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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31(中国稀土)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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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831 中国稀土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5 18:29 │中国稀土(00083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7-15 18:29 │中国稀土(00083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7-08 15:44 │中国稀土(00083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6-25 19:12 │中国稀土(00083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6-25 17:34 │中国稀土(00083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资料 │ ├─────────┼──────────────────────────────────────────────┤ │2026-06-25 17:34 │中国稀土(000831):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 ├─────────┼──────────────────────────────────────────────┤ │2026-06-25 17:31 │中国稀土(00083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25 17:30 │中国稀土(000831):关于调整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公告 │ ├─────────┼──────────────────────────────────────────────┤ │2026-06-25 17:29 │中国稀土(00083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24 17:17 │中国稀土(000831):关于收到业绩补偿款暨业绩承诺履行完毕的公告 │ └─────────┴──────────────────────────────────────────────┘ ─────────┬──────────────────────────────────────────────── 2026-07-15 18:29│中国稀土(00083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号远洋大厦 4楼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KONG·广州 GUANGZHOU· 西安 XI’AN·长沙 XHANGSHA·武汉WUHAN致: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6)-04-527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审 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事项而言 ,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副本与正本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有关决议等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 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相 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1. 2026年 6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 2026年 6月 26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了《中国稀土集 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 间、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及会议登记方式、联系方式等。 3.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15 日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 区章江南大道 18 号豪德银座 A栋 14层举行。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郭良金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股东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 行投票。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6年 7月 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7 月15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1.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共 0 名,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 1,317 名,代表股份148,336,3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3.98%。 2.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 3.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4. 公司全部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 本所认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1. 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会无现场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 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3.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提案: (1)《关于调整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47,395,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6%;反对 749,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505%;弃权 1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6,807,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29%;反对 749,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9%;弃权 19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根据统计的投票结果,本次 股东会审议的上述议案获通过。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予以单独计票。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有关决议等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4590deb3-8da8-4103-88d6-8d95e4e39d60.PDF ─────────┬──────────────────────────────────────────────── 2026-07-15 18:29│中国稀土(00083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5 日 9:15-9:25,9:30-11: 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15 日 9:15 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 18 号豪德银座 A栋 14 层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4、召集人: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良金先生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并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17人,代表股份数148,336,34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61,220,807股的13.9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61,220,807股的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17人,代表股份数148,336,3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61,220, 807股的13.98%。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 关人员。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提案: 提 提案名称 出席本次 表决结果 是否 案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通过 编 会有效表 股份数( 占出席 股份数 占出席 股份数( 占出席本 码 决权 股) 本次 (股 本次 股) 次 股份总数 股东会 股东会 股东会有 有效 有效 效 表决权 表决权 表决权股 股份 股份 份 总数的 总数的 总数的比 比例 比例 例 1.0 关于调整 2026 年日 148,336,3 147,395,2 99.366% 749,114 0.505% 192,000 0.129% 是 0 常关联交 42 28 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 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提 提案名称 出席本次股 表决结果 案 东会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 中小股东有 股份数( 占出席本 股份数( 占出席本 股份数( 占出席本 码 效表 股) 次 股) 次 股 次 决权股份总 股东会中 股东会中 股东会中 数 小 小 小 股东有效 股东有效 股东有效 表 表 表 决权股份 决权股份 决权股份 总 总 总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1.0 关于调整 2026 年日常 47,748,974 46,807,86 98.029% 749,114 1.569% 192,000 0.402% 0 关联交 0 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倩、于茜;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有关决议等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750364a3-7162-4d12-853c-1d2588500ce6.PDF ─────────┬──────────────────────────────────────────────── 2026-07-08 15:44│中国稀土(00083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15 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08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7 月 8 日(星期三)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 18 号豪德银座 A栋 14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调整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金额的议案 2、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详见《中国稀土集团资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资 料》等。 3、以上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其中提案 1.00 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办理 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将前述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方式请注明“证券投资部”收,并需电话沟通确认。 2、登记时间 2026 年 7月 9日 8:30~11:30,13:30~17:30 3、登记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 18 号豪德银座 A栋 14 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梦祺、廖江萍 联系电话:0797-8398390 传真:0797-8398385 电子邮箱:cre-ir@regcc.cn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 18 号豪德银座 A栋 14 层 邮编:341000 5、会议费用 会期预定半天,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db3cd5c4-ba6f-415e-a71b-58bf22a2efc3.PDF ─────────┬──────────────────────────────────────────────── 2026-06-25 19:12│中国稀土(00083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21 日召开的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 案》。具体方案为:以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061,220,8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9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0,775,403.4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公 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1,061,220,8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 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61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8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9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月 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月 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月 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7月 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84 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2 08*****550 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月 24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月 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 18 号豪德银座 A栋 15层 咨询联系人:李梦祺 咨询电话:0797-8398390 传真电话:0797-8398385 七、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0ca41944-654d-4dec-8ddc-e027f6b7139d.PDF ─────────┬──────────────────────────────────────────────── 2026-06-25 17:34│中国稀土(00083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资料 ─────────┴──────────────────────────────────────────────── 