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29 天音控股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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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33 │天音控股(00082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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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59 │天音控股(00082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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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59 │天音控股(00082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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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5 │天音控股(000829):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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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29 │天音控股(00082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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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29 │天音控股(00082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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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33 │天音控股(00082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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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31 │天音控股(000829):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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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30 │天音控股(000829):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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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29 │天音控股(000829):《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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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33│天音控股(00082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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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营业收入 5,500,000 万元-5,900,000 万元 4,632,575.92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上升:18.72%–27.36%
归属于上市公 盈利:1,400 万元-1,800 万元 亏损:6,253.54 万元
司股东的净利
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122.39%–128.78%
扣除非经常性 盈利:460 万元-600 万元 亏损:6,987.53 万元
损益后的净利
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106.58%–108.59%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137 元/股-0.0176 元/股 亏损:0.0610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
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实现增长,主要得益于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商业模式升级及零售转型,核心竞争力的不
断增强促使业务规模和毛利率提升;同时,公司零售电商等新业务的不断发展和国际化拓展的不断深入也带动了收入规模和利润的增
长。另外,公司投资收益也有所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
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50c64e32-d838-48e8-bb2d-08a9a9495f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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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59│天音控股(00082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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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26日(星期五)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6日 9:15-9:
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6日 9:15至 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 117号德胜尚城 D座(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绍文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39人,代表股份397,765,5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02
6%。其中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且有表决权的股东 334人,代表股份 54,210,8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8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25,172,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56%;其中中小
股东通过现场投票且有表决权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3,600,1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6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35人,代表股份 372,593,0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47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32
人,代表股份 40,610,7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616%。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提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394,986,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13%;反对 2,330,2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858%;弃权448,8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8%。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1,431,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736%;反对 2,330,259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85%;弃权 448,8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7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芬芬律师、郝剑楠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审议事项、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
四、备查文件
1、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f2b55645-7dde-4a19-99ac-0ed5c4f991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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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59│天音控股(00082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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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音通信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前提为: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所有文件及复印件均为真实有效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向本
所律师出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证照及文件均为真实有效的。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
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
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
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6年 6月 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等。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及提案内容,公司于 2026年 6月 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进行
了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年 6月 26日(星期五)13时 30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 117号德胜尚城 D座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总部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会,参加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下统称为“股东”)
逐项审议了大会通知列明的议案并表决。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6月 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26日 9:15-9
:25,9:30-11:30 和 13:00-15:00,就大会通知列明的议案逐项进行了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6日 9:15至 15:00,就大会通知列明的议案逐项进行了投票。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与大会通知所列内
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天音通信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
)的规定。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均系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符合《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的姓名
(名称)、股票账户卡及各自持股数量与《股东名册》的记载相符。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39人,代表股份397,765,5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38.8026%。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25,172,5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455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3
35人,代表股份 372,593,0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36.3470%。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合计 334人,代表股份 54,2
10,84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5.28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3,600,12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1.326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32人,代表股份 40,610,7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3.9616%。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
1、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大会通知所公告的议案一致,本次股东会没有修改原有提案及提出新提案的
情形。
3、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会股东就大会通知列明的议案进
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表决结果当场公布。议案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0e3e9653-ee2b-41fc-93b5-4e0e218bbe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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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5│天音控股(000829):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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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控股(000829):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6ea631dd-331f-40c4-8faf-f5c83833b7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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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29│天音控股(00082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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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15日(星期一)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5日 9:15-9:
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5日 9:15至 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 117号德胜尚城 D座(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绍文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37人,代表股份398,377,5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38.8623%
。其中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且有表决权的股东 432人,代表股份 54,82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48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25,172,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56%;其中中小
股东通过现场投票且有表决权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3,600,1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6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33人,代表股份 373,205,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406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30
人,代表股份 41,222,7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13%。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提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396,325,7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50%;反对 1,88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722%;弃权17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8%。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2,771,1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574%;反对 1,88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312%;弃权 17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14%。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殊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芬芬律师、郝剑楠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审议事项、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
