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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50(华茂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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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850 华茂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6 16:34 │华茂股份(00085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7-16 16:29 │华茂股份(00085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7-15 18:47 │华茂股份(00085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7-10 20:28 │华茂股份(000850):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02 16:57 │华茂股份(000850):关于参股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告 │ ├─────────┼──────────────────────────────────────────────┤ │2026-06-26 18:22 │华茂股份(000850):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26 18:20 │华茂股份(00085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 │2026-06-26 18:19 │华茂股份(00085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5-28 18:03 │华茂股份(00085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8 18:03 │华茂股份(000850):2025年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 2026-07-16 16:34│华茂股份(00085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6年7月16日(星期四)14:30。(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2026 年 7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2026 年 7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5、主持人:倪俊龙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943,665,009 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0,113,550 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 股东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913,551,459 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7 人,代表股份 449,137,4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16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 438,262,5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73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0 人,代表股份 10,874,8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2 人,代表股份 11,020,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45,5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0 人,代表股份 10,874,8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04%。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 提案 1.00 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85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76%;反对 3,789,4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437%;弃权48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42,6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836%;反对 3,789,4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3855%;弃权 48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430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唐民松、李宏成。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2026)承义法字第 00158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141cba64-4825-4e25-bb0b-c861ad78c208.PDF ─────────┬──────────────────────────────────────────────── 2026-07-16 16:29│华茂股份(00085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唐民松、李宏成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出 席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与要求,就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 意见书。 本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 进行了核查,现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开的。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已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司发布的公告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审 议事项、出席人员、出席会议股东登记办法、联系方式等有关事项。 公告刊登于 2026 年 6 月 27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距 2026 年 7月 16 日 召开本次股东会已超过 15 日。 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是 2026 年 7 月 10日,与本次股东会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多于 7个工作日。 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7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在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纺织南路 80 号公司会议室按公告的内容与 要求如期召开。 经本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943,665,009 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0,113,550 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 股东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913,551,459 股。 根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的签名,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表共 7 人,持有公司股份 438,262,5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7.9735%;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60 人,持有公司股份10,874,8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04%;均为 截至到2026 年 7月 1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公司的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律师。经本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按照《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逐个进行了投票表决,由两名股东代表及本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没有表示异议。 会议审议议案: (一)、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44,859,700股;反对3,789,431股;弃权48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经本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b0aa401b-aefe-4757-bf57-823cd7bd778c.PDF ─────────┬──────────────────────────────────────────────── 2026-07-15 18:47│华茂股份(00085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30,113,55 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该部分股票不参与 此次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91,355,145.90元=913,551,459股×0.10元/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943,665,009股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 红总额÷总股本=91,355,145.90元÷943,665,009股=0.0968088元/股(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七位),即:本次利润分 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68088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 体内容为: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43,665,009股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30,113,550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人民币(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含税)91,355,145.90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公 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现金股利。 4、公司不存在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超过两个月的情形。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0,113,550股后的913,551,4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 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月 21 日 2、除权除息日:2026 年 7月 22 日 四、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7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7月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07 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7月 10 日至登记日 2026 年 7月 2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A股股份30,113,550股,该部分A股股票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故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91,355,145.90元=913,551,459股×0. 10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 除息价格,以每股现金红利0.0968088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即0.0968088元/股=91,355,145.90 元÷943,665,009股,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七位)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68088元/股。 七、有关咨询方法 1、咨询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 80号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邮政编码:246018 3、咨询联系人:罗朝晖 高柱生 4、咨询电话:0556-5919977/5919978 5、传真电话:0556-5919978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517ae090-4476-454b-b08f-052212c180bd.PDF ─────────┬──────────────────────────────────────────────── 2026-07-10 20:28│华茂股份(000850):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1,000 万元 - 2,000 万元 盈利:9,650.48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5,000 万元 - 7,000 万元 盈利:2,635.13 万元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89.74%-165.64%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11 元/股-0.022 元/股 盈利:0.106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1、公司就本期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2、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加大客户和产品结构调整,持续强化新品研发,纺织主营业务盈利水平相比上年同期有 较大幅度提升;但由于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与2025年半年度末相比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的影响,导致报告期内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幅度较大。 四、风险提示 1、上述预测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未经过审计机构审计;具体业绩数据将在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 披露。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c1914ebe-c267-48a0-a93f-dfd56c2a2036.PDF ─────────┬──────────────────────────────────────────────── 2026-07-02 16:57│华茂股份(000850):关于参股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告 ─────────┴──────────────────────────────────────────────── 截至本公告日,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无 限售流通股4,537.65万股,持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无限售流通股600.00万股,持有徽商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徽商银行”)内资股股份7,148.6932万股。 