中国稀土(00083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资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3dbf1b45-d4d4-4656-be96-630315c25133.PDF ─────────┬──────────────────────────────────────────────── 2026-06-25 17:34│中国稀土(000831):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认真审 阅了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对《关于调整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调整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和市场化定价 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调整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 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ba94faff-4ba0-49f3-8764-70a0d9dfbaf1.PDF ─────────┬──────────────────────────────────────────────── 2026-06-25 17:31│中国稀土(00083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15 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 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 18 号豪 德银座 A 栋 14 层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郭良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 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十五·五”总体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郭良金先生、闫绳健先生均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成员同意并发表相关审核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发生金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7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26 年第二次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决议; 3、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8d8c8cfe-1748-428e-8c9a-e2c92a62df68.PDF ─────────┬──────────────────────────────────────────────── 2026-06-25 17:30│中国稀土(000831):关于调整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公告 ─────────┴──────────────────────────────────────────────── 中国稀土(000831):关于调整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5b85e909-20c1-4f76-8e87-820aaed63691.PDF ─────────┬──────────────────────────────────────────────── 2026-06-25 17:29│中国稀土(00083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15 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08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7 月 8 日(星期三)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 18 号豪德银座 A栋 14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调整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金额的议案 2、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详见《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资料》等。 3、以上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其中提案 1.00 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办理 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将前述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方式请注明“证券投资部”收,并需电话沟通确认。 2、登记时间 2026 年 7月 9日 8:30~11:30,13:30~17:30 3、登记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 18 号豪德银座 A栋 14 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梦祺、廖江萍 联系电话:0797-8398390 传真:0797-8398385 电子邮箱:cre-ir@regcc.cn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 18 号豪德银座 A栋 14 层 邮编:341000 5、会议费用 会期预定半天,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0b4a8a12-9d52-49db-8ffb-491f4f2af4ac.PDF ─────────┬──────────────────────────────────────────────── 2026-06-24 17:17│中国稀土(000831):关于收到业绩补偿款暨业绩承诺履行完毕的公告 ─────────┴────────────────────────────────────────────────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稀发展” )的业绩补偿款 1,550.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情况及补偿方案的议案》。根据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稀土集团 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证天通(2026)证专审35100002 号),标的公司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2023 年度、2024年度、2025 年度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矿业权口径净 利润合计55,605.51 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 97.51%,未完全实现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中稀发展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与 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中稀发展将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情况及 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截至 2026 年 6 月 24 日,公司已收到业绩承诺方中稀发展以现金支付的足额业绩补偿款 1,550.14 万元。至此,业绩承诺方 中稀发展对公司的业绩承诺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bf277034-f74a-4174-9e72-8e0e98cdbab8.PDF ─────────┬──────────────────────────────────────────────── 2026-05-21 19:34│中国稀土(00083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中国稀土(00083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962c2f99-6832-456c-8fa9-c757eb2cefae.PDF ─────────┬──────────────────────────────────────────────── 2026-05-21 19:34│中国稀土(00083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1 日 14:5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 18 号豪德银座 A栋 14 层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4、召集人: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梅毅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00人,代表股份数457,217,638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1,061,220,807股的43.0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303,060,0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61,220,807股的28.56% 。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98人,代表股份数154,157,5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61,220, 807股的14.53%。 2、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 他相关人员。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提案: 提 提案名称 出席本次 表决结果 是否 案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通过 编 会有效表 股份数( 占出席 股份数 占出席 股份数( 占出席本 码 决权 股) 本次 (股 本次 股) 次 股份总数 股东会 股东会 股东会有 有效 有效 效 表决权 表决权 表决权股 股份 股份 份 总数的 总数的 总数的比 比例 比例 例 1.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 457,217,6 456,492,0 99.84% 572,900 0.13% 152,717 0.03% 是 0 董事会工 38 21 作报告的议案 2.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 457,217,6 456,533,9 99.85% 627,300 0.14% 56,417 0.01% 是 0 利润分配 38 21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预 案 3.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457,217,6 456,532,3 99.85% 569,100 0.12% 116,217 0.03% 是 0 (2026-2028 年)股 38 21 东分红回 报规划的议案 4.0 关于新增《董事、高 457,217,6 456,459,2 99.83% 594,400 0.13% 164,017 0.04% 是 0 级管理人 38 21 员薪酬管理办法》的 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提 提案名称 出席本次股 表决结果 案 东会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 中小股东有 股份数( 占出席本 股份数( 占出席本 股份数( 占出席本 码 效表 股) 次 股) 次 股 次 决权股份总 股东会中 股东会中 股东会中 数 小 小 小 股东有效 股东有效 股东有效 表 表 表 决权股份 决权股份 决权股份 总 总 总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1.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 53,570,227 52,844,61 98.6% 572,900 1.1% 152,717 0.3% 0 事会工 0 作报告的议案 2.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 53,570,227 52,886,51 98.72% 627,300 1.17% 56,417 0.11% 0 润分配 0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预 案 3.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53,570,227 52,884,91 98.72% 569,100 1.06% 116,217 0.22% 0 (2026-2028 年)股东 0 分红回 报规划的议案 4.0 关于新增《董事、高级 53,570,227 52,811,81 98.58% 594,400 1.11% 164,017 0.31% 0 管理人 0 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 案 2、会议听取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3、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胡德勇先生、孙聆东女士、章卫东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谭四军、徐倩;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有关决议等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 ─────────┬──────────────────────────────────────────────── 2026-05-14 15:49│中国稀土(00083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1 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4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14 日(星期四)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 18 号豪德银座 A栋 14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转增股本的预案 3.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4.00 关于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办法》的议案 2、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详见《中国稀土集团资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资料》等 。3、听取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4、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办理 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将前述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方式请注明“证券投资部”收,并需电话沟通确认。 2、登记时间 2026 年 5月 15 日 8:30~11:30,13:30~17:30 3、登记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 18 号豪德银座 A栋 14 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梦祺、廖江萍 联系电话:0797-8398390 传真:0797-8398385 电子邮箱:cre-ir@regcc.cn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 18 号豪德银座 A栋 14 层 邮编:341000 5、会议费用 会期预定半天,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cf373e2-8253-40d7-9d59-c4c1ceccf198.PDF ─────────┬──────────────────────────────────────────────── 2026-05-06 16:12│中国稀土(000831):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举 办的“2026 年江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5 日(周五)15:00-17:00。