四、备查文件
1、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c01e50cd-b66c-455b-bd60-6de110fb2e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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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29│天音控股(00082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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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音通信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前提为: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所有文件及复印件均为真实有效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向本
所律师出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证照及文件均为真实有效的。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
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
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
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6年 5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等。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及提案内容,公司于 2026年 5月 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进行
了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年 6月 15日(星期一)13时 30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 117号德胜尚城 D座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总部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会,参加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下统称为“股东”)
逐项审议了大会通知列明的议案并表决。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6月 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15日 9:15-9
:25,9:30-11:30 和 13:00-15:00,就大会通知列明的议案逐项进行了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5日 9:15至 15:00,就大会通知列明的议案逐项进行了投票。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与大会通知所列内
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天音通信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
)的规定。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均系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符合《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的姓名(
名称)、股票账户卡及各自持股数量与《股东名册》的记载相符。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37人,代表股份398,377,5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38.8623%。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25,172,5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455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
33人,代表股份 373,205,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36.4067%。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合计 432人,代表股份 54,8
22,9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5.34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3,600,12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1.326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30人,代表股份 41,222,7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4.0213%。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
1、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2、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大会通知所公告的议案一致,本次股东会没有修改原有提案及提出新提案的
情形。
3、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会股东就大会通知列明的议案进
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表决结果当场公布。议案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f983afc5-3722-4f35-a018-716f2ae20c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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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33│天音控股(00082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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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26日(星期五)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6日 9:15-9:
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6日 9:15至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6月 1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 117号德胜尚城 D座(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
度>的议案》
注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1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注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机构投资者出席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授权委托书必须盖上公司或机构印章,或经由公司或机构负责人或正式授权人签署。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6月 24日 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恕不接
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4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7号德胜尚城 D座公司证券管理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孙海龙
(2)联系电话:010-58300008
(3)传真:010-58300805
(4)邮编:100088
5、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b1dbfb59-00a2-4704-b1b1-78eca7a4eb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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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31│天音控股(000829):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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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6年 6月 5日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人。公司同时将会议审议事项内容
告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以挂牌交易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武汉星纪魅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纪魅族”)1.65%股权,根据深圳市中联资产评
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武汉星纪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1.65%股东权益价值估值报告》,截止估值基准日2025年 12月31日
,公司持有的星纪魅族1.65%股东权益估值为6,033.04万元。公司以估值为参考,确定本次交易星纪魅族 1.65%股权的公开挂牌价格
为人民币 7,700 万元,较估值结果的溢价率为 27.63%。挂牌价格不低于对应股权的估值。
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挂牌
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市场化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与责任感,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稳步实现,公司结合最新监管要求、行业发展趋势及自身经营
实际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6 年 6月 26 日(周五)下午 13:30 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1日刊登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29)。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f2154284-b98f-404a-bb5e-835de660e4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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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30│天音控股(000829):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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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对手方、交易对价等相关事项尚未确定,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能否成交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概述
1、为优化上市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股权投资,公司拟挂牌出售参股公司武汉星纪魅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纪魅族
”)1.65%股权。
根据深圳市中联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武汉星纪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1.65%股东权益价值估值报告》,截止估
值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持有的星纪魅族 1.65%股东权益估值为 6,033.04 万元。公司以估值为参考,确定本次交易星
纪魅族 1.65%股权的公开挂牌价格为人民币 7,700 万元,较估值结果的溢价率为 27.63%。挂牌价格不低于对应股权的估值。
2、公司于 2026 年 6月 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公
司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手将根据公开挂牌交易结果确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挂牌转让相关事宜。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1、受让方
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受让方暂无法确定。
2、受让方要求
受让方资质除需遵循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定外,本公司不设置资格条件,无其他特殊要求。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武汉星纪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BNRBYJ7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晓路 181 号 14 层
法定代表人:黄质潘
注册资本:66,868.6865 万元
成立日期:2022 年 5月 13 日
营业期限:2022 年 5月 13 日至 2042 年 5月 13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移动终端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电子
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
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人工智能基
础资源与技术平台;家用电器研发;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
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箱包制造;箱包销售;服装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1 星纪无界科技有限公司 37,613.64 56.25%
2 湖北星悦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20.21 22.46%
3 黄秀章 6,480.55 9.69%
4 珠海虹华新动能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071.07 3.10%
5 克拉玛依丙申宏未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1,831.35 2.74%
6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102.75 1.65%
7 上海海桐信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42.94 1.11%
8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742.94 1.11%
9 ARDGO LABS LIMITED 668.69 1.00%
10 上海修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94.53 0.89%
经核查,星纪魅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2 月 31 日 2024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额 249,392 325,116
负债总额 571,748 432,653
所有者权益 -322,356 -107,537
营业收入 147,378 231,866
净利润 -218,295 -123,825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财务数据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德皓审字[2026]11000303 号审计报告。
3、估值情况及转让股权的挂牌底价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深圳市中联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估值报告(深中联评咨字[2026]第 1
11 号),本次估值采用市场法进行估值,估值基准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星纪魅族于估值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364,97
0.19 万元,公司持有的星纪魅族 1.65%股权于基准日时点的市场价值为 6,033.04 万元。星纪魅族 1.65%股东权益的账面值为 4,39
7.69万元,估值为 6,033.04 万元,增值率 37.19%。
本次转让以估值为参考,确定星纪魅族 1.65%股权的挂牌底价为人民币7,700 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转让的《产权交易合同》,尚待履行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程序产生标的股权受让方后方可签署。
1、交易标的
公司参股投资的公司武汉星纪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1.65%股权。
2、交易方式
公司将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进行本次股权出售。
3、交易价格
交易价格按公开挂牌竞价结果确定,挂牌价格为人民币 7,700 万元。
4、主要交易条款
支付方式:受让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 5个交易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产权交割:双方按照标的企业现状进行交割,受让方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前,已对标的企业是否存在瑕疵及其实际情况进
行了充分地审慎调查。《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受让方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交易费用:因履行《产权交易合同》及其他相关事宜所支出的税费(即由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
政机关征收的税费),除另有约定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产权转让中涉及的除法定税费之外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权
交易服务费(按照挂牌价格计算约 11.24 万元),各自依法承担。
违约责任:受让方未按《产权交易合同》之规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每延迟一日,须向出让方支付交易价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
金;延迟付款超过 15 日,出让方要求受让方按照交易价款的 100 %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受让方承担出让方及标的企业因此遭受的
损失,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