2026 年 3月 28 日,国泰海通发布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该方案于 2026年 4月 30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后 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 A股股东和 H股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3.5 元(含税)。2026 年 3月 31 日,广发证券发布了《关于 2 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该方案于 2026 年 6月 25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分红 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5.0 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26年6月30日,徽商银行发布了《2025年度股东会投票结果及派付2025年度末期股息安排》的公告,徽商银行于2026年6月30日 (星期二)举行了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现金股息,每10股派人民 币2.5元(含税)。 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上述分红我公司确认国泰海通投资收益1,588.18万元,并于2026年6月25日收到上述分红款;可确认 广发证券投资收益300万元;可确认徽商银行投资收益1,787.17万元。投资收益合计3,675.35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7.85%,上述投资收益将计入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上述投资收益确认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会计师审 计结果为准。公司根据会计政策和持有意图将持有的徽商银行(内资股份)划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将持有的广发证券、国泰海 通股票划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在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除权除息等因素可能会对标的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一定影响。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73daeb9c-821f-401b-8d36-fdb9c06fddba.PDF ─────────┬──────────────────────────────────────────────── 2026-06-26 18:22│华茂股份(000850):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有关本次会议的通 知,已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 ,独立董事 4 人。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倪俊龙先生主 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015)。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f3833148-cf73-4974-beee-c4c17782e78c.PDF ─────────┬──────────────────────────────────────────────── 2026-06-26 18:20│华茂股份(00085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建立 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等,以《公司章程》界定为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管理遵循原则 (一)公平、公开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经营规模与业绩水平,同时与行业薪酬水平基本相符; (二)责、权、利对等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履行责任与义务相符; (三)体现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和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个人收入与公司效益相结合。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薪酬和绩效考核的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审议董事薪酬方案; (二)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三)监控、指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和薪酬管理制度的运行; (四)审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和薪酬管理运行中的重大或突发变化事项。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薪酬考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 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四)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权范围书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负责具体实 施。 第七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年度薪酬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披露。第三章 薪酬结构及执行标准 第八条 公司坚持按照员工收入增长和经济效益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原则,统筹员工薪酬政策,结 合经营效益、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 岗位、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员工薪酬水平。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采取固定津贴形式。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实现服务,可随着公司发展情况和外部经营情况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管的薪酬按薪酬考核办法执行。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或有)组成,其中绩效年薪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年度薪酬的50%。 (一)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等情况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发放。 (三)任期激励(或有)。公司根据需要,建立任期激励,激励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职工董事薪酬按照公司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经营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可设立高管人员专项奖励。 第四章 考核与薪酬发放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并按照履职评价结果发放独立董事津贴。 第十三条 公司执行董事、职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担与公司业绩要求相匹配的考核指标,绩效年薪严格与年度综合考核评价 结果挂钩,考核结果称职及以上的,按相应标准兑现,考核结果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到处分处理的,相应扣减甚至不予发放绩效年薪 。 第十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经股东会批准后定时发放。公司执行董事、职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应岗位标准按月发放薪 酬,月度薪酬包含基本年薪和部分绩效年薪,一定比例的绩效年薪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综合考核评价后支付,综合考核评价应当依据经 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除另有约定外,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 放。 第十六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依法依规要求赔偿,同时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 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存在冲突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为准。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 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订时亦同。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六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210678bc-86b4-4812-a9b2-d51ff9d6b8f1.PDF ─────────┬──────────────────────────────────────────────── 2026-06-26 18:19│华茂股份(00085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1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纺织南路 80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通知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上述提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6 年 6月 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 7月 13 日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传真函上请注明“股 东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7月 13 日(星期一)上午 9:30--11:30,14:30--16:303、登记地点: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 80 号公 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朝晖、高柱生 联系电话:0556-5919977 联系传真:0556-5919978 电子邮箱:hmgf@huamao.com.cn 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 80 号 邮政编码:246018 5、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2dee9208-c2a2-4653-bcc6-6fb0e099dba8.PDF ─────────┬──────────────────────────────────────────────── 2026-05-28 18:03│华茂股份(00085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14:30。(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2026 年 5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2026 年 5月 2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 会的议案》。 5、主持人:倪俊龙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943,665,009 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0,113,550 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 股东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913,551,459 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2 人,代表股份 447,356,3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6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 438,173,9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6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5 人,代表股份 9,182,3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5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7 人,代表股份 9,239,3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6,9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5 人,代表股份 9,182,3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51%。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 提案1.00 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856,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06%;反对3,2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7235%;弃权2,26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9,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764%;反对3,23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317%;弃权2,26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4.492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2.00 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856,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06%;反对3,2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7235%;弃权2,26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9,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764%;反对3,23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317%;弃权2,26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4.492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3.00 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976,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75%;反对3,06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6844%;弃权2,3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59,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773%;反对3,06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376%;弃权2,3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5.085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4.00 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268,2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20%;反对6,67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4932%;弃权15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7,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587%;反对6,67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561%;弃权15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6852%。