届时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 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 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454530c7-f8a6-41c3-80c7-c0185866fc22.PDF ─────────┬──────────────────────────────────────────────── 2026-05-06 16:12│中国稀土(000831):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 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月 11 日(星期一)15:00-16:00 召开 2025 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召开的时间和方式 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1日(星期一)15:00-16:00 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郭良金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梅毅先生、独立董事章卫东先生、财务总监赵学超先生、董事 会秘书黄呈橙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廖江萍女士、证券事务代表李梦祺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一)15:00-16:0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ETJ9W3Kh2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 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二)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 ,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5月 11日前通过网址 https://eseb.cn/1xETJ9W3Kh2或使用微信扫描上方小 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6dc21996-fd68-4ed3-9423-a64a4b027201.PDF ─────────┬──────────────────────────────────────────────── 2026-04-28 00:33│中国稀土(000831):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 中国稀土(000831):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ebfc149-9a6e-4d09-be97-82d6eb97b722.PDF ─────────┬──────────────────────────────────────────────── 2026-04-27 22:17│中国稀土(00083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 2025 年 1 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061,220,8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9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 775,403.4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预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2,576,348.02 元,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 920,349.38 元,提取盈余公积金92,034.94 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16,979,414.81 元及其他调整事项 13,526,901 .03 元,2025 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31,334,630.28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1,061,220,807 股。 3、公司综合考虑目前的经营发展实际和资金需求,提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061,220,8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9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0,775, 403.4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公司 2025 年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如《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30,775,403.40元(含税),占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7.83%。 5、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 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0,775,403.4 0 84,897,664.56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72,576,348.02 -286,907,149.06 417,673,754.79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530,625,579.88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1,334,630.28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15,673,067.96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01,114,317.916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15,673,067.96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 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 30%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2,576,348.02 元,公司 2025 年度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为 30,775,403.40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特点及发展阶段 公司所属稀土行业正处于加快产业整合、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升级的关键阶段。公司作为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核心上市 平台,以“资源+科技”双轮驱动为主线,深入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充分做强上市平台‘新引擎’”、“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推动更 多优质资源向上市公司集中”的要求,依凭其资源储备、产业基础、技术研发、综合服务等方面优势,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向高质化 、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矢志打造兼具国家战略属性与市场竞争力的行业领军型上市公司平台。目前,公司正处于重要发展阶段。 (2)公司经营模式 稀土矿采选业务:公司所属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依据生产总量控制计划指标,综合市场情况,采用原地浸矿和自动化 连续生产工艺进行离子型稀土矿的采选和加工,产出碳酸稀土精矿、混合稀土氧化物精矿、混合氯化稀土等产品。 稀土冶炼分离业务:公司所属分离企业依据生产总量控制计划指标,综合市场情况,并结合企业生产工艺技术特色和客户定制化 需求开展生产,产出不同纯度规格、特殊物性及定制化稀土氧化物、氯化物和盐类产品。公司实施生产经营一体化管理模式,统筹采 购、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运营。 (3)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2025 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2,576,348.02 元,盈利水平较上年有所好转。为应对行业形势变化,保障公司 持续稳定经营,同时为积极配合稀土行业整合发展,公司对资金需求不断增加。综合公司未来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资产负债表可供 分配利润等情况,同时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在股东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之间做好平衡,公司制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4)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积结转至下一年度,将用于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项目建设、研发投入及流动资金需要等,保障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5)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的便利 本次《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在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时,公司将开通现场记名投 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中小投资者可参与投票表决。同时,公司将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互动易等方式与中小股东沟 通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将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 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2、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 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 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727,718,939.64 元、1,228,932,478.78 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3.27%、 21.42%,均低于 50%。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3、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中证天通(2 026)证审字 35100001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d3df6ca-aabc-42b3-a3f5-4684580e0df9.PDF ─────────┬──────────────────────────────────────────────── 2026-04-27 22:17│中国稀土(00083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国稀土(00083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6c5df8d-6d13-49a6-b95a-22f5648d2ac1.PDF ─────────┬──────────────────────────────────────────────── 2026-04-27 22:17│中国稀土(00083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中国稀土(00083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bd932c6-abea-4265-ae6c-658a369a5045.PDF ─────────┬──────────────────────────────────────────────── 2026-04-27 22:17│中国稀土(000831):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 则,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公司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 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一、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5 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金额为6,291.16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万元) 存货跌价损失 5,564.67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726.49 合计 6,291.16 二、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方法 1、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与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入当 期损益。其中:对于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 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同一 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与具有类似目的或最终用途并在同一地区生 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合并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 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本期计提存货减值损失金额 5,564.67 万元。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余额227,082.58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 28,806.06 万元,资 产可收回金额198,276.52 万元。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与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 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确定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 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金额 726.49 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2025 年度,公司上述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减值损失科目的金额合计 6,291.16万元,将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合并利润总额 6,291.1 6 万元。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已经审计。