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产权交易合同》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
议的,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星纪魅族 1.65%股权,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转让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
职工安置。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出售星纪魅族 1.65%股权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集中优势聚焦战略新业务,提质增效。本次股
权转让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若本次交易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星
纪魅族股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3271bb9b-d40e-46d0-be3f-93301a347a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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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29│天音控股(000829):《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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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经公司 2026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完善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
(一)董事会成员: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人员,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化方向。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规范公司治理,推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向市场对标,促进企业改革发展,
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二)坚持合法合规。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福利、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
要求,完善配套制度,全面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入分配工作。
(三)坚持激励约束并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同经营责任和风险相适应,与经营业绩考核密切挂钩,业绩升薪酬升、业绩
降薪酬降,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坚持薪酬管理的公开、公正、透明,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信息披露
公司应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披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情况。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年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
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
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实施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结构与支付
第九条 薪酬总额决定机制
严格遵循《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坚持效益导向与公平分配相结合的原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与
公司经济效益、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紧密挂钩,实行“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的联动机制。在公司整体薪酬总额预算框架内,
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及增长幅度。公司依法依规规范内部分配秩序,调节不合理过高收入,实现薪酬与责任、风
险、贡献相匹配,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第十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具体的津贴标准参考市场水平等因素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
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
司承担。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之日起执行,按月度发放。
(二)在公司担任管理职位的其他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情况,按照本制度及公司其他薪酬福利制度
领取薪酬。
(三)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第十一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与支付
在公司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
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以上级决定为准)。
(一)基本年薪:根据岗位职责、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年薪:以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重要依据确定,并根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年薪在
年度报告披露和经营业绩考核完成后支付,并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经营业绩考核;绩效年薪中须设定一定比例实行递延支付,
递延比例和递延期限应与业务风险存续情况相匹配,递延期限原则上不少于 3年。递延部分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在岗位的风险暴露情
况,在递延期限内按有关规定兑现。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中长期激励措施。中长期激励的具体
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等股权类或现金类激励工具,中长期激励收入实行锁定期管理
。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另行制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议后,按照相关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后实施。
第十二条 公司亏损年度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
求。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核发
。
第四章 薪酬调整与追索扣回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
有)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进
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并对
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因国家政策重大变化、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因素对本制度产生重大影响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提请修订本制
度。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法律法规或上市地监
管规则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2142bd5c-1840-4a6a-9e79-696e4d17b5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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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27│天音控股(000829):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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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北京恒华致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恒华致胜”)的通知,获悉恒华致胜将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 本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股 是否为 是否 质押开始日 质押登 质权人 质押
控股股 数(股) 持股份 份总数比 限售股 为补 期 记解除 用途
东或第 比例 例 充质 日
一大股 押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恒华致胜 否 4,000,000 22.83% 0.39% 否 否 2026年 6月 解除质 华西证券股 融资
8日 押日 份有限公司
合计 4,000,000 22.83% 0.39%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华致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押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例 股份数量 持股份 司总 情况 情况
(股) 比例 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标 比例 结合计 比例
记合计 数量
数量 (股)
(股)
恒华致胜 17,520,000 1.71% 17,520,000 100% 1.71% 0 0 0 0
合计 17,520,000 1.71% 17,520,000 100% 1.71% 0 0 0 0
恒华致胜股权结构为:深圳华建恒安实业有限公司持股 45%,深圳华建东方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0%,深圳市华元置业有
限公司持股 24%,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建”)持股 1%,实际控制人为何志平先生。
中国华建与恒华致胜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何志平先生。本次质押不会导致中国华建、恒华致胜及何志平先生的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
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华致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所持公司股份不涉及被冻结、拍
卖的情况,亦不存在被强制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质押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东股票质押交易协议。
2、股东质押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47c7b4fa-f317-4973-9d2d-f6c95cd68e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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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07│天音控股(000829):关于江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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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收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以下简称
“江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黄绍文、刘彦、陈学同、曾富荣、孙海龙采取出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7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对《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改正,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江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公司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及时向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进行了通报,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对相关事项进行全面自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整改报告。2026年 6月 2日,公司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江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现将相关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
一、总体整改工作安排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合规意识
公司组织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信息披露、内控等关键岗位人员,系统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
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刻认识到规范运作的重要性。
2、成立整改工作小组
由董事长黄绍文担任整改小组组长,总经理刘彦担任整改小组副组长,财务负责人曾富荣、董事会秘书孙海龙及相关业务负责人
担任小组成员,明确本次整改的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逐项分解问题,确保整改到位。
3、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相结合
对能够立即整改的事项,已于 2025 年年报编制及报送前完成规范处理;对需要制度建设的事项,同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并推动
集团一体化管理。
二、针对财务核算问题的具体整改措施
(一)关于收入确认方法及合并抵销错误等问题
问题描述:公司对部分业务收入确认适用总额法、净额法不恰当;合并报表层面抵销科目错误,未对同一客户的应收与应付款项
进行抵销;对符合其他货币资金属性的资金、支付的贴现息会计核算错误。
整改措施:
1、收入确认方法规范
针对检查组指出的“以销定采”模式业务,公司已于 2025 年年报编制中,对该类业务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核算。经梳理,该
业务金额占公司全年营业收入比例极低,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公司已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明确各类业务模式下总额法与
净额法的适用标准。
2、合并抵销科目更正
针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开具商业承兑汇票产生的未完全抵销“应付票据”,已在 2025 年年报中按规定转入“短期借款”核
算。该调整仅涉及负债科目间重分类,对负债总额及损益无影响。
3、同一客户应收应付款抵销
对同一外部客户同时存在采购与销售业务(不同产品)的情况,公司已在2025 年年报合并层面将相关应收与应付款项进行抵销
,涉及金额较小。同时,完善合并报表编制指引,要求各子公司每月报送同一客户往来明细,确保合并时完整抵销。
4、其他货币资金重分类
针对零售电商业务在各平台开设的资金账户余额,原按“应收账款”核算,现已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于 2025 年年报中重
分类至“其他货币资金”。该调整为资产项下科目重分类,对资产总额及损益无实质影响。
5、贴现息会计处理更正
对票据贴现息计入“其他应收款”并在“预付账款”列报的做法,已于 2025年年报中调整为计入金融负债科目,并按照实际利
率法摊销。该事项金额不大,对财务报表影响较小。
整改责任人:财务负责人曾富荣
整改完成情况:已全部在 2025 年年报中规范处理,无需追溯调整以前年度报表。后续将严格执行上述会计处理规范。
(二)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问题
问题描述:公司对持有的北京易天新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34%)长期股权投资,在 2021-2023 年被投资方连续亏损的情
况下,未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整改措施:
1、公司已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在 2025 年年报编制过程中,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完整的
减值测试。经测试,该投资不存在减值。
2、公司修订了《长期股权投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年末均应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必须及时进行减值测试并充分披露。
3、后续将加强与被投资单位的沟通,定期获取其财务报表及经营预测,持续跟踪公允价值变动及减值迹象。
整改责任人:财务负责人曾富荣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025 年年报减值测试。
三、针对信息披露问题的具体整改措施
问题描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将一笔业绩补偿款债权转让给关联方深圳旭富月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并收到转让款,但未在
2024 年度报告“关联方-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中予以披露。
整改措施:
1、补充信息披露
公司已在 2022 年年报“其他重大事项”中完整披露业绩对赌核心信息,并在 2024 年 12 月就债权转让事项发布了专项公告,
但未在 2024 年年报“关联方-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章节中列示。公司已就上述信息披露不完整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
并承诺在今后的定期报告中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五十四条
第二项的要求,完整填列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2、强化信息披露流程
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增加年报编制环节的“双重复核”机制:由财务部门提供关联交易明细,董事会办公室对照年报模
板逐项核实、披露,并增加独立复核人。同时,组织董办、财务部相关人员开展信息披露格式准则专项培训。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孙海龙
整改完成情况:《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已完善,培训已完成。今后年度报告将杜绝此类遗漏。
四、针对内控治理问题的具体整改措施