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5.00 审议《关于拟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0,767,2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71%;反对6,461,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4444%;弃权1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50,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838%;反对6,461,6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363%;弃权12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38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6.00 审议《2026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076,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62%;反对5,96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3343%;弃权3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9,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310%;反对5,96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062%;弃权3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362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7.00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532,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82%;反对5,4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2147%;弃权38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15,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697%;反对5,43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147%;弃权38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215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唐民松、李宏成。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2026)承义法字第 00116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606fddff-8b8e-46ef-a073-09eece7dcd44.PDF ─────────┬──────────────────────────────────────────────── 2026-05-28 18:03│华茂股份(000850):2025年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唐民松、李宏成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出 席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与要求,就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 进行了核查,现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开的。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已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司发布的公告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审 议事项、出席人员、出席会议股东登记办法、联系方式等有关事项。 公告刊登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距 2026 年 5月 28 日 召开本次股东会已超过 20 日。 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是 2026 年 5 月 22 日,与本次股东会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多于 7个工作日。 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5月 28 日(星期四)14:30,在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纺织南路 80 号公司会议室按公告的内容与要求如 期召开。 经本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943,665,009 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0,113,550 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 东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913,551,459 股。 根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的签名,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表共 7 人,持有公司股份 438,173,9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7.9638%;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5 人,持有公司股份9,182,3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51%;均为截 至 2026年 5月 2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公司的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律师。经本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按照《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逐个进行了投票表决,由两名股东代表及本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没有表示异议。 会议审议议案: (一)、审议《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41,856,770 股;反对 3,236,700 股;弃权2,26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441,856,770 股;反对 3,236,700 股;弃权2,26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441,976,970 股;反对 3,061,700 股;弃权2,31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40,268,227股;反对6,676,000股;弃权15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公司股东倪俊龙、左志 鹏、戴黄清、王结霞因回避未参与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关于拟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40,767,207股;反对6,461,663股;弃权1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20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2026 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41,076,470股;反对5,969,200股;弃权3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41,532,770股;反对5,434,100股;弃权38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经本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73d1c10c-2836-4aea-bcc5-fff5b29c43df.PDF ─────────┬──────────────────────────────────────────────── 2026-04-27 16:40│华茂股份(00085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8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2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纺织南路 80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通知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审议《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审议《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审议《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5.00 审议《关于拟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审议《2026 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7.00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会作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28 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本次股东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 5月 25 日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传真函上请注明“股 东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25 日(星期一)上午 9:30--11:30,14:30--16:303 、登记地点: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 80 号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朝晖、高柱生 联系电话:0556-5919977 联系传真:0556-5919978 电子邮箱:hmgf@huamao.com.cn 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 80 号 邮政编码:246018 5、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34549e8-19be-40f8-ab0f-5f7a4b31705e.PDF ─────────┬──────────────────────────────────────────────── 2026-04-27 16:37│华茂股份(000850):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 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议案由公司 2024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 三、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 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 业怀疑,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时间安排、重大审计发现、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容诚会计师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 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 为其在公司历年来的审计执业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 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请董事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 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 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 (三)2026 年 4月 2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 ,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31d10bf-b752-419a-93f2-f128ea9e2c6e.PDF ─────────┬──────────────────────────────────────────────── 2026-04-27 16:37│华茂股份(000850):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为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 2025 年 12 月 3 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如下:对公 司及子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8,501.19 万元。上述减值计提经合并报表后,将减少公司利润总额 8,501.19 万元。 (1)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对 2025 年度母公司及子公司可能发生坏账风险的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89.79 万元(负数代表信用减值损失增加),计 提明细如下: (单位:元) 类别 项目 本报告期 占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3,499,220.85 -1.70%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98,692.19 -0.19% 合 计 -3,897,913.04 -1.89%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 475,753,384.57 元,坏账准备为33,294,914.09 元,应收账款期末价值 442 ,458,470.48 元;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35,149,117.81 元,坏账准备为 31,341,313.30 元,其他应收款期末价值 3,807,804.51元 。 (2)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按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的原则对期末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对 2025 年度母公司及子公司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8,111.40 万 元,本期转回或转销 5,776.54 万元,计提明细如下: (单位:元)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项 目 2024年 12月 31日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2025年 12月 31日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库存商品 61,662,687.00 46,757,918.24 — 38,840,694.58 — 69,579,910.66 原材料 27,838,066.45 31,055,090.00 — 16,445,675.86 — 42,447,480.59 在产品 2,479,070.05 3,300,985.18 — 2,479,070.05 — 3,300,985.18 合计 91,979,823.50 81,113,993.42 — 57,765,440.49 — 115,328,376.43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库存商品期末余额为 595,740,512.95 元,跌价准备为69,579,910.66 元,库存商品期末账面价值 526,160,602.29 元;原材料期末余额为363,509,675.08 元 , 跌 价 准 备 为 42,447,480.59 元 , 原 材 料 期 末 账 面 价 值321,062,194.49 元;在产品期末余额为 36,288,798.41 元,跌价准备为 3,300,985.18元,期末账面价值 32,987,813.23 元。