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具有合理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465a460-b06f-46ca-b327-c1255b47bbcf.PDF ─────────┬──────────────────────────────────────────────── 2026-04-27 22:17│中国稀土(000831):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为完善和健全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切实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等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并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在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为基本原则,确 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据此制定一定期间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划,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1、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盈利能力、股东回报、外部融资环境和融资成本等因素。 2、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融资环境等情况。 3、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的具体分红规划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 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状况提出中期现金分红。 2、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在弥补公司累计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 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 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 3、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 三十。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两次现金分红的期间 间隔原则上不少于六个月。具体每个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报股东会审 议批准。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真实合理因素,发 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 施。 5、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并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认 为利润分配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 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 前,公司应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鼓励股东出席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利润分配预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过 半数通过。 4、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在年报中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五、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规划,具体根据年度的经营业绩、资金状况、投资计划及经济环境等情况 ,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测的突发情况以及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所 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经过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后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提案中应详细论证并说明原因 。公司股东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 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六、未尽事宜及生效机制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055abde-4b2b-4794-b735-39035785f84c.PDF ─────────┬──────────────────────────────────────────────── 2026-04-27 22:17│中国稀土(000831):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胡德勇先生、 孙聆东女士、章卫东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胡德勇先生、孙聆东女士、章卫东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54198ed-baee-4f6f-9792-6584d6b3a8cd.PDF ─────────┬──────────────────────────────────────────────── 2026-04-27 22:17│中国稀土(000831):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积极响应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深入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结合自身发展实际、经营情况与战略规划,公司制定了“质量回 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党建引领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公司始终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聚焦稀土产业运营主责主业,在生产技术、产品品质、质量控制、节能环保、 贸易经营、团队管理、合规运营等方面着力强化政治引领,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为公司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自成立以来,公司发展优势持续巩固,资产规模和经营质量整体向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作为中国稀土集团核心上市平台,公司 以主业突出、股权多元、治理科学、运营高效等优势获得各方较好认可。与此同时,公司在产业布局、技术储备、绿色智能生产等方 面持续推进,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近年来,公司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持续发力,聚焦主责主业,通过延伸产业链条、优化产品结 构、强化技术创新、提升运营效率,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加速做强做大。公司资产规模、质量以及经营业绩稳步向好,不断夯实 高质量发展基础。营业收入自2020年的16.56亿元增长至2025年的 31.82 亿元,期间复合增速达 13.95%;资产总额自 2020 年末的 31.31 亿元增长至 2025 年的 57.37 亿元,期间复合增长率达 12.88%。 在“十五五”奋进新征程时期,公司将始终以党建引领把舵定向,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全过程各环节,坚守稀土主责主 业发展定力,锚定战略定位、校准发展坐标,立足国家所需、行业所趋、公司所能,矢志打造兼具国家战略属性与市场竞争力的行业 领军型上市公司平台,坚决扛起保障国家稀土资源安全、维护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的政治责任,持续巩固提升在稀土战略资源领域 的话语权与影响力。公司将持续强化资源保障能力,不断夯实产业可持续发展根基;持续优化生产经营模式,深挖全链条提质增效潜 力;锚定年度经营目标不动摇,奋力实现经营效益新突破,以主业高质量发展的扎实成效,持续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为投资者长 期稳定回报筑牢坚实根基。 二、强化创新驱动,以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优化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一是公司围 绕稀土资源绿色高效开发与高端应用,在绿色开采技术、分离提纯技术、前沿新材料研发与应用三个方面实现多项行业引领性技术突 破。二是积极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新增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绿色工厂等多个高水平创新载体,紧密联 合国内顶尖科研院所,承担并顺利完成多项国家重点研发课题,形成了“技术-专利-效益”全链条创新生态。三是以智能制造为方向 ,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构建“实时感知—精准预警—应急联动”的安全监控闭环,显著提升了生产效率和安全水平。“十 四五”期间,公司新增发明专利数十项,创新能力得到权威认可,多家子公司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研发投入自 2 020 年的 1,322.44 万元增长至 2025 年的 6,343.43 万元,期间复合增速达 36.83%。 未来,公司将持续锚定科技创新核心引擎,以培育新质生产力为抓手,不断完善全链条科技创新体系,推动创新发展提质升级。 公司将持续规范研发项目全流程管理,完善科技创新制度体系,强化研发预算管控与费用归集监督,保障研发项目规范高效运行,稳 步保持合理研发投入强度;加强稀土核心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布局,制定专项专利申请规划,构建高价值专利组合,筑牢技术壁垒、提 升创新层次;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与专项激励政策,畅通产学研用协同转化通道,推动核心技术成果快速产业化,切实把技术优势 转化为产业优势;深化校企院企合作,精准引育高端研发管理人才,完善人才“选育用留”机制,建强创新人才梯队,为公司高质量 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三、夯实公司治理基础,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作为央企控股的上市公司,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健全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以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管理层为执行机构,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科学决策 、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分工明确, 权责分明,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专业的意见。为优化公司治理与董事会结构、提升决策 质量、助力高质量发展,公司 2025 年引入积极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构建制衡的股权治理格局,并为其匹配相应董事 会席位,完善董事会专业配置,提升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与监督有效性。公司自 2022 年起连续 4年发布 ESG 报告,从稳固发展根基 、践行绿色理念、引领智能未来、构建和谐团队、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全方位展示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做出的工作与成绩,深化 ESG 工作实践,彰显 ESG 工作价值。 未来,公司将持续深化企业治理体系建设,结合新《公司法》及最新政策要求,修订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优化“三重一大” 决策管理体系与董事会授权机制,筑牢规范运作制度根基。持续强化董事会及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能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监 督与决策支撑作用,用好积极股东参与治理的制衡优势,持续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与风险防控水平。持续深化 ESG 管理体系建设, 推动 ESG 理念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高质量披露年度 ESG 报告。持续健全内控体系,严防各类治理合规风险,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治理保障。 四、以投资者为本,持续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建立健全稳健的利润分配机制,持续以现金分红与投资 者共享经营成果。公司近 5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达 2.12 亿元,充分彰显了对投资者回报的重视。 未来,公司将始终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核心意识,坚守“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持续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稳定的投资回报 回馈广大投资者。公司将持续统筹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综合考量稀土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盈利水平、战略发展资金需求 等核心因素,持续优化利润分配方案,增强现金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与可预期性,切实让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同时,公 司将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与公司价值表现,在符合法律法规、兼顾公司经营发展实际的前提下,积极研究多元化投资者回报举措, 依法合规开展市值管理。 五、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全面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作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公司深知自身使命与担当,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严守信息披露底线,持续提升信息披露 质量,切实保障全体投资者平等知情权;始终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工作,常态化召开线上业绩说 明会、参加投资者集体接待等交流活动,全面高效回应投资者各类提问;依托投资者服务热线、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现场调研等多元 渠道,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及日常咨询,并严格规范投资者交流的工作流程。公司获得深交所 2022-2023 年度和 2024-2025 年度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 A 类评级。同时,还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 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最佳实践”,获得中国证券报“上市 公司金牛奖·金信披奖”。 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持续深化信息披露管理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将紧跟监管新规要求,持 续优化信息披露工作,在保障法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基础上,深化自愿性信息披露,提升信息披露的针对性 与可读性,精准传递公司经营动态与长期投资价值,切实保障投资者平等知情权。