(一)销售业务内控缺陷
问题描述:公司未制订统一的销售业务管理制度,销售相关业务流程管理规定散见于各子公司。
整改措施:
1、公司结合手机分销、零售电商等各业务板块实际,将修订相关制度,明确销售合同、定价、信用、回款、退换货等关键控制
点的统一标准。
2、各子公司在总则框架下修订各自的销售业务实施细则,报集团备案审核。
3、集团审计部每半年对销售业务内控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整改责任人:总经理刘彦
整改完成情况:公司已制订和发布《天音控股销售管理办法》。
(二)信息系统管理不规范
问题描述:ERP 系统存在账号冗余、账号共用、离职员工未及时禁用等情形;手机分销、零售电商业务运用信息系统管控不到位
。
整改措施:
1、全系统账号清查IT 部门已于 2026 年 4 月底完成对所有 ERP、分销、电商等系统的账号全面排查,已清理冗余,禁用离职
员工账号,对账号共用情况进行了风险提示并强制启用个人独立账号。
2、建立集团级用户管理制度
制定《信息系统账号与权限管理办法》,明确账号申请、审批、授权、复核、注销的标准化流程。实现员工离职当日人力资源系
统自动触发 IT 系统锁定账号功能。关键岗位需完成交接并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3、强化业务系统管控
针对手机分销与零售电商业务,完善系统操作日志审计功能,对关键数据修改、后台操作等设置审批流程,并定期由内审部门抽
取复核。系统间数据接口增设校验规则,确保数据准确、完整。
整改责任人:总经理刘彦
整改完成情况:账号清理已完成,制度已发布,系统功能优化已上线。
五、整改结论及后续承诺
公司已按照《决定书》要求,对财务核算、信息披露、内控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项整改,并形成了书面整改记录。所有涉及
财务报表调整的事项已在2025 年年报中规范处理,不对以前年度追溯调整;内控缺陷已通过制度修订、系统优化及人员培训等方式
全面改进。
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教训,制定持续整改计划,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完善财务管理和内控建设,
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认真、持续落实各项整改措施,防范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
时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6a05daaa-6119-419c-bd5f-6c88da006f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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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06│天音控股(000829):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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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6年 5月 29日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人。公司同时将会议审议事项内容
告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江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整改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相关要求,整改措
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出具的整改报告并将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切实提高公司的财务核算、信息披露、内控治
理工作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江西证
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6)。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39dc4701-600f-4e2d-9974-e4ed57cc31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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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07│天音控股(000829):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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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北京恒华致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恒华致胜”)的通知,获悉恒华致胜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股 质押开始 质押登记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押股数(股) 股份比例 份总数比 日期 解除日
大股东及其 例
一致行动人
恒华致胜 否 4,000,000 22.83% 0.39% 2025年 9 2026年 5 重庆国际信托
月 1日 月 28日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4,000,000 22.83% 0.39%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华致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押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例 股份数量 持股份 司总 情况 情况
(股) 比例 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标 比例 结合计 比例
记合计 数量
数量 (股)
(股)
恒华致胜 17,520,000 1.71% 13,520,000 77.17% 1.32% 0 0 0 0
合计 17,520,000 1.71% 13,520,000 77.17% 1.32% 0 0 0 0
恒华致胜股权结构为:深圳华建恒安实业有限公司持股 45%,深圳华建东方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0%,深圳市华元置业有
限公司持股 24%,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建”)持股 1%,实际控制人为何志平先生。
中国华建与恒华致胜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何志平先生。本次解押不会导致中国华建、恒华致胜及何志平先生的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
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华致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所持公司股份不涉及被冻结、拍
卖的情况,亦不存在被强制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质押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股东解除质押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82469ede-a7f4-44eb-82b3-bd43d9db18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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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天音控股(000829):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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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6年 5月 25日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人。公司同时将会议审议事项内容
告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与长远规划,优化经营布局,公司拟将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 公司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
开发区迎宾大道 60号 开发区香江大道北侧、华坚北路西
公司邮政编码:341000 侧赣州国际企业中心B1号楼312室
公司邮政编码:341000
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6年 6月 15 日(周一)下午 13:30 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30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23)。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029fdaf4-e11d-429a-9f14-0ef847bd73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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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天音控股(00082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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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因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与长远规划,优化经营布局,公司拟将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 60 号。
变更后: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大道北侧、华坚北路西侧赣州国际企业中心 B1 号楼 312 室。
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此外,公司将基于上述内容拟对《公司章程》进行适应性修订: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 公司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
开发区迎宾大道 60号 开发区香江大道北侧、华坚北路西
公司邮政编码:341000 侧赣州国际企业中心B1号楼312室
公司邮政编码:341000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注册地址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4ff9dc1f-1810-4b94-a5fe-8b9cc4093e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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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天音控股(000829):《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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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 公司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区迎宾大道 60 号 香江大道北侧、华坚北路西侧赣州国际企
公司邮政编码:341000 业中心 B1号楼 312 室
公司邮政编码:341000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不变,具体修订后的章程内容请详见《公司章程》全文,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
过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86859d5e-666d-4093-ba7b-3397c5e30a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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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天音控股(00082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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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15日(星期一)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5日 9:15-9:
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5日 9:15至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6月 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 117号德胜尚城 D座(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 √
的议案》
注 1: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注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30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注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机构投资者出席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授权委托书必须盖上公司或机构印章,或经由公司或机构负责人或正式授权人签署。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6月 12日 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恕不接
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12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7号德胜尚城 D座公司证券管理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孙海龙
(2)联系电话:010-58300008
(3)传真:010-58300805
(4)邮编:100088
5、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b9b1222c-db14-4eaa-a94d-73da090159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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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天音控股(000829):《公司章程》(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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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控股(000829):《公司章程》(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a1d31c5c-a8e9-4ece-ad1e-2c8cbfc9fb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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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8│天音控股(00082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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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2日(星期五)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2日 9:15-9:
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月 30日 9:15至 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 117号德胜尚城 D座(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绍文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28人,代表股份397,781,5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04
2%。其中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且有表决权的股东 324人,代表股份 90,702,6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8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25,172,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56%;其中中小
股东通过现场投票且有表决权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3,600,1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6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4人,代表股份 372,609,0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48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22
