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851 *ST高鸿 更新日期:2025-11-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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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21:52 │*ST高鸿(000851):2025-142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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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21:52 │*ST高鸿(000851):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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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05 │*ST高鸿(000851):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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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04 │*ST高鸿(00085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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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37 │*ST高鸿(000851):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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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8:57 │*ST高鸿(000851):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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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 │*ST高鸿(000851):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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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15:37 │*ST高鸿(000851):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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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8 15:32 │*ST高鸿(000851):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暨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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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6:53 │*ST高鸿(000851):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十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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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21:52│*ST高鸿(000851):2025-142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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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证券简称:*ST 高鸿;证券代码:000851。
2、终止上市日期: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公司股票在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1.15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4、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5、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
前办理续冻手续。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5〕118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简称:*ST 高鸿
3、证券代码:000851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股票在 2025 年 9月 1日至 2025 年 9月 26 日期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元,触及本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2.1 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2.7 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
上市。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1.15 条、第 9.6.10 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
情形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你公司股票将于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
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
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
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
让。
公司已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聘请太平洋证券为代办机构,委托
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及全国股转公司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请投资者关注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后续刊登
在全国股转公司网站(https://www.neeq.com.cn)的确权公告。
主办券商基本情况如下:
(一)公司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57165982D
(三)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四)成立日期:2004-01-06
(五)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 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 楼
(六)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七)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
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终止上市后公司的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联系人、联系地址、 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 9号院北区 1号楼
3、咨询电话:010-62301907
4、传真:010-62301900
5、电子信箱:gohigh@gohigh.com.cn
五、公司退市整理期及摘牌相关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1.15 条、第 9.6.10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
退市情形而被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于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六、其他重要事项
1、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2、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
前办理续冻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关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89aabd60-b343-4d99-a4c9-33502f6d1e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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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21:52│*ST高鸿(000851):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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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高鸿(000851):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a9415364-3465-4ac5-88db-c0236f3f77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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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05│*ST高鸿(000851):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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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累计诉讼、仲裁金额为 327,292.0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398.68%,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549.99%。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1.累计诉讼、仲裁披露情况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
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 2024 年 7月18 日披露
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2024 年 7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94)、2024年 8月 7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2024 年 8
月 15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2024 年 9月 28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
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34)、2024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138)、2024 年 12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154)、2024 年 12 月 21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55)、2025 年 1月24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2025年 2月 6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2025 年 2月 22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20
25 年 3月 6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2025 年 3月 13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
、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2025 年 3月 29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1)、2025 年 4月 16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2025 年 5月 8日披露了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2025 年 6月 6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3)、2025 年 6月 21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2025 年
7月 11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2025 年 7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
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2025 年 8月 2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2025 年 8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2025 年
8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2025 年 9月 8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
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2025 年 9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
25-133)、2025 年 10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7)、2025 年 10 月 13 日《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38)、2025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139)。
2.重大诉讼披露情况
2022 年 4 月,常州实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实道”)对北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科技
”)、公司提起 9 起诉讼。公司一审败诉,2023年 2月就该9起诉讼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9起诉讼二审于2023年 6月
14 日进行了开庭审理。
2024 年 4月 12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共计 12
起案件,上述 12 起诉讼与常州实道之前已提起但未审结的 9起诉讼案情基本一致。
2024 年 8 月 5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同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
人民法院寄来的《追加被告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2024 年 8月 12 日,公司收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同意原告(申请人)常州实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申请的 12
份《民事裁定书》。同时,公司收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公司管辖权异议上诉的 12 份《民事裁定书》。驳回公司提出
的管辖权异议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2024 年 12月 30日,公司收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针对 2022 年常州 9起案件的二审判决。
2025 年 1 月 10 日,公司已收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就 2022 年常州 9 起案件的《执行通知书》等文书。
截至 2025 年 2 月 12 日,公司银行账户已实际被执行法院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扣划 140,025,035.30 元,剩余 16,701,864
