 08*****901 东莞市福民集团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 年 9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25年 9月 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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