人,代表股份 77,102,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15%。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提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95,378,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58%;反对 2,31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828%;弃权8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3%。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8,299,437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505%;反对 2,3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59%;弃权 8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6%。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395,385,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76%;反对 2,29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777%;弃权9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8,306,337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581%;反对 2,29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37%;弃权 9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3%。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395,862,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75%;反对 1,84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641%;弃权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8,783,437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841%;反对 1,84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54%;弃权 7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5%。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395,370,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38%;反对 2,29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771%;弃权1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1%。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8,291,237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414%;反对 2,29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10%;弃权 1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6%。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 2025年度董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同意 395,154,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96%;反对 2,55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419%;弃权7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8,075,837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039%;反对 2,55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52%;弃权 7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8%。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395,194,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96%;反对 2,50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307%;弃权7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7%。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8,115,437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476%;反对 2,50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60%;弃权 7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4%。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殊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补充确认的议案》
同意 394,989,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96%;反对 2,30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791%;弃权8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8,316,937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698%;反对 2,30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72%;弃权 8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1%。
关联董事黄绍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芬芬律师、郝剑楠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审议事项、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
四、备查文件
1、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f9762a11-6a64-466b-8f5c-1b532e9d2e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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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5│天音控股(000829):202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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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前提为: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所有文件及复印件均为真实有效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向本
所律师出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证照及文件均为真实有效的。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
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
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
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6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度
股东会的议案》等。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及提案内容,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进行了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年 5月 22日(星期五)13时 30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 117号德胜尚城 D座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总部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会,参加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下统称为“股东”)
逐项审议了会议通知列明的议案并表决。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5月 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22日 9:15-9
:25,9:30-11:30 和 13:00-15:00,就会议通知列明的议案逐项进行了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2日 9:15至 15:00,就会议通知列明的议案逐项进行了投票。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议通知所列内
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天音通信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
)的规定。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均系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符合《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的姓名
(名称)、股票账户卡及各自持股数量与《股东名册》的记载相符。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28人,代表股份397,781,5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38.8042%。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25,172,5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455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3
24人,代表股份 372,609,0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36.3485%。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合计 324人,代表股份 90,7
02,63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84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3,600,12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1.326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22人,代表股份 77,102,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7.5215%。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
1、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审议《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三:审议《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四:审议《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五:审议《关于 2025年度董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议案六:审议《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七:审议《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补充确认的议案》
2、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公告的议案一致,本次股东会没有修改原有提案及提出新提案的
情形。
3、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会股东就会议通知列明的议案进
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表决结果当场公布。议案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议案七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e416a6d7-86c7-46bc-8b34-9c210b8e77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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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2│天音控股(000829):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与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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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何志平先生的通知,获悉中国华建及何志平先生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与解除质押业务,具
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与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股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开始 质押登 质权人 质押
称 股股东或 数(股) 持股份 份总数比 限售股 补充质 日期 记解除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例 押 日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中国华 否 7,650,000 16.06% 0.75% 否 否 2026年 5 解除质 华西证券股 融资
建投资 月 21日 押日 份有限公司
控股有
限公司
合计 7,650,000 16.06% 0.75%
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股 质押开始日 质押登记解 质权人
股股东或 押股数(股) 持股份 份总数比 期 除日
第一大股 比例 例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何志平 否 4,800,000 32.17% 0.47% 2025年5月19 2026年 5月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
日 19日 公司
合计 4,800,000 32.17% 0.47%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何志平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押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例 股份数量 持股份 司总 情况 情况
(股) 比例 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标 比例 结合计 比例
记合计 数量
数量 (股)
(股)
何志平 14,920,000 1.46% 14,100,000 94.50% 1.38% 0 0 0 0
中国华建 47,641,582 4.65% 11,150,000 23.40% 1.09% 0 0 0 0
恒华致胜 17,520,000 1.71% 17,520,000 100% 1.71% 0 0 0 0
合计 80,081,582 7.81% 42,770,000 53.41% 4.17% 0 0 0 0
本次质押融资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任何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何志平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所持公司股份不涉及被冻结
、拍卖的情况,亦不存在被强制平仓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质押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东股票质押交易协议。
2、股东质押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0ccc3a97-16e6-412e-accd-c1d5dda674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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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5:52│天音控股(000829):关于参加2026年江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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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20
26 年江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周五)15:00-17:00。公司总经理刘彦先生、财务总
监曾富荣先生、董事会秘书孙海龙先生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
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525dffe4-faf9-49f6-bf77-17db3b4563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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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天音控股(000829):关于公司收到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无异议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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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天音通信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6〕417 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
根据该无异议函,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
挂牌条件,深交所无异议。该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无异议函等相关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d1f899c-fe6c-4032-9ea3-6ab08bf2b8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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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26│天音控股(000829):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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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控股(000829):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8dc45c5-aabb-43e0-b682-5445f6ae83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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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22│天音控股(000829):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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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529
,960.11 元,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1,117,082,338.93 元。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且综合考虑行业环境、未来发展及项目投资等因素,为保持
公司稳健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议案
