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38 *ST发展 更新日期:2026-06-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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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2 │*ST发展(00083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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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5:57 │*ST发展(000838):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消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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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6:12 │*ST发展(000838):关于控股子公司融资逾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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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4 │*ST发展(00083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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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0 │*ST发展(00083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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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55 │*ST发展(000838):关于子公司融资担保方案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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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ST发展(00083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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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ST发展(000838):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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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0 │财信发展(000838):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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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0 │财信发展(00083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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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22│*ST发展(00083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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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证券简称:*ST 发展;证券代码:000838)股票于 2026
年 6月 18 日、22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与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
1、公司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相关公告,披露了公司在相关报告期的生产经营情况、未来
发展、面临的风险等内容。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上述相关公告内容,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地产”)及间接控股股东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财信集团”)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25年 2月 24日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分别收到五中院出具的(2025)渝 05破申 88 号、
84 号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财信地产、财信集团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2月 25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
该事项的最新进展详见公司于 2026年 2月 1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破产重整第二次债权人
会议表决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目前该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相关情况。
6、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自 202
6 年 4月 27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财信发展”变更为“*ST发展”,股票交易
日涨跌幅限制 5%。
2、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财信地产及财信集团破产重整是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重整实施不排除会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动,具体情况需视控股股
东的重整情况而定。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f2a0d964-220e-440e-bf1c-993e8fb066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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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5:57│*ST发展(000838):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消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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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发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财信弘业”)因与重庆贵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于 2026年 6 月 11 日收到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失信决
定书》、《限制消费令》【(2026)渝 0157 执 10379 号】,公司及财信弘业未履行相关给付义务,被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相关情况
1、被执行人:财信发展、财信弘业
2、执行法院: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
3、执行依据文号:(2023)渝 0105 民初 31268 号
4、案号:(2026)渝 0157 执 10379 号
5、做出执行依据单位: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
6、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421,399 元
7、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8、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限制消费的情况
1、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重庆贵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财信发展、财信弘业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中,
经查,被执行人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财信发展、财信弘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期限 2年。
2、被限制消费情况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04 月 28 日立案执行申请人重庆贵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财信发展、财信弘业票据
追索权纠纷一案,因财信发展、财信弘业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财信发
展、财信弘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财信发展、财信弘业及法定代表人鲜先念、赵久富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
行为。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暂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与各相关方进行沟通,争取尽快妥善解决上述失信被执行及限制消
费案件。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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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6:12│*ST发展(000838):关于控股子公司融资逾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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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事项及担保情况概述
1、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融资担保方案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瀚渝公司”)、北京国兴南华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兴南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金楠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楠商贸公司”)、镇江市鑫凯信
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鑫凯公司”)及镇江鑫城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鑫城公司”)(以下统称“债务人”
)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曾用名: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
融”)签署了《债务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约定对原《债务重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剩余债务本金 17,944.50 万元的还
款期限进行展期调整,展期期限一年。
2、公司为该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务重组协议中约定的全部债务本金、重组收益、损害赔偿金、违约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等;镇江鑫城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的“尚书坊”项目面积约为 18,068.24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和面积约为16,127.59 平方米在建工程及现房提供抵押担保;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镇江鑫城公司 75%股权提
供质押担保;镇江鑫城公司的另一股东溧阳市筑品贸易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镇江鑫城公司 2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溧阳市筑品贸
易有限公司按 25%的出资比例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形式为信用担保。
3、按照《债务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之约定,镇江鑫城公司及其他共同债务人已向中信金融归还共计 495 万元的债务重
组本金及利息,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尚有本金及利息 20,508.95 万元(其中本金 17,549.50 万元,应付利息 2,959.45 万元)未偿还
(利息的具体金额将根据归还债务重组本金时间确定)。
二、融资事项本金及利息归还的逾期情况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镇江鑫城公司及其他共同债务人未能按《债务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之约定,向中信金融归还已
于2026 年 5 月 30 日到期的债务重组本金款项中的 1,900 万元,该笔款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9.49%。
2、根据《债务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相关约定,自债务人未能按期偿还任何一期重组债务本金的,自到期日的次日起,
中信金融有权宣布全部债务立即到期,并要求债务人立即偿还全部重组债务本金、重组收益等。有权将全部未还债务的重整收益比例
提高至24%/年,并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收违约金,直至债务人清偿完毕全部债务之日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融资逾期的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
失金额。
三、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后期安排
1、公司在开展担保业务时为确保公司利益,已要求镇江鑫城公司持股25%的股东溧阳市筑品贸易有限公司按其出资比例为本次担
保提供反担保,溧阳市筑品贸易有限公司已向公司出具了《反担保函》。
2、由于上述融资逾期,镇江鑫城公司及其他共同债务人可能会承担相应的罚息、违约金等,可能导致增加债务人的财务费用。
债务人及公司可能还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或资产被冻结等风险。本次逾期可能触发相关融资合同中的交叉违约条款,可能导致
其他金融机构宣布存量贷款提前到期。公司将持续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督促镇江鑫城公司及其他共同债务人积极与中信金融协调沟通,争取通过贷款展期或调整还款计划的方式,逐步化解
债务逾期问题。同时,公司将主动向存量贷款的其他金融机构通报风险化解方案,强化“利益共同体”沟通,竭力争取其给予一定的
宽限期或暂缓行使加速到期权,最大限度避免资产被司法查封冻结,为公司整体债务风险化解争取宝贵的缓冲时间。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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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4│*ST发展(00083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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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4 日 14:30
2、召开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红黄路 1 号 1幢 26 楼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贾森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6 人,代表股份 415,549,3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6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398,920,8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5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4 人,代表股份 16,628,4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1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5 人,代表股份 16,628,5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4 人,代表股份 16,628,4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10%。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219,0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99%;反对 1,27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074%;弃权 52,8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98,2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002%;反对 1,27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20%;弃权 52,8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78%。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0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219,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99%;反对 1,27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074%;弃权 52,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98,3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008%;反对 1,27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20%;弃权 52,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72%。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0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219,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99%;反对 1,27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074%;弃权 52,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98,3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008%;反对 1,27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20%;弃权 52,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72%。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4.00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214,0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87%;反对 1,29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116%;弃权 40,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93,2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701%;反对 1,29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60%;弃权 40,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439%。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5.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067,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35%;反对 1,4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437%;弃权 53,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46,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903%;反对 1,4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83%;弃权 53,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14%。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6.00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银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149,6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32%;反对 1,34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243%;弃权 52,0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28,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828%;反对 1,34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042%;弃权 52,0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3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7.00 关于 2026 年度预计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149,3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31%;反对 1,34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242%;弃权 52,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28,5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810%;反对 1,34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029%;弃权 52,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6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 8.00 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072,6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47%;反对 1,4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423%;弃权 54,0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51,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198%;反对 1,4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52%;弃权 54,0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5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9.00 关于公司董事长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148,6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29%;反对 1,34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245%;弃权 52,0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2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768%;反对 1,34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102%;弃权 52,0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3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谭笑、张建新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21f928b5-9247-4fca-9593-d3d26403cf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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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0│*ST发展(00083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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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发展(00083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abc2b501-32da-4348-b2b7-28433050fa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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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55│*ST发展(000838):关于子公司融资担保方案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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