.20 元尚未执行。公司已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再审申请开庭询问的传票。
2025 年 4月 1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针对 2022 年常州 9起案件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由本院
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2025 年 4月,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等共计 21 起案件的诉讼材料。该 21 起案件与常州实道之前已提起但仍在诉讼程序中的诉讼案情基本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月 17 日、2024 年 8月 7日、2024 年 8月 15 日、2025年 1 月 2 日、2025 年 1 月 14 日、20
25 年 2 月 13 日、2025 年 4 月 2 日、2025 年 4月 19 日、2025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重
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关于重大诉
讼进展的公告》。
二、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中:
原告宋*波等共计115名认购对象与被告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共 115 起),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作出一审判决,主要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宋*波等共计 115 名认购对象的股票回购款共计
72,872,800 元及该笔款项的资金占用费(自 2025 年 10 月 14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宋*波等共计 115 名认购对象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
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 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
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判决尚未生效,后续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其他部分诉讼、仲裁案件正在庭审程序中或尚未执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
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五、风险提示
鉴于公司目前现金流情况,公司无法支付上述涉诉款项,提示投资人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共 115 份)
附件 1: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统计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de3521c8-7348-46ef-9341-af027b103a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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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04│*ST高鸿(000851):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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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高鸿(000851):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e1102551-b1f5-4dc5-836c-c2e98cdb8d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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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37│*ST高鸿(000851):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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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累计诉讼、仲裁金额为 327,186.4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398.55%,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549.81%。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1.累计诉讼、仲裁披露情况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
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 2024 年 7月18 日披露
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2024 年 7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94)、2024年 8月 7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2024 年 8
月 15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2024 年 9月 28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
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34)、2024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138)、2024 年 12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154)、2024 年 12 月 21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55)、2025 年 1月24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2025年 2月 6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2025 年 2月 22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20
25 年 3月 6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2025 年 3月 13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
、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2025 年 3月 29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1)、2025 年 4月 16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2025 年 5月 8日披露了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2025 年 6月 6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3)、2025 年 6月 21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2025 年
7月 11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2025 年 7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
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2025 年 8月 2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2025 年 8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2025 年
8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2025 年 9月 8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
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2025 年 9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
25-133)、2025 年 10 月 9 日《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7)、2025 年 10 月 13 日《关于累
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38)。
2.重大诉讼披露情况
2022 年 4 月,常州实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实道”)对北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科技
”)、公司提起 9 起诉讼。公司一审败诉,2023年 2月就该9起诉讼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9起诉讼二审于2023年 6月
14 日进行了开庭审理。
2024 年 4月 12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共计 12
起案件,上述 12 起诉讼与常州实道之前已提起但未审结的 9起诉讼案情基本一致。
2024 年 8 月 5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同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
人民法院寄来的《追加被告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2024 年 8月 12 日,公司收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同意原告(申请人)常州实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申请的 12
份《民事裁定书》。同时,公司收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公司管辖权异议上诉的 12 份《民事裁定书》。驳回公司提出
的管辖权异议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2024 年 12月 30日,公司收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针对 2022 年常州 9起案件的二审判决。
2025 年 1 月 10 日,公司已收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就 2022 年常州 9 起案件的《执行通知书》等文书。
截至 2025 年 2 月 12 日,公司银行账户已实际被执行法院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扣划 140,025,035.30 元,剩余 16,701,864
.20 元尚未执行。公司已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再审申请开庭询问的传票。
2025 年 4月 1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针对 2022 年常州 9起案件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由本院
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2025 年 4月,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等共计 21 起案件的诉讼材料。该 21 起案件与常州实道之前已提起但仍在诉讼程序中的诉讼案情基本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月 17 日、2024 年 8月 7日、2024 年 8月 15 日、2025年 1 月 2 日、2025 年 1 月 14 日、20
25 年 2 月 13 日、2025 年 4 月 2 日、2025 年 4月 19 日、2025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重
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关于重大诉
讼进展的公告》。
二、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民事起诉状》等诉讼材料,现将有关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1、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被告: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被告一)、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
3、诉讼请求:①被告一向原告偿还贷款本金 20,000,000 元(金额均以人民币计)及截至 2025 年 7月 11 日的利息、罚息、复
利合计 1,192,066.79 元,以及自 2025 年7 月 12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编号为 9123202380168 的《浦
发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②被告一赔偿原告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律师费损失 30,000 元;③被告二对被告一的第
1项、第 2项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④被告共同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以实际发生为准)等诉讼费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后续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其他部分诉讼、仲裁案件正在庭审程序中或尚未执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
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五、风险提示
鉴于公司目前现金流情况,公司无法支付上述涉诉款项,提示投资人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传票》、《应诉通知书》
附件 1: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统计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6490f35b-0274-44cd-b311-5a4474931a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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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8:57│*ST高鸿(000851):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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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高鸿(000851):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15a46c0f-bf9c-49ae-8d06-8109e5f80d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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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ST高鸿(000851):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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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累计诉讼、仲裁金额为 325,064.2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395.97%,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546.24%。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1.累计诉讼、仲裁披露情况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
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 2024 年 7月18 日披露
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2024 年 7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94)、2024年 8月 7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2024 年 8
月 15日披露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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