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 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10,251,004.38 25,627,510.9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1,529,960.11 31,183,901.42 83,656,766.5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117,082,338.93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56,685,229.62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35,878,515.33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1,103,569.3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35,878,515.33
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2、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如上表所示,公司 2023 年至 2025 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35,878,515.33元,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
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若未来公司具备现金分红
的条件,公司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全面综合考虑与
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类因素,从推动公司发展及保障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
成果。
四、风险提示
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
3、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aa19bc6-fc48-4923-8110-8c46beb5cf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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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22│天音控股(000829):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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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控股(000829):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2e52049-ba8e-4b9c-b1a6-e4ff566df5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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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22│天音控股(00082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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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控股(00082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c7bff16-9448-4134-a19c-d6ef0860e9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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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22│天音控股(000829):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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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期间保持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自查情
况报告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熊明华先生、陈玉明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a8ca811-71d9-428b-a53e-e9a8ffe335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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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22│天音控股(00082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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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
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6 年 1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055062b-ed27-4f7d-bf07-3e1cb5932f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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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22│天音控股(00082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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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天音通信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
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0 年 9 月 19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21 号 4 栋 1003 室
5、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6、人员信息: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审华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100 人、注册会计师 5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23 人。
7、业务信息:中审华事务所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80,831.7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4,297.32 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 8,752.55 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计 22 家,主要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等,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1,912.6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月 27日、2025 年 5月 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审议同意该事项。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审华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经审计,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公司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第九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华会计
师事务所为 2025 年度的审计服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会议形式就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专委会关注事项等等进
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必要的督促。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25 年
度审计结论、关注事项等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听取了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度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
查;在年度审计工作中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协商,及时督促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准确、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切实
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期间保持了客观、公正的态度以及
独立性,切实履行了自身职责,恪尽职守,出具了及时、准确的年度审计报告,较好履行了审计业务约定书中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4020395-aed2-439f-8d35-430365ac9e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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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22│天音控股(000829):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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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7日、2025 年 5月 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
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对中审华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0 年 9月 19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21 号 4栋 1003 室
5、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6、人员信息: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审华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100 人、注册会计师 5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23 人。
7、业务信息:中审华事务所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80,831.7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4,297.32 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 8,752.55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计 22 家,主要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等,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1,912.6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审华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2,600.8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9,081.70 万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
事责任情况。
(三)诚信记录
1、中审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次、行政监管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分 1次
和行业惩戒 1次,均已整改完毕。
2、1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行业惩戒 2次。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黄斌
黄斌 1999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现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曾负责或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
的审计工作,在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决算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负责及签字的项目主要有星徽股份(300464
)、方大特钢(600507)、天音控股(000829)和国旅联合(600358)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熊明华
熊明华 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中审华事务所执业,2019-2020 年为公司提供
过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方大特钢(600507)、天音控股(000829)、国旅联合(600358)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董虹彦
董虹彦 2013 年开始在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长期专职从事证券业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曾
担任旗滨集团(601636)、津药药业(600488)和天音控股(00082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工作。
(二)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中审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中审华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 14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0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5 万元。2025
年度审计服务费用是以中审华事务所合伙人、经理及其他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的。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服务费用与 2024 年度相同。
三、履职情况评估
(一)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运行情况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 号——业务质量管理》《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2 号——项目质量复核》
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21 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管理》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规定,中审华事务
所在考虑业务风险、业务所在行业和地区特点、相关人员行业和地区业务能力、人员的知识和经验、业务的性质和复杂程度,以及对
成本效益的适当考虑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了符合执业准则规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
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和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内容,并且修订完善了具体
工作指引、工作底稿模板等操作手册,以强化风险导向理念,提高审计项目质量管理水平。
中审华事务所内部治理结构最高决策机构为合伙人会议和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下设七个专业委员会,包括发展战略与经营管理委
员会、风险管理和质量控制委员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职业道德控制委员会、行政与财务委员会和信息化建设委员
会,其中风险管理和质量控制委员会下设风控审核组和质量控制部,负责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工作。
为规范和加强质量管理工作,中审华事务所制订了《鉴证业务独立性和职业道德管理办法》《客户和业务承接管理制度》《业务
质量管理制度》《项目质量复核管理办法》《业务工作底稿管理办法》《项目审计质量评价标准》等一系列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并且
通过风控审核组信息系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业务实施符合执业准则的要求。
根据《业务质量管理制度》和《项目质量复核管理办法》,中审华事务所对审计类业务进行风险分类管理,对于业务承接阶段风
险评估为一类高风险业务的项目,实行五级复核制度,分别为项目组经理、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独立复核人复核和风控审核
组会议审批。
(二)相关部门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中审华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
责合伙人、项目现场负责人也具有多年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三)事务所如何强化高风险审计项目的质量管理安排
中审华事务所对全部审计项目进行风险分类管理,对于一类高风险业务,除一般的项目质量管理流程外,项目承接和报告出具均
需执行风控审核组会议程序。风控审核组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就中审华事务所一类业务的承接或保持,召开风控审核组会议,讨论由项目合伙人书面提交的业务承接申请报告和其他业务
承接申请资料,表决项目承接或保持事宜。
2、就中审华事务所一类业务报告的出具,召开风控审核组会议,讨论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或项目合伙人书面提交的项目重
大判断事项总结报告,表决处理意见和报告出具事宜。
3、就中审华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组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之间发生的意见分歧,召开风控审核组会
议,讨论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书面提交的项目重大分歧事项总结报告,表决形成咨询意见。
四、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华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
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商誉减值测试等。
中审华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审华事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