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 上述资产减值计提减少 2025 年度利润总额 8,501.19 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5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更为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 2025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报告 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7d576c4-01eb-4486-92b0-9d1f3e29d0d8.PDF ─────────┬──────────────────────────────────────────────── 2026-04-27 16:37│华茂股份(000850):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 险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时为规避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期权等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 减少因原料价格、产品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毛利的相对稳定,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 2、交易品种:金融衍生品。 3、交易工具: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利率互换、利率掉期、货币互换、棉花和铜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4、交易场所:金融机构。 5、交易金额: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其他货币)。 6、已履行程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次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 不涉及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风险提示: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可能会由于内部 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可能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可能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可 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时为规避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 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期权等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料价格、产品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毛 利的相对稳定,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总金额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其他货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未来十二个月内金融衍生品交易金额 (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方式 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利率互换、利率掉期、货币互换、原材料、产品(棉花、铜)商品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等。 4、交易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次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前述额度范围和审批有效期内行使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或公司指定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 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价格波动风险 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 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严格控制其交易规 模。 2、公司已制订《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的交易背景为依托, 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交易业务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工作流程、内部风险控制措施与会计政策等作出了明确 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3、公司金融衍生品各管理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 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 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4、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商业银行、期货、证券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 的法律风险。 5、公司定期对上述业务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133dc58-8bd4-4dad-bcbd-b810ea174e50.PDF ─────────┬──────────────────────────────────────────────── 2026-04-27 16:37│华茂股份(00085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证监会行业大类 家数 制造业 38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4 批发和零售业 14 建筑业 1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2 采矿业 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 金融业 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 卫生和社会工作 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 房地产业 2 教育 1 住宿和餐饮业 1 农、林、牧、渔业 1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 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月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 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共 2个项目)、监督 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雪女士,201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国元证券(000728.SZ)、日久光电(003015.SZ)、金禾实业(002597.SZ)、富士莱(301258.SZ)等多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玉娣女士,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 年开始在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华茂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盛锂电(688353.SH)、隆扬电子(301389.SZ)、华茂股 份(000850.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郁向军,200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科大讯飞(002230.SZ)、博迈科(603727.SH)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 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雪、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玉娣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 项目质量复核人郁向军于 2025 年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1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 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 2025 年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 水平,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公司在事务上的独立性。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的九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自担任公司审计 机构期间严格遵循职业准则,认真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会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8a887c8-4326-4c46-84c7-173b8ec26105.PDF ─────────┬──────────────────────────────────────────────── 2026-04-27 16:37│华茂股份(000850):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 华茂股份(000850):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f2360ed-0dc4-4b7f-aae1-4c4d5999d40f.PDF ─────────┬──────────────────────────────────────────────── 2026-04-27 16:37│华茂股份(000850):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近一年审计 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本公司认为,近一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条件等方面合规有效,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 ,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雪女士,201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国元证券(000728.SZ)、日久光电(003015.SZ)、金禾实业(002597.SZ)、富士莱(301258.SZ)等多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玉娣女士,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 年开始在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华茂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盛锂电(688353.SH)、隆扬电子(301389.SZ)、华茂股 份(000850.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郁向军,200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科大讯飞(002230.SZ)、博迈科(603727.SH)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 力。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雪、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玉娣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 项目质量复核人郁向军于 2025 年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1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 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 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 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 复核。 四、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行业特点、业务模式开展审计工作,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测试、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 确认、合并报表编制、关联方交易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合理有序的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配备了专业性强、行业经验丰富的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 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充分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 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措施,并确保各项措施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 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 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3bcb3b8-2694-46e4-bc8c-9a840833e20e.PDF ─────────┬──────────────────────────────────────────────── 2026-04-27 16:37│华茂股份(00085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事宜具体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 解释第 19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 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 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 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 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内容公司将按照2025年12月5日颁布的《准则 解释第19号》执行,其他未涉及部分会计政策维持不变。