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50 华茂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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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7:49 │华茂股份(000850):2024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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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7:49 │华茂股份(000850):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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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7:49 │华茂股份(000850):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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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7:49 │华茂股份(000850):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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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6:03 │华茂股份(000850):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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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华茂股份(000850):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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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6 21:30 │华茂股份(00085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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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6 21:30 │华茂股份(000850):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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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6 21:30 │华茂股份(000850):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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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6 21:29 │华茂股份(000850):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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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7:49│华茂股份(000850):2024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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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唐民松、李宏成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出
席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与要求,就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
进行了核查,现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开的。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监事会提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已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以公告的方式
通知各股东;公司发布的公告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人员、出席会议股东登记办法、联系方式等有关事项。
公告刊登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距 2025 年 6 月 10
日召开本次股东会已超过 20日。
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是 2025 年 5 月 30 日,与本次股东会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多于 7 个工作日。
本次股东会于 2025年 6 月 10 日(星期二)14:30,在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纺织南路 80 号公司会议室按公告的内容与要求如
期召开。
经本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
根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的签名,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表共8人,持有公司股份438,218,0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4
379%;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16人,持有公司股份 8,246,6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739%;均为截至 2025 年 5月 30日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律师。
经本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按照《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逐个进行了投票表决,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及本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代表没有表示异议。
会议审议议案:
(一)、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43,917,569股;反对2,455,980股;弃权9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43,947,569股;反对 2,425,980股;弃权 9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公司 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443,915,669股;反对 2,451,980股;弃权 9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43,921,369股;反对 2,451,980股;弃权 9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443,890,369股;反对2,305,830股;弃权268,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执行情况的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43,472,763股;反对2,526,980股;弃权10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公司股东倪俊龙、左志
鹏、胡孟春、戴黄清、刘春西、吴德庆、江鸣华因回避未参与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公司关于拟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42,765,305股;反对3,595,244股;弃权10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公司 2025 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43,904,269股;反对 2,500,580股;弃权 5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九)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43,908,819股;反对 2,477,680股;弃权 78,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65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修订《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42,838,105股;反对 3,561,744股;弃权 6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关于制定《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43,923,569股;反对 2,477,680股;弃权 6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经本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6ced62e1-33d8-47e3-a53f-985cc05291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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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7:49│华茂股份(000850):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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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000850):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f12abf21-f6d2-4440-a341-386438aa8d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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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7:49│华茂股份(000850):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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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000850):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f9fbd783-4b89-4a21-8232-67bcb20680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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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7:49│华茂股份(000850):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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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000850):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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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6:03│华茂股份(000850):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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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000850):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3/160abdc3-ac9a-48b7-ab1a-29f5ab1e64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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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华茂股份(000850):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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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000850):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a662f8a3-c40a-4bb2-bbb1-d39516f338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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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6 21:30│华茂股份(00085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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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容城审字[2025]230Z0416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 1001-26 (100037)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https//WWW.rsm.global/china/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5]230Z0416 号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茂股份”)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华茂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华茂股份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3/93aa40cf-d3b9-4762-b90a-1e8fadcc25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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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6 21:30│华茂股份(000850):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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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000850):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7/81dec4dd-9a36-4f20-b0aa-d68687442b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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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6 21:30│华茂股份(000850):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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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000850):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7/ca786fce-2102-45a7-8cda-5de38b920e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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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6 21:29│华茂股份(000850):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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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000850):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7/f2fc9e41-63be-4647-b3dd-02aa78a40a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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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6 21:29│华茂股份(000850):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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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000850):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7/ca91a518-9403-46f5-ade4-f8bab909a5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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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6 21:29│华茂股份(000850):舆情管理办法(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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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
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
,就相关工作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券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证券部,负责对公众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
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舆情工作组。
第七条 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及监控公司官方自媒体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官方网站、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渠
道,及时收集、整理上述公司官方自媒体的互动、评论、留言、股吧等舆情,并将情况汇总至证券部。同时根据公司舆情工作组的要
求作出相应的反应及处理。
第八条 公司证券部设专职人员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载媒体、情况是
否属实、产生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后续进展”等相关情况。该档案应即时更新并整理归档备查。
第三章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九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
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
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
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
会形象。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作出快速反应,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证券部工作人员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应立即报告董事
会秘书。
(二)上报公司领导及监管部门:
1、董事会秘书在知悉相关的情况后,及时向舆情工作组报告,第一时间采取处理措施;
2、对于相关内容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才能确定的,也必须积极推进,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反应;
3、若发现各类舆情信息涉及公司的不稳定因素时,需立即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二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
证券部和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
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减
少投资者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
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
,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部通报
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同时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 公司关联人或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由此致使公司遭受
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
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7/96ad2b42-db26-417f-af4f-46d37cea52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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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6 21:29│华茂股份(000850):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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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000850):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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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6 21:29│华茂股份(000850):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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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000850):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7/036e6797-30b1-44e8-9194-0dec1a9477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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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6 21:29│华茂股份(000850):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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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000850):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7/95f73f68-e8ce-41e2-b6a6-2443ed1dba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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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6 21:29│华茂股份(000850):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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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000850):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7/80f86fa6-bd13-4116-9253-9360aaac51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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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6 21:27│华茂股份(000850):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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