同时,公司将持续丰富投资者互动方式、拓展沟通 渠道,常态化做好调研接待、热线电话与互动易平台响应工作,及时回应投资者核心诉求,以精细化投关工作依法合规助力市值管理 ,持续提升投资者信任感与满意度,维护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0930ee2-b028-4cdb-ab1e-f2b1be1e2778.PDF ─────────┬──────────────────────────────────────────────── 2026-04-27 22:17│中国稀土(00083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中国稀土(00083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61feaa5-3ef2-4c43-bcb4-f405faffa0a5.PDF ─────────┬──────────────────────────────────────────────── 2026-04-27 22:17│中国稀土(000831):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中国稀土(000831):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f4583bf-f4fe-438c-853b-426699d8959f.PDF ─────────┬──────────────────────────────────────────────── 2026-04-27 22:17│中国稀土(000831):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中国稀土(000831):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6292b38-0379-4781-b975-06ff0f6a8485.PDF ─────────┬──────────────────────────────────────────────── 2026-04-27 22:16│中国稀土(00083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中国稀土(00083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4137542-74da-4ab3-a3c5-55a5999dc04e.PDF ─────────┬──────────────────────────────────────────────── 2026-04-27 22:16│中国稀土(000831):2025年年度报告 ─────────┴──────────────────────────────────────────────── 中国稀土(00083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36d35a4-5957-430a-9966-adf1b488e8e3.PDF ─────────┬──────────────────────────────────────────────── 2026-04-27 22:16│中国稀土(00083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中国稀土(00083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80a5791-4d3c-4af2-b87e-b47c20b248b1.PDF ─────────┬──────────────────────────────────────────────── 2026-04-27 22:16│中国稀土(00083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 │情况及补偿方案的公告 ─────────┴────────────────────────────────────────────────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5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 值测试情况及补偿方案的议案》,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良金先生、闫绳健先生依法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 议前,经 2026 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闫绳健先生依法回避表决;经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审核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标的资产过户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购买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稀发展”)持有的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曾用名“五矿稀土江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稀土”“标的公 司”“标的资产”)94.67%股权。 2023 年 8 月 9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2023 年 9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74 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有限期为12 个 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9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2023 年 11 月 16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 业字[2023]51007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96,660,658.6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6,901,93 0.78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79,758,727.82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023 年 11 月 23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 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新增股份80,331,826 股的上市地点为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5 日。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2023 年 12 月 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中稀发展持有的湖南稀土 94.67%股权已完成过户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现已持有湖南稀土 94.67%的股权,并已按照《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向交易对手中稀发展支付湖南稀土 94.67%股权对价款 149,666.0661 万元。 二、业绩承诺及盈利补偿安排、矿业权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及盈利补偿安排 根据公司与湖南稀土原股东中稀发展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中稀发展作出的业绩承诺具体如下: 1、业绩承诺及盈利补偿的计算标准 中稀发展业绩承诺期为标的股权交割日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即 2023年、2024 年、2025 年。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采矿权评估报告》,标的公司于 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预测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分别为人 民币 23,966.00 万元、人民币16,036.20 万元和人民币 17,021.91 万元。 中稀发展承诺: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届满时累计实现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数(指《专项审核报告》确认的标的公司实现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数)不低于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预测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之和。 业绩承诺期届满之日起四个月内,公司应当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标 的公司的承诺净利润与实际净利润的差额根据该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2、盈利补偿安排 若根据公司聘请的会计师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未能达成业绩承诺的,则中稀发展应就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与承 诺净利润的差额按照以下计算方式进行补偿: 业绩补偿金额=(承诺净利润-实际净利润)÷承诺净利润×标的公司矿业权评估价值×本次交易收购的股权比例 (二)矿业权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 根据公司与湖南稀土原股东中稀发展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中稀发展就业绩承诺期末矿业权减值测 试及补偿安排具体如下: 如果业绩承诺期末标的公司矿业权发生减值,且业绩承诺期末标的公司矿业权减值额>中稀发展已补偿现金金额,则中稀发展应 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业绩承诺期末标的公司矿业权减值补偿的计算公式如下: 标的公司矿业权减值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末标的公司矿业权减值额×本次交易收购的股权比例-业绩补偿金额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四个月内,公司应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标的公司 矿业权进行减值测试,出具《减值测试报告》。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减值测试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采矿权评估报告》中对 标的公司矿业权采取的估值方法保持一致。 在任何情况下,业绩承诺期届满时的业绩补偿金额以及标的公司矿业权减值补偿金额,合计不超过标的公司矿业权评估价值。 三、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根据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证天通(2026)证专审 35100002 号),湖南稀土 2023-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累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7,061.65 14,223.81 14,320.05 55,605.51 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 业绩承诺 23,966.00 16,036.20 17,021.91 57,024.11 差异数 3,095.65 -1,812.39 -2,701.86 -1,418.60 完成率 - - - 97.51% 是否完成业绩承诺 否 依据协议约定,标的公司未能达成业绩承诺的,则中稀发展应就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予以业绩补偿。 四、未完全实现业绩承诺的主要原因 1、受近三年供需变化、政策调整和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湖南稀土的矿产品实际成交价格区间低于评估作价时的价格假设。 2、湖南稀土的资源税自2020年11月1日起均调整为中重稀土品目税率(20%),高于评估作价时的资源税率。 3、受环保要求变化、生产工艺调整及矿山开采区域调整等因素影响,湖南稀土的稀土矿产品实际单位总成本费用区间高于评估 作价时的成本假设。 以上因素叠加,导致业绩承诺目标未完全实现。 五、矿业权减值测试情况 (一)减值测试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届满,公司已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资产”)对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矿业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价值进行评估。中联资产已对标的公司矿业权资产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 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12月 31日,并于 2026年 4 月 17 日出具了《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江华县稀土矿采矿权评 估报告》(中联评矿报字[2026]第 1375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fb91635-f2ed-4f3f-91e8-973804e4081b.PDF ─────────┬──────────────────────────────────────────────── 2026-04-27 22:15│中国稀土(00083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中国稀土(00083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57164c2-614c-49d7-ac7c-e9a9ff8d124d.PDF ─────────┬──────────────────────────────────────────────── 2026-04-27 22:15│中国稀土(00083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稀 土”、“公司”或“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国稀土 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稀发展”)做出的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曾用 名“五矿稀土江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稀土”“标的公司”“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标的资产过户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购买中稀发展持有的湖南稀土 94.67%股权。 2023 年 8 月 9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74 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有限期为 12个月。 2023 年 11 月 16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 业字[2023]51007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96,660,658.6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6,901,93 0.78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79,758,727.82 元。 2023 年 11 月 23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 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新增股份 80,331,826股的上市地点为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5 日。 2023 年 12 月 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中稀发展持有的湖南稀土 94.67%股权已完成过户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现已持有湖南稀土 94.67%的股权,并已按照《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向交易对手中稀发展支付湖南稀土 94.67%股权对价款1 49,666.0661 万元。 二、业绩承诺及盈利补偿安排 根据公司与湖南稀土原股东中稀发展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中稀发展作出的业绩承诺具体如下: (一)业绩承诺及盈利补偿的计算标准 中稀发展业绩承诺期为标的股权交割日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即 2023年、2024 年、2025 年。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采矿权评估报告》,标的公司于 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预测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分别为人 民币 23,966.00 万元、人民币16,036.20 万元和人民币 17,021.91 万元。 