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 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 19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a38ace8-e440-44d6-8130-fced4d926472.PDF ─────────┬──────────────────────────────────────────────── 2026-04-27 16:37│华茂股份(000850):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时为规避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 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期权等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料价格、产品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毛 利的相对稳定,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 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基本情况 1、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根据业务实际需求,公司预计投入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最高额度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其他 货币),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业务期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三、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期货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以及所涉及的品种,均匹配公司业务,充分利用外汇衍生交易、原材料、产品(棉花、铜)期货交易的 套期保值功能,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和产品价格波动影响,降低汇率波动和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明确风险应对措施,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将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五、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汇率、原材料、产品(棉花、铜)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 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公司已制订《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的交易背景为依托, 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交易业务基本原则、审批权限、 管理及工作流程、内部风险控制措施与会计政策等做出了明 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3、公司金融衍生品各管理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 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4、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七、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和商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为目的 ,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可以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 波动风险,稳定利润水平,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 规范了业务流程,落实了风险防范措施。综上所述,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经营是有利的。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fb95e81-63ff-4b79-94a2-00fe58f64dc2.PDF ─────────┬──────────────────────────────────────────────── 2026-04-27 16:37│华茂股份(000850):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华茂股份(000850):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b82775e-8f30-473f-845c-8b58666e48d6.PDF ─────────┬──────────────────────────────────────────────── 2026-04-27 16:37│华茂股份(000850):关于副总经理辞职暨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 华茂股份(000850):关于副总经理辞职暨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4468cda-d50f-4ea5-91e0-e8eeaf35688d.PDF ─────────┬──────────────────────────────────────────────── 2026-04-27 16:37│华茂股份(000850):董事会关于证券投资的专项说明 ─────────┴──────────────────────────────────────────────── 华茂股份(000850):董事会关于证券投资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c6e2c59-450a-4e18-a40e-6bbc38d83c12.PDF ─────────┬──────────────────────────────────────────────── 2026-04-27 16:37│华茂股份(00085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华茂股份(00085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e2296e1-f4eb-496e-94b2-89aec6465045.PDF ─────────┬──────────────────────────────────────────────── 2026-04-27 16:36│华茂股份(000850):2025年年度报告 ─────────┴──────────────────────────────────────────────── 华茂股份(00085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a6f1e15-6387-4e47-ace3-ddb9c2635b49.PDF ─────────┬──────────────────────────────────────────────── 2026-04-27 16:36│华茂股份(00085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华茂股份(00085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e2b3dc8-a228-4b15-8820-3e956919d9d7.PDF ─────────┬──────────────────────────────────────────────── 2026-04-27 16:36│华茂股份(00085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华茂股份(00085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d47fed6-0383-460e-8507-8009f79215fa.PDF ─────────┬──────────────────────────────────────────────── 2026-04-27 16:36│华茂股份(000850):九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华茂股份(000850):九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bde6653-6b2a-444c-8b4e-e4a3eee6b597.PDF ─────────┬──────────────────────────────────────────────── 2026-04-27 16:35│华茂股份(00085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华茂股份(00085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bda1075-b8dc-4249-890d-582fdd8435c7.PDF ─────────┬──────────────────────────────────────────────── 2026-04-27 16:35│华茂股份(000850):非经营性资金 2025年度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0284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关于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30Z0284号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茂股份)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并于 2026 年 04 月 26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230Z063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华茂股份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准确 、完整是华茂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华茂股份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华茂股份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 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华茂股份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 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华茂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附件: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ec8a736-e915-46d1-8462-18fc69b7b660.PDF ─────────┬──────────────────────────────────────────────── 2026-04-27 16:35│华茂股份(000850):关于2026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 华茂股份(000850):关于2026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8b59c93-0149-4942-b064-218248d8a432.PDF ─────────┬──────────────────────────────────────────────── 2026-04-27 16:35│华茂股份(00085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华茂股份(00085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8956fe4-23b5-42d1-9318-74787ffbb19a.PDF ─────────┬──────────────────────────────────────────────── 2026-04-27 16:34│华茂股份(00085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淮滨) ─────────┴────────────────────────────────────────────────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茂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2025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孙淮滨,男,1957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法学学士,研究员,中共党员。1982 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师范大学教师,天津 纺织工学院讲师、管理系副主任、副教授,中国纺织总会政策研究室副处长,国家纺织工业局行业管理司处长,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产 业部副主任、主任,中国纺织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副秘书长、副会长。现任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本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列席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 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4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在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4次,股东会 2次且由本人亲自参会,没有缺席的情况 ,不存在独立董事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每次会议本人均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年度我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没有 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开展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相关工作。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执行情况进行 了审核。 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召开了一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方面的战略工作会 议。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也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 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审查,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 股东利益。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 客观、公正。 5、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本年度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信 息披露,确保公司 2025 年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平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 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 规则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 、公正的判断,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6、公司现场工作相关情况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进行工作及实地考察,报告期内现场工作时间累计 不少于 15 天。除参加会议外,本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生产 经营、财务管理 、年报审计、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情况保持充分 有效的沟通,通过当面、电话、邮件等方式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建立及执行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忠实、勤勉、尽责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作用,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 法权益做出了应 有的努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 判断,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 点关注事项如下: 1、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本人关注到公司目前没有日常关联交易情形,2025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仅发生有房屋租赁和办公设施租赁共计 96.33 万元 ,上述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进行了审议符合相关规定。