,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审华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
责合伙人均由分所所长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具有多年的审计上市公司经验。
六、信息安全管理
中审华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审计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
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审华事务所根据财政部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审华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 2,600.88 万元、购
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9,081.7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9830305-c881-41a7-91eb-e7adbd5198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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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22│天音控股(000829):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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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控股(000829):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977bfaa-4de9-46a4-aba2-3c7d79f699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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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22│天音控股(000829):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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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月 28日,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
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的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商誉等资产
情况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 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
(-) 动(-)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3,598.63 671.43 2,946.47 44.15 3.40 11,276.04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7,287.95 1,214.11 0 221.17 2.79 8,278.09
存货跌价准备 6,600.82 2,393.84 0 3,986.39 0 5,008.27
合计 27,487.40 4,279.37 2,946.47 4,251.71 6.19 24,562.40
注:其他变动系汇率折算变动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
(一)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按照客户类别等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分为不同组别。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包括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
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除单项计提及组合 2、组合 3之外的应收款组合 1(账龄组合)
项
合并范围内且无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关联方组合 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的款项
组合 3(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
应收福彩和体彩管理中心款项合)
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金融资产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结合历
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
不同组合计量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计提方法
组合 1(账龄组合) 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 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预期信用损失
项目 计提方法
组合 3(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 预期信用损失
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列示:
组合 1(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组合 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对公司合并范围
内关联方组合,且无明显减值迹象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组合 3(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将应收中国
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各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以及各省体育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保证金作为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上述
福彩和体彩管理中心均属于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预算支出,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
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二)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按历史经验数据和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
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账龄组合)除单项计提及组合 2、组合 3之外的应
收款项
组合 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合并范围内且无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
关联方的款项
组合 3(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应收福彩和体彩管理中心保证金、移动
转售业务保证金、电商业务保证金
不同组合计量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计提方法
组合 1(账龄组合)
组合 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 3(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 预期信用损失
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列示:
组合 1(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组合 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对天音通信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且无明显减值迹象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组合 3(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①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将应收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各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
以及各省体育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保证金做为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上述福彩和体彩管理中心均属于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直属
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预算支出,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②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将应收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的业务保证金做为信用风险
极低金融资产组合。根据国家工信部规定,承接基础转售业务的企业,必须向基础运营商足额缴纳业务保证金,在业务终止后全额退
还。三大基础运营商均为具有雄厚资信保证的中央管理企业,保证金无法收回的风险极低,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③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将上海能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向电商平台缴纳的保证金做为
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根据电商平台的协议规定,公司正常经营状况下,可要求退还保证金,保证金无法收回的风险极低,预
期信用损失率为 0。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三)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开发成本、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核算;发出存货时,对于采用净额法核算的贸易业务,如能够单独区分每笔业务对应的存货,采用单项认
定法计价;除上述情形外,库存商品及原材料等发出时采用全月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领用采用一次摊销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
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
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
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
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
期损益。
4、存货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盘盈、盘亏结果,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 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共计 4,279.37万元,转回金额共计 2,946.47万元,减少公司利润 1,332.9万元,计提减值准
备后,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为4,639.5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53.00万元,上述数据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
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相关资
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报告董事会审议批准。
五、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
3.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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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22│天音控股(000829):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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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控股(000829):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279ff44-adbc-4469-a9cf-b8464e6c5f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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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21│天音控股(000829):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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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控股(00082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f0a1f76-bb9c-47a0-8785-30d7a99c0a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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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21│天音控股(00082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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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控股(00082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699e323-f291-4ec0-9856-79c749c915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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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20│天音控股(00082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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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控股(00082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8004e8b-67f9-4370-9039-46e0a4e4d6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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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20│天音控股(000829):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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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 项 说 明
目 录 页 码
一、专项说明 C 1-2
二、附件
1、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三、审计机构营业执照C及执业证书A复印件CCACCA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04e4dda-2a3e-4065-bf0d-b31f152107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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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20│天音控股(00082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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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控股(00082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9cf3534-009f-401e-9482-ae2877b23d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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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20│天音控股(000829):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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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控股(000829):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b479061-016f-4612-b92c-77df27a6f6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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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20│天音控股(000829):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补充确认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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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控股(000829):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补充确认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c1c8784-f844-4d3a-9e5a-c7b6984e77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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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9│天音控股(00082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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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董事会召