中稀发展承诺: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届满时累计实现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数(指《专项审核报告》确认的标的公司实现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数)不低于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预测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之和。 业绩承诺期届满之日起四个月内,公司应当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标 的公司的承诺净利润与实际净利润的差额根据该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二)盈利补偿安排 若根据公司聘请的会计师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未能达成业绩承诺的,则中稀发展应就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与承 诺净利润的差额按照以下计算方式进行补偿: 业绩补偿金额=(承诺净利润-实际净利润)÷承诺净利润×标的公司矿业权评估价值×本次交易收购的股权比例 三、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根据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证天通(2026)证专审 35100002 号),湖南稀土 2023-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累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7,061.65 14,223.81 14,320.05 55,605.51 后的矿业权口径净 利润 业绩承诺 23,966.00 16,036.20 17,021.91 57,024.11 差异数 3,095.65 -1,812.39 -2,701.86 -1,418.60 完成率 - - - 97.51% 是否完成业绩承诺 否 依据协议约定,标的公司未能达成业绩承诺的,则中稀发展应就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予以业绩补偿。 四、未完全实现业绩承诺的主要原因 1、受近三年供需变化、政策调整和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湖南稀土的矿产品实际成交价格区间低于评估作价时的价格假设。 2、湖南稀土的资源税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均调整为中重稀土品目税率(20%),高于评估作价时的资源税率。 3、受环保要求变化、生产工艺调整及矿山开采区域调整等因素影响,湖南稀土的稀土矿产品实际单位总成本费用区间高于评估 作价时的成本假设。 以上因素叠加,导致业绩承诺目标未完全实现。 五、补偿方案及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与中稀发展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约定,标的公司未能达成业绩承诺的,中稀发展将进行业 绩补偿。 根据业绩补偿公式计算,业绩补偿金额=(承诺净利润-实际净利润)÷承诺净利润×标的公司矿业权评估价值×本次交易收购 的股权比例=(57,024.11万元-55,605.51 万元)÷57,024.11 万元×65,821.02 万元×(56,130.5859 万元÷59,291.8459 万元)= 1,550.14 万元。 公司将在业绩承诺《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将《专项审核报告》及业绩补偿金额以书面方式通知中稀发展 。中稀发展应于收到公司业绩补偿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将补偿款一次性汇入公司指定账户。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湖南稀土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意见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湖南稀土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证天通(2026)证专审35100002 号),其结论为: “我们认为,中国稀土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曾用名“五矿稀土江华有限公司”)业绩承 诺期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期间累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标的公司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分别为27,061.65万元、14,223.81 万元、14,320.05 万元,业绩承诺 期累计实现矿业权口径净利润为55,605.51 万元,低于业绩承诺净利润 57,024.11 万元,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 为 1,418.60 万元,业绩承诺目标未完全实现。根据中国稀土与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应以现金方式对中国 稀土实施补偿,补偿金额为 1,550.14万元。” 七、中信证券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查阅了中国稀土与中稀发展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湖南稀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计算表、及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证天通(2026)证专审 35100002 号),对上述业绩承诺的 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根据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证天通(2026)证专审 35100002 号),标的公司湖南稀土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分别为 27,061.65 万元、14,223.81 万元、14,320.05 万元,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矿业权口径净利润为 55,605.51 万元,低于业绩承诺净利润57,024.11 万元,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与承 诺净利润的差额为 1,418.60 万元,业绩承诺目标未完全实现。根据《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中稀发 展应以现金方式对上市公司实施补偿,补偿金额为 1,550.14 万元。 保荐机构将督导上市公司及业绩承诺相关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履行关于业绩补偿的相关承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53a9836-aff7-427b-afbc-d0dac2b8b415.PDF ─────────┬──────────────────────────────────────────────── 2026-04-27 22:15│中国稀土(00083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中国稀土(00083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9de9d05-35a7-42c5-899e-f0003babbb2e.PDF ─────────┬──────────────────────────────────────────────── 2026-04-27 22:15│中国稀土(00083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中国稀土(00083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df82f62-9795-42ee-a72d-61ea051f8cd4.PDF ─────────┬──────────────────────────────────────────────── 2026-04-27 22:15│中国稀土(00083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43号 金运大厦 B座 13层 邮编 100044 电话 010 6221 2990 传真 010 6225 4941 网址 www.zzttcpa.com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证天通(2026)证审字 35100001号-1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稀土”)财务报表, 包括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 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编号: 中证天通(2026)证审字 35100001号)。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要求,中国稀土编制 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这些情况,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中国稀土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中国稀 土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 对中国稀土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审计报告而执行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中国稀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中国稀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有关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之用,不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 报告作为中国稀土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b51902f-e4b5-435a-b1b9-e30081ecd4d7.PDF ─────────┬──────────────────────────────────────────────── 2026-04-27 22:15│中国稀土(00083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 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情况及补偿方案的专项说明》。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标的资产过户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购买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稀发展”)持有的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曾用名“五矿稀土江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稀土”“标的公 司”“标的资产”)94.67%股权。 2023 年 8 月 9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74 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有限期为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2023 年 11 月 16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 业字[2023]51007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96,660,658.6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6,901,93 0.78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79,758,727.82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023 年 11 月 23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 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新增股份80,331,826 股的上市地点为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5 日。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2023 年 12 月 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中稀发展持有的湖南稀土 94.67%股权已完成过户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现已持有湖南稀土 94.67%的股权,并已按照《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向交易对手中稀发展支付湖南稀土 94.67%股权对价款 149,666.0661 万元。 二、业绩承诺及盈利补偿安排、矿业权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及盈利补偿安排 根据公司与湖南稀土原股东中稀发展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中稀发展作出的业绩承诺具体如下: 1、业绩承诺及盈利补偿的计算标准 中稀发展业绩承诺期为标的股权交割日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即 2023年、2024 年、2025 年。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采矿权评估报告》,标的公司于 2023 年度、2024年度和 2025 年度预测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 币 23,966.00 万元、人民币 16,036.20 万元和人民币 17,021.91 万元。 中稀发展承诺: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届满时累计实现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数(指《专项审核报告》确认的标的公司实现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数)不低于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预测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之和。 业绩承诺期届满之日起四个月内,公司应当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标 的公司的承诺净利润与实际净利润的差额根据该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2、盈利补偿安排 若根据公司聘请的会计师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未能达成业绩承诺的,则中稀发展应就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与承 诺净利润的差额按照以下计算方式进行补偿: 业绩补偿金额=(承诺净利润-实际净利润)÷承诺净利润×标的公司矿业权评估价值×本次交易收购的股权比例 (二)矿业权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 根据公司与湖南稀土原股东中稀发展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与盈利补偿协议》,中稀发展就业绩承诺期末矿业权减值测 试及补偿安排具体如下: 如果业绩承诺期末标的公司矿业权发生减值,且业绩承诺期末标的公司矿业权减值额>中稀发展已补偿现金金额,则中稀发展应 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业绩承诺期末标的公司矿业权减值补偿的计算公式如下: 标的公司矿业权减值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末标的公司矿业权减值额×本次交易收购的股权比例-业绩补偿金额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四个月内,公司应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标的公司 矿业权进行减值测试,出具《减值测试报告》。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减值测试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采矿权评估报告》中对 标的公司矿业权采取的估值方法保持一致。 