从交易情况来看,上述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交易的定价公允, 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 3、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 半年度报告》和《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董事本人均已回避表决。本人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公司 2024 年度能严 格按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制定的薪酬考核制度、激励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人认为公司提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主要根据其职责分工、经营管理能力和经营业绩来确定,符合行业的薪酬 水平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5、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审慎评估,并与我们保持沟通,2025 年 度任职期间,公司发布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和《2025 半年度业绩预告》。 6、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经了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 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在对公司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过 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 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7、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和管理层制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8、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对公司 2025 年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 报送及披露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9、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各业务及管理领域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符合证监会、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相关内控制度的修订均获得相应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审议通过,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 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全面、真实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本人任期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 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 将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多方合力稳步提升公司治理精细化水平、筑牢规范合规运营底线,全方位保障公司稳健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 以上是本人就 2025 年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汇报。 孙淮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d4649b6-18c8-437b-9f5c-d3eb ─────────┬──────────────────────────────────────────────── 2026-04-27 16:34│华茂股份(00085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华) ─────────┴──────────────────────────────────────────────── 华茂股份(00085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19e4ed5-1907-40b6-aecf-068791c3fb91.PDF ─────────┬──────────────────────────────────────────────── 2026-04-27 16:34│华茂股份(00085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军) ─────────┴──────────────────────────────────────────────── 华茂股份(00085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0da276f-1587-4495-a5f9-f630d1dc9f73.PDF ─────────┬──────────────────────────────────────────────── 2026-04-27 16:34│华茂股份(00085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保春) ─────────┴──────────────────────────────────────────────── 华茂股份(000850):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保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353504f-1d5f-4bd8-b81a-27223ae526c7.PDF ─────────┬──────────────────────────────────────────────── 2026-04-27 16:34│华茂股份(000850):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华茂股份(000850):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4a35b65-32c8-41ad-9b95-eb92dd311a24.PDF ─────────┬──────────────────────────────────────────────── 2026-01-27 16:21│华茂股份(000850):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公告 ─────────┴────────────────────────────────────────────────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茂集团”)的通知, 获悉华茂集团股权结构发生变更,并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情况 1、华茂集团股东变更前的股权结构见下表: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庆市同庆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3,500.83 31.00 蚌埠阳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726.69 33.00 安庆华盈有限公司 1,688.3035 14.95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1,163.5072 10.3029 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349.0522 3.0909 安庆睿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64.6171 7.6562 合 计 11,293.00 100.00 2、华茂集团股东变更后的股权结构见下表: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庆市同庆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3,500.83 31.00 安庆华盈有限公司 1,688.3035 14.95 安庆睿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591.3071 40.6562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1,163.5072 10.3029 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349.0522 3.0909 合 计 11,293.00 100.00 二、 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安庆市财政局(安庆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变更不涉及公司股权变化,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结构发生变化,对公司经营活动不构成重 大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44ab4815-4ed7-4662-948a-1b225ad152f0.PDF ─────────┬──────────────────────────────────────────────── 2025-11-21 19:14│华茂股份(00085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华茂股份(00085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2/97dcaa78-e2a2-4f4d-acc2-8da1d3c035cc.PDF ─────────┬──────────────────────────────────────────────── 2025-11-21 19:14│华茂股份(00085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华茂股份(00085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2/5dd0c256-b1fc-4de2-b6ed-8129114016ac.PDF ─────────┬──────────────────────────────────────────────── 2025-11-21 19:12│华茂股份(000850):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一、董事辞职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调整情况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王章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王章宏先 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及董事会下属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王章宏先生将继续在 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职务,公司董事会下属战略委员会由原 8人调整为 7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原 6人调整为 5人,符合相关规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王章宏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 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章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职工代表大 会第五次联席会议,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吴友胜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 九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吴友胜先生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2/743e4ed2-81e0-4f4f-ad02-1f2324d1f44e.PDF ─────────┬──────────────────────────────────────────────── 2025-10-30 17:06│华茂股份(000850):九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华茂股份(000850):九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3f0b0ba0-f6ab-4ed5-b918-6490a8ed1de6.PDF ─────────┬──────────────────────────────────────────────── 2025-10-30 17:05│华茂股份(000850):九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年 10 月 29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外事会议室召 开。有关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年 10 月 20 日通过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由专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际参与 表决监事 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 下决议: 一、审议《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3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 4月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 修订。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219c520f-e21a-42ed-a1fc-f2d5aa106c3d.PDF ─────────┬──────────────────────────────────────────────── 2025-10-30 17:04│华茂股份(00085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21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 月 21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1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7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纺织南路 80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审议《关于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8) 2.01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审议《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8 审议《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以上议案中,议案 1和议案 2中子议案 2.01、2.02 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 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2)。股东办理参加现场 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持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 委托人账户卡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也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述 1、2 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信函或传真须在 20 25 年 11 月 18 日 16:3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采用传真登记的请发送传真后进行电话确认。