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2日(星期五)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2日9:15-9:2
5,9:30-11:30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2日 9:15 至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5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 117号德胜尚城 D座(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00 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00 审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5.00 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董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
6.00 审议《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7.00 审议《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补充确认 √
的议案》
注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注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注 3:提案 6属于须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注 4:提案 7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注 5:上述提案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机构投资者出席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5月 19日 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管理部),恕
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9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7号德胜尚城 D座公司证券管理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孙海龙
(2)联系电话:010-58300008
(3)传真:010-58300805
(4)邮编:100088
5、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1bf1f24-d204-4a3d-abf3-ced0737f23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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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9│天音控股(0008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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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控股(0008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玉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f5ed4b2-7df7-4d91-b509-5f3fbf4f72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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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9│天音控股(0008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幼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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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控股(0008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幼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4a7cfc7-08f5-4307-aaaf-f71360ccbf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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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9│天音控股(0008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熊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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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控股(0008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熊明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7ce5599-cbea-4f3c-aaec-0f79d2b904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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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51│天音控股(00082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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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控股(00082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3672df4-45fc-4e11-9ff7-61db7a061e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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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2│天音控股(000829):关于变更投资者热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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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更好地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即日起启用
新的投资者热线:010-58300008, 原投资者热线 010-58300807 同步停止使用?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办公地址、电子邮箱、网址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以上变更,由此带来的不
便,敬请谅解?
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上述渠道与公司沟通交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7d3241b-6382-4076-a690-22ae838a74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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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2│天音控股(000829):关于收到江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深交所监管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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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月 24 日,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以下简称“
江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黄绍文、刘彦、陈学同、曾富荣、孙海龙采取出具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7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天音
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2026〕第 54 号)(以下简称“监管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及监管函内容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黄绍文、刘彦、陈学同、曾富荣、孙海龙:经查,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
以下违规事项:
1、财务核算方面
公司对部分业务收入确认适用总额法、净额法的方法不恰当。合并报表层面抵销科目错误、未对同一客户的应收与应付款项进行
抵销。公司对符合其他货币资金属性的资金、支付的贴现息会计核算错误。
在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公允价值变动或者出现明显减值迹象时,公司未获取公允价值变动情况并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82 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信息披露方面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7日发布关于转让债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拟与关联方深圳旭富月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富月
邦)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享有的对深圳市天富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业绩补偿款完整债权转让给旭富月邦。公司于当月收
到上述债权转让款。但该事项未在 2024 年度报告中“关联方-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予以披露。
上述行为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5 号)第五
十四条第二项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3、内控治理方面
公司销售业务内控存在缺陷。未制订统一的销售业务管理制度,销售相关业务流程的管理规定散见于各子公司。
公司信息系统管理不规范。相关 ERP 系统存在账号冗余、账号共用、离职员工未及时禁用等情形。手机分销、零售电商业务运
用信息系统管控不到位。
上述行为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9号一销售业务》第四条,《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18 号-信息系统》第六条第
一款、第三款、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公司董事长黄绍文、总经理刘彦、时任财务负责人陈学同、财
务负责人曾富荣、董事会秘书孙海龙,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情形负有责任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江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
诚信档案,对黄绍文、刘彦、陈学同、曾富荣、孙海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应采取有
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公司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
和会计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财务和内控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
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书及监管函中所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江西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认真总结,吸取教训,积极整
改并及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同时,公司将切实加强对证券和会计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财务和内控管理,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
意识和财务管理水平,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防范相关问题再次发生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健发展。
本次收到的决定书和监管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相
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64c61c8-f8a4-40be-bd07-3544b272e7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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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7:19│天音控股(00082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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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控股(00082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ac3c3432-edc7-4d19-891c-83ee00bc0b77.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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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天音控股: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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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45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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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天音控股: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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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2979.PDF
─────────┬────────────────────────────────────────────────
2025-10-31│天音控股: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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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4702.PDF
─────────┬────────────────────────────────────────────────
2025-08-30│天音控股: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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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21522.PDF
─────────┬────────────────────────────────────────────────
2025-04-30│天音控股: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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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9270.PDF
─────────┬────────────────────────────────────────────────
2025-04-29│天音控股: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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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46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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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天音控股: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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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08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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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天音控股: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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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54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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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天音控股: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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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1152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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