在任何情况下,业绩承诺期届满时的业绩补偿金额以及标的公司矿业权减值补偿金额,合计不超过标的公司矿业权评估价值。 三、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经审计,湖南稀土 2023-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累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7,061.65 14,223.81 14,320.05 55,605.51 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 业绩承诺 23,966.00 16,036.20 17,021.91 57,024.11 差异数 3,095.65 -1,812.39 -2,701.86 -1,418.60 完成率 - - - 97.51% 是否完成业绩承诺 否 依据协议约定,标的公司未能达成业绩承诺的,则中稀发展应就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予以业绩补偿。 四、未完全实现业绩承诺的主要原因 1、受近三年供需变化、政策调整和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湖南稀土的矿产品实际成交价格区间低于评估作价时的价格假设。 2、湖南稀土的资源税自2020年11月1日起均调整为中重稀土品目税率(20%),高于评估作价时的资源税率。 3、受环保要求变化、生产工艺调整及矿山开采区域调整等因素影响,湖南稀土的稀土矿产品实际单位总成本费用区间高于评估 作价时的成本假设。 以上因素叠加,导致业绩承诺目标未完全实现。 五、矿业权减值测试情况 (一)减值测试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届满,公司已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资产”)对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矿业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价值进行评估。中联资产已对标的公司矿业权资产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 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并于2026 年 4 月 17 日出具了《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江华县稀土矿采矿权 评估报告》(中联评矿报字[2026]第 1375 号)。 (二)减值测试结论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规定,并基于前述《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江华县稀土矿采矿权评估报 告》(中联评矿报字[2026]第1375号),标的公司矿业权资产减值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5ce364b-1c63-4412-9ec3-4873ad682f4d.PDF ─────────┬──────────────────────────────────────────────── 2026-04-27 22:15│中国稀土(00083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 ─────────┴──────────────────────────────────────────────── 中国稀土(00083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957201a-354a-425a-9419-02ee5cd3031f.PDF ─────────┬──────────────────────────────────────────────── 2026-04-27 22:14│中国稀土(00083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1 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4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14 日(星期四)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 18 号豪德银座 A栋 14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转增股本的预案 3.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4.00 关于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办法》的议案 2、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详见《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资料》等。 3、听取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4、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办理 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将前述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方式请注明“证券投资部”收,并需电话沟通确认。 2、登记时间 2026 年 5月 15 日 8:30~11:30,13:30~17:30 3、登记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 18 号豪德银座 A栋 14 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梦祺、廖江萍 联系电话:0797-8398390 传真:0797-8398385 电子邮箱:cre-ir@regcc.cn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南大道 18 号豪德银座 A栋 14 层 邮编:341000 5、会议费用 会期预定半天,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288b1f4-2564-4541-9fe2-a052623ef4ea.PDF ─────────┬──────────────────────────────────────────────── 2026-04-27 22:14│中国稀土(00083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细则 ─────────┴────────────────────────────────────────────────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方面的监督 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 第三条 年报工作开始前,审计委员会应当与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 划。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其沟通。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进程,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议,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同时,还应当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 的评价,达成肯定性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召开股东会审议;形成否定性意见的,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在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通过见面沟通的方式对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了解和 合理评价,形成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决议,并召开股东会审议。 第九条 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改聘,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表示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召开股东会做 出决议,并通知被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在股东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 第十条 上述审计委员会的沟通情况、评估意见及建议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相关当事人签字。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按照本工作细则形成的书面意见和决议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在年报中披露的,应当予以披露。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协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审注册会计师之间的沟通,积极为审计委员 会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依法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就其在年报编制过程中获知的可- 2 - 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行为和事件的有关信息以及年度报告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或者直接、间接利用其获知的信息买卖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规定的内容若与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4ad6e29-100c-4f58-9356-b375dfee2369.PDF ─────────┬──────────────────────────────────────────────── 2026-04-27 22:14│中国稀土(000831):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稀土”)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简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简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 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九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十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 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出现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相关部门、子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照本办法附件《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事项登记审批表》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并立即向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会秘书核实后认为应对相关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 及时登记并报董事长签字确认。上述登记文件交由证券部门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第十二条 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董事会秘书登记的事项一般包括: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暂缓、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 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四章 责任与违规处罚 第十四条 对于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处理,或已办理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本办法 规定的应当及时对外披露的情形而未及时披露的,给公司和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的,公司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分管责任人 视情形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办法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办 法。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8821aa5-01ae-4fcf-acc6-243c55e8673d.PDF ─────────┬──────────────────────────────────────────────── 2026-04-27 22:14│中国稀土(000831):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认真审 阅了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对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的情况。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审核意见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 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有关规定,有助于完 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管机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四、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情况及补偿方案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标的公司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在 2023-2025 年的业绩承诺期,未完全实现业绩承诺,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 司应予以业绩补偿。本次业绩补偿方案是根据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结论,并按照《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 诺与盈利补偿协议》约定做出的,能够充分保障公司利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提醒公司应当督促业 绩承诺方履行现金补偿义务。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情况及补偿方 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13b880c-6469-4007-aae3-012bad4677c2.PDF ─────────┬──────────────────────────────────────────────── 2026-04-27 22:14│中国稀土(000831):独立董事胡德勇2025年度述职报告 ─────────┴──────────────────────────────────────────────── 中国稀土(000831):独立董事胡德勇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2be0e12-de17-4981-af0f-b5e18c790117.PDF ─────────┬──────────────────────────────────────────────── 2026-04-27 22:14│中国稀土(000831):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 ─────────┴──────────────────────────────────────────────── 中国稀土(000831):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bc0bfc4-eed3-442d-ac6f-6cdbe453a86d.PDF ─────────┬──────────────────────────────────────────────── 2026-04-27 22:14│中国稀土(00083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 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 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 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 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依法解除其职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 2 - 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第七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董事会可以 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公司应依据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聘任合同的相关约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定是否补偿以及补偿的合理数额。 