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 2025 年 11 月 18 日(9:30-11:30,14:30-16: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 80 号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朝晖、高柱生 联系电话:0556-5919977 联系传真:0556-5919978 电子邮箱:hmgf@huamao.com.cn 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 80 号 邮政编码:246018 5、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会议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证明等文件,以便验证 入场。 (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 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 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 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885204a1-29f1-4c6d-a793-34500f9a2ec0.PDF ─────────┬──────────────────────────────────────────────── 2025-10-30 17:04│华茂股份(000850):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 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实行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九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第十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 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十二条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证券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 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具体事务。 子公司或相关部门及人员应当及时将需要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的相关书面资料报送公司证券部,并应当对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证券部收到申请后,对相关信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本制度所规定 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情形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上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在审核后将意见报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长对拟暂 缓、豁免披露情形的处理做出最后决定。 第十三条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并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妥善 归档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第十四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 相关登记材料报送上市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今后颁布的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dfb3c3a6-8ef9-4776-93a2-148491ed370e.PDF ─────────┬──────────────────────────────────────────────── 2025-10-30 17:04│华茂股份(000850):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 ─────────┴────────────────────────────────────────────────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有效控制子公司的经营风险,根据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通过股权或其他权益性投资形成的能被公司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 司。 第三条 子公司内部控制指对控股子公司实施组织机构与人员管理、确立经营目标、重大经营决策、财务报告等方面重要控制节 点的全面管理和控制。 第四条 子公司内部控制要达到的目标如下: (一)确保子公司业务归入母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范畴,符合母公司的战略要求,服务于母公司长远发展目标; (二)确保子公司严格执行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三)确保子公司业务发生的合理性和整体盈利有效性,确保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受到母公司直接监控; (四)确保子公司的经营和财务信息及时全面反馈,重大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经由母公司高级管理层和权力机构的审批,有效控 制子公司的经营风险。 第五条 子公司内部控制的主要政策与方法: (一)实施子公司重要经营决策权的直接控制; (二)公司设定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审批经营性预算和资本性预算; (三)直接委任子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审定子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 (四)定期审核子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报告,实施考核和评价。 第二章 分工和授权 第六条 母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子公司的管理工作,负责向公司汇报子公司的管理状态,组织召集子公司管理会议,负 责与其他业务部门的协调与沟通,负责子公司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与协调。 第七条 母公司人事部门负责拟定子公司的高层管理者人选,并报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审批,与相关部门一起考核子公司管理 层的经营业绩。 第八条 子公司根据母公司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本公司经营目标;确定管理层人选及部门结构;制定公司经营计划;进行授权范 围内决策。 第九条 子公司确定的管理层人选及部门结构;公司经营计划须报母公司批准。第十条 子公司应按母公司要求提供相关公司资料 ,每月向母公司提供财务数据及会计报告,年度向母公司报送经审计财务报告。 第三章 实施与执行 第十一条 母公司应当依法参与建立子公司的治理架构,确定子公司章程的主要条款,委派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 人员。 第十二条 母公司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权,对子公司财务报告相关的活动实施管理控制,主要职责包括但 不限于: (一)统一母子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 (二)指导子公司编制财务报表; (三)审查子公司财务预算; (四)委派子公司财务负责人; (五)参与子公司的资金控制与资产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母公司应当建立子公司业务授权审批制度,在子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子公司的业务范围和审批权限。子公司不得从事 业务范围或审批权限之外的交易或事项。对于超越业务范围或审批权限的交易或事项,子公司应当提交母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 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三条 子公司发生的可能对母公司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发展计划及预算,重大投资,重大合同,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处置 ,重大筹资活动,对外担保和互保,对外捐赠,关联交易等事项必须事前得到母公司批准。 第十四条 母公司应当参照子公司历年盈利水平,结合子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以及在一定期间所能达到的业绩水平,合理确定子 公司的投资回报率,核定子公司的利润指标,督促子公司在资产保值的前提下,达到资产增值的目的。 第十五条 母公司应当根据企业整体的战略规划,协调子公司经营策略,督促子公司据以制定相关的业务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方 案,以确保企业整体目标和子公司责任目标的实现。 第十六条 母公司应当对子公司发生的金额较大或风险较高的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审核监督。母公司可以在子公司章程中约定,重 大投资项目应当由子公司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交投资申请报告,经子公司董事会讨论同意并形成决议后,提交母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会审议批准。 母公司应当对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会同子公司有关人员对投资项目进行后评估,重点关注投资收益是否合 理、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子公司是否涉嫌越权申请等事项。 第十七条 母公司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对子公司的筹资活动实施控制: (一)凡是引起注册资本增减变动的筹资活动,子公司应当提出方案,经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提交母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子公司短期负债筹资活动可以由子公司自行决定;子公司长期负债筹资活动,应当由子公司提出方案,经子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会审议批准,提交母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八条 母公司应采用以下方式对子公司的负债筹资活动进行控制: (一)单笔负债额度控制; (二)负债总额控制; (三)资产负债比率控制; (四)资产负债比率与企业绩效挂钩控制。 第十九条 母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审核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母公司审核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 弥补方案,应当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一)母公司利益分配要求和子公司未来发展需要; (二)盈余和现金是否充足; (三)出资人的出资比例; (四)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法定程序。 第二十条 未经母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或互保。经批准的担保事项,子公司应当 建立备查账簿,逐笔登记,母公司负责组织专人定期检查。 第二十一条 子公司对外捐赠资金或资产,超出一定限额的,应当经母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经批准的对外 捐赠事项,子公司应当建立备查账簿,逐笔登记捐赠对象、捐赠资产、捐赠金额、时间、经办人、批准人等信息,母公司负责组织专 人定期检查。 第二十二条 母公司应当制定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关联交易等方面的政策和程序,并加以有效控制。 母子公司关联交易及其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有关规定。第二十三条 母公司应当根据子公司业务特征及所在地 有关法律法规的特殊要求,协调子公司有关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策略,督促子公司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十四条 母公司应当建立对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的目标、范围、母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分工等,并 要求子公司及时将内部审计报告提交母公司审阅。 第二十五条 子公司应定期向公司财务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资料。第二十六条 年度结束母公司应组织相关部门根据下达 的经营目标对子公司进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第四章 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七条 由母公司财务、审计、人事等相关部门行使对子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权。 第十七条 对子公司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 子公司内部控制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由同一部门履行两项以上不相容职责的现象; (二) 子公司内部控制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重大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 为。 (三)子公司业务发生的合理性和整体盈利有效性。检查子公司的财务状况是否处于母公司的直接监控之下; (四)子公司业务经营和财务信息及时全面反馈。检查子公司经营风险是否处在公司控制范围中; (五)子公司业务发展趋势和重大事项。检查子公司业务发展是否符合母公司的战略发展,重大事项是否经过母公司批准。 第十八条 各相关部门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中的薄弱环节,应要求被检查单位纠正和完善,发现重大问 题应写出书面检查报告,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60a676d7-7715-4ee7-9876-30f92ab268b6.PDF ─────────┬──────────────────────────────────────────────── 2025-10-30 17:04│华茂股份(000850):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证券部是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 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第三章 职责范围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 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有关公司的传闻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等有关主体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 (六)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要求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 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七)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 知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八)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的管理事务等。 (九)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 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 书的工作。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八条 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或者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联系,办理信息披露与股票及其衍生品变动管理事务。 第四章 聘任与解聘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任期三年,聘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可连聘连任。 公司原则上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第十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 其解聘。