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正式离职5 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完成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未完结事项 的说明及处理建议、分管业务文件、财务资料、以及其他物品等的移交。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无论其离职原因如何,均应继续履行。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 尚未履行完毕公开承诺,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具体事项、预计完成时间及后续 履行计划,公司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 第四章 离职后的责任及义务 第十条 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 个月内,遵守以下规定: 1.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 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 1,000 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离职后 2 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职 时间等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离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离职后仍然有效,直到该秘密 成为公开信息;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或者终止。- 4 - 第十二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因其擅自离职而致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相关规定,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或者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为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461f5b5-29f1-4c77-a046-6e36c9a01ca6.PDF ─────────┬──────────────────────────────────────────────── 2026-04-27 22:14│中国稀土(000831):独立董事孙聆东2025年度述职报告 ─────────┴──────────────────────────────────────────────── 中国稀土(000831):独立董事孙聆东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f6dc047-1639-4c37-baa2-0009f63d97c2.PDF ─────────┬──────────────────────────────────────────────── 2026-04-27 22:14│中国稀土(00083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 中国稀土(00083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f50baf3-c804-4977-a28b-0ef37c5c45b0.PDF ─────────┬──────────────────────────────────────────────── 2026-04-27 22:14│中国稀土(000831):独立董事章卫东2025年度述职报告 ─────────┴──────────────────────────────────────────────── 中国稀土(000831):独立董事章卫东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91e18e2-65cd-4ee4-862b-ae2bdd0b374c.PDF ─────────┬──────────────────────────────────────────────── 2026-04-27 18:32│中国稀土(000831):关于子公司稀土深加工及新材料制造异地搬迁项目的公告 ─────────┴──────────────────────────────────────────────── 一、项目概述 广州建丰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建丰”)作为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要子公司, 因现有生产经营场地制约其长远发展,为提升其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拟在广州市从化区购置工业用地,实施稀土深加工及新材 料制造异地搬迁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将以新购置土地为载体,全面融合绿色化、高端化和智能化理念,对广州建 丰进行异地搬迁和升级改造。项目预计报批总投资 21,602.14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稀土深加工及新材料制造异地搬迁项目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 事会审议前,已经 2026 年第一次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项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项目的实施尚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核准及相关审批。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建丰稀土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龙潭大道 6号 8幢 法定代表人:张善琦 注册资本:6,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 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稀土深加工及新材料制造异地搬迁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体规划建设 3,000 吨/年稀土分离精深加工产能生产线及配套环保基础设施等,本次项目投资额用于建设 一期 350 吨/年高端定制化产品的生产线。 投资情况:项目报批总投资为 21,602.14 万元(含土地使用权购置投入)。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三、项目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依托项目搬迁与产线升级改造,广州建丰将巩固其在高端定制化产品生产开发的核心竞争力,增强服务战略客户的供应能力。广 州建丰将紧扣绿色化、高端化和智能化的核心发展目标,推动生产线转型升级,提升高纯稀土材料的供给能力及定制化服务水平,努 力打造行业领先的标杆企业。 项目实施进度受有关行政审批部门审批手续、政策环境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受产业政策、行业供需周期、市场环境 等多种因素影响,本项目建成的预期收益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土地竞拍及最终成交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项目实施过程中,广州建丰仍将在现址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广州建丰打造成为公司稀土新材料、新 产品、新技术的孵化基地与科技创新示范基地,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 次项目实施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积极关注本项目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一次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4e9ff75-3b74-4e95-a426-1a1debf1b50c.PDF ─────────┬──────────────────────────────────────────────── 2026-04-17 16:22│中国稀土(000831):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 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 名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将延期进行。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相应顺延,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选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37a48b2-748c-466d-a823-40b563e09eba.PDF ─────────┬──────────────────────────────────────────────── 2026-01-26 16:53│中国稀土(000831):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4,262.02 ~ 18,462.02 -28,690.71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13,304.21 ~ 17,204.21 -14,469.94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44 ~ 0.1740 -0.2704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注册会计师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 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5年是公司在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上迈出坚实步伐的一年。上半年,稀土市场行情整体上涨,公司强化市场研判,调整营销策略 ,把握采销节奏,实现销售同比增长,有效提升经营创效水平。同时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对部分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予以冲回,对上半 年利润产生一定正向影响。但下半年,受市场环境、供需调节等因素影响,部分中重稀土产品价格下行,特别是进入第四季度中重稀 土产品价格下跌明显。根据会计准则要求,第四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环比增加,冲减了公司部分利润。总体而言,报告期内, 公司聚焦年度发展目标,有效应对各种冲击挑战,积极主动作为,全力以赴稳增长、提效益、促创新,生产经营总体稳中有进,各项 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是向生产经营要效益。全面推动生产工艺和生产过程优化升级,推进技改升级项目,加大自动化、数智化改造力度,通过精细 化管理和全流程对标管控生产成本和管理成本,有效实现了“降本”与“提质”的双重突破。筑牢品质根基,树立品牌优势,将优质 产品与客户定制化需求相“嫁接”,不断巩固产品竞争力和客户认可度。报告期内,定南大华高纯、定制产品的产销量创历史新高, 永州稀土实现满产达效,稳固了公司生产经营“基本盘”。 二是向科技创新要动力。公司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深化科研成果产业化应用,围绕产业效能提升、工艺技改升级开展科技研 发,推进关键技术、难点堵点技术攻关,解决稀土行业“卡脖子”难题。永州稀土“高氟稀土溶液深度脱氟技术与示范项目”获得中 国稀土学会、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的“2025年度稀土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湖南稀土“湖南离子型稀土矿山绿色化建设与运行项目”获 得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2025年度有色金属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三等奖”。 三是向深化改革要潜力。攻坚资源接续保障,解冻盘活所属矿区待开采区资源。推动公司和所属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架构改 革,压减法人层级,进一步强化对子企业管控水平。系统构建并深入实施市值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公司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协同增长 。深化内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规范治理水平,严守安全环保底线和防范系统风险,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四、风险提示 以上财务数据均为预测数据,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2ffa8f98-36ad-40df-b977-d3f091c5df61.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中国稀土: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8157.PDF ─────────┬──────────────────────────────────────────────── 2026-04-28│中国稀土: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8169.PDF ─────────┬──────────────────────────────────────────────── 2025-10-30│中国稀土: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3821.PDF ─────────┬──────────────────────────────────────────────── 2025-08-30│中国稀土: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22964.PDF ─────────┬──────────────────────────────────────────────── 2025-04-28│中国稀土: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22883.PDF ─────────┬──────────────────────────────────────────────── 2025-04-28│中国稀土: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22892.PDF ─────────┬──────────────────────────────────────────────── 2024-10-29│中国稀土: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0242.PDF ─────────┬──────────────────────────────────────────────── 2024-08-28│中国稀土: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0765.PDF ─────────┬──────────────────────────────────────────────── 2024-04-27│中国稀土: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7027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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