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 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一)出现本制度第四条所规定情形之一;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务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第十二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 ,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证券事务代表 的任职条件参照本制度第四条执行。 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公告,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 秘书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 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下列资料: (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聘任说明文件,包括符合本规则任职条件、职务、工作表现及个 人品德等; (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上述有关通讯方式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df0989ad-981e-4e8b-ab89-b1c33f7f5899.PDF ─────────┬──────────────────────────────────────────────── 2025-10-30 17:04│华茂股份(000850):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 华茂股份(000850):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a08ba26a-1e42-48d2-8f1f-39b5c569283f.PDF ─────────┬──────────────────────────────────────────────── 2025-10-30 17:04│华茂股份(00085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华茂股份(000850):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300c9ce3-30b7-44da-b336-ead435cdf5f5.PDF ─────────┬──────────────────────────────────────────────── 2025-10-30 17:04│华茂股份(000850):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 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数据、正在策划的重大事项等。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 核和披露流程。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 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五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六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第七条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提醒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第八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 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 第九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因保密不当致使公司重大信息泄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十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公司已经披露该信息。 第十一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应该严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使用公司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 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如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公司将依法收回其所得的收益;如 涉嫌犯罪的,公司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做规定的,适用本公司《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有关规定 执行。本制度与《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f019e931-83e1-456b-9786-3e424d15a514.PDF ─────────┬──────────────────────────────────────────────── 2025-10-30 17:04│华茂股份(000850):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行为,加强公司 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 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所有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进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时将注意尚未公布的内幕信息的保密,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 第五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公司员工不得在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 交易的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持有公司总股本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四)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 第二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七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接受特定对象调研、采访、沟通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 善公司治理结构,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支持。 第八条 公司接待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有选择性的、私下的或者暗示等 方式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二)诚实守信的原则 公司的接待工作本着客观、真实和准确的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也不得有夸大或者贬低行为。 (三)保密原则 公司的接待人员不得擅自向对方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也不得在公司内部刊物或网络上刊载非公开的重大信息。 (四)合规披露信息原则 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接待过程中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 (五)高效低耗原则 公司接待要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接待的成本。接待人员需着正装、用语规范。 (六)互动沟通原则 公司将主动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第三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的沟通内容 第九条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已公开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及其说明,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 分配等; (四)公司已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及其说明,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重大合同、关联 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其他依法可以披露的相关信息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四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的部门设置及责任划分 第十条 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门为来访接待的专职部门。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 事务的组织及协调工作。证券事务管理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配合董事会秘书进行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的日 常事务。 第五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活动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 第十三条 公司负责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的工作人员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创造良好途径。 第十四条 公司将合理、妥善安排参观过程,使参观人员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同时将注意避免在参观过程中使参观者有机 会获取未公开的内幕信息。第十五条 公司有必要在事前对相关接待人员给予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第十六条 公司原则上应由董事会秘 书对口接待参加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的特定对象。如有需要由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接受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 关活动的,应事先知会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安排及协调相关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 第十七条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前,可以通过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进行预先沟通,待公司同意后,由证券事 务管理部门对来访人员进行预约登记,原则上没有经过预约登记的投资者公司一般不予以接待。 第十八条 证券事务管理部门在接待前请来访对象提供来访目的及拟咨询的问题的提纲,由董事会秘书审定后交相关部门准备材 料,并协调组织接待工作。第十九条 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确认来访人员身份并签署承诺书。第二十条 对于特定对象基于对公 司调研或采访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在对外发布或使用前应知会公司。公司应认真核查特定对象知会的投资价值 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发现其中涉及公司的基础信息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错误或误导性记载的,应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 公司应及时发出澄清公告进行说明。发现其中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立即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同时要求其在公司正式公 告前不得对外泄漏该信息,并明确告知在此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证券。 第二十一条 公司建立接待来访登记记录表并形成记录,对接受或邀请对象的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予以详细记载,由董事会 秘书签字确认,并及时报备。第二十二条 为避免在来访接待活动中出现选择性信息披露,公司可将有关音像和文字记录资料在公司 网站上公布,还可邀请新闻机构参加并作出报道。第二十三条 在来访接待活动中公司相关接待人员在回答对方的询问时,应注意回 答的真实、准确性同时尽量避免使用带有预测性言语。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可以为特定对象的考察、调研和采访提供接待等便利,但不为其工作提供资助,特定对象考察公司原则上应自 理有关费用。 第二十五条 公司实施再融资计划过程中(包括非公开发行),向特定个人或机构进行询价、推介等活动时应特别注意信息披露的 公平性,不得通过向其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以吸引其认购公司证券。 第二十六条 公司在股东会上不得披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如果出现向股东通报的事件属于未公开重大信息情形的,应当将 该通报事件与股东会决议公告同时披露。 第二十七条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尽量回绝特定对象来访,防止泄漏未公开内幕信息。 第六章 责任 第二十八条 公司接待人员及非合法授权人员违反本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 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接受调研、沟通、采访及宣传、推广等活 动中违反本制度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58e571fa-d4ea-45ef-95bb-0c23f0df075f.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华茂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9049.PDF ─────────┬──────────────────────────────────────────────── 2026-04-28│华茂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9057.PDF ─────────┬──────────────────────────────────────────────── 2025-10-31│华茂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1084.PDF ─────────┬──────────────────────────────────────────────── 2025-08-28│华茂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87313.PDF ─────────┬──────────────────────────────────────────────── 2025-04-30│华茂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6005.PDF ─────────┬──────────────────────────────────────────────── 2025-04-07│华茂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07/1223003618.PDF ─────────┬──────────────────────────────────────────────── 2024-10-31│华茂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0142.PDF ─────────┬──────────────────────────────────────────────── 2024-08-31│华茂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75976.PDF ─────────┬──────────────────────────────────────────────── 2024-04-23│华茂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3/121973644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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